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又获政策支持。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会议明确,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财政部门多是本地中小银行的重要股东,中小银行也主要对接服务当地中小微企业。由此,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补充中小银行资本,能够较好地体现权责对等,实现激励相容。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从监管部门的意图来看,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并非“一劳永逸”、“一补了之”,关键是以此为契机,促进中小银行改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补充资本与推动改革兼备 从会议内容来看,被要求用于有一定收益公益性项目的专项债,不仅成为了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新途径,还兼具推动中小银行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 会议指出,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二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四是加强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一是能够稳妥化解中小银行的潜在金融风险,二是主要考虑到中小银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主要地方金融力量,增厚资本有利于增加其信贷投放能力,从而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有分析人士认为,在今年专项债额度增加且不得用于土地收储和与房地产相关项目背景下,用专项债来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更具可行性。 业界分析或有三种“补血”方式 会议提到,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来帮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但除了可转债、专项债资金还能够通过何种方式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以及主要为哪些中小银行补充哪一级资本,这些都尚未明确。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李奇霖表示,目前来看,发行可转债的银行基本都是上市银行,其中有一部分是上市的中小银行,这些银行补充资本渠道较多,比如定增、配股等。但实际上,非上市的部分中小银行才是真正需要补充资本的群体且补充资本渠道匮乏。如果后续专项债还可用于购买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帮助更大。 “专项债资金的支持对象,更可能是地方政府持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中小银行,用以补充其核心一级资本。目前中小银行普遍面临核心一级资本补充压力大的问题。如果是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或者二级资本,可以用发行永续债或者二级资本债等其他方式。”廖志明说道。 他进一步表示,可能有三种注资方式,一是发行专项债后,由地方政府注资给受其控制的中小银行,可能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基础;二是地方政府以专项债资金认购可转换债,中小银行再以可转债转股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三是可能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为中小银行注资。 除了利用专项债资金来认购可转债这一方式,王青也认为,未来地方财政部门可能通过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能,以增资扩股方式补充银行资金;另外,也可能推动一些中小银行加快改革重组,通过引入外部资金来增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 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紧迫性凸显 银行资本补充可分为内源性与外源性两大渠道。内源性渠道主要是每年的留存收益以及部分超额拨备;外源性渠道主要有上市融资,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 今年以来,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面临的资本补充压力持续增大。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目前我国商业资本补充工具较少,尤其是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匮乏。对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而言,一般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二级资本,可以使用的一级资本工具更是有限。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在4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就曾表示,支持地方向部分高风险中小银行注入资金、可变现资产,或者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资的方式,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鲁政委也谈到,未来中小银行将主要通过四个渠道补充资本。除了内源性资本、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工具,还提到了地方财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及国企进行注资,以及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参与补充资本。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金融委要求,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制定了《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于近期正式出台,重点推动中小银行持续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中小银行对支持中小企业和地区发展意义重大,但当前中小银行在金融严监管及宏观形势变化下,经营压力较大,锦州银行、包商银行等风险事件频发。中小银行生存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风险?未来如何突围? 摘要 1、发展:从1995年第一家城商行成立至今,中小银行发展已历经25年。按照总资产规模增速,可将中小银行的发展历程分为四个阶段:1)起步阶段,2009年前:70年代我国城信社、农信社成立后,由于中小微、涉农业务资产质量较差,在政策引导下,城农商行陆续成立,化解信用社风险,扩规模降不良;2)异地扩张阶段,2009-2011:2009年起,在“四万亿”刺激下,为使银行信贷能力匹配宽松货币政策,监管放松中小银行异地展业限制,中小银行开启大规模跨区域经营;3)同业扩张阶段,2011-2016:2011年以来异地扩张政策收紧,叠加实体回报低迷,中小银行通过发展同业业务、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非传统业务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冲规模、增利润;4)金融严监管阶段,2016-2018:由于同业业务乱象频出、金融风险积聚,央行开始通过紧货币叠加严监管全方位整治,中小银行经营压力凸显,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被严格监管,规模增速显著放缓。 2、困境:2019年以来,受前期金融监管政策及宏观形势变化影响,过去中小银行高速发展中积累的问题显性化,风险事件频发,且在盈利能力、资产规模扩张、资产质量、资本充足水平、公司治理方面均面临困境。 1)盈利能力持续恶化。2019年以来,城商行及农商行净利润增速持续低于行业整体水平,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小银行盈利增速下降幅度更大。从样本城商行来看,尾部城商行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波动明显,净息差大幅回落甚至转负,营收及净利润排名后20的银行,半数以上出现营收增速与净利润同步下降趋势,营收最高降幅达72.1%,净利润最高降幅达102.1%。 2)资产增速放缓,表外资产处理面临较大困难。中小银行总资产增速自2019年以来持续下滑,2020年资产增速有所回升,但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管新规实施后,中小银行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存量理财业务压降面临困难,部分资产已转为坏账,部分资产不具备回表条件,且中小银行存量业务处理手段相对有限。从样本城商行来看,部分中小银行持续缩表。 3)资产质量压力陡增,经济发展较滞后的地域不良压力更大。2019年以来,中小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持续提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显著下降,低于行业整体水平。从样本城商行来看,资产质量较差的城商行不良率持续大幅提升,部分城商行仍存在大量未确认不良的逾期贷款,未来资产质量暴露压力较大。城商行资产质量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西北、东北地区城商行平均不良水平显著高于其他地区。 4)资本充足率水平较低,资本补充难度加大。从资本充足率相对值来说,近年来大行及股份行资本基础不断夯实,而中小银行则呈现下滑趋势,当前处于行业末位,且资本补充仍面临多方面困难,一方面大量中小银行为非上市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受限,另一方面,股东对中小银行的投资意愿不足。从样本城商行来看,尾部城商行资本充足率进一步下降,其中部分城商行已突破监管红线。 5)部分中小银行公司治理风险仍存。包商银行、锦州银行事件暴露后,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问题显性化,而当前部分中小银行相关问题仍有未暴露的情况,后续风险仍存。从风险来源来看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股权结构分散,内部人控制风险,二是股东干预公司治理风险,三是股东资金占用风险。 3、突围:金融严监管及宏观形势变化,已倒逼中小银行重新思考战略定位及发展路径,培养竞争优势,谋求可持续发展。展望未来,中小银行成功突围的四大路径: 1)借力金融科技,提升风险辨识能力。以网商银行为例,借助金融科技,有效提高获客、产品、风控及运营的全流程效率,提高服务小微及民企客户的收益风险比。 2) 明确自身定位,差异化竞争。与大中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为地方客户提供的价值主要来自差异化定位提供的差异化价值,充分将自身经营优势与地方特色结合起来,塑造业务壁垒。以泰隆银行为例,其通过细分领域优势以及精细化发展战略,建立起有地方特色的经营战略,同样获得较快发展。 3)完善公司治理,补充资本将与改进公司治理和完善内部管理相结合。以常熟农商行为例,在发展过程中引入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和第一大股东,交行通过派驻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小微业务体系,营收和利润稳健增长。 4)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当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众多,部分服务能力较差、经营风险高,有待金融供给侧改革,未来中小银行整合资源、兼并重组是大势所趋。 风险提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区域经济风险 目录 1 发展:我国中小银行发展历程回顾 1.1 2009年之前,起步阶段:化解信用社风险,扩规模降不良 1.2 2009-2011年:异地高速扩张、表外业务起步 1.3 2011-2016年:同业业务大行其道,风险积聚 1.4 2016-2018年:防范化解风险,货币政策收紧,金融严监管 2 困境:当前中小银行经营现状与风险 2.1 盈利能力持续恶化 2.2 资产增速放缓,表外资产处理面临较大困难 2.3 资产质量压力陡增,经济发展较滞后的地域不良压力更大 2.4 资本充足率水平较低,资本补充难度加大 2.5 公司治理欠缺,部分中小银行后续风险仍存 3 突围:中小银行未来展望 3.1 借力金融科技,提升风险辨识能力 3.2 明确自身定位,差异化竞争 3.3 完善公司治理,补充资本与加强内部管理并重 3.4 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正文 1 发展:我国中小银行发展历程回顾 我国中小型银行数量多、规模小,主要客户集中于民营及中小企业,是我国区域金融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银行的风险偏好相对更高,且深耕地方,渠道下沉,更加具有支持小微、民营企业的基因和优势。从1995年第一家城商行成立至今,中小银行发展已历经25年。按照总资产规模增速,可将中小银行的发展大致分为四个阶段:起步、异地扩张、同业扩张、金融严监管。 1.1 2009年之前,起步阶段:化解信用社风险,扩规模降不良 为弥补传统银行在中小微企业、涉农领域的经营空白,20世纪70年代,我国城信社、农信社纷纷建立,业务范围覆盖城乡小微民营企业和农户,有效运用社会闲散资金,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由于中小微、涉农业务资产质量较差,政策引导信用社向城商行、农商行改革,以处置信用社不良资产、化解地方金融风险。1995年6月22日全国第一家城商行——深圳市城市合作银行成立;2001年11月28日,国内首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成立。2000年以来,中小银行的坏账率都在10%以上,通过加大处置力度、扩张信贷资产,2007年中小银行不良率降至3%左右。 这一阶段,城商行总资产年均复合增长为29.7%,显著高于整体银行业金融机构22.6%的增速。 1.2 2009-2011年:异地高速扩张、表外业务起步 “四万亿”刺激下,中小银行进入高速扩张期。一是异地展业放松,推动规模扩张。2004年,银监会291号文“支持经营状况好、创新能力较强的城市商业银行实现发展”,中小银行异地经营起步。2008年“四万亿”刺激下,大量项目涌现,为使银行信贷能力匹配宽松政策落地,2009年银监会发文放宽中小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省内分支行数目不再受指标限制,省外由审批决定。自此跨区域经营成为中小银行规模扩张的重要方式,以城商行为例,2011年底,已有91家城商行实现跨区域经营,设立异地分行375家。二是表外业务起步,绕开表内监管指标和投向限制,表外业务无须缴纳存款准备金、不计提风险资本,且其没有信贷的投向领域限制,因此银行开始与非银机构合作将信贷以理财产品形式投出。 这一阶段,城商行总资产年均复合增长为34.2%,是银行业增长最快的子版块。同时,由于负债成本低、客户群体质量因范围拓展而有所升高,资产质量改善,净利润也迅速增长。 冲规模却逐渐偏离初衷,风险累积。城商行、农商行诞生之初的定位是区域性银行,服务中小型企业,但异地发展势必导致其无法聚焦当地,一方面异地展业必然导致有限的本地资源分散,银行业务在战略、市场定位等方面与大型银行有所重复,另一方面加剧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出现经济欠发达地区存款“输血”经济发展较快城市的现象。 1.3 2011-2016年:同业业务大行其道,风险积聚 异地扩张受阻、实体回报低迷,宽松政策推动下,中小银行通过同业业务冲规模、增利润。2011年以来,政策不再鼓励异地扩张,跨区域经营受限,同时原银监会加强信贷投向限制。在此背景下,中小银行通过发展同业业务、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非传统业务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一方面银行可实现规模持续扩张,另一方面,大量资金可绕开信贷限制,投向高额回报的“两高一剩”领域。 这一阶段,城商行总资产年均复合增长为23.1%,显著高于整体银行业金融机构15.2%的增速。 根据业务模式的转变,这一阶段可细分为: 1)2012-2013:表外理财产品兴起。表外理财业务在这一阶段迅速增长,银行与信托、保险等非银金融机构合作,以“理财资金-SPV/过桥银行-底层资产”的模式,将资金投向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 2)2013-2014:表内同业科目腾挪贷款。2013年银监会出台8号文,严格控制表外理财投资非标额度,银行开始通过表内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腾挪信贷规模,规避投向限制,主要模式为“同业资金-SPV/过桥银行-底层资产”,将风险资产权重100%的贷款科目计入权重为25%的同业科目,直至2014年7号文直接约束同业业务,买入返售项萎缩。 3)2014-2016:同业存单诞生、同业业务链条拉长。2013年末央行发布《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同业存单兴起,一方面其是银行掌握自主权的负债业务,不存在提前支取的风险,另一方面当时同业存单计入“应付债券”科目,不在同业负债占比不超过总负债1/3的监管计算口径中,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2015年起,宽松货币政策下,同业负债成本较低,银行大量发行同业存单,资产端期限错配置到同业理财、委外等,以扩大资产规模、赚取期限利差。 同业业务的急速扩张加剧期限错配风险,同时链条不断拉长导致系统性风险上升。同业业务的套利模式是通过发行短期(1年内)同业存单筹措资金再买长期(超过1年)的同业理财产品,由于短期利率低于长期利率,中小行由此获利。一旦政策收紧,银行无法继续发行同业存单,将立刻导致流动性危机。此外,为规避监管、实现套利,银行之间相互购买和发行同业理财进行委外业务,同业链条不断拉长,杠杆、久期增加导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提升。由于资金最终进入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两高一剩”行业、股市与债市等,系统性风险显著提升。 1.4 2016-2018年:防范化解风险,货币政策收紧,金融严监管 2016年,由于同业业务乱象频出、金融风险积聚,央行开始通过紧货币叠加严监管全方位整治。 货币政策转向,流动性收紧,提高资金成本倒逼去杠杆。2016年下半年以来,央行已开始通过在市场上投放资金,拉长资金期限的方式,调控市场利率,并且在2017年初三次上调货币政策操作利率继续引导市场利率上行,挤压期限错配及杠杆水平。 监管政策跟进,同业收紧、异地受限。一方面,整治同业业务乱象,1)全面排查风险,2017年,银监会开启“三三四十”检查,对于银行业务进行地毯式排查,涉及票据、理财、同业、对公等所有主流业务,要求银行去嵌套,降杠杆,实行MPA考核,将表外理财纳入广义信贷口径,全面监管银行体系信用投放及货币派生。2)升级监管力度,2017年末一行三会联合发布资管新规,严格规范监管套利、多层嵌套等问题,2018年起大额风险暴露、流动性风险管理、结构性存款新规等配套政策出台,严格约束同业、理财业务的扩张。另一方面,限制中小银行异地扩张,2017年起,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银行、非持牌机构监管,2019年明确提出农商行原则上机构不出县(区)、业务不跨县(区)。 金融去杠杆、防范化解风险过程中,中小银行经营压力凸显,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被严格监管,表外业务逐步回归传统信贷业务,而传统信贷业务又受到大行的挤压,同时异地扩张受限。这一阶段,城商行、农商行总资产年均复合增长为9.7%、7.6%,而行业整体增速为7.7%、五大行资产增速为10.7%。 2 困境:当前中小银行经营现状与风险 2019年以来金融严监管及宏观形势变化,我国中小银行风险事件频发,过去中小银行发展中积累的问题显性化,并持续暴露。2019年5月,银保监会公告对包商银行施行接管,2019年7月,在监管指导下,锦州银行引进金融机构进行战略重组。此外,各类中小银行负面事件时有发生。 当前中小银行生存现状如何?还存在着哪些风险?我们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行业层面,二是以信息披露较为完善的城商行作为中小银行主要样本,剖析中小银行内部存在的差异。截至2020年6末,我国共有银行业法人机构4607家,其中城市商业银行134家,剔除17家近2年未公布财务数据的城商行,样本数量为117家。 2.1 盈利能力持续恶化 2.1.1 行业层面:中小银行盈利能力显著恶化 2019年以来,城商行及农商行净利润增速持续低于行业整体水平,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小银行盈利增速下降幅度更大。城商行整体净利润增速自2019年中以来位于“零增长”附近,2020年以来城商行整体净利润持续负增长,农商行2020年二季末净利润增速下滑至-11.42%,较2019年末增速大幅下降20.6个百分点,降幅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从原因来看,一是中小银行业务及产品较为单一,中间业务带来的非利息收入占比较小,高度依赖利息收入,疫情冲击下,受政策引导实体融资成本下行影响,中小银行加大让利实体力度制约其利息收入增长。2019年以来货币政策结构性宽松,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对于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如再贷款政策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得超过LPR+50BP,对于中小银行利息收入形成明显制约。 二是受货币政策导向影响,大行显著加大低息贷款及小微贷款投放力度,挤压中小银行市场和利润空间,中小银行息差降幅明显高于大中型银行。 三是随着疫情对零售、中小微企业影响逐步显现,不良压力提升,侵蚀利润空间。 2.1.2 样本城商行:营收及净利润分化明显,强者恒强,尾部城商行经营困难加剧 尾部城商行营业收入下降,净利润波动明显,经营不确定性较大。从样本城商行数据看,营收及净利润排名前20的银行,盈利水平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而排名后20的银行,半数以上出现营收增速与净利润同步下降趋势,营收最高降幅达72.1%,净利润最高降幅达102.1%。 部分城商行净息差大幅回落甚至转负。净息差排名后20的城商行,息差进一步下行,其中排名后5的城商行,息差小于1%,部分城商行息差转负。2019年共有46家城商行净息差下滑,平均降幅达33BP,最高降幅达到190BP。ROA显著降低或维持低位,盈利能力堪忧。ROA排名后20的城商行,平均ROA水平仅为0.38%,且较2018年进一步降低16个BP。 2.2 资产增速放缓,表外资产处理面临较大困难 2.2.1 行业层面:总资产增速低于行业整体水平 中小银行总资产增速自2019年以来持续下滑,2020年资产增速有所回升,但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城商行总资产增速从2019年5月起持续下滑,由12.4%降至低点6.7%,农商行总资产增速与行业趋势相仿,但从2018年以来持续低于行业整体水平。 从原因来看,一是2019年受包商银行事件冲击,中小银行同业与投资业务规模收缩,部分银行面临缩表,其中城商行总资产增速下滑更加明显。 二是2020年疫情冲击下,竞争压力、经营压力明显加大,增速有所回升,但仍低于行业平均。2020上半年商业银行加强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全行业贷款增速显著提升,然而一方面由于大行加强对于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以其资金成本优势挤占中小银行市占空间,中小银行总资产增速低于行业平均,另一方面疫情导致部分中小企业关停,中小银行客户数量减少。 资管新规实施后,中小银行不符合新规要求的存量理财业务压降面临多方困难。一方面,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下,最优质的资产多集中于大中型银行,从资产质量优劣排序来看,大型银行表内>中小银行表内>大型银行表外>中小银行表外,在理财高速发展阶段,中小银行表外理财积累较多风险,当前部分资产已转为坏账,部分资产不具备回表条件,或者回表后将对银行监管指标造成较大压力,导致存量理财业务处理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存量业务处理手段相对有限,相比大型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组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中小银行可选方式较少。此外,存量资产压缩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融资难度,从而经营难度极大,形成负向循环。 2.2.2 样本城商行:部分中小银行显著缩表 部分中小银行同业及投资业务持续收缩。2019年规模排名前20的城商行规模继续稳定增长,增速8.4%,处于行业平均水平。但部分银行出现显著缩表,2019共有15家城商行总资产规模收缩,缩表幅度最高达22%。从主要收缩方向来看,在非标转标趋势下,贷款整体保持增长,2019仅有一家城商行贷款规模出现负增长,同业和投资业务仍然是主要收缩对象。 部分中小银行存款基础薄弱,存款规模负增长。2019年共有4家城商行存款规模出现负增长,最高降幅达16.2%。存款占比排名前20的城商行,凭借区位及深耕地方优势,平均存款占比达88.2%,负债端稳定,而存款占比排名后20的城商行,则平均存款占比仅为60.5%,仍需大量依靠同业业务进行主动负债,受金融市场波动影响较大。 2.3 资产质量压力陡增,经济发展较滞后的地域不良压力更大 2.3.1 行业层面:中小银行不良压力持续加大,未来暗藏较大风险 2019年以来,中小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持续提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拨备覆盖率显著下降,低于行业整体水平。截至2020年6月末,行业不良率为1.94%,较2018年提高11bp,而城商行不良资产率已达2.3%,较2018年底提高51bp,农商行不良率达到4.21%,较2018年末提高25bp。 究其原因,第一,中小银行定位于区域,面临比全国性银行更大的信用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随着城商行异地新建分支行被监管叫停,城商行的主要经营范围局限于当地,存贷业务信用风险受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影响明显。农村商业银行则分为非县域农商行、县域农商行以及城区农商行,更偏向对于农村金融的支持,信用下沉程度更高,更易受到经济周期和信用周期的考验。 第二,过去宽松的监管环境给了中小银行一定的隐匿不良资产的空间,对不良的认定标准趋严后,曾经通过各种监管套利隐匿的不良需要真实暴露。2019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过去不良认定的模糊之处,规定逾期90天以上债务全部纳入不良,且不良需进行严格的交叉认定,同一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90天以上债务已经超过5%的,各银行均应将其债务归为不良,加剧中小银行的不良认定压力。 第三,2020年受疫情影响,货币政策实施总量宽松,且陆续推出无还本续贷、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推迟不良风险暴露,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暗藏较大风险。当延期还本等政策陆续退出后,部分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经营困难将显现,加之今年以来在政策支持下,缺乏抵押物的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加强,一旦小微企业无法还款,商业银行本金回收难度及回收率均会受到显著影响。 2.3.2 样本城商行:资产质量分化,地域因素显著 资产质量较差的城商行不良率持续提升,拨备覆盖率低于监管要求。2019年资产质量较优的前20家城商行,不良率平均水平仅为1.01%,且较2018年仍有所下降,然而资产质量排后20的城商行,不良率高达3.18%,且较2018年大幅上升31BP,同时拨备覆盖率进一步下降至138.5%,较2018年降低10pct,已经低于监管要求,资产质量持续恶化。 整体不良确认力度改善,然而尾部城商行仍存在大量未确认不良的逾期贷款。由于逾期贷款公开数据有限,仅71家城商行有完整的逾期贷款数据。以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不良贷款比例为衡量标准,确认力度较大的前20家城商行平均比例为63%,说明全部逾期贷款已计入不良,资产质量确认严格,有8家城商行比例超过100%,其中最高超过200%,意味着大量逾期贷款仍有待确认为不良,未来资产质量暴露压力较大。 城商行资产质量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西北、东北地区城商行不良水平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从样本城商行数据来看,不良率平均水平最高的城商行主要来自于吉林、新疆、西藏、宁夏、青海、甘肃、辽宁以及内蒙古等西北及东北地区,而不良率平均水平最低的城商行主要位于东南沿海,如海南、安徽、上海、广东、福建。从两者经济发展水平来看,2013年以来,东南沿海省份整体GDP增速均高于西北及东北部地区,且前者平均GDP远超后者。在城商行异地展业受限的背景下,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城商行资产质量具有显著影响。 2.4 资本充足率水平较低,资本补充难度加大 2.4.1 行业层面: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持续降低 从资本充足率相对值来说,近年来大行及股份行资本基础不断夯实,而中小银行则呈现下滑趋势,当前处于行业末位。截至2019年末,城商行资本充足率处于四类银行中最低水平,为12.7%,仅高于监管红线2个百分点;农商行次之,资本充足率为13.13%。近年来,政府文件多次提到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问题,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5月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提到,要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优化公司治理。然而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仍面临多方面困难。 从内在因素来看,中小银行盈利能力较弱,难以实现持续的内源性资本补充。从外在因素来看,一方面,大量中小银行为非上市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受限。目前中小银行无法利用定增、配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资本补充工具,仅能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方式补充资本。然而今年以来,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规模下降,永续债发行要求较高,目前成功发行的均为大行、股份行以及评级较高的中小银行,大量小型银行难以有效补充资本。另一方面,股东对中小银行的投资意愿不足。投资中小银行的股东存在资质要求、股权投资比例上限要求,且股东对于银行经营话语权较弱,近年来随着中小银行经营难度加大,ROE持续下滑,新老股东投资动力均不足。 2.4.2 样本城商行:尾部城商行资本实力持续恶化,部分突破监管红线 尾部城商行资本充足率进一步下降。2019年资本充足率排名前20的城商行平均水平达16.7%,且较2018年提高53BP,优质城商行资本持续大幅夯实。然而排名后20城商行平均水平仅为11.2%,仅高于监管红线70BP,且较2018年下降5BP,其中部分城商行已突破监管红线。 2.5 公司治理欠缺,部分中小银行后续风险仍存 包商银行事件后,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及股权管理问题显性化。而包商银行、锦州银行及恒丰银行问题暴露后,当前部分中小银行公司治理问题仍有未暴露的情况,后续风险仍存。当前中小银行公司治理主要面临的三大风险: 一是股权结构分散,内部人控制风险。从股东结构来看,城农商行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以发行同业存单的银行为例统计,国有行及股份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高于20%,而城商行、村镇银行以及农商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18.8%、13.5%以及11%。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一方面意味着股权结构分散,又存在利益冲突,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治理机制,易形成高管职业经理人控制的局面,另一方面也难以形成较为稳定的资本补充渠道,加大银行经营风险。 二是股东干预公司治理风险。2018-2019年银保监会对农商行的公司治理检查发现,受少数股东干预,部分机构股权质押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流程管理和内控机制不健全,如排查发现225家机构办理股权质押未在股东名册或股权管理系统中记载质押信息。此外,少数机构股东通过隐性关联谋求控制主导经营,越权干预机构经营,服务自身利益。 三是股东资金占用风险。部分中小银行股东通过违规筹资、资质造假、委托代持等方式入股,少数股东集团突破入股机构家数限制形成“资金系”,对中小银行股份进行隐性代持。且部分中小银行关联交易控制不足,未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授信余额未纳入全面授信管理。股东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甚至指使中小银行向其发放贷款后拒不归还,恶意“掏空”机构,将其作为自身“提款机”。一旦股东经营不善,则中小银行资产质量将出现急剧恶化。 3 突围:中小银行未来展望 2016年以来的金融严监管及宏观形势变化,已对中小银行经营带来显著压力,倒逼中小银行重新思考战略定位及发展路径,逐步培养竞争优势,谋求可持续发展。展望未来,中小银行成功突围有四大路径。 3.1 借力金融科技,提升风险辨识能力 随着金融科技影响的逐步深化,部分中小银行已经在谋求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手段,改善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改造升级信贷审批发放流程、营销系统、风险预警系统,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及风险识别能力,提高服务小微及民企客户的收益风险比。在金融科技领域,中小银行面临较小的IT系统遗留问题和改造成本,可以根据当前和未来需要来更新IT系统及数据体系,比大中行更加灵活。 目前,部分基于互联网模式运营的民营银行,借助金融科技,有效提高了获客、产品、风控及运营的全流程效率,为客户创造“秒申秒贷、实时放款”的良好体验。以网商银行为例,网商银行创造了著名的“310”全流程线上贷款模式,即3分钟申贷、1秒钟放款、整个过程中零人工干预,并通过多维的大数据风控模式,有效降低了小微信贷门槛、控制不良率。在阿里体系的电商生态、蚂蚁金服体系的支付数据与AI等技术的辅助下,网商银行累计服务的小微客户数量高达1600万,约占全国小微企业总量的1/6。金融科技在支持广大中小银行上大有可为,一是中小银行可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通过线上导流拓展客户渠道;二是通过采用自动化、批量化、大数据审批模式,减少人工干预,从而提高审批和放贷效率,控制不良率;三是基于客户数据提供个性化服务,及时更新产品和平台,响应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 3.2 明确自身定位,差异化竞争 随着中小银行快速发展阶段告一段落,未来如何塑造自身优势将是中小银行战略转型的主要问题。在异地经营受限的背景下,未来中小银行仍主要立足于地方,与大中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为地方客户提供的价值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通过差异化定位提供的差异化价值,即在业务布局上“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通过更加高效的服务和更低的价格,深化差异化定位优势,充分将自身经营优势与地方特色结合起来,打造“拳头产品”“拳头服务”,塑造业务壁垒,打造核心竞争力。 部分深耕地方的中小银行,通过细分领域优势以及精细化发展战略,建立起有地方特色的经营战略,同样获得较快发展。以泰隆银行为例,其自成立之日起即专注小微企业贷款,做到了较强的细分市场专注性,而专注性保证了泰隆银行在业务领域实现高熟练度和专业性,能够迅速渗入细分市场,运用多种模式控制风险,并且使得内部管理体制高度匹配小微发展模式。在细分市场方面,泰隆银行着力做传统银行力所不能及的细分领域,与传统银行保持错位竞争。以上海市场为例,泰隆银行深入城郊结合部及社区角落,为提供生活服务的商铺、小吃店、小超市等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泰隆银行在上海分行中客户80%是规模小,没有抵押物,急需扩大规模又缺乏资金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泰隆从一开始即瞄准该市场,着力切入,迅速赢得口碑。 3.3 完善公司治理,补充资本与加强内部管理并重 自2019年以来,金融委多次强调要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深化中小银行改革,未来中小银行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将是主旋律。 从主要方向来看,未来的补充资本将与改进公司治理和完善内部管理相结合,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补充资本的同时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机制。以常熟农商行为例,其于2007年引入交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10%,交行通过派驻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和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优化常熟农商行股权治理结构,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小微业务体系以及较为完备的风控模式,常熟农商行资产质量长期保持行业前列,营收和利润稳健增长。 3.4 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截至2020年6末,我国共有银行业法人机构4607家,其中国有大型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4家、农村商业银行1478家,以及其他农村金融机构2424家,后三者是中小银行的主要构成部分,共计4036家。大量的中小银行经营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中小银行服务能力差、经营风险高,部分地区还存在中小银行数量过多,且竞争激烈,有待金融供给侧改革。 当前在中小银行经营风险加大的背景下,未来中小银行整合资源、兼并重组是大势所趋,通过并购等方式,中小银行经营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有望得到提升,改善盈利能力。
近年来,地方中小银行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股权结构失衡、高管履职有效性不强、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内外部约束性不足等问题是部分中小银行发展的内在隐患,进一步完善其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已迫在眉睫。本文认为,为进一步强化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具体可以从加强股东管理,完善“三会一层”的运作机制,优化并制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外部监管与社会监督等五方面入手,以提高银行风险防范能力。 地方中小银行[1]是我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披露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我国地方中小银行已达到4005家,资产规模近80万亿元,约占银行业资产总规模的25%。地方中小银行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由于内外部各种原因,也有部分机构在资产质量、盈利状况、风险资本抵御机制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出现了一些风险事件。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既包括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自身市场定位不清、历史包袱重的因素,也包括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的外部影响。但从根本上看,公司治理体系不完善是部分中小银行出现经营困难或重大风险事件的深层次原因。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风险事件表明,部分中小银行在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着“形似而神不似”现象,一些阻碍公司治理正常运转的缺陷和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在诸多方面仍需要提升和改善。自2017年以来,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始终是强化监管和制度补短板最为关注的领域,相关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 公司治理是银行稳健发展的保障 公司治理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公司委托人(所有者)与代理人(经营者)之间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在董事会、管理层、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做出一系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实现对公司权力的合理分配和监督。但由于银行具有许多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征,银行的公司治理也因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银行除了对股东负责外,还应对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银行通常具有负债率高、风险负外部性较强、资产不透明等特征,董事会、管理层、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比一般企业更为复杂,股东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更加突出。银行不仅要处理好股东与管理层的关系,还要处理好自身与存款人、监管者的关系。银行公司治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寻求对大股东权力的合理制衡,以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的原则》,明确提出“银行除应对股东负责以外,还要对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 二是银行经营不能以短期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而应关注更为长期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是全社会重要的融资渠道和主要的支付服务组织,作为国民经济特殊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以外,还应兼顾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体系稳健,并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2013年7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强调商业银行良好的公司治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健全的组织架构,清晰的职责边界,科学的发展战略、价值准则与良好的社会责任,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能有效应对商业银行风险经营特征。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但金融风险的暴露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商业银行的激励机制过度强调短期利润,则可能激励管理层和股东过度承担风险,在获取短期高额收益的同时,将风险成本推给继任者或社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该包括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收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激励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 四是股权管理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有效的股权管理是良好公司治理的基础,对股东管理缺乏制衡约束、股权过度分散或集中均有可能导致公司治理失效。2018年,银监会出台《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1号),加强对股东资质的穿透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其目的就是从股权管理的源头上控制重大风险,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为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运行创造更好的制度条件。 与大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相比,地方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第一,中小银行的地域特征较为明显,其业务发展与所在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关联度较高,在不同情形下,其公司治理差异较大。第二,中小银行的委托代理关系更为复杂,很多中小银行的股东是当地政府,对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不容忽视。第三,与大型银行相比,中小银行通常在经营理念、风险控制、人员素质、系统支持等方面存在明显差距,这也将影响其公司治理效果的发挥。 二 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在上一轮改革中,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中小银行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主要体现为:部分中小银行通过财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公开上市等途径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实现了股权结构多元化;大多数中小银行建立了“三会一层”(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架构,逐步确立了比较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制度的治理体系;基本树立资本约束的现代经营理念,部分先进的城商行、农商行已经开始重视和应用经济资本、经济增加值和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等风险回报复合指标,等等。但从总体上看,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股权结构失衡导致公司治理有效性不足。随着金融体系改革不断深化,各类资本大量涌入银行业,中小银行的股权结构逐渐呈现分化趋势。 一种情况是中小银行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导致银行出现了所有者缺位及“内部人控制”问题,具体表现为所有者对经营者缺乏监督和激励、银行公司治理效率低下、关键经营管理决策由少数人掌控、监事会无法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进而出现治理失误和严重的道德风险。 另一种情况则是股权过度集中。我国城商行、农商行起点低、规模小、底子薄,过去出于化解风险的需要,在股权结构设计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在引入资本过程中缺乏对股本的穿透式监管,在此背景下,部分出资主体通过违规的资本运作及股权安排等方式获取控制权,形成了某一实际控制人违规控制银行的情况。这些资本在入股动机方面并不满足于进行投资及获取利润分红,而是要谋取对商业银行的控制权或者要求对银行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进而为自身企业的扩张提供足够的信用支持。 二是公司治理架构运转不畅。目前,我国中小银行基本都建立了“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但其“形似而神不似”的问题仍较为突出,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这些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董事会的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中小银行的经营层在董事会中占据优势地位,实际上形成“经营型董事会”,董事会则丧失了对经营层人员的有效监督。 第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例如,一些中小银行的审计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在实践中未能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基本流于形式,未能对银行的风险管理产生应有的影响。 第三,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之间的职权划分不清。从理论上说,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应该有清晰的责任划分,前者提供战略决策、监督和战术指导,后者负责参与战略的制定和落实,并进行运营计划的决策和实施。但在实践中,两者的职责划分存在交叉,由此引发的矛盾往往导致管理混乱。 第四,监事会缺乏体制机制保障。目前,在多数中小银行的管理分工中,监事会不涉及对具体部门的管理。此前曾有监事会分管审计部的安排,但目前这项职能也逐渐移交董事会。在监事会人员和经费缺乏的背景下,这样的安排难以保障监事会工作的持续开展以及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形成有效监督。 三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经营行为短期化。目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银行尚未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缺乏公正、公开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在此情况下,其评价结果难以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在激励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中小银行经营层的薪酬往往与短期经营业绩相关,致使银行经营层过度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银行的长远发展,经营行为呈现短期化特征。如果同时存在约束不到位的情况,缺乏权力制衡的经营层则有较强的动机去从事机会主义行为,这会加大中小银行的潜在风险。 四是信息披露不充分,内外部约束性不足。商业银行以经营风险为主业,资产交易复杂,透明度不高。作为经营者的高级管理层掌握着大量信息,在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因此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实施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治理效果。 但从目前来看,我国部分中小银行信息披露不充分、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信息披露不够全面,未按照相关规定充分、有效披露涉及银行经营的重大事项,例如财务指标变动、风险管理状况、股东情况等关键信息;第二,信息披露不够及时,一些中小银行经常存在延期披露甚至不披露的问题;第三,存在虚假信息披露情况,这导致中小银行利益相关方难以了解其实际经营情况及潜在的风险,不能及时识别关联交易。由此可见,中小银行信息披露约束机制建设有待加强。 三 加强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建议 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强化中小银行公司治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具体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加强股东管理,严格落实《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在银行层面,建议中小银行董事会积极承担股权事务管理的最终责任,定期对主要股东履行承诺事项、落实公司章程、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等情况进行评估,提高股权透明度。严格控制关联交易,规范股权质押、股份转让等行为,约束控股股东行为,防止控股股东不当干预银行经营。 在监管层面,建议监管部门强化股东行为监管,对于通过隐瞒关联股东信息、股权代持等方式变相谋求银行控制权的,责令相关银行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股东权利。建议地方政府部门适时做好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的改革和整顿工作,通过大股东减持、增资扩股、扩大开放等方式,引进注重机构长远发展、资本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战略性股东,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兼并重组。 完善“三会一层”的运作机制 建议进一步明确中小银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工作重点和任务。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加强“三会一层”的交流与沟通,使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不越位、不缺位,相互配合形成公司治理合力。 第一,董事会应严格遵循公司法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不断完善和强化其核心决策与监督功能。正确处理好内部治理机构的关系,合理优化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经营授权,切实缩短经营决策链条,提高经营决策效率。严格限制董事会不当干预高级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监事会需要不断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各级经营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优化监事会的选聘和构成,充分发挥监事会能够获取内部审计信息的特点,提升其监督职能的专业性、及时性和权威性,通过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发送《监督建议书》《内控管理提示函》等方式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其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的情况。 第三,切实加强高级管理层的履职约束,完善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交流、履职问责等各项制度。确保高级管理层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防“内部人控制”风险。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持续提升高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 按照收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精神与物质兼备的原则,不断完善中小银行业绩考核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中小银行应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市场变化、自身发展战略、风险偏好等因素,完善考评指标体系,淡化规模指标,突出质量、风险、合规指标。加强对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的管理,对于那些对银行稳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可考虑实施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要兼顾股东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要求和银行健康发展的资本要求,正确处理短期回报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在满足有关监管要求和中小银行资本管理规划的前提下,保持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以利于投资者对中小银行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期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我国多数中小银行未上市,其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较上市银行偏弱,难以保障投资者及时获取信息,也难以充分发挥市场约束对银行公司治理的作用。从未来看,中小银行应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除监管层要求披露的信息以外,中小银行应在遵循法定格式与披露内容的基础上主动丰富披露内容,不仅应包括对改进董事会整体运作情况及其效果的披露、对于市场关注热点问题的说明,也可尝试披露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如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的报告。 加强外部监管与社会监督,为推进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创造良好氛围 第一,建议监管机构加强对商业银行尤其中小银行公司治理的评估、指导与督促,定期评估公司治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对存在的重大缺陷,特别是各种严重损害中小银行利益的现象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纠正。 第二,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和各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作用,着力构建发挥其监督作用的机制。例如,鼓励各类基金、理财子公司、证券机构主动关注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状况,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公司更积极主动地指导、帮助、督促中小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在遵守商业原则的前提下,履行更多社会责任。此外,中小银行应加强对客户、员工、交易对手、上下游供应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尊重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建立救济机制,鼓励员工参与公司治理,保障其知情权,支持投诉举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1] 地方中小银行以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为主。
在酝酿多年后,四川省首个省级法人城商行终于获得批准筹建。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四川发布”发布消息称,银保监会已于9月9日正式批准四川银行筹建申请,注册资本为300亿元。从目前来看,这将是全国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的省级城商行。 四川银行以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两家银行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充实资本、改善治理等系列措施,以新设合并的形式成立。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正着力深化中小银行改革。记者注意到,最近几个月里,中小银行合并重组势头明显,除四川银行以外,目前还有多个农商行拟计划整合。 四川迎来省级城商行 四川省近年来一直积极推动四川银行的筹备。2018年,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组建四川银行的部署,随即组建了工作团队,稳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组建一家实力雄厚的城商行,不仅可填补四川省无省级法人城商行的空白,还可助力四川省建设西部金融中心。 “四川发布”公布的消息称,四川银行以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两家银行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充实资本、改善治理等系列措施,以新设合并的形式成立,注册资本将达300亿元。 若顺利组建,以四川银行的注册资本规模来看,其位列全国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之首,同时还将超过平安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行。目前,A股36家上市银行中,有12家城商行,但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的北京银行只有211.4亿元;在股份行中,也只有民生、光大、中信三家银行的注册资本超过300亿元。 四川银行筹备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四川银行将着力支持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培育具有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新兴产业,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 中小银行合并潮起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正掀起一股中小银行合并重组风。 河南省的中原银行、湖北省的湖北银行、甘肃省的甘肃银行、安徽省的徽商银行等,均是在省内中小城商行基础上,合并重组而来。这些银行中,已有不少登陆资本市场,在知名度和竞争力上都有较大提升。 尤其是今年以来,中小银行整合大戏频频上演。截至目前,至少有3家上市农商行宣布入股或参股设立其他农商行的计划。比如,今年6月,无锡银行、江阴银行分别公告称,拟出资与其他发起人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徐州农商行。徐州农商行是在徐州淮海农商行、徐州铜山农商行、徐州彭城农商行3家农商行基础上组建而成。 对此,市场的普遍观点是,随着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资本补充的推进,中小银行之间的兼并收购将持续展开。中小银行整合重组,有助于降低银行业体系整体的风险程度。 中小银行中绝大部分是城商行、农商行,但大体都存在治理缺陷、业务定位模糊、风险管控薄弱等问题,改革迫在眉睫。 今年5月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指出,中小银行对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工作方案,要抓紧落实。 据记者了解,仅在四川省内,就分散着大小不一的13家城商行,数量不少,但无论资本实力还是信贷资源,都难以与市场同业机构相匹敌,这也是四川推动城商行整合的原因之一。 从已出炉的诸多中小银行整合模式来看,大体有两种。一是在省内中小城商行基础上,合并重组,如中原银行;二是重新组建,在一家银行基础上,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增资扩股等方式重组,如浙商银行。 无论是哪一种模式,整合并非易事。在整合的过程中,一些城商行因历史遗留问题——股东数量庞大、股权结构复杂,遇到了不少棘手问题,如不同利益方的博弈等。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从时间点来看,四川银行的筹建并不算早,但后发优势不容小觑。其注册资本比肩股份行的起步实力,已经引起同业的高度关注。
□ 温州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拟增资扩股募集70亿元,地方政府或以专项债资金认购。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将迈出实质性步伐。 温州银行拟增资扩股 温州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经浙江银保监局批复,公司将实施增资扩股工作。此次增资扩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3.73亿股,发行价为2.95元/股,据此估计募资额度最高达70亿元。 在认购方式方面,温州银行提到两种方式:由老股东按比例配股,老股东在其认购额度内可指定其关联方进行认购;老股东(含股东指定的关联方)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专项债发行方案以中国银保监会最终批复为准。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将迈出实质性步伐。据了解,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是2000亿元,将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允许省级政府按照规定发行专项债券,用于认购中小银行可转换债券等合格资本工具。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表示,支持地方政府继续通过多种市场化途径引进投资,增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同时,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认购中小银行可转换债券等合格资本工具,帮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夯实发展基础。 多渠道“补血” 除此之外,近期中小银行登陆资本市场“动作”频频。在过会近两个月后,厦门银行(601187)日前发布公告称,将于9月16日进行申购。8月27日,重庆银行成功过会。此外,更多中小银行积极通过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工具“补血”。 数据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明显下降。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城商行和农商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56%和12.23%,较上季度末均有所下降。 分析人士认为,前几年积累的资本缓冲将在今年逐步释放,无论是从金融服务实体出发,还是从银行平稳有序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出发,持续的外部资本补充必不可少。 业内预计,相关政策措施有望加大对中小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优先股和永续债的支持力度,并针对中小银行进行资本工具创新。考虑到优先股和永续债发行主体资质已有所下沉,未来中小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发行有望继续提速。 持续推进兼并重组 业内认为,通过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将补充资本和改革关联到一起,可以推动中小银行体制机制改革。 事实上,夯实资本实力正是中小银行改革发展的关键一环,除此之外,提升内控能力也必不可少。对于部分经营风险较高的银行来说,兼并重组可以帮助其完善治理体系。 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日前强调,要深化中小金融机构改革重组,督促城商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治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立足兼并重组的角度,中信建投(601066)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杨荣认为,由于中小银行抗风险能力较差,兼并重组可以改善中小银行经营状况,有助于降低银行体系的风险程度。兼并重组可以拓展银行异地经营,对于被兼并方来说,可以获得技术、人力等方面的输入。 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日前发布报告建议,利用政府注资补充银行核心资本的契机推动中小银行治理体系改革;搭建中小银行各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平台,提高中小银行管理团队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对于一些服务能力差、经营风险高的银行,探索通过合并、并购等方式进行整合。
日前,温州银行发布了《关于实施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浙江银保监局批准,温州银行将实施增资扩股工作,此次增资扩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3.73亿股,拟募集资本70亿元。 此次增资扩股发行对象为发行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之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含股东指定的关联方)及特定投资者。 值得关注的是,在其认购方式中,温州银行提到了两种方式:由老股东按比例配股,老股东在其认购额度内可指定其关联方进行认购;老股东(含股东指定的关联方)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专项债发行方案以中国银保监会最终批复为准。 据了解,这是在今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之后,首次公开看到地方银行计划用专项债募集资金。 上述会议提到,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据了解,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实施方案由省级政府结合辖内实际牵头制定,方案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经由银保监会会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政府向财政部提出正式申请。 目前,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还未见落地案例。温州银行此次增资扩股认购方案,成为市场的“首例”猜想。 与上市银行相比,非上市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 以温州银行为例,该行二季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温州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0.9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51%。其中,一级资本逼近监管“红线”。 另外,联合资信有关温州银行的评级报告指出,2019年以来,温州银行业务发展对资本消耗较为明显,加之盈利承压导致资本内生作用减弱。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温州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81%、8.70%、8.53%。 为补充资本,此前温州银行一直在筹备上市。2019年2月,浙江证监局受理并公示了中金公司对温州银行A股上市辅导备案,辅导期大致为2019年1月至12月。但其接下来的上市之路未见公开的进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