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发行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的具体方案已经“出炉”。 “广西版”方案公布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披露的信息来看,其2020年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将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分三期发行,计划发行面值总额118亿元,将有21家中小银行获得“补血”。 具体来看,专项债一期发行规模达75亿元,资金将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7个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专项债二期发行规模为18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广西壮族自治区内6家中小银行其他一级资本;专项债三期将计划发行25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将有8家中小银行获得注资。 此次广西专项债募资主要投向农信金融机构。其中,有8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获发行额度共计66亿元;5家农村合作银行获发行额度共30.5亿元;5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发行额度共计10.5亿元。此外,还有3家城商行获发行额度合计11亿元。 发行文件显示,三期债券均为10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在兑付安排上,三期专项债略有不同:一期专项债存续期第8至10年,每年要按照发行规模的33.3%偿还本金;二期专项债存续期第7至10年间,按发行规模的25%偿还本金;三期专项债则是存续期第6至10年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 可转股协议存款亮相 实际上,除广西外,浙江、山西、广东已“出炉”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的相关文件,发行规模、兑付方式以及资金投向等细节信息均公布于众。 从已公布的方案来看,各地专项债在补充路径上有异同点。例如,广东省、浙江省均由地方国资平台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的方式注资中小银行,补充其核心一级资本。此外,广东省将通过专项债所募资金全部用于农信机构,浙江省、山西省则是将资金用于注资城商行。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首次出现了可转股协议存款的资本补充工具。此次三期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均由广西各市、县财政局以可转股协议存款向用款银行补充资本金,专项债券期限与可转股协议期限相匹配,不超过10年;同时,补充资本为其他一级资本。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广西此次采用的资本补充工具之前鲜有听闻,此前,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主要有永续债和优先股。 “在现在这个情况下,资金以存款的形式注入可以实时提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业内人士分析道,相较于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可转股协议存款能够极大提高为中小银行注资的效率,“间接入股比较复杂,程序也比较繁琐,到时候资金的使用可能也有很多条件限制”。 同时,用可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资中小银行,转股之后可由其他一级资本转变为核心一级资本。有业内人士提到,如果将来出现极端情况,这种方式也能够避免银行破产需要面临的一些清算难题,当前情况来看利大于弊,“用协议存款进入效率更高。以后转股,银行再进行破产清算的话,就是自有资本,不存在清偿顺序的问题”。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种工具的创设使用也有待商榷,存款与债券监管标准也有所不同,“人民银行会不会专门出相关的条例推动这个工具的使用,比如准备金的上缴情况等等都还需要更多讨论。” 资本补充加速进行中 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目前,2000亿元用于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预分配额度已通知地方。临近年底,多地纷纷跟进公布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行的计划。 有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出台鼓励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政策,而发行地方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也是新路径新探索。“在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同时,还能让中小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该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可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中小银行本身实力较弱,靠自身增加利润留存比较困难;股票融资又难以达到匹配的条件,而金融债券的发行市场认可度也不够。”某从业人士指出,利用地方专项债券注资银行增资,专款专用,审批流程相对简单,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工作量。 此外,利用地方专项债注资银行,也让政府间接成为银行的股东,“能够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可以参与到银行的公司治理层面,加强对其管理和监督。”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指出,这也有助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银行的本质就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帮助银行获得资本,在发展战略上也会优先支持当地重大建设项目,更加专注和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继广东省百亿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落地后,连日来,多个地区披露了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计划。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昨日公告,浙江、山西、广西已发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相关发行文件,披露了此类债券发行规模、兑付方式,以及拟注资的银行等。 从细节来看,各地专项债体现出不同特点。比如,浙江省拟发行50亿元专项债,由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间接入股的方式补充温州银行资本金。从发行、兑付等方式来看,与此前广东省基本一致,也是由地方国资平台注资银行,期限均为10年,存续期第6至10年,每年按照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利息则按半年支付。 广西计划发行三期专项债共计118亿元,拟为20余家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其中,绝大部分为农信社。其中,广西一期75亿元专项债的兑付方式略有不同。发行文件显示,利息按半年支付,但存续期第8至10年,每年要按照发行规模的33%偿还本金,其他都为20%比例偿还本金。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用款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差异较大的是山西专项债。该省拟于12月23日发行153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新成立的城商行资本金。上述153亿元专项债,重点支持山西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根据方案,山西拟将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5家城商行进行合并后新设一家城商行——山西银行,目前正处于筹备期。 近年来,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下,中小银行普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不足问题愈发明显。但另一方面,中小银行普遍缺乏有效的资本补充渠道,特别是非上市中小银行。 为此,监管层频繁出台鼓励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政策,通过发行地方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就是最新的路径探索。此举在化解地方小银行风险的同时,还可以让这些中小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临近岁末,包括广西、广东、山西、四川、陕西、浙江等多省中小银行专项债密集启动发行。值得关注的是,山西省此次拟发的专项债和其他省份略有不同,将重点用于支持山西省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此前,山西省的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等5家城商行陆续发布公告,将合并新设一家城商行。公开信息显示,这家新城商行就是被广泛关注的山西银行(拟筹)。2020年山西省政府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专项债券信息文件披露,本次由山西省政府发行的153亿元专项债券,通过山西金控间接入股的方式,向山西银行注资,补充其资本金,注入资金由山西银行统筹使用。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并明确“将在今年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相关路径”。另据财政部消息,经国务院批准,11月11日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目前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渠道有限,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有利于提高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山西一家城商行的高管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山西银行将获153亿补充资本金此次山西省政府发行153亿元专项债券为山西银行补充其资本金,标志着山西银行筹建工作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山西银行是继四川银行之后,又一家由中小银行合并成立的银行。今年8月,山西省的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银行和长治银行等陆续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参与合并重组的议案,由此拉开了山西省深化金融领域改革的帷幕。2020年山西省政府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专项债券信息文件显示,依据山西省政府制定的城商行改革工作方案,拟将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等5家城商行进行合并后新设一家城商行。将由山西省政府发行专项债券,通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间接入股等方式,向新的城商行注资补充其资本金。据公开信息显示,这家新城商行就是被广泛关注的山西银行(拟筹)。12月15日,“山西人事招聘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山西银行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称,拟筹建的山西银行计划招聘总行部门总经理助理、总行管培生13—25人。其中总行部门总助拟招聘人数3—5人,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总行管培生拟招聘人数10—20人,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未来的工作地点在山西省太原市。成立伊始,山西银行资产规模即近3000亿元,居全国130家城商行30多位,并将在3年之内完成省内资源整合和网点布局,力争资产规模达到4000亿元。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晋联通”发布的消息显示,为了更广范围地发动民营企业参与筹建山西银行,近期,山西省工商联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各市深入重点企业进行走访动员。12月9日,汾阳市召开山西银行汾阳筹资工作安排会,相关人士在会上强调,省委、省政府下决心对大同银行、长治银行、晋城银行、晋中银行、阳泉银行5家城商行进行合并重组,打造一流城商行。希望参会企业家代表积极参与到山西银行的筹建中。在上述城商行高管看来,山西银行在筹建之际能够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的支持,有助于提升山西银行的资本水平,是防范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关键措施。多省中小银行专项债启动发行今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将在今年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为银行补充资本金。日前,财政部发布的消息表示,经国务院批准,11月11日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目前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进入12月,多省中小银行专项债陆续启动发行。1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20年自治区金融工作新闻发布会”透露,自治区积极抓住国家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契机,精选3家城商行和8家农合机构,全面完成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方案,专项债即将发行。广东省是首个专项债落地的省份。广东省于12月7日招标发行100亿元人民币的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期限为10年。存续期第6-10年,每年按照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利息按半年支付。投向说明显示,这100亿资金将分别为郁南农信社、普宁农商行、揭东农商行和罗定农商行等4家金融机构增资。此次增资由粤财控股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的方式入股上述四家银行,入股资金分别为37亿元、14亿元、9亿元、40亿元。12月18日,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的50亿元专项债将于12月25日发行,全部用于温州银行补充资本金。资本补充方式是通过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间接入股温州银行。12月21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文件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分为三期发行,总计118亿元,将用于支持21家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这三期中小银行专项债均于2020年12月25日发行。除此之外,四川、陕西、山西等省启动专项债发行工作。而此前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在媒体通气会上介绍,此次2000亿元专项债将用于18个省份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分别为天津、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地。由此可见,后期会有更多的省份加入到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当中。
当地时间27日,日本政府在内阁会议上敲定了会计支出总额为31.9114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13万亿元)的2020年度第二次补充预算案,该金额超过25.6万亿日元的第一次补充预算,创下补充预算的最高纪录。 第二次补充预算全额将通过国债筹措,再加上原始预算和第一次补充预算,整个2020年度的新发国债总额为创新高的90.2万亿日元,支出的56.3%来自借款。这将是自雷曼危机后的2009年度以来,借款比率再次超过一半。至此,日本2020年一般会计总额为160.3万亿日元。 作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经济危机的追加对策,补充预算案将加强维持就业和支援企业资金周转。日本政府向业绩恶化的企业发放的“雇用调整补贴”每日上限将从8330日元(约合人民币586元)上调至1.5万日元(约合人民币995元)。另外,为减轻销售额骤减的企业与个体户的房租负担,政府还新设补贴,发放金额为每家企业最多6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0万元)。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曾公开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给日本造成“战后最大经济危机”,然而这已是新财政年度开启后的第二次补充预算,日本社会对财政恶化的担忧加剧。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末,今年下达的3.55万亿元新增地方专项债已发行35466亿元,完成99.9%。报经国务院批准,11月11日,先行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用于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这意味着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2000亿元专项债有望迅速发行。 今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通过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明确“将在今年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相关路径”。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温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乌海银行三家城商行发布了关于申请地方中小银行专项债券资金补充资本缺口的方案。 “随着多家银行先行试水,地方专项债资金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已迈出了从政策走向实践的一步。”业内人士分析称,尽管在落地的具体操作上仍存在一些难点,但未来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债发行很可能加速发展。 三家城商行“尝鲜”专项债注资 无论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还是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角度,中小银行充实资本金都是重要的一环。 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44%,较上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67%,较上季末上升0.0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4.41%,较上季末上升0.20个百分点。其中,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补充需求尤为迫切。 从地方专项债中划出一定额度是今年监管部门为中小银行资本金补充提供的新路径。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这笔2000亿元专项债将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由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据媒体报道,这18个地区包括天津、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西、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地。 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和银行先行试水专项债。 今年9月初,温州银行率先发布增资扩股方案,将地方专项债纳进增资扩股。该行表示,拟募资不超过70亿元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和处置不良资产。在认购方式上,由老股东按比例配股,老股东(含股东指定的关联方)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专项债发行方案以中国银保监会最终批复为准。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温州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93%、8.51%、8.51%。一级资本充足率已逼近监管红线。 而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经测算,温州银行资本充足率将升至15.18%,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升至12.75%。“通过本次发行能够提升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进一步满足监管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温州银行表示。 除了温州银行外,总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乌海银行表示,已于9月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中,审议了《关于申请地方中小银行专项债券资金补充资本金缺口的议案》。广西北部湾银行10月初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将于10月26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包括《第六次增资扩股方案》《申请自治区政府专项债资金支持公司补充资本金方案》在内的21项议案。 落地操作仍存难点 在业内人士看来,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具有多种益处。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这既有助于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适用范围,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提升中小银行资本水平,增强中小银行融资能力,推进中小银行体制机制改革,也有助于强化地方政府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能力。 不过,从提出探索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以来,截至目前都还未补充到位。 中金公司在研报中提出,20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额度已于7月下旬下达,但进展较为缓慢,或与实际执行过程中,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仍面临很多操作障碍有关。 “目前,申请专项债补充资本的银行较少,主要由于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的流程仍然不明确,存在落地难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专项债认购资本补充工具不属于专项债原定使用范围,后续需要对专项债投向进行调整;专项债与可转债的期限可能不匹配,专项债多为10到15年期限,而可转债转股后将无固定期限,在退出机制上还需要完善;政府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的方式仍不确定。原政策确立的方式为通过专项债认购中小银行发行的可转债以探索补充资本金,但目前中小银行可转债发行规模很小,实际操作难度较大,可能需要拓宽专项债用于补充资本的途径。”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分析称。 专项债发行或将提速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今年专项债发行临近尾声,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工作或将提速,通过金融杠杆助力化解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具体以何种形式注资,温州银行、北部湾银行、乌海银行均未在公告中明确。此前,关于这一问题存在两种讨论:一是地方财政部门及其受托人(主要为国有企业)履行其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职能,将专项债募集资金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注资给中小银行;二是通过专项债募集资金认购中小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如可转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 业内专家推断,在实践过程中补充机制选择方案时,不同省份的银行或者相同省份不同类型的机构也可能会选择不同的方案,后续将是一个遵守依法依规原则,一行一策,逐渐推行落地的过程。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哪些银行能够获得专项债的方式补充资本,国常会提出,将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 “这就要求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机制为前提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娄飞鹏分析称,深化中小银行改革仍然需要围绕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履职监督和问责,优化股东结构,严格把关股东资质,规范股东行为等方面开展。 “将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机制和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在夯实中小银行风险抵补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优化经营机制、提升竞争能力,为地方中小银行经营效率提升、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更为良好的基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
12月3日,江苏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共计发行34.63亿股新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支持未来各项业务健康发展。这意味着,上市银行配股融资打破了七年的“空窗期”。 与此同时,多家银行正通过其他外源性工具密集“补血”。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11月份,银行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发行量合计接近1500亿元,其中永续债发行量超过1000亿元。 分析人士认为,今年疫情发生以来,由于减费让利、计提拨备等因素,银行业净利润下滑,内源性融资可得性不断降低,加大对外源性资本补充工具的使用,有利于提高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央行在日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中表示,下一阶段,要继续推动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一级资本,进一步增强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特别是支持经营稳健的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 银行多渠道“补血” 近年来,商业银行一直受困于资本金紧张问题,尤其是在今年疫情的背景下,银行加快信贷投放,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加速了资本金的消耗。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我国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44%,较上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67%,较上季末上升0.07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4.41%,较上季末上升0.20个百分点。 近期,商业银行发债“补血”明显提速。Wind数据和相关公告显示,开年至今,已有60余家银行通过(含计划)发行可转债、二级资本债、优先股、永续债、金融债和定向增发等方式补充资本金,金额超万亿元。 其中,永续债成为今年银行资本补充的一大亮点。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今年截至11月末,银行已发行38只永续债,发行规模达5985亿元,发行主体涵盖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等各类商业银行。 时隔七年之后,A股上市银行首单配股也正式落地。江苏银行公告称,本次配股价格为每股4.59元,低于其2019年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020年三季度末的每股净资产,约为12月3日该行股票收盘价的七折。 有分析人士认为,除了充满吸引力的定价之外,江苏银行良好的业绩表现和成长空间也为其此次配股提供了有力支持。 东北证券发布的研究报告认为,近年来银行业面临资本补充压力,由于很多上市银行估值在1倍PB(市净率)以下,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很困难,江苏银行配股方案突破了1倍PB限制,对于银行补充资本具有参考意义。 中小银行资本压力突出 相比上市银行,广大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有限,资本压力更加突出。尽管近年来监管层出台多项政策鼓励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永续债、二级债等外部资本工具获得了更广范围的推广和落地,但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利用这些渠道仍有较大困难。 今年以来,监管层加快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资本补充步伐。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日前披露,广东省拟发行100亿元专项债向四家银行注资。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王克冰此前透露,今年专项债券额度为3.75万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前期已提前下达3.55万亿元,剩余2000亿元用于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预分配额度已通知地方。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温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乌海银行三家城商行发布了关于申请地方中小银行专项债券资金补充资本缺口的方案。 业内专家认为,通过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将补充资本和改革关联到一起,可以推动中小银行体制机制改革;同时,也将强化地方政府对中小银行风险处置的作用,强化属地责任。 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下一阶段,将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体系,对银行体系开展全覆盖的压力测试,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力度及核销处置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未来仍需持续补充资本 当前,银行资本补充问题已成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 “在银行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力度的背景下,资产规模增长和资本补充将是持续性的过程。城商行大多尚未上市,资本补充的需求较为迫切;随着老工具的到期,股份行也将进入新一轮的资本补充周期。”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银行分析师许文兵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正式落地。业内专家分析称,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机构将面临更高的附加资本要求、更高的杠杆率要求、更严格的流动性约束,包括更严格的大额风险敞口控制、定期压力测试、更多的信息披露等其他监管要求。 “从主要影响来看,入选系统重要性银行将使部分股份制银行资本压力加大,对银行杠杆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形成一定影响。对于部分资本管理压力相对较大的股份制银行而言,后续亟待多渠道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 受访专家预计,为应对资本压力和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未来银行仍需持续补充资本,加大资本工具发行力度。 “为了支持银行补充资本,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支持性政策出台。比如持续加大资本型和非资本型TLAC(总损失吸收能力)合格债务工具的开拓创新、降低发行门槛、引入更多投资者、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大境外市场债务工具发行规模等。”民生证券分析师郭其伟表示。
9月30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被业内称为“中国版TLAC(总损失吸收能力)”。其中,最受市场关注的莫过于两个时间截点的达标要求:对于已经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lobal Systematically important Banks,G-SIBs)名单的四家大型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需要满足外部TLAC风险加权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8%;外部TLAC杠杆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75%。 那么,四家大型银行是否面临着较大的达标压力?目前来看,距离达标还有多大的资本缺口尚待补齐?接下来各银行的资本补充计划是怎样的? 测算资本缺口超3万亿元 以2020年6月末数据看,四家大型银行外部TLAC杠杆比率均已超过7%,符合达标要求。因此,未来达标压力则主要来自风险加权比率。业内专家测算认为,若以2020年6月的数据为准且不考虑逆周期资本计提,那么,在2025年之前四家大型银行合计需要发行超过3.3万亿元的TLAC合格债务工具。具体来看,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分别约为0.91万亿元、1.09万亿元、0.67万亿元、0.64万亿元。 市场普遍关心,目前距离达标时限还有4年左右时间,这是否会给银行资本补充带来极大压力。中信证券研报认为,大型银行在中长期通过渐进式达标的方式强化银行系统稳健性,预计短期不会对银行资本带来边际“硬性压力”。 “目前,银行业整体的资本补充压力较大,特别是四大行同时面临着资本监管要求和TLAC监管要求。为此,银行一方面要创新相应的资本和债务工具;另一方面要积极节约资本,向轻型化方向转型。”民银智库高级研究员应习文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西泽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邓宇看来,目前四家大型银行在成功抵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同时,还不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保持了较好的资本充足率。下一步,四家大型银行可充分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做好达标规划,统筹安排TLAC工具的发行。未来数年,四家大型银行将分批、分步发行TLAC工具,尤其是发行非资本债务工具。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达标要求,中行明确表示,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东诉求、监管要求,结合中行资本状况,合理安排资本补充计划,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补充资本,并积极探索研究TLAC工具发行。 建行表示,将以两方面措施应对TLAC资金缺口问题。一是“坚持内部积累和外部补充并重”的资本补充原则,重视通过利润留存实现资本内生式发展,合理开展外部资本补充;二是采取资本集约化和精细化管理等手段,积极推进资本节约,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部分国有大行或已“提前准备”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9月,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十分火热,数据显示,9月上市银行共发行二级资本债2400亿元,超过前8个月2380亿元的发行规模总和。其中,国有大行持续发力,中行、建行、工行二级资本债发行总额均超过600亿元。 9月22日,刚刚在当月成功发行650亿元二级资本债的建行又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该行在取得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拟发行不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用于补充该行二级资本。 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除了应对外部疫情影响和满足银行自身经营的需求外,国有大行自9月开始的二级资本债密集发行或有其更为长远的考虑。发力补充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是为满足TLAC资本要求而进行的提前准备。 据了解,TLAC合格债务工具包括资本型债务工具和非资本型债务工具两类,现有的资本型债务工具主要包括减记型二级资本债、可转债、永续债。同时,根据TLAC资本要求,合格债务工具占TLAC资本的比例需要超过33%,因此,扩大TLAC资本补充路径是需要达标的银行当前及未来的重要努力方向。 助推银行向轻型化方向转型 “中国版TLAC出台的意义,不仅在于与国际标准充分对接,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健康性,更重要的是,也将促进我国金融体系改革,助推商业银行向节约资本的轻型化方向转型。”应习文表示。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对于中国银行业来说,下一阶段的发展应由“全面扩张”转为“选择性扩张”。就中长期而言,TLAC的监管要求有望促使大型银行加快经营转型,一方面,报表扩张或更为审慎;另一方面,或通过综合化和多元化经营强化“轻资本模式”,从而降低TLAC要求带来的影响。 邓宇认为,银行机构或可从三个层面为达标作准备,一是强化核心资本和一级资本指标管理,通过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券和扩充股本等路径巩固资本实力;二是构建系统性风险监测和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三是继续强化银行业经营能力,提高风险资产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专家均认为,在目前低利率环境叠加TLAC要求之下,着力发行TLAC工具或是较为明智的应对策略。例如,建行于今年9月14日成功发行的650亿元二级资本债,票面利率为4.2%,显著低于该行在2019年发行的同期限同类型二级资本债利率(4.86%)。“在当前较低利率环境下发行二级资本工具,不但可以补充资本,还可以适当降低负债利率。”邓宇表示。 此外,专家表示,中资G-SIBs应加大轻资本业务发展力度,提升非息收入占比;在维持资产质量稳定基础上,提高内部评级法使用效率,降低资本占用;可充分利用境内外市场,加大永续债、优先股、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规模,以及研究发行合格TLAC工具,补充TLAC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