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公布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新发展,推动恢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功能,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市值的排名跃居全球第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全球排名第三,沪深交易所用实力缩短着与国际最优证券交易所的距离。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刘逖公开表示,上交所今年总市值首次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三大证券交易所,排在纽交所和纳斯达克之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李辉表示,今年以来,深市股票累计成交金额超过115万亿元,全球排名第三,拥有更为多元化的投资者群体。 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上交所新增IPO公司数量203家,IPO融资额3200亿元,该两大指标位居全球首位。同时,今年以来,深交所创业板、中小板和核心成分指数升幅在全球位居前三。 截至12月14日,上交所共有177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近44万亿元;深交所共有2341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近33万亿元。 笔者认为,沪深交易所总市值和成交额的排名位列全球“第三”,量的提升固然可喜,但背后体现出的“质”的飞跃更值得期待。 首先,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深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沪深交易所资源配置平台功能不断“升级”。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实体经济对直接融资的需求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将扮演重要角色。 沪深交易所作为经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平台,可以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结构优化,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经济活力。 笔者认为,随着交易所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的不断提升,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等方面将不断“升级”。 其次,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伐不断提速,沪深交易所用实力演绎吸引力法则,加速打造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 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各项开放举措的渐次落地,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速度也超出了国际市场预期,从QFII、QDII、RQFII、沪深港通到沪伦通,再到纳入三大国际指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可谓“遍地开花”。 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对外开放和国际化合作步伐也在提速。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易所开展深度合作,入股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孟加拉国达卡证券交易所等,开始了全球化的布局。 2017年3月份,深交所推出首支在中国和欧洲两地同步发布行情的中国绿色债券指数——“中财——国证绿色债券指数”;2018年3月份,深交所启动了“一带一路”债券业务试点,积极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笔者认为,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打开了沪深交易所的国际化之路,随着开放的不断扩大,沪深交易所也将加快实现世界一流交易所的目标。 此外,科技创新、科技强国建设需要交易所打造更加包容、高效的科技创新支持体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科创型企业将通过上市融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快速发展,资本市场将大有可为,交易所也将在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方面打造更加包容高效的科技创新支持体系。 笔者认为,“十四五”即将开启,新时期需要沪深交易所更好担当新使命、实现新发展,向世界一流证券交易所大踏步迈进。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1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111号)。经查明,2020年6月16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井食品”,603345.SH)披露股东减持计划公告称,时任副总经理黄清松持有468.69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时任副总经理黄建联持有457.0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公告中明确载明,黄清松、黄建联分别计划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84%。 2020年7月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黄建联、黄清松分别于2020年7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0万股、18.9万股,减持金额分别为2381.2万元、2329.43万元。 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黄建联、黄清松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开始前2个交易日提前减持,提前减持的股份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计划,且违规减持的金额较大。2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4条、第3.1.7条等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黄建联、黄清松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01年12月24日,安井食品前身厦门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成立。2011年2月9日,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365万元,年销售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公司分别在福建厦门、江苏无锡、江苏泰州及天津等建立了生产基地,现已成为国内最大的速冻食品企业之一。公司主要研发、生产、销售“安井”牌速冻食品。新疆国力民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9.37%。 黄清松、黄建联二人自2014年2月24日起担任安井食品副总经理。其中,2020年7月6日,黄清松持有安井食品3970150股,黄建联持有安井食品4686905股;2020年7月8日,黄清松持有安井食品3770150股,黄建联持有安井食品4497905股。黄清松减持20万股,黄建联减持18.9万股,减持方式均为二级市场买卖。 2020年7月9日,安井食品发布关于股东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披露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6),公司副总经理黄建联和副总经理黄清松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8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8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可于公告披露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而定。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收到黄建联、黄清松的书面通知,二人因误将端午假期当作正常交易日,分别在2020年7月7日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了20万股、18.9万股公司股票。上述两项竞价交易的发生比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可于2020年7月9日-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分别减持不超过80万股公司股票)提前了2个交易日。黄建联和黄清松并非主观故意违规减持,并就本次误操作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二人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额度。 本次减持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4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接受本所监管; (三)遵守并促使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者财务等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市公司股东买卖公司股票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任职期间拟买卖本公司股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本所备案;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网站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则或者向本所作出的承诺,本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惩戒: (一)通报批评; (二)公开谴责; (三)公开认定其3年以上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第(二)项、第(三)项惩戒可以一并实施。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0〕111号 关于对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黄建联,时任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清松,时任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经查明,2020年6月16日,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股东减持计划公告称,时任副总经理黄清松持有4,686,90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时任副总经理黄建联持有4,570,15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取得。公告中明确载明,黄清松、黄建联分别计划自2020年7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84%。2020年7月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黄建联、黄清松分别于2020年7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0万股、18.9万股,减持金额分别为2381.2万元、2329.425万元。 作为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黄建联、黄清松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开始前2个交易日提前减持,提前减持的股份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计划,且违规减持的金额较大。2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4条、第3.1.7条等相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黄建联、黄清松在异议回复中提出如下申辩理由:一是违规减持系计算日期失误,因误将端午节假期当作正常交易日,相较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提前2个交易日减持了公司股票;二是意识到误操作后,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公司于当日提交了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违规并非主观有意为之,实属无意过失,不存在掩饰、隐瞒,亦不存在干扰、阻碍调查的行为,股票账户未有禁止或违规操作的风险提示,违规减持未给市场造成实际影响。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黄建联、黄清松作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其在减持计划公告中已明确披露减持期间自2020年7月9日起。责任人所称系计算日期失误、非主观故意等异议理由均不成立,不予采纳。事后及时报告并公告亦不足以减免其责。但是鉴于本次违规行为仅涉及减持未履行预披露义务,且事前已就减持事项履行了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可对其违规情节及后果予以酌情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黄建联、黄清松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千山退公告,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0年9月15日已满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0年9月16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恢复正常运行 否认有网络安全隐患 中新网吉隆坡7月17日电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17日上午9时开市后恢复正常运行。交易所方面当日发表声明指16日出现的系统瘫痪为技术原因所致,并无网络安全漏洞。 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16日下午3时30分突然瘫痪,无法进行正常交易,此后到下午5时休市时一直未曾恢复。 交易所在声明中指这一状况并非受到网络攻击所致,并称交易系统仍保持其安全性。但声明未具体解释是何种技术原因导致系统瘫痪。声明并对受影响各方表示歉意。(完)
奥马电器拟定增募资不超12.07亿元 奥马电器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华道投资拟成立并管理的私募基金以及中山金控拟成立并管理的私募基金共两名特定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71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325,233,427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661.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ST康得: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7月10日起暂停上市 *ST康得公告,由于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 暴风集团: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7月8日起暂停上市 暴风集团公告,2020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送达《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由于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第13.1.1条、第13.1.5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8日起暂停上市。
因美国独立日假期,纽约证券交易所今日休市一日,下周一(7月6日)恢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