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据财政部官网,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对近期下达及后续拟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统筹把握发行节奏,妥善做好稳投资稳增长和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有序稳妥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重点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积极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 通知指出,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财预〔2020〕9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现就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对近期下达及后续拟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统筹把握发行节奏,妥善做好稳投资稳增长和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有序稳妥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 二、科学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专项债券期限原则上与项目期限相匹配,并统筹考虑投资者需求、到期债务分布等因素科学确定,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防止资金闲置。既要鼓励发行长期专项债券,支持铁路、城际交通、收费公路、水利工程等建设和运营期限较长的重大项目,更好匹配项目资金需求和期限,又要综合评估分年到期专项债券本息、可偿债财力以及融资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避免人为将偿债责任后移。 三、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重点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积极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 四、依法合规调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允许省级政府及时按程序调整用途,优先用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两新一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确需调整用途的,原则上应当于9月底前完成,合理简化程序,确保年内形成实物工作量。各地涉及依法合规调整专项债券用途的,应当将省级政府批准同意的相关文件按程序报财政部备案,并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全过程登记。 五、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同时,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 六、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抓紧安排已发行未使用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入使用,做好与近期下达批次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衔接。要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动态监测地方财政、相关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各类参与主体,逐个环节跟踪进展,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相关主体责任,既要督促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也要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决不能乱花钱。 七、依法加大专项债券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按中央要求建立的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WWW.CELMA.ORG.CN)作用,全面详细公开发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信息,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库公开,对组合使用专项债券和市场化融资的项目以及将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的项目要单独公开,发挥市场自律约束作用,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防风险。 八、健全通报约谈机制和监督机制。要健全每月定期通报机制,对资金拨付进度快、安排使用合规有效的市县、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予以表扬,对资金拨付进度慢、安排使用不合规的市县、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予以通报或约谈,既要防止债券资金滞留国库,也要避免资金拨付后沉淀在项目单位,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加强属地监督。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20年7月27日
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重点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通知包括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科学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依法合规调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依法加大专项债券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通报约谈机制和监督机制等八方面内容。 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上,通知表示,对近期下达及后续拟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与抗疫特别国债、一般债券统筹把握发行节奏,妥善做好稳投资稳增长和维护债券市场稳定工作,确保专项债券有序稳妥发行,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 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上,通知提出,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相平衡。重点用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项目、农林水利、生态环保项目、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七大领域。 依法合规调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方面,通知提到,赋予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允许省级政府及时按程序调整用途,优先用于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两新一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确需调整用途的,原则上应当于9月底前完成。 通知强调,严禁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坚持不安排土地储备项目、不安排产业项目、不安排房地产相关项目。 此外,通知明确,要健全每月定期通报机制,对资金拨付进度慢、安排使用不合规的市县、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予以通报或约谈,既要防止债券资金滞留国库,也要避免资金拨付后沉淀在项目单位,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此前债市“互联互通”的一纸公告令整个债市沸腾,总规模高达107.8万亿元但却长期割裂的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即将互联互通。目前,机构正静候进一步的细则和指引。 两大债市实现真正的“互联互通”还需要做什么?银行和外资的参与将带给交易所市场何种变化?中国的中介机构又应该如何提升服务能力? 天风证券副总裁、天风国际证券董事局主席(分管固定收益、国际等板块)翟晨曦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债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助于市场资金等要素流动,银行和外资将更便利地进入交易所市场,未来市场定价效率会显著提高。但这仍需要进一步的指引和多方配合,包括上市与交易、信息披露、托管与结算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需要一个建设的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债市5、6月大跌之时,外资机构也越跌越买,包括此前购买有限的信用债。截至6月末,境外机构持有的境内信用债规模也攀升至1222.9亿元,为2018年彭博有数据以来最高。翟晨曦称,外资对境内信用债的兴趣实则浓厚,但外资机构无法得到进入境内债市所需的充分服务,国内的中介机构仍需加强投研、报价、做市能力。 真正互通仍需多方协调配合 近两周前的7月19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下称“7号文”),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 事实上,早在去年8月,证监会就发文允许交易所债市参与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扩大至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而此次的7号文显示,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实现的同时,上述机构可选择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者以直接开户的方式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协议交易。 但互联互通需要多方的配合与协调,真正实现全方位互联互通尚需时日。一方面,债市互通需要顶层机制与架构的设计,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如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尚未实现上位法的统一;另一方面,上市与交易、信息披露、托管与结算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需要一个建设的过程,以逐渐形成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趋同。 “例如,上清所、中债登为银行间债市托管债券,而中证登则为交易所债市托管债券,此前上清所和中债登都是连接到央行的大额支付系统,打通后和中证登如何连接?还有很多细致的内容在公告中没有明确。”翟晨曦称。 进一步而言,她称:“银行间债市交易采用的大部分是全额结算、交易对手方点对点交易,而交易所债市是场内交易,采用的是中央对手方担保交收模式。在不同的交易模式下,若实现互联互通,如何统一前台交易模式是一大挑战,一行两会仍有诸多工作需要推进。” 但机构普遍认为,真正“打通”的机会也很大。翟晨曦称:“当面中国身处复杂外部环境下,而中国债市又已经是全球第二大债市,债市能否互联互通、按高标准的国际惯例吸引国际投资者进入,已是不能回避的问题,需要尽早打通、提高交易投资效率。” 两个债券市场分割的问题由来已久,例如同一只债券在不同市场的交易价格并不完全一致,同一类投资者在不同市场的交易方式也不完全统一。银行间市场采用“询价为主、点击成交为辅”的方式,银行于交易所市场目前只能采用竞价的方式,更符合银行交易特性的协议交易暂未放开。市场分割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货币政策传导和宏观调控有效实施,限制了债券的流动性、增加了债券发行人的综合融资成本。 银行和外资将受益 除了利好主阵地是银行间债市的商业银行,通过债券通仅能进入银行间债市的国际投资者也有望涉足交易所债市。 “例如公司债、私募公司债、可转债等品种都是交易所债市特有的品种,原先银行自有资金不方便直接投资。未来若打通,则银行的投资券种会更为广泛,也有助提高交易所债市的流动性。”翟晨曦称。 据记者了解,国际投资者正热盼“互联互通”的细则。“很多外资机构希望进入交易所市场,因为这一市场有很多银行间市场没有的高收益品种,同时还有一些可转债。事实上,此前不少外资客户也通过QFII额度参与了几单较大的可转债投资,因此投资兴趣始终存在,未来投资的便利度有望提升。”法国巴黎银行环球市场部大中华区主管孙鸿志日前对记者表示。 根据渣打的测算,到2020年底,外资持有的中国国债将超过总量的10%(截至今年4月为8.27%)。但信用债的持有比例仍处于极低的水平。 “外资不想买中国信用债吗?其实他们很感兴趣,这从中资美元债市场就可见一斑,该市场将近1万亿美元,外资参与度很高,而且还买了很多在中国本土发不出的品种。”翟晨曦称。 如果看一下境内外都有发债的同一家企业的债券表现,例如一些房企美元债在3月“美元荒”期间大幅下挫,但境内的债券竟然不跌反涨,这种稳定性吸引了外资的关注。此外,也有一些资金希望购买境内的国企债或高收益债,部分债券品种在离岸较为稀缺。 之所以当前外资对境内信用债市场的参与有限,也主要是市场机制和评级的问题。 就市场机制来说,翟晨曦称:“例如在香港的境外机构一般通过主经纪商(PrimeBroker)开户并通过彭博询价交易,是典型的全球通用的场外OTC模式。但是由于中国本土电子化程度较高,用的是直连模式,即所有机构和产品都直接在交易所和银行间直接开户,而外资机构对市场不太了解,因此参与节奏也较慢。” 此外,相比起中资美元债市场,之所以境内的高收益债市场发展较慢,主要有下四方面原因。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董事长罗光此前对记者表示,从发行端来看,我国监管对信用债发行主体资质要求较高,一般评级低于AA的债券无法发行,因此高收益债一级市场供给较少;从投资者来看,我国债券市场投资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保险和公募基金,这些机构风险偏好普遍较低,而高风险偏好资金规模小,导致高收益债需求不足,流动性差;同时,高收益债交易机制缺乏。此前债券一旦违约即停牌丧失流动性,无法交易,高收益债投资者既要承担信用风险又要承担流动性风险,进一步抑制了对高收益债的需求;从法律角度而言,限制性条款缺失,债券持有人会因法律地位不明确和债券处置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债券违约处置困难、回收率低,这也限制了投资人对高收益债券的热情。 中资中介机构需提升服务能力 尽管外资对中国债市兴趣颇大,但“服务不足”仍是阻碍其进一步入场的问题。翟晨曦表示,中资报价机构(银行、券商)应加强研究内容的配套、提升做市能力。 谈及如何维持价格的竞争力,也有交易员对记者称,活跃券的流动性好、价格透明,因此价格竞争非常激烈,而非活跃券则要看券商自身资产负债表的情况。在这一方面,卖方机构需要提高库存规模,尽可能去持有更多债券,给予境外投资者更多的选择。此外,交易员的能力也至关重要。 “交易员应更积极地增加一些自己的观点,例如,当客户来买某一些债券时,如果交易员认为收益率会往上走,则可以略微降价出售,这样报价就会比市场平均价更有竞争力。”翟晨曦称。 事实上,未来国债期货市场也将是一片蓝海。外资目前主要利用海外的NDIRS(不交收人民币利率掉期)来对冲利率风险,但国内的国债期货市场无疑是流动性最佳、对冲效率最高的市场。今年4月,中国的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已经成为首批参与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商业银行,“目前主要用以套保而非投机。我们希望,下一步,国债期货市场会进一步向其他商业银行开放,未来QFII也有望参与进来。”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魏红斌此前对记者称。 在这一方面,国内的中介机构大有可为。“早在2013年,当年我仍在银行时就已经在准备申请国债期货的全套材料;而后来到天风的第一件事就是申请国债期货交易资格,去年我们又荣幸地成为了首批八家获得国债期货做市商资格的机构之一。从全球来看,债券是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石,而利率是所有债券定价的核心,国债期货又是对冲效率最高的产品,2005年推出的场外利率互换已经发展壮大到了相当的规模,作为标准化场内品种的国债期货,未来体量必然迎来大幅扩容。”翟晨曦表示。
上交所7月29日披露,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项目状态更新为“已受理”。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本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为18亿元,品种为小公募,发行人为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承销商/管理人位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601066)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固定利率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15沪城开”债券。 另悉,近三年及一期末,上海城开应付债券余额49.83亿元、44.86亿元、54.85亿元和54.87亿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28.81%、29.39%、38.15%和40.44%。
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获悉,该行将于7月29日在上海面向全球投资人多市场同步发行首单“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此举为我国首次试点多市场同时发行一只债券,将创新驱动债市的联通和开放,有效助力上海金融中心建设。 据了解,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低碳运输等绿色项目,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项目预计年节约标煤约41.3万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91.2万吨,有效减缓和抑制气候变化,降低污染物排放。同时,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长三角城镇化地区综合交通网,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国开行有关人士介绍说,此次债券发行具有三项意义:一是同一只债多市场同发,探索金融产品互联互通实践。在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上交所、深交所、澳门金管局、债券通公司等支持下,国开行携手上清所、中央结算、中国结算、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等债市登记托管基础设施机构,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首次同时发行一只债券,采用同一债券代码、同一跨市场主承销团,形成同一价格。债市登记托管基础设施机构共同试点推动不同市场同时开展分销,面向最广泛投资群体,为我国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探索提供产品支持,并推动了标准债券远期实物交割业务进展。 二是以绿色新专题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本次发行为首单在境内发行的获气候债券标准认证的利率债,不仅遵循人民银行绿色债券标准,还获得了安永和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双认证,兼顾绿色债券原则、社会债券原则和气候债券原则。此外,柜台债承办机构将通过其营业网点和电子渠道,向社会公众零售本次发行的债券,这也是气候债券首次亮相柜台市场,可有效推广社会责任投资意识。 三是助力金融开放,拓展方便全球投资的多元化渠道。在全球关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新投资理念指引下,为方便更多国际投资人参与到我国绿色金融中,国开行聘请跨境协调人,协同完成发行工作。同时,本次发行信息将在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等同时发布,方便境外投资人及时了解,推进债市对外开放、人民币国际化。 该人士表示,下一步,国开行将继续完善贯通境内外,跨越银行间、交易所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面向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的全面发行渠道,筹集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责任投资领域,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循序渐进拓展市场广度与深度,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精神,与市场成员携手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债券市场要素自由顺畅流动,提升市场效率和活力,积极推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外资新动向:中国债券越跌越买,对A股加速轮动 地缘政治不确定时而发生、全球疫情持续、在家办公成为普遍现象,这些趋势也开始逐渐影响交易者的情绪和行为——近来北向资金对A股趋于“投机”,而由机构主导的债券购买者则有逆势增配中国债券的趋势。 北向资金开始趋于“投机” 从6月开始,超百亿的北向资金进出中国境内市场已并非罕见现象,互联互通机制下的成交量加速放量。 “现在北向资金和美股投资者越来越像,在家办公反而增加了换手率和投机性,可以看出板块轮动很快,获利了结的速度也在加速。”法国巴黎银行环球市场部大中华区主管孙鸿志接受第一财经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 例如,今年6月19日,北向资金单日净流入高达25.8亿美元(约合180亿元人民币);7月2日,净流入高达24.2亿美元(约合170亿元人民币),这两天均创出历史较单日资金流入较高的水平;但是7月14日,北上资金净流出173.84亿元人民币,刷新历史单日新高;7月16日,北向资金又净流出近60亿元人民币。 事实上,在过去两年时间里,单日净流入或净流出超出50亿的日子并不算多。 由此可以看出,北上资金对A股投资的板块轮动加速特征比较明显。孙鸿志称,我们策略团队的研究显示,根据7月14日公布的最大净减持行业数据,北上投资者抛售科技和消费类股,同时由于资本市场改革,增持保险和券商。这一板块的分化表明,北上资金在持有A股头寸方面正变得更加具有战术性和机会主义。 值得一提的是,北上资金中涵盖的机构类型众多,外资包括灵活的对冲基金、偏长线的公募基金等等,也同样包括一些注册在香港的中资机构或更趋于投机的个人。他称,“这种轮动速度并不似大型机构的做法,可能更多是一些投机性资金,大型机构更多会做的是季度调仓。” 同时,资金波动的加剧也反映在A股估值提升后,北上资金并不再如4月那样无惧波动、持续单方面流入,而是开始考虑性价比。“即使是消费电子、必选消费等中报的盈利确定性更高,但也要看估值,有些可能已经完全表现在股价里了。”瑞信中国股票策略师黄翔日前对记者表示。 因此,就战术角度而言,黄翔也建议获利了结前周期的板块,并且加大对后周期和处于复苏周期企业的布局。例如,瑞信适度下调了对房地产、IT、医疗保健、可选消费和通信行业的配比,并增加了公用事业、材料、金融(保险)、必选消费和能源的配比。 此外,之所以资金波动和轮动更快,孙鸿志还认为,资金开始采取“弹珠交易”模式,即当全球贸易形势好转时,资金买入、市场上涨、风险情绪好转;而当事态转差时,股市则再度下挫、防御性策略更占优势。 外资对中国债券越跌越买 相比之下,外资对于中国债券的配置则十分稳定,而且越跌越买,这也主要因为债券交易往往以机构投资者主导,且增配中国利率债的外资机构往往是主权基金、央行等长期投资者。 “从外汇交易和固定收益交易来看,的确更像是机构行为。例如,即使近期地缘政治风险攀升,但美元/人民币始终交易在6.9-7.2的区间,较为稳定;境外机构对于中国国债的净买入规模在4月以来也持续增加,即使是在5、6月的剧烈回调期间,也是越跌越买,海外央行的确在持续增加对中国利率债的配置。” 孙鸿志表示。 根据彭博数据,外资今年上半年净买入约3198.2亿元境内债券,按半年度计,为2017年7月债券通开通以来购买规模最大的一个时期。除了利率债,信用债也吸引大量买盘。截至6月末,境外机构持有的境内信用债规模攀升至1222.9亿元,为2018年彭博有数据以来最高,其中6月净增持信用债37.2亿元。 孙鸿志分析称,之所以越跌越买,也是因为在经历抛售后,中国债券对外资而言收益率变得更有吸引力——当前中美利率差已创下超230BP(基点)的高位,这也体现出央行在此前引导货币市场资金利率逐步正常化、避免利率过低是有益之举。同时,随着中国经济强势复苏,海外投资者也加速购买中国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有机构预计,到2020年底,外资持有的中国国债将超过总量的10%(截至今年4月为8.27%)。 外资对于人民币抗疫债券的兴趣也颇浓。孙鸿志提及,此前法巴的中国债券资本市场团队为亚投行(AIIB)在中国境内发行了30亿元的3年抗疫债券,引入了众多海外投资者,而债券定价相较于同期限的国开债收益率还要低20BP,显示了投资者强烈的兴趣。 此外,众多境外机构需要通过货币互换来购买人民币债券,这就涉及到互换成本。鉴于近几个月来人民币流动性趋紧,因此也推升了互换成本,导致外资购买人民币债券的实际收益率下降。例如同一地产债品种在3月底的收益率为2.41%(扣除互换成本后),当前仅1.52%。不过也有机构认为,随着中国资金利率趋于稳定,后续对冲成本有望下行。 值得一提的是,早前外资很少购买的信用债也被增持。“境外机构购买信用债的总量已大幅增加,今年6月相较于去年同期已经几乎翻倍,这也是因为外资看到了一些套利机会,以及增加了对境外稀缺品种的配置。”孙鸿志称。 尽管相比起离岸市场的中资美元债,境内市场的同类信用债的确收益率偏低,但这并不意味着外资不会买。孙鸿志说,如果看一下境内外都有发债的同一家企业的债券表现,例如一些房企美元债在3月“美元荒”期间大幅下挫,但境内的债券竟然不跌反涨,这种稳定性吸引了外资的关注。此外,也有一些资金希望购买境内的国企债,或高收益债,部分债券品种在离岸较为稀缺。 此外,人民银行、证监会于7月20日联合发布公告,同意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这也意味着,当前只能在“债券通”下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资金,未来有望可以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 “很多外资机构希望进入交易所市场,因为这一市场有很多银行间市场没有的高收益品种,同时还有一些可转债。事实上,此前不少外资客户也通过QFII额度参与了几单较大的可转债投资,因此投资兴趣始终存在,未来投资的便利度有望提升。”孙鸿志称,在这一趋势之下,外资对于中国信用债研究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因此近期外资机构都在扩大信用债交易员、研究员的配备。
7月27日电 题:债市改革补短板 加快推动债券纠纷处理机制建设 新华社记者刘开雄 债券违约是债券市场正常运行中时有发生的事,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债券违约与相关纠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自2014年“11超日债”发生违约之后,我国债市债券违约事件就时有发生。近年来,债券违约的数量和金额都有所上升。因此,加快推动债券违约及相关纠纷处置的体制机制性建设显得尤为紧迫。 2019年12月2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时发布了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指南、持有人会议以及受托管理人制度等重要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银行间市场债券违约及相关纠纷的处理机制。 今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纪要统一了债券纠纷司法审判的法律适用,进一步畅通了持有人司法维权渠道,全面回应了市场主体普遍关切的痛点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前期相关规则的法律基础。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马贱阳认为,纪要较为全面地明确了当前债券市场纠纷涉及的关键问题,畅通了债券纠纷司法救济渠道,统一了债券市场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是债券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 “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金融市场还存在系统的制度性短板,例如企业破产制度、债券违约处理等。”在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看来,弥补制度性短板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容,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关键环节。 专家认为,加强债券违约及相关纠纷的行政与司法衔接,对于加快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提高债券市场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有助于我国扩大金融开放,提高我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