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分别在官网上发布拟解散并清算的公告。这意味着,“安邦保险”即将划上句号,也将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为数不多解散清算的保险公司。安邦财险为安邦集团控股子公司。 同日公告 拟解散并清算 安邦集团公告称,昨日该集团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筹)。下一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向中国银保监会申请解散,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及时组织清算。而安邦财险的公告内容与安邦保险集团上述公告差不多。 此前,安邦集团于2018年2月23日被正式接管,原中国保监会曾公告,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依照保险法第144条规定,决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暂定一年。随后,在一年接管将满之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告,对安邦集团接管期限依法延长一年至2020年2月22日。 2020年2月22日,银保监会宣布如期结束对安邦的2年接管,表示从安邦集团拆分新设的大家保险集团已基本具备正常经营能力。 银保监会彼时表示,实施接管以来,银保监会依法有序推动风险处置工作,在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包括:截至2020年1月,接管前安邦集团发行的1.5万亿元中短存续期理财保险已全部兑付,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事件,平稳度过现金流的给付高峰,有力地保障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基本完成世纪证券、邦银金租、和谐健康等非核心金融牌照处置,成都农商行也已挂牌。此外,银保监会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资产追缴,最大程度减少了原安邦集团董事长吴小晖违法犯罪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此前已有“预告” 在宣布结束接管安邦时,银保监会已对安邦集团和安邦财险清算注销做了“预告”。银保监会称,为切实化解安邦集团风险,银保监会剥离安邦集团非涉案涉诉资产,批准设立大家保险集团——依法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产股权,新设大家财险,承接安邦财险的合规保险业务。安邦集团和安邦财险将依法予以清算注销。 大家保险集团的成立,成为安邦重组过程的重要一环。2019年7月11日,银保监会宣布,批准大家保险集团成立,其注册资本203.6亿元,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大家保险集团依法受让了安邦集团旗下主要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当时银保监会表示,安邦集团将做好存量保单兑付工作,全面履行保险合同义务,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及各有关方面合法权益。并称,重组完成后,安邦集团将不开展新的保险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在宣布结束接管安邦时介绍了从安邦过渡到大家保险集团后的业务转型成效:寿险保障期限5年及5年以上的产品规模占比提升到75%以上,较原安邦人寿以中短期产品为主的负债结构明显改善;财险公司2019年全年实现保费收入43.4亿元,综合成本率大幅下降12个百分点,经营性现金流转正;资产公司2019年实现总投资收益率8.62%,投资结构持续改善。同时,经营管理体系方面,大家保险集团基于内外部诊断,全面重塑管理体系,为下一步全面市场化、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重拳整治市场乱象,目前成效如何?银保监会14日举行新闻通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当前,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平稳、风险可控,主要经营与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抵御能力保持较强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加大。经过持续深入的乱象整治,乱象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不仅成功避免了风险隐患向金融危机演变,奠定了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坚实基础,也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创造了宝贵的政策空间和回旋余地。 银行业具备较强信用风险抵御能力 银保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银行业保险业资产负债平稳增长。截至8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总资产303.6万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各项贷款172.7万亿元,同比增长13%。保险公司总资产22.3万亿元,同比增长13%。 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持续加强。据银保监会统信部二级巡视员刘忠瑞介绍,今年前8个月,银行业各项贷款增加15.2万亿元,同比多增3万亿元,信贷资金重点投向制造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其中,制造业贷款增加1.8万亿元,增量较过去4年总和还多1092亿元。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3万亿元,同比增长7.1%;赔付支出8639亿元,同比增长4.2%。 银行业保险业经营指标总体平稳。截至8月末,银行业境内不良贷款余额3.7万亿元,较年初增加5041亿元,不良贷款率2.14%,较年初上升0.11个百分点。银行业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前8个月共核销不良贷款7302亿元,同比多核销963亿元。 前8个月,银行业加大拨备计提力度,新提取拨备1.4万亿元,同比多提取2615亿元,目前拨备余额达6.5万亿元,拨备覆盖率176.5%,具备较强的信用风险抵御能力。 严重扰乱市场的问题几乎绝迹 “2017年以来,经过持续深入的乱象整治,银行业生态得到积极净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突破,银行业审慎合规运行的氛围进一步稳固,乱象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银保监会银行检查局副局长朱彤表示。 据朱彤介绍,行业性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基本杜绝,“萝卜章”、理财“飞单”、同业私出保函和违规兜底等严重扰乱市场的问题目前几乎绝迹。 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持续拆解,初步呈现根本性好转势头。朱彤表示,2017年以来,通过压缩资金空转和通道业务,3年累计压缩交叉金融类高风险资产约16万亿元。今年上半年同业理财较年初压降13.6%,从根本上扭转了银行机构依靠同业资产拉动自身资产和利润快速增长的局面。 “房住不炒”政策也得到有效贯彻。朱彤表示,银保监会持续开展30多个重点城市房地产贷款专项检查,压缩对杠杆率过高、财务负担过重房企的过度授信,加大对“首付贷”、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市的查处力度,引导银行资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民生工程和居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稳步增长,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助推房地产民生属性逐步回归。”朱彤说。 已对51类消保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透露,银保监通过集中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专项检查、投诉核查组合拳,2019年度督促银行保险机构真金白银清退、赔付消费者40.92亿元。 郭武平表示,特别是2019年10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中,通过对产品设计、销售、内部管理、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理赔、互联网保险等多个领域的51类问题开展排查整治,主要发现了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具体包括:银行理财和信用卡乱象较多,理财承诺保本高收益,信用卡过度营销分期业务;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问题凸显;信托产品嵌套复杂,未严格认定合格投资者,信息披露不充分;个别消费金融公司息费率过高,个别银行贷款强制搭售保证保险;保险误导销售仍是顽疾;部分产品过于复杂使消费者无法理解,以及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 针对这些乱象,银保监会加大了查处力度。“总体上看,机构越来越重视,通过逐一建档,严格自查自纠,取得了显著成效。”郭武平表示,同时,银保监会也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目的是要广大人民群众知道,从来就没有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也没有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为规范财险业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银保监会5月19日修订印发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记者今日获悉,为保障办法实施后的数据统计的准确性,银保监会配套修订了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需要统计的内容包括:信用保险分险种数据统计报表、保证保险分险种数据统计报表等两张表格。两张表格的统计及报送频度为月报,各财险总公司应于每月后12日前报送上月报表,遇法定长假可顺延5个自然日。 根据要求,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的数据报送要保质保量,各财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明确数据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对于无故晚报,或多次错报、漏报、瞒报的财险公司,银保监会将建立黑名单制度,适时通报批评。
记者9月4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前期,中国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0120万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广发银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夏银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赖小民严重违法违纪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中国银保监会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针对银保监会对于民生银行2017年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的行政处罚,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基本上为2016年以前发生的存量业务问题。2018年以来,民生银行根据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全面推进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合规长效机制。 据悉,在收到此次现场检查的检查意见书之后,民生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民生银行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整改工作的具体职责分工、整改措施、进度计划,并深入推进自查自纠,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9月4日,银保监会一口气连开30张罚单,分别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30张罚单中,民生银行9张、华夏银行8张、浙商银行8张、广发银行2张、华融资产管理公司3张。 银保监会表示,前期,中国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针对民生银行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并对8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0120万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广发银行面向不合格个人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投资权益性资产、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没合计9283.06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夏银行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行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我会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赖小民严重违法违纪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在上述行政处罚案件中,银保监会将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 银保监会强调,银保监会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中国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图片来自网络 9月4日,银保监会一连发布30张罚单,对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和华融集团等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3.2亿元。 此番银保监会披露的五家金融机构中,民生银行受罚金额最大,累计罚没1.08亿元,再度刷新本年度最大额罚单记录。 银保监罚决字〔2020〕43号内容显示,民生银行因涉及30项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多项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而被银保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96.47万元,罚款1.05亿元,罚没合计1.08亿元的行政决定。 民生银行罚单 图片来自银保监会官网 分析民生银行此番被罚原因,搜狐财经发现,主要集中在内控和融资贷款领域,包括,违规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提供融资、多名拟任高管人员及董事未经核准即履职、年报信息披露不真实、贷款资金被挪用虚增贷款、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迟报瞒报多起案件(风险)信息等。 此外,还有民生银行8位相关负责人遭银保监会警告,包括民生银行无锡分行、南通分行、盐城分行、潍坊分行行长、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等在内。 对此,民生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基本上为2016年以前发生的存量业务问题。2018年以来,民生银行根据此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内外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不断强化依法合规经营,全面推进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合规长效机制。 另一则亿元级罚单,来自浙商银行。 针对浙商银行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同业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回购承诺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对其处以罚款1.01亿元,并对7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商银行罚单 图片来自银保监会官网 银保监罚决字〔2020〕16号内容显示,浙商银行因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存在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对上海分行理财业务授权混乱、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等共计31项案由。 浙商银行此次受罚的7位相关责任人中,有4位来自罚单中被点名的上海分行。其中时任上海分行行长的顾清良被处警告并罚款30万元,金融同业部上海分部的三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被处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四人均对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帮助交易对手实现资产虚假出表一事负有责任。 广发银行也因含贷款问题、内控管理等方面在内的21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11.53万元,罚款8771.53万元,罚没合计9283.06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银保监会罚单,广发银行受罚原因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卡透支用于非消费领域、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等。 其中,因对以理财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企业负有责任,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副行长被处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在银行方面,华夏银行也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引发较为严重后果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银保监会依法罚款110万元,并对1名责任人员(已被判处刑罚)给予终身禁业的行政处罚,对6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针对华融公司违规收购个人贷款、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对该公司罚款2040万元,并对2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银保监会随后披露到,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前期对华融公司部分商业化业务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银保监会表示,会继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问责的高压态势,针对房地产融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金融风险重点领域精准发力,督促相关机构完善公司治理、补齐内控短板、填补合规漏洞。 近来,银行业大额罚单频现,8月11日至今,已有浦发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等7家银行收到千万级以上监管罚单,金额累计达4.32亿元。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继续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乱象反弹回潮。
8月3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称,日前,银保监会召开了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主持会议。会议分析了2020年第二季度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风险等情况,审议了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和对部分公司的监管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偿付能力监管和风险防控工作。 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2.6%,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4%,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4%、276.7%、286.1%;99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2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1家被评为D类。 会议指出,今年第二季度,我国经济稳步恢复,保险业主要经营指标回升,呈现出较强的抗周期特征,偿付能力充足率虽小幅下降,但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较大,保险业实现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面临不少困难,风险防控任务较重。 会议强调,银保监会将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在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