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记者 王秉阳、田晓航)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延期的2020年全国两会,将于5月21日拉开大幕。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避免疫情发生,代表委员参会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为此记者20日采访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疫情防控组组长、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秘书处疫情防控组组长、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 曾益新表示,为了确保全国两会顺利圆满,已经对会议召开前和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都做了多方面的安排。比如参会人员的流行病学史调查、健康监测,会议期间的相对封闭管理、会场和驻地的清洁消毒等。 关于戴口罩问题,他表示,因为新冠病毒主要的传播途径还是呼吸道传染,所以公共场所的通风、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离显得特别重要。“我们在会前已要求所有的会议室、驻地的餐厅、电梯、卫生间都要有良好的通风设计,以保证空气流通。有的驻地都是临时加装风扇,或者再装功率大的风扇,并尽可能开启窗户。” 他说,虽然理论上只要能保证良好的通风和一定的社交距离,是可以不戴口罩的,但有些场所很难做到。曾益新强调,在社交距离不够、通风不好或近距离接触他人的场合,都要求两会相关人员佩戴口罩。 “总体来讲,这些防控措施确实是比较严格的,但对于有这么多人参加的会议活动,为了保证安全第一,尽最大努力防止疫情发生,我相信参会的代表委员、列席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特别是邀请参加的外国使节、新闻媒体记者们都能够理解。我也代表秘书处对大家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曾益新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影响千万保险销售人员的新规出炉。昨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 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下称两则通知),全面加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下称从业人员)管理,推动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下称保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两则通知是在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监管规定等法律法规框架下,在系统梳理从业人员监管政策基础上,紧抓保险机构管理责任这个关键点,紧扣从业人员管理过程链条中的主要环节,紧盯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清核中发现的问题,对保险机构主体责任进行条分细捋和明晰化,明确保险机构对从业人员从入职到离职的全流程、全环节管理要求和标准。 两则通知提出,支持行业推进销售人员和从业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工作。保险公司应严格保险产品销售授权管理,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销售能力资质高的销售人员多授权、销售能力资质低的销售人员少授权。同时,要加强销售人员和从业人员失信惩戒,发现销售人员和从业人员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应严肃处理直至解除代理(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再次录用。 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意味着高资质销售人员在取得监管机构的资格许可后,可以将销售领域拓展到其他类别的金融产品,而不仅仅是保险产品。这实际上为高素质保险营销人员转型发展敞开了大门,也同时有助于更深层次挖掘和运用保险业多年积累的业务资源。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发达保险市场,对从业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授权是通行做法。他们通过监管部门、行业组织、保险公司等主体,建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从业人员销售能力分级管理体系。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在向高质量转型发展,消费者的保险需求更加多元化、复杂化,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必须与消费者的保险需求以及保险产品的复杂程度相适应,客观上要求对从业人员实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 两则通知中还提出,将围绕保险公司落实对销售人员招录、培训、合规、稳定性、基础数据、风险管控等方面研究建立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队伍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定期评价评级,对评级差的保险公司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为落实保险机构对从业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两则通知严格突出依法严格监管和严格处罚的要求,明确加强专项检查,对忽视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未按照要求建立管理制度、执业登记管理存在纰漏、执业过程管理流于形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所属从业人员出现重大失信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的机构,依法严厉处罚和严肃责任追究。
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首次超过10万例 口岸城市加大检疫力度严防输入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米锋在18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介绍,5月17日,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首次超过10万例,累计确诊病例超过452万例,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面对境外疫情新情况,加强边境地区、口岸城市卫生检疫和隔离观察救治能力尤为重要。 “作为我国年出入境人数最多的口岸城市之一,上海从3月5日开始就派出一支由45人组成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驻上海2个机场,与海关一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上海市疾控中心主任付晨说。 付晨介绍,派驻人员一方面对入境人员信息和海关初步流调信息进行研判分析,尽早发现可疑病例,在最短时间内落实防控措施;另一方面快速落实有症状入境人员定点诊疗、无症状人员隔离管理的分流措施,减少人员在机场滞留。 在多方面协调配合下,上海建立起入境人员分流排查闭环、人员封闭转运闭环和属地社区防控闭环的全封闭管理模式。“截至5月17日,上海市通过‘三个闭环’管理,累计隔离管理入境人员超过11万人,其中累计确诊境外输入性病例326例,没有发生由境外输入病例引起的本地传播。”付晨说。 除航空口岸之外,陆路口岸也是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关键环节。广西作为西南边疆地区,边境线长、点多,人员来往密切,在陆路口岸输入性疫情防控方面面临较大压力。为此,广西认真落实“六个100%”措施,即入境运输工具100%登临检疫、入境人员100%核验健康申报卡、体温检测、开展流调、采样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3月18日至今,陆路口岸累计入境人数达4765人,我们全部开展了核酸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没有检出新冠肺炎呈阳性病例。”广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庞军说。 为满足边境口岸的核酸检测需求,广西投入1亿元用于15家市级以上的疾控中心、28家三级综合医院和8个边境县市的核酸实验室建设,同步开展规范化技术培训。“目前,边境口岸的核酸日最大检测量已提至4500人份。”庞军说。 在人员集中隔离和转运方面,广西已经制定口岸所在县、市,以及全区层面3个梯度的扩容工作方案。目前,3市8县均已落实集中医学观察的隔离场所和后备场所,以及调度转运的救护车和客运车辆,随时满足边境人员转运和集中隔离需要。 据了解,广西9个口岸已关闭7个,并在1020公里的边境线加强巡逻管控,对443条便道进行阻拦设施建设,在110个村屯进行全天候巡逻,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庞军表示:“我们共设置509个疫情防控卡点,对边境通往内陆的人员车辆实行精准拦截。同时开展‘亮剑2020’打击非法入境专项行动,全力遏制非法入境。”(记者 曾诗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8日召开发布会,介绍口岸城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5月17日,全球单日新增确诊病例超过10万例,累计确诊病例超过452万例。我国防控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 3月5日,上海确诊了首例境外输入的病例。“上海是我国年出入境人数最多的口岸城市之一。为了做好‘外防输入’工作,上海市不断强化海关和各区之间的联防联控,无缝衔接,实现闭环管理。”上海市疾控中心主任付晨介绍,疾控队伍及时掌握入境人员的信息和海关初步流调信息,研判分析,尽早发现一些可疑的病例,在最短的时间内落实防控措施;对机场开展现场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的技术指导,避免出现交叉感染。截至5月17日,上海市累计隔离入境人员超11万人,其中确诊326例,没有发生由境外输入病例引起的本地传播。 付晨表示,下一步,上海将不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实施全链条的封闭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边境线长达1020公里,入境口岸达9个,防范陆地边境疫情输入压力较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庞军介绍,广西在入境筛查环节严格落实健康申报、体温检测以及医学巡查,对可疑人员严格实施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以及实验室检测排查,对“四类”人员严格落实转运、隔离和留观等措施。严格落实入境交通工具100%的登临检疫,入境人员100%核验健康申报卡、体温检测、开展流调、采样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月18日至今,广西陆路口岸累计入境人数达到4765人,全部开展了核酸检测和集中医学隔离,没有检出阳性病例。 庞军说,广西对110个抵边村屯进行全天候巡逻,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设置509个疫情防控卡点,对边境通往内陆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精准拦截。 据介绍,截至5月17日24时,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有确诊病例82例,其中重症病例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8238例,累计死亡病例463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2954例,现有疑似病例4例。(记者 申少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庞博
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229元,比上年增长[1]10.0%。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56892元,增长8.1%;专业技术人员105806元,增长9.4%;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0926元,增长11.2%;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0015元,增长9.2%;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59586元,增长8.0%。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09倍;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9%。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63,比上年缩小0.01。 分四大区域看,五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区域均为东部,平均工资分别为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182550元、专业技术人员121073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9903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65729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62236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区域均为中部,分别为111472元、77152元、55280元、49390元和53390元。 表1 2019年分地区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地 区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 管理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 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75229 156892 105806 70926 60015 59586 东部地区 83015 182550 121073 79903 65729 62236 中部地区 60675 111472 77152 55280 49390 53390 西部地区 68038 131527 90232 61004 53603 58678 东北地区 67676 125821 79961 65389 56390 59007 分行业门类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均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分别为315922元、186880元、114170元、104251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工资为100574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均为住宿和餐饮业,平均工资分别为96448元、58102元、46521元、41318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是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平均工资为35816元。 表2 2019年分行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行 业 规模以上企业就业 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 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 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75229 156892 105806 70926 60015 59586 采矿业 85488 164076 108039 94017 57590 77293 制造业 70494 145417 101095 74142 70291 5835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0822 196693 127987 85106 86966 100574 建筑业 60857 110833 72532 52364 50284 55514 批发和零售业 79789 160783 101185 73327 57115 5695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2196 171681 135460 79261 86285 75989 住宿和餐饮业 48009 96448 58102 46521 41143 4131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60170 315922 186880 114170 104251 75364 房地产业 76878 163187 96744 67520 49749 540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900 250862 127636 75278 54589 583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35412 260853 142144 90762 75500 7492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1848 139201 95179 63149 35816 5278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2049 109336 72415 62128 43015 50416 教育 85229 160745 89139 73599 69241 58514 卫生和社会工作 86437 149401 87905 62187 55803 569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5815 188413 165423 86849 54537 55325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的企业类型均为外商投资企业,平均工资分别为316572元、165175元、116683元、80675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企业,平均工资为77997元;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四类岗位平均工资最低的企业类型均为集体单位,平均工资分别为96622元、59658元、47949元和45305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其他内资企业,平均工资为43960元。五类岗位平均工资在各类企业类型中最高与最低之比分别为3.28、2.77、2.43、1.78以及1.77。 表3 2019年分登记注册类型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 登记注册类型 规模以上企业 就业人员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专业技 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 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合 计 75229 156892 105806 70926 60015 59586 国 有 91607 179156 118107 81059 73586 77997 集 体 50983 96622 59658 47949 45305 46336 股份合作 60713 107015 70308 55554 51503 54847 联 营 65388 132204 89437 54628 53887 45060 有限责任公司 79949 169041 112173 71666 62592 63641 股份有限公司 91052 206426 122132 85977 71981 69901 私 营 60551 109946 78257 56676 48329 52494 其他内资 75406 132934 83668 61647 50458 43960 港澳台商投资 90164 235459 158976 99733 72968 60968 外商投资 106180 316572 165175 116683 80675 70232 注[1]:文中以下增长,除特别指出外,均为名义增长。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修订,下同。 专业技术人员: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行政执法、安全保卫和消防等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住宿和餐饮,金融,租赁和商务,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 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指从事矿产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企业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含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共16个行业门类的约105.9万家企业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岗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 4.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 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 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 西部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5.行业分类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