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记者获悉,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中债估值”)发布了中债长江经济带系列债券指数,这是继中债长三角、京津冀系列债券指数后又一大重要的区域指数。 据了解,目前该系列指数包括中债-长江经济带债券综合指数、中债-长江经济带地方政府债指数和中债-长江经济带城投类债券利差因子指数,是首批全面表征长江经济带地区债券市场的系列债券指数。 据介绍,中债-长江经济带债券综合指数和中债-长江经济带地方政府债指数的基期为2016年5月31日,截至6月30日,中债-长江经济带债券综合指数市值规模达17.42万亿元,同比增长18.64%,占全市场债券规模的16.54%。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债长江经济带系列债券指数的出现有利于及时反映区域实体经济债券融资情况,助力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债券市场在区域内融资配置作用日益凸显,通过债券直接融资方式为地区发展带来了稳定的增量资金。”中债估值相关负责人称。 据中债-长江经济带债券综合指数及相关数据显示,2019全年区域内超过47%的社会融资资金来自于债券直接融资,近五年区域内债券发行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近21%。 另外,上述负责人还称,这一系列指数也将利于引导资金流入长江经济带区域优质企业,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同时,一定程度上可提高区域内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降低一级市场发行成本。 记者获悉,当前已有基金公司表示将以该系列指数为投资标的发行相关金融产品。
新一批专项债额度下达市县 8、9月再迎地方债发行高峰 杨志锦 地方债将再迎发行高峰。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近期各省份已将新一批专项债额度下达至市县,市县需梳理确定本地区专项债支持的项目、资金额度以及用作资本金情况。新一批专项债需于10月底前发完,市场预计8、9月份将再迎地方债发行高峰,由此市场流动性可能趋紧。 受财政部要求10月底前发完新增专项债表态影响,7月29日尾盘利率债收益率上行,反映出市场对债市供给压力加大的担心。值得注意的是,新一批专项债资金可投向棚改项目,这意味着棚改专项债也将恢复发行。 江海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屈庆称,如果从财政支出加快的角度看,地方债供给只是短期影响到市场,只要财政支出速度也是加快的,市场流动性就不会有大问题。 新一批额度下达至市县 按照现行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实际操作中,省级政府收到中央政府下达的地方债额度后,再分配至市县,市县将专项债额度匹配项目,最后省财政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财政部预算司一级巡视员王克冰7月17日在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上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前期分三批提前下达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29万亿元,近期刚刚下达第4批额度1.26万亿元。而据记者了解,第四批专项债额度目前已下达市县,准备发行。 记者获得的西部某省份财政厅下发的通知称,要求地方尽快确定新增专项债额度支持项目及金额。具体而言,需梳理本地区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项目、资金额度及用作资本金额度等情况。 “本批次专项债要求重点支持重大项目,避免‘小、散、乱’。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应在2020年内使用完毕,严禁造成闲置浪费。”西部省份某地市财政局人士称。 山东省财政厅7月25日披露,近日省财政厅下达省直相关部门及市县财政部门第四批专项债券额度1084亿元。本批专项债券将集中用于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等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全省公共卫生、交通、能源、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 “我省将于8月份启动第四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力争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山东省财政厅称。 这一要求比全国总体进度要有所提前。7月29日下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近期下达及后续拟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统筹把握发行节奏,妥善做好稳投资稳增长和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有序稳妥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 北京一咨询公司高管介绍:“此前和地方政府对接比较频繁,在密集做专项债项目咨询方案。7月专项债为特别国债发行‘让路’,地方大多将发行时间定在8、9月,一部分发行可能还会前倾,8月可能再度迎来专项债的发行高峰。” 据记者梳理,截至7月28日,新增专项债发行2.24万亿,还剩余约1.5万亿的额度待发行。按照新增专项债10月底前发行完毕的要求计算,8-10月每月发行规模大约5000亿。如果加上再融资债券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发行规模,8月地方债发行规模或将达到8000亿(考虑发行前倾的因素)。 中金公司首席固收分析师陈健恒认为,节奏上,地方债6-7月发行显著放缓,为特别国债发行腾出空间,预计8-9月发行将会明显提速,但是不会高于5月份的增量。 Wind数据显示,今年5月地方债发行规模为1.3万亿,创下历史新高,但6、7月回落至2800亿左右。如果8月地方债发行规模达到8000亿,其规模仅次于今年5月、2016年4月(1.06万亿)、2016年6月(1.02万亿)。 “抗疫国债发完地债来。”北京某中型券商债券交易员表示,“由于专项债扩容叠加抗疫特别国债发行,今年二三季度利率债整体净增量显著高于去年,市场流动性可能也会略有收紧。” 棚改专项债将恢复发行 值得注意的是,棚改专项债也将于8月恢复发行。 棚改专项债原本是专项债的重要组成部分。Wind数据显示,2018年棚改专项债发行3155亿,占全部专项债发行规模的23%;2019年发行7172亿,占比为33%。截至7月28日,今年已发行的2.24万亿专项债中尚无棚改专项债。 “以前专项债大部分用于棚改、土储两大领域,未形成有效投资,因此今年要求提前下达的2020年专项债额度不得用于这两个领域。”前述咨询公司高管称。 但由此也衍生出一些问题。广西财政厅在一份报告中称,以前年度我区发行的专项债券以土储、棚改为主。今年中央要求专项债券资金跟着项目走,市县储备建设项目能力不强的问题凸显,报送的项目大多规模较小,不能体现债券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作用。 不过记者了解到,新一批专项债可以投向棚改领域。前述西部省份通知称,需在国家发改委反馈的2020年棚改专项债项目清单中,梳理确认本批次新增专项债支持的棚改项目情况。通知还要求,棚改项目需属于在建棚改项目且已纳入国家棚改计划。此外,棚改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偿还棚改债务、不得用于货币化安置、不得用于政策性补贴。 “年初不让发棚改债,一些项目资金链已经紧张。如果后续还不发棚改债,有的地方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举债形成隐性债务。”江浙地区某地市债务办人士表示,“因此,继续适当发行棚改专项债券,重点支持在建项目建设,有助于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而且有助于避免地方新增隐性债务。” 记者获得的西部一省份某地市棚改项目清单显示,该地市本批次拟发行19.7亿棚改专项债,投向8个棚改项目。前述棚改专项债规模约占该地市本批次所获得专项债额度的53%。 财政部最新通知设置了专项债投向的“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棚改项目并未在负面清单之列,也意味着棚改专项债将恢复发行。
7月30日,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深交所受理,拟发行金额27.95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上述债券为小公募,发行人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显示,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该期债券无担保。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建发地产表示,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 另据上海清算所7月27日披露,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2020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本期发行规模8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
注册制下189只公司债注册成功 拟募资合计超1.5万亿元 本报记者 吴晓璐 今年以来,公司债迎来多重利好。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公开发行公司债实施注册制。在注册制下,公司债发行条件优化,审核效率提升。另外,随着交易所启动公募短期公司债券试点,以及央行、证监会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公司债品种进一步完善,发行成本趋于降低,交易也将更加活跃,将进一步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证券日报》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整理,3月1日至7月29日,沪深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中,已经注册生效的有189只,拟募资合计1.5172万亿元。 两行业拟募资额较高 从两个交易所分别来看,深交所公开发行公司债注册生效的有58只,计划募资金额合计3872亿元;上交所公开发行公司债注册生效的有131只,计划募资金额合计1.13万亿元。 从发行人所处行业(申万二级)上来看,上述189只公司债中,证券和电力两个行业公司拟募集资金较高,分别有3535亿元和2255亿元。 另外,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梳理,还有68只公司债处于“提交注册”状态,拟募资合计3125.74亿元。其中深交所15只,拟募资合计661亿元,上交所53只,拟募资合计2464.74亿元。 对于募资资金用途,大多企业表示将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补充运营资本等,部分疫情防控债还用于支持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财达证券债券融资部副总经理付海洋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注册制下,交易所公募公司债申报速度和注册效率有明显的提升,也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总量的提升。另外,新证券法优化了公司债的发行条件,以及债券市场融资成本降低,也加大了对发行人的吸引力。 多重利好提升公司债活跃度 除了实施注册制,今年以来,公司债还迎来多项利好。 5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在试点期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公司债券。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据记者梳理,5月21日至7月29日,已有13只期限在1年及以内的短期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合计募资88亿元。如7月27日,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20远东D1”,期限为1年,发行规模15亿元,为上述13只债券中发行规模最高的。公司表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付海洋表示,公募短债产品的推出,更多是补充完善公司债券品种,对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短期产品。对于发行人来讲,公募短期债券融资又多了新的品种选择,匹配注册制下交易所高效的审核效率,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另外,公募短债的推出,也有益于进一步活跃债券市场,更加有利于发行人合理调整债务结构,控制整体融资成本,对实体经济也有一定的利好作用。 7月19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可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 付海洋表示,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有利于推进国内债券市场的融合统一,能够有效提升债券市场的效率。对公司债发行来讲,将有效增加在交易所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数量。投资者的扩容有利于降低公司债券的发行成本,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债券交易活跃程度,进而提升公司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今年以来,公司债迎来多重利好。3月1日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公开发行公司债实施注册制。在注册制下,公司债发行条件优化,审核效率提升。另外,随着交易所启动公募短期公司债券试点,以及央行、证监会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公司债品种进一步完善,发行成本趋于降低,交易也将更加活跃,将进一步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整理,3月1日至7月29日,沪深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中,已经注册生效的有189只,拟募资合计1.5172万亿元。 两行业拟募资额较高 从两个交易所分别来看,深交所公开发行公司债注册生效的有58只,计划募资金额合计3872亿元;上交所公开发行公司债注册生效的有131只,计划募资金额合计1.13万亿元。 从发行人所处行业(申万二级)上来看,上述189只公司债中,证券和电力两个行业公司拟募集资金较高,分别有3535亿元和2255亿元。 另外,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官网数据梳理,还有68只公司债处于“提交注册”状态,拟募资合计3125.74亿元。其中深交所15只,拟募资合计661亿元,上交所53只,拟募资合计2464.74亿元。 对于募资资金用途,大多企业表示将用于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补充运营资本等,部分疫情防控债还用于支持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财达证券债券融资部副总经理付海洋对记者表示,注册制下,交易所公募公司债申报速度和注册效率有明显的提升,也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总量的提升。另外,新证券法优化了公司债的发行条件,以及债券市场融资成本降低,也加大了对发行人的吸引力。 多重利好提升公司债活跃度 除了实施注册制,今年以来,公司债还迎来多项利好。 5月2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在试点期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公司债券。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据记者梳理,5月21日至7月29日,已有13只期限在1年及以内的短期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合计募资88亿元。如7月27日,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20远东D1”,期限为1年,发行规模15亿元,为上述13只债券中发行规模最高的。公司表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付海洋表示,公募短债产品的推出,更多是补充完善公司债券品种,对标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短期产品。对于发行人来讲,公募短期债券融资又多了新的品种选择,匹配注册制下交易所高效的审核效率,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另外,公募短债的推出,也有益于进一步活跃债券市场,更加有利于发行人合理调整债务结构,控制整体融资成本,对实体经济也有一定的利好作用。 7月19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通过两个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连接,可以买卖两个市场交易流通债券。 付海洋表示,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有利于推进国内债券市场的融合统一,能够有效提升债券市场的效率。对公司债发行来讲,将有效增加在交易所参与公司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数量。投资者的扩容有利于降低公司债券的发行成本,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债券交易活跃程度,进而提升公司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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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对近期下达及后续拟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统筹把握发行节奏,妥善做好稳投资稳增长和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有序稳妥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 按照计划,2020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74.4%。前期分3批提前下达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29万亿元,近期刚刚下达第4批额度1.26万亿元。截至7月中旬,已发行新增专项债2.24万亿元,尚余约1.5万亿元等待发行。 《通知》要求,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并统筹考虑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既要鼓励发行长期专项债券,支持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项目,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又要综合评估分年到期专项债券本息、可偿债财力以及融资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避免人为将偿债责任后移。 与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进一步拉长,有利于地方债风险管控。截至7月14日,专项债平均发行期限15.6年。其中,10年期及以上长期债券发行2.02万亿元,占90%,较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 《通知》除了重申专项债重点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之外,还提出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允许省级政府及时按程序调整用途,优先用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两新一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确需调整用途的,原则上应当于9月底前完成,合理简化程序,确保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杨晓怿对记者表示,上述要求意味着专项债由“重规模”转向“重质量”。《通知》首次明确提出可以调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并且把专项债券发行的最后时限相较去年推迟了1个月,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专项债投资的质量,发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投资的积极作用。 《通知》提出,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此外,要依法加大专项债券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通报约谈机制和监督机制。 “财政部明确提出负面清单制度,完善了专项债券发行后的监管力度,对专项债券的稳定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也凸显了财政全面防范风险的决心。” 杨晓怿认为。 在杨晓怿看来,《通知》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以及将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项目提出了要单独进行信息公开,为完善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配套融资作了更完善的制度安排,有助于专项债资金进一步扩大投资效果,带动有效投资。当下专项债的发行规模已处于高位,如何进一步提升带动社会投资的能力是今后发展的重点与趋势。进一步的信息公开有助于金融机构对专项债项目的风险管理,扩大金融机构对专项债项目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