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东省首单落地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后,广西省也公开了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细节。 12月21日,据中国债券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发行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的具体方案“出炉”。文件显示,此次专项债券共分为三期发行,将有合计118亿元用于支持21家中小行补充资本,均计划于本月25日发行。 目前,已有广东、浙江、山西等省份相继发布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计划。从细节来看,目前专项债注资银行的路径有两条。广东、浙江、山西选择通过间接入股为银行注资,而广西此次则选择可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补充银行资本,这也是该资本补充工具首次出现公众视野。 多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对广西省此次采用的资本补充工具鲜有听闻,此前,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主要有永续债和优先股。“在当前中小行普遍资本承压的情况下,可转股协议存款这一方式或许可以带来更高的注资效率。”有业内人士说。 “广西版”地方专项债注资银行方案公开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披露的信息来看,该省2020年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将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分三期发行,计划发行面值总额共计118亿元,将有21家中小银行获得“补血”。 具体来看,专项债一期发行规模达75亿元,资金将用于广西自治区内7个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专项债二期发行规模为18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广西省内6家中小银行其他一级资本;专项债三期将计划发行25亿元,将有省内8家中小银行获得注资。 ▲广西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一期募投项目情况表 ▲广西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二期募投项目情况表 ▲广西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三期募投项目情况表 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发现,此次广西省专项债募资主要投向农信金融机构。其中,有8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获发行额度共计66亿元;5家农村合作银行获发行额度共30.5亿元;5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发行额度共计10.5亿元;此外,还有3家城商行获发行额度合计11亿元。 发行文件显示,三期债券均为10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在兑付安排上,三期专项债略有不同:一期专项债存续期第8至10年,每年要按照发行规模的33.3%偿还本金;二期专项债存续期第7至10年间,按发行规模的25%偿还本金;三期专项债则是存续期第6至10年间,按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 披露信息显示,此次三期专项债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为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专项债注资银行路径现有两条 实际上,除广西外,浙江、山西、广东已“出炉”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的相关文件,发行规模、兑付方式以及资金投向等细节信息均公布于众。 从已公布的方案来看,各地专项债在补充路径上有异同点。例如,广东省、浙江省均由地方国资平台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的方式注资中小银行,补充其核心一级资本。此外,广东省将通过专项债所募资金全部用于农信机构,浙江省、山西省则是将资金用于注资城商行。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省首次出现了可转股协议存款的资本补充工具。文件显示,此次三期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均由广西省各市、县财政局向用款银行通过可转股协议存款补充用款银行资本金,专项债券期限与可转股协议期限相匹配,不超过10年;同时,补充资本为其他一级资本。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广西省此次采用的资本补充工具之前鲜少听闻,此前,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主要有永续债和优先股。 “在现在这个情况下,资金以存款的形式注入可以实时提升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业内人士分析道,相较于其他资本补充工具,可转股协议存款能够极大提高为中小银行注资的效率,“间接入股比较复杂,程序也比较繁琐,到时候资金的使用可能也有很多条件限制。” 同时,用可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资中小银行,转股之后可由其他一级资本转变为核心一级资本。有业内人士提到,如果将来出现极端情况,这种方式也能够避免银行破产需要面临的一些清算难题,当前情况来看利大于弊,“用协议存款进入效率更高。以后转股,银行再进行破产清算的话,就是自有资本,不存在清偿顺序的问题。”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种工具的创设使用也有待商榷,存款与债券监管标准也有所不同,“人民银行会不会专门出相关的条例推动这个工具的使用,比如准备金的上缴情况等等都还需要更多讨论。”其坦言。 此外,四川省日前公开的《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也透露其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行的计划,为加快推进专项债券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该省政府拟新增举借专项债务114亿元,并全部转贷市县。不过目前,四川省还未有明确的资金投向以及注资细节公开。 目前,除部分地方政府公开相应文件外,已有内蒙古乌海银行、温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及内蒙古银行公开了拟申请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金的相关信息。另外,广东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为100亿元,期限为10年,发行利率为3.52%,认购倍数16.16倍。 中小行资本补充加速进行中 疫情冲击下,伴随着让利实体、加大信贷投放、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中小银行普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充足率承压,而缺乏有效的资本补充渠道也成为令人头痛的难题。 今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目前,2000亿元用于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的预分配额度已通知地方。临近年底,多地纷纷跟进公布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行的计划。 有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出台鼓励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政策,而发行地方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也是新路径新探索。“在化解地方小银行风险的同时,还能让中小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该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可以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另一方面,也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 “中小银行本身实力较弱,靠自身增加利润留存比较困难;股票融资又难以达到匹配的条件,而金融债券的发行市场认可度也不够。”一位金融从业人士指出,利用地方专项债券注资银行增资,专款专用,审批流程相对简单,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的工作量。 此外,利用地方专项债注资银行,也让政府间接成为银行的股东,“能够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可以参与到银行的公司治理层面,加强对其管理和监督。”分析人士指出,这也有助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银行的本质就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帮助银行获得资本,在发展战略上也会优先支持当地重大建设项目,更加专注和支持当地经济发展”。 不过,也有法律人士向记者表示,也应当重视市场风险因素,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可能会引起债务资本市场利率的波动,“中小银行也要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资源和产品结构,提高自身盈利和偿付能力。”
临近年末,一批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正在路上。日前,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公告称,拟于12月23日发行153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新成立城商行的资本金。这是除广东省、浙江省之外,又一完整披露中小行专项债发行方案的省份。 比较来看,目前3个省份均采用了通过当地金控间接入股银行的方式来补充资本金,其中,山西省规模最大,为153亿元。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种通过一个专业化资金运营主体对中小银行进行市场化“股权投资”的方式,有助于提升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地方政府“投资”风险,预计接下来各地省市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创新复制这种模式。 对于中小银行而言,专项债的注资将使得银行资本补充门槛明显降低,诸如农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也可获得资本补充。有观点认为,在当前20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额度使用完毕后,未来仍有可能采用类似的方式为中小银行注资。 山西将发行153亿元专项债 继12月初全国首单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后,近来此类债券密集发行。山西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公告称,拟于12月23日发行153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新成立城商行的资本金。 根据披露信息,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信用评级为AAA级,利息按半年支付,本金分年偿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6年至第9年分别偿还债券本金的20%,到期偿还剩余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已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同时,专项债募集资金将通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西金控”)采用间接入股等方式注入新设立的银行。据悉,山西金控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山西省财政厅。 而对于这家新设立的银行,山西省在相关公告中也有透露。该银行由大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阳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城商行合并而来,目前名称待定,但有报道称,这家合并后的银行名称为山西银行。 此前,“山西人事招聘信息网”也曾发布《山西银行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该公告称,山西银行(拟筹)是山西省金融改革创新的重大战略举措,通过对省内五家城市商业银行进行重组合并,新设一家资本实力强、抗风险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强等现代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招聘公告还提及,该行成立伊始,资产规模即近3000亿元,居全国130家城商行中30多位,并将在3年之内完成省内资源整合和网点布局,力争资产规模达到4000亿元。 另外,在退出方式上,山西省专项债募集资金注入“新城商行”后形成的股权,将通过市场化转让的方式逐步退出,退出资金用于专项债的还本付息,如计划长期持有,将通过其他方式筹措资金用于本专项债本息偿付。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报告显示,根据谨慎性原则,本期债券利率假设为3.70%,则存续期间共计需要支付利息45.29亿元,需偿付本金153.00亿元,由此,债券融资成本合计198.29亿元;同时,债券存续期内,上述项目预计形成可偿债资金233.01亿元,项目可偿债资金对融资成本的覆盖倍数为1.18倍。 其中,在市场化转让股份方面,为保障该期债券及时足额退出,东方金诚表示,在该期债券存续期第6年和第10年将分别通过市场化方式转让该行股份,预计可获得股份转让收入116.1亿元。 方案还披露,补充资本后的新设银行资产总额将为2902.18亿元。近三年(2017~2019年)合并前的5家城商行增速平均水平为11%,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2020年第三季度,我国城商行平均资产年增长率为9.34%,结合银行发展目标,预计2021年~2013年其资产增速为11%,2024年~2030年资产增速为10%,2030年末其资产总额约为7734.69亿元。 中小银行专项债陆续发行 除了山西,12月25日,浙江省也将发行一笔5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再加上月初广东省专项债的发行,12月“破冰月”将有3个省份的专项债落地。比较来看,3个省份均采用了通过当地金控间接入股银行的方式来补充资本金,其中,山西省规模最大,为153亿元,广东省和浙江省分别是100亿元和50亿元。 周茂华对记者称,这种将专项债通过中间资金运营主体以股权的方式为中小银行“补血”,有助于提升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地方政府“投资”风险,预计接下来各地省市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创新复制该模式。 不过,对于这种方式,市场也存在一定担忧,比如,地方政府对中小银行的控制力增强;中小银行是否会将这些“注资”切实用于加大中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等。对此,周茂华表示,“几个省份选择市场化的退出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 在他看来,市场化退出将避免地方政府对中小银行“控制”,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这种通过市场化入股、退出的方式,倒逼银行加强内部公司治理,提升防风险与经营能力;如果期间中小银行经营不佳,到期股权转让难度上升,该银行再融资渠道将收窄。” 业内认为,未来还将迎来一批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公开信息显示,今年11月,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共计惠及18个省份。截至目前,除了上述3个省份外,披露发行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计划的省份还有陕西省、四川省和内蒙古。其中,陕西省表示将专项债主要用于农商行补充资本,内蒙古则选择了3家城商行和8家农合机构注资。 对于中小银行而言,专项债的注资将使得银行资本补充门槛明显降低,诸如农商行、农信社等资产规模更小、信用评级更低的中小型金融机构都可以获得资本补充;另一方面,资本补充层级明显提高,专项债资金可以用来补充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这是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工具所不具有的功能。 光大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张旭称,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里,一些中小银行仍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在当前这2000亿元额度使用完毕后,仍有可能采用类似的方式为中小银行注资,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有效控制银行体系负债成本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抓手,未来负债成本的管理将继续加强,中小银行应树立稳健的发展模式和理念,提高负债端质量。 日前,包括支付宝、京东金融、度小满、陆金所在内的多家互联网平台均下架了互联网存款产品。 近年来,互联网存款、靠档计息类存款等产品风生水起,成为部分银行揽储的重要手段,但其蕴藏的抬高负债成本等问题也引发了监管关注。业内人士认为,有效控制银行体系负债成本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抓手,未来负债成本的管理将继续加强,中小银行应树立稳健的发展模式和理念,提高负债端质量。 互联网存款纷纷下架 多家互联网平台在下架存款产品时表示,下架相关产品是基于监管对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关注所作出的决定。相关产品只对已购买用户可见,持有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所谓互联网存款,主要模式是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平台分成比例约为存款本金的千分之三。此前在第三方平台上发行存款产品的大多是区域性中小银行或民营银行。相关产品具有门槛低、利率高、支取灵活的特点。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日前撰文指出,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除了互联网存款纷纷下架外,“靠档计息”存款产品也在逐步规范。六大行、华夏银行(行情600015,诊股)等日前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负债成本窘境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靠档计息”存款产品及互联网存款业务等的出现,固然有银行片面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大存款规模等因素,但推出上述新型存款产品和业务的银行多为中小银行,这更多反映出中小银行负债来源狭窄、负债成本高企的窘境。 负债端成本管控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光大证券(行情601788,诊股)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有效控制银行体系负债成本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抓手。 央行此前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明确,各存款类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产品。 尽管目前尚无针对互联网存款的监管规则出台,但多家互联网平台均表态称,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落实。 王一峰分析,互联网存款的竞价模式导致客户更多基于利率的高低来选择产品,造成市场无序竞争增加,推高了中小银行负债成本,从而诱使中小银行开展更高风险的业务,导致其自身经营风险加大。同时,互联网存款使中小银行突破区域经营限制,不符合属地经营的总体原则。此外,互联网存款高度依赖平台导流,造成资金在银行体系内流动性加大,极大提高了中小银行负债的不稳定性,有可能导致中小银行发生流动性风险或流动性风险的传染。 树立稳健发展理念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存在揽储困境的中小银行而言,应树立稳健的发展模式和理念,提高负债端质量。 一位民营银行业务人士表示,在互联网存款下架后,该行正讨论方案,寻求做好自有APP渠道长期运营的规划。“我们的目标是不断优化自有渠道以及用户体验,丰富产品线,打造小而美的银行。此前推出的一些拉新活动也在起效果。” “未来负债成本的管理只会加强,不会削弱,预计监管部门会进一步管理突破利率自律机制和MPA约束的高成本主动负债。”王一峰强调,整体来看,存款市场竞争将更趋有序,对于部分中小银行来说,在渠道和网络的限制下,“弯道超车”的难度会加大。中小银行应深耕本地,扎根基层,不要追求规模的简单做大。 从监管方面看,董希淼表示,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同时,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对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吸收存款应给予差别化的支持。
继广东省百亿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落地后,连日来,多个地区披露了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计划。 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昨日公告,浙江、山西、广西已发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相关发行文件,披露了此类债券发行规模、兑付方式,以及拟注资的银行等。 从细节来看,各地专项债体现出不同特点。比如,浙江省拟发行50亿元专项债,由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间接入股的方式补充温州银行资本金。从发行、兑付等方式来看,与此前广东省基本一致,也是由地方国资平台注资银行,期限均为10年,存续期第6至10年,每年按照发行规模的20%偿还本金,利息则按半年支付。 广西计划发行三期专项债共计118亿元,拟为20余家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其中,绝大部分为农信社。其中,广西一期75亿元专项债的兑付方式略有不同。发行文件显示,利息按半年支付,但存续期第8至10年,每年要按照发行规模的33%偿还本金,其他都为20%比例偿还本金。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用款银行的贷款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差异较大的是山西专项债。该省拟于12月23日发行153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新成立的城商行资本金。上述153亿元专项债,重点支持山西深化金融领域改革。根据方案,山西拟将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5家城商行进行合并后新设一家城商行——山西银行,目前正处于筹备期。 近年来,在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下,中小银行普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资本不足问题愈发明显。但另一方面,中小银行普遍缺乏有效的资本补充渠道,特别是非上市中小银行。 为此,监管层频繁出台鼓励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政策,通过发行地方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就是最新的路径探索。此举在化解地方小银行风险的同时,还可以让这些中小银行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招商银行(行情600036,诊股)首席经济学家丁安华日前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小银行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着眼于经营模式的创新,迭代升级基础设施,推动组织结构和企业文化不断进化。中小银行兼并重组要妥善处理历史旧账,要遵循市场化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等。 展望未来,新发展格局将为中小银行带来两大结构性机遇,一是将为中小银行带来大量对公业务机会;二是中小银行零售业务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同时,数字化转型将成为中小银行发展必经之路,资本补充和公司治理升级将帮助头部中小银行提质增效。 补足金融科技短板 中国证券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中小银行今年面临最大的挑战是什么?目前应对的情况如何? 丁安华: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为4000多家,总资产规模接近80万亿元,占到商业银行总资产规模的近三分之一。中小银行一直是支持地方经济,特别是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主要金融机构。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银行的主要客户群体造成明显冲击,加之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局限性,中小银行面临一系列挑战。 一是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冲击明显,而它们正是中小银行的主要客户群体。商超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运物流等领域的中小微企业面临营收下滑甚至亏损等困境。今年我们对小微企业做过两次问卷调查,接近四分之一的受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虽然进入三季度情况有所改善,但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仍存。受此影响,中小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下滑,不良贷款反弹的压力较大。 二是为了应对疫情,央行降息,商业银行的息差明显收窄,对盈利增长构成压力。中小银行业务和产品单一、非息收入占比小,营业收入过于依赖息差收入,其收入和盈利的波动比大中型银行更加显著。此外,在小微贷款方面,相关要求国有大行增速达到40%,贷款利率要求更加普惠,对中小银行形成明显的竞争压力,倒逼中小银行进一步下调小微业务的定价水平,加之存款成本高企,中小银行的息差降幅明显高于大型银行。 除了疫情因素的影响,中小银行还面临着其他方面压力。比如,资管新规过渡期内存量理财业务处理手段有限、压降难度较大;监管部门严格规范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等。 尽管如此,我国的中小银行从整体来看还是较好应对了疫情带来的挑战。首先,在宽信用的环境下,中小银行的资产增速明显回升,以量补价的策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息差下行的影响。其次,实体经济的复苏特别是由于出口制造业表现强劲,有效缓解了信用风险持续爆发的压力。而且,疫情催生了非接触式金融的市场需求,加速了中小银行的数字化转型。更重要的是,财政今年安排了两千亿元的地方专项债额度,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这些都将有效地缓解中小银行的经营压力。 中国证券报:在提高差异化竞争方面,中小银行应如何更有效地发力? 丁安华:一是应把属地优势转化为客群优势。中小银行拥有的最大优势就是长期耕耘于地方的属地优势,对本地客户的认知和理解要比大型银行更加深入。如何凭借这种贴身的服务优势,设计更加灵活的贷款条件和维系稳固的客户关系,最终转化为客群优势,是值得中小银行认真思考的问题。过去十年,不少中小银行采取激进的跨区域扩张策略,事实证明并不是一条成功之道。 二是把客群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大型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往往具有普适性,对地方产业的个性化需求难以满足。而中小银行对当地产业长期跟踪,深耕当地客户,能够基于客户需求开发出更加有针对性的产品。而且中小银行的决策链条较短、决策效率较高,能够更快速地对客户需求的变化做出反应。当然,客群优势能否转化为产品优势,最终依赖于银行自身的产品创设能力,包括个性化产品的开发能力,以及产品迭代更新能力。 三是补足金融科技的短板。科技正在改变着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数字化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共同的转型方向。随着金融科技的突飞猛进,银行的服务场景、业务切入、渠道变现均开启了数字化、线上化转型,而互联网平台的异业冲击更是加速了银行变革的进程。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银行必须跟上行业转型的步伐,补足金融科技的短板,才能保证在未来的竞争中不掉队。 兼并重组要遵循市场化原则 中国证券报:对于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还有更好的方式吗? 丁安华:资本不足确实是制约中小银行发展的一个瓶颈。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中小银行主要股东的资本补充能力不足。中小银行现有股东的注资能力跟不上规模扩张的速度。为了扩大资本补充途径,部分中小银行引入了大量不规范不合格的社会资本,甚至出现虚假注资、循环注资等行为,使得公司治理、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问题日益凸显。 其次,中小银行的资本融资渠道受限。迄今为止,A股上市的中小银行有22家,在4000多家上市公司当中占比很小。绝大多数中小银行在资本市场上无法利用定增、配股、优先股、可转债等资本补充工具,只能依赖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或者在场外进行增资扩股和引入新的投资者。对于场外融资渠道而言,由于监管对银行股东的资质要求日渐增高,股权比例也有限制,同时上市银行在二级市场的估值普遍低于净资产,银行股权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不高,进一步制约了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的能力。 再次,中小银行的资本内生能力不足。部分中小银行的不良率偏高,而拨备覆盖率相应偏低,有些银行甚至触及了监管红线。中小银行一方面要消耗拨备来处置不良贷款,另一方面要大幅计提拨备来维持拨备覆盖率,对利润造成较大损耗,资本内生能力明显不足。 怎么解决这些问题?目前有两种流行的观点,一是放宽各类社会资本准入的门槛,二是支持更多的中小银行上市补充资本。但从可持续性的角度看,都是权宜之计。解决资本充足问题,还是要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出发,反其道而行。我认为,银行体系特别是中小银行必须要收缩资产负债表,从而一方面减小对资本金不断增加甚至永无止境的胃口,另一方面缓解金融体系的风险不断向银行业集中的趋势。任何银行,如果不能实现资本内生,而要持续依赖外部融资,不论是引入新的股东还是通过资本市场集资,都是不可持续的。 中国证券报:在银行业数字化转型大潮中,中小银行存在哪些瓶颈?如何在突围中抓住数字化发展新契机? 丁安华:首先,要着眼于经营模式的创新。数字化时代,客户的金融需求和各类消费与经营场景高度融合,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金融服务的“即用即走”。所以银行传统的“坐商”模式已经过时,必须充分融入到客户的消费场景或者经营场景当中。顺应消费线上化和经营线上化的趋势,根据自身的专长和特点,找到重点突破方向,而不是四面出击。 其次,要迭代升级基础设施。提升大数据处理、人工智能、数据安全性等领域的技术能力。其中,比较重要的是以业务系统上“云”的方式,打通数据融合应用的通道。当然,云服务能力的建设也要量力而行。有足够实力的中小银行可以自建云平台,而基础不足的中小银行可以探索采购第三方金融云服务。在此基础上,完善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数据规范共享和高效应用。 最后,推动组织结构和企业文化不断进化。数字化时代要求中小银行在组织结构上打破内部竖井和业务边界,建立更加融合畅通的管理架构,从内部拆除系统、数据、组织和业务的壁垒,集中力量打造跨条线、跨客群的融合价值链。同时,数字化转型本身就是文化的蝶变。文化作为制度的润滑剂,可以潜移默化地解决很多制度和人覆盖不到的问题。因此,构建更加灵活敏捷、开放融合和包容合作的企业文化,这是中小银行数字化转型至关重要一环。 中国证券报:近期部分中小银行出现加速兼并重组的现象。在此过程中,应规避哪些盲区和风险? 丁安华:今年以来,中小银行的兼并重组工作明显加速,山西、四川、河南、陕西、江苏等地的中小银行的合并重组动作不断。政策上,需要注意一些普遍性倾向。 一是要妥善处理历史旧账。被重组的中小银行往往都有大量的历史坏账,坏账的处置是决定兼并重组能否成功的重要问题。特别要注意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对历史形成坏账的处理机制,避免出现责任无人承担、坏账无人追讨、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对于被收购银行遗留的风险资产,要明确责任主体,妥善化解,不良资产处置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消化吸收风险。 二是要遵循市场化为主的原则。中小银行的兼并重组往往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地方政府通常既充当监管角色,又是大股东,对并购价格、交易方式有重大影响,可能导致兼并重组偏离市场化的原则。过多的行政干预会给并购市场带来扭曲的作用,令投资者望而却步。因此,在兼并重组的过程中应秉持市场化原则,减少政府过度干预,保证兼并重组顺利实施。 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不少中小银行存在股权关系混乱、股东出资不实、利益输送等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在中小银行合并重组过程中,首先要厘清股权结构,核实股东身份和出资金额,杜绝大股东通过隐性关联交易向自身输送利益,冲击中小银行机构的合规管理。兼并重组与银行治理要同步完善,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及时清理不合格股东,健全“董监高”制度,形成完整高效的公司治理和经营体系。 四是注重协同效应和文化融合。并购重组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并的协同效应和综合效率的提升。大量的失败案例,可以归结于效率低下和文化融合的失败。首先,重组涉及广泛的业务调整和岗位分流,可能冲击员工队伍的士气和凝聚力;其次,重组也可能导致现有客户流失,需要妥善应对;最后,重组通常伴随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同的运营理念可能导致摩擦成本上升,抵消协调效应带来的成本节约。 零售业务存较大增长空间 中国证券报:在国内新发展格局中,未来中小银行发展将会呈现怎样的趋势? 丁安华:中国正致力于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展望未来,一方面是经济增速趋势性下行,市场利率水平随之走低;另一方面是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不断释放,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兴起。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未来中小银行需要把握机遇,勇于探索和创新。 一是新发展格局带来的两大结构性机遇。新发展格局强调科技创新,要提高中国在全球产业链的地位,实现产业升级和供应链完善都需要相应的金融支持,这就为中小银行带来大量对公业务机会。同时,新发展格局将扩大内需作为基本立足点,内生增长模式将拉动居民的消费需求,中小银行的零售业务存在巨大增长空间。 二是数字化转型将成为中小银行发展的必经之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为商业银行的场景建设、客户经营、风险评估及流程管理等带来了新机遇。中小银行要把数字化转型与自身的地缘优势相结合,探索新的发展路径。 三是资本补充和公司治理升级将帮助头部中小银行提质增效。随着监管日益完善和进一步严格,发展较好的中小银行通过资本补充,进一步改进公司治理和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在补充资本的同时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机制,从而形成健康可持续的经营发展模式。 四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推动中小银行防范化解风险。预计不少发展水平低、实力较差的银行将会进行大规模的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从而提升中小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近日,几大金融科技巨头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当前互联网存款产品实质上属于“无证驾驶”,早晚都将被纳入有效监管范围。还有一个原因是最近六大商业银行取消了“靠档计息”存款单品,提前支取一律按活期计息,这对于中小银行机构来说也无异于起到了巨大的倒逼作用—互联网存款产品的高成本,必然会让中小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大幅降低,这样也会让中小商业银行不得不放弃与金融科技巨头们合作导流互联网存款产品的“游戏”。 为何持这种观点?因为与金融科技巨头们进行互联网存款合作的大都是中小银行机构尤其是民营银行机构,早在2018年就已成部分中小银行机构和民营银行吸储的重要渠道。据央行金融稳定局孙局长在11月一次讲话中提供的数据,加总目前11家头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展示的银行,涉及存款在售的银行50多家,绝大部分为中小银行。以京东金融上推荐的银行存款产品为例,全国19家民营银行中,10家有产品在该平台销售,1家产品售罄,4家显示产品在路上。比如亿联银行2020年三季报显示,与亿联银行存款合作平台有13家,外部平台存款就高达139.32亿元。 互联网存款产品下,中小银行机构通过金融科技巨头拓展了便捷的存款来源渠道,存款额度大幅放量,实现了规模化增长;而金融科技巨头们收取了中小银行机构支付的高额“导流费”等手续费,提高了盈利能力。 客观地说,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对中小银行机构来说暂时会带来一定的“阵痛”:面临元旦春节,可能会因存款下降迫使中小银行机构收缩经营规模,因存款来源减少导致负债规模下降而相应减少资产规模,对未来盈利可能会带来一定影响。还有可能会对广大民众存款带来一定的不便以及导致存款收益水平的下降。 但从总体效应上看,正向金融效应远远大于负向金融效应:一是可让所有存款金融行为回归正常轨道,确保所有存款都能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的执牌正规银行机构进行,攀升了一道新的风险隔离屏障,减少存款风险,防止存款行为野蛮无序生长,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由金融科技巨头向中小银行机构的传染,也能为中小银行机构营造有利的存款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可有效降低中小银行机构融资成本,从而为降低全社会资金成本尤其是降低中小实体企业融资贵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互联网存款产品虽然解决了中小银行机构的短期资金燃眉之急,但互联网存款产品吸引的资金越多越会让中小银行机构经营负担加大,长此以往无异于“饮鸩止渴”。数据显示,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的存款均为定期,以3年、5年期为主,1年期利率最高为2.25%,3年期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者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由此,金融科技巨头们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利大于弊,对整个中小实体企业来说信贷成本将会有所下降;尤其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之后,民众部分存款也会自然存入银行机构,有利于缓解中小银行机构揽储压力。 本文原发于新京报
近日,几大金融科技巨头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当前互联网存款产品实质上属于“无证驾驶”,早晚都将被纳入有效监管范围。还有一个原因是最近六大商业银行取消了“靠档计息”存款单品,提前支取一律按活期计息,这对于中小银行机构来说也无异于起到了巨大的倒逼作用—互联网存款产品的高成本,必然会让中小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大幅降低,这样也会让中小商业银行不得不放弃与金融科技巨头们合作导流互联网存款产品的“游戏”。 为何持这种观点?因为与金融科技巨头们进行互联网存款合作的大都是中小银行机构尤其是民营银行机构,早在2018年就已成部分中小银行机构和民营银行吸储的重要渠道。据央行金融稳定局孙局长在11月一次讲话中提供的数据,加总目前11家头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展示的银行,涉及存款在售的银行50多家,绝大部分为中小银行。以京东金融上推荐的银行存款产品为例,全国19家民营银行中,10家有产品在该平台销售,1家产品售罄,4家显示产品在路上。比如亿联银行2020年三季报显示,与亿联银行存款合作平台有13家,外部平台存款就高达139.32亿元。 互联网存款产品下,中小银行机构通过金融科技巨头拓展了便捷的存款来源渠道,存款额度大幅放量,实现了规模化增长;而金融科技巨头们收取了中小银行机构支付的高额“导流费”等手续费,提高了盈利能力。 客观地说,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对中小银行机构来说暂时会带来一定的“阵痛”:面临元旦春节,可能会因存款下降迫使中小银行机构收缩经营规模,因存款来源减少导致负债规模下降而相应减少资产规模,对未来盈利可能会带来一定影响。还有可能会对广大民众存款带来一定的不便以及导致存款收益水平的下降。 但从总体效应上看,正向金融效应远远大于负向金融效应:一是可让所有存款金融行为回归正常轨道,确保所有存款都能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的执牌正规银行机构进行,攀升了一道新的风险隔离屏障,减少存款风险,防止存款行为野蛮无序生长,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由金融科技巨头向中小银行机构的传染,也能为中小银行机构营造有利的存款市场竞争秩序。二是可有效降低中小银行机构融资成本,从而为降低全社会资金成本尤其是降低中小实体企业融资贵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互联网存款产品虽然解决了中小银行机构的短期资金燃眉之急,但互联网存款产品吸引的资金越多越会让中小银行机构经营负担加大,长此以往无异于“饮鸩止渴”。数据显示,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的存款均为定期,以3年、5年期为主,1年期利率最高为2.25%,3年期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者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由此,金融科技巨头们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对于中小银行来说,利大于弊,对整个中小实体企业来说信贷成本将会有所下降;尤其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之后,民众部分存款也会自然存入银行机构,有利于缓解中小银行机构揽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