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复苏乐观预期带动下,市场避险情绪较3月大幅回落,与价格呈相反关系的美债收益率持续走高,其中,美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一度走高至1%附近。业内专家告诉上证报 上周,美十年期国债收益率累计周涨幅近30%。截至北京时间6月10日18时,10年期国债收益率在0.8%附近,虽低于6月1日的高点,但明显高于3月低点。有市场人士预计,美国国债收益率回升势头正在加强,预计未来一到两个月时间内,美十年期国债收益率或将突破1%。 北京金阳合众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蒋舒告诉 美长期国债收益率走势很大程度上和经济基本面有关。上周,在美国5月非农就业数据公布后,美十年期国债收益率一度上升至0.903%,创下今年3月以来最高水平。 睿资投资俱乐部主席吴疌认为,就业数据超预期向好,对市场有很强的刺激作用,风险市场投资者十分看好经济前景,部分资金从债市进入股市。但他认为,就业市场复苏预计需要数年,而不是数月。短期内,美债的总体走势不会出现趋势性变化。 东吴证券研究所资深分析师元涛分析称,考虑到美联储释放“收益率曲线控制(YCC)”前瞻指引等信号,美债长端收益率短期或维持震荡回升格局。中长期来看,他认为,伴随美联储储针对收益率曲线控制力度边际加深,美债收益率长短端利差或趋稳。 所谓“收益率曲线控制”,是指通过设置各期限收益率的目标水平,将收益率曲线保持在理想水平,美联储上次采用这一工具还是在20世纪40年代。 近期,美债收益率明显上升后,市场猜测美联储有控制收益率曲线的可能性。美联储副主席克拉里达近日表示,控制收益率曲线是美联储可能用来管理长期利率的其他补充工具,并将是其未来研究的主要政策,因为日本和澳大利亚央行都在采用这种做法。 全球来看,日本央行将10年期国债收益率维持在0%(日本基准利率为负值)水平;今年3月,澳大利亚央行也将3年期国债收益率设定在0.25%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亚洲(香港)金融风险智库首席经济学家秦逸飞告诉 “如果控制收益率曲线,美联储基本上会锁定特定期限的名义收益率,并在收益率目标达到时介入购买这些债券。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债券投资作为避险资产将完全失去作用,尤其是在通胀预期或会卷土重来的时期。由于各国央行和政府向金融市场注入了大量刺激措施,通货膨胀将不可避免地加剧,从而拉低实际利率。在这种环境下,黄金将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替代选择。”秦逸飞说。
国企股权激励 激励谁 如何防止“人为控制”现象 国务院国资委30日发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系统集成过往政策,梳理总结实践经验,从微观操作层面细化指导,为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精准且清晰的参考。 应当说,股权激励制度推行10多年来,在如何激发企业发展动力、激活经营者和业务骨干发展热情、提高企业效益方面,确实发挥了较大作用,也产生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仅央企层面,近年来就有53家中央企业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按照国资委披露的数据,实施过股权激励的A股央企上市公司,自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以来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8%。 11.8%到底是高还是低,不仅要与这些企业的过去比,与同期的民营企业等相比,还要看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只有在同等条件下的比较,才更有说服力和公信力。但是,不管如何比较,实施股权激励后的企业,在经营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方面,肯定是有作用的,也是会产生比较明显效果的。关键就在于,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能否保持可持续增长的格局,能否起到一劳永逸的作用。其中,如何防止“人为控制”是非常重要的方面。 所谓“人为控制”,就是不按照企业发展规律管理,而是依据经营者等自身利益需要控制,包括控制效益释放、控制成本收入进账、控制股票价格等,从而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导致企业利益受到不小的影响,尤其是企业的长远利益,会在经营者手中受到严重伤害。如果这样,股权激励作用就会大打折扣,效果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首先需要防止的,就是实施股权激励前的“人为控制”现象。要知道,实施股权激励的都是上市公司,也就是国企中比较好的二、三级公司,是经营者等愿意加入的公司。而股权激励,最受益的当属经营者,其次才是业务骨干。而从实际操作来看,尽管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有严格的监管制度和办法,但是,经营者仍然有控制股票价格的手段,能够控制股票走势。也就是说,股权激励的股票价格、激励方式、激励程序如何规范与操作,名堂很多,可操作的空间也很大。现行的确定股票激励价格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为控制”现象,值得研究与思考。不然,不仅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会带来公众对国企股权激励的质疑,更会让企业的发展受到伤害,使投资者利益难以保证。股权激励,一定程度上具有当年国企改革中“经营者接盘”的含义。所以,必须做好股权激励价格等的评估、评价和受让工作,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 另一个需要防止的“人为控制”现象,就是股权激励制度实施以后。国资委成立后,时任国资委党委书记的李毅中到某地调研时,看到某家国企改制后,利润暴涨,就问企业经营者,同样的经营者、同样的工人,为什么改制后仅仅一年时间,企业的利润就暴涨这么多。除了市场因素之外,还有什么原因?经营者红着脸说,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听起来很有道理,想想又似乎道理不够站得住脚。到底如何站不住脚,也很难一两句话能够解释清楚。很显然,“人为控制”占据很重要的位置,也说明企业利润等,经营者是能够比较方便地控制的。如果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仍然采用“人为控制”的方式,控制利润、分摊成本、分配费用等,监管层也无能为力,又当如何处理呢?否则,股权激励就失去意义了。股权激励就是为了把企业做得更好,可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人为将企业利润等进行控制,势必对企业发展不利。所以,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这方面的问题,解决这方面的难题。 还有一个方面的问题,就是在推行股权激励后,在企业做强做优方面可能出现的“人为控制”。要知道,即便推行股权激励,经营者也未必就是万年桩。因为,股权激励的比例毕竟较低。以2013年整体上市的中建集团为例,当年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成为首家整体上市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央企试点单位。截至目前,已授出三期股票,累计激励人员也就2879人、4342人次、授出股票占总股本的2.5%。这样的比例,国有仍然是绝对控股。那么,经营者就会随时被调整。在这样的情况下,经营者一定会更多考虑眼前利益、短期利益,而不会充分考虑长远利益、整体利益,从而在研发投入、产品开发、品牌培育、质量提升等方面难以真正下功夫,导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力,尤其是核心竞争力。所以,防止经营者短视下的“人为控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总之,股权激励是一种好办法,也是能够有效激发企业经营者和业务骨干,包括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但是,防止“人为控制”,也是推行股权激励过程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确保股权激励工作效果最佳、质量最好、作用最大。 谭浩俊
证监会网站5月25日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四环生物涉嫌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四项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四环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四环生物实控人陆克平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被罚260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其中,陆克平因涉及多项违法,最终合计被罚2734万元。 四环生物处罚落地背后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四环生物、陆克平等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问题1:连续五年实控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查明,自2014年起,陆克平通过控制陆某等13个证券账户及2个权益工具,在2014年2月20日至2018年4月11日(以下简称涉案期间)交易四环生物股票,同时通过上述账户在四环生物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此外,陆克平还控制一致行动人赵红等4人账户。 陆克平通过使用上述19个涉案账户组交易四环生物股票,使其控制的四环生物表决权不断扩大,具体交易情况为2014年2月20日起买入四环生物股票,2014年2月21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5%,2016年6月20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0%,截至2018年4月11日,持股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39.42%。 证监会认定,陆克平不晚于2014年5月23日成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且其在2014年5月23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实际控制四环生物。而四环生物在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无实际控制人”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问题2: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14年10月10日,四环生物子公司新疆爱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爱迪)与陆克平控制的阳光集团子公司江苏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置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新疆爱迪向阳光置业购买阳光敔山湾花园商铺,交易总价为5345.56万元。 证监会认定,四环生物及其子公司新疆爱迪与阳光集团及其子公司阳光置业均为陆克平控制的公司,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四环生物未按规定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法的行为。 问题3: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行政处罚书显示,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共同持有四环生物股票达5%及每增加5%时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且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继续买卖四环生物股票。 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在限制交易期限内累计买入6.27亿股,累计买入金额43.21亿元;累计卖出2.72亿股,累计卖出金额19.51亿元。 问题4:未按规定履行收购公告和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 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赵红、华樱、倪利锋、何斌合计持股达30%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涉案期间,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持续交易四环生物,2016年6月20日,其共同持有的四环生物数量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达30%时未按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等义务,且在2016年6月20日后仍持续交易四环生物,总体为净买入。 截至2018年4月11日,陆克平及其上述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账户共同持有四环生物4.06亿股,占四环生物总股本的比例为39.42%。 陆克平自述投资亏损近10亿 针对上述问题,陆克平提出四点申辩意见,请求免除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处罚,请求从轻或减轻限制期内交易行为的处罚,其中提出,陆克平是为公司利益从事涉案行为,最终投资亏损近10亿,且积极配合调查,其并无违法的故意,主观恶性轻。 关于陆克平的申辩意见,证监会没有予以采纳,相关认定为: 其一,陆克平控制表决权超过30%、阳光集团有四环生物经营和财务资料、涉案人员指认等证据足以证明陆克平为四环生物实际控制人,其提交的证据及申辩意见与现有证据相矛盾且未形成完整证据链,依法不予采信;其二,陆克平所述为公司利益增持、积极配合调查、投资亏损等申辩意见不构成免责理由;其三,对陆克平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及限制期内交易的行为,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对其予以处罚,并无不当。综上,证监会对陆克平的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针对陆克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限制交易期限内买卖“四环生物”的行为,对相关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其中对陆克平处以2600万元罚款。陆克平因涉及多项违法,最终合计被罚2734万元。 证监会同日更新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决定对陆克平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信披违法违规成本大幅提高 从近期行政处罚案例来看,信息披露继续成为监管重点。证监会日前公布的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保千里、美丽生态、天翔环境、海印股份4家公司被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随着新证券法的出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成本也大幅提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无论是新证券法还是原证券法,在法律适用时都要坚守法治思维,用足用好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信用制裁等,法律适用方面要能够做到激浊扬清、惩恶扬善。 “近期,国务院金融委、证监会反复强调严打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释放监管从严信号。”刘俊海进一步指出,证监会打击财务造假力度持续加强,具体来看,监管部门愈加善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充分践行法治监管、勤勉监管、从严监管、精准监管、靶向监管、阳光监管、民本监管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市场效果。 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强化打击财务造假等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计划中的首次公开募股之前,中国体育评论和新闻门户虎扑(上海)文化传播寻求在新一轮融资中筹集约1亿美元。 因信息未公开而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称,这轮IPO前的融资可能对虎扑的估值为7亿美元左右。知情人士称,融资规模和估值目标仍处于初步,随着商议继续可能仍有变化。 知情人士称,这家有字节跳动支持的公司在考虑最早今年底上市;该公司更倾向于以更高估值在美国上市,而香港可能也是选择之一。知情人士称,有关IPO计划的最终决定尚未作出。 对此,虎扑官方回复:此消息不实,"有媒体报道关于虎扑赴美IPO的谣言,公司并无相应计划,保留对不实报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虎扑的IPO之路始于2016年。当年4月,虎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拟在上交所上市,但一年后终止。 2019年4月23日,上海监管局披露的公开资料显示,虎扑在中金公司与东财证券的辅导下,开始了又一轮A股市场的冲击。 据天眼查显示,虎扑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程杭,直接持有虎扑29552813股股份,占虎扑股份总数的25.068%,程杭通过其控制的企业上海久麦信息系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上海亮虎信息系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虎扑18.988%的股份。因而,程杭目前实际控制虎扑44.056%的股份。
网络安全保障专家奇安信开启向科创板冲刺的进程。5月11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披露,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奇安信”)的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获受理。截至当日晚间,加上另外6家获受理的公司,科创板已受理企业数量达281家。 奇安信专注于网络安全市场,主要从事向政府、企业客户提供新一代企业级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等。公司产品体系包括基础架构安全产品、新一代IT基础设施防护产品以及大数据智能安全检测与管控产品等三大类别。 科创实力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404项主要专利,其中包括368项主要发明专利,公司形成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超过5项。公司最近3年研发费用分别约为5.4亿元、8.2亿元和10.5亿元,合计约24.1亿元,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重超40%。 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奇安信为国家关键机构监控来自境内外的高级持续威胁(APT)攻击。作为主要技术保障单位,公司参与了国庆70周年、十九大、两会、抗战胜利70周年、澳门回归20周年等重大活动及重大国际会议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财务数据方面,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约为8.2亿元、18.2亿元和31.5亿元;因网络安全产品及技术研发需大量投入,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约6.3亿元、8.7亿元和4.9亿元。 公司拟采用第二套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公司拟募集资金45亿元,用于云和大数据安全防护与管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安全防护与管理系统项目、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股权方面,根据招股书申报稿,公司前身奇安信有限原为三六零集团所控制公司,经过多次股权转让、增资,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齐向东。齐向东直接持有公司25.89%的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安源创志、奇安叁号间接控制公司12.45%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8.34%的股份。 公司第二大股东明洛投资持有约21%的股份。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旗下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明洛投资99.90%的股份。
金利华电实控人操纵自家股票,巨亏1.57亿元被罚150万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金利华电,300069)实际控制人赵坚,与前董秘、财务总监楼金萍以及配资中介朱攀峰等3人,控制利用112个证券账户,操纵金利华电股价累计亏损1.57亿元后还被证监会合计处以300万元罚款,其中对赵坚处以150万元的罚款,赵坚、楼金萍分别遭10年证券市场禁入,朱攀峰遭3年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赵坚与楼金萍控制涉案109个证券账户,配资中介朱攀峰控制3个证券账户,共计112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金利华电”,其中99个证券账户通过配资关系(股票借款融资)由朱攀峰提供,13个证券账户由其他配资中介或亲属朋友提供。账户组的保证金、利息和部分交易资金实际来源于赵坚,结算资金和大部分盈利流向赵坚及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少部分流向楼金萍控制的银行账户。账户组的交易由赵坚、楼金萍决策并承担账户盈亏,由楼金萍亲自或者指令他人下单交易,朱攀峰使用其控制的3个证券账户决策下单,参与交易,维持股价。 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共有534个交易日,账户组共交易423天,累计买入成交8446.2254万股,买入金额26.97亿元,累计卖出成交6335.9088万股,卖出金额21.06亿元;持股占总股本比例超过5%的交易日共325天,最高持股占比为22.67%。 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金利华电股价上涨幅度为44.65%,股价振幅为170.30%。同期创业板指数下跌幅度为13.30%,振幅为64.56%。金利华电股价涨幅偏离创业板指数走势57.95个百分点。 证监会表示,经测算,截至2018年8月29日,账户组持有金利华电7100股,累计亏损1.57亿元。 对此,证监会认为,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当事人控制账户组交易金利华电,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使用盘中拉抬、利用信息优势等手段操纵、影响金利华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赵坚是账户组的出资、控制、交易决策者,金利华电重大信息的筹划、决策者,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决策者,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 楼金萍对账户组交易具有控制决策权,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组织、决策和实施者,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 朱攀峰为赵坚、楼金萍提供交易资金、交易场所及设备,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维持“金利华电”价格,是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参与者和协助者,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情节严重。 面对证监会的处罚,赵坚提出其行为本质系大股东增持,并无操纵证券市场的主观故意,申请不予处罚。对此证监会认为系操纵证券市场而非大股东增持,大股东增持有其独特的方法、途径和信息披露方式。 证监会对上述三人开出的罚单为: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其中对赵坚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楼金萍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朱攀峰处以30万元的罚款。 此外,对赵坚、楼金萍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朱攀峰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金利华电是国内少数拥有成熟的交、直流特高压玻璃绝缘子生产技术的厂商之一。 2010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