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惩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犯罪 保护投资者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惩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犯罪。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商务部部长钟山:中国没有对医疗物资出口进行限制 商务部部长钟山回应,中国没有对医疗物资出口进行限制,我们是开放的。特别是全球疫情爆发以来,中国已经向199个国家和地区出口了大量的医疗物资。 商务部:缩短负面清单 贯彻落实好外商投资法 商务部钟山表示,扩大外资的增量,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缩短负面清单,搭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平台;稳住外资的存量,贯彻落实好外商投资法,保护外商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聪明的外商不会放弃中国庞大的市场。 提升新股市场竞争力 港交所研究缩短招股结算周期 今日有消息称,港交所正考虑缩短新股上市的招股结算周期,希望由5天减至1天,以增加市场竞争力。而这一决定或与近期在美上市中概股有“回流”香港二次上市的趋势有关。对此,港交所回复界面·财联社表示,正在研究提升现有新股结算流程的方法,这是港交所持续提升新股市场竞争力工作的一部分,将适时向市场公布最新发展。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今年将启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5月25日在2020年全国两会第二场“部长通道”表示,今年会启动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主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围绕老百姓反映的身边的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察。 大商所就聚丙烯、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期货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 大商所现将《大连商品交易所聚丙烯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期货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业界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零售药店购买退热类药品需实名登记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5月25日发布通知称,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药品时,要严格查验身份并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如实填写《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实名登记表》,并告知发热人员应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本报见习记者 昌校宇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王春英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多项扶持政策,要求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当前,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已成为我国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但与传统贸易相比,贸易新业态多元的市场主体、高频的线上交易模式,对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大的诉求。 为更好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国家外汇局在广泛听取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意见和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发布《通知》,优化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提升相关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贸易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 《通知》聚焦解决贸易新业态“小额、高频、电子化”交易中结算不便捷问题。政策设计上,遵循“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积极适应贸易新业态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服务实体、便利开放、交易留痕、风险可控”要求,放宽贸易新业态外汇政策,优化外汇服务,便利相关外汇业务办理,实施“交易越合规、汇兑越便利”的信用约束和分类管理。 《通知》优化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模式,扩大账户收支范围,推动更多业务网上办理,在降低市场主体综合成本的同时,提升跨境结算效率。具体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放宽外汇管理方面。一是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二是优化跨境电商相关税费的跨境代垫。企业可为客户跨境代垫相关的仓储、物流、税费等。三是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四是完善市场采购贸易资金结算。经市场采购贸易平台备案的主体,银行可凭平台信息为其办理委托第三方报关的收结汇业务。五是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符合技术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可通过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能力的银行,为其服务的客户代办出口收汇手续。 提升外汇服务方面。一是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二是便利企业远程办理外汇业务。企业可与外汇局系统直连,实现贸易业务报告、国际收支申报等更多外汇业务网上办理。三是优化小额交易涉外收付款申报。支持企业以自身名义汇总申报小额涉外收支,满足其出口退税、融资的申报需求。四是持续跟踪贸易新业态的创新发展,主动回应市场主体外汇业务的新诉求。 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持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更好满足贸易创新发展诉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编辑 张明富)
云南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突破5000亿元 新华社昆明10月25日电据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消息,云南省自2010年成为中国第二批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试点地区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发展,截至今年9月末,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5021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经纬介绍,启动试点以来,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不断扩大。目前,跨境人民币业务已形成以云南为枢纽,辐射东南亚、南亚的结算网络,有效促进了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发展。截至9月末,云南省与境外92个国家或地区开展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其中“一带一路”国家36个,境外银行在云南省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85户,开立非居民人民币账户1760户。 同时,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已从试点初期的边境贸易拓展到全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投融资领域,结算主体从企业延伸至个人。截至9月末,跨境人民币业务已覆盖云南省16个州市、21个对外口岸,参与企业达3400余家,个人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100.4亿元。 “人民币在云南省涉外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在周边国家影响力不断增强。”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际收支处副处长刘虹说,人民币自2014年起成为并保持云南省对东盟的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周边国家和地区是云南省跨境人民币主要结算对象。 据悉,目前云南省跨境人民币呈现净流入态势。截至9月末,云南省跨境人民币累计收入3177.6亿元,主要来自向周边国家出口商品结算汇入;累计支出1843.4亿元,主要是对外投资、境外贷款结算汇出。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