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影响如何?破除影子银行“顽疾”成效如何?距离资管新规过渡期限临近不足8个月,是否会进行延期?5月18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对上述热点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据介绍,在疫情影响下,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对资管新规整改大限将至,监管是否会作出延期决定,上述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将研究是否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外部输入风险上升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稳固,但境外疫情蔓延扩散趋势仍在上升,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加剧。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加大外需下降压力,外贸企业出现出口订单推迟、取消、减少等情况,有可能加剧外贸企业经营压力和相关贷款质量劣变概率。其次,海外疫情对我国供应链稳定形成冲击,部分原料、零部件等较为依赖海外供应的行业受影响较为明显,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可能受到拖累,生产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上升,未来也有可能反映在银行资产质量上。最后,海外金融市场震荡加剧,股票、债券、黄金、大宗商品价格均一度出现大幅下跌,相关风险通过投资者信心、资本流动等渠道对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形成一些负面影响。 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已有所上升。银保监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61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986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91%,较上季末增加0.05个百分点。“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股市、债市、汇市总体运行平稳,海外疫情对银行业保险业的影响总体可控。”上述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全球疫情发展、经济金融走势还有很大不确定性,银保监会指出,将按照“六稳”和“六保”要求,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降低不良贷款上升等负面影响,为服务实体经济奠定更好的基础。通过紧抓金融支持复工复产政策落实、“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四点发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大扶贫信贷投入助力脱贫攻坚等切实举措,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全、便利地享受金融服务。 影子银行风险收敛 近年来,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影子银行风险,通过采取完善法规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现场检查等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监管要求。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 现阶段影子银行治理进展如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称,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其中大部分为结构复杂、存在较大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的高风险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从压降规模来看,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 业内公认的影子银行有几大特点,即链条过长、杠杆过高、结构性过于复杂、存在着监管套利和监管真空。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保持监管定力,做好做实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监管机制体系,防范风险反弹回潮。 针对如何有序化解和处置影子银行风险、防止资金空转脱实向虚,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建议,应继续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打破刚性兑付,培养居民正确的理财和投资理念,实现理财资金来源的健康和优化;其次,历史上影子银行背后的典型底层资产是房地产,在房价持续上涨预期下,投资房地产的绝对收益成为未来非标投资理财业务不断增加的主导因素,因此保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尤其是对房地产融资的限制,将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妥善处理存量资产 自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发布实施以来,银行理财业务就持续按照监管导向有序调整,来自银保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截至4月末,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合计25.9万亿元,运行总体平稳。 按照原定安排,过渡期大限为今年底。不过,存量资产规模较大、各家银行处置进度不一、叠加疫情影响导致的处置困难加大等因素,也引发了市场及业内对于过渡期延长的猜测。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工作中,注意到部分银行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此外,也将根据实际,配合人民银行研究是否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对监管提到的“小幅适度调整”,一位国有大行资管从业人士表示,“监管一方面坚持大的改革原则不放松,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延长时限是有必要的。”多位银行业从业人士此前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对行内理财业务转型的焦虑,有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认为,按期完成资管业务转型有较大难度。更有中小银行从业人士直言,希望监管给予一定的扶持,建议应对存量资产逐笔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方案,避免“一刀切”的处理方法,对2020年底难以完成处置的,应适当延长过渡期。 在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殷燕敏看来,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大行在理财产品转型方面做得比较好,中小银行转型步伐相对慢一点。此前业内也在探讨是否会采取差异化管理,此次表述的“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或许会基于现状,对于少部分银行确实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经过监管允许给予差异化的政策宽限。 “延长过渡期并不会刺激新的非标理财大量出现,因为过渡期的延长时间不会很长,新产品几乎不会有时间完成发行和到期这一完整过程。因此适度延长过渡期有利于个别化解原有产品存在困难的银行对产品进行改造。对于银行来说,则需要加快学习同业经验,积极主动地化解不合规的存量资产。”陶金如是说道。
银保监会机关开出年内最大罚单! 根据银保监会最新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信达(港股01359)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因涉及资产收购不审慎等3项违规事项,被罚款9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该处罚决定由中国银保监会做出,并非地方银保监局或银保监分局,而这也是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机关层面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 涉3项违规事项被罚910万 5月18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港股03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信达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1、资产收购不审慎; 2、违规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 3、通过内部交易掩盖风险的行为。 银保监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和相关内控管理、业务审慎经营规则,对中国信达罚款合计910万元。 基金君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第四十六条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值得一提的是,本笔罚单的处罚金额高达910万元,经统计公开信息,该等金额为银保监会机关层面在年内开出的最大数额的单笔罚单,此前的最高单笔处罚金额出现在今年4月20日,当时银保监会分别向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港股01398)开出了270万元罚单。 2017年也因收购问题被罚款上百万 实际上,这已不是中国信达第一次因收购问题吃到监管部门的罚单。 根据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3月29日,中国信达因涉及违规收购个人贷款、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按规定通知债务人、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隐性担保等违法违规事实,被中国银监会依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八条等规定罚款150万元。 去年不良资产经营业务 利润贡献率超七成 中国信达的官网资料显示,公司前身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10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2月12日,中国信达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1359.HK),成为首家登陆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信达设有33家分公司(包括合肥后援基地管理中心),旗下拥有从事不良资产经营和金融服务业务的平台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信达证券、金谷信托、信达金融租赁、幸福人寿、信达香港、信达投资、中润发展等。集团员工约1.6万名。中国信达立足不良资产经营主业,围绕问题资产投资和问题机构救助,着力化解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不良资产风险。在2019年《财富》中国500强中,营业收入位列第84位。 根据中国信达2019年度业绩报告,截至2019年末,中国信达总资产达15132.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归属于本公司股东权益164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4%;全年实现归属本公司股东净利润130.5亿元,较上年增长8.4%;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ROE)8.56%,同比上升0.24个百分点;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1.00%,同比上升0.18个百分点。 不良资产经营作为中国信达的核心主业,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该公司2019年实现不良资产经营业务收入756.54亿元,占收入总额的70.2%;不良资产经营业务税前利润为152.38亿元,占税前利润的比例由上一年度的99%下降至78.0%。2019年末,不良资产经营业务资产规模为9452.3亿元。 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信达收购经营类不良债权资产收入136.0亿元,同比增长20.7%,2016年至2019年复合增长率为32.6%;内部收益率15.6%;截至2019年末,收购经营类不良资产净额1981.5亿元。收购重组类不良资产方面,中国信达2019年收购重组类不良资产收入165.0亿元,月均年化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提升0.7个百分点。
“两会”在即,银保监会也就近期多个行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5月18日,银保监会官方发布答记者问,就疫情对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港股03988)业保险业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情况、股东股权乱象和影子银行治理、银行理财转型最新进展、保险业风险敞口等主要热点话题做出详细回应。 先看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重要表态: 1、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甚至萧条的可能增大,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海外疫情对我国供应链稳定形成冲击,未来也有可能反映在银行资产质量上。 2、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股市、债市、汇市总体运行平稳,海外疫情对银行业保险业的影响总体可控。 3、银保监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求,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实施期限,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 4、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银保监会也将根据实际,配合央行研究是否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5、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截至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其死灰复燃。 6、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短期内产生了负面影响,保费收入增速下降。尽管保费收入增速下降,但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稳定,不会出现系统性流动性风险。 银行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 在分析国内外形势时,银保监会认为,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稳固,但境外疫情蔓延扩散趋势仍在上升,全球金融市场波动明显加剧,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甚至萧条的可能增大,我国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外部输入性风险有所上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外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贸企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加大外需下降压力,外贸企业出现出口订单推迟、取消、减少等情况,1-4月我国货物出口总额同比下降6.4%,有可能加剧外贸企业经营压力和相关贷款质量劣变概率。 二是海外疫情对我国供应链稳定形成冲击,部分原料、零部件等较为依赖海外供应的行业受影响较为明显,一些企业复工复产可能受到拖累,生产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上升,未来也有可能反映在银行资产质量上。 三是海外金融市场震荡加剧,股票、债券、黄金、大宗商品价格均一度出现大幅下跌,相关风险通过投资者信心、资本流动等渠道对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形成一些负面影响。 “不过,从目前情况看,银行业不良贷款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在预期范围内,股市、债市、汇市总体运行平稳,海外疫情对银行业保险业的影响总体可控。”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 疫情期间,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复工复产、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根据银行业协会统计,截至5月17日,银行机构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提供的信贷支持已超过3.11万亿元。在普惠金融方面,4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2.79万亿元,同比增速27.34%,远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94%,在2019年基础上下降了0.5个百分点;此外,银保监会还出台了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实施还本付息安排,截至4月末,银行机构已对超过1.2万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求,调整优化金融政策,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实施期限,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 配合央行研究是否对相关资管政策适度调整 截至4月末,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合计25.9万亿元。按照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规定,过渡期将于今年底结束,但在银行的理财转型实际情况中,部分银行在过渡期前全面完成转型仍存在一定困难。因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此次表示,工作中,注意到部分银行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按照资管新规补充通知精神,过渡期结束后,由于特殊原因而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可由相关机构提出申请和承诺,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采取适当安排妥善处理。 更为重要的是,该负责人透露,也将根据实际,配合央行研究是否对相关政策进行小幅适度调整。 银保监会稳步推进理财子公司改革工作。截至今年4月末,已先后批准19家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其中12家理财子公司已开业运营,其他多家银行也在抓紧筹备。2019年12月20日,批准东方汇理资产管理公司和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合资设立理财公司,这是第一家在华设立的外方控股理财公司。据了解,其他国际资管机构也正在与有关理财子公司沟通,协商合资设立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稳步推进理财子公司设立工作。指导已获批的银行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理财子公司高质量开业运营;对已经开业运营的理财子公司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其合规审慎经营,稳步有序推进理财子公司改革工作。 去年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 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乱象治理,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牛鼻子”,也是推动各项监管工作的“牛鼻子”。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推进股东股权乱象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管理不良记录,持续加强对违规股东的监管和惩戒,持续开展股东股权与关联交易问题专项整治。 数据显示,银保监会在2019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多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东。2018年起对农村中小机构开展了专项排查,目前已责令违规股东转让股权33.4亿股,对74家机构合计处罚5165万元。 此外, 银保监会还开展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在包商银行等风险处置化解过程中,银保监会把清理违规股东股权作为重要抓手。据悉,目前,包商银行等机构的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工作有序推进;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其他问题机构,相关股权重整方案目前已相继出台,涉及的问题股东也正在有序清退。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有效性。一是研究制定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等制度规范,加快建立股权集中托管、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等监管机制。二是坚持将打击股东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管工作重点,持续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三是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强化“三会一层”履职监督和问责,进一步严格股东资质审核,优化股东结构,规范股东行为。 三年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 化解影子银行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点工作。银保监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其中大部分为结构复杂、存在较大监管套利和风险隐患的高风险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 截至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 虽然影子银行治理取得显著成绩,但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防止其死灰复燃。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提高跨业监管的协同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形成监管合力。引导银行理财和信托业稳妥转型,优化产品结构,压降通道业务,推动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和公开披露制度,厘清高风险影子银行的特征与统计口径。 保费收入增速下滑但不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对保险业短期内产生了负面影响,保费收入增速下降,1-4月,财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776.35亿元,同比增长6.06%,增速同比下降5.18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51万亿元,同比增长3.81%,增速同比下降12.29个百分点。 不过,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尽管保费收入增速下降,但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稳定,不会出现系统性流动性风险。 截至4月末,财险业资产总额2.37万亿元,净资产6670.44亿元;人身险业资产总额18万亿元,净资产1.4万亿元。一季度末,财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84.9%,人身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40.7%。初步判断,全年保险业务仍会维持正增长,总体保持稳健运行。 上述负责人称,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将问题突出公司纳入公司治理专项检查,将经营不规范的部分中外资公司列入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市场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强分红险产品风险排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治理短期健康保险经营存在的产品设计不规范、销售行为不规范,强制搭售产品等突出问题。一旦查实违规行为,不但要重处重罚,还要从严对高管问责追责。
银保监会5月6日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具体内容看,《通知》既规定了投资者的准入条件,也明确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通知》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转股投资计划提出了较高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合格投资者为具备与债转股投资计划相适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自然人需有4年以上投资经历,且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8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60万元;法人单位需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债转股投资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自然人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不得以银行不良债权为投资标的。
今日银保监会发布通告称,据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2020年3月,中信银行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我局将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中信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银保监消保发〔2020〕5号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各会管单位: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依法监管理念,切实维护银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中信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通报如下:2020年3月,中信银行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违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起警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