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自网络 据搜狐财经统计,截止发稿,本周银保监会共发布行政处罚公示表79张,罚款总金额高达2000余万,其中包括银行业罚单42张,涉及18家银行,总金额逾1619万元;保险业罚单34张,涉及16家保险公司,总金额347.4万元以及1家信托机构的3张罚单,罚金总额40万元。 银行方面,本周的42张罚单分属国内18家大中小银行,其中中行、工行、招商等9家上市银行领取了一半以上的罚单。7家受罚农商行中,江西独占四席;而位于广西的龙州农商行,总行与四位高管合领罚单5张,与招商银行合摘本周罚单数量“状元”位。 注:另有重庆监管局针对个人罚单2张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统计&制表:搜狐财经 处罚信息显示,龙州农商行因存在以一般固定资产贷款信贷品种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向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贷款的违规行为,被广西崇左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40万元,并对该行4位高管各施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处罚。 在8月6日实现总市值首超中国银行的招商银行,本周同样收到了来自监管部门的五张罚单,罚款总金额达180万元。其中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因对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业务和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审慎等原因被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被开出百万罚单。此外,招行广州分行和长春分行均因贷后管理不到位受罚,长春分行两位负责人遭警告。 本周最大额罚单“花落”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因曾存在部分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股权投资、提供政府性融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及部分同业投资资金和理财资金投向项目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等五项原因,被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50万元。 此外,农行本周所受赣州监管分局罚单,赣市银保监罚决字〔2020〕29号,同样值得重视。罚单表明,中国农业银行于都县支行员工吴晓梅因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和挪用公款,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同时,该行及其余14位员工均因对员工行为管控不力、印章管理不到位而受罚,于都县支行被罚款100万元,14名相关员工均被予以警告。 在案由方面,搜狐财经统计发现,在本周的42张银行类罚单中,有13张罚单因近期银保监会严抓的贷款业务相关问题受罚,近总罚单数的1/3,涉及含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浙商银行等在内的11家银行。 注:不含个人罚单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统计&制表:搜狐财经 如上图所示,常见原因包括,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其中江西吉安银保监会因需要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而对当地永新、永丰、安福三家农商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在13张涉贷款问题罚单中,广东监管局向工行广州华南支行开出的罚单数额最大,为70万元,因该行违规向环保红牌企业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审慎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 保险方面,本周共有含中国人寿、信泰人寿等16家保险公司被监管部门开出34张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达347.4万元。 在这34张罚单中,30万+罚金级罚单4张,分属中国人寿、信泰人寿、永诚财险,明亚经纪。其中,信泰人寿被银保监会机关连开5张罚单,获本周保险类罚单数、单张罚金、总计罚金三项“冠军”。 保险类35万以上罚单总结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统计&制表:搜狐财经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信泰人寿因与恒丰银行和吉林春城农商行的业务中存在不合规行为而被罚款60万元。同时,4名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并施以罚款。 信托方面,吉银保监罚决字〔2020〕14号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严格审核信托目的的合法合规性,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被吉林监管局罚款40万元,并有两位负责人被警告。 若要评本周最勤劳银保监会,那么非吉林监管局莫属了。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统计&制表:搜狐财经 据搜狐财经统计,本周的79张行政处罚公开表来自15个银保监会机关(监管分局合并计入),其中有26张均由吉林监管局开出,包括11张银行罚单,12张保险罚单和3张信托罚单,为全国各地银保监会一周罚单数的1/3。 此外,在监管动态方面,8月5日,银保监会发布《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方案内容表示,将持续推动财产保险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首次对财产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出台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季度114家保险机构被罚 广、辽、黑罚单总金额全国前三 “344张罚单、114家机构、5115.8万元”这是银保监系统二季度开出的保险业罚单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发布的二季度保险行业合规监管分析,随着企业逐步复产复工,保险行业也逐渐走出疫情影响。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对行业不合规行为的监督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表明了监管从严态度和当前监管检查重点。 完善公司治理 对于二季度银保监系统开出的344张罚单中,普华永道分析称,338张罚单(占约98.3%)涉及罚款;281张罚单(占约81.7%)涉及警告;9张罚单(占约2.6%)涉及撤销高管任职资格;7张罚单(占约2.0%)涉及停止接受新业务;1张罚单(占约0.3%)涉及吊销业务许可证。 具体而言,9张处以“撤销高管任职资格”的罚单涉及3家财产险公司、1家寿险公司和2家中介机构,主要违法违规事由包括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编制虚假资料行为,未经批准变更经营场所等。 7张处以“停止接受新业务”的罚单涉及3家财产险公司和4家中介机构,主要违法违规事由包括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 1张处以“吊销业务许可证”的罚单涉及1家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事由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其中,二季度银保监系统开出的344张罚单中,财产险公司罚单数量和金额均为最高,罚单数量达到157张,占比45.64%;罚单金额3154.6万元,占比61.66%。 值得一提的是,持续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将是银保监系统重点监管的领域。7月20日,银保监会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强调,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实施股东入股“承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坚决实施行业禁入。强化“两会一层”履职监督,督促提升董事专业性独立性,强化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加强高管层履职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 广东开具的单笔罚金最高 从处罚区域分布看,广东省、辽宁省和黑龙江省三地监管机关开具罚单总金额在全国位于前三。 对于三地监管机关开具罚单的共性和差异,普华永道分析称,广东省开具罚单数量少,但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高。二季度广东省监管机关开具20张罚单中,包含100万元以上巨额罚单4张,4张罚单金额合计占总罚款金额71.9%。处罚对象均为财产险公司,处罚类型包括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保险公司谋取不当利益等多项违规并罚。 7月27日,广东银保监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要求,深化农合机构改革,持续巩固改革成果。严防乱象反弹回潮,严防影子银行死灰复燃。盯紧重点机构、重点地市,继续保持车险市场乱象整治高压态势。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严防乱象反弹。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市平稳健康发展。继续稳妥推进重点案件、重大风险处置。 与此同时,辽宁省开具罚单数量最多,但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较低。二季度辽宁省监管机关开具罚单数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4倍,是同为东三省的黑龙江省的约1.5倍,但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处罚类型主要包括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部分保单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问题、虚列服务费套取费用等。 此外,黑龙江省开具罚单数量多,但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不高。二季度黑龙江省监管机关开具罚单40张,处罚金额总计558.9万元。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在全国平均水平附近。处罚类型主要包括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部分保单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问题、虚列服务费套取费用等。 6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普华永道指出,严监管环境下,保险机构需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工作,就监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深入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同时检视和完善公司合规机制,持续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为业务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李致鸿)
金融领域常态化强监管仍在延续。《经济参考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公告统计,2020年4月1日至7月31日(以披露时间计,下同)各级银保监系统对银行业机构(不含个人,下同)累计开出罚单近700张,罚金金额逾2亿元。其中百万级罚单37张,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近乎翻倍。 值得注意是,在“严防资金空转套利”的监管基调下,近期银行低利率信贷资金违规“输血”股市楼市罚单明显增多,仅百万级大额罚单中,银行涉房、涉股贷款违规数量占比就超过三成。而在小微信贷扶持政策密集加码的背景下,虚报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也成为信贷套利新“重灾区”。 百万级大额罚单频出 二季度以来,银保监会层面披露罚单9张,地方银保监局及银保分局披露罚单数量680余张。 其中,银保监会开出的9张罚单均为5月9日开出,六大国有银行位列其中。从处罚原因看,六大行均涉及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报送违规。其中,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均被罚没270万元,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分别被罚没260万元、230万元、230万元和190万元。业内人士认为,这也反映出监管部门加大了对数据监管的力度。 从处罚金额看,百万级以上罚单多为数罪并罚。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因涉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二手房按揭首付比例不符合规定”等因素被银保监会开出777.22万元罚单。南京银行紧随其后,因“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同业投资资金违规用于土地储备开发”等10余项原因被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开出610万元罚单。交通银行广西分行因“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收购本行不良资产”等原因被处以430万元罚单。 从受罚机构看,中小银行特别是农商行占据大额罚单“半壁江山”。例如深圳农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原因被深圳银保监局处以260万元罚款。慈溪民生村镇银行因“有关业务内控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被宁波银保监局罚210万元。江苏姜堰农商行、石嘴山银行吴忠分行因“违规流转信贷资产”分别被当地监管部门处以120万元和100万元罚款。 谈及中小银行罚单数量较多的原因,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表示,尽管信贷是银行的传统业务,但各类机构信贷业务的开展情况有所不同。信贷管理涉及管理的制度、能力、经验以及专业水平,由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农商行在这些方面则显得相对薄弱。 违规“输血”股市楼市遭严查 从违规原因看,超五成罚单、逾60%罚金涉及信贷相关问题。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当前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贷款背景下,贷款利率处于历史低位,而近期股市强劲走势让其中出现套利空间,因此今年来监管一直都在严查小微企业的经营贷投向问题,防范银行利率较低的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处罚也从严从重。 例如,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接连披露三则处罚信息显示,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房市”等原因,华夏银行杭州分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分别被处罚60万元、75万元以及60万元。因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支付购买土地款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被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处罚145万元。同样因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被银保监会宁波银保监局处罚90万元。 据了解,由于当前信贷资金成本相对较低,二季度以来部分获得信贷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就在积极参与结构性存款套利,导致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大幅增高,在股市行情看涨之后,股市收益很容易覆盖信贷资金成本,对资金的吸引力明显更大。 “监管机构始终都在严格监管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在股市行情火爆之际,监管的力度已经明显加强,但贷后再进行资金用途干预并不容易。”天津某城商行信贷部经理表示。 王诗强表示,有套利需求的客户往往存在多头开户,资金在多个账户间转移,这就导致原放款银行无法监督客户资金流向。因此,银行通过信贷客户的支付流水、缴税凭证(企业客户)来判断资金流向,但是要求客户提交消费记录或者支付流水,需要大量工作人员审核,工作量大,运营成本较高。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预计,对于信贷资金的监管未来仍将会持续,而且力度或继续上升,针对金融机构的强监管,已经从此前抓重点、抓大案要案,转变成了常态化。同时通过监管使资金能够直达小微企业,从而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目标。 虚报小微贷款成新重灾区 值得注意的是,除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等传统监管重点外,伴随经济增长压力凸显,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质效关注度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年内已有数十家银行因虚报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数据受到监管处罚,处罚频率较往年显著提升,已然成为信贷领域处罚新“重灾区”。 多家银行因相关业务被监管进行批量处罚。例如,江西九家农商行均因虚报涉农、小微企业贷款数据,分别被罚款30万元,共计270万元。 “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年初以来政策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不断,由于各地罚单披露做出处罚日期通常有几天至数月不等的延迟,所以近几个月来相关罚单明显增加。”王诗强表示,这种阶段性特征也体现了监管因地制宜、审时度势的特点。 对于“虚报数据”背后动因,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中小银行承受一定指标考核压力,包括金融监管指标和地方政府考核指标,比如“两增两控”等。同时,随着近两年大型银行下沉服务重心,由于其在资金成本和网点方面具有优势,对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产生了一定的挤出效应。 在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系教授刘澄看来,对于监管而言,除了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外,还要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解决关键问题,比如,可适度放松对中小银行的刚性约束,在担保制度等方面适当给予一些政策扶持等。监管部门也应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形成政策合力,共同推进小微经济的发展。
7月保险业罚单扫描:罚金超1400万元 业务造假成“重灾区” 监管高压态势的持续下,保险业7月罚单数量与罚金环比“双升”。8月2日,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以监管下发的处罚时间为准,银保监系统今年7月对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共开出113张罚单,罚款金额超1400万元。其中,在被罚主体中,保险中介机构较为突出;而保险机构在材料和业务上造假套利这一乱象,也已然成为“重灾区”。分析人士指出,“监管之手”对违法违规乱象的刚性约束不断收紧,覆盖经营全链条已然成为常态。 7月罚单罚金双升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截至8月2日,银保监系统对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出113张罚单,罚款金额高达1472.2万元。相较于“80张罚单、1191万元”的6月单月处罚数据,7月罚单数量环比增长41.25%,罚款金额环比增长23.59%。 具体来看,7月银保监会公布了2张行政处罚信息,合计罚款110万元;各地银保监局共披露了79张罚单,合计罚款1033.4万元;各银保监分局共披露罚单32张,合计处罚金额达到328.8万元。 对于7月罚单数量和罚金数额的同步增长,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监管检查和处罚保持着严格态势,同时随着互联网新型宣传工具使用程度的提升和车险综合改革的实施,严监管的必要性增强。 与此同时,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则认为,高压监管是阶段性现象,不会也不应该一直维持。 “之所以高压监管,是因为现在市场乱象比较严重,隐藏了较多的风险,在强化防风险的特定阶段,严监管也就顺理成章了。”李文中分析称,未来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保险将更多地依赖偿付能力监管,适度放松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管,真正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保险中介屡触“红线” 从“吃”罚单的主体来看,7月保险中介机构乱象尤为突出,有包括中植保险经纪、天安佰盈保险销售、四川鸿霖保险代理、保多多保险经纪等14家保险中介机构被罚,合计领下20张罚单,罚款432万元,占总罚金的30%。 其中,银保监分局下发1张19万罚单;而银保监局对保险中介机构及个人下发罚单高达19张,金额413万元,罚款原因包括虚假宣传、材料造假、营运资金利用不当等。 以水滴保险商城旗下的保多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例,由于存在涉及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多多保险经纪被罚57万元,案件主要负责人被罚19万元。 对此,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水滴保险商城,该公司表示,该案件发生在去年并已经接受了整改。去年,监管部门检查组指出其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产品部、运营部等部门开展整改,并对所有产品和页面进行了排查,已经完成相关的整改工作。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梳理还发现,7月被罚保险公司中,人保财险受处罚金额最大,高达209万元,主要被罚原因包括:委托无保险代理资质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未妥善保管业务经营活动的完整账簿、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内部员工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等。 同时,太平洋人寿被开罚单数最多,高达19张,合计被罚79.5万元,皆为陕西银保监局对其处于陕西的多家分支机构开出,被罚原因皆为“未经许可变更营业场所”。 “双罚制”已成常态 从发布罚单的主体上来看,“双罚制”已成大势所趋。具体来看,共有74张罚单针对个人,罚款320.4万元,占罚单总数过半;63张罚单针对公司,罚金1151.8万元。其中,同时发布给个人和公司的共有24张罚单。 对此,王向楠评价称,这反映出处罚越来越会落脚到具体责任人,并提高了处罚金额以增强警示性。金融业对违规处罚的力度均在增强,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更会是一种常态。 具体而言,7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两张罚单都是同时发布给公司和个人,对个人罚款30万元,公司罚款80万元;在银保监局本级发布的罚单中,有50张罚单发布给个人,罚金223.4万元,42张罚单发布给公司,罚金810万元;而在银保监分局罚单中,22张发布给个人,罚金67万元;19张发布给公司,罚金261.8万元。 “‘双罚制’已成为常态。”李文中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高管们权责一致,真正同时从个人和公司利益角度,而不是从个人利益角度考虑经营决策与行为。 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数次整顿之后,材料、业务造假套利与欺骗投保人依然是保险市场的违规乱象“重灾区”。其中,关于编制虚假材料的罚单罚金最多,其次是关于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以及虚构业务进行套利的行为。 面对屡禁不止的乱象,李文中建议,从公司股东来看,投资保险公司要遵循客观规律,不能大短视,急功近利,给管理层太大的、不符合实际的经营目标,以减少高管们被迫违规的情形;从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看,应该改革绩效考评机制,避免考评短期化给管理层带来的压力;从监管机构角度看,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进入退出机制,改变“只生不死”的市场局面,形成市场有序竞争带来的威慑作用,减少违规行为。 针对这些乱象,北京商报记者也发现,监管机构编织的恢恢“法网”已覆盖到保险公司经营方方面面,从产品设计到销售再到理赔,涉及全过程。 事实上,此前银保监会开展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便有着“看整改措施是否严实有效”、“看违法违规是否明显遏制”的内容,和严格自查自纠、依法问责处理、构筑监管合力的工作要求。 对于“全覆盖”的意义,王向楠评价称,随着新形势、新政策、新做法等的出现,不断实现“全覆盖”是监管的应有之义,是“不留盲点”“补齐短板”的体现。 其中,在费率方面,某寿险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被罚;在渠道监管方面,罚单事由也覆盖了线上互联网,如某寿险公司在微信朋友圈进行的虚假宣传等;理赔方面,如人保财险内部员工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个人与公司合计被罚49万元。 而李文中更是预测称,未来监管“全覆盖”应该是常态,监管就应该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当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应该相对放开前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未来监管发展趋势,李文中如是建议道。
图片来自网络 7月28日,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一日内开出罚单九张,处罚对象均为对贵阳银行。罚单内容显示,因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资产负债规模、掩盖信用风险违规情况等诸多原因,贵阳银行旗下2家分行、4家支行及其员工被施以行政处罚,累计罚款金额235万元,一名员工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罚单信息显示,此次被处罚的分支行包括贵阳银行贵安分行、成都分行、云岩支行、中南支行、观山湖支行和息烽支行,其中云岩支行受罚单最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表明,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承兑业务、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贷款资金被挪用于“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贵阳银行云岩支行被处罚金50万元。同时其员工何赣平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客户资金及骗贷,被监管部门做出了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云岩支行也因对员工行为管控不力再被罚款20万。 图片编辑自银保监会官网 同样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因对借款企业划型不准,填报数据不准确被罚款20万元;中南支行因对借款企业划型不准,填报数据不准确被罚款20万元;息烽支行因存在滚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且以部分贴现资金兑付到期商票,掩盖信用风险违规情况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0万元。 此外,因自有资金借道违规问题,贵阳银行贵安分行和观山湖支行分别被罚50万元。其中,贵安分行因自有资金借道违规转存定期存款,并质押发放贷款虚增存贷款;观山湖支行因自有资金借道发放信托贷款,并将部分资金转为通知存款,虚增资产负债规模。 从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来看,贵阳银行此番被罚问题大多聚焦在贷款相关问题上。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银行贷款问题尤为重视,已多次强调防范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等问题。此前,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谈及目前银行保险业面临的突出风险与挑战时还曾提到,“部分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股市,推高资产泡沫”。 搜狐财经调查发现,早在六月底,贵阳银行总行及其负责人就曾收到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开出的10张罚单,罚款金额总计280万元,原因包括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贷款问题及一些管理问题,如重要岗位轮岗执行不到位,代为履职超过规定期限,股东出质银行股份未向董事会备案等。 对于近一月来的密集罚单,有其他媒体调查称,都是去年相关监管机构交叉检查后的处罚结果;发放时间不同,可能是因为总行与分支行罚单披露时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贵阳银行近来可谓“多事之秋”,不仅罚单不断,又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一事上频遇波折。 7月20日晚,贵阳银行发布一系列公告宣布二次修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并决定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这也是贵阳银行自2月13日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后,对该定增方案的第二次修改。公开资料表明,这两次修改均与政策调整有关。 其公告内容显示,此次修订并未对发行数量、募集金额和目的进行调整,仍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45亿元,所募集资金均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图片截取自贵阳银行2019年度财报 资本充足率限定了银行规模扩张的上限,根据贵阳银行年报,2019年度资本充足率13.6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61%,均低于A股上市银行平均水平。按其此前定增公告,贵阳银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因而此次撤回定增,将影响贵阳银行规模扩张进程。正如以上数据所示,贵阳银行当前规模在A股13家上市城商行中处在中后位置。 贵阳银行年报显示,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46.68亿元,较上年增长16%,总资产5603.99亿元,在A股上市城商行中排名第八,在存贷款规模方面也同比增加,均排在A股上市城商行的第九名。 在资产质量方面,2019年度不良贷款率1.45%,较上一年增长0.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比例也有所增加,但其2020年一季报中不良贷款率较2019年底又增加0.17个百分点,增幅居A股36家上市银行之首;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较高,为291.86%,同比增长25.81个百分点,高于36家上市银行平均值。
图片源自网络 7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鲁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罚单。 罚单显示,国华人寿山东分公司因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回访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处以警告并罚款31万元,当事员工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图片源自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从违法违规行为细节看, 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国华人寿山东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行为,涉及费用68笔,金额138.48万元,相关财务资料的对应事项未实际发生。 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方面,2017年7月和12月,国华人寿山东分公司对银保渠道内外勤人员进行产品培训,使用的课件等材料,仅以满期总收益及历史收益率等演示相关产品收益。 此外,2018年至2019年5月,国华人寿山东分公司有6笔新型产品保单未在犹豫期内进行回访的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此次罚单在内,据搜狐财经梳理,国华人寿及其员工在年内已收十余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超16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于今年1月2日发布了8张罚单,被处罚当事人为国华人寿安徽分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及分支机构员工,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客户信息和财务数据不真实,合计罚款金额为75万元。 今年5月,国华人寿天津分公司因存在保单未按规定完成回访的问题,被监管处以警告及5000元处罚,时任副总经理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7月以来,银保监会公布了5张涉及国华人寿及其员工的罚单,被处罚缘由包括编制虚假资料、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财务数据不真实、工作人员微信朋友圈误导宣传等,5张罚单合计处罚金额为88万元。 1月至今,银保监会公布的14张罚单总计对国华人寿及其当事员工处罚了164万元。 频收罚单的另一面,今年5月,天茂集团筹谋多时的合并国华人寿计划宣告终止。 去年8月,天茂集团发公告称,拟对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实施吸收合并。交易对方为国华人寿除天茂集团之外的6名少数股东,6公司合计持有国华人寿49%股份。交易方式为天茂集团向上述少数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合其他多种支付方式。 5月26日,天茂集团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决定终止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以及支付现金的形式吸收合并国华人寿并募集配套资金,原因系“部分交易对方对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公司估值等核心条款提出了新的意见,交易对方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与本公司就此达成一致”。 因标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此前发布的交易预案并未披露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拟定价。 目前,天茂集团持有国华人寿51%的股份。2019年,国华人寿营业收入为489.78亿元,占天茂集团合并报表总收入的97.58%;净利润为22.16亿元。公告称,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天茂集团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营方面,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国华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为144.33亿元,较上年的190.84亿元同比下滑24.37%;净利润为7.46亿元,较上年同期的6.11亿元增长22.09%。 保费收入披露公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华人寿共实现220.55亿元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较上年同期的266.89亿元下滑17.36%。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监管态势严格仍是主基调,银保监会合并后,保险业监管内容为更细致,监管力度也更为严格。2020年上半年已过,保险业罚单“半年考”数据也浮出水面,疫情打乱了保险业展业节奏,但监管层并未因此放松警惕,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数据方面,上半年,银保监系统合计开出近900张罚单,罚款共计约1.33亿元,人保寿险等9家机构领走超百万大罚单。业务层面,监管触角延伸至“神经末梢”,朋友圈欺骗投保人、违规进行代理人培训、未在显著位置摆放许可书等细微问题均被纳入监管。同时,业务经营违规,高管责任“连坐”,新业务叫停均是监管雷霆手段,持续释放严监管、严治理信号。保险业开出近900张罚单,9家机构领走超百万大罚单整体来看,今年上半年,银保监会、各地银保监局、各地银保监分局合计披露近900封行政处罚书,处罚710余人次,合计罚款约1.33亿元,罚单数量与罚金与去年全年水平较为接近。其中,银保监会开出的5张罚单,合计罚款693万元;各地银保监局开出512张罚单,罚金达8512万元;地方银保监会分局开出379张罚单,罚款约4138万元。从罚单金额来看,共有9家机构及其相关负责人被开出超百万大罚单。首先,来看银保监会层面处罚情况,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人保寿险3家寿险公司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2家银行被罚。3月18日,银保监会一连开出三张大罚单。其中,338万元的罚单落到人保寿险身上,银保监会直指其电销、网销业务欺骗投保人;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提供、编制虚假报告、文件、资料等问题。同日,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因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被点名,分别被罚200万元、80万元。各地银保监局超百万的大额罚单主要集中发生在1月和5月,且悉数为财险公司。平安产险广州中支及相关负责人领走295万元大罚单,中华联合财险广州中支及相关负责人被罚152万元。同时,人保财险旗下广州、哈尔滨、湛江、黑龙江4家分公司及各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均被罚超百万。罚款原因剑指编制虚假资料、虚列理赔费用、业务资料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利用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费率等。作为银保监会的下属机构,银保监分局管辖范围相对较窄,以保险机构的分支机构为主,处罚力度也相对较小。但地方银保监分局对保险机构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编制虚假资料问题尤其关注,重点整治,如唐山银保监局对人保财险遵化支公司罚款90万元,对相关负责人罚款11万元。罚款之外,叫停新业务也是银保监系统的一项“雷霆措施”。上半年,惠晟保险代理、天地泰保险代理、天地安保险代理等中介机构被叫停经营新业务3年;中华联合财险沪分、泰山财险济宁市金乡支公司则分别被要求停止接受信用保证保险、大蒜目标价格保险新业务各2年。禁业、撤销任职资格,监管触角延伸至高管层面,银保监会通过管好保险机构“领头羊”,由上到下形成威慑作用,督促保险业规范经营保险业务。年内,监管机构已撤销平安产险本溪中支、人保财险丰南支公司、太保产险武威中支,辽宁盛和保险代理、人保财险喀什分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此外,对于业外机构,银保监系统也绝不姑息,对涉足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等额罚金。杭州凡声科技、浙江萧山湖商村镇银行分别于1月、5月受到处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郭振华向记者表示,今年监管态势严格仍是主基调,“银保监会合并之后,保险业监管内容为更细致,监管力度也更为严格”。财险公司仍是处罚重灾区,人保财险被罚临近百次从罚单分布情况来看,据不完全统计,211张面向寿险公司,合计罚没2912万元;412张罚单指向财险公司,合计罚没8356万元,财险公司依旧是重灾区;246张罚单指向保险中介,罚金约1598万元。进一步来看中介机构处罚情况,银保监系统对保险代理、保险公估、保险销售、保险经纪分别开出85张、79张、61张、21张罚单。罚金对应为764万元、105万元、566万元、163万元。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向记者表示,“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人与人线下交流骤减,线上业务较多,但相关线上服务的标准不完善,投诉较多,导致罚单增加,保险代理公司的线上新业务也如此。”从处罚频率来看,中大型险企被罚次数较多。或是因为中大型险企分支机构较多,相对而言,管理起来更具挑战,问题也相对较多。寿险公司中,中国人寿、百年人寿、人保寿险被处罚次数较多,分别为46次、25次、16次。财险公司中,人保财险被处罚次数最多,达95次,共计被罚2217万元,平安产险处罚次数也高达62次,被罚1456万元,太保产险、中华联合财险、大地财险被处罚频率也相对较高,均在20次以上。从各地银保监局罚单分布来看,上半年,黑龙江监管局开出51张罚单,位居各地监管局的首位,罚没2438万元;四川监管局次之,37张罚单合计罚款439万元;此外,湖南、辽宁、陕西等地方监管局开出罚单数量也较多,分别为35张、33张、30张。监管触角延伸至细微之处,朋友圈宣传、代理人培训纳入法眼聚焦罚单出现的原因,洞察监管整治重点。细化来看,不同类型机构,处罚原因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少差异,展现各自领域的典型问题。财务数据、客户信息、业务宣传不真实,编制虚假资料,欺骗投保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擅自变更营业场所,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是寿险公司被罚的主要原因。同时,监管渗透力度在加大,朋友圈虚假宣传、欺骗投保人等行为也被纳入监管层面,华泰人寿随州支公司、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即因此均被湖北银保监局点名;同时,监管提高对代理人培训的重视,禁止保险机构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相较寿险公司,财险公司被罚原因更显“五花八门”,除了编制虚假资料、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外,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也是主要被罚原因。从险种来看,农险、车险、保证保险是财险公司频繁触发监管禁令的险种。梳理来看,2月,平安产险北分第一营业部未如实记录车险业务及管理费案件被罚17万元;4月,锦泰财险德阳市中支因农险承保、理赔资料不真实被罚50万元。郭振华分析道,“目前,监管对车险业务管理严格,由于价格管制,手续费在现实市场上有所突破,所以问题较多;农险主要是政策性、补贴性的险种,操作起来或潜藏猫腻;保证保险则正处于风口浪尖,不少保险公司受其牵连,业务质量下降,赔款增加,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也就更能发现问题”。中介机构与市场服务联系更为紧密,经营乱象出现更为频繁,也是银保监会三令五申,监管的重中之重。近日,根据媒体信息,银保监会已下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虚构业务套取费用”成为今年整治工作要点,包括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发票、虚假批改或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等套取费用。将原因分层次看,业务管理方面,主要为虚构费用套取费用、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妨碍依法监督检查,对不属于保险标的的货物进行公估等;人员管控方面,包括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未按规定对保险中介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及注销等;客户服务方面,涵盖未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使用客户资金专用账户等。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一些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风险管理仍然薄弱,部分领域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等问题,银保监会正在开展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防止乱象反弹,督促保险机构进行整改,清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