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保险业罚金逾1.4亿元 严监管趋势不变 材料造假等成罚单“重灾区” 近1200张罚单、逾1.4亿元罚金,这是前三季度保险业监管交出的“成绩单”。截至2020年9月30日(以披露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下同),银保监系统对保险公司和个人开出罚单数量和金额同比“双升”,罚金金额已与去年全年持平。在被罚主体中,财险公司较为突出,而保险机构在材料和业务上造假套利这一乱象,也已然成为罚单“重灾区”。分析人士指出,“监管之手”对违法违规乱象的刚性约束不断收紧,覆盖经营全链条已成常态。 保险业百万级罚单频出 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层面对保险机构开出罚单11张,地方银保监局及银保监分局披露罚单数量1100余张。其中,银保监会层面罚单涉及既包括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等大型险企,也包括永诚财险、利安人寿、中华联合财险等中小型险企。 从罚金来看,今年以来月均罚金均突破千万,其中百万级罚单亦(包括针对同一案由的多张罚单)频频发出,财险公司占据绝对“主力”,包括人保财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等多家险企“中招”。 例如,平安财险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和其他利益;虚列理赔费用”等,被广东银保监局处罚295万元,其中机构被罚152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143万元。此外,人保财险广州市分公司、湛江支公司、遵化支公司和中华联合财险广州中支、上海分公司也纷纷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收到百万级罚单。 与财险公司相比,人身险公司的单张罚单金额相对较小,仅人保寿险一家获百万级罚单,案由为欺骗投保人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被银保监会消保局处罚338万元。 从罚单和罚金数据不难看出,尽管保险业一定程度受到疫情影响,但监管机构对保险业监管力度并未放松,反而加大了对保险机构违法违规现象处罚。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认为,高压监管是阶段性现象,不会也不应该一直维持。“之所以高压监管,是因为现在市场乱象比较严重,隐藏了较多风险,在强化防风险的特定阶段,严监管也就顺理成章了。”李文中分析称,未来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保险将更多依赖偿付能力监管,适度放松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管,真正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穿透式、全链条监管齐上阵 从罚单内容来看,作为目前保险监管处罚的“熟面孔”,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的利益,虚列费用,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费率等是财产险市场和人身险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就保险中介市场而言,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办理执业登记、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等问题同样较为严重。 例如,华海财险因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和违规销售投资型产品等行为被银保监会处罚金110万元,时任董事长被罚10万元并给予警告处分。柳州银保监分局下发的罚单显示,由于涉及存在虚列费用行为,柳州银保监分局对该公司处以4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对保险机构予以罚款、警告等常规动作,伴随治理乱象力度的升级,停止接受新业务等更为强力的举措也频繁出现在保险机构罚单之中。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收到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罚款80万元、停止接受信用保证保险新业务2年的处罚。厦门市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编制和提供虚假报告报表、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被责令停止接受全部新业务三年。 保险监管补短板提速信号持续释放 在近期印发的《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银保监会明确表示,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初步构建起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银保监会公司治理部一级巡视员邓玉梅日前表示,在公司治理方面,银保监会下一步将不断创新监管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全面评估和专项整治工作,严格问责处罚,加强公开披露,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加快弥补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短板,将制定或修订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指引、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重要公司治理监管规制,努力构建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促进银行保险机构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在目前的严监管背景下,扎紧、完善制度藩篱不仅有助于明晰行政权力,弥补监管短板,更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促进监管权力的高效运行。 “事实上,监管威慑力绝不限于罚单,更是警示所有违规意图,近期的罚单和政策均体现出保险监管‘从严’与‘对症’并重的特点。”朱俊生表示,近年监管部门密集披露针对具体业务、机构治理、乱象整治的新规(含征求意见稿)、通知等,这也体现了监管将补短板重点放在空白盲点以及风险和问题较多的领域,从而加快建立防控长效机制。(记者 向家莹)
图片来自网络 据搜狐财经统计,9月26日至10月9日期间,银保监会共发布行政处罚公示表70张,罚款总金额高达1790余万。 其中包括银行业罚单61张,涉及21家银行、一家信托公司、两家集团财务公司和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总金额1684万元;保险业罚单9张,涉及7家保险公司,总罚款金额107.7万元。 银行业:新疆博乐农商行领7张罚单罚款119万元,四名高管受处分 本周的61张罚单中,涉及银行的罚单共有54张,处罚金额共计1464万元。建行、工行和农行等6家上市银行领到15张罚单;6家农商行共收到19张罚单,占比约三分之一,其中新疆博乐农商行总行、支行及其高管共收到7张罚单,位列罚单数榜首。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统计&制表:搜狐财经 从处罚信息看,新疆博乐农商行存在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及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问题,被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罚款50万元,并对一名高管罚款5万元;双河支行存在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被被博尔塔拉银保监分局罚款50万元,对于4名高管分别处以禁止终身从事银行、罚款6万元或8万元处罚。 本周最大数额罚单“花落”福建海峡银行三明分行,明银保监罚决字〔2019〕6号信息显示,该行因押品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违规提供融资、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违反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等多项相关规定,因此被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处以合计190万元罚款。 图片截取自银保监会官网 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收到的罚单额度同样巨大。行政处罚公开表显示,该分行存在贷款资金回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在存贷款挂钩行为、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信用担保问题,江苏监管局对该分行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577.56元,罚款人民币125万元的处罚。此外,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和苏州分行本周也分别收到1张罚单。 银行业监管罚单部分信息 在案由方面,搜狐财经统计发现,在本周61张银行业罚单中,涉及贷款业务的罚单数量高达32张,占比超过一半,归属于14家银行。贷款三查工作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依旧是最常见问题。 保险业:违规返还手续费,一迪保险、华安保险齐受罚 本周保险业共收到9张罚单,涉及7家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亚太财险等。 这9张罚单分属6家监管局或监管分局,黑龙江银保监局1张、泉州监管局1张、毕节监管分局1张、临沧监管分局2张、莱芜监管分局1张、苏州监管分局3张。 其中,最大额罚单出自泉州监管局之手,当事公司为中国人保财险晋江市青阳支公司。 泉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信息显示,该公司因违规虚列广告项目及费用,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处以31万元罚款,另对两名高管予以警告,并分别罚款4.2万元和1万元。 本周,苏州监管分局开出了最多的3张罚单,其中一迪保险苏南分公司2张,苏州华安1张,三张罚单出自同一事件。 一迪苏南分公司向苏州华安开具代理手续费发票收取手续费后,扣除费用后将余下款项返还给了苏州华安。此外,苏州华安还存在存在通过虚构劳务派遣人员,虚假列支套取费用。 一迪苏南分公司被要求整改并处罚金10万元,一名高管被予以警告并处罚金1万元;苏州华安一名高管被予以警告并处罚金2万元。 监管动态: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通知》从我国实际出发,参考国际惯例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我国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计提方式、覆盖范围及评估机制。 银保监会表示,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是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提升宏观审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能力,缓解金融风险顺周期波动和突发性冲击导致的负面影响,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截至6月9日,年内银保监会系统累计开出罚单2258张(按公示日期计算)。其中,银保监会开出罚单28张,各地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分别开出罚单972张和1258张。这对市场起到警示作用,提示勿忘规则。 近年来,银保监会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始终保持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严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严监管态势仍旧持续。《证券日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统计,截至6月9日,年内银保监会系统累计开出罚单2258张(按公示日期计算)。其中,银保监会开出罚单28张,各地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分别开出罚单972张和1258张。这对市场起到警示作用,提示勿忘规则。 早在今年1月份银保监会召开的2020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就提出,今年要继续拆解影子银行,特别要大力压降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死灰复燃。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严格执行授信集中度等监管规则,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对违法违规搭建的金融集团,要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做好资产清理,追赃挽损,改革重组。深入推进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加大互联网保险规范力度。 这些工作重点也在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开出的罚单中得以显现,比如同业业务违规、贷款业务违规等是银行受罚的主要事由。今年6月5日,江苏银保监局对某银行开出两张罚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该银行同业资金违规投向国家政策规定的限制性领域,两张罚单分别对该行两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金5万元。 除了上述两张罚单外,同日,江苏银保监局还对该行的总行及分行、支行开出了7张罚单。主要原因包括同业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土地储备开发等。 今年5月27日,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一口气公布了11张罚单。其中,有银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被处罚。有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金80万元。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还严格督导银行金融机构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今年5月22日,辽宁银保监局开出了3张罚单。3张罚单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某银行辽宁省分行下辖的三家支行、分行小微企业划型不准,均被处以警告。 从保险业的处罚来看,主要违规事由包括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利益、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另外,保险中介违规也是处罚重点,被处罚事由包括分支机构地址变更未报告、未按规定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未为公估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谋取不当利益、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提供虚假材料等。 值得关注的是,6月5日,银保监会公布了一张罚单。中国信达(港股01359)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3项违规事项,被罚款合计910万元,违规事项包括资产收购不审慎、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而这也是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显现出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态度是坚决的、手腕是强硬的、对象是广泛的、规则是公平的、信息是透明的。近年来,金融市场行为逐渐规范化,风险逐步化解,未来规则只会越来越完善。 对于银保监会下一步的监管动向,6月1日,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和委务会议提出,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效应对银行不良资产反弹,持之以恒整治影子银行,依法高效处置高风险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金融腐败和违法犯罪,高度警惕各类“黑天鹅”“灰犀牛”和蝴蝶效应,始终跑在系统性风险前面。
图片来自网络 据搜狐财经统计,9月19日至9月25日期间,银保监会共计发出行政处罚公示表31张,罚金总额为418.9万元。 其中,银行业罚单19张,涉9家银行,罚款总金额331万元;保险业罚单12张,涉及9家保险公司,总罚款87.9万元。 总体而言,在节前的最后一周,银保监会罚单较往周而言,呈现出总体体量较少,罚金较低的特点,罚单数31张不足往周半数。 银行业:阜新农商村镇银行一周领6张罚单罚款60万元,原董事长受罚 本周银行业共受罚单19张,涉及9家银行,总罚金金额331万元。受罚银行包括工、建两大国有行,一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一城商行龙江银行,以及5家村镇银行、农商行及农信社。 本周银行业的19张罚单分属7家监管局或监管分局,包括内蒙古监管局、内蒙古赤峰监管分局、辽宁阜新监管分局、黑龙江齐齐哈尔监管分局、黑龙江双鸭山监管分局、浙江台州监管分局和贵州黔南监管分局。 其中,内蒙古监管局本周开出罚单总金额最大,三张罚单累计罚金105万元。 内蒙古监管局本周银行业罚单一览 银保监会官网罚单信息内银保监罚决字〔2020〕23、24、25号显示,9月25日,内蒙古监管局因违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住店销售保险产品,建设银行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支行、工商银行呼和浩特明泽支行分别被罚款30万元和25万元;武川县农信社因提供虚假非现场监管报表而被内蒙古监管局处以50万元罚款。 本周银行业单张罚单罚金最多和收罚单数最多的两个榜单的“状元”同属一家银行,为阜新农商村镇银行。 阜银保监罚决字〔2020〕04号显示,因未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不到位,阜新农商村镇银行被罚60万元,另有包括其原董事长在内的5位员工,因对此问题负有责任而受警告 或5万元罚款。 保险业:涉编制虚假资料,中华联合财险、安华农业保险纷纷受罚 本周保险业共受罚单12张,总罚金金额87.9万元,涉及9家保险公司,包括中国太保、百年人寿、中华联合财险等。 这12张罚单分属5家监管局或监管分局,四川监管局1张、宁夏监管局2张、内蒙古监管局3张、浙江台州监管分局3张、黔东南监管分局3张。 其中,最大额罚单出自内蒙古监管局之手。内银保监罚决字〔2020〕22号信息显示,因编制虚假资料,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而被处以25万元罚款。 图片截取自银保监会官网 同样因编制虚假资料,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中心支公司被内蒙古监管局处以行政处罚20万。 本周保险业罚单中,当属中国太保受罚分支机构最多。 9月23日,宁夏监管局分对中国太平洋财险开出两张罚单,行政处罚当事人包括,银川中支、金凤支公司、贺兰支公司和惠农支公司。 其中,银川中支因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而受罚11万元;金凤支公司、贺兰支公司和惠农支公司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而受罚,分别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4万元的行政处罚。 监管动态:新印发“两个指引”,助力融资性信保业务规范管理 本周银保监会印发了两则管理操作指引,《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重点对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风险管理和保后监测管理两大环节建立标准化操作规范。 银保监会表示,“两个指引”具有高标准、严要求的特点,能够引导保险公司对标行业领先、提升管控能力、防范化解风险,对融资性信保业务规范化经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同时,银保监会指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资性信保业务保后管理操作指引》这“一个《办法》两个指引”的先后出台,有助于实现“行业发展有标准,实施监管有抓手”的目的,有助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信保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图片来自网络 据搜狐财经统计,9月5日-9月11日期间,银保监会共计发出罚单83张,罚没总金额为4838.7万元。 其中,银行业罚单共计62张,12家银行受罚,总罚金为4604万元;保险业罚单共计21张,涉10家保险公司,总罚金234.7万元。 银行业:过半罚单涉贷款问题,工行襄阳分行因内控及管理违规受罚3050万 本周银行业共领罚单62张,涉及12家银行,其中国有行5家、股份行2家、农商行及村镇银行5家,总罚金为4604万元。 其中,中、农、工、建、交这五大行为本周银行罚单贡献了近七成的罚单份额和近九成的罚金份额,共收罚单43张,总罚金4006万元。 工商银行更是“一枝独秀”,本周共获22张罚单,合计罚没3598万元,成为本周受罚单与罚金最多的银行。 公开信息显示,工商银行的22张罚单均出自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之手,涉及分行为工行湖北省分行、荆门分行和襄阳分行,分别被处以100万、380万和30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截取自银保监会官网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0〕4号内容显示,工商银行襄阳分行因涉及违规出具承诺函、未经上级授权违规签订业务协议、违规启用行政公章、内控管理不到位开展中间业务不规范等四项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而被湖北监管局处以罚款30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有襄阳分行的8位员工受罚,其中有一员工因对襄阳分行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而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终身并处罚金20万元。 此外,搜狐财经统计发现,从案由来看,本周的62张银行罚单中,有32张均涉及贷款问题。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渝农商行等10家银行均因此而收到罚单。 具体行为包括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违规办理信用卡客群分期业务等。 保险业:人保财险受罚72万元,“保险宣传引人误解“成为本周受罚热点 本周保险业共计收到银保监会开出的罚单21张,涉及7个省份的10家保险公司,累计罚没金额为234.7万元。 本周受罚金最高的保险公司为人保财险,总受罚金额为72万元,以一己之力承担本周保险业总罚金的30%。 新银保监罚决字〔2020〕45号内容显示,因涉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人保财险喀什地区分公司被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被责令停止接受伽师县、泽普县、叶城县、岳普湖县、疏勒县、英吉沙县和麦盖提县农业保险新业务一年的行政处罚。 同样在西北地区,青海监管局9月9日对人保财险西宁市分公司开出责令改正并处16.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因其存在为其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同时对其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5.5万元罚款。 此外,在本周保险业的罚单的案由方面,呈现出了较为明显的地域集中趋势。 浙江监管局本周着重查处“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君康人信泰人寿、中意人寿均因此受罚。 海南监管局则对“保险宣传引人误解”更为关注,中国人寿海口市第五支公司和琼海市支公司因此分别受罚1.3万元。 监管动态:《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等保险业新规发布 本周银保监会发布了多则保险业新规,包括《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及《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以上新规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行为,提升相关服务质量和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车险经营风险、进一步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等。
图片源自网络 据搜狐财经统计,8月29日至9月4日期间,银保监会共计发出罚单69张,罚没总金额为3.34亿元。 其中,涉银行业罚单共52张,18家银行被罚,罚没总金额为3.11亿元;涉保险业罚单共11张,罚没总金额为246万元;其他行业罚单6张,罚没总金额为2080万元。 多银行因贷款业务违规受罚 本周,银保监会公布的涉银行业罚单共52张,18家银行被罚,罚没总金额为3.11亿元。 从案由看,广发银行、民生银行、广东华兴银行、晋城银行、浦发银行因贷款业务违法违规收到罚单,具体行为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等。 9月4日,银保监会公布了多张“亿级”罚单,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和广发银行及各行当事员工分别被罚没1.08亿元、1.02亿元和9283.06万元。 其中,民生银行连收9张罚单,累计罚没1.08亿元,再度刷新本年度最大额罚单记录。 银保监罚决字〔2020〕43号内容显示,民生银行因存在30项违法违规事实而被银保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96.47万元,罚款1.05亿元,罚没合计1.08亿元的行政决定。 民生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内控和融资贷款领域,包括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多名拟任高管人员及董事未经核准即履职、年报信息披露不真实、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迟报瞒报多起案件(风险)信息等。 民生银行8位相关负责人遭银保监会警告,包括民生银行无锡分行、南通分行、盐城分行、潍坊分行行长、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等在内。 另一则亿元级罚单来自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连收8张罚单,罚没金额合计1.02亿元。 银保监罚决字〔2020〕16号内容显示,浙商银行因存在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对上海分行理财业务授权混乱、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等共计31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罚款1.01亿元。 浙商银行7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其中4位来自罚单中被点名的上海分行。时任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被处警告并罚款30万元,金融同业部上海分部的总经理和两位副总经理分别被处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广发银行也因涉贷款问题、内控管理等方面在内的21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11.53万元,罚款8771.53万元,罚没合计9283.06万元的行政处罚。时任合肥分行副行长董朝红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银保监罚决字〔2020〕14号罚单显示,广发银行受罚原因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卡透支用于非消费领域、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 此外,华夏银行连收8张罚单,共被罚没125万元,7名涉事责任人受到处罚。 银保监罚决字〔2020〕24号罚单显示,华夏银行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依法罚款110万元。 华夏银行时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中心开发三室、开发四室经理覃其胜还因为违反规定篡改信息系统,实施盗窃行为被判处刑罚,监管对其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8家保险业公司收罚单,中国华融合计被罚2050万元 保险业方面,银保监会对8家保险业公司共开出11张罚单,合计罚款金额为246万元。 从被处罚的保险机构看,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收到罚单,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等。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健康)本周收到3张罚单,罚没金额合计87万元。 晋银保监罚决字〔2020〕18号罚单显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人保健康总公司在微信平台销售的部分学平险业务(均为短期个人健康险业务),存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情形,涉及累计保费收入15.3万元,保单2584件。人保健康总公司因此被罚款20万元,公司核保管理岗路旭、姚影丽分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此外,人保健康山西分公司、太原中心支公司均存在违规行为,两家分支机构及涉事员工分别被罚款39万元和26万元。 除了银行和保险业,银保监会还公布了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罚单。 中国华融连收3张罚单,合计罚款金额为2050万元。时任中国华融天津市分公司总经理和项目经理均被处罚。 从具体行为看,银保监罚决字〔2019〕19号罚单显示,中国华融存在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为银行规避资产质量监管提供通道等8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对其处以2040万元罚款。
图片来自网络 9月4日,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股东持股份额发生重大变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等共计30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8亿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截至目前,银行业2020年度收到的最大额罚单。而银保监会开出的上一张亿元级以上单张罚单,则要追溯至2018年1月时对浦发银行开出的4.62亿巨额罚单。 民生银行罚单 银保监罚决字〔2020〕43号内容显示,民生银行因存在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迟报瞒报多起案件(风险)信息、股东持股份额发生重大变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等30项案由,被没收违法所得296.47万元,罚款1.05亿元,罚没合计1.08亿元的行政决定。 在其30项案由中,有3项均与其股东问题有关,包括多名股东在已派出董事的情况下,以推荐代替提名方式推举独立董事及监事,多名股东在股权质押超比例的情况下违规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也未受限,股东持股份额发生重大变化未向监管部门报告。 而据民生银行回应,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基本上为2016年以前发生的存量业务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从2014年11月28日至2015年1月,仅两个月时间,安邦集团连续12次增持民生银行,持股比例从5%增至22.51%,耗资近400亿元,成为民生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监管的规定,持有银行股份超过5%,即被视为重要股东。然而,安邦的相关资格迟迟未获银监会批准。据相关报道,近年来,也有一些银行的重要股东在资格审核上遇到了“麻烦”。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事前未向监管报备,即“先斩后奏”。 针对此次收到亿级罚单,民生银行在其回应中表示,2018年以来,民生银行根据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全面推进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合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