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汇局启动新一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QDII)额度发放。此次共向18家机构发放QDII额度33.6亿美元,涵盖了基金、证券、理财子公司等多类型机构。特别是此次额度发放还包括5家初次申请额度机构,充分兼顾了新增机构的额度需求。截至目前,外汇局已累计批准157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073.43亿美元。 QDII制度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开放下,有条件、有限度开放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的过渡性制度安排。我国于2006年实施QDII制度,由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准入审批,由外汇局负责对QDII机构的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QDII制度实施以来,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国际收支、金融市场开放进程和境内机构境外投资需求等,有序发放QDII额度,不断完善管理,对推动我国金融对外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QDII是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机制,与QFII/RQFII制度互补,拓宽了境内资金的投资渠道,能够满足境内投资者到境外投资、配置海外资产的需求,分散投资风险。二是QDII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机构国际化发展,在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竞争中提升实力,并推动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三是QDII有利于调节跨境资金流动,引导资金有序、适度流出,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本次启动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主要基于如下考虑:一方面,这是加快形成“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的新要求。近年来,外汇局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资金管理改革,推动境内债券市场整体对外开放,不断便利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本次启动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与此前开放政策一脉相承,显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助于推动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另一方面,这能有序疏导境内主体境外资产配置需求,维护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平衡。今年以来,境外投资者累计净增持境内债券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外资参与境内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正不断拓展。8月,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18亿美元,外汇储备规模增加102亿美元,人民币汇率环比累计升值1.8%,故可适度推动“流出端”金融市场开放。 本次启动新一轮QDII额度发放的影响总体可控。根据以往数据和经验,QDII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始终相对平稳且规模有限。今年前8个月,QDII项下资金累计净流出远小于港股通项下资金净流出规模。本次QDII额度发放体现了外汇局对规模和节奏的合理把控,预计对国内资本市场、跨境资金流动和人民币汇率的影响总体可控。 但也要注意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传播尚未结束,全球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国际金融市场仍可能面临较大波动,对境内投资者境外金融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QDII机构要有序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审慎经营决策,多元化布局产品和投向,优化境外资产配置,有效管控境外投资风险。
9月25日,富时罗素公司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被视为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的一个里程碑事件。 作为国家重要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央结算公司是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面对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债券市场的积极配置需求,未来将如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作为发布中国债券市场权威定价基准的中债估值中心,未来将如何丰富人民币债券利率曲线? 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中央结算公司中债估值中心总经理牛玉锐。 全球通模式成境外投资主渠道 :数据显示,境外机构投资者已经连续第21个月增持中国债券。境外投资者持续追捧中国债券市场的动因有哪些? 牛玉锐:一是中国债券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境外投资者认可度不断提升。二是在全球负收益率主权债券激增的背景下,中国国债收益率具有明显优势,境外投资者配置意愿增强。三是2019年以来中国债券相继纳入国际指数,带动境外指数追踪资金流入。四是国内外疫情走势分化,中国经济率先恢复,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中国债券市场日益成为全球金融市场“避风港”,为不确定的全球资本提供安全公共品。 :目前,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在投资者类型和数量、债券持有结构等方面呈现出什么特点? 牛玉锐: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全球通模式、香港债券通模式以及澳门MOX模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在过去十年的开放实践中,全球通模式得到了国际投资者的认可,成为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债券市场的主渠道。 全球通模式是主流,占到境外机构在中央结算公司持债量的85%,以大中型投资者为主,覆盖了准入范围内的全部境外投资者类型,境外主权类机构投资者全部选择了全球通模式,有力促进了人民币储备货币功能的发挥。 在该模式下,境外机构直接入市,在中央结算公司直接开立债券账户,在境内确权,法律确定性高,穿透安排清晰,无需中介逐级上报,实现成本低,与境内现有基础制度安排一致,得到国际机构的高度认可。 香港债券通为补充,以境外商业类机构为主。该模式下,境外投资者通过香港债券结算机构(CMU)间接进入中国债市,CMU在境内开混同账户,投资者在境外,通过多层次中介。 澳门MOX模式是中央结算公司落实财政部境外国债发行部署、创新支持境外市场的新举措,尝试以中央确权服务跨境的中债方案。该模式下,投资者在澳门开立账户,同时澳门交易所MOX和中央结算公司合作,代投资者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明细账户,实现中央登记确权。 相关数据显示,全球通下户均持债20亿元以上,香港债券通下户均持债不到4亿元。从持债结构看,境外机构持有债券主要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高等级债券(占95%以上),其中持有国债已占记账式国债存量的10%左右。 :25日,富时罗素宣布中国国债将被纳入WGBI。这对于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以及人民币国际化将具有何种意义? 牛玉锐: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积极进展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进程决定了中国国债被纳入国际相关指数,同时也对人民币国际化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一是进一步提高中国债券市场在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力和地位,加快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二是为中国债券市场引入更多增量资金。三是有助于提高境外投资者持有国内债券的比重,优化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四是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促进人民币储备货币功能的发挥。 继续推动入市安排便利化 :作为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托管业务方面,中央结算公司为了便利境外投资者做了哪些努力,下一步工作重心是什么? 牛玉锐: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国家核心金融基础设施,在多年实践中形成中国特色兼具国际惯例的中债服务模式和账户体系,成为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的重要门户和主力平台,为债市开放深化提供了全面支持与保障。 目前公司全面支持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全球通、香港债券通和澳门MOX(澳金所)模式,并以“中央确权、穿透监管、多级服务、合作共赢”为原则,为境外机构入市提供安全高效的解决方案。 公司在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响应境外投资者诉求,在托管业务方面不断推出适合境外投资者实践惯例的便利服务。构架全英文化的网站,提供市场培训、多样化信息查询服务;推行客户经理制度,及时推送市场资讯、政策解读、入市解答等配套服务;支持不同渠道入市的同一境外主体单次备案开户和账户内债券的双向非交易过户服务;提供非标准结算周期(T+N N>3)的结算服务和循环结算等补充服务;实施定向电子化开户服务等等。公司打造国际先进的担保品管理系统,是全球最大的债券担保品机构,积极推进人民币债券担保品跨境服务,逐步推动人民币债券成为国际市场普遍接纳的合格担保品。 下一步,随着债市的进一步开放,公司将继续秉承“中央确权、穿透监管,多级服务、合作共赢”的原则,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专业、安全、高效的服务。 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推动入市安排便利化,实行多层服务协议架构,支持托管行发挥作用,同时支持境外机构直接持有,保护投资者权益,实现国内实践与国际惯例的融合,让境外投资者享受“一站式”入市体验。 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与境内外托管行、存管机构及交易前台的互联合作,融合各自优势,依托金融科技发展,优化境外投资者参与方式,丰富投资产品谱系,拓宽托管服务维度,让境外投资者更加便捷地参与一个富有深度和韧性的中国债市。 :作为人民币债券最权威、专业的担保品管理者,中央结算公司在担保品业务上是如何布局的?未来如何推动人民币债券作为衍生品交易初始保证金? 牛玉锐:中债担保品管理服务是中央结算公司顺应市场诉求而自主研发的创新产品,发展十余载,已被广泛运用货币政策操作、支付结算体系、国库现金管理、外汇储备管理、现货和衍生品交易等领域,并向境外市场拓展。 近期,公司与ISDA协会联合发布白皮书,从使用人民币债券作为国际场外衍生品交易保证金的角度,探讨跨境担保品业务的发展,促进境内外市场的联通。公司也将以此为起点,不断拓展人民币债券担保品的境外应用空间,打造担保品跨境合作生态,提高人民币债券资产的国际影响力。 顺应金融深化改革和开放趋势,公司将进一步延展担保品管理服务价值链,持续提升中债担保品品牌影响力,提高担保品管理的应用效率,推动从担保品管理服务输出向兼顾担保品解决方案输出的服务产品化转型,向打造国际一流的全球化、跨市场、多资产金融担保品管理平台这一目标而不懈努力。 基于多方面考虑 维持估值发布时间不变 :9月21日起,银行间现券买卖交易时段延长至20:00。不过,中债估值中心近日宣布维持中债债券日终收益率曲线和估值发布时间不变,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工作日17:30左右,17:00后的市场信息,于次日收益率曲线和估值中予以反映。维持发布时间不变的考虑是什么? 牛玉锐:估值发布时间对全市场有系统性影响,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更。针对银行间现券交易时段延长事宜,中债估值中心对是否推迟估值发布时间进行了认真分析。 从必要性来看,需要评估17:00前后市场整体价格信息是否持续有明显差异,若整体差异不大或持续性不强,则推迟估值发布时间的必要性不大。 从可行性来看,一是需要分析延长交易时段市场整体价格信号的丰富程度和分布特征,特别是交易者结构是否有足够代表性,评估是否满足编制所需条件。二是由于估值发布时间与市场机构的自身工作机制安排密切相关,需要综合考虑市场机构在系统和人力等方面的准备情况。 目前,中债日终收益率曲线和估值发布后,市场成员和托管行还需较长时间来完成后续的净值核算相关工作,部分相关信息还要发送到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完成以上所有工作的时间一般在当天22:00左右。如果估值仓促推迟到当天20:00发布,很可能会对市场成员的业务管理体系造成较大冲击。 中债估值中心就估值发布时间与基金业协会、托管行以及部分机构进行了沟通交流,相关各方普遍建议当前应保持估值发布时间不变。中债估值中心会持续跟踪评估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适时增加发布其他时点中债价格指标数据。 市场交易价格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对标的资产的价值判断和组合管理需要,与估值发布时间没有内在因果关系。 :对于债券投资人而言,定价估值至关重要,收益率曲线则是主要的参考。境外投资者往往习惯使用彭博、路透等接口,直接进行数据下载。相比于更熟悉海外市场的彭博、路透,中债估值中心如何在定价方面给外资机构提供更多参考? 牛玉锐:中债估值中心编制发布的中债价格指标每日通过包括彭博、路透在内的30多家国内外信息商向全球投资者发布。目前境外投资者一般通过彭博、路透等接口查阅并获取中债收益率曲线、估值等价格指标相关数据。 得益于我国债券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以及中央结算公司持续在境外大力推介,中债价格指标的国际认可度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开始使用中债价格指标作为其投资境内债券资产的重要参考。未来中债估值中心将持续加大境外机构服务力度,拓展与其他国际信息商的合作,为境外投资者带来更多便利。 进一步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基准作用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针对这一提法,未来中债估值中心如何进一步丰富人民币债券利率曲线,进一步强化人民币资产定价能力,并进一步拓宽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应用环境? 牛玉锐:从1999年开始编制发布全球第一条人民币国债收益率曲线以来,中债估值中心在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逐渐扩展形成覆盖各债券类型、各评级、期限完整的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族系,全面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近年来,中债估值中心又陆续推出了行业曲线、ABS细分曲线等,不断提升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体系的完备程度和精细化水平。 未来,中债估值中心将根据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持续丰富收益率曲线族系,适时进一步丰富行业曲线、发行人曲线、各币种曲线等。 目前,我国国债市场成熟度在不断提升,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市场基础日益巩固,基准性应用不断深化。截至2019年末,作为超长期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定价的基准,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累计支持近30万亿元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化招标发行。在市场的自发选择下,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逐渐发展成为我国浮动利率债券最主要的定价基准,截至2019年末,以中债国债收益率为定价基准的债券规模在浮动利率债券总规模中占比超过90%。 下一步,建议从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基准作用:一是进一步扩大国债收益率曲线作为定价基准的应用范围。国债收益率曲线作为一个国家无风险利率的代表,不仅可作为债券市场的定价基准,也可作为非标债权、贷款、股权、衍生品等其他金融资产以及房地产等非金融资产的定价基准。二是建议进一步创新丰富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的金融产品,包括发行以短期国债收益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国债、开发以国债收益率为标的的金融衍生品等。 可考虑在LPR形成机制中引入国债收益率作为参考 :近期,有市场观点认为,应推动包括中债国债收益率在内的中债收益率曲线作为贷款市场的定价基准。如何看待这种观点?这样的应用目前是否具有基础?需要怎样的路径来实施? 牛玉锐:这种观点具有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具有合理性。 从理论上看,国债收益率曲线具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无风险利率水平,二是具有真实市场交易基础,三是覆盖从短期到长期的完整期限。以上三个特点决定了国债收益率曲线天然可作为各类资产的定价基准。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债收益率曲线的重要原因。 从实践来看,一是中债收益率曲线已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和使用。目前,绝大多数债券市场参与者在前台交易、中台风控和后台记账中使用中债收益率曲线。二是中债收益率曲线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定价管理中已经得到了深度应用。 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已普遍被商业银行采用作为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基准,被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使用作为贷款定价参考。 为推动中债收益率曲线在贷款市场的应用,可以考虑以下三条路径:一是丰富存贷款市场的定价基准,以试点方式逐步推动国债等债券收益率曲线也作为存贷款市场的定价基准。 二是继续完善将国债收益率曲线应用于商业银行FTP定价的技术方法。与贷款市场的习惯相比,国债收益率曲线由于每日反映市场最新情况,变化相对频繁,可考虑采用模型对中债国债等收益率曲线进行平滑处理。此外,还可根据银行自身成本和贷款客户的信用情况等因素,研究信用点差确定方法,形成最终贷款利率。 三是在LPR形成机制中引入国债收益率作为参考。例如使用平滑后的国债收益率作为LPR参考基准,或是在LPR与国债收益率差异达到一定程度后对LPR进行修正等,既有利于丰富LPR的期限结构,也有利于支持LPR更及时的反映市场变化。 将加强与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 :中债估值中心近年来也在开展与境外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推出相关指数。投资者的接受程度如何?贵公司开展该类合作的考虑是什么?未来还将在哪些领域推动与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 牛玉锐:中债估值中心编制的债券市场价格指标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丰富的选择。总体来说,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者开始重视使用中债估值中心发布的债券市场价格指标。 2014年以来,中债估值中心先后与多家国际机构合作,陆续在美国、卢森堡、韩国、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交易所成功展示中债指数或挂牌跟踪中债指数的ETF系列产品,中债指数得到了国际投资者日益广泛的关注和认可。 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指数业务具有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助力境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中债指数在境外交易所挂牌展示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分析境内债券市场运行状况的高质量指标体系和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业绩基准,有助于提高国内债券市场透明度,吸引更多境外资金进入境内债券市场。 二是助力提升大国债市影响力。作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反映中国债券市场的价格指标需要主动推广给境外投资者。中债估值中心与国际机构的合作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机构关注中国债券市场和“中国价格”,助力中国债券市场国际影响力提升。 展望未来,中债估值中心将在绿色金融、指数化投资等领域加强与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配合境外投资机构开发挂钩中债价格指标的产品,助力境内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在境外债券市场,中债估值中心编制了中债中资美元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离岸人民币中国主权债及政策性金融债收益率曲线。在中资美元债估值方面,中债估值中心无疑是国内的先行者。相关产品的特点和优势有哪些?境内外投资者对此的需求情况如何? 牛玉锐:为响应市场需求,中债估值中心从2019年起陆续推出中资美元债、中资离岸人民币债以及中资欧元债收益率曲线、估值和指数,建立了一整套比较完整反映不同信用等级、不同行业中资企业境外债券市场情况的价格指标体系。中债估值中心长期深耕中国债券市场,对发债企业的情况和中资机构的投资分析方法比较熟悉,中债境外债券估值体系能比较好的反映市场实际情况,精细度更高。 从市场反馈来看,参与中资企业境外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人对中债境外债券估值给予了大量的关注并陆续开始使用,市场反馈良好。(常佩琦)
1万亿元!今年以来,境外投资者净增持了如此多的中国债券。 这,只是一个序曲。 北京时间9月25日,富时罗素宣布自明年10月起中国国债将正式被纳入富时世界国债指数(WGBI)。 由此,可以预计更为壮观的潮涌,即将显现。 境外投资者到底怎么看中国债市?方中睿(Samuel Fischer)的观点绝对有代表性。他已在中国市场耕耘十余年,现时是德意志银行中国债务资本市场主管。 操着一口极为流利中文的他,去年带领团队收获了中国首批银行间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让德银这个世界顶级固收和货币银行在中国债券市场拥有了全市场的业务拓展能力。 方中睿期待,以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的纽带向海外传递积极能量,并以自身“绵薄”之力为中欧两大经济体愈发紧密的联系添砖加瓦。 多重因素吸引外资“做多中国” 近年来,我国债市开放卓有成效,境外投资者亦用“真金白银”加码中国债市。截至8月末,境外机构连续第21个月增持中国债券,净增持超过1万亿元,累计持有中国债券2.80万亿元。境外投资者坚定“做多中国”的背后,动因何在? 在方中睿看来,多重因素吸引了境外投资者持续追捧中国资产。其中,自2016年人民币正式纳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地位持续上升,因而外汇储备管理者逐步增加人民币资产配置,构成最根本原因。 同时,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叠加中美利差维持高位,促使近期外资配置中国债券明显加速。 还有就是中国金融市场仍将持续开放。继2019年4月中国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今年2月中国国债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后,9月25日,富时罗素宣布自明年10月起中国国债将正式被纳入WGBI。这意味着,三大国际主流债券指数均认可了中国债券市场。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宏观策略主管刘立男在研究报告中称,这将吸引到1200亿美元的被动资金流入。“下一步开放政策的重点或将聚焦提升风险对冲机制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以及市场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 外资投资中国债市潜力足 目前,中国债券市场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二。央行数据显示,截至8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11.9万亿元。虽然中国债市体量巨大,并且在对外开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海外成熟市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国内债市比较复杂,有银行间和交易所两大市场,还有许多不同的债券品种,需要境外投资者慢慢熟悉。”方中睿直言,虽然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QFII、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但是不同渠道的相互分割,也给同一境外投资主体在市场准入、债券过户、资金划转等方面造成不便。“不过,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正在持续努力解决相关问题,” 方中睿看到。 近期央行等三部委对外征求意见,希望统一债券市场对境外投资者的准入标准,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统一准入标准,对外资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方中睿说,这意味着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要申请一次,就可以投资所有债券品种,为外资减少了限制和障碍。 对于市场讨论较多的“债市流动性不足”这一问题,方中睿认为,这是由于国内债券和海外债券发行存在一定差异性。“海外投资级债券的发行规模往往10亿美元以上。在国内发债,对于单一产品而言,一次性发行规模相对较小,投资者也更容易‘消化’,但也会导致后续交易不活跃、流动性不足等问题。”他同时也说,随着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预计流动性问题也会得到改善。 此外,目前境外投资者对信用债的投资还比较少。中央结算公司数据显示,境外机构持有债券主要为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高等级债券(占95%以上),其中持有国债已占记账式国债存量的10%左右。 对此,方中睿认为,应具体分析市场参与者持有中国债券的动机。他解释道,一部分境外投资者将债券视为储备资产,当前中美利差走阔至高位,中国国债对外资吸引力十足。并且第一波进入中国的境外投资者属于指数驱动型,目前可能暂无分析中国信用债风险的能力。 “除了已经在国外发行过债券的大型金融机构和央企等优质发行人,海外投资者对境内信用债发行人还不够熟悉,这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方中睿说,目前市场上也有部分外资机构对信用债兴趣颇多。这类机构多是专注于投资信用债的投资性机构,对收益率要求相对较高,信用债也在其考虑范围之中。 方中睿认为,虽然中国债市与海外市场有一定差距,但这意味着后续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很大。 搭建连接境内外市场的桥梁 2019年9月,德银成为首批两家获得银行间债市A类主承销牌照的外资银行之一。由此,德银能够凭借主承销商资质参与中国公司债市场,业务扩展至所有债务融资工具产品。 德银所获得的A类主承销牌照意义重大。方中睿表示,这意味着德银既可以帮中资企业在境内外发债,也可以带动境外发行人和投资人来到中国市场。 获得A 类主承销牌照一年以来,德银成绩不俗,并储备了不少项目。方中睿透露,德银筹备中的项目包括MTN、PPN等,期望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初启动一系列品种齐全的项目。 不过,有国内投行人士认为,主承销商的核心竞争力是将债券销售出去,目前外资行在境内的销售能力与中资机构仍有一定差距。对此,方中睿抱有乐观态度。 他认为,中国债券市场体量很大,空间也很大。市场上也不乏期待通过外资承销机构来引进境外投资者的发行人。“如果发行人已有国际评级,希望国际评级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如引进境外投资者,这时德银等全球主要外资银行的优势便会凸显出来。” 当前,在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开放的大背景下,海外发债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海外发债在企业融资中所占权重和重要性程度均在不断攀升。在协助中资企业境外融资方面,德银自九月以来完成承销两单规模超过65亿美元(约440亿人民币)的中资美元债。 “即便是在当前海外疫情阴影尚未散去的背景下,海外投资者对于中资美元债的认购热情依然高涨。”方中睿表示,这反映了市场对高质量亚洲发行人的浓厚兴趣。德银也期待不断加深与国内各大发行人的合作,搭建好连接境内外市场的桥梁。(常佩琦)
工商银行17日早间公告,公司于北京时间2020年9月16日深夜完成拟发行境外优先股的定价及分配。公司将发行2,900,000,000美元、年股息率为3.58%的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以下简称境外优先股)。 工商银行于2020年9月16日与联席牵头经办人签订认购协议,预期境外优先股的发行将于2020年9月23日完成。
9月6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4例,广东4例,四川2例,天津1例,重庆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8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46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177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确诊病例258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408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9月6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80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0320例,累计死亡病例463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5134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1907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959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6例(境外输入15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29例(境外输入321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5417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878例(出院4511例,死亡96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台湾地区493例(出院473例,死亡7例)。
9月2日,央行、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公告》共十六条,明确了境外机构范围既包括境外央行、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等主权类机构,也包括在我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商业类机构。境外机构入市方式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即主权类机构需向人民银行提交申请,商业类机构需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申请。境外机构不再以产品名义提交申请,无需逐只产品入市。 《公告》规定,通过直接入市渠道及债券通渠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无需重复申请,可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允许同一境外机构将其在QFII/RQFII项下的债券与根据《公告》所投资的债券在境内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同时,境外机构可投资品种及投资范围与现行规定保持一致。已入市的境外机构可开展现券交易,并可基于套期保值需求开展债券借贷、债券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等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以下合称主权类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商业类机构)。 二、商业类机构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成立; (二)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控制度,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未因债券投资业务的违法或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 (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投资风险; (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业类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按规定通过电子化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申请,主权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申请。 四、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直接或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遵循交易、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交易、托管、结算的相关业务规定。 五、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相关衍生产品、债券基金(含ETF)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交易。 六、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或通过其境外托管银行,委托符合条件的境内托管银行进行资产托管。 境内托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安排,将所托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财产与境内托管银行固有财产及受托管理的各类财产严格分开保管,切实履行实质性独立托管职责。 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境内托管银行买入的债券应当登记在境内托管银行名下,并依法享有证券权益。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投资业务,应当遵循中国法律法规、中国债券市场以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外汇管理 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当根据本公告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做好商业类机构的准入工作,切实加强对商业类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九、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的债券和根据本公告中所投资的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并可以将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根据本公告开立的资金账户内资金在境内进行双向划转。 十、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交易、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及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遵循本公告相关规定,及时做好服务和监测工作。 十一、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债券交易,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应对交易日期、交易方向、债券品种、债券数量、交易价格或利率、账户与结算方式、交割金额和交割时间等要素作出明确的约定,其书面形式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成交单,以及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 十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可的电子交易平台,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境内外托管银行等应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托管、结算等数据,并按照交易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定期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相关明细数据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境外机构投资者与对手方通过其他方式达成交易的,交易双方应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交易数据。 十三、通过境内托管银行买入债券的,境内外托管银行应当逐级签订协议,约定债券本息兑付有关事宜,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债券本息资金按时足额支付到境外机构投资者,下一级托管银行应逐级向上一级托管银行按时上报境外机构投资者信息和其托管结算数据,下一级托管银行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境内托管银行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有关账户信息以及跨境人民币资金收支信息等。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应当汇总相关信息,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投资展业及运行风险等情况。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资金收付及汇兑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十五、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有关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记者今日获悉,随着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于9月1日起试运行直投模式下境外投资者直接交易,汇丰作为做市机构之一已协助联博有限合伙等数家境外机构通过第三方平台Tradeweb开展现券交易,积极协助境外投资者通过更高效的交易方式参与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汇丰也是该新模式推出后首批参与此类业务的银行之一。 引入直接交易方式后,境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第三方平台以请求报价方式与境内做市机构开展现券交易,在对做市机构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回复的可成交价格进行确认后,即可在交易中心系统达成交易。据汇丰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直接交易方式的引入大幅提升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操作风险,使得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市场的积极性更高。 此前在直投模式下,境外投资者在开展债券交易时,需通过代理行在交易系统上输入及完成交易。 今年以来,包括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等在内的债市改革开放举措陆续推出,使得中国债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交易便利度持续提升。在今年面临疫情冲击、全球经济低迷等多重挑战下,中国依然稳步有序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显示出中国开放市场、积极融入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坚定决心和持续努力。 中国金融市场的持续开放和债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市。目前中国已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央行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共有近900家境外法人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覆盖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持有人民币债券规模约2.6万亿元,2017年以来每年以近40%的速度增长。此外,外资7月加仓中国债券近1500亿元,这已是外资连续第20个月增持中国债券。 汇丰一直以来致力于积极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开放。今年年初,汇丰协助一家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市场完成了首笔集中清算模式下的利率互换交易。债市方面,2010年汇丰成为首家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债券结算代理服务的外资银行;2017年债券通启动之初汇丰作为债券通首批做市商积极参与交易,并发挥汇丰广阔的全球网络优势,引导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债券的发行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