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公司股东在最近几天回调的行情下发出拟增持公告,包括汇通能源、青岛双星、凌霄泵业等。 从历史数据来看,在大跌行情中,股东增持意愿明显放大。以2015年以来的周度数据来看,周跌幅超过10%,次周股东净增持概率(次一周获净增持数/周跌幅超10%的周数)较大,达到75%;周度跌幅超过7%,次周获净增持的概率超过75%。 从行业来看,拟增持股主要分布在公用事业、机械设备、商业贸易等行业,分别有10股、7股、6股,计算机、交通运输及银行板块各有5股增持正在进行中。 从拟增持金额上限来看,增持金额在亿元以上的有11股。包钢股份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月7日发布拟增持公告,拟增持金额上限达到40亿,增持将于明年5月6日截止;其次协鑫集成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拟增持金额上限达到10亿;南京银行大股东拟增持金额上限达到9亿。 七成以上个股发布增持公告以来股价上涨 数据宝统计显示,77股今年自发布拟增持公告(进行中)以来,上涨股数量占比近75%,跑赢同期沪指涨幅个股占比接近五成,部分个股因业绩差或属于ST板块导致股价表现不佳。整体来看,增持计划对股价的提振较为明显。 具体来看,发布拟增持公告以来,股价涨幅超过10%的个股有37只。王府井、首商股份、新希望涨幅居前,王府井涨幅超350%;岭南控股、*ST雪莱及宇晶股份首次发布拟增持公告以来股价涨幅均超过50%。 也有部分个股发布拟增持公告以来股价下跌,如协鑫集成、合众思壮、航锦科技跌幅超过15%。 机构预测12股业绩 有望大增 上述拟增持的77股中,有16股的其他股东拟减持,包括大涨的王府井、新希望、红墙股份等,其余61股其他股东暂无减持计划。 数据宝统计显示,上述61股中机构预测今年、明年净利润增幅超过10%的个股仅有12只,包括中金环境、三峡水利、鹏鹞环保等。 以机构预测今年净利润增幅来看,位居前3的个股均因水利建设业绩有望大增。公开信息显示,7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苏伟表示,在继续加快推进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将抓紧谋划一批新的重大水利工程,重点推进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具体来看,机构预测中金环境今年业绩增幅有望超过2000%,明年接近15%。不过该公司去年业绩大幅下滑,一季度业绩亏损,中金环境涉及废水处理、垃圾分类等概念。位居其后的是三峡水利,机构预测其今年净利润增幅有望超过100%,明年超过35%。 另外,航锦科技、创源文化、兴瑞科技等今年净利润增幅有望超15%。其中兴瑞科技明年净利润增幅有望超40%,年内获2家机构调研。 以上12股中还有5股年内也获得机构调研,涉及智能家居、特斯拉及5G等热门概念的兴瑞科技获181家机构调研;创源文化、鹏鹞环保分别获93家、41家机构调研;中金环境及三峡水利分别获5家、2家机构调研。 机构预测业绩高增长的增持股 代码 简称 2020机构预测净利增幅(%) 2021机构预测净利增幅(%) 行业 300145 600116 300664 000818 300703 600863 002937 601838 601877 600655 601009 601658 中金环境 三峡水利 鹏鹞环保 航锦科技 创源文化 内蒙华电 兴瑞科技 成都银行 正泰电器 豫园股份 南京银行 邮储银行 2075.38 106.15 54.64 39.19 19.52 18.92 18.61 16.01 14.34 12.83 12.37 10.76 14.68 38.41 33.27 22.06 29.08 21.86 40.85 15.16 16.02 13.97 13.97 12.07 机械设备 公用事业 公用事业 化工 轻工制造 公用事业 电子 银行 电气设备 商业贸易 银行 银行 (本版专题数据由
*ST围海(002586,SZ)第二大股东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仲成荣、王永春要减持股份。在表达减持理由时,竟指责公司董事会“毫无商业诚信和契约精神”等。*ST围海及公司独董发声反驳,双方一时针锋相对。 而在今晚(7月19日),*ST围海又抛出一份“立案调查事项进展”公告,其中对调查所提无几,却强调持股5%以上大股东在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受到减持限制。 这是不是公司针对千年投资方面的减持行为,专门作出的提醒? 上市公司搬出减持规定 7月19日晚间,*ST围海披露《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ST围海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仍未收到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 但看起来,*ST围海并非简单披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而是在强调一件事——大股东减持限制。 *ST围海表示,因公司正处于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涉及大股东减持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减持规定)。 耐人寻味的是,*ST围海公告中加粗加黑了两条规定,分别是: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简而言之,*ST围海IPO前和再融资时进入的大股东,在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时不能减持。 此举是否在提醒前段时间拟减持公司7.44%股份的股东——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对于减持,千年投资方面给出的理由是:现任董事会“毫无商业诚信和契约精神”,“严重漠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已“对现任董事会目无法纪丧失耐心”。 对这种说辞,*ST围海反击称:所述“减持原因”与事实严重不符,存在严重诽谤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言论,其行为涉嫌侵害名誉权。对此,*ST围海对上述股东所述减持理由作出了特别说明,公司独立董事作出了《独立董事声明》,对此行为予以强烈谴责。 如今,*ST围海在公告中搬出减持规定,是不是对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仲成荣、王永春再次反击? 7月19日晚间,*ST围海董秘赵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切以公司公告和监管规定为准。” 子公司控制权争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如果千年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要减持股份,很大概率是“割肉”止损。 根据*ST围海公告,2018年5月,公司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88.22975%股权。彼时,公司以8.62元/股向千年投资、仲成荣、王永春增发7441.6万股。 而如今(截至7月17日收盘),*ST围海股价仅有2.04元/股,不到当时增发价的四分之一。尽管2018年~2019年,上述大股东在3.5元/股~6元/股区间价格补仓,但补仓量仍不及增发数量。 *ST围海当时增发收购的千年设计也有失控之忧。 *ST围海公告中显示,截至目前,千年设计尚未向上市公司报送2020年4月~6月的财务数据。 而在上周五,*ST围海还发布公告,要召开千年设计的临时股东大会。*ST围海给出理由是,“千年设计董事会、监事会对我公司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一系列抵制和不配合行为,实际上拒绝了我公司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损害了我公司的权利”。 从审议议案来看,*ST围海欲罢免王掌权、钱浩、杨岚等董事、监事职务,并提名张鸿健、刘智慧等人为新任董事、监事。同时,*ST围海还提出修改千年设计公司章程,补办、换领新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议案。 不难看出,*ST围海与千年设计管理方仲成荣的矛盾还在继续。
明明主业不振,股价却接连上涨并创出近一年新高,如此情况下,7月16日晚间,ST昌鱼(600275,SH;前收盘价3.06元)不得不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经核查,ST昌鱼还真的发现了重大事项,即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普)持有的公司17.39%股权将被司法拍卖,拍卖结果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ST昌鱼近年来主营业务不振。ST昌鱼的公告也显示,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实控人一年前已被刑拘 自从今年6月份以来,ST昌鱼股价连续上涨,从5月底的2.11元/股收盘价上涨到目前的大约3元/股,上涨幅度超四成。其中,7月14日~7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大涨并创下近一年股价新高。 如此情况下,7月16日晚间ST昌鱼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显示,经公司核查发现,公司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查询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普持有8848万股公司股票的司法拍卖公告,该标的占公司总股本的17.39%,占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83.73%。 同日晚间ST昌鱼发布的相关司法拍卖提示公告显示,本次拍卖网络平台是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拍时间是2020年8月17日10时至2020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展示起拍价为24862.72万元。展示起拍价并非最终起拍价,本次股票的网络司法拍卖最终起拍价为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乘以股数确定。 就北京华普持有的股权被拍卖相关问题,7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ST昌鱼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也是从网上查到相关信息并与北京华普进行核实,具体情况目前不是特别清楚。例如这次拍卖申请人是谁,拍卖公告里没说公司也不太清楚。 根据ST昌鱼今年一季报,北京华普持有ST昌鱼20.77%股权,不过这部分股权全部被冻结。另据去年7月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翦英海因涉嫌行贿罪被淮北市公安局相山分局刑事拘留。就此,ST昌鱼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案件目前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仍然没有宣判。 经营数据存重大不确定性 ST昌鱼自2012年剥离房地产业务以来,以淡水鱼类及相关水产品的养殖、加工、销售为主要业务。此次北京华普股权将被拍卖,对公司有何影响?拍卖信息公布后,除了二级市场股价波动,投资者反应如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阿里拍卖平台上,目前0人报名,139人设置提醒以及7000余次围观。而ST昌鱼方面表示,目前暂时没有投资者来公司进行相关调研。 根据ST昌鱼公告,本次拍卖事项目前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还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事实上,近年来ST昌鱼主业经营不振,且公司2019年年报刚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目前经常性业务持续亏损,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938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亏损已达5.33亿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2828万元,虽然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应对措施,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而7月16日晚间,ST昌鱼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也表示,公司目前虽然正在努力提升业绩、积极进行转型升级,但主营业务收入仍然较低,持续经营能力尚未得到根本改变。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生产和经营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4%,全年经营数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长方集团7月17日午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39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增持的目的为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拟增持部分公司股票以进一步巩固控股地位。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南昌光谷直接持有长方集团股份1.1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7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7%。 同日,长方集团还发布公告,股东李映红、李细初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长方集团股份不超过2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目前李映红持公司股份182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1%),李细初持公司股份84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两人均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的一致行动人。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6日发布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梁涛署名文章《奋力构建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提到,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不得干预董事会、高管层依法自主履行职责,要切实防止大股东操纵和掠夺公司的“隧道行为”。 梁涛认为,规范的股东行为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石。梁涛表示,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和股东行为深刻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近一个世纪以来的公司发展史表明:有效保护股东权利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并且股东权利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化和股东权利保护机制的持续健全,正是长期以来全球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向前演进的不竭动力。既不能允许以高管层为代表的内部人在经营中损害股东利益,也不能允许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肆意侵蚀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践不断拓宽人们对股东权利保护的认知,并使得股权结构透明度、控股股东行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等不断成为全球公司治理关注的焦点问题。《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也突出强调要保护和促进股东行使权利,确保包括少数股东和外资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平等待遇,保障全体股东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均有机会获得有效救济。 梁涛指出,当前,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是近年来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乱象丛生的根源。部分股东以信贷、理财或保险资金入股机构,甚至出资后又通过关联交易、违规质押、反担保等方式变相抽逃资本,形成虚假出资。股权代持和隐形股东现象在中小机构中较为严重,很多股东通过设计高度复杂且频繁变更的股权结构,刻意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实现规避监管和幕后操纵银行保险机构的目的。少数不法股东甚至通过关联企业曲线入股并间接控制多家机构,形成拥有多类牌照的庞大金融集团。部分大股东胡作非为,丝毫不尊重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肆意干预机构人事任免、经营计划和管理决策,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将机构作为自身“提款机”。有的机构主要股东为争夺控制权内斗不止,导致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公司治理陷入僵局。有的机构股东严重缺位,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梁涛认为,必须下大力气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大股东包括控股股东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公司治理的原则和程序,中小股东、外资股东以及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均不容侵犯。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不得干预董事会、高管层依法自主履行职责,要切实防止大股东操纵和掠夺公司的“隧道行为”。严格股东资质审核,加强对股东的穿透监管,坚决将违法违规股东拒之于银行保险市场之外。深入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着力整治虚假出资、循环注资、隐形股东、违规代持、违规一致行动人、股东不当干预、向股东输送利益等深层次高风险问题,不断加大问责处罚力度,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建立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形成有效震慑。要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支持股东间就行使基本权利开展正当的沟通协商,建立健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机构间的沟通对话机制,支持股东就自身重大关切向机构问询。提升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便利性,倡导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大力推动股权集中托管,提升股权结构透明度。 梁涛还指出,高效率的董事会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中心要素。他表示,加强董事会建设是下一步健全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点。要保障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独立承担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职责,确保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发挥核心作用。完善董事提名、选任和工作制度,扩大股权董事和独立董事选聘范围,建立健全独立董事人才库,切实改变部分董事过度受制于控股股东或内部人的情况。严把董事资质审核关,特别是在地方中小法人机构设立及重组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拟任董事的专业经历、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健全董事履职信息保障机制,确保股权董事、独立董事能够及时获得履职所需的财务经营等信息,鼓励无法获得正常履职所必需信息的董事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完善董事履职评价制度,提升履职评价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强化考核和问责。引导董事会在道德方面遵循高标准,诚实尽职谨慎地开展工作,促进包括股权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组织实施提升董事履职能力的专业培训。 梁涛提到,良好的外部市场约束和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机制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表示,下一阶段,要切实提升会计信息和其他非财务信息的质量,完善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确保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平等、及时、低成本地获得定期、充分、可靠、可比的信息。绝不允许制造和披露虚假信息,要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要进一步强化外部审计独立、客观、审慎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的评价和管理功能。要深化机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重视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健全利益相关者申诉回应机制,支持和保护消费者、员工、交易对手等利益相关者向机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其他外部监督力量积极发挥作用,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梁涛最后指出,科学有效的监管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他表示,下一步,要不断创新公司治理监管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尽快将监管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持续开展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全面评估,严格问责处罚,加强公开披露,推动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公司治理评估对健全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引领作用。加快弥补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短板,制定或修订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指引、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一批重要公司治理监管规制,尽快改变当前公司治理监管规制体系性不足、部分领域规制缺失、部分规制修订滞后等问题。要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监管的横向和纵向协作机制,促进公司治理监管权责清晰、协同高效和运行规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监管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要加强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水平。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银保监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对推进金融业公司治理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科学部署。2016年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明确在公报中支持《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的有效实施。银保监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持续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积极落实《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奋力构建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 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年来,我国银行保险业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一部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改革、战胜艰难险阻的历史。1997年以来,党中央先后五次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出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启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深入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使我国银行保险业不仅摆脱了资产质量低下、财务亏损的经营困境,而且通过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涅磐重生。特别是工行、建行等4家国有银行,从上世纪90年代的“技术性破产”,发展成为如今连续多年位列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前几名的大型上市银行。十八大至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等重要场合,对金融和金融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新时代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回顾过去,我国银行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历程,有力地佐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这一英明论断。展望未来,坚持党的领导将始终是我们做好一切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更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牢牢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对我国银行保险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有着决定性意义。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领导真正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切实做到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一体化。要持续探索完善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具体方式和途径,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研究制定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并严格落实。建立健全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之间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沟通机制,确保党委能够凝聚各方共识,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要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下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支持员工通过职代会、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等方式有序参与公司治理,注重发挥员工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中的主人翁作用。 二、规范的股东行为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石 股权管理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结构和股东行为深刻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近一个世纪以来的公司发展史表明:有效保护股东权利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并且股东权利保护认识的不断深化和股东权利保护机制的持续健全,正是长期以来全球公司治理制度不断向前演进的不竭动力。既不能允许以高管层为代表的内部人在经营中损害股东利益,也不能允许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肆意侵蚀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践不断拓宽人们对股东权利保护的认知,并使得股权结构透明度、控股股东行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等不断成为全球公司治理关注的焦点问题。《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也突出强调要保护和促进股东行使权利,确保包括少数股东和外资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平等待遇,保障全体股东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均有机会获得有效救济。 当前,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方面的问题是近年来中小银行保险机构乱象丛生的根源。部分股东以信贷、理财或保险资金入股机构,甚至出资后又通过关联交易、违规质押、反担保等方式变相抽逃资本,形成虚假出资。股权代持和隐形股东现象在中小机构中较为严重,很多股东通过设计高度复杂且频繁变更的股权结构,刻意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实现规避监管和幕后操纵银行保险机构的目的。少数不法股东甚至通过关联企业曲线入股并间接控制多家机构,形成拥有多类牌照的庞大金融集团。部分大股东胡作非为,丝毫不尊重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肆意干预机构人事任免、经营计划和管理决策,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将机构作为自身“提款机”。有的机构主要股东为争夺控制权内斗不止,导致董事会长期无法召开,公司治理陷入僵局。有的机构股东严重缺位,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大股东包括控股股东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公司治理的原则和程序,中小股东、外资股东以及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均不容侵犯。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不得干预董事会、高管层依法自主履行职责,要切实防止大股东操纵和掠夺公司的“隧道行为”。严格股东资质审核,加强对股东的穿透监管,坚决将违法违规股东拒之于银行保险市场之外。深入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着力整治虚假出资、循环注资、隐形股东、违规代持、违规一致行动人、股东不当干预、向股东输送利益等深层次高风险问题,不断加大问责处罚力度,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建立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形成有效震慑。要完善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机制,支持股东间就行使基本权利开展正当的沟通协商,建立健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机构间的沟通对话机制,支持股东就自身重大关切向机构问询。提升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便利性,倡导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大力推动股权集中托管,提升股权结构透明度。 三、高效率的董事会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中心要素 20世纪初以来,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普遍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变,董事会在公司战略决策中的核心地位不断得到确立和巩固。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风险管理、薪酬激励、外部审计等方面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早已成为广泛认可的公司治理良好实践。《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对董事会职责特别重视,专门单列一章给予大篇幅论述,明确要求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以及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的责任。该原则还强调,董事会应当重视并公平对待员工、债权人、客户、供应商和地方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5年修订的《银行公司治理原则》,也强调了银行机构董事会的专业性要求以及董事会在战略和风险管理、监督高管层、薪酬激励等方面重要职责。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银行保险机构普遍建立了董事会制度,董事会规模和结构持续优化,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日益规范,董事的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的核心作用初步得到体现。独立董事来源日益多元化,国有大型银行和大型保险公司的独立董事基本都是国内外政府治理、财政金融、法律会计等领域的顶尖专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基本都由独立董事担任。但近年来监管发现,董事不敢、不能或不愿履职现象仍然在很多机构中存在。部分董事盲目屈从于提名股东或董事长个人意志,独立性严重缺失。有的机构董事会决策异化为董事长决策,甚至以所谓的“董事长办公会”或“董事长专题会”取代董事会。部分股权董事缺乏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经验,专业性与履职要求相比还有差距。部分非执行董事无法获得履职所必需的经营管理信息。部分董事担当意识不强、履职意愿不够,基本不发表实质性意见,有的甚至长期不出席董事会会议。部分机构董事会及其战略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制定的发展战略盲目激进,考核短期化现象严重,高管中长期激励不足,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落实不到位,滋生道德风险和逆向激励。 加强董事会建设是下一步健全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点。要保障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独立承担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职责,确保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发挥核心作用。完善董事提名、选任和工作制度,扩大股权董事和独立董事选聘范围,建立健全独立董事人才库,切实改变部分董事过度受制于控股股东或内部人的情况。严把董事资质审核关,特别是在地方中小法人机构设立及重组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拟任董事的专业经历、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健全董事履职信息保障机制,确保股权董事、独立董事能够及时获得履职所需的财务经营等信息,鼓励无法获得正常履职所必需信息的董事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完善董事履职评价制度,提升履职评价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强化考核和问责。引导董事会在道德方面遵循高标准,诚实尽职谨慎地开展工作,促进包括股权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组织实施提升董事履职能力的专业培训。 四、良好的外部市场约束和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机制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部市场约束主要指股东、金融消费者、债权人等广大社会公众,借助于银行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及时对银行保险机构实施监督和约束的过程。《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突出强调,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框架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所有重要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权和公司治理。巴塞尔协议将外部市场约束作为银行资本监管第三支柱。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保险核心原则》也强调了保险机构信息披露要求。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强调我国金融机构要加强外部市场约束。 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只注重股东权益的保护。1995年美国学者布莱尔(Blair)系统提出了利益相关者问题,明确包括股东、债权人、职工、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提供了专用性资产,从而承担了相应的企业经营风险,因而应该让他们参与治理,由此导致公司治理理论的又一次革命,公司治理保护的对象开始从股东扩大到全体利益相关者。《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提出,公司的竞争力和最终成功是投资者、员工、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联合贡献的结果,公司治理框架应承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及其对公司长期成功的贡献,并鼓励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在创造财富、就业和促进财务稳健性等方面开展合作。 当前我国银行保险业在加强信息披露和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银行保险机构特别是上市机构定期发布年报、半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的范围和频率不断扩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环境、社会等问题也持续受到关注。机构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员工对公司治理也有一定程度的参与。但是问题也不容忽视: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还存在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稳健性和可比性不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充分、不及时等问题;外部审计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审计机构未能遵循职业审慎和客观公正的要求;金融消费者、中小投资者、员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申诉救济机制还不够健全;行业自律、媒体报导、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功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下一阶段,要切实提升会计信息和其他非财务信息的质量,完善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确保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平等、及时、低成本地获得定期、充分、可靠、可比的信息。绝不允许制造和披露虚假信息,要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要进一步强化外部审计独立、客观、审慎的要求,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的评价和管理功能。要深化机构利益相关者特别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重视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健全利益相关者申诉回应机制,支持和保护消费者、员工、交易对手等利益相关者向机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其他外部监督力量积极发挥作用,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科学有效的监管是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要保障 《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在引言中强调,有效监管是一个经济体中良好公司治理框架的重要前提。对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来说,有效监管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表明,低效的公司治理往往是引发金融风险的主要诱因,也是导致金融脆弱性的问题之源。鉴于金融风险的巨大负外部性,危机后各国普遍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加强监管。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保险核心原则》均对公司治理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2015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银行公司治理原则》明确强调监管部门应当对银行的公司治理进行指导和监管,首次把外部监管直接作为机构公司治理原则之一,进一步凸显了监管部门在机构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银保监会紧紧把握公司治理监管在银行保险业监管中的核心定位,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制,深入整治公司治理乱象,不断深化公司治理意识、培育公司治理文化。2018年4月银保监会组建时,就成立了专司公司治理监管的功能监管部门,继而在成立伊始就召开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相继出台了股东股权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独立董事管理等一系列规制文件,目前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规制已达50余项。制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建立了覆盖商业银行和商业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全面评估机制。以中小机构为重点,严厉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违规干预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陆续清退、从严处罚和公开通报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股东,监管震慑效应初步显现。其中仅2019年开展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就查处3000余项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余名代持股东。然而也应看到,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法制框架还不够完善,部分领域公司治理监管规制仍存在缺失或未及时修订的情况,公司治理监管资源、监管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现实需要。 下一步,要不断创新公司治理监管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尽快将监管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持续开展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全面评估,严格问责处罚,加强公开披露,推动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公司治理评估对健全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引领作用。加快弥补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短板,制定或修订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指引、大股东行为监管指引、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等一批重要公司治理监管规制,尽快改变当前公司治理监管规制体系性不足、部分领域规制缺失、部分规制修订滞后等问题。要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监管的横向和纵向协作机制,促进公司治理监管权责清晰、协同高效和运行规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监管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公司治理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要加强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监管水平。 公司治理本质上是一个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均衡,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多方面的因素,成因非常复杂,这就决定了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的构建必然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既要深刻认识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要充分了解其复杂性和艰巨性;既需要发挥银行保险机构的主观能动性,需要监管部门的科学引领和严格监管,也需要包括股东、金融消费者、员工、债权人、供应商在内的全体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参与;既要有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狠劲,更要有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韧劲,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地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奋力构建中国特色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银保监会
如果从2017年11月,向证监会递交IPO申请材料算起,时至今日,厦门银行已苦苦“候场”近1000天。2020年7月10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厦门银行IPO将于7月16日上会。据最新消息,厦门银行已顺利过会,成为福建本地上市的首家银行和今年登陆A股的首家城商行。 在厦门银行的背后,凝聚了众多人的期许,背后除了站着18家尚在IPO排队中的银行(其中,还包括了位于厦门的另一家厦门农商行,目前审核状态为“已预披露更新”),还站着厦门这座城。 股东 “两岸三地” 厦门银行的前身厦门城市合作银行,1996年11月,由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原14家城市信用社及其联社的原股东,以及其他23名新入股法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11月更名为厦门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1月更名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续至今。 2008年,厦门银行成功引进战略股东——台湾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富邦银行(香港)作为,成为大陆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具有台资背景的城市商业银行。十年后的2018年,富邦金控正式受让富邦银行(香港)所持有的全部厦门银行股份,以直接持股厦门银行取代其绕道第三地子公司持股的方式,使厦门银行成为大陆首家台湾金融机构直接入股的城市商业银行,持股19.95%。 很多人可能对这家台资背景的金融机构不太了解,富邦金控如今在台湾的地位,与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在香港的影响力相似,已经渗透到台湾人民的日常生活,几乎没有人能避开富邦金控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 除了台资,在厦门银行的股东队列中,还有3家股东(育哲集团、佛山电器照明、假日星瀚)的控股股东,具有港资背景,合计控股5.82%;3家股东(厦门市国资委、厦门市财政局、思明区财政局)隶属国有资本,合计持股25.98%。 截至目前,厦门银行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82.05%,分布在金融、房地产、电子、服装业、批发业等不同行业,福建本地股东占6席,国有资本占2席(持股25.20%),并涵盖3家A股上市公司(佛山电器照明、七匹狼、江苏舜天)。 总体来看:厦门银行的股东以福建本地政企为主,股东来自“两岸三地”,行业背景多元化,并且国有资本控股,使得厦门银行的股权结构具有相对稳定性。 或许,正是由于其股东的不同基因和属性,近些年,厦门银行的金融服务体系也在向多元化迈进。 2016年7月,厦门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在厦门自贸片区挂牌。成为全国首家自贸试验区资金专营机构,承接了各项金融市场的创新业,同时拓展境外金融市场,扩大投融资等业务范围。 2016年9月,厦门银行在泉州发起成立控股子公司——海西金融租赁,同时也是福建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 海西金租主要产品是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对于承租人来说,直接租赁涉及三方,即承租人与海西金租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向供应商选定设备,由海西金租支付价款,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的业务模式。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自有固定资产出售给海西金租,再向海西金按期支付租金租回使用的业务模式。 租赁的这种金融手段,降低企业的购置新设备的成本(每期只需支付少量的租金),盘活固定资产,增加流动资金,特别是对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实体经济,注入了更强的活力。 2017年4月,厦门银行理财中心在福州正式挂牌成立。此外,厦门银行还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 上市“一波三折”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厦门银行上会的同一天(7月16日),渤海银行作为第10家上市的股份制银行,成功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发行价4.80港元。至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仅剩广发银行与恒丰银行未上市。 不过,资本市场对渤海银行IPO认可度似乎并不高。渤海银行在香港的发售股份认购不足,国际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仅获轻度超额认购。截至2020年7月16日下午收盘,渤海银行下跌1.67%至4.72港元,首日破发。 毫无疑问,渤海银行上市的首日表现,使即将上市的厦门银行承压不少。“候场”1000天,一路走来,厦门银行的上会之路也是一波三折。 早在2017年5月,中信建投就与厦门银行签订了上市辅导协议;同年11月,厦门银行向证监会报送了上市申请材料。随后,厦门银行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一切似乎都在按部就班的顺利进行。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仅仅2个月后,2018年1月27日,银监会发布了两起行政罚单,厦门银行“认领”2450万元,另有多名高管受到处罚。厦门银行被触发的原因是,存在票据融资转让接受远期回购协议、同业投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及票据转贴现业务未按规定面签、用印等问题。 “千万级”罚单从天而降,对于当时还在IPO排队期的厦门银行来说是沉重打击,也透露出其自身经营存在着隐患。2017年,厦门银行营业收入增速1.88%,同比下降10.68个百分点,这是营业收入增速在2014年达到最高值48.87%后,连续3年下滑。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8年9月,厦门银行成为第一批25家通过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测评的存管银行之一,这也导致其加速退出P2P平台存管业务。通过厦门银行官网可以看到,自2019年以来,厦门银行相继与银湖网、微贷网等20余家网贷平台解约。2020年7月15日晚,厦门银行官网发布部分系统升级公告,其中涉及到“趣店网贷”,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厦门银行与趣店的合作,还能持续多久? “千万级”罚单、造血能力不足、踩雷P2P,从某种意义上,也给了厦门银行足够的时间整改;即便不上市,厦门银行如果整改不到位,“旧病复发”,也很难走得稳、走得久。 幸运的是,2018年9月,厦门银行再次收到证监会的反馈,并于当月再次报送材料。在经历了22个月的漫长等待后,厦门银行终于等到了今天,并顺利过会,距离上市一步之遥。 核心指标均有提升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厦门银行共有2家专营机构(资金运营中心、银行理财中心)、9家分行、51家支行。 2019年,厦门银行资产总额2469亿元,同比增长6.22%;总负债2313亿元,同比增长5.88%,净资产156亿元。 2019年厦门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5.09亿元,同比增长7.73%;实现净利润17.36亿元,同比增长22.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1亿元,同比增长21.41%。 在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9年末,厦门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18%,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74.58%,较上年末上升61.7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5.21%,较上年末有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加强。 由此可见,厦门银行为了上市,经历了“一波三折”后“奋起直追”,在整改方面下足了功夫。不仅是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有了提升,在对台业务和小微金融服务方面,有做的有声有色。 根据2019年年报,厦门银行直接服务台籍企业718户,其中约有4.8万户台籍零售客户,管理的台籍客户金融资产约35亿元;拥有台籍零售客户约4.8万户,管理的台籍客户金融资产约35亿元人民币。 在小微金融服务方面,截至2019年末,厦门银行面向小微型企业公司贷款总额为357.06亿元,占厦门银行贷款总额的58.42%;并开发“创业抵押贷”、“接力贷”等产品,提供网银自助提款、随借随还、转续贷等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局。 上市——新的开始 同一天,在渤海银行成功登陆港交所的时候,厦门银行顺利过会,给尚在排队期的其他18家中小银行带来希望。 但是,上市仅仅是新的开始,而不是终点。银行上市后,从资本市场上融资以补充流动性,为发展业务提供资金支持。 比融资更重要的是,银行需要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修炼内功”上,要重点关注自身的资产质量,扎扎实实发展业务,用服务赢得市场和用户的认可,与股市形成良性循环。 最后,希望厦门银行可以顺利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