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腾讯的老干妈事件继续发酵,各大科技巨头几乎都参与了这一场腾讯被骗的“全民吃瓜”大戏。 但看似祥和的氛围下,字节跳动副总裁的突然加入,让乱局再次升级。 腾讯到底是不是个憨憨? 头条加入事件骤然升级 6月30日,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腾讯申请冻结、查封了老干妈1600余万的财产,腾讯称起诉是由于老干妈未支付千万元的广告费。 随后老干妈发出声明称从未与腾讯有过任何商业合作,腾讯是被骗了。7月1日时,贵阳警方的一份通报证实了老干妈的说法,确实有3名嫌疑人冒充老干妈公司进行诈骗。 腾讯确实是被骗了,不仅白白打了广告,还因此上了热搜,腾讯也因此直接开启了一番自嘲之旅,腾讯在B站的官方号直接配图表示,今天中午的辣椒酱突然不香了。 腾讯在B站还放出了一个《我就是那个吃了假辣椒酱的憨憨企鹅》的恶搞视频用于自嘲。 腾讯被骗成为全民狂欢的一个“大瓜”,众多科技巨头也都加入调侃。 事件到这里本来或许该结束了,但随着一位字节跳动副总裁突然跳出,疑似批评腾讯的发言出来之后,整个事件的味道就变了。 字节跳动副总裁直指:“基础事实都没调查清楚,就可以直接启用公检法手段,竟然还成功冻结了对方1600万元!说明这家公司已经形成了用公检法打击一切不利于它的日常思维,而且简化到连调查都懒的去调查了。” 腾讯公司公关总监张军在微博上立刻回击:“知识储备不足,记性还不好,这可咋整”,并附图显示字节跳动申请冻结另一家公司财产的相关信息。 如何看待腾讯的财产保全? 腾讯与字节跳动纠缠颇深,一方面是业务上竞争日趋加大,另一方面二者之间诉讼也不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随便一搜就出来相当多二者之间的纠纷。 腾讯与老干妈之间的诉讼纠纷确实存在颇多疑点,正如一位网友所说,为什么在合作中乃至后续催款,腾讯从没有发现与他们签订合同的是骗子: 汉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庆方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腾讯与老干妈这两家大型公司出现这种误会,从我接触的案件来看,其实是比较常见的。包括很多大型商业银行,在贷款、做理财产品时,在做完之后才发现公章是伪造的。” 在张庆方看来,在这起案件前后过程中,腾讯可能一直是跟那3个人联系,腾讯认为那3个人就是代表老干妈,因为那3个人可能有工作证、公章、名片等一系列伪造的证件。 张庆方表示,在发生纠纷多次催收无果后,腾讯只能进行诉讼,而法院也只看原告方有没有合同,如果有合同到了履行期限又没有履行付款,腾讯方面又愿意提供担保,法院就会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发出一个执行裁定书。“在保全诉讼中,法院也无法一一去核实是否是萝卜章,腾讯这一诉讼行为在我们看来是正常的。” 对于后续事件的发展,张庆方表示,如果法院已经对老干妈执行了财产保全,接下来就需要看腾讯是否撤诉,腾讯也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法院也需要判定是否构成了表见代理,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最后如果因为腾讯的保全申请对老干妈造成了损失,而法院又判定老干妈无责,事件也会很简单,腾讯和保险公司都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张庆方说。
6月28日下午,一则消息在网上流传,称美邦服饰因未能执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对公司及其董事长胡佳佳限制高消费。美邦服饰当日下午回应称,该限制高消费令已解除。 美邦服饰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事涉及到美邦服饰在上海市南京东路商铺的承租事宜,美邦服饰实际承租了5层,其中1003、1004室承租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美邦服饰在租期内切实履行租金支付义务,从无拖欠租金的行为。租赁合同到期后1003、1004室房东不愿意续约想收回房屋自用,故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美邦服饰返还房屋和支付相关费用,判决生效后,美邦服饰如约支付了相关费用,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美邦服饰在过程中也积极配合黄浦法院执行判决,但由于该房屋历史原因,房屋具体坐落区域划分难以判断,导致迟迟无法履行返还义务。 美邦服饰方面表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推进执行工作,公司也不存在有能力履行判决但拒不履行的情形,但因其中存在信息沟通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产生了误解。法院对美邦服饰及公司董事长胡佳佳限制高消费令已解除,预计24小时后该消息将在相关执行信息网站上更新。
法院明确驳回相关复议,预示着顺利办此前突然爆发的董事会夺权之争被叫停。顺利办回归正常轨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彭聪依旧“掌权”。不过,暂时平息之下,两方股东之间的明争暗斗恐怕仍未停止。 6月23日,顺利办披露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复议进展的公告。公告显示,顺利办于6月20日收到一份《民事裁定书》。 5月27日,顺利办上演“大戏”。当日,顺利办部分董事突然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免去彭聪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解聘彭聪公司总裁职务暨免去其担任相关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推举连杰暂时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关于聘请华彧民担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免去彭聪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等议案。 但是,6月9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暂缓实施于5月27日形成的顺利办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并“叫停”了原定于6月12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 在此期间,顺利办总部部分职权一度被连杰等人控制。 顺利办不服上述裁定,向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法院提出复议申请。顺利办称:董事会罢免彭聪董事长、总裁职务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不具有采取行为保全的必要性、合理性,故请求法院撤销原裁定。 不过,最新《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驳回了这一复议。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法院审查认为:彭聪向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了担保,其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董事会罢免理由是否合法、案涉董事会会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等,均需要经过实体性审查,并非本案是否应当采取保全措施的判断要件,故顺利办的主张不能成立。 基于此,法院裁定驳回顺利办的复议请求。眼下,顺利办也无法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谋求免去彭聪的公司董事职务。 据了解,目前,彭聪方面已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撤销顺利办5月27日董事会临时会议作出的全部决议。起诉状认为,案涉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决议依据不合法,且召集和召开程序严重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全部会议决议应予撤销。 事实上,在5月27日董事会决议被裁定暂缓实施后,彭聪已经恢复行使董事长、总裁职务;同时,连杰无权代行董事长职务,华彧民也无权行使总裁、董秘职务。顺利办总部相关职权逐步回归正轨。 董事会纷争的背后是顺利办两大股东阵营之间的“进退纠纷”。 一季报显示,顺利办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连良桂持股16.78%,顺利办董事连杰为连良桂之子,上述持股绝大部分遭到质押;彭聪及其一致行动人百达永信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6.18%。 在置出青海明胶资产后,彭聪是顺利办唯一主业及核心子公司神州易桥(北京)财税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并长期负责顺利办的经营管理。此前公告显示,彭聪及其关联方曾提出股份增持计划,并计划以参与定增方式履行增持承诺,这极有可能改变顺利办的控制权格局。
中国建设银行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将“自家行徽+CCB”注册为欧盟商标,谁料被他人提出异议,这一等,就是6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四大行之一、被戏称为“存存吧”的中国建设银行,在2014年向欧盟商标主管机构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将“自家行徽+CCB”注册为欧盟商标,谁料这一申请竟与法国CB银行卡集团的商标撞车,导致对方提出异议,商标注册申请也因此而被搁置。这一等,就是6年。上周四(6月11日),欧盟最高级别法院欧洲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欧盟普通法院的判决和欧盟知识产权局第一上诉委员会的裁定,这意味着建行的这件商标终于迎来了转机。先放上建行申请注册的商标:建行是于2014年10月14日向EUIPO申请将其行徽注册为欧盟商标的,使用在第36类“银行服务;金融评估(保险、银行服务、不动产);金融服务;贷记卡服务;贵重物品存放;古董估价;经纪;担保;信托”等服务上。2015年5月7日,法国CB银行卡集团(Groupement des cartes bancaires,下称“CB集团”)就建行这件行徽标识在以上全部服务类别上的注册,向EUIPO提交了异议申请。CB集团提出异议的理由是该商标与多项在先权利冲突,其中包括一件在先商标权:CB集团的这件在先商标申请注册于1999年11月12日,核定使用在第36类“保险和金融;签发旅行支票和信用证;金融事务、货币事务、银行服务”等服务上。从时间上看,这件引证商标确实远远早于建行申请商标的申请日。CB集团认为,建行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且商标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近似使得在先商标获保护地区的相关公众存在混淆可能性,违反了欧盟关于商标的第207/2009号条例Article 8(1)b和8(5)条款规定。不过EUIPO的审查员们可不这么认为。2016年10月4日,EUIPO异议部门支持了CB集团的异议理由,即两件商标之间存在Article 8(1)b意义上的混淆可能性。不过EUIPO异议部门并没有审查有关Article 8(5)条款的理由。建行随后提起申诉。EUIPO第一申诉委员会重新审查后作出裁定,仍然坚持EUIPO异议部门的观点。EUIPO第一申诉委员会裁定称,由于在先商标的使用,法国相关公众会将在先商标视为指的是“CB”卡。所谓CB卡,正是由CB集团发行的一类银行卡。▲ 带有“CB”商标的银行卡(来源:CB集团网站)事实上,在CB集团对建行此次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同时,其还对建行另外一件单纯文字商标“CCB”提出过异议,EUIPO申诉委员会在该申诉案中裁定文字商标“CB”在法国在第36类服务上享有声誉。此次EUIPO援引该案裁定中的这一结论,认为CB集团的证据证明了该声誉的持久性。考虑到双方标识所指定的服务相同性、标识本身的近似性及在先商标在法国的声誉,EUIPO第一申诉委员会认为,双方标识的差异以及相关公众高于一般水平的关注度不足以排除造成混淆的可能性。在裁定中,EUIPO第一申诉委员会还不忘给建行“补一刀”:“消费者并没有定期使用某些由申请商标指定的建行服务,这增加了这些消费者被自己对双方标识的不准确回忆误导的可能性,即使其注意程度较高。”据公开报道,其实建行早在2009年就已经在欧洲设立首家全资子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伦敦)有限公司,2013年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卢森堡分行已经开业,2015年建行在欧经营机构已经达到十家,包括法国巴黎的分行。虽然跟欧洲很多当地银行的历史没法比,但在中国的商业银行里,建行的欧洲布局还不算晚。▲ 关于建行在海外业务布局的报道2017年9月27日,建行就EUIPO第一申诉委员会的裁定,向欧盟普通法院起诉,对裁定中有关在先商标显著性、双方标识近似性以及混淆可能性是否存在等问题提出质疑。无奈的是,欧盟普通法院认为起诉没有依据,仍然驳回。不过在建行坚持继续上诉后,终于获得了欧洲法院的支持。欧洲法院在上周公布的判决中认为:“根据《欧洲联盟法院规约》第61条第1款,如果上诉有充分的依据,则在诉讼程序状态允许的情况下,法院本身可就此事作出最终判决。本案中,法院已拥有作出最终判决所必要的信息。”欧洲法院表示,在先商标的显著性是评估是否存在混淆可能性的一个相关因素,显著性须根据该商标所涵盖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公众的推定认知来确定。欧洲法院指出,尽管在先商标指定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但EUIPO第一申诉委员会未能通过更广泛地考虑该商标指定的服务来审查该商标的显著性。在一审中,欧盟普通法院认为可以由在先商标的声誉和显著性因素推断出该商标会被视为“CB”,所以商标的文字部分是主要的,进而由此反过来主导对双方标识近似性的评估。但二审中,欧洲法院对这种方法画了一个大大的错号。欧洲法院认为,在先商标的声誉和显著性因素不涉及多个标识之间的比较,而仅涉及单个标识,即异议人拥有的注册商标。由于这两个因素在范围上根本不同,因此,对其中一个的审查并不能得出关于另一个的结论。换言之,即使在先商标因其较高声誉而具有很高显著性,也不能因此而确定该商标是否及如何与另一件商标近似。因此欧洲法院认定,EUIPO第一申诉委员会依靠在先商标的声誉来评估双方标识的近似性,这种方法是不正确的。由此,欧洲法院认为建行的诉求是有依据的,应当被支持,因此被诉裁定应予撤销。历经6年的争论,建行终于迎来了欧洲法院作出支持自己诉求的判决。回忆这个马拉松式的诉讼过程,真是不禁令人替建行捏一把汗。随着对外经贸快速发展,以及本世纪初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陆续完成,我国银行机构国际化进程正逐步深入,出海布局不断扩展,商标布局自然是其中重要一环。诸如建行这样商标在海外遭遇异议、无效的情况,恐怕会越来越常见,金融行业从业者们也需要及早建立起自己的商标护城河,护好自家的核心知识产权,才能更好地跨出国门谋发展啊。封面来源|Wikimedia.org插图来源 | 网络
意见领袖丨Project Syndicate 本文作者:马塞尔·弗雷茨彻,曾任欧洲中央银行高级经理,现为智库机构德国经济研究所所长,洪堡大学宏观经济学及金融学教授。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反对欧洲中央银行疫情前制定的资产购买计划的裁决震惊了德国以外的政策制定者和其他观察家们。许多人要么倾向于完全忽略该裁决,要么试图升级与宪法法院的法律斗争,但这两种做法都只会适得其反。这种情况所需要的其实是一场围绕欧洲央行授权职责和现行欧盟条约的严肃认真讨论。 特别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指责欧洲央行未能对其公共部门购买计划实施合理“比例评估”,从而违反了《欧洲联盟运作条约》。法院认为该购买计划不仅是一种货币政策工具,更是一项对小额储户,纳税人和各个部门施加了过度成本的更大范围经济政策,因此认定欧洲央行正接近或已经逾越了禁止将货币融资扩大到成员国政府的界限。 尽管这已经不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第一次和欧洲央行对着干,但最新这份裁决无疑加剧了两者之间的冲突。如果缺少了欧洲央行的比例评估,德国联邦银行将被禁止参加公共部门购买计划,并可能因此对欧洲经济货币联盟产生多项深远影响。 关于该裁决存在很多批评意见,尤其是批评其未能理解货币政策背后的经济学原理。事实上每次发布季度预测时欧洲央行都会对其政策的各类影响进行定期而广泛的评估。此外一个储户惨遭盘剥,僵尸企业不断滋生,银行体系崩溃的经济也是无法实现价格稳定的。通过要求欧洲央行提供它所需的评估,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正在挑起欧洲和德国法律之间的一场危险冲突。因此不出所料,许多经济学家和法律学者都将法院的观点斥之为一派胡言。 但即便如此,各大欧洲机构依然必须认真迎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挑战,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鉴于该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在挑战欧洲央行的政策,因此没理由认定它将在做出最新这一裁决后鸣金收兵。更重要的是,人们不能忽视法院的论点激起了诸多德国经济学家,政治家和选民共鸣的事实。德国的主流民意深信欧洲央行的行为并不符合德国的最大利益。特别是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越来越多的人不仅齐声批评欧洲央行的债券购买计划,还批评其利率和抵押政策,就连央行采用的第二代泛欧实时全额自动清算系统(TARGET2)也无法逃避责难。 日益加剧的公众情绪逐渐削弱了欧洲央行在德国的信誉,这可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问题。信任和信誉是一家央行最重要的资产,没有这些它就无法履行其授权职责。因此欧盟和其他成员国政府不能再无视宪法法院及其所代表的选民群体。 第一步,欧洲央行需要了解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以及德国公众)的期望。该法院抱怨现行货币政策让特定群体背负了额外成本,意味着它认为稳定价格不应是欧洲央行的主要目标。因此法院本质上是在要求欧洲央行获取一个不同的授权职责。 可以肯定的是,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无权要求这种改变。但是为了避免更深层次的危机,欧洲央行需要说服德国公众将它价格稳定设为主要目标是有原因的,而且它也不能简单地决定惩处某国政府或者偏帮那些有利于德国储户和银行的政策。欧洲央行的标准策略审核流程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还反对所有欧洲央行政策决策中天然包含的风险分担因素。货币政策总会在社会内部以及在欧元区各国间产生分配影响。但德国的主流观点是欧洲央行自2008年以来的政策都是在牺牲德国来让较弱的南欧国家获利。各方可能再次想要把这个论点视作无稽之谈(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并指出德国在过去十年中也跟其他国家一样从欧洲央行政策中受益匪浅,但这样做无益于冲突的解决。 毕竟,欧洲央行在维持经济和金融稳定方面承担了异乎寻常的责任——首先是在2008年危机期间,随后又在欧洲债务危机期间,如今则是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应对。一个强化风险共享的适当财政和资本市场联盟可以减少欧元区内部分歧,从而令欧洲央行可以从主权债券购买和其他干预措施中退出。但退出行动可能不会很快发生,这意味着欧洲央行应当尽可能调整其策略。 欧洲央行还应该修订其对价格稳定的定义以及分析货币政策影响的方法,这可不是为了讨好德国宪法法院,而是为了提高透明度。至少在目前来说这有助于保护其运行,体制和法律方面的独立性。但是从长远来看欧盟和成员国政府不能无视德国的立场,因为尽管该法院在推理上存在多个严重缺陷和矛盾之处,但它提出了关于欧洲央行货币政策授权职责及其在欧洲货币联盟中作用的多个合法性和重要问题。 在最佳的情境下,欧盟将把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作为一记警钟,并以此向着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财政和资本市场联盟迈进,同时阐明欧洲央行在其中的作用。虽然这将要求对欧盟条约实施令人抓狂的艰难修订,但是其他替代方案只会更加糟糕。 (本文作者介绍:报业辛迪加(Project Syndicate)被称为“世界上最具智慧的专栏”,作者来自全球顶级经济学者、诺奖得主、政界领袖,主题包括全球政治、经济、科学与文化塑造者的观点,为全球读者提供来自全球最高端的原创文章、最具深度的评论,为解读“变动中的世界”提供帮助。)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一张限高令发到了中信证券。根据此令,法院对中信证券及中信证券董事长张佑君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不过讲真,媒体们把吃瓜起哄点落在“券商一哥”张佑君身上,并没啥必要,估计一哥此刻看到自己名字突然刷了屏也很莫名的。 乍一看标题党们还以为张董变“老赖”了欠债不还破产了啥的,其实根本不是啊啊啊,而是一桩小案惹的祸:一个叫余国菁的投资人想主张权利把中信证券给告了,连带了张佑君,因为张是法定代表人。 如果中信证券非要找人出来背个锅,“愉见财经”觉得:第一应该是当年给下文中这个投资人办开户的工作人员,这投资人拿着别人的身份证来办开户,不晓得是怎么通过的,为日后纠纷埋下了雷;第二大概应该是中信的法务,估计没重视这小案子,白白惹了一场舆情风波。 究竟啥情况?故事还要从一名叫余国菁的台湾人说起。他诉中信证券,是因一宗证券投资纠纷。 大意是,台湾身份的余先生,2002年的时候要在大陆做证券投资,于是借了某个大陆人的身份证在中信证券开了个基金账户,账号为30***74。 这一是借来的身份证、二则他说这身份证还在2010年遗失了、三则这张一代身份证后来无法升级成二代身份证,所以这事就搞了。 这位余先生现在是想要法院判令追回那证券账户里的钱,但中信证券想必不肯给他,因为这账户主人不是余先生的名字啊。 余的举证是,他拿着别人身份证办开户的时候,签名是他亲手签下去的,鉴定一下字迹就知道了,而且密码也在他手上。 中信证券认名字不认别的,要钱得让那张身份证上的人来取。 呵呵哒。敢问余先生,所谓“借”来的那张身份证上的人,怕是您也认不得找不到吧。 最早这案子是在深圳福田区法院审的,该法院因为案子属于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移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审理。应余国菁的申请执行,便就有了上头那张限高令。 不是你们想象的券商一哥来啥大瓜了。吃瓜群众散了散了。 愉见财经
博雅互动(00434)发布公告,就有关个别雇员涉嫌利用公司网游平台进行非法活动,2019年12月27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案件的判决。一审法院认为,雇员涉嫌罪行的罪名成立,并判决追缴人民币9.43亿元上缴国库(涉案资金)。 公司并不是案件的其中一方。截至该公告日期,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有关司法机关对涉嫌罪行的任何起诉或调查。此外,公司尚未收到任何相关中国大陆司法机关关于拟追缴涉案资金的任何通知,并且据公司目前所知,没有其他银行帐户因判决被相关中国大陆司法机关冻结。 公司正在与其中国大陆法律顾问讨论有关判决的下一步行动,包括就一审法院拟追缴的涉案资金采取适当法律行动以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国大陆法律顾问的告知,如果雇员就判决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作出裁判之前,一审判决并不生效,一审法院亦不会对涉案资金进行追缴。 鉴于截至该公告日期,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收到相关中国大陆司法机关对涉嫌罪行的任何起诉;公司的有关闲置现金储备仅用于闲置资金管理,且为公司一般惯例;公司认为其在其他银行帐户中有足够的现金储备支持公司日常业务; 截至该公告日期,公司并无任何借贷;及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17.2亿元,拟被追缴涉案资金占流动资产约54.9%,董事会认为该判决不会对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