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银保监会连续公布21张罚单。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国银租赁、工商银行、邮储银行、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罚1.995亿元。 整治各种金融乱象 罚单显示,国开行共涉及24项案由,针对国开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租赁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 工商银行和邮储银行均涉及23项案由,被银保监会依法分别予以罚款5470万元和4550万元。从两家大行的罚单来看,同业、理财业务是违法违规的高发领域。例如,工商银行违法违规行为中包括了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隐性担保、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邮储银行违法违规行为中包括了同业投资资金(通过置换方式)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等。 长城公司共涉及16项案由,针对长城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69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长城新盛信托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针对其另一附属机构长城华西银行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理财业务、同业业务是2017年“三三四十”整治活动以来监管部门处罚的重点领域,此次多家银行再次因此被罚,表明对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的监管并未放松。此外,对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等行为进行处罚,也是为了更好地落实资管新规要求。 银保监会表示,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落实“双罚制”要求 此次公布的21张罚单中,有14张罚单是针对个人开出。不难发现,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坚持罚款到人,严格落实“双罚制”要求。 国开行2名责任人员因对国开行浙江省分行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以及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改说明材料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邮储银行2名责任人员由于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在针对长城公司的处罚中,银保监会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银保监会称,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银保监会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桑自国严重违纪违法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1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表示,近期,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并就国开行、工行、邮储银行多家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合计达1.995亿元。 此次银保监会的处罚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西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 其中,针对国家开发银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租赁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同时,对2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针对工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5470万元。 针对邮储银行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550万元;同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长城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69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长城新盛信托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针对其另一附属机构长城华西银行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同时,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同时,针对长城公司的处罚结果,银保监会强调,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其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桑自国严重违纪违法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银保监会指出。
图片来源:微摄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国家开发银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租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西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1.995亿元。 针对国家开发银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租赁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同时,对2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针对工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5470万元。 针对邮储银行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550万元;同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长城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69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长城新盛信托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针对其另一附属机构长城华西银行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同时,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桑自国严重违纪违法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中新网昆明5月19日电 (陈静)记者18日从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云南将对旅游景区门票开展优惠,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打五折。 当日,《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孙炯介绍,文旅产业占云南省第三产业的半壁江山,已经成为云南重要支柱产业。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全省文旅产业受到重大冲击。 2月以来,云南省文旅厅会同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共包含5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主要聚焦疫情对文旅企业的重大影响;文旅大项目建设和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文旅市场回暖复苏,实施扩大旅游宣传营销的一揽子计划三个方面。 《若干措施》提出,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方面,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文旅企业,减免2020年全年房租;文旅企业2020年全年用电价格,按照目录电价(不含政府性基金)的90%结算。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主营业务为旅游业的纳税人自用房产免征全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建立项目推进激励机制,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20亿元的重大文旅项目,由省级按投资额的3%予以奖励;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由省级按投资额的5%予以奖励。在全省加快建设一批高品质“半山酒店”,并在2020年底前评选一批“最美半山酒店”,由省级予以奖励。对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由省级分别予以5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年内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并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购票的,景区门票全免,免除部分由省级予以补助。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施门票优惠并享受同等政策。对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租(包)车的自驾游客,由省级联合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以电子油票方式,按每车每天不超过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