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丨全球经济领袖并肩远望、笃定前行 意见领袖联手世界顶尖智库报业辛迪加为您带来全球经济领袖聚焦2020! 意见领袖丨克里斯托弗·皮萨里德斯,2010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彼得·加里波第,都灵大学经济学教授;埃斯彭·R·摩恩,挪威商学院研究教授 新型冠状病毒已经促使经济学家将目光转向流行病学家所使用的模型,因为前者难以理解疫情的动态及其可能产生的成本。最早的传染病模型(通常称为SIR模型)由威廉·奥格维·克尔马克(William Ogilvy Kermack)和安德森·格雷·麦肯德里克(Anderson Gray McKendrick)于近一个世纪前提出,将人群分为易感者(S),感染者(I)和已康复或死亡者(R)。 在这一标准模型中,在易感者数量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当从感染者(I)队列退出的人数超过进入该队列的人数时,传染病就会消失。该学说的一个主要特征是“群体免疫”,也就是感染者和易感者的数量同步下降,但前者比后者更快降至零(意味着有些人可以完全避免感染)。 而经济学家也使用了从一种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类似转变去研究失业动态,只不过这项工作开展得更晚,并且是在流行病学家的模型之外独立发展出来的。其中一个典型成果是戴蒙德-莫腾森-皮萨里德斯匹配模型(Diamond-Mortensen-Pissarides matching model),阐述了失业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接触所引发的有效就业匹配,从而实现从失业到就业的转变。 但是在传播疾病和有效就业这两种接触之间存在着非常重大的区别。传染病中的一个感染者可以传染更多人,而拥有一个空缺职位的雇主只能将其给到一个劳动者。从经济角度来讲,职位空缺是“可穷尽的”,而传染病是“不可穷尽的”。 这种穷尽性引入了一种流行病学文献中尚未研究过的动态。如果有消息说公共场目前有传染病患者在活动,那么其他人将避免产生人际交往,从而导致经济下滑以及感染率降低。反过来,在SIR模型各项参数保持不变情况下,更低的感染率将使感染者数量减少到低于原本应有的水平。 而较少的感染意味着实现群体免疫的进程会减慢。但通过将劳动经济学的技术运用于流行病学文献中,我们可以推测出因人们避免彼此接触所达到的最终群体免疫状态将使免遭感染的人数最大化。 即便如此,人们还是会质疑政府是否有理由去要求某种程度的社交隔离,而不是允许公众自愿改变其行为。而我们则认为隔离是有理由的,原因至少有以下两点: 首先,尽管一个人可能选择限制自身社交互动,但是当他/她进入公共场所(例如杂货店)时,其接触程度将取决于其他所有人同时选择限制自身社交互动的程度。因此接触的程度——以及遭到传染的风险——可能会比个人实际选择的要高得多。在劳动经济学中,这种动态类似于从就业匹配技术中获取的“增加回报”可能性——虽然该结果尚未在劳动力市场上得到证实,但却似乎很容易在疫情上得到印证。 其次,在疫情期间,政府可能需要出手干预以减少医疗服务不堪重负的风险。“压平治疗曲线”将取决于国家的作为,因为个人通常会忽略自身求医问药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影响。 而将经济和流行病学两方面的见解相结合所得出的一条主要信息是,即使人们对传染病的自然反应也可能会降低感染率,但在群体免疫因强制性社交隔离而得以推迟的时候人们的境况会更好。尽管政府下达的限制措施可能导致经济衰退时间延长并需要动用更多的执法力量,但最终实现的群体免疫将呈现出一种感染,住院或丧生者数量都更少的状态。 当然,在严格社交隔离措施下实现全面群体免疫可能需要数年时间。在此过程的后期,政府可能会决定人口免疫状况已经足够接近终点线,因此可以开始放宽限制,例如重新开放学校或某些行业。但如果人们意识到自己依然可能受到感染,他/她们或许仍会选择与他人保持距离,例如在家工作,不让子女上学等等。 那么届时政府又是否应将其社交隔离政策扭转过来,强制个人实施比其本身意愿更多活动,例如强制上学?这确实是一个难题;不幸的是,距离政策制定者需要做出回应的时候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本文作者介绍:201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汉堂学术委员,伦敦经济学院经济系 Reguis 讲席教授,劳动及宏观经济学领域领军人物)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管清友 在日本泡沫经济破裂以后,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群体,日本人称之为叫“团块二代”,什么叫“团块二代”?这要从日本在1945年二战结束以后,大概是在1946、1947年,迎来了一波生育高峰期,这波生育高峰的后代大概出生在70年代初,70年代初这批人也被称之为“团块二代”, 70年代这批人大学毕业以后,正好赶上日本90年代以后经济泡沫的破裂的状况。他们遇到的情景就是,接受了很好的教育,但是工作机会少了,收入的增长低了,甚至收入减少了,因此他们的消费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开始变得更宅,开始变得很佛系,不愿意结婚、不愿意生子,机会也变少了。 所以,中国未来可能有相当一部分消费群体有“团块二代”的特点。同时也会出现日本人说的“三和群体”,他们还称其为“三和大神”。最初出现在名为三和的这个地方,很多人在那里找工作,他们找工作有一个特点,就是干一天就休息,整个未来一周、一个月就不干活了。 随着我们的经济增长步入低增长状态,特别是疫情的冲击,我们会看到在这个所谓的就业群体也好,有很多人称之为零工群体也好,可能会出现日本当年的这种情况,就是“三和群体”。这其中还会有几个特点: 第一,从投资这个角度,很难再去赚到泡沫的钱,不像在过去十年中能够从金融的泡沫里头赚到钱那样容易; 第二,企业经营越来越讲求实惠、实用,要提供性价比好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人们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后疫情时代,或者说疫情叠加上经济进入低速增长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会发生非常大的变化,生活变得很简单,社交变得很简单,原来很多无效社交、无效的通勤都会被去掉。从精神状态来讲,人们开始去寻求新的文化作品、影视作品,去寻找所谓的精神导师,人们开始重新去思考生活的意义、人生的意义。因为经济环境变了,收入的增长变了,倒逼人们去重新思考这些问题,日本当年也出现这种情况。比如宫崎骏这批漫画家就是泡沫时期活跃起来的,在萧条时期他们成为很多人的精神的导师,日本不少政治领导人也都是一些漫画家的粉丝。 像优衣库、无印良品这样的企业,它的特点是什么?产品不贵,能够严格地控制住成本,同时它的产品最大的特点就是性价比非常好,泡沫时期人们是不买这种产品的,因为觉得太掉价。但是当收入锐减甚至收入出现负增长的时候,人们觉得性价比好的产品和服务是最值得的,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简单,人们也不去追求那些所谓的浮夸和奢华,所以消费领域我觉得实际上是一个实惠型企业的天下。到现在日本的首富仍然是优衣库的老板,为什么?它还是得益于日本经济的长期低迷。 (本文作者介绍: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长、首席经济学家。)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韩会师 把低收入者排除在高收益投资领域之外行不行? 乍看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会破口大骂:这难道不是歧视吗!凭什么高收益投资机会只给有钱人! 但在正常的市场投资领域有个基本原则,就是高收益往往意味着高风险。所以,高收益投资的同义词是高风险投资。 现在我们把问题改成“把低收入者排除在高风险投资领域之外行不行?”恐怕此前破口大骂的人就要有些犹豫了。 其实这个问题在实践中已经有了答案。 在市场监管能够有效覆盖的多数投资领域,如股权、期货等,凡是被视为风险较高的投资,经常会遇到一个针对投资者的最低财富要求门槛,有时门槛高得连中等收入群体甚至中高收入群体都很难进入。 例如,目前国内投资私募资管产品的基本门槛是“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根据有关调研,我国家庭净资产超过300万元(包含房地产在内,这比金融资产的要求要宽松很多)的人口大约只占全部人口的8%。很明显,上述私募资管产品合格投资者的门槛将绝大部分人隔离在外了。 如果你不想让别人替你理财,单干也行,但门槛也不低。比如到国内的原油期货市场开户的最低保证金要求是50万人民币。 对高风险投资设财富门槛不是中国的独创,咱们也是和国外学的。但全世界普遍存在的东西是否就是真理,笔者有所怀疑。低收入群体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机会越少,也就意味着获得高收益的机会越少。这是否意味着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其变成高收入群体的可能性?或者说被锁死在低收入阶层的概率大大增加了? 想一想我们周边人的例子,有多少人是靠银行保本理财、银行存款发家致富的?应该几乎没有吧。又有多少人靠房地产、股票、期货投资实现了收入阶层的跃升?应该都见过或者听说过一些案例吧。 当然,还有很多人是靠创业致富的,但创业比单纯的金融投资风险更大。因为金融投资,在油价出现负价格之前,一般情况下最大的风险就是亏光本金。但创业不一样,创业者经常要将全部身家都压上才可有成功的可能,而且还经常需要借钱,甚至背负重债。创业成功未必大富大贵,但创业失败一无所有的概率却很高。如果再考虑到创业者本身需要投入的精力、人脉等因素,创业的综合成本要远高于单纯进行金融投资。 至少在笔者的人生经验中,除了一些智商极高的专业领域牛人,不承担较高风险就实现收入阶层大幅度跃迁的幸运儿很少。 不可否认,在高风险投资中巨亏的人数不胜数,可能你我的身边就有不少血淋淋的案例,这就是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统一性。但它们至少提供了一个改变命运的可能性。 ----------------------------★------------------------------ 对高风险投资设财富门槛的初衷无疑是非常好的。主要理由可能有三个: 一是与高收入群体相比,低收入群体的受教育水平一般相对较低,对高风险投资品的认知程度可能也相对较低,容易被高收益诱惑而忽视风险。 二是低收入群体的亏损承受能力相对较差,万一运气不好赔了钱,其痛苦程度要比财大气粗的有钱人高得多。 三是低收入群体数量庞大,一旦发生了集体亏损,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必须承认,上述理由是有道理的,也很务实,但多少也有一点因噎废食的感觉。 一、低收入者的风险识别能力未必都低 总体上看,低收入群体作为一个整体,相比高收入群体,其对金融市场和经济运行的了解深度和信息获取能力的确处于弱势。但在现代技术条件下,网络的高度普及并不妨碍普通大众获取各类知识,低收入群体中具有较高风险鉴别能力的人在绝对数量上并不少(特别是在大量低收入群体也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国家),将这些收入虽低但具有较高风险识别能力的人一概挡在高收益投资大门之外似乎是有违公平的。 举例而言,近期广受关注的银行账户原油产品,尽管很多人亏钱,但笔者也了解到一些收入不高的年轻人就实现了两位数的盈利。他们的交易策略其实很简单,不让银行替其移仓,只做当月合约,打短线。 二、低收入者未必承担不了高损失 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有人为了尽快暴富,采取卖房子、借高利贷等形式进行高风险投资,最终血本无归乃至自寻短见的报道。这些极端行为令社会舆论和监管部门对高风险投资都极为警惕。 但我们必须强调一点,上述情况毕竟是极少数。而且进行高风险投资和倾家荡产孤注一掷地进行高风险投资是两个概念。低收入者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即使亏损了全部本金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再进行一定的分散投资,未必每个投资都亏损。所以,如果坚持有限投资和分散投资两个原则,低收入者进行高风险投资并不存在风险失控的问题。 三、集体亏损未必会导致社会不稳定 很多朋友担忧,如果放开高收益投资的门槛限制,万一没有风险识别能力的大众蜂拥而至,最终导致巨额亏损怎么办? 虽然理论上通过有限投资和分散投资,低收入者可以控制总风险,但在潜在的高收益诱惑下,我们很难说会有多少人做孤注一掷的赌博,一旦投资失败,就可能走极端。 退一步讲,即使大家都很理智,把有限投资和分散投资的原则掌握得很好,可一旦亏损人数较多,在“人多力量大”“法不责众”的心理下,也可能发生群体性的“愿赌不服输”。提供投资产品的机构此时就会十分被动,即使提供产品的机构在法律上没有瑕疵,都是件很麻烦的事。 解决这个难题,可能有三个方法值得尝试。 第一,根据个人财产规模控制个人投资上限 比如,任何人投资单一高风险资产的总规模不能超过个人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比如5%。当然,这背后会涉及到一整套个人财富信息采集、监管和保密的制度和系统支持。在不能充分电子化之前,则需要投资者主动出示财产证明(有点像办签证)。 这听上去似乎比较麻烦,但可以尽可能避免倾家荡产搞投机的情况发生,同时又给低收入群体参与高收益投资留条路。 第二,在营销上明确告诉投资者相关投资产品的理论最大亏损额 当然,这也是目前金融机构不太愿意做的事情。为什么不愿意做,因为理论上讲,如果最终的投资标的不是国债和银行存款,无论你是以信用债、股票、房地产等非衍生品为投资标的,还是以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为最终投资标的,都可能亏光全部本金。 对,您没看错。即使投资标的是房地产,也有可能全部亏光,因为房子也是可能彻底损毁的。 如果将所有投资产品的潜在最大亏损额明确地进行了揭示(具体是在监管部门统一备案后进行固定渠道公示,还是由各家机构在发行产品时自行公示可以继续研究),不仅仅是在合同中,而是在所有营销工具中揭示(如宣传单、电视广告等),做到信息充分透明,产生事后纠纷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同时巨大的潜在亏损风险也会起到很大的客户筛选功能。 这一点在现代赌场经营中已经有了很成功的经验。我们很少听说有人在拉斯维加斯或者澳门的赌场里因为输钱而大闹。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大家都清楚,在数学规律的作用下,进赌场大概率就是要输钱的,而且是很可能输光的,赢钱主要靠运气(你是数学高手除外)。既然内心深处大家都有输光的充分准备,稍有理智的人就不会在赌场押上全部身家,输钱后也很难情绪失控。 第三,出现纠纷时严格走法律程序 如果在风险充分揭示的情况下,仍然出现群体性的“愿赌不服输”情况怎么办?毕竟在现代赌场里也不能保证没人因输钱而情绪失控。这时就需要走正式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只要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契约的严肃性,其投资理念和投资失败后的行为都会理智得多。这既是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也是对大众最好的保护。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出现纠纷走法律程序,通过公开审理明辨是非,是向大众解读高风险投资产品结构最为便捷高效的手段,对于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和公众的风险识别能力均大有裨益。 不应要求市场监管达到太平无事的效果,市场波动、投资者情绪波动、产品盈亏波动乃至违法事件的出现都是必然的,出现问题之后根据法律、契约解决问题即可,否则对于监管人员来说就有些强人所难了。 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是靠圣贤建立和维护的,而是在一个接一个具体案例的解决中逐渐确立的。“没事不找事,遇事不怕事”才是正确的心态。追求短期太平无事的最终结果很可能是酝酿长期的大问题。这就像锅炉压力过大时,一定要允许排气减压,虽然减压时的声音可能很刺耳,但这总比长时间不减压最终锅炉爆掉要好。 ----------------------------★------------------------------ 现在我们把问题深入一点。高风险和低风险投资的风险差异经常是难以准确量化的。在财富门槛的帮助下,高收益投资上的高回报有时是分走了本来可以属于低收入群体的财富。 听上去可能有些难以理解,举个例子。 假设某金融机构M募资10亿元投资某个企业发行的债券,债券票面利率是5%,这个企业连续10年盈利,历史上从没有过违约记录。 在M募资时,将募资产品分为两个档次,低风险档共9亿元额度,所有人都可以购买,但预期年化收益率只有3%,剩下的1亿元额度为高风险档,只能是投资规模超过100万的富人购买,所以最多销售给100个人,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23%(为简化问题,不考虑管理费)。 同时规定,一旦企业出现违约,先由高风险档的投资者承担损失。如果违约损失超过10%,则高风险档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只有当企业违约导致的损失超过10%时,低风险档的投资者才会出现损失。 这个安排看上去合情合理吧,典型的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 有人可能会说,标的企业历史经营情况那么好,违约概率肯定低,收益率如此之大的差异合理吗?这不是剥削那群低风险档的投资者吗? 听上去似乎有道理。但标的企业违约的概率究竟有多高呢?答案是谁也说不好。大家想想当年的雷曼兄弟,谁能在2016年就预测到这个百年老店会轰然倒地呢?万一遇到经济危机,历史表现再好的企业也可能违约,一旦违约了,高风险档的投资者就可能承受亏光的风险,所以其享受高利率不能说没道理。 但如果再反过来想想,遇到经济危机的概率十年左右才有一次,而且就算遇到经济危机,标的企业也未必就会受到冲击。所以,我们也很难说低风险档3%和高风险档23%这收益率上的巨大差异就一定合理。 我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只要3%的收益率明显比存款高,这两档产品大概率都能销售出去。同时,对于M来说,高风险档产品绝对是维护大客户的绝佳产品。很大程度上,只要标的企业不违约(从历史数据看概率很低),标的企业创造的财富就被合情合理合法地在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之间进行了十分不均衡的分配。 强调一下,这只是个极端简化的案例,实际的产品设计可以千变万化,大家别对号入座,不针对任何人、任何机构。 笔者想强调的是,很多针对不同收入群体的金融产品,其投资标的可能完全一样,或者差异很少,通过金融产品设计可以实现收益和风险的分层。这类产品在天下太平时,实际上是低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群体抬了轿子。在市场大幅动荡时(比如危机触发企业倒闭),高收入群体未必就比低收入群体承担了更高的损失(反正都可能亏光)。 通过财富门槛的设置将低收入群体排除在这类高收益投资的范围之外公平吗? 强调一下,文中提到的高收益投资指的是在现行监管框架之内由合法持牌机构发起或提供的投资产品,简单说就是出了欺诈案件后冤有头债有主的产品,非法产品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总结一下。 在投资领域,高风险与高收益本质上是一致的,高风险投资如果将低收入群体排除在外,那么也就降低了低收入群体靠高收益投资实现财富跃升的概率。 低收入群体未必不具备风险识别能力,且由于人口基数大,具备风险识别能力的绝对数量可能很大,将其排除在高收益投资领域之外可能有失公平。 如果把握好投资规模,低收入群体也可以控制好投资风险,制度设计也可以帮助实现这一点。 有必要改变目前投资产品营销上重视宣传预期收益、淡化处理潜在损失的倾向,让投资者对潜在亏损有清晰的心理预期,可以大幅度降低集体亏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 在合同合法、信息披露充分的前提下,出现投资纠纷一定要尽可能鼓励走司法程序,依法依规解决,形成尊重契约的社会氛围,这是在中长期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最佳手段。 再次强调:高收益投资对投资者设置财富门槛在全球并不罕见,自然有其客观合理性,笔者也不奢望改变这一现实。本文只是提出一点个人思考,供探讨。 (本文作者介绍: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研究主管。)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管清友 恢复消费是当务之急。消费和投资不一样,消费是个人为主,投资是企业为主,消费比较市场化,投资有一定的政府主导性。刺激投资,我们很有经验,从4万亿到新4万亿,都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刺激消费,我们的经验并不多,或者说,本身这就是难度更大的一件事。 从以往的经验教训来看,消费者的决策更加主观,刺激消费不能弯弯绕绕,最好简单明了,就像是双11规则搞的太复杂效果往往不好一样。从这个角度来看,消费券可能是刺激消费的不二之选。 今天围绕消费券讲三方面问题:为什么发?怎么发?发多少? 为什么要发呢? 第一,基于疫情对经济冲击性质的判断,4月份以前,大家最担忧的实际上是生产停挨,4月份以后最突出的矛盾还是需求下降,刚才几位也提到了。这种情况之下,启动生产必须得从需求端入手。 第二,现在其对不同收入群体的现状是不一样的,贫困群体实际上面临生死问题,吃不上饭问题。中低收入群体无非是所谓收入缩减,是松和紧的对于中高收入群体,无非是所谓资产缩水多和少的问题,我特别同意前面几位专家讲的,这次宏观干预政策的要害其实在什么呢?守住底线思维,实现民生救助。我们对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对失业的影响,确实有点低估了,或者我们不能低估这种冲击,目前我看过几个机构的预测,失业和亚失业人群,有人公开讲了之后很快删掉了,群体应该在7千万到1.5亿人左右,这是非常庞大规模,是及其吓人的,我非常同意陆挺讲的,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共鸣,我们对社会脆弱性认识严重不足,今后我们面临的社会压力非常大。 怎么发消费券? 从发放主体角度来说,其实政府也可以发,企业也可以发,政府和企业可以联合发,昨天参加了一个会,很多互联网公司做了大量这方面工作。总体来看,发放力度不够,规模是不大的,现在发放的主体基本是地方政府为主,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各地已经积极行动起来。政府、企业可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去发放消费券。具体说是现金?还是券?还是通过微信红包?还是动作支付宝,我觉得都可以。从发放群体角度,我觉得特别有必要讨论一下,从贫困群体角度来讲,我建议直接发现金,刚才汪老师讲的问题,直接现金收入补贴, 从中低收入群体角度来讲,我建议直接发放消费券,政府可以直接发,也可以和企业联合发打折券,有很多技术环节,有些券可能利用率不高,在很多地方,我们看到大家已经探索出不同模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发放的额度和形式都不一样,鼓励各个地区试,对于高收入群体不用发了。这里牵扯到一个问题,这次宏观干预政策里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经济治理权限要果断的下放给企业、地方政府、协会。 发多少消费券合适? 从目前情况来看,力度是不够的。对于社会冲击的估计是严重不足的,各地财力情况也不一样,所以,我自己有一个想法,不管叫抗疫债,还是叫特别国债,其中一部分用于直接收入补贴,用特别国债或者用抗疫债直接补贴给贫困群体和中低收入群体。有的人建议1万亿,有人建议发3万亿,不约而同,这个要探讨,我没有认真测算过。但是,至少像专家提出来的,发1.4亿抗疫债用于收入补贴和消费补贴,我觉得是可行的。而中央发的具有很强的导向性作用,假定1.4万亿抗疫债,我建议其中三分之一重点投向湖北和武汉,1.4万亿抗疫债能够起到像2009年经历的4万亿投资的效果,同时鼓励各地根据本地财力、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的发放现金和消费券,针对不同群体。当然,很多人马上会质疑特殊的国情是不是有很多统计数据或者特定人群底数是不清楚的?发放收入补贴和消费券可以和扶贫攻坚结合起来,总各地对扶贫攻坚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来看,你会发现贫困群体的底数我们是很清楚的,不然不会出现有些省2019年公布还有25户没有脱贫,这个底数很清楚,到基层、到县、到镇街、到村你发现贫困群体的底数比较清楚。 简单地说,我建议还是休养生息,与民休息。其实宏观政策现在的发力点带有非常明显的社会阶层属性,这次疫情的冲击,影响最大的还是贫困群体和中低收入群体,政策着力点一定要把他们作为重点。
中国人民银行7月31日发布《2019年消费者金融素养调查简要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全国消费者金融素养指数平均分为64.77,与2017年相比稍有提升。但从人口统计特征看,不同群体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存在较大差异。 此次是央行第二次全面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在每个省级行政单位随机抽取600名金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共抽取18600个样本。调查从消费者态度、行为、知识和技能等多角度综合定性分析我国消费者的金融素养情况。 从消费者行为看,整体上消费者在金融行为上有待加强,在阅读合同条款、为小孩上学储蓄、使用ATM时的密码保护行为方面有较好的表现;在家庭开支的规划和执行、对账单的理解、信用卡还款方面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应对意外开支方面普遍存在不足。 从消费者金融技能看,整体上消费者在理解金融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产品风险和收益、假币处理方面的掌握情况相对较好,在辨别非法投资产品和渠道、比较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有一定的掌握;而在冠字号码功能、银行卡使用方面还需要加强,对新版人民币防伪特征的掌握水平需要提高。 从人口结构看,2017年和2019年两次调查结果均发现,部分人口统计特征与消费者金融素养水平存在显著的相关性。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在金融知识、技能和行为等方面的表现与高学历、高收入群体差距很大;拥有就业与非就业群体之间的金融素养存在较大差异;城镇与乡村常住居民之间仍存在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