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国16个省份(包括13个粮食主产省份)已经组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75亿元。通过基金增信融资,累计向2000多户粮食企业发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1130亿元,有效缓解了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这意味着,自2016年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粮食市场化收购融资长效保障机制。 据了解,随着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粮食收购逐步由政策性收购为主转向市场化收购为主。由于粮食行业具有基础性、弱质性、微利性等特点,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小微企业大多底子薄、有效资产少,资信等级不高,市场化收购粮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 为支持企业“有钱收粮”,搞活粮食市场流通,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银保监会、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共同指导各地组建运行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为粮食企业市场化收购融资提供担保,帮助参与企业获得存缴基金10倍至15倍的贷款,支持企业入市收购。 截至目前,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省份,再加上山西、广西和新疆,共有16个省份组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作为粮食市场化收储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支持政策,通过为粮食企业融资增信,发挥托底保障和引导带动作用,有效激发各类资金投入粮食市场化收购,推动实现“优粮优价”,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农民持续增收。 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是强化粮食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做好信用保证基金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信用保证基金在夏粮收购和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市的作用,持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健全信用保证基金等粮食市场化收购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更好地服务粮食企业和种粮农民。进一步完善信用保证基金政策,切实巩固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
以不良资产经营为主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凭借独特的优势,在此轮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中积极参与,帮助标的企业摆脱了暂时的困境,走上了转型发展的道路。 作为第一个完成“股改―引战―上市”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在市场化债转股中,主动作为,灵活运用多年积累形成的经验和专业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为企业重新焕发生机注入新的力量。 紧抓地方国企混改机遇果断出手 近期,中国信达专业的市场化债转股能力再次获得了市场认可。 去年年底以来,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参与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企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集团”)借壳多喜爱(00276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喜爱”)成功上市,引起了各方的关注。 浙建集团历经10年实现整体上市,中国信达作为浙建集团的第二大股东,通过提供综合金融支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度参与制定实施整体上市方案,支持浙建集团走过了业务发展和资产负债率约束的关键转型期,助力企业进入新动能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期。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浙建集团是成立最早的浙江省国有企业,为浙江省最大的建筑企业,连续入选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杂志全球250家最大国际承包商、中国承包商60强。由于浙建集团所处建筑行业特征,该企业面临资产负债率高、新业务板块发展受阻等困境。 面对发展前景良好而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2017年9月,浙江省决定率先在浙建集团探索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招募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 中国信达敏锐捕捉到其中的业务机遇,认为浙建集团自身长期发展前景良好,虽为传统建筑类企业但行业排名、业务规模、业务模式、品牌效应等在行业中较为突出,整体上市可期,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对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选择标准。 中国信达本着“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协调集团内部各方资源迅速响应,率先完成了报名、竞投文件提交和保证金缴纳工作,相较于其他实施机构,中国信达凭借更加体现市场化判断和股权投资逻辑的专业实施方案,最终赢得了竞争性谈判,获得了实施机构资格。 中国信达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12月,中国信达收购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对浙建集团的债权,对企业进行了市场化债转股。该项目为中国信达第一个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争摘牌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也是浙江省落地的第一单市场化债转股。 多措并举助力企业整体上市 这一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实施后,中国信达作为浙建集团的第二大股东,向企业委派董事,依法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决策,3年间共计参与公司三会约60次,审议相关议题120余项,为企业公司治理提升、整体上市方案优化等提出了多项重要的战略建议。 由于及时获得支持以及企业自身的努力,浙建集团主体评级由AA提升为AA+,融资渠道得以不断拓宽,整体经营持续向好。 2019年3月,浙建集团启动借壳多喜爱上市工作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同年5月,在其他股东无法提供现金选择权的时刻,中国信达准确判断、及时介入,成为现金选择权提供方,为交易完成提供了关键支持。 2019年11月,在中国信达的全力支持配合下,浙建集团借壳多喜爱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无条件审核通过。2020年4月,多喜爱重大资产转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新增股份上市。 中国信达在助力浙建集团开启发展新篇章的同时,也对市场化债转股的退出通道进行了有益探索。中国信达在浙江省属国企混改及市场化债转股领域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和示范效应。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经过多年的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拥有了诸多重要的金融牌照,可为企业更好地提供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中国信达充分利用自身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发挥集团协同作用,为浙建集团制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方案,形成共赢。 中国信达针对浙建集团作为建筑施工类企业,上下游应收应付款项较多的情况,提供量身定制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联合旗下南商银行、信达香港等子公司,为浙建集团提供跨境金融支持,充分服务浙建集团境外业务发展需求;协同信达证券,在重组上市中作为浙建集团的收购方财务顾问,为企业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公司旗下信达地产(600657)探索与浙建集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后期,中国信达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将继续支持浙建集团成为我国领先的国际化建筑投资运营商。 中国信达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在市场化债转股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市场化定价优势、快速决策优势和实施经验优势,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面的金融服务和资源对接服务,积极提升被投企业治理结构、增强中长期发展韧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改善,资产负债率下降 6月初,发改委发布《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加快国资国企和重点行业改革方面,《报告》提出,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引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参与推进传统产业市场化重组。 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的市场化债转股完成,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产业结构更加合理。目前,市场化债转股主要还是集中在央企和国企层面,以钢铁、煤炭、建筑等传统行业为主。在实施方式上,上市公司大多为发股还债。 市场人士认为,民营企业的市场化债转股还有很大空间。另外,再融资新规实施后,投资者退出风险降低,锁定周期缩短,发行价折扣加大,也将提升上市公司债转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市场化债转股 主要集中在央企和国企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中国船舶、中金黄金、华菱钢铁、中国动力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市场化债转股已经实施完成,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改善,资产负债率下降。 以中国船舶为例,公司采用的模式是发股还债,主要分两步。首先,上市公司引入投资者对子公司增资,增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上市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显著下降。据中国船舶公告,此次债转股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36%,债转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为59.37%。 增资完成后,中国船舶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投资者持有子公司的股权(除此之外,中国船舶还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了江南造船100%股权和中船防务两家子公司绝大部分股权,此前3家公司均实施了增资)。今年4月1日,中国船舶发布公告称,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均已完成交割过户。公司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产品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新增军用船舶造修相关业务,业务协同进一步加强,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整体价值得到有效提升。 据中伦律师事务所研究,自2016年第二轮市场化债转股实施以来,市场化债转股的签约金额、落地金额以及涉及的企业数量均稳步提升。尤其是在2019年下半年,相关数据增长迅猛。截至今年2月份,共有54家上市公司详细披露了62项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剔除只公布意向,无实质性具体交易内容的项目)。其中,国有企业参与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共53项,占比85.5%,民营企业参与的共9项,占比为14.5%。考虑到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占比,民营企业的市场化债转股无疑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财达证券固定收益融资总部经理刘政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上市公司披露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中,国有企业依然占大多数,且从事传统行业的如钢铁、煤炭领域的公司占大多数。 “目前,市场化债转股已经成为企业降杠杆的有效措施。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债转股可以有效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财务费用;减轻标的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的偿还义务,同时可以增加企业注册资本,或可达到改善股价的作用。”刘政表示。 再融资新规 增强上市公司债转股吸引力 今年2月份,再融资新规落地,定价八折和锁定期缩短,进一步增强了债转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为上市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提供助力。 一直以来,银行设立的债转股实施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是市场化债转股的主力军。“银行参与债转股是非常谨慎的,因为把债务转成股权之后,对银行的资本金消耗非常大,所以银行的参与成本是非常高的。”国海证券研究所宏观研究负责人樊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再融资新规实施后,银行获得股权之后,锁定期缩短,退出可能更加方便,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参与债转股的积极性可能提升。 嘉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谭四军表示,再融资新规实施后,上市公司市场化债转股也具备了以非公开发行模式开展的条件。未来上市公司进行市场化债转股除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模式,还可以选择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锁价发行方式)进行,即直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内的负债以降低负债率。相较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模式,周期更短。 另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也是监管层一直以来鼓励的方向。 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关键在于创造合适的政策和市场环境,通过合理的股权关系转化,让债转股的市场参与者都能从中取得比较好的效益。“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长期发展中慢慢探索。” “除了银行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机构,一些大型民营企业也可以参与国企子公司、孙公司的债转股,实现民营企业持有国企股权。另外,大型民企也可以通过各种股权转化方式,让国有企业进入。这样,两类公司都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思路,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宗良表示。 刘政表示,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债转股市场化的必要环节,对国企混改、公司治理都有较大帮助。要想更好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债转股,首先,需要平等对待参与主体,目前,国企、民企、外资等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债转股,在此过程中市场、相关机构更应平等对待,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其次,要继续促进参与方式的多元化,多方面拓宽投资渠道,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机会。
近日,由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浙江省并购联合会主办的2020年第三届浙江凤凰榜会议在杭州召开,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市场化债转股企业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集团”)借壳多喜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喜爱”)上市案例荣获“年度十大并购”奖。 据介绍,浙建集团是成立最早的浙江省国有企业,为浙江省最大的建筑企业。由于浙建集团所处建筑行业特征,面临资产负债率高、新业务板块发展受阻等困境,2017年9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率先在浙建集团探索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招募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2017年12月,中国信达收购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对浙建集团的债权,对企业进行了市场化债转股。该项目为中国信达第一个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争摘牌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也是浙江省落地的第一单市场化债转股。 市场化债转股实施后,中国信达作为浙建集团的第二大股东,依法参与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决策。在中国信达的支持下,浙建集团主体评级由AA提升为AA+,融资渠道得以不断拓宽,整体经营持续向好。2019年3月,在中国信达的建议和组织推动下,浙建集团获得浙江省国资委批复启动借壳多喜爱上市工作。2020年4月,多喜爱重大资产转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新增股份上市。 中国信达还利用自身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为浙建集团制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方案:一是针对浙建集团作为建筑施工类企业,上下游应收应付款项较多的情况,提供量身定制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二是联合旗下南商银行、信达香港等子公司为浙建集团提供跨境金融支持,充分服务浙建集团境外业务发展需求;三是协同信达证券在重组上市中作为浙建集团的收购方财务顾问为企业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四是公司旗下信达地产探索与浙建集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后期中国信达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将继续支持浙建集团成为我国领先的国际化建筑投资运营商。
继去年A股18家上市公司退市创历史新高后,今年退市公司数量不减,截至5月25日,已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退市常态化势不可挡。 分析人士指出,一个良性循环的资本市场,需要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退市多元化、常态化是我国资本市场走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关键,是遏制炒壳之风,倡导价值投资,实现优胜劣汰,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 “新陈代谢”常态化 22家上市公司退市,再创历史新高。这其中,既有财务类、交易类等强制退,也有“出清式”置换等重组退,多元化退出渠道不断拓宽。 从具体情况看,*ST保千、乐视网、金亚科技、*ST龙力4家公司因财务指标被终止上市;ST锐电等7家公司因连续20日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另有11家公司通过重组渠道退市。 “此前,上市难、退市难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两大顽疾,但经过各方努力,去年18家公司退市整体反映平稳,今年以来又有22家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说明退市常态化已经深入人心。”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资本市场“新陈代谢”常态化得益于顶层设计的不断落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改革完善股票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强调,证监会将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多元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 “退市是促进优胜劣汰的工具,退市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退市则是万万不能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之源,只有及时让那些失去投资价值的公司及时退出,才能提振广大投资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市场化退市卓有成效 与往年情形相比,近期退市呈现出的最大亮点是,市场化退市进程有进一步加速趋势。 今年以来,ST锐电等7家公司因连续20日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或已确定触发退市条件。对标成熟市场,市场化退市方式也是主流。据统计,纽交所、纳斯达克等成熟资本市场中,市场化退市方式占比约九成,过去两年,强制退市每年仅10家左右。当然,我国资本市场主动退市的公司较成熟市场仍然较少。 市场化退市卓有成效,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表现。首先,纵观触及面值退市窘境的7家公司,大多涉及资金链断裂、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经营不善,或高送转“自焚”等等。其次,注册制背景下,资本市场生态和运行逻辑发生改变,“壳”资源价值大幅下降。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则是催化剂。此外,离不开制度设计安排。 潘向东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30年,退市制度也顺应市场的发展,其中最大亮点即为借鉴成熟市场,设置了包括股权分布、股本总额、股票累计成交量、股票收盘价、股东人数等在内的五套可计量市场化退市指标,以面值退市为例,上市公司股票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 近期有声音指出,应制订相关政策,把缩股或合并股份作为市值管理工具。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荣盛发展首席经济学家尹中立分析,纵观近两年面值退市的公司,可以发现,任性“高送转”导致股价“崩盘”是普遍现象。香港市场中有一类著名的“老千股”,反复玩高送转和缩股游戏,本质上是“割韭菜”行为,将高送转和缩股作为市值管理工具是不可取的,与专注主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标背道而驰。 进一步完善退市生态 分析人士建议,配合新证券法施行,应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在全面推行注册制背景下,趁热打铁进一步完善退市生态,畅通市场“出口”,真正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一方面,在以注册制为代表的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壳”资源价值大幅下降,市场出清加速,应保持执行退市制度的定力。 “在严格执行退市机制的同时,也要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降低市场运行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潘向东建议。 另一方面,市场化退市需要多方面的制度保障,例如集体诉讼制度、加强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责任人违法违规成本等,只有多方同时发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化退市的作用。近期部分A股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被移送公安机关,不禁让投资者回想起美国市场上最恶劣、也是对市场信心冲击最大的安然造假事件。值得关注的是,安然并非强制退市,而是被认定违法后引发集体诉讼,被判决巨额赔偿导致资不抵债最终破产,进而退市。 “安然是国际资本市场严刑峻法的典型个案。”刘俊海表示,是多种制度综合发力的典型,最终会计师事务所倒闭,券商等中介机构面临高额赔偿,公司被集体诉讼至破产退市,责任人被严厉追责。 “在集体诉讼制度实施之前,监管制度实际上是警察抓小偷的监管模式,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实施后,利益当事人也将参与其中,能够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尹中立表示。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建军提出修改刑法第160条的议案,建议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全面提高刑期和罚金额度,拓宽该罪规制范围,明确“关键少数”刑事责任。
继去年A股18家上市公司退市创历史新高后,今年以来退市公司数量不减,已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退市常态化势不可挡。 分析人士指出,一个良性循环的资本市场,需要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退市多元化、常态化是我国资本市场走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关键,是遏制炒壳之风,倡导价值投资,实现优胜劣汰,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 “新陈代谢”常态化 今年以来,已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其中,既有财务类、交易类等“强制退”,也有“出清式”置换等“重组退”,多元化退出渠道不断拓宽。 从具体情况看,*ST保千、乐视网、金亚科技、*ST龙力4家公司因财务指标退市;ST锐电等7家公司因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而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11家公司通过重组渠道退市。 “此前,上市难、退市难是我国资本市场两大顽疾。但是,经过各方努力,去年市场对18家公司退市整体反应平稳,今年以来已有22家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这说明,退市常态化已深入人心。”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表示,资本市场“新陈代谢”常态化得益于顶层设计不断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改革完善股票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2020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强调,证监会将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多元退市机制,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流程,对触及强制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 “退市是促进优胜劣汰的工具,退市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退市则是万万不能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只有及时让那些失去投资价值的公司及时退出,才能增加广大投资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市场化退市卓有成效 与往年的情况相比,市场化退市进程有进一步加速趋势。今年以来,7家公司因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而退市或已确定触发退市条件。在成熟市场,市场化退市方式也是主流。据统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等成熟资本市场中,以市场化方式退市的公司占比约九成,过去两年,被强制退市的公司每年仅10家左右。当然,我国资本市场主动退市的公司同成熟市场相比仍较少。 市场化退市卓有成效,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表现。纵观陷入面值退市窘境的7家公司,大多涉及资金链断裂、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经营不善等问题。在注册制背景下,资本市场生态和运行逻辑发生改变,“壳”资源价值大幅下降。价值投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则是催化剂。 潘向东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30年,退市制度也顺应市场发展,其中最大亮点即为借鉴成熟市场,设置了包括股权分布、股本总额、股票累计成交量、股票收盘价、股东人数等在内的五套可计量市场化退市指标。以面值退市为例,上市公司股票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触及终止上市。 备受关注的是,近期有声音指出,应制订相关政策,把缩股或合并股份作为市值管理工具。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研究员、荣盛发展首席经济学家尹中立分析,从近两年触发面值退市的公司可以发现,任性“高送转”导致股价“崩盘”是普遍现象。中国香港市场中有一类著名的“老千股”,经常反复玩“高送转”和缩股游戏,本质上是“割韭菜”行为,将“高送转”和缩股作为市值管理工具是不可取的,与专注主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目标背道而驰。 进一步完善退市生态 分析人士建议,配合新证券法施行,应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在全面推行注册制背景下,趁热打铁进一步完善退市生态,畅通市场“出口”,真正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一方面,在以注册制为代表的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壳”资源价值大幅下降,市场出清加速,应保持执行退市制度的定力。“在严格执行退市机制的同时,也要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降低市场运行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潘向东建议。 另一方面,市场化退市需多方面制度保障,例如集体诉讼制度、加强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责任人违法违规成本等,只有多方同时发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化退市作用。近期,部分A股上市公司人士涉嫌财务造假被移送公安机关,不禁让投资者回想起发生在美国市场的安然事件。安然并非强制退市,而是在被认定为违法后引发集体诉讼,被判决巨额赔偿导致资不抵债最终破产,进而退市。 “安然事件是国际资本市场严刑峻法的案例。”刘俊海表示,这是多种制度综合发力的典型。最终,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倒闭,券商等中介机构面临高额赔偿,公司被集体诉讼至破产退市,责任人被严厉追责。 “在集体诉讼制度实施之前,监管制度实际上是‘警察抓小偷’的监管模式。在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实施后,利益当事人也将参与其中,能够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尹中立表示。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建军提出修改刑法第160条的议案,建议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全面提高刑期和罚金额度,拓宽该罪规制范围,明确“关键少数”刑事责任。
5月20日,央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新LPR值显示,1年期品种报3.85%,5年期以上品种报4.65%。相较于LPR改革后首次报价一年期LPR4.25%、5年期以上LPR4.85%,分别下行了40个基点、20个基点。 日前,新华社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其中包括“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 改革完善LPR报价形成机制无疑是利率“两轨合一轨”工作的重要一步,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环。随着去年8月份以来的持续推进,LPR改革也已取得明显成效。 “自从去年8月份LPR改革以来,实体部门的借贷成本明显有所下降。”昆仑健康资管首席宏观研究员张玮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针对如何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张玮认为,一方面要进一步疏通货币传导,积极推进利率并轨;另一方面,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国际资本投资中国企业打通渠道,这也就需要在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上更大幅度和国际市场接轨,加大国际金融业开放,让更多的国际投行、资管机构进入中国,发挥海外金融机构的价值发现职能,加入国内金融市场,形成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多类型融资渠道和多方向融资主体相辅相成的金融生态圈。 6月份LPR报价有望恢复下行 由于本月央行在LPR报价前开展的惯例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利率也与前一次操作维持一致。 中信证券(行情600030,诊股)(港股06030)固收首席分析师明明认为,近期货币政策较3月份偏谨慎,资金利率没有进一步下行,银行负债成本没有明显降低,而政策利率和LPR报价的利差已经难以压缩,缺少进一步助推LPR报价下行的因素。 展望6月份货币政策节奏及LPR报价,东方金城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未来着眼于稳定就业大局、提振短期经济增长动能,6月份开始央行降息节奏有可能适度加快,预计当月MLF利率有可能下调10个基点至20个基点。这将带动6月份1年期LPR报价下行10个基点-20个基点,市场化降息过程有望持续推进;而在“房住不炒”的原则下,主要针对房贷利率的5年期LPR报价下行幅度会相对较小,估计降幅约为1年期LPR下行幅度的一半左右。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下一步,应继续实施降准降息,并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应进一步改革完善LPR相关机制,抓紧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以改革的方式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推动企业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在银行盈利增长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可适度下调存款基准利率,降低银行负债成本,推动银行压缩点差,进而推动LPR继续下降。 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 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是价格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利率市场化也是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现。4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就提出要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其中就包括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化利率并轨。 央行在2020年第一季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LPR改革已取得重要成效:一是市场化的LPR更好地反映了市场供求变化,二是按照“先增量、后存量”的顺序推动LPR运用,三是货币政策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明显增强,四是以改革的办法促进降低贷款实际利率成效显著,五是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实体经济最大的好处就是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张玮认为,进一步加快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将资金供给的决策权交给市场,不仅可以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还有助于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