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一批税收优惠政策将实施。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今年4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行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十年减征优惠政策,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我国东中西部产业发展格局优化融合,实现产业的梯次接续发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完整,为企业产业整体布局留出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另一方面,实行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为指导,从产业门类、技术标准、区域特色等对产业布局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基本涵盖新型能源化工、高端机械制造、先进生物医药、网络通信、农副产品深加工、文旅休闲、流通服务等诸多重要领域,有利于提升西部企业竞争能力,推动西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年4月份,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显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张依群表示,对新能源企业免征2年车辆购置税,是对新能源行业的一项重要鼓励性政策,也是对之前新能源企业免税政策的制度性完善,既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发挥的重要作用,也是对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必要的技术性规范,鼓励我国新能源(行情600617,诊股)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动力、燃料等核心技术领域的快速突破,抓住国际国内汽车更新换代发展的大趋势,积极抢占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技术、市场、品牌等制高点,实现我国汽车领域的弯道超车。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称,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个优惠政策延续了此前内容,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较高的化妆品、医药、饮料三类企业而言,可以减少税费开支,节约成本。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低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 郭一鸣认为,此次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暂定税率有利于降低我国进口成本,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可继续减轻成本,促进企业发展,提振经济。从国际上讲,则有助于吸引全球资源,更好地联通国内国外市场,促进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共同发展。
纳思达31日早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印发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函【2020】351号)文件,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中央企业推荐、行业协会限定性条件论证、专家组论证等程序,确定了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名单,公司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据国家统计局12月31日消息,2020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中国采购经理指数。对此,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表示,12月份,我国经济恢复向好势头继续巩固,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分别为51.9%、55.7%和55.1%,虽低于上月0.2、0.7和0.6个百分点,但均继续位于年内较高运行水平,连续10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以上。 赵庆河指出,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稳中略落。进入四季度,制造业复苏步伐有所加快,12月份制造业PMI为51.9%,虽略有回落,但仅比上月的年内高点低0.2个百分点,制造业总体保持稳步恢复的良好势头,景气度处于年内较高水平。本月主要特点: 一是产需两端继续改善。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54.2%和53.6%,虽较上月回落0.5和0.3个百分点,但均为年内次高点,且两者差值继续缩小,制造业保持较好增势,产需关系更趋平衡。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分别有18个和17个行业的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位于扩张区间,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及仪器仪表等行业两个指数均高于56.0%,相比上月有不同程度上升,行业增长动能增强,生产活动加快。 二是进出口指数连续四个月保持扩张。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分别为51.3%和50.4%,低于上月0.2和0.5个百分点,继续位于景气区间。调查结果还显示,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连续8个月回升,达到全年高点,制造业出口企业对市场发展信心不断增强。 三是高技术制造业引领作用持续显现。今年以来,高技术制造业PMI始终高于制造业总体,本月为55.8%,虽较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但仍为年内次高点。其中,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和从业人员指数分别为59.3%、58.2%和52.6%,高于制造业总体5.1、4.6、3.0个百分点,表明高技术制造业产需两旺,用工需求持续增长,对制造业总体复苏的带动较为显著。 四是价格指数升至全年高点。近期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加之市场需求继续回暖,推动制造业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加速上涨,本月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分别为68.0%和58.9%,高于上月5.4和2.4个百分点,均为全年高点。从行业情况看,石油加工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上游行业的两个价格指数均高于70.0%,比上月显著上升。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加大了企业成本压力,本月反映原材料成本高的企业占比为49.4%,为近两年高点。 五是大、中型企业PMI继续保持在临界点以上。大、中型企业PMI均为52.7%,继续运行在52.0%及以上的景气区间;小型企业PMI为48.8%,低于上月1.3个百分点,降至荣枯线以下。本月小型企业中反映原材料成本、物流成本和劳动力成本高的比例分别较上月上升5.0、4.6和1.5个百分点,小型企业运营成本有所增加,盈利空间受到一定程度挤压。 赵庆河指出,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扩张放缓。12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7%,低于上月0.7个百分点,仍保持在55.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非制造业延续稳步复苏势头。 服务业景气度保持较高水平。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8%,虽低于上月0.9个百分点,但仍位于全年较高运行水平。从行业情况看,航空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持续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业务总量较快增长。此外,餐饮、房地产、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临界点以下,企业经营活动有所放缓。从价格看,投入品价格指数和销售价格指数分别为53.1%和52.0%,比上月上升1.2和1.1个百分点,其中受大宗商品价格明显上涨的影响,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的两个价格指数明显高于生活性服务业。从市场预期看,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1%,连续6个月位于高位景气区间,表明多数服务业企业对市场稳定恢复持续看好。 建筑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0.7%,高于上月0.2个百分点。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3.2%,较上月上升6.6个百分点,生产活动明显加快。从市场需求看,新订单指数为55.8%,高于上月1.8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回升,表明建筑业企业新签订的工程合同量继续增长,市场需求稳步扩张。 赵庆河指出,综合PMI产出指数运行总体稳定。12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5.1%,低于上月0.6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保持在55.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表明近期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恢复向好。构成综合PMI产出指数的制造业生产指数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分别为54.2%和55.7%。
据国家统计局12月31日消息,2020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中国采购经理指数。 一、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12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9%,虽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但连续10个月位于临界点以上,表明制造业继续稳步恢复。 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2.7%,虽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但仍高于临界点;中型企业PMI为52.7%,比上月上升0.7个百分点,继续位于临界点之上;小型企业PMI为48.8%,比上月下降1.3个百分点,低于临界点。 从分类指数看,在构成制造业PMI的5个分类指数中,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均高于临界点,原材料库存指数、从业人员指数和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均低于临界点。 生产指数为54.2%,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但仍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生产增速略有放缓。 新订单指数为53.6%,虽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但继续高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市场需求持续改善。 原材料库存指数为48.6%,与上月持平,低于临界点,表明制造业主要原材料库存量较上月有所下降。 从业人员指数为49.6%,比上月微升0.1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工景气度略有改善。 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为49.9%,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表明制造业原材料供应商交货时间较上月有所放缓。 二、中国非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 12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7%,虽低于上月0.7个百分点,但继续位于较高景气区间,非制造业延续稳步复苏势头。 分行业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0.7%,高于上月0.2个百分点。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8%,低于上月0.9个百分点。从行业情况看,航空运输、邮政、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餐饮、房地产、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临界点以下。 新订单指数为51.9%,比上月回落0.9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市场需求增长有所放缓。分行业看,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为55.8%,比上月上升1.8个百分点;服务业新订单指数为51.2%,比上月回落1.4个百分点。 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4.3%,比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企业用于经营活动的投入品价格总体延续上涨走势。分行业看,建筑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61.2%,比上月上升3.7个百分点;服务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3.1%,比上月上升1.2个百分点。 销售价格指数为52.3%,比上月上升1.3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销售价格总体继续上涨。分行业看,建筑业销售价格指数为54.0%,比上月上升2.7个百分点;服务业销售价格指数为52.0%,比上月上升1.1个百分点。 从业人员指数为48.7%,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表明非制造业用工景气度略有回落。分行业看,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为52.7%,比上月回落1.7个百分点;服务业从业人员指数为48.0%,比上月回升0.1个百分点。 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6%,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但继续位于高位景气区间,表明多数非制造业企业对行业稳定恢复持续看好。分行业看,建筑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3.5%,比上月上升1.7个百分点;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1%,比上月回落1.0个百分点。 三、中国综合PMI产出指数运行情况 12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5.1%,虽比上月回落0.6个百分点,但连续4个月位于55.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表明近期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恢复向好。 统计局解读 对此,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表示,12月份,我国经济恢复向好势头继续巩固,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和综合PMI产出指数分别为51.9%、55.7%和55.1%,虽低于上月0.2、0.7和0.6个百分点,但均继续位于年内较高运行水平,连续10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以上。 赵庆河指出,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稳中略落。进入四季度,制造业复苏步伐有所加快,12月份制造业PMI为51.9%,虽略有回落,但仅比上月的年内高点低0.2个百分点,制造业总体保持稳步恢复的良好势头,景气度处于年内较高水平。本月主要特点: 一是产需两端继续改善。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54.2%和53.6%,虽较上月回落0.5和0.3个百分点,但均为年内次高点,且两者差值继续缩小,制造业保持较好增势,产需关系更趋平衡。在调查的21个行业中,分别有18个和17个行业的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位于扩张区间,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电子设备及仪器仪表等行业两个指数均高于56.0%,相比上月有不同程度上升,行业增长动能增强,生产活动加快。 二是进出口指数连续四个月保持扩张。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分别为51.3%和50.4%,低于上月0.2和0.5个百分点,继续位于景气区间。调查结果还显示,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连续8个月回升,达到全年高点,制造业出口企业对市场发展信心不断增强。 三是高技术制造业引领作用持续显现。今年以来,高技术制造业PMI始终高于制造业总体,本月为55.8%,虽较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但仍为年内次高点。其中,生产指数、新订单指数和从业人员指数分别为59.3%、58.2%和52.6%,高于制造业总体5.1、4.6、3.0个百分点,表明高技术制造业产需两旺,用工需求持续增长,对制造业总体复苏的带动较为显著。 四是价格指数升至全年高点。近期部分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加之市场需求继续回暖,推动制造业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加速上涨,本月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分别为68.0%和58.9%,高于上月5.4和2.4个百分点,均为全年高点。从行业情况看,石油加工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上游行业的两个价格指数均高于70.0%,比上月显著上升。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加大了企业成本压力,本月反映原材料成本高的企业占比为49.4%,为近两年高点。 五是大、中型企业PMI继续保持在临界点以上。大、中型企业PMI均为52.7%,继续运行在52.0%及以上的景气区间;小型企业PMI为48.8%,低于上月1.3个百分点,降至荣枯线以下。本月小型企业中反映原材料成本、物流成本和劳动力成本高的比例分别较上月上升5.0、4.6和1.5个百分点,小型企业运营成本有所增加,盈利空间受到一定程度挤压。 赵庆河指出,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扩张放缓。12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7%,低于上月0.7个百分点,仍保持在55.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非制造业延续稳步复苏势头。 服务业景气度保持较高水平。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8%,虽低于上月0.9个百分点,但仍位于全年较高运行水平。从行业情况看,航空运输、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持续位于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业务总量较快增长。此外,餐饮、房地产、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临界点以下,企业经营活动有所放缓。从价格看,投入品价格指数和销售价格指数分别为53.1%和52.0%,比上月上升1.2和1.1个百分点,其中受大宗商品价格明显上涨的影响,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的两个价格指数明显高于生活性服务业。从市场预期看,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1%,连续6个月位于高位景气区间,表明多数服务业企业对市场稳定恢复持续看好。 建筑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0.7%,高于上月0.2个百分点。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3.2%,较上月上升6.6个百分点,生产活动明显加快。从市场需求看,新订单指数为55.8%,高于上月1.8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回升,表明建筑业企业新签订的工程合同量继续增长,市场需求稳步扩张。 赵庆河指出,综合PMI产出指数运行总体稳定。12月份,综合PMI产出指数为55.1%,低于上月0.6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保持在55.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表明近期我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恢复向好。构成综合PMI产出指数的制造业生产指数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分别为54.2%和55.7%。
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与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签订《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方案》,未来3年,新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获得30亿元授信支持。 当天,新疆西尔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程华和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签订600万元授信贷款。他说,今年受疫情影响,作为农产品收购企业,既要保证企业发展,还不能够拖欠农作物收购等款项,资金需求很急迫。这笔贷款为企业发展送来了“及时雨”,让企业有精力专注食品领域新产品研发,提高市场竞争力。 据统计,自治区15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68亿元银行贷款需求。根据当天签订的实施方案,未来3年,中国银行新疆分行面向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出“专精特新”系列专属产品,累计提供30亿元的授信总量,用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副行长朱耘说,在今后的合作中,该行将在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小微企业等方面共同探索银政合作新模式,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自治区工信厅副厅长邓熙表示,此次政银合作达成的30亿元授信,将在解决企业贷款需求、扩大企业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12月28日,江苏省电影局、南京银行和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三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正式对外发布“金融支持江苏电影产业行动计划”。 在省电影局指导下,南京银行作为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担当作为,疫情期间联合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推出“苏影保”抗疫纾困特色产品,为江苏化危为机、打好电影业复苏之战备足粮草。三方将合力推进金融支持电影行动计划落地见效,为构建电影金融生态服务体系提供“江苏样本”。 参加签约的南京银行行长林静然表示,该行将依托省电影局政策支持与协调,充分发挥自身文化金融的业务优势,在未来三年为江苏电影企业提供不低于30亿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支持精品制作、电影科技、影视基地发展、发行放映等领域,助推江苏电影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回首来路“苏影保”,三方合力“引活水” 江苏省是全国文化大省,也是票房大省,全省972家影院多数是小微企业,疫情发生后普遍无法正常营业,面临资金周转困难,人员无法复工等情况,承受着房租、人员工资、设备维护等刚性支付压力,现金流大多只能支撑一个月,整个行业更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危难时刻显真情。2月19日,江苏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影十条”,在全国率先出台措施,提升电影行业抗风险能力、降低电影企业损失。南京银行坚决响应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号召,深入研究行业变化趋势,制定电影行业纾困政策。3月底创新推出支持全省电影业抗疫专项金融服务“苏影保”,主要面向江苏省内影院企业、影管公司,围绕全省电影企业疫情期间的经营实际,满足短期内影院租金与人力成本等支出需求,帮助影院企业在疫情期间纾困解难、复工复业。 “苏影保”依据省电影局、南京银行、省信用再担保集团三方共同确定的“白名单”,精准对接客户需求,灵活设定服务方案,专设绿色审批通道,以10亿元的专项额度保障,最大限度地扩大纾困覆盖范围。截至11月末,发放贷款超过2亿元,惠及36家影院企业。在疫情期间,尽可能多地解决符合条件的企业短期资金问题。 金仕达大地影城是首家获得南京银行“苏影保”服务纾困信贷资金的影院企业。该影城位于南京江宁区,成立于2018年,由多个自然人股东出资成立,因受疫情影响停业超过3个月,没有营业收入,周转资金也消耗殆尽,处境十分艰难。作为一家社区影院,此前经营情况良好,疫情发生前现金流宽裕,企业没有银行融资经验,面对疫情造成的现金流中断束手无策。3月25日,获悉南京银行推出“苏影保”纾困贷款产品,企业即决定尝试申请。4月3日中午,影城实际控制人蔡在学到南京银行紫金中心支行填报申请材料、现场审核、总行审核。当天下班前,91万元的贷款就审批通过,利率比市面上绝大部分贷款产品都要低。而且9月底前这笔贷款一分钱都不用还,10月以后才开始还本付息。蔡在学说:“万万没有想到,这笔救命钱这么快就获批下款了!” 把握当下创特色,“鑫动文化”显初心 南京银行始终致力于服务实体企业,坚持将科技文化金融作为战略业务推进,为支持文化产业转型发展、培育业务新增长点,较早开始探索文化金融业务,以培育特色、树立品牌为目标,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打造特色化、差异化的文化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20年11月末,全行文化企业贷款超50亿元,文化企业客户数500余户,已累计支持初创型文化企业超1000户,累计发放贷款超200亿,客户主要涉及新闻出版、广告传媒、影视制作、动漫游戏等行业。特别是在影视文化金融领域,南京银行的创新步伐从未停歇。 据了解,在影视文化金融领域,该行致力于创新影视文化企业特色金融产品。针对不同阶段文化企业的特点和经营模式,不断创新特色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推出了“鑫动文化”专属金融服务品牌,其中就包括了专门针对影视行业的“影视贷”。 南京银行还注重打造影视产业园专属金融服务包。该行一直注重整合政府、投融资平台及园区等多方资源,积极搭建“银行+政府+创投+担保”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业务模式。推出“鑫文创”专属金融服务包,制定专属支持政策,支持包括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在内的园区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电影产业园内小微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 在业务模式上,南京银行注重专业运作,培育影视文化金融专门团队、专营支行。在总行小企业金融部下设文化金融部,专门推动全行文化金融业务发展,并坚持科技文化金融一体推动的原则,在全行挂牌科技文化支行,组建专门的科技文化金融服务团队,科技文化支行作为分行直属支行管理,实现单独授权、单独考核、单独管理、单独资源配置。 展望未来“五政策”,“鑫”随影动耀苏影 南京银行想做的事情还不止于此。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阶段后,南京银行始终在探索创新,着力解决服务电影产业的深度与广度问题。 12月28日,江苏省电影局、南京银行与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举行三方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并正式对外发布“金融支持江苏电影产业行动计划”。具体包括支持电影精品项目融资、支持电影科技企业项目融资、优化发行放映企业金融服务、升级“苏影保2.0”专项金融服务、支持影视基地(园区)创新发展、创新探索电影企业融资产品与服务模式等。未来三年,三方将探索建立“江苏省电影金融风险补偿机制”。 如今,江苏电影产业已经全面复业,在过去的半年时间,江苏电影票房全国领先。电影兴则文化兴,文化兴助力经济兴。未来,南京银行将更加坚定地推进影视文化业务的发展,用“鑫”服务江苏电影,为璀璨苏影喝彩!
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为了解协定有关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谈判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 平衡主要体现在,一是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二是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互利共赢主要体现在,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将为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问:请您介绍一下协定对双方企业将带来哪些利好? 答:刚才提到,协定着眼于制度型开放。高水平的市场准入承诺将为双方企业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高水平的公平竞争规则将为双边投资提供更好的营商环境。 市场准入方面,协定采取的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中方首次在包括服务业和非服务业在内的所有行业以负面清单形式作出承诺,实现与《外商投资法》确立的外资负面清单管理体制全面对接。欧方也在协定中对我承诺其较高的市场准入水平。 此外,针对本身不歧视外资、但对企业设立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场准入限制,双方还将承诺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不对企业数量、产量、营业额、董事高管、当地研发、出口实绩、总部设置等实施限制,并允许与投资有关的外汇转移及人员入境和停居留。 公平竞争规则方面,双方立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就国有企业、补贴透明度、技术转让、标准制定、行政执法、金融监管等与企业运营密切相关的议题达成共识。 问:刚才您提到协定还包括可持续发展议题,能否介绍一下有关内容? 答:中方一贯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环境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践行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纳入与经贸有关的环保、劳工议题已成为近年来国际经贸协定的重要特征。基于上述考虑,协定对与投资有关的环境、劳工问题作出专门规定,双方将促进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处理好吸引投资与保护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并遵守相关国际承诺。 问:请问协定将于何时生效? 答:下一步,双方将开展文本审核、翻译等工作,力争推动协定早日签署。此后,协定将在双方完成各自内部批准程序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