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决策最高层对规模庞大的专项债作出了最新的指示。 7月15日,国常会指出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调高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本次会议是对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的深化补充,对专项债资金拨付速度、资金流向、资金效率、使用规范等方面均作出重要指示。 本次会议强调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的重要作用,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尽量“直达”项目,明确资金重点投向领域,为资金切实投放到具体项目做出了更详尽的规定,同时再次强调杜绝将专项债所募资金用于形象工程等不能给民众百姓带来实际收益的投资。 这意味着,专项债在推动经济复苏的同时,更要注重筑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首先,地方政府专项债对于稳定经济基本盘,实现疫情之下国内经济的复苏起到了积极重要作用。会议首先指出,截至7月中旬,经全国人大批准的3.75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已发行2.24万亿元、支出1.9万亿元,全部用于补短板重大建设,对应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家统计局7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第二季度GDP同比增长3.2%,较第一季度同比下降6.8%有明显修复;第二季度GDP环比增长11.5%,增长明显。上述经济数据的显著好转也再次印证了地方政府专项债拉动经济,稳定经济基本盘,实现“六稳六保”目标的重要作用。 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发行节奏再次提前,充分体现各地对地方政府债的依赖程度。政府充分理解在非常时期下民众稳就业、保主体的强烈诉求,坚决倡导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直达”项目,发行节奏提前的同时使用节奏也要加快,尽力将疫情造成的第一季度经济损失在第二季度和下半年挽回。 其次,专项债投向聚焦“两新一重”以及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兼顾经济高质量以及惠及民生双发展。会议要求专项债要支持“两新一重”建设、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建设。2020年度本应是国家走上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但疫情持续叠加洪水肆虐,公共卫生和突发灾难成为制约本年度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此次国常会再次重申将专项债投向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以及卫生环保等民生领域。会议通过专项债投向,旨在传达国家在经济增长点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积极布局,同时兼顾稳经济、惠民生的发展理念。 再次,专项债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避免专项债“脱实向虚”。会议强调专项债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这与本年度上半年专项债支出全部用于补短板的重大项目相印证。此政策旨在避免专项债“只走量不走实”的表面繁荣,抑制地方政府通过成本较低的债券置换成本较高的债券、或置换将要到期债券操作,表面上实现现金流稳定或增长,而背后却存在资金闲置现象。这与“资金跟着项目走”政策相互照应,对地方优质项目存量和管理提出更高考验。 最后,会议再次传达地方举债目的是为地区经济增长以及惠及百姓,坚决杜绝一切形象工程。近期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领导班子盲目举债400亿元修建“水司楼”、“盘古庄”等豪华项目,制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烂尾工程引发广泛关注。此次会议强调决不允许地方政府搞形象工程,充分表明了中央对于此类事件的强硬态度,也充分体现中央政府对地方项目质量的关切,敦促地方政府进行优质项目筛选,不让实体经济复兴变成一纸空文。 如果用地方政府债和城投债余额总和作为狭义地方政府债务,一些省份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已是当年度该省公共财政收入的6到7倍,且近5年来呈递增态势。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初衷是提高百姓福利,而非为好大喜功的地方领导修建面子工程提供便利。中央政府显然早已关注到此类问题。近年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三令五申严禁举债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本次国常会也再次进行强调,旨在再次传达地方举债目的是为了地区经济增长和惠及百姓的理念,不能给民众带来实际收益提升民众幸福感、不能对当地经济产生实际拉动作用的投资一定要加以杜绝。 综上,本次会议充分体现中央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的重视,同时明确指出专项债资金流向和发展规制,将对专项债产生深远影响。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暴雨洪水集中频繁发生,洪涝灾害严重。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在13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水利部将抓紧推进建设此前国常会部署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 “重大水利工程是‘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150项工程匡算总投资大致是1.29万亿元,能够带动直接和间接投资6.6万亿元,年均新增就业岗位80万个,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还是非常明显。” 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苏伟表示。 这批工程有五大类型,具体包括防洪减灾工程56项、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26项、灌溉节水和供水工程55项、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8项、智慧水利工程5项。项目投资的规模比较大,其中超过500亿元的项目有5个,300亿元到500亿元的项目有4个,100亿元到300亿元的项目有18个。 今年还是2014年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收官之年,据悉,到2019年底,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经开工142项,剩余的30个项目中有17项纳入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当中。苏伟介绍,相比之前,这一批重大项目新增了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智慧水利工程两大项。 “这批工程建成以后可以新增防洪库容90亿方,可以治理河道长度2950公里,新增灌溉面积2800万亩,还能增加年供水能力420亿方,解决人民群众的供水问题,对于整个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的完善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对于国家重大战略的安全保障也很直接。” 叶建春说。 “150项重大水利工程的投资总规模很大,所以必须要通过加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多渠道来筹措工程建设资金。” 苏伟称,为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工程建设运营的营商环境,一是要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二是要建立合理的回报机制;三是要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 目前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已经全面复工复产,正在加快建设。水利部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完成率较去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资金方面,苏伟称,已经累计下达2020年度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28亿元,支持各地加快推进工程建设。 叶建春表示:“下一步,水利部还要继续细化相关措施,150个项目的前期工作也在进一步细化,希望能够多开工、早开工,尽早地把这些工程建成,今年以来重大水利工程已经开了22项。”
7月6日晚间,大禹节水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与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北方”)组成联合体成为张家口市怀来县洋河二灌区节水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及运营维护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 其中,中水北方承担项目初步设计(含勘测)、施工图纸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程公司承担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运营维护。 公告显示,该项目暂定投资总额为3.14亿元,项目建设资金的70%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自筹占30%。 此次项目的运作模式为EPC+O模式,即工程总承包+运营模式,运营维护期为合同完工验收后10年,不包含建设期28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为张家口市怀来县洋河二灌区节水综合改造工程,涉及新保安、大黄庄、西八里3个镇,及鸡鸣驿、东八里2个乡,共计35个行政村街。项目改造节水灌溉面积8.2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常规渠道灌溉面积6.7万亩。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渠首工程、骨干渠系、田间工程、信息化工程、生态化治理工程、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等内容。 大禹节水表示,该项目建设内容涵盖高效节水灌溉、生态化治理、信息化建设以及各项目建成后的运维服务管理,全面覆盖了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综合实力的又一次验证。该项目正式中标后若能顺利实施,将有利提升公司在永定河流域地区的市场影响力,丰富和提升公司在现代化灌区改造中的综合技术水平和能力。同时也使得公司的EPC+O模式在现代化灌区改造中得到推广和复制。
当前正值汛期,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吉安地区江河水位出现不同程度上涨。近几年来,农发行吉安市分行累计投放29亿元贷款支持吉安中心城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放23亿元贷款支持赣江西堤除险加固及禾河水系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投放6亿元贷款支持吉安市禾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的实施将极大提高河堤防洪标准,有效降低赣江、禾河水系涝灾影响,护卫中心城区30多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两岸约4万多亩农田灌溉问题。其中,近日全线贯通的禾河大道,属于该项目建成的路堤结合工程,是一项集水利、防洪、生态、道路、旅游“五位一体”的综合性工程。工程以堤防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和新建市政道路工程两部分相结合,水利部分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全长为7.1km,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市政工程部分新建禾河大道全长为6.6km,双向四车道,并配套建设4m宽自行车绿道,强化了防洪、生态、交通、旅游休闲等功能,营造“道路,堤岸,河流,湿地,公园,城市”相融合的绿色生态环境。(陈良)
中国中铁公告,近期,公司中标多项重大工程,中标价合计约人民币3,787,492万元,约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的4.46%。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发布:干部严禁利用职权影响招投标 在2019年5月征询意见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20年元旦前一日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管理办法》适用于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 《管理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建设单位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就是说,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管理办法》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党员干部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可以看到,上述《管理办法》中,招标是工程总承包程序中的重要一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主体责任缺失,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 在《管理办法》正式生成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相关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厉打击招标投标环节违法违规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夯实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责任,明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应由招标人负责,党员干部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集中建设管理方式,采用组建集中建设机构或竞争选择企业实行代建的模式。 二是优化招标投标方法,缩小招标范围,政府投资工程鼓励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方式,减少招标投标层级;探索推进评定分离方法,招标人应科学制定评标定标方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择优确定中标人;全面推行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实施工程造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招标人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三是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直至清出市场;加强评标专家监管,建立评标专家考核和退出机制;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年度信息自愿报送、年度业绩公示制度以及“黑名单”制度,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 四是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招标的项目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推动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规范应用;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行为,建立健全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