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今天(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准备情况,并发布首批司法解释。 最高法介绍,经前期梳理统计,建国以来现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591件。自2020年6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的原则是:凡是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坚决废止;同时,立足司法审判实践,该修改的修改,该重新制定的重新制定。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 清理结果具体包括3种情况:一、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二、对标民法典,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经修改颁布后自明年1月1日施行;三、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116件,自2021年1月1日失效。 后面两种修改制定和废止的情况,这次发布会上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废止决定和修改决定的形式统一发布,116件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也同时公布。 最高法还根据同样的清理原则,对2011年以来发布的139件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2件案例不再参照适用。 (总台央视记者 李文杰)
现在很多人手中都持有多张银行卡,但随着网上支付的发展,现在大家似乎不怎么使用银行卡付款了,通常大家在银行办理了银行卡之后都会直接在网上进行转账,有时候是需要办事就办了一张,此后却再也没使用过,也不对其进行处理,久而久之便成为了“睡眠账户”,这对于此类的银行账户安全来说是一个重大隐患。所以邮政储蓄银行、建行、中信银行已经发布了新规,从2021年起,这三类账户将会被冻结。 近期,邮政储蓄银行、建行以及中信银行都发布了相关公告,其中主要涉及了对睡眠账户的清理,这三类账户将会成为被清理的目标。首先是建行,截止到去年十月底的时候,若是有客户名下的建行卡已经有三年没有任何交易记录,账户余额是0,并且名下没有任何信用卡需要还款的情况,借记卡、准贷记卡等银行卡类型将会被清理。但是金融社保卡、公积金卡、军人保障卡这些是不会被清理的,因为此类人群的银行账户是相对比较特殊的类型。 其次是邮政储蓄银行,邮政会对客户名下账户作出要求:一类账户1个、二类账户5个、三类账户5个。当客户名下的账户数量已超过规定标准,那么将对客户名下的账户进行清理。不过如果客户对于一些账户还有特定的需求的话,那么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前往特定的网点进行咨询和调整,最终满足自己的需求以及银行的要求即可。这一次的清理动作将会在今年六月底之前完成,所以若是邮政的客户有任何的疑问,可以尽快在这一时间之前去进行办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是中信银行,该行表示,若是发现有客户的账户上的金额在10元以下,并且到每年10月底进行审查的时候发现,这些账户在两年时间里没有交易记录,那么就会被视为睡眠账户,最终被银行清理。当然,虽然现在中信银行已经开始了清理工作,但是想要全部完成还需要一段时间的,任何有疑问的客户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网点进行办理,毕竟现在全国联网,异地也能办理相关业务。
图片来源:微摄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及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资本市场法规体系规范化水平,证监会于10月30日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对5件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38件其他制度文件进行集中“打包”修改、废止。 本次集中修改、废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2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主要是按照新证券法的要求对相关法规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取消部分备案事项及提交文件材料要求等;二是对50件制度文件予以废止,主要是因为新证券法取消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与监管实践变化情况不符合、所规范的事项已不存在或已由新的规则予以规范等。 近一年来,证监会持续开展证券期货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不断把相关工作向纵深推进。本次修改、废止70件证券期货规章制度,是继前期集中废止18件规范性文件、修改13件规章、29件规范性文件后,对有关规章制度再次进行阶段性清理更新,清理范围更广、清理力度更大、清理文件数量更多。其中,除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外,还着力清理监管问答、部函、通报、监管动态等制度文件,如本次废止了38件监管问答等文件,涉及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债券发行人、资信评级机构等监管领域。 证监会高度重视清理监管问答等制度文件工作,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除了进行集中废止之外,还综合运用各种方式进行整合清理,有的将相关内容提升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的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形式统一公开发布,如前期将40余件上市公司监管问答整合为1个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予以发布。通过综合清理监管问答等制度文件,增强规则系统性,提高规则透明度,构建起更加科学合理的资本市场法规体系。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本着应修尽修、应废尽废、应规范尽规范、应立尽立的原则,进一步深入推动证券期货规章制度系统性清理工作,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更好地保障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发展。
据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9月1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全省融资租赁公司清理排查工作,以进一步摸清融资租赁企业底数,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 据通知,此次清理排查的主要对象为在广东省内注册成立,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融资租赁”字样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以及省外融资租赁公司在广东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融资租赁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等。 通知要求,广东省清理排查工作2020年9月开始,2021年3月底前结束,按照健全机制、信息报送、分类处置、总结报告四个环节组织实施。深圳市清理排查工作可参考上述通知有关要求自行安排。 融资租赁是一种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的一种投融资方式,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了不少作用。据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1124家,比上年增加518家,同比增长5%。 但问题在于,融资租赁行业“空壳”“失联”企业数量较多,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监管部门认为,应加强监管引导,通过分类处置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 今年6月9日,银保监会印发实施《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促进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稳健经营,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记者获悉,自去年以来,全国已有多个省市组织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清理排查工作。 去年4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上海市融资租赁企业、商业保理试点企业经营状况排查工作。半年后,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告显示,264家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去年7月,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全省商业保理行业专项清理排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意外险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决定开展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工作。记者昨日获悉,银保监会本周已向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下发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集中整治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手续费畸高、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意外险市场突出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机构及人员,使意外险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整治,为意外险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近年来,银保监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意外险市场监管,维护意外险市场秩序,有力促进了意外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但监管人士在调查中也了解到,意外险定价机制不合理、销售行为不规范等市场乱象依然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时有发生。 此次,银保监会在摸清意外险市场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保险公司在意外险经营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首先全面摸清意外险市场业务及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掌握意外险市场的整体态势、基本特征、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其次重点排查产品管理、销售管理、渠道管理、理赔管理和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对照意外险市场整治工作要点,在保险公司自查自纠基础上开展现场检查;最后对意外险经营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不力的保险公司,依法从严追究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相关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将从6月开始持续至年底。6月至7月,各保险法人机构组织下辖所有省级分支机构进行全面摸底,逐条对照整治工作要点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底前将全国市场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和实际经营所在地银保监局,并组织省级分支机构于7月底前将辖内市场排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属地银保监局。 8月至11月,各银保监局综合保险法人机构和省级分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对包括人身险公司和财险公司在内的省级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视情况对相关保险中介机构开展延伸检查,检查名单于8月底前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数量不少于3家,银保监会将综合考虑保险法人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及各银保监局对保险法人机构检查对象的建议,选择问题比较集中的保险法人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各银保监局应于12月15日前,向银保监会人身险部报送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组织实施、机构自查自纠、监管抽查处理等情况和对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健全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等的意见建议。 根据要求,银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银保监局要成立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负责部署、指导、督促辖内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同时要整合监管力量,统筹做好年度现场检査工作。保险公司要在总公司层面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全业务排查、全流程覆盖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层层推进落实,确保意外险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