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15、20、400、23、150…… 这一个个数字,串成了一副扶贫路上的慈善“密码”。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15周年。在这一特殊的时点,该基金会主席、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向记者进行了“解密”: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是民政部批号“001”的首家非公募基金会,成立15年以来,香江集团累计向社会捐赠20亿元。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始终聚焦“教育、扶贫、救助、赈灾”四大领域,直接帮扶超400万人次,爱心足迹踏遍全国23个省份,覆盖超150个区县。 “我们的慈善之路,一直走的就是扶贫之路。”回望15年的心路历程,翟美卿内心有颇多感慨。 小图书室里有大爱 关注儿童、关心儿童、关爱儿童,是翟美卿从事慈善事业的起点,也是她一直关注的焦点。 12月27日,广东吴川市浅水龙樟小学的一间图书室中,一场生动的学生心理认知课正在进行。学生在老师的指引下手绘图本,认知恐惧心理。 这是吴川市浅水龙樟小学香江爱心图书室的一个日常场景。2018年12月,耗资8万元的图书室正式落成投用,共有图书2500余册,配套有完善的图书借阅系统。 如今,该图书室已从简单的现场阅览,逐步发展到阅览、借阅、读书活动同步一体,每周定时开放借阅,阅读活动丰富,学生借阅踊跃,喜爱阅读的气氛已经形成。 这是1680多所“香江爱心图书室”的一例。翟美卿告诉记者,2007年,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推出香江爱心图书室项目,专注于为乡村儿童搭建阅读平台。2007年至今,该项目累计在全国22个省份建成超过1680所包含优质图书的“香江爱心图书室”,覆盖超过100个区县,直接服务超过200万名乡镇儿童。 记者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翟美卿在一次粤北慰问活动中,看到当地的孩子大多营养不良,一个个光脚坐在破烂教室里上课的情形,内心深受触动,便决定为这里孩子们重建一所学校,从那一刻开始,翟美卿人生的慈善之旅便再也停不下来。 多年来,翟美卿始终牵挂的也是乡村儿童的教育。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连续7年在政协提案中关注乡村儿童的教育现状。2017年,翟美卿在《关于推动我国乡村儿童阅读事业发展的提案》中建议,尽快在教育部门中明确阅读推广责任,通过中小学教育体系推广儿童阅读理念,鼓励更多更优的阅读资源流向偏远乡村地区。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翟美卿的建议也很快得到重视。2018年5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重视和加强乡镇中心学校图书馆建设,辐射周边小规模学校。 当前,在推动乡村儿童阅读的基础上,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又进一步关注乡村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困境,设立了香江心灵成长计划,率先研发出全国首套乡村儿童专业心理课程体系,并提供配套整体解决方案的儿童心理健康公益项目。 “不仅仅是儿童教育,儿童的心理健康也特别需要重视。”翟美卿告诉记者。 广东仁化县青迳村,坐落于南岭山脉深处,因为交通就业等压力,很多村民陆续搬离,村里小学平时只有8个孩子上课。为了让这些留守儿童过上一个充实的假期,得到高质量的陪伴,2019年末,香江心灵成长计划开始在这里连续举办了寒暑假心灵冬(夏)令营,细致入微的心理课程让孩子们学到了从自我保护到情绪管理这些从未涉猎的知识。 目前,作为中国乡村儿童心理辅导领域的拓荒者之一,香江心灵成长计划已服务超28所乡村学校,链接15家乡土公益机构,帮助超4万名乡村儿童开展心灵探索。 此外,2016年9月,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携手深圳九藤文化基金会发起战略援教项目,资助24名新疆塔吉克族学子在山东文登师范学校接受学前教育专业培训,以响应精准扶贫战略,帮助改善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条件。 “001”的故事 “能帮助别人是我的一种幸福,也是我未来一直要走下去的路,让慈善成为一种文化。”翟美卿表示。 在2005年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获得民政部“001”批号后,非公募慈善基金在我国如雨后春笋般成立。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5670多家非公募慈善基金,成为国家保障计划不可或缺的补充。 “这个‘001’肯定是有故事的。”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翟美卿的思绪一下子就回到了多年之前。 翟美卿出生于广州一个普通的家庭,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17岁时向母亲借了2000元钱开启了创业生涯,敢打敢拼,机敏过人,很快就积累了一块属于自己的产业。 上世纪90年代初,香江集团创办,翟美卿便和丈夫刘志强一道,把“办好实业,回报社会”作为企业宗旨,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从不熟悉做慈善,到热衷于做慈善,从被动到主动、再到乐于做捐赠,翟美卿夫妇带领香江集团已将慈善事业作为一项终身事业。 “人生,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活法。辛辛苦苦做企业不仅仅为了挣钱,还可以去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做慈善,让我的内心得到真正的快乐。”翟美卿说。 1993年广东北江洪灾、1998年河北张家口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香江集团第一时间捐款捐物;1995年,香江集团积极响应中国光彩事业号召,10多年间在多省开发建设光彩大市场,解决了数十万国企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在2005年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之前,香江集团就已经向贫困地区捐建学校300多所。 “没有基金会,很多项目是无法落地的。”翟美卿下定决心,必须要成立自己的慈善基金会。早在1998年,翟美卿就向民政部门问询过,但国内当时并未放开个人或民办企业申办基金会的申请。 “我们到民政部咨询了很多次,但没有政策支持私营企业申办基金会。不过,我没放弃,这肯定只是暂时的,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民营企业的不断壮大,我相信国家很快就会出台政策。”翟美卿回忆当时的情形说,如果政策出来,香江一定要成为第一家。 2004年,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允许私营企业成立非公募慈善基金会。一年后,香江集团第一个向民政部提交申请材料,拿到了“001号”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牌照,开创了中国民营企业出资兴办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先河。 2017年底,翟美卿荣获卡内基慈善奖,成为当年全球9位获奖者之一。这是一份全球的至高慈善奖项,以此表彰其在慈善领域的杰出贡献与创新领导力。截至目前,全球华人仅有两位获得卡内基慈善奖。 “能帮助别人是我的一种幸福,也是我未来一直要走下去的路,让慈善成为一种文化。”翟美卿说,现在,她的家人以及自己的企业全体员工,都在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她也希望有更多的企业家、爱心人士能共同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一起推动中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12月27日,在广东吴川市浅水龙樟小学的图书室,一场生动的学生心理认知课程正在进行。学生在老师的指引下手绘图本,认知恐惧心理,其后在图书室认真阅读相关书籍。 这是吴川市浅水龙樟小学香江爱心图书室的一个日常场景。该图书室于2018年12月落成投用,耗资8万元,拥有图书2500余册,配套有完善的图书借阅系统。如今,该图书室从简单的现场阅览,逐步发展到阅览、借阅、读书活动同步一体。每周定时开放借阅,阅读活动丰富,学生借阅踊跃、喜爱阅读的气氛已经形成。 香江爱心图书室项目是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2007年推出的项目,专注于为乡村儿童搭建阅读平台。项目联动社会力量,整合优质资源,持续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儿童提供阅读支持服务,做儿童阅读支持体系的建设者。 据了解,2007年至今,该项目累计在全国22个省份及缅甸华人地区,建成逾1680所包含优质图书的“香江爱心图书室”,覆盖超过100个区县,直接服务超过200万名乡镇儿童。 001号开中国非公募慈善业先河 16年前,国务院颁布《基金会管理条例》,首次允许私营企业成立非公募慈善基金会。2005年,香江集团第一个向民政部提交申请材料,创办了国内第一个非公募慈善基金会,拿到了“001号”牌照,开创了中国民营企业出资兴办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先河。 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级非公募慈善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迄今已历15载。这15年,是中国非公募基金会从无到有、发展进步的15年,也是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从小到大、探索前进、求新求变的15年。作为慈善先行者,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一直在探索慈善模式,从捐赠物资到定向帮助某一群体,从造血式扶贫到关注心理建设。每一次慈善行动,都找准到社会的需求,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对中国慈善事业具有模范和标杆作用,在它的带动下,此后中国的非公募基金会步入蓬勃发展期,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有5670多家非公募慈善基金成立,悄然改变了社会的财富分配方式,成为国家保障计划不可或缺的补充,也成为精英阶层新的价值取向。 中国乡村儿童心理辅导领域拓荒者 在推动乡村儿童阅读的基础上,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更进一步,关注乡村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困境,设立香江心灵成长计划,率先研发出全国首套乡村儿童专业心理课程体系,并提供配套整体解决方案的儿童心理健康公益项目。 坐落于南岭深处的广东韶关市仁化县红山镇青迳村中,因为交通就业等压力,很多村民陆续搬离,村里小学平时只有8个孩子上课。而在外读书的孩子们,寒暑假期也会返回村中。为了让这些留守儿童过上一个充实的假期,得到高质量的陪伴,香江心灵成长计划于2019年末开始在这里连续举办了寒暑假心灵冬(夏)令营。细致入微的心理课程让孩子们学到了从自我保护到情绪管理这些从未涉猎的知识。 可以说,香江心灵成长计划是中国乡村儿童心理辅导领域的拓荒者。项目赋能乡村学校及社会公益组织,携手为乡村儿童心理健康提供专业、积极的支持性心理服务。在此过程中,项目构建融合政府、学校、志愿者、家长、学生五个维度的立体式标准化服务模式,共建乡村儿童心理健康成长服务体。迄今,香江心灵成长计划已服务超28所乡村学校,链接15家乡土公益机构,帮助超4万名乡村儿童开展心灵探索。 持之以恒关注教育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对教育的关注是持之以恒的。自2006年起,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实施香江育才计划,携手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每年定向资助广东省内200名贫困大学生,覆盖广东省韶关、河源、清远、梅州、揭阳等13个地市38个区县,分别在省内55所高校求学。 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香江育才计划已连续4年为广东省内2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捐资助学,累计捐资383.50万元。 “在别人眼中可能微不足道的一笔简简单单的资助,在我身上却是一种改变我人生走向的推动剂。”首期香江育才计划受助学生丘冠平感慨说,香江育才计划的资助,不仅能为他解决学术资料上的需求,还为他缓解家庭经济的紧张,同时支撑他有更多的时间去做自己这个年纪所应该做的事。 此前,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以“香江卓越教育基金”的形式,在中山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宿州学院等高校,设立奖助学金,以评审会的形式为超过500名大学生和优秀教师提供鼓励和资助,并开展了多项社会实践和公益实践活动。 2017年,卡内基机构在美国纽约为全球九位慈善家颁发卡内基慈善奖,以此表彰他们在慈善领域的杰出贡献与创新领导力。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是当晚九位获奖慈善家中唯一来自中国的慈善家,也是该奖有史以来首位来自中国内地的卡内基慈善奖得主。 翟美卿表示,公益慈善这条路漫长而艰辛,但她始终坚守信念——有梦就要去追。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梦想终有一天会到达,爱心将会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延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健全学前教育法律制度,根据宪法、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我部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来信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7日。 教育部 2020年9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全民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学前教育,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学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第三条(性质制度)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制度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国家实行三年学前教育制度。 第四条(方针目标)实施学前教育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基础。 第五条(教育权利)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不分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家庭财产状况、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 第六条(发展原则)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第七条(政府责任)国家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合理配置资源,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前教育发展差距,为学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八条(家庭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责任,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创设良好家庭环境,科学开展家庭教育。 第九条(社会参与)全社会应当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公共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应当提供适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的公益性教育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前儿童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十条(管理体制)学前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鼓励教研)国家鼓励和支持学前教育、儿童发展方面的科学研究,宣传、推广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前儿童 第十三条(儿童权利)国家保障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 对学前儿童的教育应当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尊重儿童人格,保障学前儿童享有游戏、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 第十四条(入园保障)学前儿童入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 第十五条(政府供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举办公办幼儿园、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为学前儿童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先保证经济困难家庭的学前儿童、边远贫困地区的学前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第十六条(弱势群体)国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为经济困难家庭的学前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人员中的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接受免费学前教育。 第十七条(特别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竞赛类活动和其他违背学前儿童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第三章 幼儿园的规划与举办 第十八条(办园体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或者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等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为公办幼儿园。 前款规定以外的幼儿园为民办幼儿园,其中接受政府支持、执行收费政府指导价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认定。 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政府可以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第十九条(规划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按照教育用地性质划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 第二十条(配套建设)新建居住社区(居住小区)、老城及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建设开发单位应当保证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作为公共服务设施,产权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用于举办为公办幼儿园。 配套幼儿园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扩建,以及利用公共设施改建等方式统筹解决。 第二十一条(村镇体系)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构建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证农村学前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协助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乡镇其他幼儿园进行管理,并提供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单位办园)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举办幼儿园,为本单位职工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提供便利,并为社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第二十三条(特殊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域内残疾学前儿童的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推进融合教育。 幼儿园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前儿童入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设置幼儿园(班)。 第二十四条(设置条件)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符合标准的园长、教师以及保育、卫生保健和其他工作人员;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四)有符合标准的园舍、安全设施设备及户外场地; (五)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设立程序)设立幼儿园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审批,取得办学许可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法人登记。 第二十六条(举办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财政经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或者支持举办营利性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七条(逐利限制)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第四章 保育与教育 第二十八条(保教原则)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儿童,尊重个体差异,注重习惯养成,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良好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使学前儿童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第二十九条(卫生保健)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儿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做好儿童营养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和幼儿园卫生消毒、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常见病预防与管理、食品安全等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与健康教育,促进儿童身体正常发育和心理健康。 幼儿园对体弱和残疾学前儿童应当予以特殊照顾。 第三十条(安全保障)幼儿园对学前儿童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反应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应当优先保护学前儿童人身安全,立即采取紧急救助和避险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禁止在幼儿园内设置危险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禁止在幼儿园周边区域设置有危险、有污染、影响采光的建筑和设施。 幼儿园应当购买责任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导、支持为学前儿童购买在园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分担安全风险。 第三十一条(保教内容)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学前儿童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实施保育与教育活动。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实施,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和业务指导。 第三十二条(保教方式)幼儿园应当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获取经验的需要,促进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方面协调发展。 幼儿园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保育教育活动。 第三十三条(课程资源)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的玩具、教具和幼儿图画书,不得使用教科书。 在幼儿园推行使用的课程教学类资源应当依法进行审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拓展儿童生活和学习空间。 第三十四条(家园共育)幼儿园应当主动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交流儿童身心发展状况,指导开展科学育儿。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 第三十五条(幼小衔接)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 第三十六条(内部管理)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园长由其举办者或者决策机构依法任命或者聘任,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应当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幼儿园应当设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收费制度)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保障教职工待遇和改善办园条件。各类收费应当专款专用。 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内容、退费规则等应当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八条(经费管理)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严格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定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民办幼儿园每年应当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登记机关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三十九条(禁止行为)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幼儿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向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组织征订教科书和教辅材料,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 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 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十条(教师权责)幼儿园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幼儿园教师应当热爱儿童,具备专业能力,为人师表,忠诚于学前教育事业。 全社会应当尊重幼儿园教师。 第四十一条(教师资质)国家实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 幼儿园教师应当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已取得其他教师资格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在幼儿园任教。 第四十二条(职务评聘)幼儿园教师职务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评聘。 幼儿园教师的职务评审标准应当符合学前教育的专业特点和要求。 第四十三条(园长资质)国家实行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制度。幼儿园园长应当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幼儿园教师或者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园长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实行园长职级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条(其他工作人员)幼儿园应当按照标准配备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 幼儿园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财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十五条(人员配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人员配备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地方各级编制部门依据基本标准和配备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并进行动态调整。 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并应当优先满足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的需要。 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十六条(职业规范)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应当身心健康,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爱护和平等对待学前儿童。 第四十七条(聘任合同)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幼儿园应当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八条(工资福利)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障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畴。民办幼儿园应当参照当地公办幼儿园同类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教师薪酬标准,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第四十九条(其他待遇)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用)等方面享有与中小学教师同等的待遇。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可以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津贴、补贴。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幼儿园教师按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第五十条(从业禁止)幼儿园聘用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前,应当进行背景查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犯罪记录的; (二)因实施虐待儿童、性侵害、性骚扰等行为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 (三)有吸毒、酗酒、赌博等违法或者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患有精神性疾病或者有精神病史的; (五)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六)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 幼儿园已经聘任前款规定人员的,应当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疾病的,应当不予聘用;在岗期间患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已经举办的,应当依法变更举办者。 第五十一条(师资培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普及学前教育的需要,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规划,支持高等学校设立学前教育专业,提高培养层次,扩大培养规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应当专项安排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计划,并根据需要调整。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设置标准、质量保证标准和课程教学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专业质量认证,建立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第五十二条(在职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订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规划,建立培训支持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实施保育员和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规划。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三条(政府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学前教育工作,健全投入机制,明确分担责任,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对学前教育发展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布局规划,负责公办幼儿园的建设、运行、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对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本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 第五十四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和教研人员,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履行规划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人员配备、待遇保障、幼儿园登记等方面责任,依法加强对幼儿园举办、教职工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经费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管。 第五十五条(安全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的监督,维护幼儿园周边秩序,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的安全。 第五十六条(收费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政府指导价,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核算的生均成本合理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举办者获得收益的合理范围作出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价格指导和成本审核,加强对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收费的监管,遏制超成本过高收费。 第五十七条(经费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学前教育经费,不得向幼儿园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第五十八条(信息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各类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更新政府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幼儿园规划举办等方面的信息,以及各类幼儿园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资质和配备、招生、经费收支、收费标准、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信息。 第五十九条(督导问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学前教育发展责任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督导。 督导报告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 第六十条(质量监测)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健全幼儿园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第七章 投入与保障 第六十一条(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幼儿园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确保稳定的经费来源。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保证学前教育财政经费在同级教育财政经费中占合理比例。 第六十二条(财政分担)学前教育财政补助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列入各级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学前教育资金,重点扶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六十三条(经费保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核定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 残疾学前儿童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考虑保育教育和康复需要适当提高。 第六十四条(支持普惠)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第六十五条(社会投入)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前教育捐赠。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政府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法的规定,未履行学前教育管理和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领导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制订、调整幼儿园布局规划,未按规定规划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或者将新建居住社区配套幼儿园办成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 (二)未按规定划拨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用地,或者幼儿园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园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按规定核定教师编制、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的; (四)未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的; (五)利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营利性幼儿园,或者改变、变相改变公办幼儿园性质的; (六)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幼儿园经费,或者向幼儿园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 第六十八条(建设责任)居住社区(居住小区)建设开发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移交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或者改变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性质和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限期补交出让金;拒不补交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九条(擅自举办)擅自举办幼儿园或者招收学前儿童实施半日制、全日制培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改正,并给予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举办幼儿园或者非法实施学前教育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侵害幼儿园权益或者不履行本法职责的幼儿园举办者、实际控制人纳入联合惩戒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举办幼儿园。 第七十条(机构责任)幼儿园违反本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罚: (一)因管理疏忽或者放任发生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性侵害等损害学前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的; (二)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活动的; (三)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未按规定配备幼儿园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或者聘用不符合本法规定人员的; (五)未按规定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 (六)违反国家和地方规定收取费用的,克扣、挪用伙食费的; (七)违规取得办学收益的; (八)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信息,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的; (九)违规开展小学学科内容及其他不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水平内容培训的。 幼儿园举办者、实际控制人通过前款行为获得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给予违法所得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逐利责任)上市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市公司的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给予警告等处罚: (一)将幼儿园资产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的; (二)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的; (三)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的。 第七十二条(人员责任)幼儿园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及幼儿园负责人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资格证书,终身不得从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的; (二)歧视、侮辱、虐待、性侵害儿童的; (三)违反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或者以其他手段损害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不具有从业资质、未获得任职资格而担任教师职务的。 第七十三条(侵权责任)违反本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犯幼儿园教职工、学前儿童合法权益的; (二)侵占或者破坏幼儿园的校舍、场地、教学设备等财产的; (三)在幼儿园周边区域设置有危险、有污染、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四)影响幼儿园正常保教秩序的; (五)其他侵害幼儿园及其教职工、学前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其他适用)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等附设的幼儿园(班)等学前教育机构适用本法。 第七十五条(实施日期)本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12月4日,记者从上海布鲁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布鲁可已完成规模3.3亿人民币A轮融资,本轮融资由源码资本、君联资本领投,高榕资本及部分原股东跟投。“新的融资将主要用于继续大力推动集团旗下布鲁可积木的品牌升级及市场、渠道的不断深化拓展,拓展数字化内容、B端教育、原创动画创作等相关业务,为布鲁可在‘儿童+科技’赛道上进行赋能。”布鲁可集团创始人兼CEO朱伟松表示,“我们选择以‘积木’作为布鲁可集团业务的基础和核心连接,并以积木作为触发点和主要承载形式,结合儿童成长中所必备或必经的环节和场景,打造出一个涵盖玩具、动画、游戏、教育,完整的‘积木+’的儿童产业生态。” 朱伟松表示,以“科技陪伴成长”为企业使命的布鲁可,成立于2014年,致力于用创新科技,全面升级儿童玩乐学习场景,创造新一代儿童的成长方式,助力儿童成长。未来布鲁可将在产品研发、渠道拓展、营销推广等方面继续深耕,真正打造出“中国造的世界儿童品牌”。 重新定义儿童积木 结合国内产业现状和国外市场经验,布鲁可团队对儿童产业进行了深刻的洞察和分析,最终确定选择了积木这个产品形态。“如果说玩具是儿童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产品消费类型,而积木,则是众多儿童玩具品类和形态中最为经典,也是最具创新价值和想象空间的,没有之一。”朱伟松说,“积木,完美兼具了玩乐属性和益智属性,堪称陪伴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的最佳选择。” 今年5月20日,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发布了《2020年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9年,国内市场玩具零售总额759.7亿元,比上年增长7.8%。“未来几年肯定是看不见天花板,但是必须让积木进化。”朱伟松告诉记者。在市场调研时,他们发现,中国家长很难在市场中找到真正适合孩子年龄的品牌和玩具。尤其是积木,这个品类存在的问题更多。布鲁可团队曾经总结了当前积木存在的五大“问题”:单向拼搭,玩法陈旧;不易成型,打击自信;颗粒太小,容易误吞;边角尖锐,容易伤手;品类传统,缺乏科技创新。 布鲁可的任务就是做出“真正适合儿童成长的积木”。儿童阶段是生理、认知思维、心理社会能力等众多能力形成的关键阶段,“给孩子玩的玩具应该是与年龄适配的,即符合特定年龄段孩子的生长发育特点的,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儿童能力的发展。” “公司希望重新定义儿童积木:能拼、能变、能互动。”立定目标之后,布鲁可团队联合了中国乃至世界顶级的儿童心理、早期教育、人工智能等方面权威的机构或专家,进行了多方面研究,探索和实证。 如今,在布鲁可的全球儿童成长实验室里,专业技术人员持续研究60多万布鲁可APP用户使用行为数据,每年调研近10000名用户,深入走访1200多个家庭,搜集并分析用户反馈,深度洞察家长和孩子的需求。同时,在研发流程上精益求精,对说明书和APP动画进行超过16000次搭建测试,每款产品上市前都会经过1000名儿童的双手反复测试……如此“不厌其烦”,是为了确保每款产品的积木颗粒、造型组合、主题玩法最匹配孩子独特的成长需求。 一点一滴的创新,一步一个脚印的沉淀,逐步搭起了一条让竞争对手无法轻易照抄的护城河—如今布鲁可已经积累了400多项专利,布鲁可积木也有了极具辨识度的产品形态。 “目前,布鲁可已经完全形成了自研的积木体系,主要由三类部件组成:圆润大颗粒积木件、软胶积木件和科技互动积木件。其中的科技互动积木件涵盖了电子机动、声光、传感器、编程、APP连接等多种互动功能,让积木真正形成了互动玩法。科技元素的加入,让布鲁可积木颠覆了传统积木的使用体验,让积木既能拼搭,还能做到视、动、听结合,更好地激发儿童兴趣,提升创造力,并让儿童感受到创造所带来的乐趣。”朱伟松说。 全场景产业布局,赋能儿童成长 《2020年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发展白皮书》显示,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我国玩具和婴童用品行业将会面临诸多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改革发展的形势更加严峻,更加复杂,有更巨大的挑战。 “我国玩具市场巨大,在新国货潮流下,应该打造自己的品牌,改变‘山寨’产品多,消费者对国产玩具品牌认可度低的现状。”朱伟松说,我们要打造自己的品牌,通过建立产品产业链,用积木产品、动画IP、积木游戏、教育方案等业务逐渐整合成看、玩、学一体,囊括生活、娱乐、学习全场景的儿童生态,为中国儿童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思路。 记者注意到,以积木为原点,布鲁可已布局了积木生态体系:T(Toy玩具)——以积木业务为核心,全新升级符合孩子成长需求的益智、安全积木体系;A(Animation动画)—原创3D动画不断深挖优质内容,将更多强化亲子,娱乐的属性,构建更和谐的亲子关系;G(Game游戏)—以寓教于乐的内容形式载体,深耕精品数字化内容,以“互联网+”的新科技手段,助力孩子快乐学习;E(Education教育)—基于多元化的场景积木教学,输出优质人工智能启蒙教育解决方案,走进全国乃至全球优质的小学、幼儿园所、学前教育机构,充分赋能教育。 “各年段的儿童可以通过看布鲁可动画学习积木玩法和生活常识;通过玩布鲁可积木锻炼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通过布鲁可线上和线下教育以及各类编程赛事,培养人工智能时代下孩子的学习认知、科技创新能力。”朱伟松强调说,布鲁可的愿景,不只是为孩子提供了一系列的玩具,而是要深入儿童成长的各个场景,让孩子们在布鲁可的体系中,开拓视野、拓展思路,健康快乐地成长。 全方位创新,全领域布局,让布鲁可在疫情之下的2020年实现了遥遥领先行业的逆势增长,同时,布鲁可的积木和教育类产品在国外市场也深受B端、C端用户肯定,销往英、美、加拿大、欧洲、日韩等26个国家和地区。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积木,构建整个集团体系和产品序列。”朱伟松表示,“我们希望让更多的中国孩子用上更科学、更优质的产品,接受更先进的教育理念,从而实现整个儿童产业的全面升级。”
近日,金辉控股(下称“金辉”)携手凉山州玛薇社工发展中心,为四川凉山昭觉县爱心学校中的特殊困难儿童带去了开学后的第一份礼物——包含日常文具、生活用品及体育器材等多种校园生活必需品在内的大礼包,为孩子们新学期的开始带去暖心鼓励。 早在今年5月,金辉便联合玛薇社工发展中心,在福州、西安、重庆、成都、武汉、长沙、合肥、绍兴、淮安等九座城市的金辉营销中心落地“暖光星球”公益画展,以公益绘画与义卖的形式,为四川凉山中的特殊困难儿童提供支持和帮助。除了面向金辉业主及公众外,金辉全体员工也通过办公区同步参与进此次义卖活动中,与企业力量共同为孩子成长的未来助力。 多年来,金辉始终关注教育公益,尤其是近年来,金辉更加关注特殊困难儿童群体的教育问题,以切实的帮助为孩子们提供多样的教育机会。 2018年,金辉捐赠5000万成立用于专项精准扶贫的“金辉爱心基金”后,对特殊困难地区提供教育支持就成为了金辉公益事业发展中重要的一部分。 2018年9月,金辉控股携手福建新闻广播,走进闽东新四军希望小学,为孩子们送上图书、体育用品等礼物,并落成了“听友爱心书屋”,其中所捐赠的图书是由金辉同年8月举办的“2018公益沙滩风筝节”所筹得1000余本。 2019年,联合北京大鸾翔宇慈善基金会开展“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公益项目,同年11月金辉联合北京大鸾翔宇慈善基金会在6所希望小学开展“辉声行动”以来,共收获了20000次爱心助力,有97个班级的共计4619名乡村儿童共计收到了23095本图书,金辉组建了97个对应读书角,通过建立的网络教室不断扩展,让孩子们通过网络课堂了解到课本之外的丰富知识。 在关爱特殊群体方面,从2019年起连续两年,金辉携手华商网共同举办关爱自闭症公益项目,以自闭症儿童艺术作品展览、社会公益企业爱心捐赠等方式,呼吁大众了解自闭症群体,关爱自闭症儿童。之后金辉带领业主、华商网童学会金辉分部的小记者们走进西安“心心特殊儿童发展中心”,以特别的礼物为这些孩子们送去暖心关爱。 少年强,则国强。金辉控股方面表示,成立24周年来,集团始终关注教育公益事业,并通过爱心助学、物资捐赠、义务支教等形式,为特殊困难儿童群里提供帮助,传播正能量。未来金辉控股将继续践行社会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知识的蓝天,希望所有孩子都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成长机会。
日前,在线教育儿童机构洪恩教育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招股说明书,计划在纽交所挂牌上市。洪恩教育是一家为3岁-8岁儿童提供多样化的创新教育产品和服务的教育机构。 从财务情况来看,公司2018年、2019年均处于亏损状态,2020年上半年实现扭亏。2018年、2019年公司分别录得净亏损1760.4万元、2.76亿元。2020年上半年,公司扭亏为盈,实现净利润564.1万元。 招股书显示,公司毛利率稳步增长,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洪恩教育的毛利分别为6601万元、1.35亿元和1.25亿元,毛利率分别为50.1%、61.5%和67.6%。 此外,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洪恩教育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528万元、1398万元和5011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612万元、1485万元和1.55亿元。公司于2019年已实现正向经营性现金流。 截至今年6月底,洪恩教育的总资产为2.97亿元,其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55亿元,应收账款净额4628.3万元;负债总额2.66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9.56%。 在线业务收入爆发 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两部分:线上学习服务收入、线下学习材料及智能设备收入。其中,线上学习服务收入增长迅猛,2019年该板块收入1.07亿元,相比2018年翻了近5倍;2020年上半年,其中线上学习服务收入为1.52亿元,同比翻了近4倍。 洪恩教育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6年,公司推出了中国第一个电脑学习软件《开天辟地》,属于早期最初级的电脑教程,为很多电脑初学者启蒙。次年,洪恩教育研发成人英语教材《从零开始学英语》、《随心所欲说英语》,确定了公司教育路线。随后很多年,洪恩教育先后推出《洪恩gogo学英语》、《HelloTeddy幼儿英语》以及电子产品洪恩点读笔。 2016年,洪恩教育通过子公司推出第一款互动式自主学习儿童教育APP洪恩识字,迅速收获低幼市场,累计下载量近千万。截至目前,洪恩识字APP位列苹果APPStore教育畅销榜第25位。 2016年也是洪恩教育的转折点,随后公司线上产品迅速扩充,洪恩数学、洪恩拼音拼读、洪恩儿童英语等问世形成初级产品矩阵。 如今的洪恩教育,除了上述拳头产品,还在音乐与舞蹈、探索百科、STEM、国学等领域延伸。 从用户层面来看,截至今年二季度,洪恩教育月活用户达到1030万,付费用户超140万,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洪恩教育2020年上半年月活用户和付费用户在寓教于乐类在线儿童教育服务商种均排名第一。 低幼教育线上市场空间有限 洪恩教育上市的背后,是中国教育行业大爆发。 中国的儿童教育市场主要是指为0至12岁的儿童提供的教育,其中民办教育教育机构主要集在辅助教育,即课外教育。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儿童课外教育市场的总收入从2015年的4206亿元迅速增长至2019年的7802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6.7%,预计到2024年将进一步增至1337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1.4%。 同时,中国儿童娱乐产品市场的总收入已从2015年的99亿元增至2019年的36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8.9%,预计到2024年将进一步增加至1301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8.7%。以在线产品,线下产品和智能学习设备总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中国课外儿童教育产品中的娱乐功能普及率也从2015年的48.2%增加到2019年的69.1%,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预计到2024年将进一步增长至80.8%。 有教育行业分析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以来,国内在线教育机构掀起营销风潮,加之疫情影响,在线教育得到家长的空前重视,几乎所有家长都开始学会利用APP辅助教育。但洪恩教育的一个弊端是,目标受众属于低幼人群,这部分孩子的家长对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是比较敏感的。 “以其拳头产品洪恩识字为例,用户群体集中在学龄前儿童,会用APP辅助教育孩子的家长,也会对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有所顾虑,这部分市场的想象空间有限。接下来,洪恩教育应该扩宽市场,对于低幼儿童来说,线下的幼辅教育仍有广阔前景。” 根据洪恩教育招股书,本次IPO发行价区间和发行股份数未定,融资额暂时不确定。不过,公司表示,本次募集款项35%将用于用户扩大洪恩在国内外的产品及服务范围,约25%用于现有产品和服务的开发,约20%用于改善技术基础构架,约10%用于市场营销和品牌促销及一般公司用途。
近日,中国太保旗下专业健康险公司太保安联在沪举办“健康儿童pie”少儿关爱服务公益发布会,将为符合要求的未成年被保险人提供包括就医协助、专业康护、特殊儿童马术康复等一系列暖心服务。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在儿童健康管理领域不断探索,太保安联健康险上海分公司承载着保障区域健康的职责。随着民众对儿童健康的需求逐步增加,“健康儿童pie”少儿关爱服务应运而生。 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指引要求,太保安联上海分公司将向出生满30天-18周岁的被保险人,以及由中国太保产险承保的部分华东地区学平险被保险人,提供“健康儿童pie”少儿关爱服务。 据悉,“健康儿童pie”由三大健康服务组成。 一是儿童就医协助。该服务致力于免除家庭后顾之忧。例如,专家预约服务,可根据孩子的病情,协助预约对症专家看诊。 二是儿童院后专业康复服务。服务包含五大举措:院前院内上门评估服务、出院交通安排及陪护、院后居家康护计划及指导书、院后居家上门康护服务、可视化远程居家康护咨询等。 三是特殊儿童马术康复服务。透过合理的课程设置,马术治疗导师将为自闭症、脑瘫、唐宝宝、发育迟缓、学习障碍等特殊儿童的康复治疗。 自成立以来,太保安联健康险秉承“健康是更长情的陪伴”的宗旨,不断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目前,太保安联正致力于“服务+保险”模式创新,充分运用资本和专业化优势,将保险产品、健康管理、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相融合。 据悉,今年,太保安联健康险升级推出“以客户为中心、以数据为驱动、以科技赋能服务”的健康管理2.0模式。通过提升健康管理能力,太保安联打造了涵盖用户全生命周期的三大产品体系,实现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