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黄大智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疫情这一特殊时期的两会引起全民关注。《2020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看点十足,本文从金融风险防控、稳定银行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强化保险的保障服务三个方面,解读报告中透露出的信息。 金融风险防控 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金融风险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其意义不言而喻。 《报告》在“2019年和今年以来工作回顾”中提到: 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金融等领域风险有所积累。 毫无疑问,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仍将是重点。但对比过往,金融风险的热点有了新的变化。 2019年是互金风险集中整治的一年,互金领域风险持续出清,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政策出台,互金风险的整治将在2020年迎来收官之年。 同时,对于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分类施策,风险处置路线图日渐清晰,个别银行的风险事件得到良好的化解。 而今年以来,在疫情影响下,金融风险出现了新的特征。 一方面,中小微企业经营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不良率的上升。这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中小银行面临更大的风险。 另一方面,国内外金融风险共振更加明显。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风险共振成为新的风险特征。例如,国际原油期货结算价历史上首次跌至负值带来的投资风险;美股史无前例一个月内四次熔断带来的资本市场风险;全球负利率及量化宽松政策带来的新型汇率风险等。 《报告》对于“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中,也重点提及了要做到“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 具体来看,今年除了要完成互金风险整治的收尾工作外,保证银行保险机构的流动性,通过多种方式补充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资本来应对风险,仍是重点工作。 稳定企业的金融支持 《报告》在稳定企业的金融支持方面提出: 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 在3月1日,银保监会、央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中就要求: “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同时,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应该说,《通知》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有极大的帮助,并且也有利于后续的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但是随着国外疫情的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我们看到企业的复工和收入的增加都不及预期。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仍然会继续面临困难,将《通知》的政策进一步延长到明年3月底,不仅是加大金融扶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 《报告》原文: “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通过“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实现覆盖更大范围的受影响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抵押物不足的问题;通过降低担保费率,解决融资贵的问题;通过对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提出明确的增速要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供给不足的问题。多措并举,提高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报告》原文: “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 疫情以来,央行三次降准,并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向市场释放了大量的流动性,资金面宽松,市场资金利率持续维持低位,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不畅,也导致了一定的资金空转和套利行为,如部分企业通过票据贴现转银行理财等方式,进行资金套利。强化监管,防止资金“空转”,有利于资金进一步流入实体经济。 强化保险的保障服务 《报告》中也多次提及保险: 强化保险保障功能;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 近年来,监管多次提出“保险姓保”,并指出要分清保障与投资属性的主次,保障是根本,投资是辅助。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保险也突出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新研发的新冠肺炎保险保障计划产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产品等。但是,在人身和财产的长期保障方面,保险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人身险方面,重大疾病险、医疗险等商业健康险覆盖率较低,难以真正实现保险的保障功能。财产险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回归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理念,起到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作用。 对于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来说,发展出口信用保证保险一直是监管层在提倡的,今年2月以来在政策层面也被多次提及。作为支持出口的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出口信用保证保险是“稳外贸”的重要抓手。银保监会在3月份就提出了“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的政策。商务部等多个部门也提出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 但是目前,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的海外买方违约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障覆盖内容相对不足。而国外疫情的肆虐,使外贸企业出口业务更加艰难。因此,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出口业务,是“稳外贸”的重要举措。 在“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方面,早在2016年,人社部就曾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部分省份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此后持续出台了降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等措施。 从短期看,作为社保单位缴费比例中的大头,养老保险费率的下降会带来社保基金的减收,但是,我国总体上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量较高,因此并无太大影响。而长期来看,有利于给企业减负,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而对于“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等”尚且是首次提出。失业保险此前保障的往往是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白领等人员,而徘徊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以及流动人口等风险较大群体却没有被涵盖进去。同时,将参保农民工的时间放宽至不足一年,对于保障这类群体的基本生活也非常重要,可以有效的救助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这些在“六稳”、“六保’上推出的全新举措,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同时,更全面的保障弱势群体,也是保障就业、恢复经济的重要保障。 (本文作者介绍: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硕士)
近日,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到投融资便利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提出相关改革措施。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任志宏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具有标志性意义,这意味着大湾区金融深度融合正在由‘规划图’向‘施工图’演变,这是资本项下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湾区资金流通 向“施工图”演变 资本自由进出,是粤港澳大湾区建成全球最具有影响力金融中心的基础,目前大湾区内港澳与珠三角之间的外汇经常性项目已经放开,香港与珠三角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也较为普遍,但出于对外汇平衡、稳定汇率、防止资本外流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考虑,国家相关部门仍然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制定外资进入内地准入条件和门槛。 此次《意见》关于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出台了12条举措,包括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银行销售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等,让市场决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资金流向和流量等具体要求。 任志宏向记者表示,“这是个标志性事件,这意味着我国资本项下管制的根本性突破,以前都是原则性描述,规划蓝图,没有具体的落地实践政策,尤其是产品、服务等类别并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但现在《意见》中明确提出两地居民可以互买理财,由于香港是全球自由贸易金融中心,这就意味着大湾区居民可以到香港购买全球资产,这个政策是双向开放的,港澳居民也能享受大湾区改革开放的红利,大湾区跨境理财是个突破性举措,正在有限尝试下逐步打破资本项下管制。这就是资本项下实现资金自由流动的明确‘施工图’。” 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认为,此前我国宣布取消QFII额度限制,现在又决定在大湾区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表明我国已经明显强化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了用弹性汇率自动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资本管制的必要性正在逐步降低,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正在提速。 不过在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宏观金融稳定与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王健眼里,最大的问题还是额度,因为不可能把额度完全放开。在他看来,整个资本流动风险依然存在,短期内资本的大进大出是不允许的,但是跨境理财机制如果在若干条件限制下应该是可以的,“允许大湾区的居民投资,但是这个钱确实要是在大湾区居民的钱,不能说这个居民的亲戚朋友,也都借用这个通道去投资,那就完全沦为一个资本外流的渠道了。”王健说。 针对跨境理财的额度问题,中泰国际(香港)分析师颜招骏认为,届时跨境理财产品设计上可能会仿照互联互通机制,在同一管道下进行资金流通,又能防止资本外流,资金可能会由两边结算中心进行清算。 “总体而言,虽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已经具备了大湾区实行内外资金自由流动、双向放开的基本条件。”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张思平表示。 另据记者了解,香港金管局正与内地相关部门探讨在大湾区内先行先试跨境“理财通”的计划,以满足区内居民快速增长的跨境理财服务需求,这将是继沪深港通、债券通之后内地与香港之间另一项金融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 推进资金融通 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体而言,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渣打银行大中华及北亚地区行政总裁兼集团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行政总裁洪丕正向记者表示,《意见》进一步落实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港股00737)规划纲要》,明确了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大湾区建设的决心和措施,渣打银行计划在大湾区加大投入,相关大湾区项目将于近期陆续推出。大湾区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推进互联互通,无论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物流快递系统,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创新和新兴产业都需要大量融资,也离不开大量融资,离不开金融支持,也更能给扎根大湾区的金融机构带来发展机遇。 但大湾区发展真正要做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前提就是要实现资本要素的自由流通。目前大湾区有三种货币、三种汇率制度、三种资本流动管理方式,而要实现大湾区内的资金流通亟需制度创新来打通三地金融体系。 马骏表示,《意见》的亮点之一就是“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企业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令跨国企业资金调拨方式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马骏认为,《意见》还提出了“支持内地银行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基金、允许港澳机构通过QFLP在大湾区参与设立PE和VC基金”等措施,这些都属于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一旦取得好的经验,就可以在全国许多地方推开。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黄大智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疫情这一特殊时期的两会引起全民关注。《2020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看点十足,本文从金融风险防控、稳定银行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强化保险的保障服务三个方面,解读报告中透露出的信息。 金融风险防控 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金融风险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其意义不言而喻。 《报告》在“2019年和今年以来工作回顾”中提到: 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金融等领域风险有所积累。 毫无疑问,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仍将是重点。但对比过往,金融风险的热点有了新的变化。 2019年是互金风险集中整治的一年,互金领域风险持续出清,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政策出台,互金风险的整治将在2020年迎来收官之年。 同时,对于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分类施策,风险处置路线图日渐清晰,个别银行的风险事件得到良好的化解。 而今年以来,在疫情影响下,金融风险出现了新的特征。 一方面,中小微企业经营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不良率的上升。这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中小银行面临更大的风险。 另一方面,国内外金融风险共振更加明显。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风险共振成为新的风险特征。例如,国际原油期货结算价历史上首次跌至负值带来的投资风险;美股史无前例一个月内四次熔断带来的资本市场风险;全球负利率及量化宽松政策带来的新型汇率风险等。 《报告》对于“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中,也重点提及了要做到“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 具体来看,今年除了要完成互金风险整治的收尾工作外,保证银行保险机构的流动性,通过多种方式补充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资本来应对风险,仍是重点工作。 稳定企业的金融支持 《报告》在稳定企业的金融支持方面提出: 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 在3月1日,银保监会、央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中就要求: “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同时,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应该说,《通知》对于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有极大的帮助,并且也有利于后续的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但是随着国外疫情的发展和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我们看到企业的复工和收入的增加都不及预期。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发展仍然会继续面临困难,将《通知》的政策进一步延长到明年3月底,不仅是加大金融扶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 《报告》原文: “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通过“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实现覆盖更大范围的受影响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抵押物不足的问题;通过降低担保费率,解决融资贵的问题;通过对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提出明确的增速要求,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供给不足的问题。多措并举,提高金融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报告》原文: “加强监管,防止资金“空转”套利。金融机构与贷款企业共生共荣,鼓励银行合理让利”。 疫情以来,央行三次降准,并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向市场释放了大量的流动性,资金面宽松,市场资金利率持续维持低位,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不畅,也导致了一定的资金空转和套利行为,如部分企业通过票据贴现转银行理财等方式,进行资金套利。强化监管,防止资金“空转”,有利于资金进一步流入实体经济。 强化保险的保障服务 《报告》中也多次提及保险: 强化保险保障功能;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 近年来,监管多次提出“保险姓保”,并指出要分清保障与投资属性的主次,保障是根本,投资是辅助。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保险也突出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新研发的新冠肺炎保险保障计划产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产品等。但是,在人身和财产的长期保障方面,保险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人身险方面,重大疾病险、医疗险等商业健康险覆盖率较低,难以真正实现保险的保障功能。财产险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回归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的理念,起到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作用。 对于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来说,发展出口信用保证保险一直是监管层在提倡的,今年2月以来在政策层面也被多次提及。作为支持出口的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出口信用保证保险是“稳外贸”的重要抓手。银保监会在3月份就提出了“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降低费率”的政策。商务部等多个部门也提出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 但是目前,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的海外买方违约责任保险等险种,保障覆盖内容相对不足。而国外疫情的肆虐,使外贸企业出口业务更加艰难。因此,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出口业务,是“稳外贸”的重要举措。 在“继续执行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方面,早在2016年,人社部就曾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部分省份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此后持续出台了降低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等措施。 从短期看,作为社保单位缴费比例中的大头,养老保险费率的下降会带来社保基金的减收,但是,我国总体上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量较高,因此并无太大影响。而长期来看,有利于给企业减负,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而对于“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纳入常住地保障等”尚且是首次提出。失业保险此前保障的往往是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白领等人员,而徘徊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以及流动人口等风险较大群体却没有被涵盖进去。同时,将参保农民工的时间放宽至不足一年,对于保障这类群体的基本生活也非常重要,可以有效的救助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这些在“六稳”、“六保’上推出的全新举措,有利于实现社会稳定。同时,更全面的保障弱势群体,也是保障就业、恢复经济的重要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峰建议,从完善优化质押登记和查询制度、建立统一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健全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建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等四方面着手,优化知识产权融资政策环境。 建立统一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刘峰认为,目前知识产权融资存在几方面问题,包括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查询便利度不高,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物处置存障碍,知识产权的贬值易产生较大信用风险。 为优化知识产权融资政策环境,刘峰建议,完善优化质押登记和查询制度。包括:统一质押登记程序和规则,建议尽快建立全国统一、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在线登记公示系统,简化程序和材料要求,提高登记效率,便利出质人;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下放质押登记权限,方便出质人和贷款银行进行质押登记,以降低质押当事人的成本;实现在线免费查询,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权利信息查询服务,增强查询服务的公益性。 刘峰建议,建立统一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由政府制定政策、搭建平台、营造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知识产权交易和流转的各项配套制度,对知识产权交易和流转给予相应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畅通知识产权处置和变现通道;建立便捷交易方式,实现全国联网、网上交易。 他还建议,健全知识产权评价体系。建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确定机制和标准,推广采用科学的知识产权价值测算体系,突破对原有价值评估体系的依赖。向银行提供知识产权的综合评价信息,使商业银行能够合理确定知识产权价值。 另外,刘峰建议建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议中央财政牵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专项风险补偿机制,地方政府制定配套风险补偿、贷款补贴和相关奖励政策,构建政府、银行、保险、企业及评估中介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建议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牵头各地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服务。 延长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追诉时效 刘峰建议,充分考虑金融领域监管执法的特殊要求,修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延长金融领域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至5年。 他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机构的数量、业务品种、资产规模快速上升,随之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甚至案件,部分涉案金额大,危害后果严重,且违法违规行为隐蔽性强,不易在短时间内发现。这对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关于“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已不再适应当前形势,不能满足当前执法所需,需要对法定追诉时效期限进行相应延长,使更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应有处罚。 刘峰强调,延长金融领域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是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大金融市场乱象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关注广泛的重大案件,行业性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基本杜绝,银行业保险业经营管理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但监管机构受诸多因素制约,检查频次和覆盖面相对有限。适当延长金融领域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加大对市场乱象和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是持续深入遏制大案要案高发频发势头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客观要求。 相关专题:聚焦2020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伴随着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建的建成使用,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方面都已经实现了“通”,而湾区资金流的“通”成了眼下最迫切的任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为构建“金融跨境大桥”指明了方向。 “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京东数字科技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认为,《意见》释放了多个信号,并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开放的现实需要。 互联互通新阶段 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推进,跨境投资发展已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准入及准出的阶段,即QFII、QDII、RQFII三种直接投资管道。在这个阶段中,因制度限制、资金划拨等原因,国外资金量进入有限。 伴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陆续开通,跨境投资进入互联互通时代。这一机制解决了跨境资金需求与制度差异的矛盾。在跨境投资中,通过沪港通、深港通进行转变,内地资本成功连通了全球市场。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港股00737)规划纲要对金融发展与融合做出了一系列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一华南地区券商研究员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在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过程中,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例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引入港澳地区股权资金支持大湾区项目建设;复制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成功搭建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沪深港通平稳运行等。 当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资本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对跨境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 恒大研究院报告指出,从现实看,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便利度越来越高,资金流还不够,信息流最薄弱。粤港澳大湾区下一步合作重点之一在于推进湾区内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协同、城市金融功能错位互补,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稳步增长。 前述券商研究员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尚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金融业双向开放程度不平衡,跨境资金流动不畅,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不高,难以满足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 如何进一步畅通“资金流”,让“天堑变通途”适应粤港澳大湾区新需求,《意见》指明了构建“金融跨境大桥”的方向。沈建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积极促进跨境资金流动,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例如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慎管理。同时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意见》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 金融业如何发力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当前国内金融市场仍然是一个典型的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金融体系。这一体系与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存量规模巨大是有密切关系的。 “为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从前期粗放式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方式转型。而创新驱动的增长模式形成,需要一个由直接融资主导的、对创新风险容忍度更高的金融市场的支持。”前述券商研究员表示,与此同时,如何让国内居民家庭和国际投资者以更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中国经济发展,从中国经济增长中获得财富保值增值的渠道,也是各界一直关切的问题。 该研究员认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金融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的发展壮大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金融要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服务湾区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境内外金融体系的沟通桥梁,将境外经济金融资源引进来,同时也帮助境内经济金融资源有序向外输出。 为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地方监管层也在发力。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晓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支持深交所与港交所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深港通”中ETF指数基金、债券等投资品种范围,积极探索“理财通”试点,完善在大湾区内建设港澳保险服务中心方案,推动粤港澳三地车险“等效互认”。 对于这一诚意十足,分量够重的政策“大礼包”,市场一致认为将让粤港澳大湾区整体金融环境变得更有活力。 光银国际表示,目前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仅停留在部分股份的部分交易上,并没有拓宽至新股市场。如果完善港股通能够使得境内资本可以进入到一级市场的话,我们相信将会吸引更多的南下资金进入港股新股市场,投行业务下的IPO业务将获利。同时,《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相信也会有更多的内地优质公司选择在香港上市,中资投行所拥有的优势也将被放大。长远而言,境外金融机构或可借IPO吸纳更多内地客户,港股的竞争力也进一步增加。 对于市场一直期待的“债券南向通”,光银国际认为,这一次《意见》中明确表示将研究拓展“南向通”的开启,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无疑利好中资机构的投行业务,投资渠道拓宽直接刺激投资需求增加,相信会有更多的境外资本通过“债券通”进入境内债券市场。此外,投行也将与境内外银行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一方面,引荐更多的境外资本入境投资;另一方面,也可吸引更多的境内资本关注并投资包括美元债在内的债券产品。
近日,金融壹账通在深圳发布助力在线商务的新品——证聚网,一站式解决了线上合同文件签署和数据存证等方面的难点。 金融壹账通企业金融CEO、董秘费轶明表示,证聚网以“电子认证+区块链”为底层核心技术,建设了可信电子存证固证服务平台,解决了电子认证单一中心的公信力问题,同时区块链也解决了需要实名场景的监管性问题,构建了新的信任机制。 金融行业每天要产生海量的合约文本,围绕着拟合约、签合约、复核、用印、保管等重复工作,每年消耗人力成本超3个亿。但传统的纸质合同存在管理效率低,异地签署难,快递成本高昂、印章使用不便、签署耗时长、出现纠纷维权难等诸多痛点。未经过可靠电子签名及存证的电子合同又存在法院取证难、鉴定周期长,导致判决慢、维权难等问题。 “以电子签名和数据存证为核心,我们还可以提供包括实名认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数据存证、司法落地等服务,一站式解决传统文件签署和数据存证等方面的难点。”费轶明说。 据介绍,证聚网通过5个步骤来实现线上服务的安全合规:一是可信身份认证:对证聚网平台所有签约参与方的机构或个人身份进行严格认证,确保真实可信;二是可靠电子签名:提供可靠电子签名服务,保证签署行为是所有参与方的真实意愿,无法抵赖;三是可信时间戳:提供来自国家授时中心的标准时间服务,并对签约时间进行签名固化;四是可信电子存证:完成签署后的合同文件,通过证聚网平台一键存证,把电子证据固化到区块链各节点上,形成永不丢失的、永不被篡改和删除的可信电子证据;五是高效司法举证:根据电子文件签名验证结果,出具可被司法仲裁等权威机构采信的出证报告,辅助司法落地。 同时据了解,证聚网是目前国内唯一能够提供跨境服务签署的平台。利用证聚网的研发主体——金融壹账通全资子公司深圳CA公司的跨境电子签名互认资质,证聚网可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可靠电子签名及存证固证服务。 资料显示,金融壹账通和深圳CA公司都是国家网信办第一批获得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企业名单。金融壹账通去年成功登陆纽交所,而深圳CA公司则通过探索“电子认证+区块链”创新应用,建设可信电子存证固证服务平台,解决电子数据取证流程复杂、保存门槛高、维权成本高的问题。(编辑 田冬)
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刘桂平代表 稳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金融行业灵活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刘桂平代表说,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运用公开市场操作、降准等手段,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商业银行迅速出台疫情防控、促投资扩消费等多项金融措施,加大信贷支持,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了积极成效。 刘桂平代表认为,要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确保金融体系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要切实发挥银行作为政策“传导器”和市场“稳定器”的作用,把供应链金融作为战略重点,助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复工达产。要不断夯实发展根基,积极开展金融数字化转型,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本报记者 闫 旭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0年05月22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