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李之泽 5月19日,洋河股份举行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答投资者提问。 2019年洋河股份营收231.26亿元,同比下滑4.28%;净利润73.83亿元,同比下滑9.02%。洋河在年报中表示,业绩下滑主要是公司主动进行控货调整导致。 年报显示,2019年第四季度,洋河股份营收下滑36.49%,净利润下滑幅度扩大到78%。有投资者问及公司第四季度业绩进一步下滑的原因。 洋河股份回应称,2019年公司积极推进营销调整转型,为保证调整结果,四季度延续了调整转型策略,继续实施控量、挺价等一系列措施,导致单四季度业绩出现下滑。 洋河副总裁丛学年坦言:“洋河在过去的十多年高速发展中累积一些问题,为了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主动进行战略性调整,从去年6月份起主动进行了控货去库存,并且积极构建新型厂商关系,在组织架构、人事等方面都进行了配套调整,造成公司业绩短期内小幅下滑,我们期望通过调整彻底解决市场问题,为企业下一阶段高质量发展积蓄势能。” 洋河股份在会议中透露,公司2019年蓝色经典系列收入占比超75%,其中梦之蓝产品线贡献营收超30%。 洋河股份还表示,在“双轮驱动”战略下,2020年将把双沟品牌打造成为洋河股份重要的增长引擎。 “公司在双沟品牌事业部的基础上成立了双沟销售公司,专门负责双沟品牌的独立运作。将通过板块市场的持续深化运作、战略新品的布局、高端化拓展等,逐步深化双沟品牌的全国化运作。” 会议中,有多位投资者表示关心洋河股份2020年一季度以经销商的保证金和抵押金为主的其他应付款从期初的65.21亿变为期末的16.99亿;并对有洋河经销商退网的传闻进行求证。 洋河股份回应称,2020一季报中其他应付款的变化主要系根据新修订的收入准则重分类调整以及上年末收取经销商的备货保证金,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转入经销商购货款所致。全国范围内经销体系非常稳健。 洋河股份表示,经销商保证金转为购货款主要是为减轻当前疫情情况下经销商资金压力。 关于肺炎疫情对洋河股份市场渠道的影响,洋河方面表示,当前终端市场已经恢复到正常水平的50%以上。但洋河股份同时表示,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公司渠道库存与往年同期相比是略高的,公司二季度的市场动销压力较大。 对于疫情的影响,洋河股份称:“公司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并全力推进库存消化,整体进展符合预期。”
需求释放不及预期 楼市调整有望延续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今年“金九”成色不足,楼市能否重现“银十”引人关注。然而,今年国庆黄金周成交量依旧维持低位,“银十”开局不佳。专家预计,四季度楼市调整幅度料在供需拉锯状态下略有扩大,政策层面或保持严控不放松,四季度房企资金压力将进一步凸显。 观望情绪浓厚 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最新监测数据,2019年国庆黄金周,重点10城新房销售面积为77.22万平方米,较2018年同期下降8.1%,10城新房成交量更创下近5年来新低。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指出,一方面,在“房住不炒”调控氛围下,购房者观望情绪浓厚。另一方面,随着楼市黄金时代褪去,对楼市的关注度降低。 中国指数研究院(简称“中指院”)常务副院长黄瑜表示,今年黄金周,国内房地产市场整体需求不及预期。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调整幅度较大,北京、上海、广州销售规模同比均出现下滑,深圳受益于供应改善,加之去年同期基数较低,成交规模同比增幅显著。 二线城市继续呈现内部分化格局。黄瑜介绍,武汉、宁波、苏州、南宁等地因前期需求释放较快,当前活跃度有所下降,市场出现阶段性调整。温州、福州等地市场规模经历持续深度调整后,伴随近期优质项目集中上市,购房需求较高,成交规模回升。三四线城市中,扬州受去年同期低基数影响,同比增幅显著,但惠州、韶关、东莞仍有下行压力。 促销力度未见加大 “十一”长假期间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上海市多个楼盘发现,大力度降价促销的情况较少,新盘优惠力度普遍不大。上海地区链家经纪人告诉记者,除“十一”当天外,长假期间虽然每天都有“带看”4-5个楼盘,但明显感到成交力度不如往年。 中指院土地云事业部副总经理刘韧坚表示,很多企业虽在降价促销方面有所行动,但整体来看,促销力度并不大。“实际上,在黄金周期间过大的优惠力度未必能形成促销,反而可能加重市场观望气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房企促销成效有待观察,部分购房者依然持观望态度。降价促销效果成色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房贷首付政策依然从紧和部分二手房交易不畅影响换房需求,且银行贷款利率政策调整期间也会出现犹豫购房的现象。 楼市料继续调整 中指院认为,四季度房地产市场调整幅度将在供需拉锯状态下略有扩大。考虑到近期房企的积极营销势头,四季度房价涨幅或进一步回落。 国仕英表示,7月以来监管层多次发布房地产金融相关政策,各相关部门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资金监管并未弱化,仍处于严格调控状态。房贷利率“换锚”后的短期影响不大,也表明现阶段房地产调控仍以求稳为主。预计四季度政策严控不放松,尤其在金融监管方面,将继续严防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受市场长期调控影响,购房者观望情绪浓厚,入市积极性低,新房和二手房成交量或稳中有降。 中指院认为,四季度房企资金压力将进一步凸显,进而影响房企投资开工积极性,预计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及新开工面积增速将延续放缓势头。
上海每月2480元领跑全国,北京2120元仅次于上海和深圳。 新京报讯(记者 吴为)7月24日,人社部官网公布了全国32地(31省份以及广东省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海市以每月248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领跑全国。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仅次于上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北京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4元,为全国最高。 月最低工资标准全国7地超2000元 人社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月标准和小时标准2类,一般,各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都将这两种标准同时调整,适用于不同的计薪工种。 在人社部公布的全国32地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中,除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深圳、西藏、青海6地外,其余26省份均将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了好几个档次。 据人社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档,是各地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还有差别的做法。分档中,有的省份分成2档或3档;分档最多的福建省,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了5档。 第一档,即在各省区市内将市、县分为几档,第一档往往是经济较为发达、物价水平较高的地区,因此,各省区市的第一档最低工资也是各档中最高的一档。 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例,比较各地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全国已有北京(2120元/月)、天津(2050元/月)、上海(2480元/月)、江苏(2020元/月)、浙江(2010元/月)、广东(2100元/月)等6省份,以及广东省深圳市,这7个地方的标准超过了2000元/月。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上海市。 上海重庆陕西3地已执行2019年标准 自2018年以来,全国各地已有上海、广东、北京、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四川、江西、广西、海南、云南、西藏、辽宁等15个省份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地方执行的均为2018年调整后的新标准。 今年,上海市于4月1日,重庆市于1月1日,陕西省于5月1日起,执行2019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除上述地方外,其余大多数省份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至少是在2017年调整过的标准。仅有河北省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然执行的是2016年7月1日调整后的标准,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释疑1 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调整?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不过,人社部最新下发的《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也给各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了更大的自主权。通知规定,各地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稳慎把握调整节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频次在全国各地都有所下降。2015年,全国共有24个地方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到2017年这个数字变成了17个;2018年仅有16个地方上调。 北京市、上海市等地近年来每年都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而一些地方也有突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间隔的情况。 截至去年年末,安徽省仍然执行的是2015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该省在去年11月起开始执行新标准。去年6月,广东省政府发布通知将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广州市2100元/月,深圳市2200元/月”。这也是该省三年来首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释疑2 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最低工资标准到底是根据什么来制定的?人社部有关专家向新京报记者解释,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一些地方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也明确了自己的考虑,上海人社部门明确表示,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经济发展水平、企业人工成本、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时既要增加职工获得感,又不能给企业过大压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物价在上涨,消费水平在上升,最低工资标准如果长期不调整就会出现劳动力流失,将进一步影响发展。”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研究员詹鹏强调,考虑到企业行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受益人群是企业生产活动难以用资本替代劳动并且利润率相对较高的企业的受雇劳动力。最低工资标准会提高一部分劳动者的福利水平,尤其是当受雇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的情况下,意义更强。 释疑3 最低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吗? 对于最低工资标准,各地规定各有不同。记者梳理发现,多数地方明确包含在内。如四川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但也有地方明确表示最低工资不包含社保和公积金,上海市就明确,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北京市明确,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还有的地方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如新疆发布了两种形式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是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四个档次,即1820元、1620元、1540元、1460元。二是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四个档次,即1441元、1241元、1161元、1081元。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不包含“五险一金”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含金量”更高。因为用人单位需要另行支付,对于劳动者来说,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更多。 释疑4 最低工资有强制执行力吗?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标准对企业具有强制约束力。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这也意味着,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上述各项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规定,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多地发布最低工资“新标准” 六省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超两千元 7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等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 与企业工资指导线不同,最低工资标准被视为一项“兜底”指标,是在劳动者正常劳动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为全国最高;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4元,为全国最高。 专家表示,最低工资的调整是在物价上涨的大环境下,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应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劳动者群体最为受益,尤其是工资水平刚好在最低标准线上的工作者。随着标准线提高的执行期到来,这些工作者就可以直接享受到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不仅如此,随着多地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意味着与之相挂钩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补助等相关待遇标准也将相应上调。 根据人社部统计,2018年,全国共有15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步入2019年,据不完全统计,重庆、上海、陕西、北京确定了新一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经济日报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重庆从1月1日起,第一档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第二档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300元;上海从4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20元调整到2480元,增加60元;陕西从5月1日起,一类工资区最低为每月1800元,二类工资区最低为每月1700元,三类工资区最低为每月1600元,均比原标准提高了120元;北京从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20元调整到2200元,增加80元。 根据人社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各地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形势发展和企业实际情况,稳妥把握调整节奏,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数据显示,河北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日期为2016年7月,距离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已满三年,其最低工资标准有望在2019年上调。此外,天津、福建、湖南、青海、甘肃距离上次上调时间也已满两年。 记者注意到,各地之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间间隔有所不同。如北京、上海等地,近年来每年保持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但也有不少地区采取两年或三年调整一次的方式,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持审慎态度,如广西近两次调整时间分别在2018年2月和2015年1月。 有关专家表示,最低工资水平的上涨,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因此不应简单就数值进行横向比较,应该综合全面地看待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同时,在调整过程中,也要掌握好“度”,既考虑低收入职工的薪资提高幅度,也考虑企业的实际承受负担,注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科学性。
市财政局向人大报告去年决算及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三公”支出比预算减少1.46亿 审计报告:建立健全制度171项,促进增收节支22.27亿元 记者 王海燕 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过剑飞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上海市2018年市级决算及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2018年,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此基础上,财税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08.1亿元,为预算的100%,比2017年(下同)增长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5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增长10.7%。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095.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7.1%,增长6.9%;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35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增长15%。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2.3%,增长23.3%;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增长22.4%。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29.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6.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5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增长10.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478.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989.3亿元。 报告汇报了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的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4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46亿元。 报告还汇报了本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情况。经财政部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年报审核,截至2018年年底,本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034.9亿元(其中,市级712.8亿元、区级4322.1亿元)。按审计口径计算的2018年年末债务率为41%,规模总量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报告还对2019年上半年本市政府预算执行、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了简要汇报。从收入情况看,上半年,“四本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0.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0.1%,为预算的60%。从支出情况看,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8.3亿元,增长2.1%,完成调整预算的50.9%。 本报讯(记者 王海燕)昨天,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王建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结果表明,针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43项,建立健全制度171项,促进增收节支22.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