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不良处置任务表 银行不良资产密集挂牌转让 多渠道疏通堵点 不良资产处置全面提速 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不良资产处置正全面提速。一段时间以来,监管层密集发声,警示疫后资产质量劣变风险,多渠道疏通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堵点。多地也相继出台政策,明确具体“任务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处置。政策推进下,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持续增强,江西银行、九江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不良资产密集挂牌转让,不良资产ABS发行数量和规模创下自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的同期最高。 疫情发生后,实体经济遭遇重创,银行资产质量压力倍增。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表示,预计今年总体杠杆率和分部门杠杆率都会出现较大反弹,金融机构的坏账可能大幅增加。由于金融财务反应存在时滞,目前的资产分类尚未准确反映真实风险,银行即期账面利润具有较大虚增成分,这种情况不会持久,不良资产将陆续暴露。 “今年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将明显加大,速度也将加快。一是疫情影响下银行坏账增加,亟待处置的不良资产增加,二是在金融业让利实体的背景下,银行业有‘隐藏’利润的动力,从而进一步促使不良资产处置速度加快。另外,不良处置的方式将继续多样化,监管也将更加鼓励银行及时进行不良处置。”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说。 为缓释不良风险,监管部门近来已密集部署加快不良处置,多渠道疏通政策堵点。郭树清表示,今年将加大对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全年预计银行业要处置3.4万亿元,去年同期为2.3万亿元。他指出,金融机构要采取更审慎的财务会计制度,做实资产分类,充分暴露不良资产。日常监管上,不简单将不良率上升作为评判标准。要利用拨备监管要求下调腾出的财务空间,加大不良资产处置。 监管部门日前还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计划开展单项不良贷款向社会转移试点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试点。业内指出,这将进一步丰富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特别是允许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移是一个重大突破。 地方层面也相继出台政策,明确不良处置具体“任务表”。北京银保监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法人机构,科学合理分配处置权限,适当缩短审批流程,提高不良处置质效。此前,北京银保监局还发文提出,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四川推出10条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包括将引进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随着政策推进,机构持续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从处置方式上看,批量打包出售等渠道仍是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主流途径。其中,江西省内两家港股上市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近日先后宣布,在完成公开挂牌竞价程序后,与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前债权费用合计超过80亿元。 除了核销和转让外,银行还在加快发行不良资产ABS。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0月13日,今年银行业共发行了25只不良贷款ABS项目,发行金额达118.769亿元,发行机构包括工行、农行、建行、交行等大行及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股份行。 无论是发行数量还是规模,均为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的同期最高。 相比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更为多元的大行和股份行,中小行无疑面临更大压力。通过定增“配售”不良资产也成为诸多负荷沉重中小银行的热门选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已有数十家银行采取此类方式处置不良。10月9日,河北安国农商行定向募股方案获得保定银保监分局的批复,批复显示,保定银保监分局同意安国农商行定向募集股本金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投资者每认购1股,需另行出资1元用于购买安国农商银行不良资产。此前,证监会网站亦披露过多家中小银行的定向发行说明书,包括四川宜宾市商业银行、广东四会农商行、山西泽州农商行、山东诸城农商行等均在定增计划中要求认购人在认购新股份时,另行支付费用用于处置不良资产。 陶金表示,当前缓解不良压力主要是处置不良以及增加资本两种方式。接下来,监管可能会继续从这两个角度鼓励不良的处置,例如利用拨备监管要求下调腾出的财务空间,加大不良资产处置,以及加大银行永续债、可转债的发行,加大对银行资本的补充力度。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认为,未来一段时间,银行业依然面临较大的资产质量压力。下一步,除了批量转让、不良资产证券化外,银行业也将综合运用包括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在内的多种方式,持续加大不良资产的有效处置力度。(记者 汪子旭 向家莹)
在内外部复杂形势下,银行业信用风险水平有所攀升,当前做好不良处置工作的迫切性、重要性更为凸显。但实践中,银行业机构不良处置机制、流程仍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既制约了处置效率,也埋下一定的合规和风险隐患。 9月29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辖内银行业机构从完善组织机制、做实资产分类、依法合规处置、强化风险管控、完善激励约束等方面发力,进一步提升不良处置工作质效。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2021年上半年将针对该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机构进行通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高管人员责任,并视情况采取审慎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通知》督导在京中资银行业机构加强人力资源保障,优化跨部门、跨区域“横向”协作机制及总、分、支行“纵向”分工机制,以制度先行理念完善各类处置方式配套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要求各法人机构在2021年一季度末前完成组织机制、工作制度改进完善工作,分支机构参照执行,主动向总行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通知》要求在京中资银行业机构以评估借款人自身还款能力作为核心依据,以贷款担保作为次要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贷款及其他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质量。审慎实施不良贷款上调为非不良贷款的操作,不得以支持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为由新发放贷款掩盖不良。信托公司固有资产风险分类应真实反映底层资产质量。 北京银保监局称,《通知》旨在引领机构树立依法合规理念,确保债权核销内部证据真实合法,推进不良资产流转登记,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遵循公开原则,严格遵守真实性和洁净转让原则,杜绝以表内外资金承接本行不良的各类虚假转让行为,落实处置期限、资本计提监管要求。 《通知》强调,在京中资银行业机构要强化风险管控,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分类施策,不良资产核销、转让过程中严防道德风险,加强对外包催收、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规性管理。 另外,《通知》引导机构对不良产生和不良处置中的违法、违规、失职行为严格实施问责,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应与处置工作“双线”进行,避免错失处置时机。落实尽职免责规定,鼓励对线上业务探索适应业务特点的尽职免责机制。不良处置考核要注重奖惩对等,以实现风险化解、回收最大化作为考核目标。
“最近和一些银行接触,大家都聊到今年不良处置的压力很大。”一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业务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尤其是部分中小行,面临着转让亏不起、处置不得力的难题,有的农商行甚至一年的利润可能都不够弥补不良处置的损失。” 对于银行而言,加大不良处置是下半年的重任,银行正通过增加不良计提、提高不良核销力度、提前补充资本等方式备足抵御风险的“弹药”。根据监管要求,今年全年,银行系统计划处置不良资产3.4万亿元左右,目前上半年已处置1.1万亿元,仅占全年的三分之一左右,由此足见下半年不良资产处置的压力。 而在不良资产处置加速推进过程中,还需注意的是,银行违规现象频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银保监系统已发布近70张关于银行违规处理不良资产的罚单,涉及20余家金融机构,其中多数为农商行。 下半年不良处置压力大 疫情的到来,使得银行业资产质量面临着较大考验,而这一考验有可能持续到明年。在此背景下,银行业正在加大不良贷款处理的力度。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8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对于不良贷款上升,银行业持续加大了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今年全年预计银行业要处置3.4万亿元,去年是2.3万亿元。另外,“明年的处置力度会更大,因为更多的贷款延期,明年才暴露出来。” 数据显示,上半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处置不良贷款1.1万亿元,同比多处置1689亿元;按照预期信贷损失的原则要求,计提减值准备1.3万亿元,同比增长34.4%。 一位国有大行交易银行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通常而言,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处理包含几大途径,一是进行清收和化解;二是出售或者债权转让,如转让给地方AMC等;三是对不良资产进行核销;再者还有发行不良资产ABS(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债转股等。其中,核销和转让是目前银行处置的主要方式。 这在数据上也有印证,据央行公布的上半年社融数据,今年1月至6月,贷款核销规模合计约4460亿元,同比上升6.1%,其中二季度贷款核销合计2917亿元,同比上升13.83%。另外,多家银行在此前发布的半年报中也明确提及上半年加大了不良贷款核销和转让力度。 除了核销和转让外,银行同时在加快发行不良资产ABS。Wind资讯数据统计,今年上半年,银行业共发行了15只不良贷款ABS项目,发行金额达62.05亿元,发行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从发行数量、发行规模来看,此均为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的同期最高。 尽管如此,仍不可忽视的是,疫情带来的冲击还未缓解。“未来,不管是大行还是中小行,不良还可能加速暴露。”前述交易银行部相关负责人说道,“因此对于银行来说,要提早谋划、未雨绸缪,在建立严格资产分类的基础上,加大坏账核销、拨备计提、补充资本等。整体而言,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相对可控。” 按照监管提出的全年处置3.4万亿元的目标计算,上半年已处置1.1万亿元,仅占全年的32.4%(去年同期占全年的40.5%),那么下半年将处置2.3万亿元,是去年全年的处置规模水平,同比多处置接近1万亿元的规模。 这意味着,下半年银行面临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仍在加大,银行核销、清收、转让等处置力度均要有明显提升。华西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刘志平分析,下半年预计银行核销不良9300亿元,同比多核销约3000亿元;另若按照下半年同比多处置接近1万亿的规模计算,下半年其他不良处置手段将合计多处置7000亿元的规模。 刘志平还称,这将使得银行整体信用成本进一步提升,不过在不良压力边际缓和下,提升幅度相对有限。受此影响,预计2020年银行净利润增速或将进一步下滑;此外,下半年在处置力度加强背景下,银行资产质量有望改善,伴随经济的逐步修复,不良拐点或将提前显现,预计最早三季度可以看到不良率的企稳。 中小行频现违规处置不良 在银行加大不良资产处置的同时,值得一提的是,银行违规现象频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今年银保监系统已发布了近70张关于银行违规处理不良资产的罚单,涉及26家金融机构,其中,中小行占比超八成。 从中小行违规方式上来看,可谓五花八门,比如贷款资金挪用于认购该行股份及不良资产;通过信托计划回购实现不良资产虚假转让出表;借道银行、企业进行不良资产非真实性转让,实现不良贷款虚假出表等。 前述地方AMC业务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中小行成不良资产违规处置的重灾区,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亏损不起”。如对一些农商行来说,不良资产卖断打折力度很大,1个亿的资产能卖到3000万都算不错,相应的,银行将形成巨额亏损。 “有时候一家股份行的分行利润都扛不住,更别说这些地方小行了,甚至有的银行一年的利润不够不良处置的损失,因此只能先放到表外,再慢慢处理。”该人士进一步说道。 也即是银行的利润支持能力决定着该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程度。农商行主要由地方信用社改制而成,受限于法人治理能力和资产运营能力等多重因素,抗风险能力较弱,在面对不良资产时,多数小银行的经营利润覆盖不了亏损,直接影响了其进行资产转让的动力。再加上这些银行在资产处置方面的专业性差,人才匮乏,资产质量相对大行来说较差,因此处置效果并不理想。 而对于地方AMC来说,前述地方AMC业务负责人称,农商行不良资产的性价比相对较差,因此资产包的转让或出售较难。“通常而言,农商行资产情况比较复杂,牵涉了太多地方政府和地方担保公司,涉及到处置时,地方保护主义更强,难度更大。” 目前,业内的共识是,相比国有大行和股份行,中小行面临着更大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某民营银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中小行风控能力相对偏弱,资产出现风险的概率较大;另一方面,中小行区域性特点明显,区域性风险具有传染性,集中爆发对其影响较大;再者,中小行的整体客户质量相对较差,风险暴露偏多。 不过,中小行也在积极求变,拓展处置渠道,如广东四会农商行、山西泽州农商行、山东诸城农商银行等部分中小银行推出了“搭售”不良资产的定增方案,即在定向发行股份的同时,要求认购股份的投资人购买不良资产,利于银行在短期内消减不良压力。 此外,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刚日前发文称,讨论不良资产的处置,不应再继续局限于银行业,而应将不良资产行业的概念,从传统狭义的银行不良资产(表内违约资产),扩展到更为广义的特殊资产范畴。需要完善特殊资产行业相关的制度,在符合国家总体金融政策、审慎把控风险的前提下,从融资、投资到退出环节为特殊资产管理行业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西宁8月19日电 (刘沛然)8月19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青海省2019年度82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会上通报了环保不良红牌企业1家,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另通报了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青海省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黄牌企业7家。 据介绍,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自2014年起持续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此举是确定重点排污企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也供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评价工作按照企业自评、县级初评、市(州)复核、省级审核发布的工作程序,对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中涉及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大类。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据了解,此次被评为环保不良红牌企业的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在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前期调研时发现,该公司焦化厂2号烟囱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分析仪与数据采集仪显示数据不一致,涉嫌伪造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经法院认定,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修改环境监测系统参数,其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企业环境行为按照《评价办法》第十五条情形中“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未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将通过持续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机制,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守法氛围。 (责编:刘沛然、杨阳)
北京银保监局: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掩盖不良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应对、前瞻性防控北京地区信用风险。把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风险攻坚的第一要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政策支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信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随着疫情影响在全球持续蔓延,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 “一些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主动暴露不良,有的甚至故意粉饰和隐瞒。总的来说,当前不良贷款并未充分暴露,存在较大上升压力。”近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指出。 《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务必做实贷款五级分类,除涉及债委会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各机构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方式掩盖不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 受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银行业不良双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004亿元,不良贷款率2.10%,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 为此,《通知》鼓励在京各银行业机构探索推进不良转让试点,综合运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压降不良。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有条件的机构2020年底不良贷款余额争取压降至年初水平。 此外,《通知》还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大信用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苗头,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重点加强对大额客户、异地客户和关注类客户的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将密切监测全辖信用风险变动情况。对于信用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机构,将开展专项督导并采取必要监管措施。
为有效应对、前瞻性防控北京地区信用风险,北京银保监局于7月9日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要对资本补充、拨备计提等事项早作安排,提前备足吸收损失的“粮草”和“弹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避免出现拨备覆盖率急剧下降或被动突击计提拨备等情况。 具体而言,在做实分类,提足拨备方面,通知要求,进一步夯实风险分类基础,加强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原则上,除涉及债委会等特殊情况外,各机构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通知明确,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方式掩盖不良。要对资本补充、拨备计提等事项早作安排,提前备足吸收损失的“粮草”和“弹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避免出现拨备覆盖率急剧下降或被动突击计提拨备等情况。 通知显示,各机构要把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风险攻坚的第一要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积极争取上级最大政策支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信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有条件的机构2020年底不良贷款余额压降至年初水平,为下一阶段不良反弹预留空间。 通知要求,加大信用风险排查频次、广度和深度,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着力加强对大额客户、异地客户和关注类客户的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做好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延期还本付息客户经营情况的持续跟踪,对发现的风险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 “针对前期受疫情影响不良处置工作进度放缓的情况,应抓住疫情平稳的时机,综合利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加快推进不良处置工作。”通知明确,法人机构要充分研究现有不良核销、转让法规政策,密切关注不良转让试点工作进度,主动加强与主要股东、董事会的汇报沟通,做到应核尽核,应处尽处。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核销额度或报批核销项目,早动手、早推动、早处置,全力压降不良包袱。 各机构应于本通知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京银保监局报送年内信用风险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并及时报告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北京银保监局将密切监测全辖信用风险变动情况,对于工作组织不力、管控成效不佳的机构,将开展专项督导,采取必要监管措施,实施严格监管问责。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应对、前瞻性防控北京地区信用风险。把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风险攻坚的第一要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政策支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信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随着疫情影响在全球持续蔓延,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 “一些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主动暴露不良,有的甚至故意粉饰和隐瞒。总的来说,当前不良贷款并未充分暴露,存在较大上升压力。”近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 《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务必做实贷款五级分类,除涉及债委会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各机构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方式掩盖不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 受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银行业不良双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004亿元,不良贷款率2.10%,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 为此,《通知》鼓励在京各银行业机构探索推进不良转让试点,综合运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压降不良。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有条件的机构2020年底不良贷款余额争取压降至年初水平。 此外,《通知》还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大信用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苗头,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重点加强对大额客户、异地客户和关注类客户的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将密切监测全辖信用风险变动情况。对于信用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机构,将开展专项督导并采取必要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