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过渡期再延长系误读,资管业务改革方向不变 中国证券报 彭扬 资管新规过渡期不会再延长! 近日关于“资管新规过渡期或再延长”的消息在市场引发热议。中国证券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资管新规过渡期再延长系误读,资管业务改革方向不变。大部分待整改资产应能在2021年底前完成,只有极少数机构申请个案处理。而且,申请个案处理的机构需说明具体原因,锁定存量资产,列清资产明细及处置方式,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个案处理。 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 “在疫情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个案处理有助于逐步缓释存量风险,避免刚性整改和‘一刀切’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业内有关人士称。 事实上,今年7月央行宣布将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年底已充分考虑了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个案处理情况只是个别现象,并非资管新规过渡期再延长。 从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态势以及资管业务整改进程来看,资管新规过渡期不宜延长过多。此前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从了解到的情况看,在7月份资管新规过渡期调整政策公布后,金融机构存量业务整改进展顺利,资管产品持有的非标资产显著下降,净值型资管产品比例稳步上升。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此前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坚持资管新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密切跟踪监测资管业务规范整改的情况,稳妥有序推进资管行业的整改与转型。 资管业务改革方向未出现变化 需要强调的是,延长过渡期并非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此前,央行有关负责人明确,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这种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孟辉在“2020中国银行(维权)业理财发展论坛”上表示,银行理财整改工作要夯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按照“一行(司)一策”原则,锁定2019年年底的不合规产品和存量资产,在统一的政策框架内,由金融机构自主制定整改计划,编制整改资产台账,实现清单制管理,明确内部职责和分工,确保存量待整改资产按计划有序处置完毕。 另外,对于资管业务规范整改,监管部门也仍然秉持奖罚分明的态度。过渡期延长政策已经明确,对于2020年底年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视情形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
近段时间以来,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的消息引发了市场热议,对券商资管行业也带来了较大影响。近日,中银证券总裁助理、资管板块总经理赵青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有助于存量资管业务整改的顺利推进,有助于减少存量资产处置对金融市场带来的影响。 根据半年报,中银证券资管规模超过6000亿元,其中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近5000亿元,行业排名第五;公募基金规模近1000亿元,券商系公募基金排名第二(市场排名前1/3)。资管业务是中银证券的一大特色业务板块,资管业务收入占营收比重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在赵青伟看来,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给券商资管行业带来了三方面的影响。 首先,缓解了疫情对资管行业的冲击,有助于存量资管业务整改的顺利推进。他表示,“疫情对资管行业的资产端和负债端产生了双向冲击。一方面,部分资管项目的还款安排被打乱,延长过渡期可以缓解疫情的冲击,减少资管机构的整改压力。另一方面,延长过渡期也给资管机构培育自己的创新能力和提升产品投研能力增加了时间,因此也更有利于资管机构的整改转型。” 赵青伟进一步指出,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后,相当一部分的存量资产可以自动到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存量资产处置带来的影响,避免资产处置与疫情影响对金融市场形成共振冲击,缓解了此前市场对存量老资产处置过程的担忧。 “同时,资管向净值型产品转型的大方向已经明确,我们认为,主流资金仍然会继续增加权益类和固收+类的资产配置。整体而言,由于之前市场的预期比较充分,新规推迟落地对资本市场的直接冲击较小,对A股市场的影响也偏正面。” 赵青伟称。
近日,征得国务院同意,央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在坚持资管新规政策框架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过渡期至2021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稳有序推进资管行业规范发展。 应该说这是一个重大金融监管工作动态,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确定资管产品过渡期是经过审慎研究、综合各种因素做出的决定。事实上自《指导意见》从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相比原来的《征求意见稿》就已延长了一年半的时间,已给予金融机构更为充足的整改和转型时间。而此时再次延长整改与转型时间,还是令金融业界及全社会产生不小的反响,也还有不少人对央行此举抱有不理解态度。 说好的过渡期延长到2020年底,为何就这么轻易地更改?这样不能不让人产生诸多联系:将过渡期再次延长到2021年底,到底有什么不得已的金融监管苦衷?且央行此举是否有点朝令夕改的味道?这对整个金融业又将带来哪些影响?也确实是,全社会产生这些联想也是正常的,毕竟一项重大金融政策出台是严肃的,不是儿戏。 那么,资管新规过渡期再次延长到2021年底,都会让人产生哪些方面的联想?这些联想又会帮助我们认识到哪些深刻的金融问题? 央行再次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也是事出有因,迫于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无奈,央行延长过渡期的行为是符合当前客观经济金融现实需求的。众所周知,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出发,也是对中央要求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的具体落实。同时,这一金融监管制度安排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金融机构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一年比较适中。因为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可实现最大化的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尤其,过渡期延长,对当前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可从根本上起到稳定金融支持经济的作用:一方面,可推动资管存量业务整改平稳进行。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末,资管产品直接汇总的资产总量是90.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4万亿,同比增长3.5%;资管产品底层资产配置到实体经济的余额是39.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2万亿元,占全部资产的43.6%,比年初提高了0.6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产品数额之庞大。而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尤其是在资产端,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或者产生较大压力。显然,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另一方面,可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使金融机构能够从容应对,避免短期内整改可能带来的风险。尤其,过渡期适当延长,既可分散整改集中带来的困难,也可为资管机构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创造条件,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长期资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而且,从今天现实看,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确实能带来六方面实实在在的作用: 首先,有助于银行资管平稳过渡,缓解存量资管产品压力。再延长1年过渡期,金融机构可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尽快推动业务和产品的转型,能让银行有足够的时间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在保持固收类产品优势的同时,可进一步提高权益类资产的占比;最为重要的是,延长过渡期有助于缓释对相关市场的过度冲击,规避更大的机构破产和资金风险以及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传染效应。 其次,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融资成本,扩大信贷投放,同时还可缓解资本市场压力。过渡期延长的意义在于给利用非标融资的企业更多腾挪时间,同时,顺应了市场呼声,稳定市场信心;为银行整改行动提供了喘息之机,使得新规改革平稳过渡,有利于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同时,金融机构也可抓住此类契机,提升自身主动管理能力,回归业务本源发行符合监管要求的创新产品,加强业务风险隔离与管控。 再次,有利于疫后经济恢复,对于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持企业复工复产起到重要作用。在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整体低迷,中国经济在上一季度处于低谷,二季度虽然增速有所回升,但整体经济发展仍面临众多挑战。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我国实体经济企业资金链的接续压力较大,适当的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时间,有利于实体经济的资金的可获得性。 第四,有利于进一步支持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虽然增长较快,但民企相对国企获得资金能力有限,现在要求通过更多的表内融资来支持民营企业,客观上需要资管新规适当延长过渡期、进一步拓宽表内融资空间,以更好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第五,有利于真正解决金融机构资管新规的实际困难。目前不少金融机构现存资管产品的到期日依然还有2年甚至更长,全部实现净值化转型的难度依然存在。对于银行来讲,一年内全部实现消化确实存在整改困难,由于投研能力、投资者教育、系统建设等因素阻碍,部分中小银行资管业务转型难度较大,尤其是全部实现净值化的难度很大,即使延长到2022年,对于中小银行的存量化解而言仍然存在困难。 最后,利好长期稳定资金入市。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自然到期,避免集中处置压力,有利加快推动存量资产的整改和转型,引导长期稳定的资金入市;尤其能够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同时,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有助于缓解银行资本压力和企业还款压力,达到实体与银行“双赢”效果。 对于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同样也有人担心2021年之后,如果金融机构资管产品按规定仍达不到要求,是否还会延长,而且,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是否意味着资管趋严的方向将发生变化?对于这些问题,央行给予了有力的回应,也做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比如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数量,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对2021年底仍未能整改到位的金融机构进行个案处理,逐月监测实施,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等等,尤其为确保过渡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决定实施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管协调等措施,有利于从整体上推动金融机构资管新规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最后,大家可以放心,央行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而且,过渡期延长并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根本不会影响资管业务改革方向的变化。而且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图片来源:微摄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资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资管业务平稳转型、规范整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管协调、监测分析和督促落实,统筹把握政策实施节奏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充分考虑今年以来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在坚持资管新规政策框架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稳有序推进资管行业规范发展。对此,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各方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为什么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出发,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推动资管存量业务整改平稳进行。新冠肺炎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尤其是在资产端,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二是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过渡期适当延长,能够为资管机构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长期资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二、过渡期延长1年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最大化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三、过渡期延长1年,有哪些主要政策安排? 为稳妥推进资管业务整改规范工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主要包括: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已违约的类信贷资产回表后,可通过核销、批量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通过市场化转让等多种方式处置股权类资产。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四、如何确保整改工作在过渡期内平稳有序推进实施? 一是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锁定待整改存量资产,自主调整整改计划,编制整改资产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过渡期内按季监测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视情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对于个别机构弄虚作假或选择性落实相关要求等行为,监管部门将采取监管处罚措施。三是强化监管协调,推动政策实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资管业务整改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为整改工作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延长过渡期是否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这种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过渡期规范整改工作,推动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邵彩虹 战略规划团队 7月31日,央行发布《优化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 引导资管业务平稳转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一、本次《通知》基本符合市场预期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从2019年开始,资产管理业务转型推进趋缓,已有不少机构向监管部门反馈整改压力较大,市场一直讨论延期的问题。特别是年初新冠疫情的爆发,全球贸易和投资暂时萎缩,给我国经济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增加了资管业务转型的难度,市场猜测过渡期大概率会延期,主要讨论是采取“一行一策”的安排,或是统一确定“终点线”。7月初,由央行原副行长吴晓灵牵头,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组织开展的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课题组发布了《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报告》,建议将资产管理行业的过渡期再延长两年,至2022年末。该报告发布会以后,市场对“过渡期延长”确信无疑,但关于“过渡期再延长两年”的猜测和探讨不一。7月10号,在央行举行2020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央行发言人表示“关于资管新规延期,因为今年疫情冲击,应该延期。但也有机构、学者建议不能延太长,可能延一年是比较合适的。”以上可见,对于本次《通知》的正式发布,市场对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已有预期,是基于转型压力、疫情影响和监管信号的综合判断。 二、延期原因解读:存量资产处置和净值化转型“双重”压力 自2018年资管新规落地以来,各家银行持续推进资管转型,但业务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存量资产处置压力较大,新产品创设能力培养亟待提升,多数机构表示2020年完成整改任务较为艰巨,特别是新冠疫情使得转型“雪上加霜”,客观上要求给予资管转型一定时间的延缓。 一方面,存量资产处置复杂,老产品压降难度较大。首先,传统理财结构相对复杂,不仅包括普通的债券、非标产品,也涉及大量的产业基金、PPP,以及没有流动性的永续债、优先股以及二级资本债等创新产品。在处置过程中,永续债、优先股等属于标准化资产,表内可承接,处置难度相对不大。但对于非标、PPP以及产业基金等资产情况相对复杂,处置难度较大,特别是一部分资产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或到期日在2021年以后的极端案例。其次,压降老产品存在困难。这主要是因为,一是过渡期内部分客户倾向购买有“预期收益”的老产品,特别是在对公理财方面,不少企业投资甚至仅限于预期收益型理财。二是银行自身难以割舍非标类高收益资产,且产品发布主要还是依赖行内资管部,对接老资产池,特别是部分中小银行,为了获得较高的资产收益,对传统老产品配置了较高比例的非标资产,整改更加困难,需要更长的过渡时间。 另一方面,新产品创设能力亟待提升,特别是中小银行理财业务净值化转型难度较大。自资管新规颁布以来,各家银行都在加快推进理财业务净值化转型,净值型产品占比持续提升,但远没有达到资管新规的全净值化要求。截至2020年5月末,净值型产品募集资金占全部资管产品募集资金的比重为60.3%,仅比年初提升了5个百分点,产品转型需要进一步提速。从各类型银行的进展来看,国有行、股份行等大型在净值型理财产品创设方面起步更早、转型更快,而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型银行由于投研能力较弱、销售渠道和客户结构不够完善、人才不足等因素,净值化转型发展遭遇瓶颈。 此外,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和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的计划和安排面临调整,导致部分资管产品资产质量下降,加大了存量资管产品的处置和整改难度,需要适度延长过渡期限。 本次延期,有利于减轻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资管转型的时间压力,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与此同时,本次《通知》将过渡期延长1年,而不是2年或者3年,主要是因为监管部门希望最大化政策效用,在时间上催促银行加快转型步伐,鼓励银行“跳起来摘桃子”,加强存量资产和老产品处置,提升投研能力、新产品创设及相关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早整改、早转型。 三、预计未来不会再次延期,对未完成整改的个别机构采取个案处理 本次《通知》对过渡期延长1年的政策安排,是基于转型进展、疫情影响、政策环境、实体经济等多种因素的考虑,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业务健康发展的初衷和底线。下一步,监管部门将按照转型进度,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过渡期规范整改工作,推动资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通知》,虽然监管部门给予银行延长1年的过渡期安排,但主要意图还是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督促银行资管业务尽快转型。未来,我们预计监管部门不会再次延期,而对于到2021年仍无法完成整改的个别机构,估计监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监管部门可能会出台相关配套管理细则,给予个别机构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新业务等方面的适度惩罚。二是未完成整改的机构需说明具体原因,并申请监管部门同意,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资管行业监管制度体系,持续推动资管业务平稳转型、规范整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资管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银行风险显著收敛,资管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呈现稳健发展的态势。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过渡期延长不涉及资管新规相关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存量资管业务整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在锁定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继续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按季监测实施,切实防范道德风险。同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加大创新支持力度,为存量资产处置提供更多的方式和渠道。 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管协调、监测分析和督促落实,统筹把握政策实施节奏和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拓展阅读>>>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资管新规过渡期调整答记者问
资管新规全面延期“靴子”终于落地。7月31日,来自央行官网消息显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业内俗称“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同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有关政策安排,《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过渡期同步延长至2021年底。但公募理财债券基金、公募分级基金的规范整改不作延期。 谈及资管新规延长原因,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影响,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也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对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底,但进度快于计划,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视情况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 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具体包括三方面:一是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在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二是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金融机构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个案处理,列明处置明细方案,逐月监测实施,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 一位机构人士表示,业内对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早已有预期,毕竟不符合资管新规的存量资管规模太大,压降非标资产更是“难啃的硬骨头”,仅用两年多时间处理存量资产,对资管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来说难度确实大。 据普益标准调研统计,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全市场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进度为53.82%,较上季度环比上升2.43个百分点。全国性银行和城商行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进度刚过半,不及六成,而农村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进度不到50%,各类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压力较大。 普益标准研究员于康认为,过渡期延长,中小银行机构在存量资产消化、投资者培养与教育、产品转型面临新老衔接阵痛等方面都将获得一定“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