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11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是新中国历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挑战和重大困难,我们保持战略定力,准确判断形势,精心谋划部署,果断采取行动,付出艰苦努力,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的答卷。我国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经过5年奋斗,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 会议强调,我国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但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要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科学部署,狠抓落实,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 会议指出,明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强化科技战略支撑,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要求,要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要整体推进改革开放,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夯实农业基础,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系统评估和总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抓好各种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思考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高专业化水平,努力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家里手。岁末年初,要把困难群众生活安置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前对“两节”相关工作作出安排。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要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履行政治巡视职能责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有力执纪执法,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中忠诚履职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作出战略部署,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0年工作情况和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准备情况汇报。 会议同意明年1月22日至24日召开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地方党组织选举稳妥有序开展。《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是党内选举实践探索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地方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规范地方党组织选举,加强地方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扩大和完善有序有效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严格代表资格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选出合格的代表。要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要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提名委员候选人。要通过科学规范严谨的选举工作,把地方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配强,不断增强整体功能,提高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工作水平和专业化能力。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确保选举风清气正。地方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条例执行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整理,截至12月20日,今年以来,地方债发行规模达63200.38亿元。2020年地方债发行接近收官,专家预计明年新增地方债规模会在3万亿元至3.5万亿元之间。 12月18日,财政部发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债券发行额度和期限、信用评级和信息披露、债券发行与托管等作出新的部署。《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是为做好明年地方债券发行工作做好必要而充分的政策准备,也是为增强“十四五”时期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科学性、规范性、指导性和安全性提供更有力的政策保障。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龙小燕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是对5年以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修订和提升。《办法》涉及的内容和相关主体的权责利关系更加科学、规范和稳定,《办法》的时效性更加长久,将成为今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发行管理的制度依据。 张依群认为,从管理角度看,《办法》有以下五大亮点:一是引入债券评级机制,从制度设计上引导和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质量、管理水平加快提升,更好地维护和增强地方债券的政府信誉度,促进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向国际水平、国际标准靠拢。 二是放大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对象范围,为更多合规的外国银行、国际机构参与地方政府债务发行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依据,有利于加快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国际化发展步伐。 三是强化信息披露制度,除了要对债券发行信息进行披露,还要对债券对应的项目信息进行披露,包括项目调整、期限调整等信息报告披露,既体现了债券发行设计和项目安全运行要求,又体现了地方政府债务项目的公益属性,为社会有效参与债券资金和项目监管提供了必要条件。 四是优化债券发行节奏调控,改进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调控方式,逐步减缓平滑债券发行波动,降低债券还本付息对财政平稳运行的压力,增强财政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是规范债券发行操作流程,明确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相关机构职责,推行债券项目跟踪管理,建立债券技术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市场化运行管控体系,更好发挥地方债券的投资、交易、流通、抵押等功能属性。 “明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会在3万亿元至3.5万亿元之间。”张依群表示,从规模角度分析,明年地方政府债券将会出现整体规模适度下降、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结构逐步调整、地区间债券额度分配日趋客观科学等特点,债券发行内外部结构性调整步伐将加快,债券发行规模将会向评级标准更高、项目效率效益更优的地区倾斜,优先兼顾公平的特征更加明显,明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龙小燕表示,多方预计明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将谨慎确定,适当调整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规模结构。当前应客观评估减税降费及全球疫情对各级财政的影响,用系统观念,在压缩一般公共支出、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基础上,中央、地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保持各级财政可持续并加大新型基础设施等投资力度。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刘昆 《 人民日报 》( 2020年12月23日 第09 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以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的必然要求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建议》科学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提出了“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重要保障。必须服从服务于党中央确定的战略目标,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持续深化改革,更好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效支撑,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改革也面临新的任务,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议》提出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是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必须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更加彰显统一完整、权责对等、高效公平、公开透明等特征,为科学规范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拓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必须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既巩固已取得的制度建设成果,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升预算配置财政资源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推进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工协作、有序运转、有效履职,增强税制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和市场统一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好贯彻国家战略和体现政策导向 政府预算体现国家的战略和政策,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和方向。“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要在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更大功夫。 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编制的全过程,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指导地方和部门在预算编制中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各类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 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探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化管理,根据经济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扩大清单范围。加快建设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编制预算和安排重点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严格规范预算调剂行为。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推进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层层传导压实绩效责任。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国家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性和约束性。聚焦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 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是政府间权责划分的基本组成部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十四五”时期,要着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当上移并强化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重点将涉及生产要素全国流动和市场统一的事务,以及跨区域外部性强的事务明确为中央财政事权,减少委托事务,加强中央直接履行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地方优先的原则,将涉及区域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事务明确为地方财政事权。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地方按照规范的办法共同承担支出责任,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职责范围。 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稳定地方预期。指导各地按照分税制原则科学确定地方各级政府收入划分。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度加强省级在维护本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的责任。督促省级政府切实担负起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主体责任,加快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动财力向困难地区和基层倾斜,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 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根据财政事权属性,厘清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结合落实政策需要与财力可能,合理安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规模,重点加强对基本民生、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支持地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善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体系,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相衔接,加大常住人口因素的权重,增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 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切实发挥税收功能作用 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十四五”时期,要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同时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比重。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完善吸引境外高端人才政策体系。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税理念,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建立权责清晰、规范统一的征管制度。分步推进建成全国统一的新一代智能化电子税务局,建设标准统一、数据集中的全国税收征管信息库,持续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 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以及财政可持续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确定机制,一般债务限额与税收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涉及财政支出的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严禁向地方政府违规提供融资或配合地方政府变相举债。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完善政府债券发行管理机制。优化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持续推动国债市场健康发展和对外开放,健全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更好发挥国债利率的市场定价基准作用。健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10月,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称地方债)发行442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899亿元,再融资债券2530亿元。截至10月底,2020年累计发行地方债6121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4945亿元,再融资债券16273亿元。新增债券中,一般债券发行947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0%;专项债券发行3546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37500亿元)的94.6%,完成已下达额度(35500亿元)的99.9%。10月地方债发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行利率整体平稳。10月,地方债平均发行利率3.67%,与9月(3.64%)基本持平。平均发行期限13.5年,较9月(14.7年)缩短1.2年。二是发行方式更加丰富。财政部根据债券市场形势、投资者需求等情况,指导山西、湖南通过公开承销方式成功发行地方债41.6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发行效率,保障了地方债发行平稳顺利。三是资金投向聚焦重点领域。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10月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二级市场流动性持续改善。截至10月底,今年地方债现券交易量12.5万亿元,同比增加4.3万亿元;换手率(现券交易量/托管总量)0.49倍,同比增加0.1倍;质押式回购规模18.3万亿元,同比增加2.5万亿元。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全年地方债发行工作顺利收官,努力推动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专项债发行再次提速,《华夏时报》梳理发现,仅5月一个月的发行规模接近1万亿元之多,在3.75万亿的全年新增额度中占比近三成。全年剩下不到1.65万亿元新增额度。查询发债登记机构显示,5月最后一周(5月25日到5月29日)地方债发行量创周度发行历史新高,地方债净发行额高达7581.1亿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称,专项债发行规模定为3.75万亿,相比去年增加1.6万亿,增加规模历年最高。“这次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6000亿元,再加上一些国债,有2万亿元的规模,这在规模性政策当中占到百分之二三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答记者问时如是回表示应。前期财政部已下达2.29万亿的专项债额度,意味着后续还有1.46万亿额度待下达。也就是说,今年全年国债、特别国债和地方债发行额加总达到约8.5万亿元。而对8.5万亿国债、地方债来说,目前已发行3.4万亿,尚待发行约5万亿。发行进度与2018、2019对比,今年的国债发行按部就班,地方债提前下达金额数较大,明显快于2018年和2019年。“自年后债券发行之门再度打开,从城投债到信用债,从公司债到产业债,无不进入放量、放价,狂奔的债市呼啸而至。”湖北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使用,对稳投资、稳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5月迎发债高峰《华夏时报》记者查询发债登记机构得知,2020年5月25日到5月29日,地方债净发行金额高达7581.1亿元,创下周发行新高。“从地方专项债融资同比增速的角度来看,5月同比可能是全年高点,预计6月基建投资会大幅好转。” 福盛德咨询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冯德林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需要注意到的是,财政部要求提前下达地方专项债1万亿元,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加上此前提前下达的1.29万亿,地方专项债提前下达金额达到2.29万亿。据了解,地方政府为满足1万亿专项债5月底发行完毕的要求,将大量专项债赶在5月最后一周发行,地方债总发行金额高达7701.1亿,净融资金额高达7581.1亿,而5月前三周地方债净融资额分别仅265.9亿、1623.6亿和2201.8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财政“组合拳”,其对应债券供给约8.5万亿。2020年纳入公共预算的财政预算赤字3.76万亿,中央预算赤字2.78万亿,主要对应国债发行;地方预算赤字0.98万亿,主要对应地方一般债券发行。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专项债和特别国债合计4.75万亿,专项债新增限额3.75万亿,主要对应地方专项债发行;特别国债1万亿,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特殊国债。前5个月发行约3.4万亿,剩余约5万亿待发。1-5月国债净发行5391.2亿元,地方一般债提前下达5580亿元,地方专项债提前下达2.29万亿元,预计地方债提前下达额度基本在5月底前发行完毕。三项合计约3.4万亿,剩余约5万亿需要在剩下的7个月内发行。需要指出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推动利率持续下行”,其用意就是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央行研究局为此发文指出,在实体经济面临较大困难、银行利润绝对量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让利实体经济存在一定空间。本报记者了解到,而今,第三批1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已经下达至部分省份,源于5月6日的国常会要求,在年初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29万亿元基础上,再提前下达1万亿元专项债新增限额,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4月底下达1万亿专项债额度,要求5月底全部发行完毕、投入使用,时间非常有限”。地方财政系统的某官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城投发债大多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专项债用于新建项目。可见,无论是企业债券还是政府债券,一旦闸门大开,发债的数量便急剧飙升。投向哪些领域专项债的提速扩容,足以表明为稳投资释放出积极信号。本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在资金投向方面,专项债使用范围和可用作资本金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涵盖交通、能源、民生等重大项目,同时明确各省专项债用于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为20%左右。本报记者梳理发现,最近一两年中央和国家层面多次就专项债做出部署,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同样要求,要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债券作用,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而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发行进度快、范围广,专项债拉动基建的效应很突出,预计今年三季度开始显现。”冯德林称。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也曾坦言,对于扩大专项债使用范围,现在的专项债券使用范围较原来有所扩大,主要是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项目和实际情况,扩大投资用于民生领域。值得一提,目前首批“新基建专项债”最近已发行。5月12日广东省712亿专项债发行,就包含了4只新基建专项债,规模合计86亿。这四只债券分别是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新基建专项债券(一期)、(二期)及2020年广东省新基建专项债券(一期)、(二期)。评级公司称,此次债券为新增债券,募资拟用于新基建项目建设,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在回应新基建专项债投向时,评级公司称,四单新基建专项债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新兴产业、科学研究、智慧产业、信息技术等新基建项目。具体来看,一部分轨道交通项目将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如广州市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佛环线广州南站至白云机场段项目,就把专项债融资4.09亿,全部用作项目资本金。另一部分是新基建的配套基础设施,如佛山市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0.53亿,项目资本金5.53亿,计划发行专项债5亿,此次发行2亿。不过,叶青向本报记者透露,各地对专项债的监管并不一致,有的严格一些,有的略有放松。与此相关,国盛证券研究所最新的报告称,从2020年地方债和城投债还本付息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标看,贵州和青海2020年地方债和城投债偿债压力较大,均超过70%。相比2019年,2020年除上海市整体偿债压力有所减小外,其余各省市偿债压力均有所增大,这值得警惕。
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印发《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地方协调机制的意见》(金融委办发〔2020〕1号),将在各省(区、市)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加强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 建立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是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中央和地方金融协作的重要举措。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设在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由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省级派出机构、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的领导,定位于指导和协调,不改变各部门职责划分,不改变中央和地方事权安排,主要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金融委有关部署,强化金融监管协调,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下一步,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将从实际出发,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增强金融监管合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目前,各省级人民政府正在陆续建立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履行属地金融监管和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和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各有分工和侧重,将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完成9成。今日,记者从财政部获悉,11月,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称地方债)发行1384亿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截至11月底,今年累计发行地方债6260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4945亿元,再融资债券17657亿元。新增债券中,一般债券发行947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0%;专项债券发行3546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37500亿元)的94.6%。 据了解,11月地方债发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行利率有所降低。11月,地方债平均发行利率3.58%,较10月(3.67%)下降9个基点。二是发行期限明显缩短。11月,地方债平均发行期限12年,比1-10月平均发行期限缩短3年。三是二级市场流动性持续改善。截至11月底,地方债现券交易量12.9万亿元,同比增加3.9万亿元;换手率(现券交易量/托管总量)0.51倍,同比增加0.1倍;质押式回购规模20万亿元,同比增加2.9万亿元。四是认购需求稳定。11月,部分公司信用类债券发生违约,信用债券发行面临一定困难。地方债作为优质资产,发行保持平稳,认购需求稳定。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已于近期下达,财政部将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形势,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发行工作,确保全年地方债发行工作顺利收官,努力推动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