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的??湖畔,放眼望去是清波荡漾、鹭在水上的和谐景象。 ??湖位于厦门岛西部,三面为繁华市区,一面临海,水域面积1.7平方公里,绿化面积约31.5万平方米,流域面积37平方公里,是厦门一张闪亮的生态名片。而在之前,??湖却是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湖水黑臭、鱼虾绝迹,是人人绕道而行、掩鼻而过的臭水湖。 ??湖保护中心主任魏道军说:“为了围海造田,之前这里修建了一条长达1700米的海堤,从此??港湾变成了封闭的内湖。随着经济的发展,环湖周边的人口和工厂大量增加,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湖,破坏了湖区的生态平衡。” ??湖污染问题引起了厦门市民的极大关注,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综合治理方案,开启了??湖综合治理之路。 经过四期的综合整治,??湖水质改善成效明显,水体质量持续稳定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入湖污染物显著减少。厦门市环保部门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湖区水体无机氮、活性磷酸盐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大幅下降49.3%和39.6%。近年来,湖区累计发现游泳生物63种,浮游植物123种,浮游动物73种,底栖生物14种。 “正是数十年如一日的综合治理与科学施策,保证了历代整治工程的连续性与针对性,让??湖湖区生态环境逐年好转。”魏道军说。 住在??湖附近的市民魏童威指着荡漾的碧波告诉记者:“以前都不敢开窗通风,吹进来的风都是腥臭的。现在不一样了,我经常和爱人在湖边散步,享受慢时光。”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厦门市委市政府也不断探索用更科学合理的方式管理??湖。2020年5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湖区保护办法》正式施行,明确要求“湖区实施河(湖)长制,各级河(湖)长负责协调辖区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解决保护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保护办法》施行以来,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加强湖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实现了由点到面、由水下到岸上、由管理到保护、从自管到共治4个方面的转变。”魏道军表示,从规划与建设、治理与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湖区的保护和管理做出制度设计,有效保障了??湖区防洪排涝、生态保护以及文化、健身、游览、休闲等综合功能的充分发挥。 如今,为保证??湖水更清、景更美,第五轮综合治理正如火如荼开展。 “对于新一轮的??湖治理,我们要坚决落实‘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的二十字方针,狠抓源头治理,严控中间减排,落实末端治理,让水更清、环境更美,让‘城市主客厅’更加赏心悦目。”福建省委副书记、厦门市委书记胡昌升表示。 下一步,厦门将持续推进??湖流域治理、??湖第二排涝泵站建设、湖区清淤与生态治理等举措,着力将??湖打造成市中心的国家生态湿地公园、闹市区的白鹭保护区以及厦门核心区的“城市会客厅”。(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薛志伟)
随着“禁塑令”正式落地,全国各地商超、外卖等塑料使用“大户”纷纷开始推出减塑举措和过渡办法。专家表示,塑料污染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可降解塑料袋的回收和处置都要有相应的配套系统,需要一定适应时间,应先抓好重点品类、重点场所,形成一定经验再进行逐步推广,才能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2020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明确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固废法也加强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要求,并明确了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今年1月1日起,“禁塑令”落地,各方准备好了吗? 商超改用可降解塑料袋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有31个省份发布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六大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其中,对餐饮行业,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超市所售购物袋均为可降解购物袋,大号袋1.2元一个,小号袋6角一个,如有需要请在收银处购买。”1月5日,记者来到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美廉美超市,该超市广播正滚动播放有关提示信息。超市收银台和自助扫码结账区均放有可降解塑料袋,并标明价格。在结账的30余名顾客中,大部分使用自带无纺布购物袋,还有顾客将商品推至超市出口,再装入购物小拖车。 “近年来,许多顾客都有了使用可循环购物袋的习惯。”物美集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物美集团在北京、天津的所有门店和外送都已换成可降解塑料袋。从近几天的实施情况来看,收费塑料袋的销售量较过去有所下降,但尚不明显。 记者在位于北京市宣武门附近的沃尔玛超市看到,收银台和自助收银处同样备有可降解购物袋。收银台前还贴有醒目标语,号召顾客拿上环保袋,做“减塑”行动派。 值得注意的是,餐饮外卖领域也在推动限塑。美团外卖有关负责人表示,美团将发挥连接商户和用户优势,整合行业资源,协同产业上下游共同助推行业环保化发展。在包装减量方面,除了上线“无需餐具”选项外,美团外卖在商家端服务市场下架了普通塑料打包袋和吸管,并设立环保专区,引入多样化环保包装供应商,持续扩充环保包装产品供给。 可降解吸管订单大幅增长 2020年底,全国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以后还能愉快地喝饮料吗? 北京麦当劳公关部负责人王建晖告诉记者,2020年6月30日以来,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近千家麦当劳餐厅,消费者就已经可以通过新型杯盖直接饮用不含固形物的冷饮。目前,北京麦当劳餐厅已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停用所有塑料吸管,饮料打包袋更换为可降解塑料袋,堂食一次性餐具使用木制刀叉勺。 除了直饮杯盖的解决方案外,目前市场上普遍推广的可降解吸管主要有两类:一种是纸吸管;还有一种为聚乳酸(PLA)吸管,这种吸管一般由淀粉基材料乳化而成,具有良好的生物可降解性。此外,不锈钢吸管、竹吸管等也是可选的替代产品。 记者在走访瑞幸咖啡、星巴克、一点点奶茶等品牌饮品店时发现,一次性塑料吸管均已不再提供,而是更换为纸质吸管或可降解塑料吸管。 1月4日晚,记者在采访浙江义乌双童日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二桥时,他正在忙着协调吸管类产品的产能。作为吸管行业龙头企业,双童公司目前可以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聚乳酸吸管、纸吸管、不锈钢吸管等多种产品。 “最近工厂接到的订单量呈现爆发式增长,订单已经排到了四月份。”李二桥表示,此次“禁塑令”落地前,尽管双童对客户进行了提示,但许多客户处于观望状态,提前备货不足,导致现在订单“撞车”。“目前,公司大部分产能都已投入可降解吸管的生产,部分从事普通塑料吸管生产的员工已被调整到可降解产品生产线上,从而扩大设备开机量。” “目前我们每天能供应可降解产品30吨左右,未来会继续扩大产能。”李二桥表示,春节将近,许多客户要提前备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订单还会持续增加。 有序推进塑料减量消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替代产品的成本和使用体验已成为企业选用的重要考量因素。以吸管为例,普通塑料吸管原材料价格约为每吨8000元,聚乳酸吸管原材料每吨近4万元,纸质吸管原材料每吨约2.2万元,折算下来价格相当于塑料吸管的两倍到三倍。 在使用体验上,纸质吸管不易扎进封口膜,不经泡;有的甚至还有纸浆味或胶水味,严重影响饮品本身的味道。聚乳酸吸管则因为易分解,产品生命周期相对较短。 李二桥表示,从客户需求看,餐饮市场选择聚乳酸吸管的比较多,使用体验比较好。渠道市场选择纸吸管的多一些,因为保质期更长。 “现阶段,可降解塑料的成本会更高一些,但仍在可接受范围内。”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随着可降解塑料产品产能扩大和技术水平提升,未来在形成规模化生产后,生产成本将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禁塑令”突出了系统性、协同性和有序性等特点,分步骤、分领域地推进。例如,对集贸市场是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而非禁止使用。记者在走访时了解到,一些菜市场、街边早餐店、小超市等,使用的依然是普通塑料袋。 超市生鲜蔬菜区常见的连卷袋也不在此次禁止之列。“随着普通塑料袋被禁,我们正持续观察连卷袋的浪费情况是否会比以前明显增加,后续会进行相应调整。”物美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连卷袋仍开放使用,尚未发现明显浪费现象。 刘建国表示,塑料污染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可降解塑料袋的回收和处置都要有相应的配套系统,需要一定适应时间。因此,先抓好重点品类、重点场所,形成一定经验再进行逐步推广,才能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经济日报记者 熊 丽)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1月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北京市空气质量新闻发布会。据了解,2020年北京市聚焦重型柴油车、挥发性有机物(VOCs)、扬尘等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一微克”行动。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标志性、历史性突破,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30+”,为38微克/立方米,创历史新低。至此,北京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从具体分项指标来看,全年北京大气环境中PM2.5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同比均明显改善。其中,除PM2.5年均浓度实现历史性突破,与国家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差距进一步拉近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并保持个位数水平。由于污染物浓度普遍降低,北京2020年3/4的天数为优良天,“好天”比上年多了一个多月。202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6天,较上年增加36天,优良率达到75.4%,增加9.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其中,一级优天数为106天,较上年增加21天,二级良天数为170天,较上年增加15天。2020年全年未出现严重污染日;发生重度污染日10天,其中7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3天为O3。梳理历史数据发现,近年来北京空气质量优良级别天数显著增加,2020年达标天数为276天,较2013年增加100天。其中,一级优天数明显增加。2020年为106天,较2013年的41天增加65天;重污染天数显著下降,2020年重污染天数为10天,较2013年减少48天,降幅为82.8%。期间,全市PM2.5南北差距也呈现出逐步缩小趋势,夏季秋季基本消除PM2.5重污染。北京市各区域PM2.5浓度整体显著下降,空间分布虽一直呈现 “南高北低”特征,但各区域之间浓度逐步均匀化,南北差异由2013年的63微克/立方米,降低至2020年的20微克/立方米左右。相较2013年,2020年连续无重污染日增加了235天。据了解,国务院于2018年公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是继“大气十条”之后第二个国家级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行动计划对北京划定了单独目标,明确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十三五’以来,北京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治理大气污染。过去五年也是迄今为止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显著增强的五年。”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刘保献表示,期间,全市发布精准治理VOCs污染、依法治理移动源污染、科学治理扬尘污染,巩固“无煤化”成果等措施。2020年初,市委市政府还研究通过2020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目前,全市在治理VOCs污染方面,累计调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13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71家,保持动态清零;严格实施国家胶粘剂、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将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的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3家企业完成“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实施五轮“点穴式”执法等。依法治理移动源污染方面,北京坚持“车-油-路”一体,加强移动源管控。制定实施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对超标车辆未复检合格又上路行驶的处罚力度;出台新一轮老旧车淘汰更新补贴、新能源货车运营激励等政策,累计淘汰6.5万辆国三标准汽油车,截至2020年11月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0.1万辆,国五及以上标准车辆占比超过60%,车辆结构全国领先;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模式,聚焦进京口、市内重点道路加强路检路查,实施精准“入户”执法等。科学治理扬尘污染方面,坚持“平台共享、部门负责、执法规范、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原则,推动施工、道路、裸地扬尘“三尘共治”;巩固“无煤化”成果方面。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燃煤消费总量下降到200万吨以内,优质能源占比达97%以上。截至目前,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更加健全、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协同立法实现重大突破、污染过程应对实现精准突破、重点时段攻坚实现多点突破,区域空气质量共同改善。不过,刘保献也指出,当前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超过环境容量,北京市大气治理成效还不稳固,“复合型”“区域型”污染特征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大气环境治理仍然艰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北京市将坚持PM2.5和O3治理相协同、空气质量改善和二氧化碳减排相协同、本地治污与区域联动相协同,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VOCs和氮氧化物(NOx)深度减排为抓手,推进‘一微克’行动和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1月4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0年北京市空气质量新闻发布会。据了解,2020年北京市聚焦重型柴油车、挥发性有机物(VOCs)、扬尘等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一微克”行动。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标志性、历史性突破,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首次实现“30+”,为38微克/立方米,创历史新低。至此,北京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从具体分项指标来看,全年北京大气环境中PM2.5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同比均明显改善。其中,除PM2.5年均浓度实现历史性突破,与国家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差距进一步拉近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标准并保持个位数水平。 由于污染物浓度普遍降低,北京2020年3/4的天数为优良天,“好天”比上年多了一个多月。202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6天,较上年增加36天,优良率达到75.4%,增加9.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其中,一级优天数为106天,较上年增加21天,二级良天数为170天,较上年增加15天。2020年全年未出现严重污染日;发生重度污染日10天,其中7天首要污染物为PM2.5,3天为O3。 梳理历史数据发现,近年来北京空气质量优良级别天数显著增加,2020年达标天数为276天,较2013年增加100天。其中,一级优天数明显增加。2020年为106天,较2013年的41天增加65天;重污染天数显著下降,2020年重污染天数为10天,较2013年减少48天,降幅为82.8%。 期间,全市PM2.5南北差距也呈现出逐步缩小趋势,夏季秋季基本消除PM2.5重污染。北京市各区域PM2.5浓度整体显著下降,空间分布虽一直呈现 “南高北低”特征,但各区域之间浓度逐步均匀化,南北差异由2013年的63微克/立方米,降低至2020年的20微克/立方米左右。相较2013年,2020年连续无重污染日增加了235天。 据了解,国务院于2018年公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是继“大气十条”之后第二个国家级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行动计划对北京划定了单独目标,明确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以来,北京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治理大气污染。过去五年也是迄今为止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显著增强的五年。”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刘保献表示,期间,全市发布精准治理VOCs污染、依法治理移动源污染、科学治理扬尘污染,巩固“无煤化”成果等措施。2020年初,市委市政府还研究通过2020年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目前,全市在治理VOCs污染方面,累计调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13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71家,保持动态清零;严格实施国家胶粘剂、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将VOCs年排放量10吨以上的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3家企业完成“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实施五轮“点穴式”执法等。 依法治理移动源污染方面,北京坚持“车-油-路”一体,加强移动源管控。制定实施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加大对超标车辆未复检合格又上路行驶的处罚力度;出台新一轮老旧车淘汰更新补贴、新能源货车运营激励等政策,累计淘汰6.5万辆国三标准汽油车,截至2020年11月底,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0.1万辆,国五及以上标准车辆占比超过60%,车辆结构全国领先;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模式,聚焦进京口、市内重点道路加强路检路查,实施精准“入户”执法等。 科学治理扬尘污染方面,坚持“平台共享、部门负责、执法规范、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原则,推动施工、道路、裸地扬尘“三尘共治”;巩固“无煤化”成果方面。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燃煤消费总量下降到200万吨以内,优质能源占比达97%以上。 截至目前,北京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更加健全、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科技赋能提质增效,协同立法实现重大突破、污染过程应对实现精准突破、重点时段攻坚实现多点突破,区域空气质量共同改善。 不过,刘保献也指出,当前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仍超过环境容量,北京市大气治理成效还不稳固,“复合型”“区域型”污染特征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大气环境治理仍然艰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北京市将坚持PM2.5和O3治理相协同、空气质量改善和二氧化碳减排相协同、本地治污与区域联动相协同,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VOCs和氮氧化物(NOx)深度减排为抓手,推进‘一微克’行动和区域联防联控联治。”
12月24日,《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从十大方面详细勾画了五年内的塑料治理路径。五年内,北京将聚集餐饮、电商等六大重点行业,严控塑料废弃物向环境泄露,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同时,促进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供给、促进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行动计划》将与垃圾分类工作一同,系统性治理“白色污染”。或许我们可以期待一个购物无需塑料袋、打包使用秸秆盒的“低塑”北京。聚焦六大行业《行动计划》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环境泄露。其中,到2020年底前,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1年6月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咖啡搅拌棒。记者注意到,相比于11月的征求意见稿,《行动计划》考虑到餐饮企业咖啡搅拌棒库存消化和替代产品采购周期实际情况,将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咖啡搅拌棒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6月底,增加了6个月的缓冲期。同时,鼓励外卖平台在点单环节设置“无需餐具”等选项,并给予积分等形式的奖励。鼓励外卖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平台“专属绿色优惠券”等引导消费者选择;对于快递业,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随着新业态发展,以往的塑料污染还没治理好,电商、外卖等导致的塑料垃圾问题还在加剧,因此更严格的“限塑令”是有必要的。生活中,消费者点了“无需餐具”,商家仍配送一次性餐具的情况并不少见。马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塑料治理必须要找准路径。其中一个路径就是抓住龙头,因为它产生的塑料量很大,资源能力也非常强。我们有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制度,平台也需要有塑料治理责任的延伸。”此外,对于批发零售业,《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底,北京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业门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北京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北京市建成区举办的各类展览、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农业生产方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住宿业逐步扩大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范围,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乡村民宿。分阶段实施《行动计划》提出了三阶段目标。第一阶段到2022年,以举办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制定并组织实施北京冬奥会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届时,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措施全面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第二阶段到2023年,全市重点场所、重点沿线塑料污染基本消除,重点用塑单位报告等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据悉,重点用塑单位报告制度将先期在市级党政机关、连锁超市等领域,试点建立重点用塑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后续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完善。第三阶段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制度全面建立,科技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低塑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基本形成,努力成为国际超大型城市塑料污染治理典范。今年以来,我国塑料污染治理顶层设计不断完善。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样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整体工作,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意见》提出2020年底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对有关重点工作逐项提出狠抓落实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塑料污染治理任务需要从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加强全链条管理,禁限一批难回收、易泄漏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替代一批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循环一批新型包装和物流载具,同时要建立健全高效回收体系,规范废塑料材料化利用,大幅提高塑料垃圾能源化利用比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唐登杰说。与垃圾分类系统结合正如唐登杰所述,除了使用减量,高效回收体系也是避免塑料污染的一大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推动建立了“1+1+N”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加强系统性治理。包括此次发布的《北京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和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N”则为若干专项工作方案和标准规范,目前已发布7项,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北京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等。《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全市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餐饮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等,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地方法规保障。“塑料污染整治可以和垃圾分类工作很好地结合。”马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塑料垃圾需要高质量地收回来,不能说和各种油污混在一起,才能解决塑料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北京自五月以来实施垃圾分类,整体有了一些推进,未来还能继续进步。垃圾分类做好的情况下,塑料垃圾解决就有了方案。回收价值高的塑料实现闭环收集,低附加值的、没有人愿意收集的,通过有限的补贴实现收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也认为,需要加强塑料的回收利用。数据显示,全球目前被回收利用的塑料仅10%左右。“据我所知,从技术上、成本上来看,100%的塑料全部可以做到回收利用。如果全部做好回收利用,塑料污染就不复存在了。让大家节约使用塑料制品、以其他物品替代塑料也是很好的选择,但替代物的成本必须比塑料低。”宋国君告诉记者。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婷
12月24日,《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正式发布,从十大方面详细勾画了北京五年内的塑料治理路径。五年内,北京将聚焦餐饮、电商等六大重点行业,严控塑料废弃物向环境泄露,减少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同时,促进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供给、促进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行动计划》将与垃圾分类工作一同,系统性治理“白色污染”。 强化减塑力度 《行动计划》聚焦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重点行业,强化减塑力度,严控一次性塑料制品向自然环境泄露。 其中,到2020年底前,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外卖(含堂食打包)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建成区、景区景点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1年6月底,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咖啡搅拌棒。 记者注意到,相比于11月的征求意见稿,《行动计划》考虑到餐饮企业咖啡搅拌棒库存消化和替代产品采购周期实际情况,将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咖啡搅拌棒的时间调整为2021年6月底,增加了6个月的缓冲期。 同时,鼓励外卖平台在点单环节设置“无需餐具”等选项,并给予积分等形式的奖励。鼓励外卖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平台“专属绿色优惠券”等引导消费者选择;对于快递业,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认为,随着新业态发展,以往的塑料污染还没治理好,电商、外卖等导致的塑料垃圾问题还在加剧,因此更严格的“限塑令”是有必要的。 生活中,消费者点了“无需餐具”,商家仍配送一次性餐具的情况并不少见。马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塑料治理必须要找准路径。其中一个路径就是抓住龙头,因为它产生的塑料量很大,资源能力也非常强。我们有生产者责任延伸的制度,平台也需要有塑料治理责任的延伸。” 此外,对于批发零售业,《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底,北京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业门店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北京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北京市建成区举办的各类展览、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农业生产方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的废旧农膜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到2025年底,住宿业逐步扩大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范围,并将实施范围扩大至乡村民宿。 分阶段实施 《行动计划》提出了三阶段目标。第一阶段到2022年,以举办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制定并组织实施北京冬奥会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届时,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措施全面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 第二阶段到2023年,全市重点场所、重点沿线塑料污染基本消除,重点用塑单位报告等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据悉,重点用塑单位报告制度将先期在市级党政机关、连锁超市等领域,试点建立重点用塑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后续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完善。 第三阶段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制度全面建立,科技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低塑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基本形成,努力成为国际超大型城市塑料污染治理典范。 今年以来,我国塑料污染治理顶层设计不断完善。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整体工作,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 7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意见》提出2020年底要完成的目标任务,对有关重点工作逐项提出狠抓落实措施,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塑料污染治理任务需要从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加强全链条管理,禁限一批难回收、易泄漏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替代一批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循环一批新型包装和物流载具,同时要建立健全高效回收体系,规范废塑料材料化利用,大幅提高塑料垃圾能源化利用比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唐登杰说。 结合垃圾分类 正如唐登杰所述,除了使用减量,高效回收体系也是避免塑料污染的一大方式。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推动建立了“1+1+N”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体系,加强系统性治理。包括此次发布的《北京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和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N”则为若干专项工作方案和标准规范,目前已发布7项,包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塑料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北京市2020年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等。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全市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餐饮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等,为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供了地方法规保障。 “塑料污染整治可以和垃圾分类工作很好地结合。”马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塑料垃圾需要高质量地收回来,不能说和各种油污混在一起,才能解决塑料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北京自5月以来实施垃圾分类,整体有了一些推进,未来还能继续进步。垃圾分类做好的情况下,塑料垃圾解决就有了方案。回收价值高的塑料实现闭环收集,低附加值的、没有人愿意收集的,通过有限的补贴实现收集。”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也认为,需要加强塑料的回收利用。数据显示,全球目前被回收利用的塑料仅10%左右。宋国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据我所知,从技术上、成本上来看,100%的塑料全部可以做到回收利用。如果全部做好回收利用,塑料污染就不复存在了。让大家节约使用塑料制品、以其他物品替代塑料也是很好的选择,但替代物的成本必须比塑料低。”
“印记2020·应变局开新局”(九) “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在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下即将生效,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谈及民法典的颁布,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宇言语中略带激动。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回顾2020年,民法典的颁布在我国法治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展望2021年,我国法治体系还将持续完善,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等,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持续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全面回应百姓诉求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1200多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鉴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全面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公平规范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类民事活动,充分保护百姓拥有的各类民事权利,有助于增强人们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陈宇表示,本次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其中又单独用了一个章节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做了规定,明确了隐私权的概念,规定禁止偷录、偷拍、偷窥等行为,不得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最关切利益的保护。 北京市晟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么敏表示,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移动手机的普及给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经常使用网上购物、手机约车、外卖订餐等APP。“我们在使用APP或者其他电子平台消费时,即与平台及服务提供方形成了合同关系,但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法院更倾向于认可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原件的效力,而不倾向认可通过网络达成合意的合同的形式,这给遇到纠纷的普通民众增加了举证的难度。”她说,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订立”的规定,从法律层面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效力,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述问题,体现了民法典体系的与时俱进,使得民法典成为社会大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利器。 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民法典不仅回应了人民诉求,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民法典立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表示,依法治国首先要完善法律体系。民法典反映了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运行规律、规则。经济主体按照这些规则去处理人际、财产等关系,当具体经济行为中出现矛盾纠纷,法院也将按照民法典规则进行判决,保证经济社会在既定规则下运行。从这一角度讲,民法典的实施能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民法典生效后,届时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将同时废止。民法典的颁布,为司法、执法奠定了体系化基础,完善了国家治理体系。”么敏说。 陈宇也指出,民法典回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建设中所提出的新问题。比如,专门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都极具中国特色,对于盘活集体所有制财产、加大土地供应、稳控房价都有积极作用。 “此次民法典的颁布,很多条文是司法解释或者是经由长期的司法实践上升为法律条文的,跟中国现实是匹配的。”陈宇说,比如,为了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资源保护的现实需要,民法典增加了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的侵权责任,专门增加对生态破坏的修复责任,特别是对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些制度对现实生活和经济生活都将发挥指引作用,实现了国家治理、经济发展与人民权利保障的有机统一,在实施过程中会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多个重点领域立法加速推进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作为一部“固根本”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集多部法律之大成,使民法典在时间效力、适用标准等方面呈现出了相当程度的复杂性。记者也了解到,相关部门将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确保民法典更好实施。 “首先是针对民法典的时间效力问题,最高法将出台司法解释,包括民法典实施以前发生的法律行为是否适用民法典规定、新法旧法如何衔接等,预计很快能够落地。”杨立新说。 同时,专家指出,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其确立的规则还是较为抽象,需要制定更为详细的规范性文件。杨立新表示,民法典中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还应进一步具体细化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12月2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充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则,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草案还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专门规定。 此外,一系列重磅法律法规有望陆续落地,持续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具体来看,明年立法工作还将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岳仲明说,明年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包括,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保障高品质生活,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推进高效能治理,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张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