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要求,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新规”),建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新规将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从银行角度看,房地产贷款业务将会产生哪些变化?不同类型的银行会如何应对?对房企和购房者带来哪些影响?《金融时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业内专家学者。 监管端政策如何考量 “总体而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关于新规的答记者问时表示。 作为支撑房地产发展的血脉,房地产金融的健康发展对整个行业至关重要。“从国际上看,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或在一定时期占比上升过快,既不利于房地产市场自身发展,也会给金融体系造成风险。目前,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贷款余额(含个人住房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在29%左右,但部分银行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过高,远超出平均水平。”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发布新规的主要目的是防范系统性风险。本次对房地产贷款设立集中度限制,有助于控制银行信贷的总风险敞口,进而控制系统性风险。”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约研究员戴志锋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于不同类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设五种组合的上限。“2020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按揭贷款低风险、低资本消耗、相对高利率、高RAROC回报因素,中小银行大力发展按揭贷款业务,中小银行大量的增量信贷资源投向按揭市场,在原有统一的调整模式下(对房地产融资增量占比、贷款增速进行管理),难以对新进入的中小银行形成有效控制。” 在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看来,新规的初衷是在坚持房地产融资稳中从紧的原则下进行差异化调节。 与此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也是发布新规的重要意图。“新规将引导信贷资源重点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王一峰表示。 银行端如何落实新规要求 作为银行业的重要优质业务之一,房地产贷款尤其是占大头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新规要求下将受到哪些影响? 首先,房地产贷款的规范将对银行业形成良性引导。“对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提出上限要求,将从供给侧抑制银行的放贷冲动,有助于降低银行房地产风险敞口,促进银行形成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调整中长期经营策略和信贷结构。”戴志锋说,新规对于个别上市银行房地产贷款虽有压降压力,但总体影响不大。 “若按照新规的分类监管要求上限测算,2021年全部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增长预估在4.5万亿元左右,房地产企业贷款预估在1.5万亿元左右。这一增量与2020年按揭贷款、房地产企业贷款增量大体相当,新规在房地产贷款增量安排上并没有明显收紧。从长期看,受新规影响,银行表内房地产贷款增速将向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收敛。”王一峰分析称。 不过,由于贷款存量占比的差异,不同银行未来贷款增长结构会受到一定影响。“新规要求,已经达标的银行要保持房地产贷款比例总体稳定。因此,即便占比较低的银行,也不会存在大幅提升房地产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可能性。而对于占比已经超标或接近监管要求的银行而言,需要控制增量或者压降存量。”王一峰指出。 王一峰表示:“预计超标银行和2020年下半年以来在房地产领域贷款投放较大的银行需要重新调整2021年预算指标,降低房地产贷款增量占比。同时,除支持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外,中小银行下一阶段发力重点可能在非按揭其他零售业务,包括信用卡、综合消费贷款、场景化金融等。” 新规如何影响楼市 通过金融向房地产行业的传导,新规将进一步促进楼市稳定发展。“过去,房地产行业的杠杆率一直在攀升,主要体现在大型房企负债率畸高以及居民负债率不断攀升。房贷集中度监管削弱了银行继续通过房地产相关贷款向企业和居民加杠杆的能力,有利于有序降低房地产行业的贷款规模。”戴志锋表示。 在戴志锋看来,新规将从融资端进一步推动贷款向房地产头部企业集中。“大银行出于维护战略客户的考虑,稀缺的额度会优先保证头部房企,中小房企获取银行贷款的难度升高,或只能通过加快处理存货保证自身现金流,后续不排除被并购的可能。” 对于购房者而言,专家普遍认为,新规对微观主体住房贷款需求影响不大,存量住房贷款也不会因为新规而被银行提前收回,对刚需购房群体不会造成影响,购房者只需要按照政策流程办理贷款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集中度管理其实是核查合规的房地产贷款,而后续一些消费方面的贷款也需要管控,防范部分银行违规通过消费贷来变相发放房贷。”易居研究院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为大力支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本次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此举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一致。”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夏丹表示。 “2021年或将是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关键一年。未来,住房租赁市场或可能迎来‘国家队’进场,针对住房租赁市场中的矛盾和问题,将从包括用地供应、落实租赁住房公共服务和财税等的支持政策,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稳定。”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高佳表示。
● 1月6日,*ST天夏被70万手封单“摁在”跌停板上,0.71元/股的收盘价在剩余五个交易日已经无力改变面值退市的命运。在2016年9月底,*ST天夏市值一度高达231亿元,如今市值不足10亿元,220多亿元市值蒸发。 值得注意的是,*ST天夏系退市新规颁布后首家锁定面值退市的公司。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退市新规,明确由交易所制定退市标准,交易所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已有多家上市公司进入退市新规“射程”。 收购“踩雷” *ST天夏原名为索芙特。公司成立于1996年,初期主营业务为日用化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索芙特定增41亿元,以接近15倍溢价收购了夏建统旗下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夏科技”)100%股权,并更名为天夏智慧。夏建统当时一度握有莲花健康、天夏智慧、睿康股份(现更名为ST远程)三家上市公司,合称睿康系。 但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ST天夏就厄运不断。当年7月,包括董事长夏建统在内的高管集体辞职,雪上加霜的是核心子公司跟着出状况。 *ST天夏子公司天夏科技于2019年11月27日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其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印章、营业执照等于2019年12月23日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自此公司不再拥有天夏科技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控制权。 天夏科技被裁定破产清算殃及母公司。*ST天夏直到2020年6月30日才披露2019年年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亚太所”)对这份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天夏因2019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12月以来,*ST天夏股价持续走低,当月16日股价更是跌破1元以下。*ST天夏实控人连忙增持企图挽回颓势。*ST天夏2020年12月23日晚公告称,公司股东索芙特自公告日起连续180天内将通过自有资金计划增持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不低于3500万股;计划增持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不低于3500万元。索芙特实控人与*ST天夏实控人均为梁国坚。增持过后,*ST天夏一度迎来三个涨停板,不过这未能让公司股价站上1元大关,此后又陷入连跌态势。 随着1月6日跌停收于0.71元/股,*ST天夏的上市之路自此走到终点。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ST天夏营收为883万元,净利润亏损2089万元,账面资金为280万元,短期借款10亿元,公司几乎已无钱可用。同时,前十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处于冻结和质押状态。 退市新规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ST天夏锁定面值退市前夕,退市新规刚刚正式落地。2020年12月31日晚,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退市新规。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退市新规重点对此前市场质疑较多的重大违法“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退市指标等做出完善。 具体来看,退市新规将财务造假考察年限从3年减少为2年,造假金额合计数由10亿元降至5亿元,造假比例从100%降至50%,并新增营业收入造假指标;明确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均应当扣除。退市新规完善交易类退市指标过渡期安排,明确股票收盘价在新规施行前后连续低于1元且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退市新规与新《证券法》精神高度契合。新《证券法》删除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的相关规定,明确由交易所制定退市标准,交易所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形成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退市情形。新《证券法》明确入口端不再强调持续盈利能力,而是关注持续经营能力,出口端与入口端保持一致,退市标准也不再考察单一盈利指标,以组合财务指标予以替代,加速僵尸空壳企业出清,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多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随着退市新规落地,众多上市公司的保壳压力陡增。 面值退市风险方面,截至1月6日收盘,*ST长城、*ST环球、ST庞大、*ST宜生的股价低于1元,其中,*ST长城已经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月6日收盘共有84只一元股,其中低于1.2元的股票有16只,处境也较为危险。 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将被市值退市。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目前A股暂无总市值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个股,市值最低的*ST成城市值为3.8亿元。市值在5亿元左右的个股包括*ST环球、*ST长城、*ST中新、*ST赫美、*ST长动等。 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连续两年则终止上市。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共有98家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若第四季度无法扭转局面,或有终止上市风险。 对于以往壳公司靠年末卖房等突击手段来蒙混过关的行为,交易所指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新增的“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指标,指向的是没有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为防止公司通过虚构收入规避退市,上市规则中做了多项安排,来保证该项新增指标的执行落实到位。 此外,退市新规增加了规范类指标,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以及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等,先停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仍未改正将终止上市。以上市公司董事认为财报“不保真”为例,仅2020年就有*ST鹏起、天翔环境、*ST众泰、*ST勤上、*ST天夏、ST科迪等上市公司多名董事表示公司财报“无法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核心观点 房贷集中度新规落地,符合长效机制,旨在防范风险、平稳发展,对房企、银行和地产市场的结构性影响大于整体。 房贷新规落地,限额管理房贷 2020年末,央行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 1、综合考虑银行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要求集中度不得超过相应限额。 2、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2020年12月末,超出管理要求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过渡期为4年。 本次房贷新规旨在降低房地产贷款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增强银行对地产市场波动的抵御能力,优化银行业信贷结构,辅助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政策一脉相承,符合长效机制 当前,我国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地产政策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建立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和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工作是重要部分。我们认为,本次房贷集中度新规与现有政策思路一脉相承,符合长效机制,与此前出台的“三道红线”新规相似,旨在通过金融机构约束房企的融资行为,保持信贷增速合理平稳增长,降低房地产金融化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限额信贷管理也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的长期预期,促进房市平稳发展。 新规影响几何?结构大于整体! 房贷新规落地影响如何?我们认为对企业、银行和地产市场的结构性影响更大。 房企:新规扰动有限,融资结构变化。房企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信贷、自筹和销售回款,2020年1-11月房地产开发资金中信贷占比不足14.2%,自筹和销售回款占比较大,新规会扰动房企贷款,考虑存在信用分层问题,中小房企贷款可能难度提升,导致房企可能加速周转或通过债券等方式融资,整体扰动有限,融资结构变化。 银行:降低风险敞口,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对房贷集中度占比限额管理,一方面限额可以降低单一银行房贷风险敞口,避免房贷不良率上升等因素产生较大冲击,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降低地产市场波动对银行的冲击;另一方面,银行若想新增房贷,需先增加相应的其他贷款和资本予以配合,有助于优化银行贷款结构。 地产市场:影响相对间接,扰动相对有限。房贷新规对房企融资结构产生影响,房企自身可通过加速周转等方式应对,结合三道红线效果和过渡期安排,预计对房企融资的扰动是结构大于整体,因此对销售、投资、建工等数据扰动有限。我们预计房地产销售维持相对景气,土地和融资端压力可能导致房企重心向“被动再投资”的预售待竣工领域转移,施工平稳,土地财政依赖性和建安韧性对地产投资有支撑。 信贷结构调整,社融影响有限 预计新规对2021年信贷投放总量及社融的影响不大,主要影响信贷结构,有助于继续提高制造业信贷占比,房地产贷款占比将有所回落:1、新规对不达标银行设置了较长的过渡期,且比例考核的情况下,仅需房地产贷款投放速率低于总体贷款投放速率,因此更多的是影响银行信贷投放结构;2、2020年央行通过MPA考核等方式引导银行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信贷的投放比例,并强化对地产信贷投放的监管,意在加强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就业。基本面改善,制造业资本开支需求有望提升,与本次新规相辅相成,有助于提高制造业信贷占比;3、个人按揭贷款也将受限,这对地产销售可能带来冲击,进而拖累M1增速。综上,我们维持2021年信贷、社融全年分别新增19万亿和31万亿的判断,增速分别为11%和10.9%。 风险提示 全球疫情超预期恶化,全球经济危机爆发
1月6日,*ST天夏被70万手封单“摁在”跌停板上,0.71元/股的收盘价在剩余五个交易日已经无力改变面值退市的命运。在2016年9月底,*ST天夏市值一度高达231亿元,如今市值不足10亿元,220多亿元市值蒸发。 值得注意的是,*ST天夏系退市新规颁布后首家锁定面值退市的公司。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退市新规,明确由交易所制定退市标准,交易所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已有多家上市公司进入退市新规“射程”。 收购“踩雷” *ST天夏原名为索芙特。公司成立于1996年,初期主营业务为日用化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2015年,索芙特定增41亿元,以接近15倍溢价收购了夏建统旗下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夏科技”)100%股权,并更名为天夏智慧。夏建统当时一度握有莲花健康、天夏智慧、睿康股份(现更名为ST远程)三家上市公司,合称睿康系。 但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ST天夏就厄运不断。当年7月,包括董事长夏建统在内的高管集体辞职,雪上加霜的是核心子公司跟着出状况。 *ST天夏子公司天夏科技于2019年11月27日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其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印章、营业执照等于2019年12月23日移交给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自此公司不再拥有天夏科技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控制权。 天夏科技被裁定破产清算殃及母公司。*ST天夏直到2020年6月30日才披露2019年年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亚太所”)对这份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ST天夏因2019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2020年7月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12月以来,*ST天夏股价持续走低,当月16日股价更是跌破1元以下。*ST天夏实控人连忙增持企图挽回颓势。*ST天夏2020年12月23日晚公告称,公司股东索芙特自公告日起连续180天内将通过自有资金计划增持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不低于3500万股;计划增持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不低于3500万元。索芙特实控人与*ST天夏实控人均为梁国坚。增持过后,*ST天夏一度迎来三个涨停板,不过这未能让公司股价站上1元大关,此后又陷入连跌态势。 随着1月6日跌停收于0.71元/股,*ST天夏的上市之路自此走到终点。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ST天夏营收为883万元,净利润亏损2089万元,账面资金为280万元,短期借款10亿元,公司几乎已无钱可用。同时,前十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均处于冻结和质押状态。 退市新规落地 值得注意的是,*ST天夏锁定面值退市前夕,退市新规刚刚正式落地。2020年12月31日晚,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退市新规。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退市新规重点对此前市场质疑较多的重大违法“造假金额+造假比例”退市指标等做出完善。 具体来看,退市新规将财务造假考察年限从3年减少为2年,造假金额合计数由10亿元降至5亿元,造假比例从100%降至50%,并新增营业收入造假指标;明确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均应当扣除。退市新规完善交易类退市指标过渡期安排,明确股票收盘价在新规施行前后连续低于1元且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退市新规与新《证券法》精神高度契合。新《证券法》删除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的相关规定,明确由交易所制定退市标准,交易所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形成了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退市情形。新《证券法》明确入口端不再强调持续盈利能力,而是关注持续经营能力,出口端与入口端保持一致,退市标准也不再考察单一盈利指标,以组合财务指标予以替代,加速僵尸空壳企业出清,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多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随着退市新规落地,众多上市公司的保壳压力陡增。 面值退市风险方面,截至1月6日收盘,*ST长城、*ST环球、ST庞大、*ST宜生的股价低于1元,其中,*ST长城已经连续13个交易日低于1元。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1月6日收盘共有84只一元股,其中低于1.2元的股票有16只,处境也较为危险。 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将被市值退市。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目前A股暂无总市值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个股,市值最低的*ST成城市值为3.8亿元。市值在5亿元左右的个股包括*ST环球、*ST长城、*ST中新、*ST赫美、*ST长动等。 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连续两年则终止上市。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前三季度,共有98家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低于1亿元。若第四季度无法扭转局面,或有终止上市风险。 对于以往壳公司靠年末卖房等突击手段来蒙混过关的行为,交易所指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新增的“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组合指标,指向的是没有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为防止公司通过虚构收入规避退市,上市规则中做了多项安排,来保证该项新增指标的执行落实到位。 此外,退市新规增加了规范类指标,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以及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等,先停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仍未改正将终止上市。以上市公司董事认为财报“不保真”为例,仅2020年就有*ST鹏起、天翔环境、*ST众泰、*ST勤上、*ST天夏、ST科迪等上市公司多名董事表示公司财报“无法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退市新规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新增“市值退市”指标,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设立风险警示板块,新增重大违法财务造假组合标准;简化退市流程,放开退市整理期首日涨跌幅限制等等。 这意味着国内股市长期存在的“炒小”、“炒差”、“炒壳”的风气将随着退市新规的出台得到进一步缓解。 尤其是,在中国证券市场全面迈向注册制改革之际,两大交易所分别就退市新规征求意见,更赋予这一规则不同寻常的市场意义。 自打国内股市创立以来,“上市容易退市难”一直是困扰股市良性健康发展的顽疾。 数据统计显示,从1999年以来截至2020年12月14日,A股退市的上市公司仅有125家,A股平均退市率仅0.36%,相比美股市场2011年以来6%的退市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与此前的退市规则相比,此次两大交易所发布的退市新规更加适应注册制改革下一系列监管规则的调整。下面我们梳理一下本次退市新规的几个亮点。 在退市公司的财务类指标方面,取消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新增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组合财务指标,同时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下一年度财务指标进行交叉适用。 而在退市公司的交易类指标方面,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同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 在退市公司的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 在退市公司的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子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 与此同时,此次征求意见的退市新规进一步简化了退市程序。例如,以往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如今把退市整理期缩短至15个交易日,步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将会面临更少的交易机会。此外,则是简化了退市的流程,并取消了暂停上市以及恢复上市环节,对连续两年触发财务类退市标准条件的公司即刻退市等。 尽管两大交易所新鲜出炉的退市新规尚处于对外征求意见阶段,但是其对市场的影响力已经显现出来。 12月15日,超过20只ST股集体跌停,这与往年岁末之际市场游资狂炒ST股的情况大相径庭。由此看来,随着未来退市新规的正式发布,游资炒作ST股的热情会大幅缩减,蓝筹股的投资价值日益凸显,中小投资者期盼已久的“良币驱逐劣币”时代逐步到来,困扰国内股市多年的“老大难”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
中国经济编者按:14日晚间,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就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退市新规包括新增市值退市指标、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严格退市执行以及简化退市流程,以期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业内人士指出,本次新规更加接近国际惯例,坚持应退尽退,将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特别是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退市新规出炉后,可能会让各行业细分龙头或者说白马股更加受资金青睐。与之相对的,“炒新”“炒小”“炒差”的风气将更加快速改变。 沪深交易所优化退市标准 加大市场出清力度 据北京日报报道,昨晚,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优化退市标准,畅通退出渠道,同时简化退市流程,提高退市效率。退市新规明确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4类强制退市类型以及主动退市情形,并对各自指标分别完善。 如规范类指标方面,新增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和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并细化具体标准。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在原来信息披露重大违法退市子类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进行量化。比如,上市公司如连续3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3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将面临退市。 过去,上市公司净利润指标起着决定作用,业绩连亏3年就面临退市。但随着近年来注册制的落地,盈利已不是衡量公司价值的唯一标准,原来单一的净利润指标也就无法全面反映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增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类财务指标,通过多维刻画,将持续亏损且收入规模不足1亿元的公司识别出来。 “同时,明确净利润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年来公司通过外部输血、出售资产等盈余管理手段规避退市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那些长期没有主业、持续依靠政府补贴或出售资产保壳的公司将面临股票退市风险。 根据新规,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将取消,这将进一步加快退市节奏。 新规还取消了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退市整理期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将退市整理期交易时限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也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到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判决生效之日。 “通过进一步优化退市指标、缩短退市流程,加大市场出清力度,提升退市效率,以期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上交所这位负责人表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以往企业在退市时,上市公司在连续两年亏损或净资产为负值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在下一个会计年度通过各种“财技”打擦边球,实现“报表式”盈利。即使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因前述情况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也能规避退市,这种情况为市场所诟病。 对这种恶意规避退市的行为,新规也明确,将审计意见退市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类型,并和其他财务指标交叉适用,进一步严格退市执行,彻底堵住规避空间。 此外,近两年来,“面值退市”企业数量一增再增,逐渐成为退市主渠道,沪市已有6家公司因股价连续跌破面值而退市,不少公司徘徊在面值退市边缘,市场化退市开始迸发出威力——这是股民“用脚投票”的结果。新规将继续沿用这一股价指标,并作出优化安排。 退市公司结构将更合理 各行业龙头白马股将更受资金青睐 中国证券报报道,华泰联合董事总经理劳志明认为,本次改革的三个亮点包括:用“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代替“连续亏损”退市指标,与注册制相衔接;上市公司被*ST后交叉适用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标准,堵住了通过财务造假和非标审计意见恶意规避退市的漏洞;取消暂停上市程序,大幅提高退市效率,避免僵而不退。 专家指出,本次改革进一步细化了重大违法退市量化标准,增加“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利润总额)比例超过100%,且连续三年财务造假金额超过10亿;或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造假金额超过净资产50%,且造假金额超过10亿”的新标准。该标准实施后,个别重大、恶性造假案件将被强制退市。 此外,解决退市刚性不足问题,强化退市监管力度是重要保障。证监会此前表示,要严厉打击退市过程中伴生的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恶意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严肃追责;加大对退市风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对通过财务造假等“五花八门”规避退市的公司从严查处,触及退市标准的该退就退;加大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 专家认为,预计新规实施几年后,退市公司结构将更趋合理。 “顺应注册制趋势,新规标准下退市导向发生变化,不再重点针对连续亏损公司,引导上市公司更加注重持续经营能力,但垃圾股的含义将发生变化,僵尸公司、空壳公司和重大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将面临退市风险,新规下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亏损公司不退市仍然与打击垃圾股是有机统一的。”董登新指出。 董登新举例,有主业但只是单纯连续亏损的公司,在成熟资本市场都不会被退市,例如亚马逊等美国科技巨头曾连续多年亏损。目前,类似中芯国际等科创板优质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也多年亏损。 新规财务类退市指标改用“扣非净利润+营业收入”的复合指标,取代此前单纯考量连续亏损的指标,部分在旧规下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将不再面临退市风险,但是那些无主业靠政府补贴、卖房等保壳公司等在旧规下无退市风险的公司在新规下将面临退市风险。劳志明评估:“总体上看,新规实施后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总体数量短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但结构将发生较大变化,且更为合理。” “需要注意的是,新证券法取消暂停上市环节,实际上是监管从严了。”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指出,新规下两年触及退市标准即退市,使得被*ST即相当于旧规下的被暂停上市,退市程序大幅简化,意味着退市风险更高。 新华财经报道,对于A股市场的影响,业内人士较为一致预期是,退市新规出炉后,可能会让各行业细分龙头或者说白马股更加受资金青睐。与之相对的,“炒新”“炒小”“炒差”的风气将更加快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