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从十大方面详细勾画了北京五年内的塑料治理路径。五年内,北京将聚焦餐饮、电商等六大重点行业,严控塑料废弃物向环境泄露,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同时,促进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供给、促进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行动计划》将与垃圾分类工作一同,系统性治理“白色污染”。 强化减塑力度 《行动计划》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环境泄露。 其中,到2020年底前,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1年6月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咖啡搅拌棒。 记者注意到,相比于11月的征求意见稿,《行动计划》考虑到餐饮企业咖啡搅拌棒库存消化和替代产品采购周期实际情况,将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咖啡搅拌棒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6月底,增加了6个月的缓冲期。 同时,鼓励外卖平台在点单环节设置“无需餐具”等选项,并给予积分等形式的奖励。鼓励外卖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平台“专属绿色优惠券”等引导消费者选择;对于快递业,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随着新业态发展,以往的塑料污染还没治理好,电商、外卖等导致的塑料垃圾问题还在加剧,因此更严格的“限塑令”是有必要的。 生活中,消费者点了“无需餐具”,商家仍配送一次性餐具的情况并不少见。马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塑料治理必须要找准路径。其中一个路径就是抓住龙头,因为它产生的塑料量很大,资源能力也非常强。我们有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制度,平台也需要有塑料治理责任的延伸。” 此外,对于批发零售业,《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底,北京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业门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北京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北京市建成区举办的各类展览、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农业生产方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住宿业逐步扩大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范围,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乡村民宿。 分阶段实施 《行动计划》提出了三阶段目标。第一阶段到2022年,以举办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制定并组织实施北京冬奥会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届时,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措施全面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 第二阶段到2023年,全市重点场所、重点沿线塑料污染基本消除,重点用塑单位报告等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据悉,重点用塑单位报告制度将先期在市级党政机关、连锁超市等领域,试点建立重点用塑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后续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完善。 第三阶段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制度全面建立,科技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低塑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基本形成,努力成为国际超大型城市塑料污染治理典范。 今年以来,我国塑料污染治理顶层设计不断完善。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整体工作,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 7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意见》提出2020年底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对有关重点工作逐项提出狠抓落实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塑料污染治理任务需要从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加强全链条管理,禁限一批难回收、易泄漏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替代一批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循环一批新型包装和物流载具,同时要建立健全高效回收体系,规范废塑料材料化利用,大幅提高塑料垃圾能源化利用比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唐登杰说。 结合垃圾分类 正如唐登杰所述,除了使用减量,高效回收体系也是避免塑料污染的一大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推动建立了“1+1+N”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加强系统性治理。包括此次发布的《北京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和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N”则为若干专项工作方案和标准规范,目前已发布7项,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北京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等。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全市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餐饮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等,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地方法规保障。 “塑料污染整治可以和垃圾分类工作很好地结合。”马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塑料垃圾需要高质量地收回来,不能说和各种油污混在一起,才能解决塑料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北京自5月以来实施垃圾分类,整体有了一些推进,未来还能继续进步。垃圾分类做好的情况下,塑料垃圾解决就有了方案。回收价值高的塑料实现闭环收集,低附加值的、没有人愿意收集的,通过有限的补贴实现收集。”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也认为,需要加强塑料的回收利用。数据显示,全球目前被回收利用的塑料仅10%左右。宋国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据我所知,从技术上、成本上来看,100%的塑料全部可以做到回收利用。如果全部做好回收利用,塑料污染就不复存在了。让大家节约使用塑料制品、以其他物品替代塑料也是很好的选择,但替代物的成本必须比塑料低。”
牛年“最强春节档”以78亿元票房收官,《你好,李焕英》则成为这个春节档最大的“黑马”。猫眼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2月19日17时,《你好,李焕英》上映8天票房达到33.81亿元,仅次于《唐人街探案3》的38.05亿元票房。值得关注的是,自上映第4天起,《你好,李焕英》的单日票房就开始连续反超《唐人街探案3》。 而《你好,李焕英》的背后出品方之一正是有着“爆款收割机”之称的北京文化。2月18日,牛年第一个交易日,北京文化开盘即涨停。2月18日晚,北京文化公告称,截至2021年2月17日24时,公司来源于影片《你好,李焕英》票房的营业收入约为6000万元-6500万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2月19日,北京文化继续高开,盘中一度涨停,收盘涨7.36%,报6.71元/股。 北京文化成“爆款收割机”? 根据北京文化公告,公司参与出品、制作、发行的电影《你好,李焕英》(以下简称“影片”)已于2021年2月12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根据国家电影专资办数据,截至2021年2月17日24时,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6日,累计票房收入约为人民币27.25亿元(含服务费),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0%。 北京文化称,该影片已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保底发行,保底票房收入为15亿元。截至2021年2月17日24时,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票房的营业收入约为6000万元-6500万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目前,该影片还在上映中,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票房收入以中影数字电影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正式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该影片其他收入暂无法估计。 事实上,此前业内就有传闻称,《你好,李焕英》保底发行方为儒意影业与猫眼娱乐。北京文化的公告则坐实了此前的保底传闻。北京文化称,公司就该影片取得的营业收入将按照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签署的协议的约定进行计算。 而在此之前,北京文化已经成功押中《战狼2》《我不是药神》《流浪地球》等多部爆款影片。每部影片走红之后,北京文化股价也随之上涨。北京文化也因此有着“爆款收割机”之称号。 “爆款是可遇不可求的,公司只是最大程度的做到每部电影盈亏平衡,不亏钱,以内容为主,最终达到共鸣。”北京文化方面对记者表示。 记者注意到,2020年6月,在回复深交所关于年报问询函中提出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时,北京文化曾表示,长期来看,公司将继续坚持“一横一竖,形成大娱乐产业模型”的核心战略,构建全产业链文化产业体系。横向即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将继续深耕电影、电视剧网剧投资制作、艺人经纪、新媒体等业务,同时以原有旅游景区业务方面的经验及团队为基础,结合影视文化业务的优势及资源,积极拓展旅游文化业务的发展。纵向延伸方面,上游通过内容制作储备孵化优质IP资源,中游强化自身管理及宣发等服务体系的建设,下游在多领域布局及丰富长尾收益。 上市公司业绩有望改善 疫情之下的2020年初,影视行业渡过了一个寒冬。对于各大影视公司来说,这个春节档的热情,或成为业绩改善的一个好的开始。 北京文化日前公布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4亿元~7.9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23亿元;预计营业收入为3.5亿元~4.5亿元,上年同期为8.55亿元。 对于净利润预计亏损的原因,北京文化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影视行业受到较大冲击,公司努力采取多种措施力争降低疫情对公司业务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我和我的家乡》《沐浴之王》等影视作品,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约45%-60%。 投创家创始人曹海涛对记者表示,受疫情影响,之前影视行业处于半停滞状态,而今年整体来看,电影票房有望达到500亿元左右的水平,这对于相关影视公司业绩无疑有改善作用。但是目前中国影视行业存在的问题是,基本上票房集中在几个优秀作品中,而不是全面开花,影视公司仍需不断提升作品质量,以优秀作品赢得业绩。 中金公司在研报中指出,从宏大叙事到平凡生活,随着影片口碑发酵,《你好,李焕英》票房逐日走高,在上映前想看人数明显落后于《唐人街探案3》情况下,自正月初四起单日票房“逆袭”,根据猫眼预测,其累计票房或将达52.30亿元。其判断,在信息迅速传播下,影片票房走势受到口碑影响较大,而口碑不仅是对影片质量的“绝对指标”衡量,也是观众期待与实际观影体验的“相对指标”表现。因此,宣发和IP主题联动对预售和首日票房具有较大影响,但决定票房最终走势的关键在于影片内容“绝对”和“相对”质量两重指标表现。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4日综合报道 据北京首都之窗网站“市领导”栏目更新显示,新当选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的王宁已任市政协党组副书记,不再担任北京市委常委。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王宁,1960年12月生,此前担任北京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国家大剧院党组书记、院长,近日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王宁简历 王宁,男,汉族,1960年12月生,山西清徐人,1987年2月入党,1983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大兴团县委书记,团市委郊区部副部长、部长,团市委副书记、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市青联主席,市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党组书记,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部长、开闭幕式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开闭幕式运营中心主任,宣武区委书记,西城区委书记,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国家大剧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兼)。 现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国家大剧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兼)。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4日综合报道 北京组工网近日发布5则干部任前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喻华锋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喻华锋,男,汉族,1975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博士研究生,现任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拟交流担任区委副书记,提名为区政府区长人选。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3日 朱向东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朱向东,男,汉族,1969年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现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局级领导干部。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3日 顾瑾栩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顾瑾栩,男,汉族,1974年4月生,研究生,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一级调研员,拟任市政府组成部门副职。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3日 肖丹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肖丹,女,汉族,1979年5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现任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拟任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副局级)。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3日 王永民同志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王永民,男,汉族,1978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现任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党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公示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2380转9 55568434(传真) 联系地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6号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3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显示,2017年底,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600271.SH)将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捷文”)纳入压减计划,北京捷文可以出售股权退出,实现战略目标。 2018年年初,时任北京捷文总经理王某开始与业务相关性较强的上市公司接触询问购买意向。2018年2月,时任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300561.SZ)董事长陈某、副董事长马某与王某进行了初步的沟通,并表示愿意和王某就收购北京捷文进一步交流。 2018年3月14日,王某到珠海向陈某、马某介绍北京捷文的基本情况,并讨论了北京捷文团队所持有40%股份的处理方案。回北京后,王某向时任北京捷文董事长陈某某介绍了汇金科技的大概情况以及其收购北京捷文意向。陈某某同意与汇金科技正式会谈,并确定正式会谈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 2018年3月26日,航天信息、北京捷文、汇金科技举行了第一次正式会谈,陈某某出席了会议。会上,双方共同讨论了并购原则、方案、价格等事项,并达成了合作意向,决定继续推进汇金科技收购北京捷文100%股权事项。会后,航天信息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陈某某等人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018年5月23日,汇金科技与王某等人在珠海签署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某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捷文科技股份之意向书》。2018年5月24日,汇金科技与航天信息在北京就收购事宜签署了《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意向书》。2018年5月25日,汇金科技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捷文100%股权,汇金科技自2018年5月25日起开始停牌。 汇金科技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捷文100%股权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在依法公开前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8年3月26日,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5月25日。陈某某为北京捷文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8年3月26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曾国团与陈某某存在通话联络。曾国团系陈某某老乡、朋友,2018年4月28日至5月20日曾国团与陈某某共通话5次,两人的具体通话情况如下:4月28日15时05分,陈某某拨打曾国团手机,通话时长1分16秒;4月28日19时06分,陈某某拨打曾国团手机,通话时长15秒;5月13日21时24分,陈某某拨打曾国团手机,通话时长4分1秒;5月14日9时54分,陈某某拨打曾国团手机,通话时长9分14秒;5月20日10点39分,曾国团主动致电陈某某,通话时长1分43秒。 2018年5月22日、5月23日,曾国团分两笔各50万元向其朋友颜某亮建设银行账户转账100万元,2018年5月23日,颜某亮通过其兴业银行账户转账250万元到其外甥卢某锋名下证券账户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并转入“卢某锋”证券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2018年5月23日,曾国团使用手机操作“卢某锋”证券账户买入54700股“汇金科技”,买入金额249.92万元。上述股票于内幕信息公开后的2018年7月31日卖出,亏损44.21万元。 厦门监管局认为,曾国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厦门监管局决定:对曾国团处以罚款15万元。 据天眼查APP显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股、以信息安全为核心技术的IT行业高新技术国有上市公司,于2000年11月1日成立,2003年7月11日在A股市场成功挂牌上市(SHA:600271)。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航天信息已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渠道和服务体系,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列市建立了近40家省级服务单位、200余家地市级服务单位、400余家基层服务网点。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9.92%。 汇金科技是一家金融安防电子信息科技产品研发和生产公司,是目前国内第三大国产中间件供应商,其核心产品为IDP系列中间件和以此为基础开发的行业应用软件,主要应用于以银行为主的金融行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等领域。陈喆为第一大股东,总计持股40.45%。 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 内幕信息知情人北京捷文董事长陈某某为北京捷文前董事长陈仕俗,陈仕俗已于2019年11月11日离任。 2018年5月25日,汇金科技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称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汇金科技,股票代码:300561)自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为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让方拟将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2018年11月17日,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由于未能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相关各方协商一致,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航天信息根据国有产权处置的相关规定,于2018年9月终止原意向方案并进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出让捷文科技60%股权,使得公司计划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需要分开交易,增加了本次交易完成的不确定性。同时,因为公司与本次交易其他交易对方就部分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所以在目前条件下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风险。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证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 当事人:曾国团,男,1976年12月出生,住址:福建省德化县。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曾国团内幕交易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曾国团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曾国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17年底,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将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捷文)纳入压减计划,北京捷文可以出售股权退出,实现战略目标。 2018年年初,时任北京捷文总经理王某开始与业务相关性较强的上市公司接触询问购买意向。2018年2月,时任汇金科技董事长陈某、副董事长马某与王某进行了初步的沟通,并表示愿意和王某就收购北京捷文进一步交流。 2018年3月14日,王某到珠海向陈某、马某介绍北京捷文的基本情况,并讨论了北京捷文团队所持有40%股份的处理方案。回北京后,王某向时任北京捷文董事长陈某某介绍了汇金科技的大概情况以及其收购北京捷文意向。陈某某同意与汇金科技正式会谈,并确定正式会谈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 2018年3月26日,航天信息、北京捷文、汇金科技举行了第一次正式会谈,陈某某出席了会议。会上,双方共同讨论了并购原则、方案、价格等事项,并达成了合作意向,决定继续推进汇金科技收购北京捷文100%股权事项。会后,航天信息制作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陈某某等人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018年5月13日,航天信息、北京捷文、汇金科技再次会面,商谈收购的交易方案、实施计划、时间安排、尽职调查、公告披露等事项,陈某某出席了会议。 2018年5月23日,汇金科技与王某等人在珠海签署了《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某等关于发行股份购买捷文科技股份之意向书》。 2018年5月24日,汇金科技与航天信息在北京就收购事宜签署了《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捷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意向书》。 2018年5月25日,汇金科技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捷文100%股权,汇金科技自2018年5月25日起开始停牌。 汇金科技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捷文100%股权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在依法公开前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8年3月26日,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5月25日。陈某某为北京捷文董事长,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其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18年3月26日。 二、曾国团内幕交易“汇金科技” (一)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曾国团与陈某某存在通话联络 曾国团系陈某某老乡、朋友,2018年4月28日至5月20日曾国团与陈某某共通话5次,两人的具体通话情况如下:4月28日15时05分,陈某某拨打曾国团手机,通话时长1分16秒;4月28日19时06分,陈某某拨打曾国团手机,通话时长15秒;5月13日21时24分,陈某某拨打曾国团手机,通话时长4分1秒;5月14日9时54分,陈某某拨打曾国团手机,通话时长9分14秒;5月20日10点39分,曾国团主动致电陈某某,通话时长1分43秒。 (二)曾国团利用“卢某锋”证券账户内幕交易“汇金科技”股票情况 2018年5月22日、5月23日,曾国团分两笔各50万元向其朋友颜某亮建设银行账户转账100万元,2018年5月23日,颜某亮通过其兴业银行账户转账250万元到其外甥卢某锋名下证券账户三方存管银行账户并转入“卢某锋”证券账户。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的2018年5月23日,曾国团使用手机操作“卢某锋”证券账户买入54,700股“汇金科技”,买入金额2,499,225元。上述股票于内幕信息公开后的2018年7月31日卖出,亏损442,123.21元。 (三)曾国团利用“卢某锋”证券账户交易“汇金科技”股票的行为明显异常 一是从时间吻合程度看,涉案账户资金划转、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形成过程高度吻合、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话时间高度吻合。曾国团名下有一个证券账户,于2007年10月8日开立,该账户自2008年8月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卢某锋”证券账户开立于2017年3月3日,2018年1月29日起未进行股票交易,闲置近4个月后,2018年5月23日,“卢某锋”证券账户突然存入资金250万元,并由曾国团操作,单笔全仓买入“汇金科技”,资金存入和买入时点距曾国团和陈某某之间通话结束仅3天,距内幕信息公开时间仅2天。 二是从交易背离程度看,相关账户交易涉案股票与平时交易风格明显不符。曾国团名下证券账户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共有39笔买入成交记录,该证券账户持股相对分散,单只股票持仓比重均未达到全仓,且从未交易过“汇金科技”。“卢某锋”证券账户开户以来交易品种较多,但在本次交易前也从未交易过“汇金科技”。2018年5月23日“卢某锋”证券账户单笔买入54,700股“汇金科技”,买入金额达2,499,225元,买入时持仓占比达100%,买入意志坚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上述事实,有汇金科技公告、汇金科技、航天信息、北京捷文提供的相关材料、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转账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曾国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曾国团处以罚款15万元。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厦门证监局 2020年12月11日
1月27日,腾讯云与北京银行签署战略协议,双方宣布,将在智能营销、大数据风控、虚拟营业厅、微信生态场景,以及云原生金融服务平台技术架构、分布式金融云平台、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全力打造金融数字化转型的行业标杆。 北京银行是国内资产总额最高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20年9月末,北京银行总资产达2.87万亿元,在全国134家城市商业银行名列第一,品牌价值597亿元,全球千家大银行排名第62位,连续七年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 此次与腾讯云开启全面战略合作,是北京银行推进数字化转型战略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探索消费者金融生活生态领域的优化和创新,拓宽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与生态场景的合作,腾讯云在智慧营销、大数据风控、交易反欺诈、虚拟营业厅、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等方面的技术和生态能力,将助力北京银行打造开放式客户经营生态和高效的场景拓客体系,支撑北京银行为客户提供多层次、个性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双方此前已经在北京银行手机银行的全面升级上有过深度合作。 去年,北京银行全新打造的手机银行APP正式上线,其底层开发框架采用了腾讯云移动金融开发平台TMF。在腾讯云TMF的支撑下,北京银行手机银行APP在短时间内新增60多项功能与服务,对200余项存量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构,并优化了2000多个操作界面体验。这是该行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手机银行迭代升级。 近年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都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速数字化转型。不久前,腾讯云也发布了《未来金融白皮书》,首次以白皮书形式系统性阐述金融行业数字化方法论。 白皮书显示,受宏观环境、客户行为变化、以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在后疫情时代普遍面临基础设施、组织结构以及业务连接等方面挑战,而新基建和新连接将成为化解发展痛点的关键抓手,能够助力金融机构打造连接产业端和消费端的未来金融新模式。 目前,基于金融新基建和数字新连接的发展战略,腾讯云已经服务了众多的金融行业客户,包括150多家银行、数十家保险和证券公司,以及数量众多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和产业金融机构。
1月27日下午,由深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院、京深研(深圳)中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主办,北京中医药大学、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深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院科技储备成果发布会”在北京举办。 自2020年11月深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院挂牌成立至今,在不到三个月的短时间内,合作各方凝心聚力,以研究院和华扬联众旗下京深研为平台,携手洞察市场和消费者需求,在本次发布会上共推出20项创新性研究成果,涵盖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技术、文创产品等多个领域,这些产品或在前期的基础和临床研究中表现亮眼,或将中医药研究成果与消费热点深度结合,有效填补市场空白;绝大多数成果已获得知识产权或正在申请中,真正做到了产学研深度结合。 为了积极探索并建立更加专业精准的项目推介机制,本次发布会线上、线下同期发布,华扬联众及旗下京深研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在数字营销及数据技术的优势,深度赋能中医药研发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抢占市场先机,打破了既往中医药科技成果常见的“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窘境。来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等地的众多创投风投机构、生物医药相关企业以及品牌运营商的代表,或在现场、或在云端聚首本次发布会,共同探讨如何充分发挥科技和市场的力量,携手大健康、聚焦中医药,合作共赢、共谋发展。 据悉,未来深圳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院的科技储备成果发布会将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分别在北京、深圳轮流举办,期待其在成果转化、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播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