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北京、天津、南京、杭州等10个直属海关启动“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这是继今年初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制度出台后,海关总署针对跨境电商新业态推出的又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跨境电商B2B出口”是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的简称,它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 “此次改革是海关将近年来跨境电商B2C(零售)领域创新监管经验运用到B2B(企业对企业)领域的一次尝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于海纯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从短期看,改革将助力跨境电商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冲击;从长远看,它将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稳住外贸基本盘、保就业及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试点首日争相尝鲜 7月1日是“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第一天,0时0分21秒,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00台价值1.62万欧元的吸尘器在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申报成功,成为全国首票采用“跨境电商B2B出口”方式的货物;0时2分整,来自天津津贸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家具在天津顺利通关,这是天津海关放行的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0时6分48秒,广州黄埔海关成功放行辖区内某跨境电商B2B企业申报的货物,这批货值2万余元的塑料制品将启程运往新加坡…… “试点首日,北京海关共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申报清单21票,货值27.7万元,主要商品为纤维布、拉力带、服装、智能手表、蓝牙耳机、滑板车等。”北京海关行邮处副处长杨燕冬介绍说。 来自杭州海关的统计显示,7月1日全天,其所属钱江海关、萧山机场海关、义乌海关等均成功验放“跨境电商B2B出口”申报清单,累计19票,货值6.68万元,跨境电商出口新模式实现了关区全覆盖。 作为首家“尝鲜”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的企业,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当天共申报了2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公司副总裁杨文基表示,通过跨境电商B2B出口改革,企业可享受到无纸通关、简化申报、优先查验等通关便利,物流成本降低了,通关效率提高了。更重要的是,借助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新模式,产品拓宽了市场销路,增强了高端制造企业的抗风险韧性。 “从个人海淘(C2C)1.0时代,到商业零售(B2C)2.0时代,再到‘跨境电商B2B出口’开启,标志着跨境电商新业态迈入了企业对企业(B2B)3.0时代。”南昌海关办公室主任阳振荣说,南昌海关虽不是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单位,但已接到很多跨境电商企业的咨询,企业对这项创新举措普遍看好。 新增代码方便通关 近年来,我国对跨境电商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零售进出口领域,但占据市场份额近80%的“B2B出口”,却无法享受到相应的通关、税收等支持。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大量传统贸易订单转为线上成交,支持‘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的出台正当其时。”北京海关副关长高瑞峰介绍说,此次试点相关改革举措为线上B2B出口贸易增设了专门的监管方式代码和通关路径。 据介绍,“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新增设的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9810。其中,代码9710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代码9810适用于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送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线上成交后再从海外仓送至境外购买者。 杭州全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依托海外仓从事跨境贸易的电商企业。试点首日,该公司即以代码9810方式申报了一批家居用品至美国亚马逊海外仓。“原先我们是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无法享受优惠政策。”杭州全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谢何铭坦言,此次海关将出口海外仓模式纳入跨境电商监管,并为企业在申报、通关、物流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 在黄埔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成应强看来,新增“跨境电商B2B出口”两种代码模式后,跨境电商企业至少可享受到三方面利好:一是把大批量出口货物企业对企业模式归入跨境电商监管范畴,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进一步扩大业务;二是将海外仓模式纳入跨境电商管理,以往企业遇到的清关、运输、退税等方面问题可迎刃而解;三是在新政加持下将有更多企业可以从容地应对疫情之下的出口危机。 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经济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从政策设计框架来看,此次改革充分考虑了新业态信息化程度高、平台交易数据留痕等特点,采用一次登记、一点对接、简化申报、优先查验、允许转关等针对性的监管便利措施。 “比如,企业申报单证全程无纸化,系统自动审核实时验放,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清单申报等更为便捷的通关通道,一体化通关与转关并行以满足企业物流多元化选择等,使通关更加高效便捷,让企业享受更多政策红利。”南京海关副关长张亚平说。 张亚平表示,此次改革新增两种监管方式,为地方政府引导本地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了帮助,也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措施提供了明确的支点,有助于准确统计跨境电商出口数据,为地方乃至国家层面的决策参考提供数据支撑。 “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改革启动,对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广东东莞市联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子任说,试点拓展了公司业务种类,预计下半年出口业务量较上半年可以翻番。 据统计,2019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已达到10.8万亿元,今年预计有望超过12万亿元。其中,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国务院已先后5次批复了105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遍布全国4个直辖市和26个省份。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在试点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方案和信息化系统功能,争取早日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创新措施。”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说。
7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明确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具体执行细则。分析指出,《监管办法》作为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重要配套举措,将为政策落地提供有力保障,在规范中促进行业快速发展,从而推动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此前的6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 6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规定,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并取消了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公告同时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参与倒卖、走私的个人、企业、离岛免税店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海关此次发布的《监管办法》对免税品销售、免税品提离以及违反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在免税品销售监管方面,《监管办法》指出,离岛免税商店应当严格按照离岛免税政策规定的销售对象、品种、数量和金额等销售免税品。超出年度免税购物额度、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海关计征税款时,对旅客超出年度免税购物额度或者超出限量购买的商品,适用离岛免税商店商品零售价格所对应的税率。 在免税品提离监管方面,《监管办法》规定,离岛免税商店应当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将离岛旅客需提取的免税品施加封志,并提前运送至提货点。离岛旅客购买免税品后变更航班(车次、航次),变更后的航班(车次、航次)时间为原离岛日期之后30天内的,免税商店可为其办理相应的延期提货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免税商店应当为其办理退货手续。离岛旅客提货后退货的,离岛免税商店应当重新办理退货免税品的入库手续。因退货原因需要退税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由离岛旅客或者离岛免税商店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核准后填发税款退还凭证,交原纳税人凭以向指定银行(国库)办理退税手续。 在法律责任方面,《监管办法》明确,离岛免税商店将免税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对象的、未在海关核准的区域销售免税品等五种情形之一的,海关责令其改正,可给予警告;对于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被海关警告超过3次的,海关可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情节严重的,海关可以撤销离岛免税商店注册登记。同时,离岛免税商店还应当按照进口货物补缴相应税款。 另外,《监管办法》还对离岛旅客购物行为进行规范,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二)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三)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
>>创业板改革落地 将推动资本市场进一步提质增效 创业板市场在运行逾10年之后,迎来了迄今最深入、最彻底的一次改革。6月12日,涉及创业板改革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配套规则发布实施。今日,深交所启动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跨境电商 新监管方式开启试点 “稳外贸”又有新动作。根据海关总署最近发布的公告,海关总署将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新监管方式的试点,自7月1日起施行。 >>多地银保监局开启人身险退保风险排查 重点关注恶意退保黑色产业链 近日,为摸清近期辖内人身险公司退保风险底数,上海、广东等多地银保监局决定,将开展人身险公司退保风险排查工作。 >>航延险频被“薅羊毛” 亟须完善产品堵上漏洞 专家建议,保险公司应限制过高额度的投保(含重复投保),并对“高风险”投保人的真实乘坐飞机行为进行核查;应提高航延险产品的费率差异化程度,实时更新,同时考虑限制赔付率和赔付次数太高的人投保。 >>稳增长政策发力 经济运行暖意渐浓 据经济参考报6月15日消息,从用电量到挖掘机销量,从货运量到快递业务量,从货币供应量到商务活动指数……近日密集发布的一系列先行指标快速回升,释放出更多积极信号,业内普遍预计,供需两端加速回暖,工业、投资、消费复苏有望提速。稳增长政策正在发力,经济运行暖意渐浓。
新业态逆势增长潜力足 “稳外贸”又有新动作。根据海关总署最近发布的公告,海关总署将在北京海关、天津海关、南京海关等10个海关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新监管方式的试点,自7月1日起施行。 具体而言,试点的10个海关将增列两个新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分别为“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这次试点的10个海关,大部分都在沿海地区,对外贸B2B出口需求较大,有助于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一般贸易出口受阻的问题。这一政策将引导一般贸易企业向跨境电商B2B出口发展,实现一般贸易向数字贸易的发展,是外贸的转型升级。”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博士后、助理研究员李峄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李峄表示,对跨境电商B2B单列监管方式,可以提供更好的通关服务,提高全国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的物流配送能力。记者了解到,此前海关的跨境电商出口常见监管模式代码为“9610”, 主要特点是“清单核放、汇总申报”,主要针对销售对象为单个消费者的中小跨境电商企业服务,也就是B2C模式。 专家表示,此次海关增列两种跨境电商新监管模式对于海关统计全口径的跨境电商规模也很有意义。 “原来海关的统计当中跨境电商只有‘9610’和‘1210’这些针对个人消费者的B2C的跨境电商统计。这次海关推出新的监管代码,主要是把跨境电商的B2B统计也纳入到海关的独立统计当中,弥补了海关在跨境电商统计方面的一些缺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王健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在疫情影响下大量大型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开展B2B出口。阿里巴巴国际站目前是全球最大的B2B跨境电商平台,本月初举办了网交会,首日交易总额就同比增长逾40倍。 从地方发布的外贸数据中,跨境电商出口的逆势增长也可见一斑。前5月湖南省跨境电商出口货值达到4.03亿元,达到去年同期的两倍,天津海关称前5月跨境电商出口单量达到75.46万单,超过2019年全年总量。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贸易商协会供应链金融委员会主任洪涛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计今年中国跨境电商B2B交易额在全球B2B交易额占比将超过一半。”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有所下降,但新兴业态保持了较快增长。一季度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就增长34.7%。洪涛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了全球经济与贸易的发展,跨境电商具有非直接接触的优势,预计2020年跨境交易额将达到12万亿元,增长16%。”
记者8日从天津市商务局、天津海关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务院批复。 多年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为吸引境内外投资的重要载体和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是天津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引擎。 天津海关副关长刘心同介绍,自1991年以来,天津先后设立了5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分别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出口加工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截至目前,天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面积约18平方公里,2019年共实现进出口额合计1998.0亿元,占当年全市进出口总额的27.2%;2020年1至4月共实现进出口额合计558.6亿元,占1至4月全市进出口总额的26.0%。 根据国务院批复,天津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天津泰达综合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转型升级为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转型升级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截至目前,天津市共有4个综合保税区,面积为13.41平方公里。 天津市商务局副局长黄春艳表示,天津将利用综合保税区政策红利,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优惠政策多、功能齐全、手续简化、开放层次高的优势,推动形成天津市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深圳海关发布十条措施高质量帮扶供应链企业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深圳一些供应链企业受到一定影响。日前,深圳海关对外发布精准帮扶供应链企业10条措施,从助力供应链企业减负增速、拓宽供应链企业发展空间,以及增强供应链企业竞争能力等多个方面,支持供应链行业发展、保障外贸供应链健康稳定。 在优化监管助力供应链企业减负增速方面,免除单证验估、税款担保,货物先放行后提交资料,为企业缩短通关时间、释放资金占用;帮助企业叠加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更适用、更便捷的作业模式,提高通关效率;优化保税仓储货物变更、查验、日常巡查等监管模式,提升保税仓储物流便利化水平。 通过创新手段,不断拓宽供应链企业发展空间。支持企业开展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业务,鼓励企业在与海关WMS联网对接的基础上,将海外仓的WMS数据向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共享,提升通关便利,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出口;鼓励企业ERP系统与海关对接,享用“互联网+网上稽核查”监管模式,降低实地稽核查频次。 深圳海关还将通过专业技术支持,增强供应链企业竞争能力。安排专人提供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关税技术指导,依法及时作出预裁定决定,提高企业通关可预见性;帮助企业及时了解供应链环节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充分运用海关国际合作及交流机制加强磋商协调,降低企业“走出去”风险。 杨阳腾
据深圳海关25日提供的数据,今年1至4月,深圳口岸出口水果输往国家地区由去年同期的18个增加到了22个,成功拓展了乌克兰、阿尔巴尼亚、尼日利亚等市场,出口水果重量达到了11.7万吨,货值达14.5亿元人民币。 其中,番石榴、百香果等“小众”水果持续热销,“小品种”水果的出口生意越来越好做。据统计,在深圳1至4月的出口水果当中,鲜猕猴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最多,出口重量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了218%和247%。 据介绍,相比于苹果、鲜梨、葡萄、柑橘等传统水果,荔枝、百香果、猕猴桃等特色出口水果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更为可观。特别是疫情暴发以来,消费者对富含维生素的部分水果品种燃起了兴趣,有着“维C之王”美誉的新鲜猕猴桃因物美价优更是备受海外客户青睐。但由于这些水果大多季节性强、生长周期短,而且果农分散种植较多,所以对运输物流、保鲜加工和通关速度的要求也特别高。 对此,深圳海关全天候应急响应企业申报、核销和通关业务,采取“云查验”等便利措施,平均缩短出口待检时间3天,实现当天申报、当天出口。 深圳海关还特别针对“小品种”水果出口开展“拓源增速提质”行动,帮助出口企业拓宽水果来源。同时,引导企业关注印度尼西亚、欧盟等出口国家地区的农药残留和检疫要求,保障出口水果质量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