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票及商票市场 (一)商票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第七十三条规定“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二)商票的分类 1.按介质分 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按介质划分可分为纸质商票和电子商票两类。 2.按类别分 商票按类别划分可分为一般商票和供应链票据两类。供应链票据是指企业通过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的各类商票业务行为。除供应链票据之外的商票为一般商票。 (三)商票市场 1.商票市场发展概况 近年来商票市场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业务量快速增长。近年来,商票市场业务量增长迅速,以电子商票为例,2020年电子商票承兑发生额3.62万亿元,较17年增长90.63%;贴现发生额1.03万亿元,较17年增长58.87%;转贴现增长较为缓慢,发生额3.15万亿元,较17年增长15.68%。 (2)业务量占比小、变化少。虽然商票承兑、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近年来增长迅猛,但其在市场中的占比仍然较小,且变化幅度较小,仍以电子商票为例,电子商票承兑业务四年来围绕15%的占比上下波动,贴现占比、转贴现占比分别围绕8.21%、7.38%波动。 (3)承兑占比高于融资占比。从商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数据看,商票承兑的市场占比远高于商票贴现、转贴现的市场占比,说明商业银行对商票融资较为谨慎,仅少数企业承兑的商票能流入银行间市场,大部分商票只能在企业间流转,无法获取银行融资。 2.商票市场存在的问题 (1)信用风险相对较高 票据的信用风险主要指票据到期后承兑人不兑付的风险。总的来看商票的信用风险大于银票,主要由于商票基于商业信用,承兑人主要为中小企业;银票基于银行信用,承兑人为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目前国内商业信用基础设施尚不健全,商票评级、信息披露、风险保护等机制仍有待完善。因此,现阶段商票信用风险相对银票而言仍较高。 (2)存在伪假风险 近年来,随着电子票据的不断发展,纸质票据逐步退出票据市场,传统伪假纸质票据作案手法销声匿迹。电子商票领域出现了一类新型伪假风险,即通过开立伪假企业银行账户,冒名开立电子商票骗取受害企业或银行资金。上海票据交易所已于2020年10月出台票据账户主动管理功能,但此类案件仍有发生。 (3)流通性较差 由于商票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存在伪假风险等情况,导致商票在票据市场中流通性相对较差、企业接受度相对较低。 金融机构对于商票采取选择性接受,一般仅接受本机构有授信企业或供应链核心企业签发的商票办理贴现,且贴现利率较高,办理流程较长,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票的流通性。 (4)市场存在感较弱 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商票在整个票据市场中占比远低于银票,商票承兑签发仅占票据市场的14%,商票贴现占全市场的8%,商票转贴现占全市场的7%,虽然相关业务占比总体略有上升,但无法改变商票在票据市场、企业支付融资工具、银行信贷政策中的弱势地位。 (四)商票框架体系建设的可行性 1.有基础设施支持 从基础设施角度看,目前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已有一定规模,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一是上海票据交易所已成为商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中国票据交易系统支持商票二级市场交易、登记、托管及清算,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支持商票所有非交易信息登记;二是部分行业类票据基础设施已在运行,如军工票据平台(面向军工行业)、企票通(面向央企)等。市场基础设施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2.有配套机制支持 从配套机制角度看,目前票据市场风险及估值机制已初见雏形。一是票据市场估值机制正在建立,上海票据交易所已推出国股银票收益率曲线和城商银票收益率曲线,未来将会推出商票收益率曲线;二是票据信息披露机制正在完善,上海票据交易所已发布商票信息披露要求,建设商票信息披露平台,商票信用体系建设正逐步走上正轨。市场配套机制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提供了保障。 3.有创新发展支持 近年来,商票市场创新产品层出不穷,上海票据交易所接连推出了票付通、贴现通、供应链票据和标准化票据等创新产品。其中,票付通可用于商票支付领域,贴现通用于商票贴现市场,供应链票据是面向供应链平台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新型商票,标准化票据解决了商票资产证券化的问题。市场创新为商票框架体系建设注入了动力。 二、商票框架体系 (一)概述 商票框架体系是票据市场框架体系的子体系,涵盖商票市场交易关系的整体组织、结构总称,是商票市场的顶层设计。 商票框架体系主要包括:商票市场体系、商票组织体系、商票交易体系、商票发展体系、商票参与主体体系、商票经营体系、商票管理体系、商票制度体系、商票监管体系、商票服务体系、商票信息科技体系、商票功能体系、商票信息体系以及商票研究体系等14个部分。 (二)主要内容 1.商票市场体系 商票市场涵盖商票全生命周期,由商票承兑市场、商票贴现市场、商票转贴现市场、商票再贴现市场、商票创新产品市场、商票经纪市场、商票评级市场、商票交易市场等8个子市场组成。 2.商票组织体系 商票组织体系是商票市场的管理中枢,由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组成。其中,政府部门包括工信部门、国资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地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包括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3.商票交易体系 交易体系是商票市场助推器,包括传统型交易产品、创新型交易产品以及交易规则等三部分。其中,传统型交易产品包括:商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品种;创新型交易产品包括:商票资管、商票理财、商票资产证券化、标准化商票、供应链票据、远期票据等品种。 4.商票发展体系 商票发展体系包括内涵发展和外延发展两部分,内涵发展是指商票市场的内部机制和内生动力,包括商票市场的担保机制、交易机制、托管机制、清算机制等;外延发展是指商票市场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支撑,包括商票市场的法律环境、监管政策、商票承兑及贴现基础设施、商票交易基础设施、跨境商票基础设施等。 5.商票参与主体体系 商票参与主体包括直接参与主体与间接参与主体两类。直接参与主体是指直接参与商票市场相关业务的主体,包括企业、商业银行、央行(参与再贴现)、财务公司、非法人产品(资管计划等)及其他直接参与主体(包括券商、基金、信托、保险等机构)等;间接参与主体是指为商票市场提供间接服务的主体,包括商票平台、担保公司、评级公司、经纪公司、高校、智库、法务等服务主体,以及投资主体(非法人产品投资者)等。 6.商票经营体系 商票经营体系是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等,包括央行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银行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和非银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等三大类。其中,央行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针对商票再贴现业务;银行类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针对商票全生命周期,建立集中化、专业化票据(商票)经营管理模式;非银类(财务公司等)商票经营管理管理模式针对商票二级市场交易,应建立专业化票据(商票)管理团队。 7.商票管理体系 商票管理体系是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围绕商票经营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商票产品管理,创新管理、估值管理、营销管理、合规管理、运营管理及风险管理等。 8.商票制度体系 商票制度体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监管制度及业务制度、行业规范等四个层面。法律法规主要指《票据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监管制度主要指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各项商票监管制度;业务制度指上海票据交易所、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及其他直接、间接参与主体发布的商票业务制度,其中上海票据交易所发布业务制度在全市场通用,其他参与主体发布的业务制度仅限其内部使用;行业规范指协会发布的相关要求。 9.商票监管体系 商票监管体系主要包括监管机构监管、直接参与主体内部监管等两方面。监管机构监管指由央行、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对商票市场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直接参与主体内部监管指商票直接参与主体在机构内部建立内部商票监管架构,实施商票业务审计、监测、管理的行为。 10.商票服务体系 商票服务体系指为商票市场提供间接服务的相关功能,主要包括建设商票评级机制、商票经纪机制以及商票增殖服务(含商票培训、担保、顾问、代理等)。 11.商票信息科技体系 商票信息科技体系是指商票市场中借助技术手段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包括商票基础业务系统、商票大数据系统、智能化系统以及其他信息系统。商票基础业务系统指商票市场业务开展的底层业务系统,包括中国票据交易系统、ECDS、商票承兑、贴现基础设施业务系统、跨境商票业务系统等;商票大数据系统是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商票市场进行监测、研判的业务系统;智能化系统是指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商票智能化交易及风险防控的业务系统;其他信息系统指商票市场用于信息统计、业务分析的其他相关辅助性系统。 12.商票功能体系 商票功能体系是指运用商票市场产品实现票据各项功能属性,包括商票支付、融资、投资、交易、信用等功能。 13.商票信息体系 商票信息体系是指商票全市场、全生命周期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商票市场业务统计信息、价格信息、估值信息、评级信息及信息披露等三方面。商票市场业务统计信息指针对商票市场承兑、交易、背书、兑付等类别的全口径统计数据;商票市场价格信息是指商票市场各类期限、各类金额区间、各类信用评级、各类交易产品的报价、询价和成交信息;商票市场评级信息是指针对商票及商票承兑人、贴现人的信用评级信息;商票市场估值信息指针对商票市场不同期限、不同信用主体、不同交易产品的收益率曲线;商票市场信息披露是指商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的承兑信息、兑付信息等。 14.商票研究体系 商票研究体系指由市场参与主体或第三方专家针对商票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工作,包括商票顶层设计、商票发展研究、商票创新研究、商票法律研究、商票信用研究、商票风险研究、商票管理研究等。 三、建设商票框架体系的意义作用 (一)有利于落实双循环政策 1.有利于政策落地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为商票市场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发挥商票的商业信用特性,为企业签发商票的背书、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提供便利条件,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循环等相关政策要求。 2.有利于实体经济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进一步推进商票信用管理、经纪管理、信息披露等机制的建设,改变商票接受度差、风险高、流转难等现实问题,将加快商票在实体经济中的流转,便利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支付与融资,强化商业银行与实体经济的票据联系,实现商票在企业与金融机构间充当循环媒介的作用,为国内大循环和国际国内双循环提供金融支持。 (二)有利于商票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1.有利于规划商票市场发展方向。商票框架体系从商票市场全周期、全流程、全维度等视角,梳理了商票市场的政策、制度、产品、系统、风险、功能、组织及研究等子市场体系,是对商票市场规划的顶层设计,并将指导商票市场未来发展。 2.有利于商票市场规范发展。一方面,商票框架体系将政府机构引入商票市场,可引导企业支付与融资,规范企业的用票行为;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市场行为,优化监管政策,与政府部门共同推动票据市场规范发展。 3.有利于商票市场创新发展。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引入更多市场参与者,完善商票市场基础设施,调整商票市场管理政策,为供应链票据、标准化商票等新兴产品打开发展空间,并为商票市场创新发展创造条件。 4.有利于推动商业银行改革。一是商业银行管理架构方面,可以推动商业银行集中化票据经营模式,提升商业银行专业化票据管理能力,强化商业银行集约化票据业务发展思路;二是商业银行盈利模式方面,可以提升商票贴息价差收益、转贴现价差收益等中间业务收入,改变商业银行收益结构,提升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5.有利于提升票据市场效率。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可进一步完善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及业务系统,业务处理将进一步集中化、便利化和电子化;引入评级机构、经纪机构及强化信息披露,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跃度,提升市场透明度,减少业务壁垒,降低业务风险,加快商票市场运行效率。 (三)有利于商业信用的持续培育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信用领域发展较为缓慢,总体规模相对较小,信用意识、信用培训相对薄弱,征信信息尚未完全实现互联共享,企业向银行申请的融资大多基于担保而非基于商业信用。商票是集中体现商业信用的业务产品,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在较大程度上推动商票市场发展,并将提供更多征信数据信息,推动央行征信系统不断丰富、完善,持续推动我国商业信用体系发展成熟。 (四)有利于实体经济的融资支持 商票具有支付与融资特性,持票人可持商票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贴现,但由于商票多为中小企业签发,贴现业务办理流程长、准入要求高、贴现价格高,导致大量商票难以融资变现,只能在企业间流转或持有到期。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将推动商票评估机制建设,并推进市场透明度、市场活跃度的大幅提升,有助于商票回归融资本源,有助于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及融资成本,强化商票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四、商票框架体系推动思考 (一)加强市场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指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高度对目标项目进行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的统筹规划。商票框架体系正是从全局着眼,对商票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化的梳理与规划,是商票市场的顶层设计。 商票框架体系是一项意义重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市场参与者转变认识共同推动,大力发展商票业务,提升商票在重点行业、核心供应链中的使用,加大商票在中小企业支付融资中的占比,从普惠性、服务性、交易性及安全性等角度提升商票市场内涵。 (二)落实国家政策要求 建设商票框架体系必须紧扣国家政策,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一是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原则,应优化企业在商票出票、承兑、贴现、背书转让、提示付款、追索等各环节业务功能,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市场透明度。二是必须坚持普惠金融原则,如考虑将财政部门引入票据领域,开展财政担保、财政贴息服务应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实施,改善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状况。三是必须坚持协调推进原则,商票市场相关部门需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商票框架体系建设。 (三)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应由央行总体牵头完善,并明确其他管理主体责任,共同推动商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交易领域,央行可委托上海票据交易所规划、完善商票交易基础设施,上海票据交易所可以在现有业务规则、业务系统基础上单独设立商票子模块,将商票交易、商票交易评级、商票交易经纪、商票信息披露、商票收益率曲线等功能均纳入此模块,单独对商票子模块进行研究改造,以适应商票市场需求。 二是非交易领域(商票承兑、贴现领域),可由政府工信部门牵头,会同央行、银保监会、国资、财政、税务等部门建设区域(行业)商票平台,作为上海票据交易所的有益补充。区域(行业)商票平台主要面对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商票承兑、贴现的相关撮合业务,包括:财政担保(针对商票承兑业务)、财政贴息(针对商票贴现业务)、贴现撮合、贴现经纪以及商票评级等;平台需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开展数据对接,实现商票业务数据、利率数据、信息披露数据、评级数据及收益率曲线数据的实时交换,共同推进商票市场高质量发展。 三是跨境领域,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跨境商票市场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相关部门可预备方案,提前做好建设跨境票据基础设施的准备工作。 (四)推动市场制度建设 建议由央行牵头完善票据市场的各项法规及政策。一是尽快修订《票据法》,为商票市场参与主体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协调商票市场各监管机构,调整相关商票监管政策,为商票市场发展排除政策阻力;三是明确对商票评级管理、经纪管理的准入管理要求;四是强化行业自律,通过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等行业自律机构出台规范性文件,促进商票市场自律、规范发展。 (五)优化市场系统环境 系统建设是商票市场框架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目前商票市场系统环境对比成熟市场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一是需要推动商票市场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的标准化及规范化,尤其是商票承兑、贴现子市场,为商票平台系统建设创造业务条件;二是要推进商票市场基础业务系统建设,推动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与ECDS的系统融合,加强区域(行业)商票平台及跨境商票平台基础系统建设;三是要强化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运用,推动智能交易、智能监测、智能风控等功能落地运用;四是要加大商票市场相关辅助功能建设,完善商票信息披露系统功能,推动商票收益率曲线、商票评级、商票经纪等功能建设;五是要重视系统对接,包括商票市场基础设施之间系统的对接、商票市场基础设施与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系统的对接等。 (六)改善商业信用环境 商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票基于商业信用,建设商票市场离不开市场信用环境的改善。一是应构建科学化、体系化的商票评级管理规则,明确评级机构的准入要求,商票评级的评级主体、评级指标、评级标准、评级权重、评级等级、评级方法及评级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引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信用评级工作,改善商票的信用基础;二是应加强与国内征信体系的互动,加强信用数据对接,一方面商票信用评级依托于征信体系,另一方面商票信用信息可以进一步丰富征信体系数据,提升国内整体信用环境。(作者为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肖小和、木之渔)
中共深圳市委公布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深化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推出深市股指期货,探索设立“丝路板”,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推动数字货币应用,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率先建立数据权属界定和保护利用制度,构建全球领先的数据要素市场。 全文如下: 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圳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五年。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就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以下建议。 一、率先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1、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伟大奇迹。深圳经济特区诞生于我们党和国家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历史转折点,成长于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潮中。40年来,深圳始终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担使命、砥砺奋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谱写了勇立潮头、开拓进取的壮丽篇章,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发展成为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行情300778,诊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40年来,深圳实现了由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由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由进出口贸易为主到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由经济开发到统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实现了由解决温饱到高质量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的奇迹。深圳经济特区的巨大成就,向世界展示了我国改革开放的磅礴伟力,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兴办经济特区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2、率先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是深圳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视察广东、深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深圳发展领航掌舵。5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圳市委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参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启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实施,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美经贸摩擦、香港“修例风波”等严重冲击,各项事业发展取得全方位、历史性成就。高质量发展跃上更高台阶,预计二〇二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8万亿元,居亚洲城市前五,地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居内地城市前列,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处在全国大中城市最低水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93%,达到全球领先水平,构建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是“十二五”期末的三倍、居全国城市第二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率先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名列前茅,商事主体数量、创业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资国企改革、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住房供给和保障制度改革等成效显著。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融入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核心引擎功能显著增强,深港澳合作更加紧密,前海发展生机勃勃,全市进出口总额突破3万亿元大关,出口总额实现全国“二十八连冠”,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现代化城市功能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空间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地铁规划总里程超过1200公里、运营总里程突破400公里,“十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加快建设。在全球率先实现5G独立组网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千园之城”。民生社会事业显著进步,基础教育学位数量增长超30%,高校数量从9所增至15所,三甲医院总量接近翻番。落实“房住不炒”要求,建设筹集公共住房43万套,是“十二五”时期的2.4倍。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巩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深入推进平安深圳建设,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对口帮扶贫困县全部摘帽,助力近160万人口实现脱贫,近3年连续被评为全国扶贫协作“好”档次。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党的全面领导显著增强。经过五年的砥砺奋斗,“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3、深圳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统筹展开,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两个大局”深度联动构成“十四五”时期广东、深圳发展环境的主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为新时代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为深圳未来发展创造了重大历史机遇。经过40年的发展和积累,深圳在产业、科技、人才、体制机制等方面形成了强大的发展优势,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活力。 同时,深圳发展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发展质量和效益与国际先进城市相比还有差距,基础研究、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比较突出,生态环境和民生领域存在短板,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统筹发展与安全任务艰巨,干部队伍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深圳必须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深刻认识深圳经济发展面临所有的“危”都源自发展质量不高、所有的“机”都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才能抓住,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念,发扬斗争精神,树立底线思维,志存高远,感恩奋进,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最强,把赶超作为常态,把卓越作为追求,保持“归零”心态、“冲刺”姿态、“赶考”状态,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4、到二〇三五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远景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寄望深圳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赋予深圳新时代的历史使命,要求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提高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深圳要肩负好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勇当驶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光辉彼岸的第一艘“冲锋舟”,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到二〇二五年,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到二〇三〇年,建成引领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经济总量和居民人均收入大幅跃升,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全面建成,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新能级跃居世界城市前列;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和资源配置功能显著增强,国际交流更加广泛,成为全球重要的创新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跻身全球先进城市行列;建成高水平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以先行示范标准完成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任务,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社会文明达到新高度。 到二〇三五年,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地,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经济总量、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二〇二〇年基础上翻一番;成为法治城市示范,建成一流法治政府、模范法治社会,营商环境位居全球前列,城市治理体系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成为城市文明典范,开放多元、兼容并蓄的城市文化特征更加鲜明,城市品位、人文魅力充分彰显,时尚创意引领全球;成为民生幸福标杆,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市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成为可持续发展先锋,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到本世纪中叶,那时的深圳将是让世界刮目相看的另一番景象,拥有高度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成为全球城市版图中的璀璨明珠,最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最能代表中国参与全球竞争合作,最能引领世界城市发展潮流,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5、“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与时俱进优化完善市委“1+10+10”工作安排,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6、“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要求。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严格遵循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的经济特区建设规律,全面落实好以下基本要求。 ——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保持经济特区建设正确方向,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劲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锚定高效益、高效率、高品质,奋力跑出现代化建设的“加速度”,坚持扩大内需的战略基点,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先行示范者。 ——在服务全国全省大局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全面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功能,着力增强“一核一带一区”主引擎作用,以先行示范区的担当作为更好服务全国全省发展。 ——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强化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自立自强对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人才第一资源,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深圳力量”。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与时俱进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改革综合效能,锐意开拓全面扩大开放,率先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在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将全周期管理意识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全过程各方面,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 ——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营造一流法治环境。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围绕新时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上都交出优异答卷,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共同富裕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 ——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生态文明体系,实施具有深圳特色的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 7、“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新经济发展国际领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更高台阶,经济总量超过4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左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重要突破,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特区精神和新时代深圳精神充分彰显,城市文明程度、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文化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建成一批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形成更具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城市品牌。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收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多样化、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全覆盖、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更加完善,建成“近者悦、远者来”的生态之城。 ——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治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城市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更安全、更具韧性。 三、深化完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主导战略,推动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并重,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提升“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能级,打造最好最优创新环境。 8、着力增强基础研究能力。以主阵地作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光明科学城、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大运深港国际科教城,加快综合粒子设施、脑解析与脑模拟设施、合成生物研究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战略科技力量,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深圳湾实验室、量子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建设,谋划布局更多国家重点实验室,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原始创新。制定基础研究行动计划,夯实科研基础,引育源头机构,主动参与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完善基础研究长期稳定持续投入机制,确保每年基础研究资金投入不低于市级科研资金的30%。 9、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深圳路径”,面向前沿领域共性需求,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合成生物、新型显示、关键新材料、基础软件等领域,实施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技术攻关计划。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积极参与量子信息、高端医疗器械、脑科学、细胞和基因、空天科技、深海等领域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加快突破一批前沿性引领性技术。建立“需求方出题、科技界答题”新机制,“一技一策”突破关键技术。 10、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头部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上下游创新资源,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科研设施和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打造科技金融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知识产权和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等,建设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试转化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力度,推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推动深圳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创新高新区管理模式,优化“一区两核多园”空间布局,加快建成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11、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建国家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提高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效能,用好各类产业基金。实施普惠性科技金融政策,鼓励银行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开展投贷联动。筹建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率先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强前沿领域高价值发明专利布局。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投入,支持科技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12、建设开放包容先行的国际人才高地。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打造国内外人才汇聚之城。制定紧缺人才清单,靶向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壮大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健全一流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实行更加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完善社保、教育、医疗、居住等公共服务,着力解决国际化专业人才后顾之忧。探索实施技术移民政策,畅通海外科学家、高端创新人才来深工作通道,加快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壮大,健全国际化猎头机制,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高水平举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和“人才日”系列活动,推动建立全球创新领先城市科技合作组织和平台。 四、发挥先行示范作用,为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强有力支撑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需求侧改革,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促进国内国际市场高效链接、双向开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示范。 13、畅通国内大循环。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深化对内经济联系、增加经济纵深,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提升“深圳质量”“深圳标准”,打造“深圳设计”“深圳品牌”,以高质量产品、高效率服务、高性能供给创造和引领国内市场需求。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创造更多高收入就业岗位。提升金融支付结算便利性,畅通供需两端资金资本循环。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完善空港、海港、铁路和公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慧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打造国家综合物流枢纽节点。 14、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机遇,深入研究和积极参与《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行情601099,诊股)伙伴关系协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稳住欧美市场,深耕日韩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实现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发挥贸易强市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国内优质产品出口集散地。打造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通过数字赋能促进贸易方式优化升级,提升贸易效率和便捷性。建设国际化关键电子元器件交易平台,提高进口产品质量和规模。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升全球招商大会影响力,持续引进竞争力强、关联度高、成长性好的产业链引擎项目。探索全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规则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大力发展研发合同外包、软件信息服务、高端医疗康养等服务贸易。 15、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投资贸易、科技创新、能源资源、物流交通、智慧城市、公共卫生等领域合作,努力打造“一带一路”枢纽城市。鼓励深圳企业参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参与建设深圳中欧班列铁路货运大通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亚—东欧—西欧国际陆上物流新通道。深入推进第三方市场合作,重点培育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等目标市场。推进中缅经济走廊、中越经贸合作区等境外重点园区建设。深化国际人文交流,积极承办国家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引进和谋划一批大型国际会议、国际组织机构。 16、充分释放消费潜能。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提升消费基础设施水平,打造世界级地标性商圈,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国际国内旅游消费目的地,吸引集聚高端消费。推动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促进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大力发展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智慧家居等新型消费,提升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家政等领域消费品质。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发展网络直播、互动娱乐、体验消费。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支持商贸企业“触网上云”,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探索开展市内免税业务,研究规划建设国际免税城,推动免税经济发展。 17、全力扩大精准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促进投资增长,提升投资效能,更好发挥投资对扩大需求、优化供给的关键作用。加大对集成电路制造、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力度,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后劲。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资力度,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瞄准未来产业和新经济发展需求,遵循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规律,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持续加大教育、医疗、住房、文化、养老、托幼、生态等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五、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牵引战略战役性改革,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 坚持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入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促进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18、创新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要素确权、定价、交易、监管等制度,在土地管理、技术成果转化利益分配、人才流动和工时薪酬等方面实施更加灵活的创新举措。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深化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推出深市股指期货,探索设立“丝路板”,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推动数字货币应用,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事权和财权划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率先建立数据权属界定和保护利用制度,构建全球领先的数据要素市场。 19、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制度。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对新技术新产业(行情300832,诊股)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网上办”“指尖办”和“一次办”,大力推行“秒批”“秒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推动构建简税制、轻税赋、严征管、优服务的地方税体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构建统一的社会信用平台。深化破产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深入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实行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推动社区集体经济转型,提升集体资产利用价值。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大力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0、深化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式资助”“里程碑式考核”等制度,探索以悬赏方式组织项目,完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主审制”,扩大高等院校学术自主权和科研人员选题权。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完善非竞争性拨款、竞争性拨款“双轨制”模式,健全多渠道社会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前沿研究支持力度。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优化科研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推动科技企业实施“同股不同权”,保护创始人利益。推进“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完善科技决策咨询系统,建立科技咨询支撑行政决策的科技决策机制,建设高水平科技智库。加快科技伦理监管立法,建立健全科技人员自律机制。 21、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与国际接轨,推动在深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落实外资企业在金融服务、政府采购、补贴政策、出资方式等方面国民待遇,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提高企业适应利用国际规则能力、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和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坚定维护深圳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和资产安全。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实施国际船舶登记、保税加油等改革,强化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功能,探索建设深圳国际原油交易中心。 22、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构建社会公共服务多主体参与、多渠道融资、多模式建设、多元化供给新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高水平医疗机构,构建便利国际医疗机构、人才、技术、药品和医疗器械准入、使用的规则体系,建设国际医疗合作示范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机制,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引进更多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优化社会保障机制,完善普惠婴幼儿照护托育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医保政务服务一体化办理。 23、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化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改革,开展重要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探索生态产品服务价值核算机制,推进碳排放投融资机制建设,促进绿色消费,发展绿色金融。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和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改革试点,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城市空间统筹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在建设用地的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别设立使用权,探索按照海域的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分别设立使用权,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开展航空资源结构化改革试点,争取先行先试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推动通用航空发展,完善无人机飞行管理制度。 六、增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功能,携手共建世界级城市群 全面准确贯彻党中央战略意图,落实“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深化深港澳合作,引领带动“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效应,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24、加强深港澳更紧密务实合作。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东部过境公路、深港西部快轨等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推动三地经济运行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实行更加便利的通关模式,探索更多“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创新举措,促进人员、货物、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强化创新资源协同配合和产业分工协作,推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打造开放互通的区域创新体系,联合培育若干世界级产业集群。创新完善港澳居民来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在深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加强深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促进深港澳青少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祖国的向心力。深化三地在教育、文化、智库、旅游、社会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环境治理等领域的合作,打造优质生活圈。加强与港澳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商会协会等交流,构建多层级合作框架机制。 25、加快建设深圳都市圈。制定实施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以深莞惠大都市区为主中心,以深汕特别合作区、河源都市区、汕尾都市区为副中心,形成中心引领、轴带支撑、圈层联动的发展格局。协同东莞、惠州强化临深片区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优化布局,共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密都市圈交通网络建设,规划建设1000公里地铁、1000公里轻轨和城际铁路、1000公里高快速路,促进国家铁路、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对接融合,与周边城市构建半小时交通圈。推动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民生服务共建共享,创新城际住房合作机制,促进教育、医疗、养老、环保等政策衔接。 26、强化广深“双城联动、比翼双飞”。协同打造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广州—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合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门户枢纽功能。研究共建世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在科技创新、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广州、深圳都市圈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深化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人才、就业、生态等领域的合作发展。 27、强化“一核一带一区”主引擎作用。做优做强“核”引擎,加强与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联动发展,创新产业园区共建、产业梯度转移、产业链协作机制,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助力提升“带”能级,积极对接沿海经济带,突出陆海统筹、港产联动,推动深圳汕头深度协作,支持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强化与汕潮揭都市圈、湛茂都市圈海洋经济协调发展。支持广东北部生态发展区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全面加强与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等地生态型产业合作,广泛开展人文旅游交流。 28、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大局。深度对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在形成国内统一大市场中拓展合作共赢发展空间。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协同,深度对接雄安新区建设,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全方位振兴和中部崛起,拓展更为广阔发展合作空间。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积极参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峡西岸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建设,主动对接浦东开发开放、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战略,与上海、海南等加强改革联动、互学互鉴。继续推进援疆援藏和对口帮扶协作工作,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研究市区乡村振兴的特殊内涵,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 29、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坚持陆海统筹,全面提升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水平,推动从近海到远海、从浅海到深海、从海洋资源浅层次利用到深度开发和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并重转变。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南方海洋科学城建设,促进海工装备产业智能化和高端化发展。推动高端航运要素集聚,加快发展航运金融、海事保险、航运法务等高附加值航运服务。大力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高标准规划建设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布局一批海洋领域基础研究平台、海上试验场、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平台等重大项目。创新发展海洋金融,筹建国际海洋开发银行。 30、加快大湾区合作示范平台建设。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双扩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更高水平的投资贸易便利、跨境资金往来便利和人才等要素供给便利,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深化“前海模式”,建立健全对接港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跨境合作制度体系,探索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打造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高标准规划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推进“一区两园”统筹开发,布局港澳高校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国际一流研究中心和国家重大科研平台,推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技基础设施跨境协调管理、科研设备便利通关和共享使用等制度创新,打造国际离岸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开放创新先导区。高水平规划建设盐田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和深港口岸经济带,加快推进口岸改造和新设,推动口岸沿线开发开放,以深港陆路口岸与邻近区域、过境地块为中心,促进科技产业、文旅消费、医疗教育协同发展。 七、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构建高端高质高新的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增强产业链的根植性和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全面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31、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升基础核心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基础关键技术、重大基础软件等研发创新能力,在生物医药、新能源、集成电路、未来通信高端器件、超高清视频、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打造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标准、计量、检测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优势技术领域的“深圳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实施“全产业链发展”战略,健全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完善供应链清单制度和系统重要性企业数据库,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重塑再造高品质工业园区、高科技产业带等发展空间,保留提升100平方公里工业区块,整备改造100平方公里产业空间,推广定制产业空间模式,推动由“项目等候空间”到“空间等着项目”,实现有优质项目就有承载空间。 32、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低碳、海洋经济等产业,构建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新引擎。实施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重点发展5G、人工智能、超高清视频、智能制造装备、时尚产业等先行性先进制造业集群,着力发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战略性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未来产业引领”计划,前瞻布局量子科技、深海深空、氢燃料电池、增材制造、微纳米材料等前沿技术创新领域,建设未来产业试验区。加快发展若干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培育一批专注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构建完善大中小微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产业体系。适应科技制造小批量、定制化特征,大力发展都市型智造业。 33、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耦合共生、协同发展,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服务经济中心城市。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会计、法律、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加大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加强深港澳专业服务业合作交流力度,加快建设一批专业服务业示范基地。做大做强做优总部经济,健全全球精准招商联动机制和跟踪服务机制,引进一批更高能级、更有影响力的标杆型总部企业。建设国际会展中心城市,推进会展业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增强高交会、海博会等展会国际影响力,探索设立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分会场和举办“一带一路”进口博览会,打造集会展、商贸、购物、文娱为一体的会展经济圈。 34、建设全球金融创新中心。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新发展,推动恢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功能,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前瞻布局新一代金融基础设施,提升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完善金融科技产业孵化机制。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打造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推动金融双向开放,支持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促进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产品互认,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保险服务中心。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运用金融手段解决环境、社会领域可持续发展问题。建设金融创新监管试验区,探索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推动设立金融法院,试点“沙盒监管”管理模式。 八、加快数字化整体转型,打造全球数字先锋城市 顺应数字时代发展潮流,抢抓数字技术产业变革机遇,发挥数据作为最活跃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社会,促进数字化转型,引领数字新生活,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深圳。 35、加快释放数字经济潜力。制定数字化发展战略规划,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壮大数字经济生产力,实现数字经济五年翻番。实施“5G+8K+AI+云”新引擎战略,加快推进未来城市场景应用和融合,打造鲲鹏生态体系,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数字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培育平台经济等数字化新业态,拓展数字创意、数字影音等数字文化内容。实施工业互联网+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工业机器人(行情300024,诊股)、传感器等发展,建设更多灯塔工厂、无人工厂、智慧车间,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加快金融、物流、零售、旅游等服务业数字化进程。 36、建设全球领先的数字基建。系统谋划数字化、智能化城市规划建设。科学布局支撑数字化发展的基础网络体系,构建覆盖“5G+千兆光网+智慧专网+卫星网+物联网”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布局基于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广覆盖、大连接、低功耗窄带物联网,推动跨境通(行情002640,诊股)信网络建设。统筹推进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前瞻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多元协同、数智融合的算力体系。深入推进“5G+千行百业”应用,提升应用场景支撑能力。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支持城市公用设施、建筑、电网、地下管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 37、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政务流程全面优化、数字化再造,构建全面网络化、高度信息化、服务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新形态。建设同城双活数据中心和异地备份中心,统一全市内外网络和政务云体系,推动政务数据高效采集、有效互联和规范使用,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掌上政府、指尖服务、刷脸办事,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平台支撑,全面提升“i深圳”系列服务品牌,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 38、推动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利用数字化全方位赋能城市,提升城市巨系统的运行效率、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率,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建设“云上城市”,加快发展数字教育、远程医疗等,建设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智慧化民生服务体系。依托“城市大脑”探索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实施“数字+”行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生活,形成全民畅享的数字新生活。 39、加快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和数字版权、数字货币方面的制度法规,完善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大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力度,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实行公共数据开放负面清单,引导社会机构和企业依法开放自有数据,与公共数据深度对接。推动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鼓励数据资源合规交易、高效利用,促进数据要素在产业链上下游充分流通和深度融合。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提出更多“深圳方案”。率先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九、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服务辐射能级 顺应超大型城市发展规律,统筹空间、规模、产业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生产、生活、生态等各个方面,推动存量优化、增量提质、流量增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强化城市承载力、吸引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0、全面优化城市开发格局。深入实施“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发展战略,完善“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生态型”空间结构,构建“一核多心网络化”的城市空间体系。做大做优做强都市核心区,聚焦金融、科创、时尚等核心功能建设福田中央活力商务区,打造具有创新资源集聚辐射枢纽功能的南山中央智力区,建设罗湖旧城改造可持续发展示范区,打造龙华新兴产业高地和时尚产业新城。提升东部发展能级,打造产城融合的龙岗—坪山城市东部中心,加快建设龙岗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高地、坪山未来产业试验区,打造盐田国际航运枢纽和离岸贸易中心、大鹏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优化西部向湾格局,高标准建设宝安中心区和海洋新城。拓展北部发展腹地,建设世界一流的光明科学城和深圳城市北部中心。高水平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优化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深汕第二高速、深汕高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深圳产业体系拓展、城市功能延伸的新兴城区和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 41、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提质增效。高标准推动重点片区开发,坚持基础先行、公共配套、共性开发、差异发展,创新开发模式和支持政策,打造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环中心公园活力圈、北站商务区等一批国际化城市新客厅。优化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优先安排社会民生用地,保持合理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创新土地整备机制,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深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置。加强城市整体设计,提升城市建设美学水平,营造小尺度、人性化、富有人情味的城市空间肌理,塑造丰富多变的街道景观,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保护提升历史风貌,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42、打造国际化门户枢纽。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城市建设,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国际航空枢纽,谋划建设深圳第二机场,加快深圳机场(行情000089,诊股)第三跑道、卫星厅、T4航站楼等基础建设,推动国际航线、航班时刻和国际航权优化配置,加密与国际重要城市航线航班,探索在深圳设立大湾区联合管制中心。巩固提升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地位,加快超大型集装箱码头和深水航道建设,巩固欧美航线优势,构建近距离内陆港体系,发展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完善深圳港集疏运体系。全力推进对外战略通道建设,加快深中通道建设,谋划推动深珠(伶仃洋通道)建设,构建赣深、贵广—南广、沿海等铁路走廊,完善“南北终到、东西贯通、互联互通”高铁通道布局。建设高密度网络化的轨道交通枢纽体系,推进轨道快线、普线、中小运量轨道交通融合,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向周边城市延伸,形成“内湾半小时、湾区一小时”交通网络体系。提高城市交通综合服务水平,以公共交通为导向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改善慢行片区步行设施、自行车网络和风雨连廊系统,推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发展。加密大湾区城市水上线路,构建方便快捷的水上客运网络。 43、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实现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贯通,在细微处下功夫、见成效。强化依法治理,健全完善城市治理法规体系,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的能力。优化城市管理职责分工,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进国际化街区建设,完善国际化语言环境,提高公共服务国际化水平,提升城市国际化品质。完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推进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 十、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打造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标杆城市。 44、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健全立法评估制度,建立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完善立法协商、立法听证工作机制。健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机制,切实发挥立法引领、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加强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推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立法成果,为国家前沿新兴领域立法探索经验。 45、加快建设一流法治政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探索在市、区、街道三级全面推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改革,推动赋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部分执法权限。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政务公开、政务失信问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46、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深化行政诉讼体制改革。建立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应用。提升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健全域外法律查明和适用机制,完善与港澳仲裁司法协助安排。完善检察制度,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协调发展。 47、加快建设模范法治社会。加大全面普法力度,完善普法责任制,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社会规范,强化道德规范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全面推进合规建设。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平台融合发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律师行业权利保障机制及惩戒机制。推动公证机构创新、规范发展,拓宽公证服务范围。深化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立司法、仲裁和调解相衔接的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研究机制和便利的司法交流新路径,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做强法治城市人才支撑,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建设高水平法学院、律师学院,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十一、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坚持文化自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着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激发全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 48、建设更高水平的精神文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工程,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铸魂立德工程,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平台和新型智库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发扬“敢闯敢试、开放包容、务实尚法、追求卓越”的新时代深圳精神。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关爱之城”“志愿者之城”升级版,拓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开展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诚信深圳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49、构建普惠性、高质量、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推动国家级博物馆、美术馆深圳分馆落地,推进深圳党史馆、国家方志馆特区分馆建设,打造国际一流城市文化地标。高标准完成“十大特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加强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传承,形成充满活力的城市文化群落。深化文艺院团改革。规划实施新时代文艺发展工程,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优化基层文化服务体系,深化“图书馆之城”和“一区一书城、一街道一书吧”建设,建成“十分钟文化服务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创建城市社区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城市。积极申办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建设国家队训练基地,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50、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探索设立文化企业孵化器,打造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时尚设计等产业,赋能提升黄金、珠宝、服装、家具、工艺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加快建设深圳创意设计馆、创新创意设计学院,引进世界高端创新设计资源,提升深圳设计周、深圳环球设计大奖等的国际影响力。提升文博会、慈展会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平台,推进文化与金融、旅游、科技融合发展。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有序推动国际邮轮港建设。 51、建设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深化深圳报业、广电、出版集团改革,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增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和网络传播精品创作计划,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加强深港澳文化合作,联合举办多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开展跨界重大文化遗产保护,涵养同宗同源的文化底蕴,携手共建人文湾区。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宽“大外宣”平台,引进国际文体组织落户深圳,举办一批国家级、国际化文化活动,构建兼具“中国味”和“世界范”的文化交流平台,推介深圳形象,讲好中国故事。 十二、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社会事业,努力解决好民生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52、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突出创业带动就业,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提升就业质量。加强新产业新业态领域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托底安置就业,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保障劳动者待遇和权益,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多渠道增加市民财产性收入。 53、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实施基础教育学位保障攻坚计划,新增基础教育学位87.1万座,加快推进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创新发展公办幼儿园。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加快高中园建设。推进高等教育特色化、内涵式发展,推动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创建“双一流”,构建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高等教育体系。加快推进省部共建职业教育示范城市,打造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终身学习制度,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发展各类教育培训,实施国际化特色教育示范工程,支持和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多样化发展。 54、打造健康中国的“深圳样板”。建立健全“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基层医疗集团”为主体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推动社康服务体系扩容提质,大力发展家庭病床、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构建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深圳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示范基地。优化提升“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推动三甲医院数量倍增,加快创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成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开展“健康深圳”建设行动,健全居民健康管理制度,完善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建设。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5、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房住不炒”,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构建完善“4+2+2+2”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推动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健全公共住房分配管理、封闭流转和各类公共住房定价机制,完善公共住房租后监管制度。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建立健全经济适用、品质优良、绿色环保的住房标准体系,提升物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城中村居住环境和配套服务,打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新型社区。 56、完善广覆盖、优保障、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应保尽保”。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发展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鼓励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补充衔接,推动长期护理险落实落地。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完善港澳台及海外人员参保政策,率先探索放开外籍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延缴趸缴政策。推动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率先落地。健全综合性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深化公益慈善体制机制改革,推行“阳光慈善”。加强残疾人康复和保障服务水平,建设无障碍城市。 57、实施促进人口中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实施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人口政策,加强超大型城市人口正向调节,推动人口与产业、城市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不断创造有利于城市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提高优生优育和服务水平,探索2岁以下、2—3岁分层照护托育模式,降低市民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加强儿童安全保护,拓展儿童活动空间。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完善青年创新创业“生态圈”。创新都市养老服务模式,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发展“银发经济”。 58、完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优化市、区、街道三级事权划分,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深化“多网合一”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以“块数据”智能底板为基础的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综合网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展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基层治理途径。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畅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行业协会等参与社会治理渠道,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十三、着力完善生态文明体系,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以碳排放达峰为核心做好工作安排,深入实施生态优先战略,把自然生态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基底,依据生态格局统筹生产生活布局,率先建成绿色低碳、美丽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城市。 59、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确定城市承载力上限和适宜空间,促进全域生态网络空间结构更加稳定。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共治原则,推进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实施“山海连城计划”,推动生态游憩连廊建设,构建蓝绿共生、城海交融、水城融合的生态格局。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推进河库湿地和红树林湿地保育。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管理制度,推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育和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立区域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体系,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持续推进“千园之城”建设,打造花景道路、花漾街区、花园路口,建成世界著名花城。 60、巩固提升环境品质。强化系统管理,突出资源节约、减少排污、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生态环境联防共治。以打造全市域雨污分流为核心,构建全要素治理、全周期管理、全流域统筹的治水体系,加快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实现治水从“治污”迈向“提质”。实施新一轮绿化提升行动,高质量建设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的万里碧道,推进江河湖海生态保护治理。精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统筹臭氧和PM2.5协同治理,深入实施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生活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加强土壤污染预防、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管,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推动医疗废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理全过程管控,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健全噪声污染源头防控机制。 6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平台作用,加强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市场应用,培育一批绿色领军企业。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资源、高效储能等产业,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示范园区。实施“绿色建造”行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加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加快发展智能电网,建设绿色清洁能源中心等重要平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探索实施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示范工程。 62、引导全民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进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再生水、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弘扬绿色文化,鼓励绿色消费,培育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十四、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贯穿城市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63、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地方涉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多层次国家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机制。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切实维护政治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网络、高校、青少年等重要阵地建设管理,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 64、全面加强经济安全。健全对外开放安全保障体系,发展先进适用技术,提升运用规则的能力水平,实现重要产业、基础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开展产业链上下游薄弱环节技术攻关,夯实制造业基础能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决维护金融安全,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加强新兴金融领域的监管和风险预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依法规范平台企业发展,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供应链安全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能力,增强应对重大冲击能力。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强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 65、建设强大的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安全多元、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完善电力供应支撑体系,打造世界一流智能电网。巩固提升“多气源、一张网、互联互通、功能互补”天然气供应保障格局,有序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和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建设。优化成品油和LPG仓储设施布局,构建以企业储备为主的成品油储备体系。保障安全优质的城市供水,推进自来水入户直饮。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构建东江、西江双水源保障格局,建成双源互通、调配灵活的水网体系。 66、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强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综合风险管控。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织密一线防控网络,坚决打击涉黄赌毒、传销、涉黑涉恶、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新兴领域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分析,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67、提升城市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大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内涝治理。持续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开展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化汛旱风、地震、地质、海洋、森林火灾等重点灾害综合治理。优化防灾减灾工程设施布局,健全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安全可靠、体系完备、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系统,实现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打造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落实“四个一”应急响应处置机制,提升重特大、综合性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制定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战略物资和应急物资保障。 68、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机制。推进上下联动的疾病预防控制改革,完善社区工作者、社康医务人员和社区警务室“三位一体”的社区小区联防联控机制。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坚持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坚持集中患者、集中资源、集中专家、集中收治,构建完备的传染病救治医院网络体系。完善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和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能力和关键技术研发储备能力,深化与港澳公共卫生管理合作,推进城际间预案对接、信息互通、防控协同。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完善创伤与急救体系,提高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十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方面率先示范,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69、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要求谋划推动深圳发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政策的工作机制,织牢织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有效落实。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质量+示范”建设,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70、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知事识人、序事辨材”,切实把真心干事、善于干事、干净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及时发现出来、使用起来。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在重点工作、重大斗争第一线培养干部、锤炼干部,提高干部队伍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办好全市各级党校和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推动干部队伍革命化、专业化、国际化,大力培养选拔使用“鲲鹏型”“狮子型”“拓荒牛型”干部,以战略眼光培育优秀年轻干部。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为改革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劲头。 7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廉洁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72、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性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强化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不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广泛团结凝聚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 73、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编制深圳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确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路径,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完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的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工作机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十四五”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前景光明。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乘势而上、起而行之、感恩奋进,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印记2020·应变局开新局”(九) “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在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下即将生效,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将因这部法典的诞生而被深刻改变。”谈及民法典的颁布,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宇言语中略带激动。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回顾2020年,民法典的颁布在我国法治建设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展望2021年,我国法治体系还将持续完善,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人民高品质生活等,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持续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 全面回应百姓诉求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共1200多个条文,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鉴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全面调整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公平规范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类民事活动,充分保护百姓拥有的各类民事权利,有助于增强人们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 陈宇表示,本次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其中又单独用了一个章节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做了规定,明确了隐私权的概念,规定禁止偷录、偷拍、偷窥等行为,不得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最关切利益的保护。 北京市晟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么敏表示,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移动手机的普及给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经常使用网上购物、手机约车、外卖订餐等APP。“我们在使用APP或者其他电子平台消费时,即与平台及服务提供方形成了合同关系,但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法院更倾向于认可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原件的效力,而不倾向认可通过网络达成合意的合同的形式,这给遇到纠纷的普通民众增加了举证的难度。”她说,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订立”的规定,从法律层面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效力,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述问题,体现了民法典体系的与时俱进,使得民法典成为社会大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利器。 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民法典不仅回应了人民诉求,而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民法典立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表示,依法治国首先要完善法律体系。民法典反映了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运行规律、规则。经济主体按照这些规则去处理人际、财产等关系,当具体经济行为中出现矛盾纠纷,法院也将按照民法典规则进行判决,保证经济社会在既定规则下运行。从这一角度讲,民法典的实施能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民法典生效后,届时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将同时废止。民法典的颁布,为司法、执法奠定了体系化基础,完善了国家治理体系。”么敏说。 陈宇也指出,民法典回应了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建设中所提出的新问题。比如,专门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都极具中国特色,对于盘活集体所有制财产、加大土地供应、稳控房价都有积极作用。 “此次民法典的颁布,很多条文是司法解释或者是经由长期的司法实践上升为法律条文的,跟中国现实是匹配的。”陈宇说,比如,为了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资源保护的现实需要,民法典增加了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的侵权责任,专门增加对生态破坏的修复责任,特别是对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些制度对现实生活和经济生活都将发挥指引作用,实现了国家治理、经济发展与人民权利保障的有机统一,在实施过程中会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多个重点领域立法加速推进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作为一部“固根本”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集多部法律之大成,使民法典在时间效力、适用标准等方面呈现出了相当程度的复杂性。记者也了解到,相关部门将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确保民法典更好实施。 “首先是针对民法典的时间效力问题,最高法将出台司法解释,包括民法典实施以前发生的法律行为是否适用民法典规定、新法旧法如何衔接等,预计很快能够落地。”杨立新说。 同时,专家指出,民法典作为民事基本法,其确立的规则还是较为抽象,需要制定更为详细的规范性文件。杨立新表示,民法典中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还应进一步具体细化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12月2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充实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规则,进一步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草案还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专门规定。 此外,一系列重磅法律法规有望陆续落地,持续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支撑。具体来看,明年立法工作还将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岳仲明说,明年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包括,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反垄断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保障高品质生活,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推进高效能治理,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张莫)
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12月21日,住建部召开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21年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2021年要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表示,此次会议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落地。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一直是政府关注的重点,如何保障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将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对此,会议指出,将建立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表示,此次会议首次明确建立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并明确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居者有其屋”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稳定繁荣具有重要基础作用,在我国自有住房为主体已是不可逆的事实。但也需注意的是,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对于流动性强的家庭和个人,都需要稳定的租赁住房满足生活需求。 随着人口加速从农村和非都市圈向都市圈、城市群的转移,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和住房问题愈加突出。倪鹏飞表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新市民落脚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性产权住房补充,通过“租”“售”两条腿加大对新市民的住房保障。 在加大租赁住房保障的同时,会议还明确,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 会议同时指出,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上述机制将调控的事前和事后、市场化和行政化的手段等进行了有机结合。在长效机制方面,四大价格监管体系,即一手房价格体系、二手房价格体系、租赁市场价格体系和地价监管体系或将进一步完善。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一网统管技术服务项目已建社会面高清视频监控联网招标结果公布,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神州控股)旗下公司中标,项目金额约1.02亿元。 据悉,该项目将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起点,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雪亮工程、智慧公安、美丽家园建设和发展为实施主线,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交互,促进业务协同,突出杨浦区一网统管建设特色和亮点,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业务数据、视频数据、物联数据及地图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安全和标准体系,形成适应本区特点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数据管理模式。 项目拟将杨浦区范围内的420栋重要楼宇已建数字高清摄像资源,接入杨浦区智慧城市网络,实现杨浦区“重要部位全覆盖、重点路口全摄入、社会管理联成网、侦查办案有证据、维稳防控有实效”的建设目标,为城市管理、维稳救灾和应急指挥提供图像资源共享服务,进一步提高全区视频监控覆盖率。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阶段需要与多个部门开展系统和数据对接形成综合指挥体系。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指挥中心体系采用神州控股旗下基于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技术成果转化的燕云DaaS开展数据对接,将使得对接协调事半功倍,快速高效完成多系统互联互通,形成以指挥中心为AI大脑的先进快速反应体系。 当前,将海量的城市大数据实时有效地整合,转化成为可以服务市民、政府和产业的应用,是“新基建”建设中面对的主要课题。目前,燕云DaaS已被广泛应用于科技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等10余个部委和北京、上海、贵州、浙江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成为支撑万亿级大数据产业生态发展的一项共性关键技术。
从雄安新区近日召开的“三创四建”活动推进会议上获悉,雄安新区三县及相关部门将在卫生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就业创业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等创建工作方面取得成效基础上,持续升级加力,着力提升创新能力,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打造新区亮丽名片。 新区将把“三创四建”活动目标与“十四五”目标充分融合,为三县和新区建立科学的目标体系,进一步找准工作着力点,下大力气集中攻坚一些关键性问题,取得一些原创性经验、突破性成果,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雄安作为、雄安贡献。 加快推进创新创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建设中科院雄安创新研究院和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配合做好疏解高校承接工作,引导更多创新资源到雄安新区布局发展。利用新区数字城市与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发展优势和契机搭建重点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集聚多方资源,推动协同创新和发展。 持续推进三城创建,提升城市水平。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探索和推广先进的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努力建成“无废城市”。创建森林城市方面,按要求完成新区生态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工作。谋划2021年植树造林选址工作,对集中成片植树造林进行美化、优化,形成良好景观效果;推动白洋淀旅游码头服务功能和景观提升、千年秀林生态功能和景观提升等工程建设;启动藻苲淀退耕还淀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建设,组织未来公园、唐河入淀口湿地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打牢新区蓝绿空间生态底色。 推进四个体系建设,提高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坚持高端高新产业定位,扭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这一首要任务不放松,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细化有效承接方案,推动北京高校、医疗机构、企业总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一批标志性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开展“1+N”政策体系深化细化工作,研究制定雄安标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构建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以稳定、公平、透明为导向,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进一步提升新区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效率。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开展社会治理领域综合调研工作,不断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雄安新区还将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将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要求贯彻始终,以“三创四建”活动为抓手,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稳定的项目建设环境,为新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自“三创四建”活动启动以来,雄安新区全力推动创新创业,有力促进了“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城乡文明程度和生态环境水平不断提升,三县在省级文明县城复检中成绩逐步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持续推进转型升级,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培育形成21家规模较大的创新孵化平台,吸引了启迪、工银科技、中电科网安院等30余家高端高新企业入驻,对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效应。作为首批6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全面实施数据资源融合共享和跨领域应用。努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有力有序,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应上尽上”,三县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均超过95%,推动了一批重点疏解项目落地,集聚了一批北京疏解的市场主体,初步形成了雄安新区快速起步、合理布局,京津冀协同发展、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图片来源:微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国务院党组会议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时指出,要完善行政法规体系,其中包括及时清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好新证券法及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证监会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对5件规章、12件规范性文件、21件其他制度文件进行集中“打包”修改、废止,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 本次集中修改、废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对1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主要是按照新证券法及“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相关法规的内容进行调整,清理整合与上位法不一致、与资本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实践需要不适应的制度文件,包括将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管理方式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完善期货公司保证金封闭管理制度等。二是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28件制度文件予以废止,主要是因为存在监管实践发生变化、与上位法不一致、所规范的事项已不存在或已由新的规则予以规范等情形。 自2020年初以来,证监会已分三批“打包”修改、废止了130件规章制度文件,本次“打包”修改、废止38件规章制度文件,是对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又一次阶段性清理更新。同时,证监会还通过单独启动规章制度修改程序、立新废旧、整合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方式推动证券期货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工作。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进一步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制定工作,适时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工作,坚决防止规章制度“前清后乱”,强化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证券期货监管的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