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长春2月22日讯长春优化营商环境促投资 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促进投资增长,一汽红旗新能源整车等302个超10亿元项目开工建设,丰田发动机等418个超亿元项目投产达效,华为机器视觉等一批项目签约落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左右。 据中共长春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党工委书记王长久介绍,中共长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在全市机关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整合评选活动,并从99个典型事例中精选出12个代表性事例,宣传推广经验,产生了超乎预期的效果。 简事项、优审批、压时限、减环节、降税费、抓放权,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5.1亿元,“应知尽知、应享快享、应享尽享”服务机制在全国推广。2020年,全市累计办理事项108万件,受理满意率、出证满意率分别达99.93%和99.97%。
绿色和平与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近日共同发布的《黄河流域电力部门虚拟水转移及2030年电源结构优化研究》报告建议,黄河流域内各省需要积极推进可再生技术发展和储能技术改进,加快其电力行业转型,提高风能、太阳能等能够同时实现节水减碳效益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占比。 同时,需要加快水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通过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水权市场的建立、水资源费改税等革新举措的推进,确保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最严格的实施。 该报告运用虚拟水工具,对中国黄河流域电力部门虚拟水的转移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中国2030年电源结构优化的政策建议。 考虑到电力行业是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来源之一,该研究通过建立多目标优化模型,对于黄河流域2030年电力行业在面临“水-碳”约束下的电源结构发展进行优化研究。研究结果显示,“碳中和”和水资源约束的目标难以同时实现,技术革新势在必行。相较于“碳达峰”约束,黄河流域八省达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目标时,碳排放约束将会对黄河流域八省的电力结构产生更为明显的影响,因此水资源约束和“碳中和”两大目标将难以在现行政策路线下被同时满足。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实施将满周年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等2020年年初开始实施,目前即将满一周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地显效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配套措施的完善,我国企业活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数量实现逆势增长。 展望2021年,更多改革红利将加速释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和不少地方正加快将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提上新日程,进一步破解企业“难点”“痛点”“堵点”,建立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充分激活广大市场主体活力。 营商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 位于山东省沂南县的祎禾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高性能无机新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公司成立仅三年多,产值就增加几十倍,目前正计划加大研发投入、增加生产设备。公司总经理李屹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企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无论是原材料、土地等要素保障,还是建设资金支持,以及企业减负降本,我们都受益很多。” 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也让不少企业尝到甜头。今年,安徽碧草连天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从铜陵市整体搬迁至宁国市。公司经办人员刘秀娟表示,现在办理企业跨区迁移不需要注销也不需要重新登记,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十多分钟就能搞定。 2020年,疫情“大考”之下,我国放管服改革成效继续显现,市场主体快速增加,交出了逆势增长的成绩单。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新设市场主体1845万户,同比增长3.3%。到11月末,日均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中国每千人拥有企业数由2019年底的27.6户增长到30户,又上新台阶。 这背后离不开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不断加码发力。年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夯实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基础。此后,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很快落地。年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对外发布,2020年版负面清单较2019年版再减少8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有针对性地加强了营商环境建设,从放宽市场准入、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减少行政干预、优化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开办与运营成本、提升融资可得性与融资成本等多个方面出台了诸多改革举措,确保企业切实分享改革红利。目前看,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举措都得到了较好落实。 中国市场彰显巨大吸引力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 一年来,国务院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日前决定,对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废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我国还兑现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的承诺,于6月23日发布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提高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开放水平。 政策支持进一步坚定了外资企业加大中国投资的信心。1-11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89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其中,11月当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987亿元,同比增长5.5%,连续8个月实现正增长。 改善营商环境没有终点。日前商务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加大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随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明确外商投资审查范围,进一步提高审查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和透明度。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今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一系列举措,努力对标先进的国际经贸规则,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落实既准入又准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基础设施配套,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获得更多在中国投资发展的机会。这些努力使我国成为吸引外资的热土。 明年更多改革红利可期 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激发企业活力方面,更多改革举措正蓄势待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不少地方也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上新日程,“改革”成为关键词。 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再压缩进出口贸易整体通关时间,将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30小时以下和1.1小时以下……北京市日前举行的“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专场透露,北京市即将发布4.0版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再推277项改革措施,进一步攻克企业“痛点”“难点”,提升北京营商环境。 此外,《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后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批地方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成为共同发力点。 桑百川表示,展望2021年,我国还将提高开放水平,加快构建制度型开放经济体制。首先就是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对于市场环境的预期。按照竞争中立要求,规范政府行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保证所有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桑百川说,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环境,对于高科技企业、创新型投资都会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在这方面,中国还将持续发力,为创新型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更多突破可期。
北京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即将启动。12月22日,北京市“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之优化营商环境专场召开。据北京市发改委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戴颖透露,北京将于近期推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实施方案》,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4.0版。 “此次优化营商环境4.0版包括277项改革措施。”戴颖介绍,新版改革以“两区”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清除隐性壁垒、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深化数字政府建设为重点,破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具体来看,在全面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文件要求方面,北京市对照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就其中涉及地方事权的114项重点任务均予以细化。 戴颖以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为例表示,北京市将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1年底前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自贸区力争达到150项。 新版改革将全面对标国际先进一流。例如,在纳税领域,推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5税种合并申报,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合并申报,减少纳税申报次数4次;在跨境贸易领域,将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压缩至30小时以下和1.1小时以下,较2017年压减70%以上,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6个工作日以内。 戴颖表示,改革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率先实行医疗线上线下同类业务“同审批、同发证”、网络游戏“先上线、后备案”等审批方式;规范市场准入条件,对新业态新模式涉及的行政许可,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固化疫情期间海关便企查验措施,继续实施预约、延时、下厂、入库等 “灵活查验”方式,允许企业采取委托或不到场等“无陪同查验”,减少企业货物搬倒和查验时间。 今年7月起,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全市61个部门和单位、16个区,启动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的研究,先后组织召开52场企业座谈会,汇总分析研究了人大、政协、12345热线、企业等多方面提出的1000多条意见建议,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并听取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社会监督员等各方意见,进行20余次修改完善,目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截至目前,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历时三年已完成3轮改革。于2018年至今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0版、2.0版、3.0版改革政策,共计395项措施和任务。其中,1.0版主要聚焦“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增加透明度”推出35项改革,2.0版扩展到“减流程、优服务、降成本、强监管”4个方面推出156项改革;3.0版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保障等12个方面推出204项改革任务。 “目前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诸多成效,未来仍需注重营商环境考评有效性,持续关注企业实际受益情况,考虑不同营商主体复杂性和多元化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营商环境动态监测评估机制。避免政策落实形式重,效果轻,片面追求数据上的满足感的问题发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认为。 北京发改委表示,“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目标,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二是坚持不懈、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深化改革。三是加强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体制机制建设。
“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李克强总理在12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李克强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是反映问题建议、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推动解决政务服务问题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在为企为民排忧解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要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目前政务服务热线号码多、群众办事多头找等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总理说。当天会议决定,对涉及企业和群众的非紧急政务服务热线,压实地方特别是市县责任,地方设立的政务服务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地方接听的政务服务热线,号码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尽可能使用一个号码,方便群众记忆和使用,体现一个窗口服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指导支持地方热线优化工作。李克强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是我们一直努力的目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和办理,要注意分级处理,分清职责,主要是在市、县一级,部门要加强指导。”他强调,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仅要方便群众拨打,更要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健全接诉即办和督办问责机制。“不能让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变成不方便拨打的‘冷线’,更不能变成总也打不通的‘空号’。通过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畅通下情上达渠道,进一步提高为企便民服务效率和水平。”总理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自2021年2月4日起实施。 《通知》包括五个部分,共十五条,涵盖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等五个方面内容。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通知》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指导,持续优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政策,切实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
本报见习记者 吴晓璐 3月1日,新证券法将全面实施。新证券法新增第48条规定,股票终止上市情形由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定,新证券法不再对退市作出具体规定。各界专家也纷纷表示,在退市新规出台之前,现行规则继续适用。证监会召开2020年系统工作会议时强调,要优化退市标准,进一步畅通市场化法治化退出渠道。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经过几次改革,目前我国的退市制度已有很大改进,新证券法优化了上市公司退市情形的规定,取消了对退市的具体要求,将退市标准交由交易所制定,这和注册制理念一致,体现了对市场的尊重。退市制度有望在退市标准多元化、加强执行力度、加大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有所改进。 近几年,证监会启动了三轮退市制度改革,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及重大违法等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的来说,退市主要有两种形式,强制退市和自愿退市,其中兼并重组属于自愿退市。如果强制退市门槛较低,实际上就会造成新的系统性风险,不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重要的是,如何在制度设计上,平衡好精准打击违法行为和最大限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刘锋表示,证券法修订后,把设定强制退市触发条件的权限下放给交易所,优化退市标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应当在强制退市触发条件中,明确列出大股东欺诈发行、侵犯中小股东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这些情形以前只是涵盖在其他情形等兜底性条款中;其次,进一步明确退市股票继续交易的机制。目前,上市公司退市后可在三板市场继续交易。应当进一步明确,退市股票在三板市场的具体交易制度(如交易频率、报价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等),经过整理后能否由三板再次转入主板等问题;最后,对于因大股东违法违规而导致退市的,可以考虑把退市和投资者索赔同步进行,优先使用大股东股权偿付对中小股东赔偿。 潘向东认为,优化退市制度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是打破退市标准过于倚重财务制度的方式,完善多元化退市体系;二是完善退市制度的配套措施。对于已经退市的上市公司,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使得投资者依然可以实现在产权市场的流通和市场化转化,同时对于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退市的,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追究,同时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从配套措施促进退市机制的有效实施;三是,严格落实退市主体责任,提高退市的执行力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优化退市制度,需要从优化退市标准、退市指标、退市渠道、投资者保护、退市监督等方面入手,针对不同的证券市场的需要,制定更加精细化、个性化、差别化,更符合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改革需要的退市制度,也更有利于满足证券市场化改革不同阶段的需要。 2019年,A股共有18家公司退市,创历史新高。从退市类型上来看,包括1家主动退市,9家强制退市(其中6家属于面值退市)和8家重组出清资产方式退市。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任何商业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站发布的图文一切为分享交流,传播正能量,此文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