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渣打中国”)近日已完成首笔基于美元担保隔夜利率(SOFR)和人民币存款类金融机构间的7日债券回购利率(DR007)的交叉货币互换交易。这是中国人民银行8月31日发布《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明确将培育DR作为人民币实际交易的基准利率以来,市场首次以DR和SOFR作为人民币和美元的基准利率进行的交叉货币互换交易。 《白皮书》明确提出了以培育DR为重点、健全中国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的思路和方案。《白皮书》指出,下一步,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各类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其中,由于DR最能充分体现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和融资利率水平,市场认可度较高,且与国际上新基准利率RFRs最为接近,未来要重点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成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渣打中国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杨京表示,随着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基准贷款利率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培育DR作为市场交易基准利率的启动将为中国深化利率自由化改革、促进中国利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提升金融市场配置效率起到重要作用。渣打银行将继续利用其丰富的国际资本市场经验,为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做出贡献。 渣打中国是国内领先的衍生品交易银行之一,国内市场份额位居国际性银行前列。2019年8月,渣打中国成为LPR新增报价行之一,也是LPR18家报价行中的两家国际银行之一。在新LPR定价基准公布当天,渣打中国即完成首批根据新LPR定价基准的贸易融资放款。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习近平主持 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 据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央行:LIBOR退出对我国银行影响有限 已制定境内基准转换路线图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最广的基准利率是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但因为多重原因叠加,2021年底后,LIBOR或将退出市场。中国人民银行8月31日发布的《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称,境内银行涉及LIBOR的存量业务规模不大,久期较短,集中度较高,LIBOR退出影响有限,风险可控。 >>8月PMI数据出炉 经济复苏势头持续向好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8月31日发布数据显示,8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非制造业PMI和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5.2%和54.5%,分别高于上月1.0和0.4个百分点,三大指数均连续6个月保持在临界点以上。 >>金融业服务“三农”成效明显 涉农贷款余额持续较快增长 记者昨日获悉,在金融支农政策持续出台的背景下,今年上半年,金融业服务“三农”成效明显。 >>持续降本增效 优化资源投放 “工农中建”高管详解下半年经营策略 上半年大型银行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工农中建”四大行昨日召开业绩发布会,高管层对资产质量、盈利预期、净息差等问题逐一进行解读,对下半年商业银行经营形势进行展望。
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8月31日发布《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基准利率作为各类金融产品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是重要的金融市场要素,也是货币政策传导中的核心环节。健全基准利率体系既是建设金融市场的关键,也是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完善货币政策调控和传导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最广的基准利率是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同业拆借市场有所萎缩,LIBOR报价的参考基础弱化。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爆发多起报价操纵案,严重削弱了LIBOR的市场公信力。此后LIBOR管理机构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但仍未获得市场广泛认可。2017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宣布,2021年底后将不再强制要求报价行报出LIBOR。这意味着届时LIBOR或将退出市场。 为应对LIBOR退出,各主要发达经济体积极推进基准利率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替代基准利率的遴选工作。各经济体选定的新基准利率多为无风险基准利率(RFRs),由各经济体独立发布,均为实际成交利率,仅有单一的隔夜期限,且绝大多数由中央银行管理。例如,美国、英国、欧元区和日本分别选择了有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OFR)、英镑隔夜平均指数(SONIA)、欧元短期利率(€STR)和日元无担保隔夜拆借利率(TONA)。 考虑到新的基准利率均只有隔夜单一期限,国际上正在研究构建各期限利率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参考实际已生成的隔夜基准利率,计算单利或复利得出各期限利率的后顾法;二是根据相关利率衍生品交易计算各期限利率的前瞻法。目前交易基础更为牢固的后顾法受到较多关注,也有部分机构在研究构建前瞻法计算的期限利率。同时,各方面都在积极推进新基准利率的运用和新旧基准利率的转换。目前衍生品的基准转换方案已基本确定,现货产品中新签合约的基准转换方案也已公布,但存量合约则尚未完全明确。 中国境内一些银行开展了基于LIBOR定价的美元等外币业务,同样面临基准利率转换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主动开展研究。目前已明确境内涉及LIBOR等国际基准利率转换将借鉴国际共识和最佳实践,积极推动新的基准利率运用。根据这一总体思路,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制定了境内基准转换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参与新基准利率设计运用、推进新签合约基准利率转换、探索存量合约基准转换方案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深入研究,指导相关银行尽早启动基准利率转换的各项准备工作。 与国际相比,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虽整体起步较晚,但在培育基于实际交易的基准利率方面,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自中国建立银行间市场之初,就已培育形成了基于实际交易的债券回购利率等基准利率,具有较好的基准性和公信力,至今已超过20年。经过多年来持续培育,目前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等基本上都已培育了各自的指标性利率。存款类金融机构间的债券回购利率(DR)、国债收益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等在相应金融市场中都发挥了重要的基准作用,为观测市场运行、指导金融产品定价提供了较好参考。 总体看,中国基于实际交易的基准利率运行已久,具有全面、透明、易得的市场交易数据,并且中国人民银行始终高度重视对基准利率的监督管理,这些特征为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保障各个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市场认可度。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还需不断健全。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做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以培育DR为重点、健全中国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的思路和方案。下阶段,中国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各类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浮息债、浮息同业存单等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为全面介绍中国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的进展和计划,梳理总结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情况,研究推动进一步健全基准利率体系,特发布本白皮书。
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最广的基准利率是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但因为多重原因叠加,2021年底后,LIBOR或将退出市场。中国人民银行8月31日发布的《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称,境内银行涉及LIBOR的存量业务规模不大,久期较短,集中度较高,LIBOR退出影响有限,风险可控。 目前境内银行开展的基于LIBOR定价的外币业务面临基准利率转换问题。白皮书透露的信息显示,人民银行指导制定了境内基准转换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指导相关银行尽早启动基准利率转换的各项准备工作。 9000亿美元LIBOR敞口将于2021年末以后到期 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爆发的多起报价操纵案,严重削弱了LIBOR的市场公信力。此后LIBOR管理机构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但仍未获得市场广泛认可。2017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宣布,2021年底后将不再强制要求报价行报出LIBOR。这意味着届时LIBOR或将退出市场。 白皮书介绍,为应对LIBOR退出,各主要发达经济体积极推进基准利率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替代基准利率的遴选工作,正在研究构建各期限利率的方法。同时,各方面都在积极推进新基准利率的运用和新旧基准利率的转换。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境内银行持有一定规模的外币风险敞口,其中部分也是参考LIBOR等基准利率定价的。白皮书介绍,总的来看,境内银行涉及LIBOR的存量业务规模不大,久期较短,集中度较高,LIBOR退出影响有限,风险可控。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末,15家主要银行约有9000亿美元的LIBOR敞口将于2021年末以后到期。 白皮书称,人民银行积极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主动开展研究。目前已明确境内涉及LIBOR等国际基准利率转换将借鉴国际共识和最佳实践,积极推动新的基准利率运用。根据这一总体思路,人民银行指导制定了境内基准转换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参与新基准利率设计运用、推进新签合约基准利率转换、探索存量合约基准转换方案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深入研究,指导相关银行尽早启动基准利率转换的各项准备工作。 进一步培育以DR为代表的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 经过多年持续培育,目前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等基本上都已培育了各自的指标性利率。存款类金融机构间的债券回购利率(DR)、国债收益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等在相应金融市场中都发挥了重要的基准作用,为观测市场运行、指导金融产品定价提供了较好参考。 但是白皮书指出,除LPR被广泛用于贷款利率定价外,其他基准利率主要发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指标作用,直接运用其作为定价基准的金融产品仍较为有限。 白皮书称,下一步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这些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其中,由于DR最能充分体现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和融资利率水平,市场认可度较高,且与国际上新基准利率——无风险基准利率(RFRs)最为接近,未来要重点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成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发行以DR 及相关利率为参考的浮息债、推动以存款类金融机构回购定盘利率(FDR)为浮动端参考的利率互换交易、鼓励金融机构参考DR开展同业业务、鼓励国际组织以DR作为人民币计息基准、研究构建基于短端DR的期限利率。
央行网站31日发布《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提出,下阶段,中国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各类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通过创新和扩大存款类金融机构间的债券回购利率(DR)在浮息债、浮息同业存单等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央行介绍,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运用最广的基准利率是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同业拆借市场有所萎缩,LIBOR报价的参考基础弱化。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爆发多起报价操纵案,严重削弱了LIBOR的市场公信力。此后LIBOR管理机构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但仍未获得市场广泛认可。 2017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宣布,2021年底后将不再强制要求报价行报出LIBOR。这意味着届时LIBOR或将退出市场。 央行称,为应对LIBOR退出,各主要发达经济体积极推进基准利率改革,目前已基本完成替代基准利率的遴选工作。各经济体选定的新基准利率多为无风险基准利率(RFRs),由各经济体独立发布,均为实际成交利率,仅有单一的隔夜期限,且绝大多数由中央银行管理。 央行称,中国境内一些银行开展了基于LIBOR定价的美元等外币业务,同样面临基准利率转换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了专门工作组,主动开展研究。目前已明确境内涉及LIBOR等国际基准利率转换将借鉴国际共识和最佳实践,积极推动新的基准利率运用。 根据这一总体思路,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制定了境内基准转换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参与新基准利率设计运用、推进新签合约基准利率转换、探索存量合约基准转换方案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深入研究,指导相关银行尽早启动基准利率转换的各项准备工作。 央行强调,自中国建立银行间市场之初,就已培育形成了基于实际交易的债券回购利率等基准利率,具有较好的基准性和公信力,至今已超过20年。 目前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已取得重要进展,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信贷市场等基本上都已培育了各自的指标性利率。存款类金融机构间的债券回购利率(DR)、国债收益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等在相应金融市场中都发挥了重要的基准作用,为观测市场运行、指导金融产品定价提供了较好参考。 总体看,中国基于实际交易的基准利率运行已久,具有全面、透明、易得的市场交易数据,并且中国人民银行始终高度重视对基准利率的监督管理,这些特征为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保障各个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市场认可度。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还需不断健全。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做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以培育DR为重点、健全中国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的思路和方案。下阶段,中国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各类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浮息债、浮息同业存单等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历时5个月,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即将完成。 8月12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相继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且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统一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方式。交行此前也曾发布公告称,于8月21日进行批量转换。 这意味着,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完成定价基准转换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不包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军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贴息贷款),将由上述各家大行“默认”批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期间客户无需进行任何操作。 除了国有大行外,此前,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等银行也发布了利率换“锚”公告,存量房贷利率定价基准将加速转换。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记者表示,通俗来说,上述举措代表着“8月底房贷都要默认调整为LPR定价方式”,这将有效提高存量贷款换锚的工作效率。 举例分析,比如张先生在2015年的时候买过一套房,向银行贷了100万,约定30年内偿付完毕,当时是参考“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的方式计算月供额。而到了现在,由于上述银行政策的发布,后续其将“被强制”调整定价公式,即参考“LPR+基点”的方式来计算月供额。 其中,按照央行规定,“基点”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可以为负值。也就是说,以当前的房贷执行利率与LPR相减得出差值,以后执行的房贷利率即为LPR加上这一差值,注意这个差值可能是正数,也可能是负数。 比如,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上浮10%即为5.39%。而2019年12月5年期以上LPR报价为4.8%,那么加点幅度就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以后房贷利率就按照LPR+0.59%计算。 从批量转换规则上来看,六家国有大行均包括: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以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等,与央行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一致。 不过,关于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的调整,各家银行不尽相同。如,工商银行表示,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若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中国银行表示,重定价周期统一转换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农业银行指出,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均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对于重定价周期短于1年的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为1年。 至于此次批量转换的原因,有银行在公告中称,是为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因为按照央行规定,存量房贷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要于8月底前完成。 另外,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多家银行提到,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农业银行还明确表示,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长三角“发票类税务违法处罚裁量基准”来了!8月1日起实施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 《裁量基准》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注重行政效率和实际操作性,根据违法手段、危害后果等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19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了裁量标准,确保长三角区域内对申报、发票类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做到“同事同罚、公平公正”。 《裁量基准》将于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