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被业内称为消费金融最艰难的一年。今年以来,各家消费金融公司发起的司法催收诉讼案件数量急剧增多,涉案金额飙升。 记者根据企查查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开业的27家消费金融公司2020年内法律诉讼累计超过10万件,涉案总金额达26.05亿元。去年该组数据分别为48320件、17.42亿元。 具体而言,今年共计24家消费金融公司法律诉讼量较2019年出现上涨,且绝大部分案由为消费金融公司为收回逾期款项向借款人发起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其中,海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今年法律诉讼分别达27712件、20876件、16694件,超出同业平均水平。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消费金融公司诉讼纠纷数量激增受多重因素影响,一方面,在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借款人还款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另一方面,8月末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下调,消金公司利率是否参照民间借贷新规出现了同案不同判情形,从而引发了部分借款人以利率超出法律保护上限为由拒绝还款等纠纷。此外,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整顿、P2P清零,消费金融公司服务客群中的共债群体缺失了周转资金来源,对应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能力减弱,导致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增多。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指出,相较此前一些饱受争议的“灰色”贷后管理手段,消费金融公司更多地采取主动诉讼仲裁的方式,也说明了司法催收正成为消费金融公司进行贷后管理、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这一转变主要得益于持牌金融机构通过合法合规途径维护贷后资产质量的意识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法律催收相关的第三方公司业态兴起,贷后管理产业链条上的分工更加细化,以及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批量仲裁诉讼保全的实现,为持牌金融机构的贷后管理大幅提升了效率。 今年8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下称《报告》)提及,消费金融贷款金额往往较小,单笔诉讼效用低、成本高,为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催收环境、保障并提升催收效率,目前已有数家消费金融公司完成了与互联网法院系统的对接(含证据链的上传确认),实现了案件的线上批量受理与审判。根据统计,多达11 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批量诉讼金额占比均超过了20%。其中,海尔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每批次诉讼案件数超过了500件。 《报告》以海尔消费金融为例揭示了互联网法院诉讼保全取得的突破,2019年其与当地法院联合搭建的互联网审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互联网审判系统由海尔端和法院端两部分组成。海尔端系统在证据齐全后,一键申请立案,同时系统自动生成起诉状及证据目录,并将诉状、证据目录及全套证据一并推送至法院端系统。法院端系统收到案件后,点击同意便完成立案,随后可在法院端系统进行一键分案及排期。排期后司法辅助人员便可进行发诉,开庭当日庭审笔录可自动生成,庭审结束后判决书便自动生成并加盖法院印章,并可实现一键报结、一键归档。 在业内律师看来,司法催收的优势在于其合法性和威慑力。司法催收手段合法合规,并且一旦胜诉能够利用法律效应及威慑力对借款人进行制裁,如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收回欠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限制高消费等,促使逾期借款人还款,以保障公司资产质量。 然而司法催收并非一招制敌的“利器”。苏筱芮对记者表示,诉讼是消费金融公司催收的一种手段,是否能取得效果,还需要就后续的落地执行情况进行观察,如果胜诉却无法执行,“老赖”消失踪迹,那么也并不能起到“利器”的作用。 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各消费金融公司动辄成千上万的司法案件中,当法院强制执行时发现借款人失联或借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不在少数。 例如,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在今年7月执行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刘某新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在对被执行人刘某新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已经穷尽了相关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现暂无有效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提供不出有效财产线索。 更有被执行借款人名下资产早已被查封的情形。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今年11月执行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叶某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叶某辉名下有位于惠州大亚湾×号的房屋一间,已被大亚湾区人民法院首先查封,本院依法轮候查封该房屋,并去函上述法院参与分配上述涉案房屋的执行款;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叶某辉的支付宝、财付通、京东账户以及证券、股票等相关财产信息进行调查,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信息;本院对被执行人叶某辉消极履行的行为依法作出决定,将被执行人叶文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 上述种种侧面反映了目前消费金融公司普遍面临司法清收执行难的困境。
1月29日傍晚,海航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债权人申请法院对集团破产重整。 声明显示,海航集团当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因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法院对我集团破产重整。 海航集团表示,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处置工作,支持法院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现代快报讯日前,“饿了么”和“饿了吗”不正当竞争纠纷官司有了结果,“饿了吗”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据悉,“饿了吗”关联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有网友笑称:“公司胆子越来越大,这次把紫禁城都搬出来了。”其实在市场上,有很多品牌都遭遇过“李逵李鬼”的尴尬,经常会引发“到底谁是正宗谁是山寨?”的讨论。 “饿了吗”碰瓷“饿了么”,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班族们,你们平时点餐是用“饿了么”还是“饿了吗”?问题一出,相信很多小伙伴才惊讶地后知后觉,原来这竟然是两家企业。 据悉,饿了么品牌运营商是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创立“饿了么”本地生活平台,在线外卖平台是公司的核心业务。“饿了吗”则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其行业属于商务服务业,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销售工艺品、食用农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饿了么”方面在法庭上表示,2016年12月23日,在“饿了么”系列商标已获核准注册且具有了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之后,被告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将与“饿了么”商标高度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字号进行了企业名称登记。“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被告的企业名称已经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9日对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中的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1万元。 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8日,饿了吗公司改名为“饿不饿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1月19日又改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对于这样的更名,有网友笑称,虽然没有再蹭“饿了么”的品牌效应,但是又把紫禁城都搬出来了,小心故宫起诉。还有网友留言:“建议干脆改成‘饱了么’。” “久久丫”与“久久鸭”傻傻分不清,大牌屡被“抱大腿” 无论身处哪个行业,一个好的品牌就是一家店的“金字招牌”。于是近年来,通过改个字来“抱大腿”的商家,渐渐多了起来。 2020年12月2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而这个商标正是大家所熟悉的卤味休闲食品品牌久久丫。法院认定,北京畅香达公司店铺销售的商品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同种商品,被控侵权标识“久久鸭”与涉案商标“久久丫”在读音、字体、排列方式上相近,整体构成近似。而且“久久丫”一词并非固定的词语组合,本身具有较强的显著性。 综上,法院认为北京畅香达公司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即构成未经浙江顶誉公司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诉争商标近似的商标。因此,北京畅香达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浙江顶誉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并赔偿1万元。 无独有偶。2019年5月,一家与“茶颜悦色”仅一字之差的“茶颜观色”奶茶店在长沙开业。“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广州洛旗公司以长沙“茶颜悦色”商标侵权为由,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2020年4月,岳麓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驳回洛旗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洛旗公司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但其仍受让使用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并以此作为权利商标对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主观恶意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维权大战战果不尽相同,海底捞、美克美家均败北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在商标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官司上维权成功。 2020年,知名餐饮品牌“海底捞”起诉“河底捞”商标侵权被驳回一案上了热搜。判决书显示,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长沙市雨花区河底捞餐馆诉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海底捞公司请求河底捞餐馆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其次,海底捞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经营的则是湘菜系列。因为,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不仅是餐饮店家,就连家具连锁有限公司也有相同的苦恼。2017年11月28日,美克公司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该案诉讼,称曾在该公司任职的李某“跳槽”至大千公司后,全面抄袭其商标及装潢设计,运营与其“A.R.T”品牌非常近似的“A.F.S”品牌,并据此认为两被告“恶意串通”,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法院称,被诉商标虽然存在借鉴美克公司商标的可能,但属于合理借鉴范围,被告使用该商标的行为并未侵犯美克公司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于是,法院驳回美克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欠债还钱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人在借了他人的钱之后,一直拖欠不归还,特别是亲朋好友间,一旦涉及到借款不还,产生纠纷,感情也很难维系。那么面对他人借款不还时,我们该怎样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借钱不还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第一,选择管辖法院,就是借款人的住所地(所以,必须弄清楚借款人住在哪)。选择好管辖的法院后,就可以去这个法院起诉了。 第二,写起诉书,起诉书可以事先写好,网上有范本,改一改就行,也可以到法院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手写一份。因为,借款纠纷并不是很复杂,选择后者问题也不大。 第三,准备证据,起诉时也要有一定的证据,最好的证据材料,就是借条了,记住多复印几份,法院只收复印件,不收原件的。你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这样就立上案了。 第四,如果双方的证据比较少,法院就不做证据交换了,您就等着开庭。 第五,如果调解成功,签调解协议,结案,如果不成功,法院就判了。 第六,申请执行。如果借款人还是不还款,您拿着判决书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是,您要提供一下借款人的财产大概有哪些。以上就是关于借钱不还起诉流程的具体介绍,希望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然后在诉讼过程中为自己争取合法的利益。
12月28日,獐子岛(002069,SZ)发布公告称,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投资者申请财产保全,名下总计约3616万元货币资金被冻结。獐子岛表示,其目前已经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上述民事裁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伴随着证监会对獐子岛造假调查的尘埃落定,投资者诉讼也接踵而至。据记者梳理獐子岛的公告,截至目前涉及投资者与獐子岛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金额约4794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獐子岛的股价曾一度大幅度上涨,并在7月底创出了“翻倍”行情。虽然随后股价回落,但今年1月2日至12月28日,獐子岛实现了约58%的涨幅。 79名投资者诉讼 据獐子岛公告,截至目前,獐子岛已经累计收到法院下发的与79位投资者相关的《应诉通知书》。今年6月,獐子岛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獐子岛公告统计,截至目前獐子岛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金额总计4794.44万元。 图片来源:獐子岛公告截图 12月28日晚间,獐子岛公布投资者诉讼进展,有3位投资者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总计冻结了獐子岛约3615万元货币资金。獐子岛的公告显示:“被查封财产未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许可,不得转让、变卖、抵押、出租。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獐子岛表示:“公司本次被冻结的是部分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非整个账户被冻结,涉及到的账户仍能够正常使用;截至12月25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货币资金余额5.05亿元,本次被冻结资金占比约7%,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收付造成较大影响。” 獐子岛还是表示,“公司已经按照程序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复议申请书,申请法院裁定撤销上述民事裁定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今年股价涨幅约58% 据獐子岛2020年三季报,今年前三季度,獐子岛实现营业收入约14.7亿元,同比下降26.96%;实现归母净利润约0.24亿元,同比增长169.11%。 今年前三季度,獐子岛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1亿元,同比下降134.33%。而之所以归母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之间差异如此之大,原因在于獐子岛有约1.2亿元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在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獐子岛解释称:“公司出让长海县广鹿岛的海域使用权和相关资产以及中央冷藏股权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收益约1.2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造假”行为被市场投资者人尽皆知,证监会也下发了獐子岛造假实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今年獐子岛的股价却曾一度大幅上涨。 今年1月2日,獐子岛以2.75元/股收盘,至6月底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尘埃落定之后,獐子岛的股价开始大幅上涨,并一度于今年7月底上涨至6.66元/股,随后股价开始出现回落。今年1月2日至12月28日,獐子岛股价涨幅约58%。 从前十位股东变化上看,2020年新进獐子岛前十股东的皆为自然人,2020年一季度末,苏龙成为獐子岛新进前十股东;2020年半年度末,李荣成为新进前十股东;三季度末王海波成为獐子岛的新进前十股东。 在这新进前十大股东的个人投资者中,不乏有通过融资做多者。据獐子岛披露,截至6月底,李荣成为獐子岛新进前十股东,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约75万股外,李荣还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约151万股,实际合计持有约226万股。随后,李荣在三季度逐步对獐子岛进行减仓,至三季度末持有獐子岛约202万股,其中普通账户约50万股,信用账户约152万股。 此外,从股东户数上看,数据显示,7月份獐子岛股价大幅上涨之时,股东户数也随之上升。今年6月30日,獐子岛的股东户数仅4.55万元,至7月31日股东户数增至6.15万人,随后伴随着股价的回落,獐子岛的股东户数也有所回落,至今年9月底獐子岛的股东户数约5.5万人。
海外网12月12日电“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2日早间离开收押所,由囚车押送到西九龙法院提讯。港媒最新消息称,法庭拒绝黎的保释申请,黎须还押看管,并将案件押后至明年(2021年)4月16日再讯,以待警方完成调查。据香港东网消息,官司缠身、因涉嫌欺诈而正在荔枝角收押所还押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1日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12日一早约8时,黎智英离开收押所,期间被铁链缠腰、锁上手铐,再由囚车押送到西九龙法院提讯,做法与押解重犯一样。囚车于约15分钟后抵达法院。香港司法机构网页显示,负责审理该案的刚好是上周四(3日)下令把黎智英还押的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本文系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海外视野,中国立场,浏览人民日报海外版官网——海外网www.haiwainet.cn或“海客”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据央视新闻,12月16日,斯德哥尔摩上诉法院裁决斯德哥尔摩行政法院颁布的临时禁止令被停止,但华为有权上诉瑞典电信监管局(PTS)。瑞典电信监管局表示,将要联系参与拍卖的各方,这意味着拍卖不会在12月进行。瑞典原定11月10日开始5G频谱拍卖。10月20日,瑞典电信监管局公布了运营商参与竞拍的附加条件,排除华为及中兴设备,并要求现有设备在2025年前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