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普遍下滑。数据分析显示, 771家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占上市公司总数20.16%,实现营业收入47,662.6亿元,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总数59.90%,同比下降12.55%;实现利润总额1,497亿元,同比下降61.43%;实现净利润1,073亿元,同比下降63.95%;营业利润率2.25%,同比下降58.78%。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控制较好,平均资产负债率62.13%,与同期基本持平;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04%,同比上升22.47%。相关经营风险分析如下: 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降本增效风险加大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662.6亿元,同比下降12.55%,利润及盈利能力大幅下滑,降幅超过50.00%,受疫情影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降本增效面临较大压力。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7,662.6亿元,较同期下降12.55%。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视、餐饮、景点等行业营收下降幅度超过50.00%。实现利润总额1,497亿元,同比下降61.43%;实现净利润1,073亿元,同比下降63.9%;营业利润率2.25%,同比下降58.5%。与营业收入降幅相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和营业利润率降幅更大,均超过了50.00%。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和营业利润率的下降幅度较民营企业相比高出两倍,分别为2.19、2.24、2.67倍。数据分析显示,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固定成本占比较高,主要系厂房和设备的折旧、租金、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等刚性成本并未受疫情影响明显降低。因此,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降本增效、强化内部管控的力度需加大。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科技创新风险需加强管控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研发投入较同期上升22.47%,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4%,相较于民营企业2.78%的一半不到,研发投入强度有待提升。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研发投入为49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1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4%,同比上升22.47%。但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远低于民营企业,幅度达62.7%,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强度有待提升。从毛利率来看,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相较于民营企业要低37%,在一定程度上从侧面反映了目前科技创新对于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效用还有待加强。 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风险可控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净现金流为净流出,较同期收窄59.32%;平均资产负债率62.13%,与同期基本持平;流动比率1.15,速动比率0.76,同比略微下降,债务风险可控。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净流出5,358亿元,虽较去年同期增长227.95%,但明显低于民营上市公司416.5%的增长幅度;但投资净流出3,543亿元,较去年同期收窄8.81%;筹资净流入8,0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5.24%。总体来看,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净现金流为净流出823.7亿元,较去年同期收窄59.32%,但仍明显低于民营上市公司77.17%的收窄幅度。 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产业链“两头承压”风险加大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货周转天数较同期慢了24.70天,应付账款周转天数较同期快了6.9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较同期慢了9.8天,供应链承压,资金回收压力加大。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为140.9天,较同期上升21.25%,比同期慢了24.70天,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和销售活动存在一定的阻滞现象,去库存的压力加大。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为96.40天,同比下降6.73%,较同期快了6.9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45.5天,同比上升27.31%,较同期慢了9.8天。数据分析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特殊时期加大对供应商的支付力度,以支持供应链的良性发展,同时亦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产业链中“两头承压”明显,产业链资金状况趋紧,资金回笼风险显著加大。 五、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税负偏高需关注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01%,是民营企业的2.84倍,值得关注。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税金及附加共计1,43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7.14%,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3.01%,民营企业税金及附加占营收的比重为1.06%,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是民营企业的2.84倍,值得特别关注。 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急待优化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息支出占净利润的比重达90.22%,是民营企业的1.84倍,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刻不容缓。 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息支出共计967.9亿元,同比上升18.4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03%,同比上升35.42%;占净利润的比重达90.22%,较同期上升228.54%。一季度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息支出占净利润的比重是民营企业的1.84倍。数据分析表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自有运营资金不足需要大量举债来维持正常运营,导致资金成本高企,拉低了营业利润率。如需改变目前国有控股公司为金融机构打工的窘境,急待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进一步加大混改力度,增大权益资本,降低有息负债,健全内控机制,提高运营效率。
在经历一个多月的征求意见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6月12日,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深交所、中国结算等单位扎实推进审核注册、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工作,落实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同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6月15日至6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深交所接收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6月30日起,深交所开始接收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值得注意的是,市场非常关注的T+0此次并没有纳入,未盈利企业上市门槛仍较高。创业板对未盈利企业给出了明确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而这一标准明显高于科创板对于未盈利企业的门槛要求——在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 亿元的同等条件下,科创板的上市门槛为市值不低于30亿元。同时,对于未盈利企业上市,深交所还特别强调,“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同时,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特别是尚未盈利情况下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上市标准在一年内暂不实施,也就是要等一年后才可能看到未盈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看点一:缩短审核时限一是完善小额快速再融资机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中设置小额融资适用条件,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的优质上市公司灵活、便捷地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二是修改完善审核时限要求。落实新《证券法》相关规定,明确“三个月”的时限要求,保持规则体系协调衔接。三是调整上市委会议相关时间安排。将上市委会议通知时间由会议召开7个工作日前改为5个自然日前,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看点二:优化企业退市指标本次改革,深交所在规则中进一步优化退市指标。根据相关规则,将市值退市指标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完善财务类退市标准,公司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ST后,下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也将被终止上市。看点三:基金涨跌幅放宽至20%本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对于交易类规则也有相应调整。一是提高单笔最高申报数量。适应创业板股价结构特点和投资者交易需求,限价申报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调整至30万股,市价申报调整至15万股。二是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产品定价效率,将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数型ETF、LOF或分级基金B类份额,以及80%以上非现金资产投资创业板股票或其他实行20%涨跌幅限制股票的LOF涨跌幅调整为20%,具体名单由深交所公布。看点四:增设ST制度根据新规,创业板将增设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财务和其他状况异常、重大违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风险,或存在生产经营停顿、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严重异常情形。其次,细化行业、风险的披露要求。按照注册制要求,既要报喜也要报忧,将喜忧讲清楚、说明白,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充分信息。明确上市公司应强化行业特征、公司经营、核心竞争力、债务及流动性风险等信披;针对未盈利企业,要充分披露尚未盈利原因、对持续经营影响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同时在年度报告显著位置提示尚未盈利风险,便于投资者快速辨识。看点五:设置行业负面清单此次正式发布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创业板定位,农林牧渔、采矿、纺织等十二大行业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在创业板申报上市,但深交所同时表示,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看点六:创业板红筹上市条件明晰本次发布的新规中,深交所也调整红筹企业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上市条件,明确股本总额按股份总数、存托凭证份数计算,明确上市条件关于“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标准;调整红筹企业交易类退市相关标准。目前来看,上述内容都与科创板红筹相关制度保持了高度一致。具体来看。《上市规则》为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单独设定了两套上市标准: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上市标准与红筹企业相同。其中,红筹企业上市条件关于“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标准明确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以上;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低于5亿元的,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以上;受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597.9亿元,同比下降27.4%(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二),降幅比1—3月份收窄9.3个百分点。 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046.3亿元,同比下降46.0%;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249.0亿元,下降26.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121.3亿元,下降28.8%;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920.1亿元,下降17.2%。 1—4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1110.1亿元,同比下降35.2%;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10269.5亿元,下降26.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218.3亿元,下降24.3%。 1—4月份,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5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加,36个行业减少。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烟草制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2.6%,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0.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5.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60.4%,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下降56.4%,汽车制造业下降52.1%,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48.0%,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40.3%,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下降27.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27.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降22.9%,纺织业下降19.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19.7%,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17.6%,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3.1%,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由同期盈利转为亏损。 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8.31万亿元,同比下降9.9%;发生营业成本24.04万亿元,下降9.1%;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45%,同比降低1.07个百分点。 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17.69万亿元,同比增长6.3%;负债合计66.80万亿元,增长6.2%;所有者权益合计50.89万亿元,增长6.4%;资产负债率为56.8%,同比持平。 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4.43万亿元,同比增长9.9%;产成品存货44277.2亿元,增长10.6%。 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4.91元,同比增加0.69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9.23元,同比增加0.36元。 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3.0元,同比减少13.1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19.8万元,同比减少7.4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21.7天,同比增加3.8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59.8天,同比增加11.2天。 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781.4亿元,同比下降4.3%,降幅比3月份收窄30.6个百分点。 表1 2020年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 分 组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1-4月 同比增长 1-4月 同比增长 1-4月 同比增长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总计 283082.5 -9.9 240373.2 -9.1 12597.9 -27.4 其中:采矿业 11461.8 -9.4 8434.7 -5.0 1110.1 -35.2 制造业 247764.0 -10.3 210762.8 -9.7 10269.5 -26.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856.7 -5.7 21175.6 -4.9 1218.3 -24.3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78856.0 -9.7 65179.5 -7.7 3046.3 -46.0 其中:股份制企业 210383.1 -9.4 178149.4 -8.7 9249.0 -26.6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62916.5 -12.1 53550.2 -11.2 3121.3 -28.8 其中:私营企业 93432.9 -9.2 81287.2 -9.1 3920.1 -17.2 注: 1.经济类型分组之间存在交叉,故各经济类型企业数据之和大于总计。 2.本表部分指标存在总计不等于分项之和情况,是数据四舍五入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表2 2020年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 分 组 营业收入利润率 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 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 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 人均营业收入 资产负债率 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 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 1-4月 1-4月 1-4月 4月末 4月末 4月末 4月末 4月末 (%) (元) (元) (元) (万元/人) (%) (天) (天) 总计 4.45 84.91 9.23 73.0 119.8 56.8 21.7 59.8 其中:采矿业 9.69 73.59 12.74 35.6 79.0 59.6 15.0 47.2 制造业 4.14 85.07 9.30 85.6 117.6 55.9 24.0 61.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11 88.76 6.91 36.2 215.6 59.1 0.9 44.2 其中:国有控股企业 3.86 82.66 8.29 51.9 186.1 57.9 16.3 48.1 其中:股份制企业 4.40 84.68 9.29 70.3 120.1 57.3 22.3 57.0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96 85.11 9.60 83.9 118.3 53.3 21.5 73.9 其中:私营企业 4.20 87.00 8.70 104.2 99.0 58.3 22.8 53.6 表3 2020年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行业) 行 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 1-4月 同比增长 1-4月 同比增长 1-4月 同比增长 (亿元) (%) (亿元) (%) (亿元) (%) 总计 283082.5 -9.9 240373.2 -9.1 12597.9 -27.4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924.2 -10.0 4231.3 -7.4 614.4 -27.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316.7 -13.8 1595.9 0.5 280.1 -56.4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052.5 1.1 846.2 0.3 77.6 40.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688.5 -12.2 509.0 -10.5 70.0 -31.8 非金属矿采选业 887.5 -8.9 677.5 -10.0 73.1 -2.9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589.5 2.1 572.4 2.9 -5.3 (注1) 其他采矿业 3.1 -50.8 2.4 -51.0 0.1 -5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3635.9 -1.0 12344.9 -1.5 516.8 20.0 食品制造业 5611.2 -2.5 4322.6 -2.8 456.8 -13.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299.0 -11.6 2831.8 -11.7 688.2 -8.9 烟草制品业 4726.6 7.8 1392.4 -3.6 663.7 22.6 纺织业 5934.0 -19.8 5277.9 -20.4 207.8 -19.8 纺织服装、服饰业 3623.0 -18.5 3102.7 -18.1 129.9 -34.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845.8 -18.8 2472.8 -18.4 129.5 -32.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35.7 -13.7 1916.4 -13.3 81.9 -17.1 家具制造业 1698.2 -18.6 1421.8 -18.4 66.9 -37.2 造纸和纸制品业 3539.8 -13.5 3026.7 -15.2 173.7 5.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685.1 -13.7 1417.8 -13.7 84.0 -21.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144.9 -18.0 2736.3 -18.2 120.6 -31.8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3281.2 -11.4 11903.0 -4.4 -464.8 -213.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7951.0 -13.3 15411.1 -11.6 664.1 -48.0 医药制造业 6943.5 -5.6 4037.8 -2.1 893.6 -7.4 化学纤维制造业 2206.0 -20.0 2036.0 -19.8 31.7 -60.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567.0 -13.3 5589.5 -13.9 306.2 -11.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3602.2 -11.0 11345.0 -10.6 932.7 -19.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9423.0 -7.5 18209.8 -5.9 306.3 -60.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483.9 -4.6 14764.0 -3.8 149.3 -40.3 金属制品业 8825.7 -12.4 7768.5 -12.3 298.0 -22.3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076.9 -12.9 8347.6 -12.7 559.4 -17.6 专用设备制造业 8097.8 -7.9 6432.7 -8.3 558.3 -3.1 汽车制造业 19520.8 -20.7 16790.4 -19.5 680.8 -52.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726.7 -10.9 2326.8 -10.9 123.9 -11.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5877.8 -13.3 13544.0 -12.7 659.4 -22.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0604.8 -1.6 26913.1 -2.1 1038.6 15.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773.5 -11.7 1356.4 -11.5 137.2 -2.0 其他制造业 446.9 -11.9 376.1 -12.1 23.6 -16.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116.2 -11.3 1030.7 -11.0 43.9 -25.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60.0 -2.5 315.8 3.0 7.3 -66.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0090.8 -4.6 17978.2 -3.6 988.4 -27.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889.1 -13.8 2533.2 -14.5 181.2 -1.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76.8 -1.2 664.2 1.6 48.6 -31.9 注:1.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上年同期亏损3.2亿元。 2.本表部分指标存在总计不等于分项之和情况,是数据四舍五入所致,未作机械调整。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 4、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5、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6、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7、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财政部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中,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企业《资产负债表》不再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改为分别列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为与企业财务报表一致,从2020年起,停止发布月度“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数据,改为发布“应收账款”数据。相关指标相应调整。 8、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9、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10、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1、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2、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3、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5、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营业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6、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7、在各表的利润总额同比增长栏中,标“注”的表示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负数,即亏损;数值为正数的表明利润同比增长;数值在0至-100%之间(不含0)的表明利润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超过100%的表明由上年同期盈利转为本期亏损;数值为0的表明利润同比持平。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所公布的同指标数据之间有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其主要原因是:(一)根据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范围进行调整。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标准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变化。(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清理,对相关基数依规进行了修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跨地区、跨行业重复统计数据。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内大多数电影院被迫停业至今。5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放影剧院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这让影院从业者看到了希望。 随着复业日期临近,影院目前准备工作进展如何?近日,证券时报记者走访上海市内多家电影院。目前,部分影院已开始进行恢复营业的准备工作,但也有不少影院尚无复工迹象。 “我们目前还没有收到正式的恢复营业通知,等明确了一定会及时向市场发布,现在消杀等准备工作肯定会做的。”上海电影(行情601595,诊股)一名高管告诉记者。万达电影(行情002739,诊股)此前也对记者表示,将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观众及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制定恢复营业的相关安排。 “首先遵守政策是一个原则问题,现在疫情还没有结束,影院应该遵守政策,按照规定执行。”深圳市龙华区一影院总经理张斌表示,“现在影城开起来后没有片源,而且需要一段时间重塑消费信心。这些因素影响下,能坐满50%已经很难得了,甚至是奢望。” “估计恢复营业应该快了” 万达影城上海周浦万达广场店,是上海票房较高的影院之一。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2019年该影城票房达2939万元,在上海所有影院中排名第十二。 疫情期间,该影城曾在商场内设摊位,销售爆米花、薯片等零食。5月18日,证券时报记者到达该影城时,影城门窗紧闭,无员工办公。透过栅栏铁门可以看到,影城内门窗、地板上都有厚厚的灰尘,尚无复业迹象。 位于浦东新区的中影星美国际影城康桥店、万达影城成山路店情况相似。记者到达时,两家门店内均无人值守,所有灯光未开,机器设备等摆放凌乱。万达影城成山路店门口张贴的公告显示,该影城自1月24日停业至今。记者陆续拨打万达影城、中影星美等多家影院客服电话,但处于暂停服务或无人接听状态。 影院开始大规模停业时,恰逢春节档即将启幕,影院热门影片的拷贝、宣传资料等均已准备到位。记者看到,目前多家影院门口仍摆放着1月份制作的《唐人街探案3》、《紧急救援》、《囧妈》等春节档热门影片的巨幅宣传海报、宣传册。 不过,也有影城已在进行恢复营业的准备工作。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一商场内的幸福蓝海(行情300528,诊股)影城,记者看到,虽然该影城大门仍然紧闭,但店内已灯火通明,部分员工正在进行清洁等准备工作。记者采访期间,不时遇到打算前来观影的观众。 由于具体复业日期未知,现阶段影院能做的主要还是放映前的清洁、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等防疫工作。 “我们目前已经在全面做准备了,主要是把防疫措施安排到位,做好消杀工作,还有放映机器的维护等,同时我们的会员营销活动也在推进。等接到通知我们就可以开业了,估计恢复营业应该快了。”幸福蓝海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底、3月初曾有小部分影院短暂恢复营业,CGV影城上海复地活力城店就是其中之一。 该影城门口张贴的一张时间为3月1日的公告称,恢复营业后影城将实施体温检测,控制上座率在50%左右,并实施隔座观影等防疫措施。记者到达时,该影城仍大门紧闭,无复业迹象。 “我们现在还没收到恢复营业的消息,员工都还在家里蹲着,停了100多天了。”张斌对记者表示,“还是再耐心等等吧,也许这两天就有消息了。” “大家就是想先开起来” 影城恢复营业,对从业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恢复营业并不等于经营恢复。当前情况下,复业后的影城经营状况会如何,谁都没有把握。 5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的会议强调,营业性演出场所开业上座率不超过最大核载量的30%,互联网上网场所和娱乐场所不超过最大核载量的50%。 事实上,我国电影院的整体上座率已持续多年走低。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国内影院上座率从2015年的17.4%持续下跌至2019年的10.9%。如今,通常只有爆款电影上映、节假日等情况下,影院才会出现满座景象。 “现在大家就是想先开起来,开业时间迟迟不定,对于企业和从业者都不是好事。”张斌认为,影院目前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只有慢慢运转起来,行业才能逐步恢复。至于上座率,并不是目前最值得考虑的因素。 影院复业后,片源是另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目前,春节档期备受关注的影片均未公布具体上映时间,1月底上映的影片密钥又已到期。对影院来说,复映旧影片可能是唯一可行的方式。 早在3月,中影股份就已公告,提供《中国合伙人》、《战狼2》、《流浪地球》等已上映电影拷贝。这些电影的分账比例均为0%:100%,即发行方和片方不分账,电影院可获得全部放映收益。 此外,还有多部国内外知名影片宣布将参与复映。不过,复映只是一时之策,到底能吸引多少观众尚无法得知。 “现在影院没有片源,就算开了也是无电影可放。所以电影院这次恢复营业,需要上下游一起动,才算是真正的复业。”张斌对记者表示。 自救:影院经理走进直播间 影院长时间关闭,必然面临严重损失。为了减少损失,多数影院采取了线下关闭、线上营业的方式。 零食饮料等是影院重要的收入来源。停业期间,多数影院仍保留网上销售渠道,主要销售爆米花、饮料等食品兑换券,在影院恢复营业后可正常兑换。不过,多数影院的销售页面数据显示,销售情况并不理想。 为了提前锁定观众,多数影院的会员卡、优惠券也在正常销售。部分影院还推出优惠力度较大的观影套餐,对于持有各类会员卡、优惠券、兑换券的用户,各大影城也基本推出延期政策。如万达电影日前宣布,将6月30日前到期的全国电影兑换券、万达联名会员卡有效期统一延长至9月30日;前期已延期至6月30日的地区电影兑换券,有效期延至今年12月31日。 疫情期间,还有不少影院开始通过抖音直播带货的方式销售商品。 4月以来,万达影城旗下多地电影院在抖音开展直播活动。“五一”假期至今,大地影院也组织旗下影城经理集体和主播一起进行直播。直播间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各类电影衍生品、公仔手办、小吃、签名海报以及电影票等。 大地影院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目前直播活动还在持续进行。相对于单纯的销售商品,直播带货的效果明显更好。
上交所数据显示,截至4月30日,百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部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或按要求以上市公告书形式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科创板公司上市元年“成绩单”符合市场预期,展现出这些公司鲜明的科创风貌。 截至4月29日晚间,沪市主板1500余家公司,除极个别公司外,也已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初步统计显示,沪市主板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方面均实现正增长。 科创板亮点频现 从整体上看,科创板公司去年经营状况亮点频现。 一是业绩稳中有升。2019年年报显示,科创板公司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这些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471.15亿元,同比增长14%。 二是主要行业均衡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基建类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长15%、42%。 三是创新经济特征明显。一是轻资产。二是毛利率和净利率高。三是净资产收益率高。 四是研发投入持续加大。科创板公司2019年合计投入研发资金117亿元,增幅23%。 五是科技创新成果喜人。2019年,科创板公司合计新增专利2500余项。 六是民企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活力不断释放。在科创板公司中,民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逾九成。 七是信息披露有效性提升。风险导向更鲜明。一致性和可理解性的注册制披露要求得到落实。 八是亏损上市、红筹、特别表决权公司发展态势良好。在科创板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下,已有3家亏损企业、1家红筹企业、1家设置特别表决权企业上市。年报显示,这5家企业发展态势良好,市值均超百亿元。 九是现金分红保持较高比例。在满足分红条件科创板公司中,已有88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十是普遍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中国经济韧性强 2019年,沪市主板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以及经营性现金流上均实现正增长,集中体现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 统计显示,2019年,沪市主板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37.21万亿元,净利润3.19万亿元,扣非后净利润2.97万亿元,增幅分别为9%、9%和7%。 同时,科创板公司按期披露2020年一季度报告。数据显示,一季度科创板上市公司业绩分化。共实现营业收入261.14亿元,同比下降9%;归母净利润28.44亿元,同比增长14%。 (责任编辑:赵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