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新华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明年要抓好八大重点任务,其中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成为其中一条,会议提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经济学的理论表明垄断会导致资源配置低效,价格升高的同时社会供给短缺,同时,垄断还造成进入市场的门槛提高,垄断厂商利用其优势地位阻碍其他厂商进入,削弱了市场竞争机制,抑制了市场创新热情。不过,从数字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垄断的出现是种必然,并且与传统垄断影响有较大不同,互联网企业的垄断是一种基于技术和资本的垄断,一方面,头部互联网企业有着足够的技术储备和科研人才,科技创新能力强,无形中修筑起了企业护城河,另一方面,强大的资本实力能够让头部企业可以通过资本运作直接获取潜在竞争者的技术,比如通过收购或控股。因此,现代企业的垄断实际上并没有阻碍技术的进步,同时因为技术在构成垄断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垄断无形中甚至刺激了社会创新活力,并且,数字化的垄断也并没有致使资源配置低效。 那么是否反垄断就是多余的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即使垄断没有降低市场技术创新的活力,降低资源配置效率,但其会导致社会福利分配的严重失衡,以“大数据杀熟”为例,正常来讲,大数据的能够有效赋能消费,既让消费者享受到了科技带来的便利,同时也让生产者赚取更多的收益,但如果遇到大数据杀熟,新创造的社会剩余中本该由消费者获取的那一部分被平台掠夺而去,相当于科技创新带来的社会福利增长最终都被平台享受了。 垄断还可能掠夺生产者的社会福利,比如平台二选一,平台本来能够方便商家进行线上交易,但“二选一”的规则让很多商家少了曝光的机会,平台的刻意导流也是如此,被导流的商家所卖产品得不到曝光,导致同类商品因店铺不同点击率有明显的区别,这些都是垄断下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对社会福利的一种掠夺。如果这些不规范的行为不能被有效识别、监管以及纠正那么将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入明年的重点工作是规范市场运行的及时雨,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强心剂,同时,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入明年的重点工作也并不令人意外,因为这项工作本身已经在开展,比如,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就在前些天,更是有大型互联网企业涉嫌反垄断被罚款的事件发生,国家对于互联网企业的垄断行为动作只会越来越大,监管只会越来越严。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反垄断并不是一种打压互联网企业和平台经济发展的行为,国家总体还是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包括数字基建等,更多是在规范发展的过程中,保持市场竞争,实现传统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和平衡,保证数字经济时代的创新福利能够全社会共享,监管的价值在于帮助完善现有体制、机制,守护创新和发展活力。应该认识到,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疫情期间,正是这些“新东西”撑起了我国的消费市场,保证了国家在疫情时期没有出现严重消费萎缩,因此,对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反垄断工作的部署不应简单理解为打压,而应看做是互联网企业进一步规范发展的新起点。 实际上,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的趋势也渐渐开始显现,巨头的快速发展带来进步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因此,反垄断其实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需求。特别的,反垄断通过重新平衡社会福利的分配可以强化市场消费信心,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助力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最近的政治局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数了一下,14个字。中国很多互联网巨头开始瑟瑟发抖。 一般情况下,字越少,事越大。 某央媒对此评论说:“别只惦记着几捆白菜、几斤水果的流量,科技创新的星辰大海、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其实令人心潮澎湃。”循循善诱中又显得特别意味深长。 我在第一时间也发了一个观点表明自己的看法: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大多沦为了投资公司,通过层层投资,垄断了互联网的整个生态,形成了这系那系,而在真正的创新方面乏善可陈。这些巨头培育的独角兽,不是送外卖的,就是卖东西的,不是挤压商贩的空间,就是挤压菜贩的空间。反观美国的互联网巨头,很多都在做着引领技术未来的东西,主动承担着历史和为人类的未来寻找新的出路的使命~这是多么大的差距!打破这种垄断早该出手了。 这个观点,是我两年前的观点,两年前,我认为中国的互联网巨头越来越平庸,正在从科技公司堕落为投资公司,公司主要的收益不是在科技创新层面而是在投资层面,这意味着中国的互联网巨头正在面临巨大的危机。 我的观点发出来后,传播的太火爆,我发现,有很多人误解了我的意思。有必要通过这么一篇小短文对我的意思进行补充。 首先,我对中央提出的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完全赞同。 而且,我认为治理这种乱象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其实,在这次会议之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在11月10日就《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过去10多年,中国互联网平台发展迅速,贡献很大,但是,不可否认,一些平台已经形成了行业垄断,并且通过这种垄断影响了互联网的正常竞争生态。获得垄断地位的平台又通过一系列投资行为,控制其他平台,形成某某系,强化了这种垄断。 对于这种平台的垄断行为,我国的《反垄断法》当年立法的时候虽然没有直接规范的法律,但其垄断行为是受反垄断法的约束的。我特别不明白的是,一些严重影响市场竞争的企业并购行为,居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其次,除了垄断,互联网巨头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特别是恶性补贴行为,在破坏互联网生态的同时,也在整个行业的竞争秩序形成了严重的破坏。 在过去多年,一些互联网平台为了取得行业的领导地位,疯狂跑马圈地,而跑马圈地最有效的就是在资本的支持下,进行各种各样的疯狂补贴。某滴、某马、某团、某拼这种事没少干。 最近,在民生领域的这种补贴战又打响,这些互联网巨头的恶性补贴让蔬菜水果等价格低到匪夷所思,在猎杀了竞争对手的同时,也把正常经营的线下商贩直接给消灭掉。这种恶意补贴行为,在我国的《反不正常竞争法》中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对于这些互联网平台的恶性补贴,相关部门从未拿起法律的利剑进行约束。 第三,中央会议说的很明白,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也就是说,如果这几句话就是对互联网巨头说的,内涵是很清楚的: 第一,对互联网平台的垄断行为要给予约束, 第二,对恶性竞争行为要给予法律层面的制约。 并没有像一些媒体解读的,是因为这些互联网巨头没有去火星和制造芯片的计划,而只顾着流量和菜贩抢生意。我也觉得中国的互联网巨头没有理想,我也很看不起这些巨头,其实,分析中国的这些科技巨头,所从事的大多是没有科技含量的东西,要么送外卖,要么打游戏,要么卖便宜的东西,要么卖菜。 但是,在法律上他们没有错。如果他们的菜卖得好,仍然是有利于老百姓的。传统的店铺和菜贩要和他们竞争,必须拿出更好的手段。 也就是说,卖菜送外卖其实无可厚非,这是企业自己的选择。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个互联网企业都去做芯片或者和马斯克一样去上火星。如果认为是因为他们没有上火星的理想就是“无序扩张”,很显然,曲解了中央的原意。在我看来,中央说的再明白不过,反的是垄断,防的是无序扩张。而不是“是不是送外卖和菜贩抢生意”。 第四,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们必须清醒的记住,你们之所以能发展如此之快,能有今天。 恰恰是利用了中国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恰好是利用了“低法律”优势,钻了很多空子,享受了很多法律缺陷的红利。中国很多互联网平台的玩法和恶意补贴行为,在欧美根本没有市场,会被罚到倾家荡产。中国很多互联网平台,利用“平台”的所谓特殊性,给多少送外卖的上了五险一金?是到了补这些法律短板的时候了。 第五,不要让所有的互联网巨头都去上火星。 马斯克的上火星的理性我很崇尚,我也崇尚当年韩国一些企业,有家国情怀和担当,不以赚钱为主要目的,而是在产业和创新领域追求突破,这确实是中国很多互联网巨头们缺乏的。 创新确实有高低贵贱,马云的创新和马斯克的创新有高下。但互联网巨头们是不是要有这样的情怀,我们只能呼吁,却不能强迫。 如果没有这样的想法,那就做好本分的事,那就把菜卖好,把馒头做好,把豆腐做好,都是利国利民。但是,要记住,崇尚更高更强是人类进步的动力。这个世界很多时候就是因为那些整天想入非非的人才有今天的进步,飞机,汽车,火车都是这么出现的。 我崇尚马斯克的火星计划!我也希望中国的有钱人不要这样平庸。“达则兼济天下”的情怀应该有,也希望你们有。我总在想,一个人,一个企业有了那么多的钱以后,真的应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这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责任。
剥离电网企业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纵深推进混改支持民企参股基础电信运营业务 首个民营企业参股的核电项目获核准、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公布、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建发展领域的范围拓展……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垄断行业改革提速落地。 业内人士认为,垄断行业改革要与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预计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垄断行业改革将加力深化,电网企业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将被剥离,同时扩大市场准入,纵深推进混改,支持民营企业参股基础电信运营业务。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现场,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已有序开展。在9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这一总投资400亿元的项目获得核准。其中,吉利科技集团控股的吉利迈捷投资集团持有2%的股份,三澳项目由此也成为首个民营企业参股的核电项目。 这是今年以来垄断行业改革提速落地的一个缩影。2019年12月底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在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今年5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具体包括适时实施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 在此之下,各个地方纷纷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具体路径和办法。例如,云南省出台26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其中包括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鼓励民营企业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北京市表示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电信、铁路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改革。 相关行业、领域职能部门的举措也在密集落地。作为电力领域打破垄断的关键一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持续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近日确定第五批共79个项目。交通运输部等11个部门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的同时,拓展民营企业参与领域,支持和鼓励它们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 业内人士透露,相关部委正在制定垄断行业改革的升级版文件,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深化自然垄断行业改革也将是重要内容之一,将深化铁路行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股基础电信运营业务。 “经过多年改革,总体来看垄断行业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经营效率显著提高。当然,一些垄断行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垄断行业经营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企业研究室主任刘现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以往相比,当前垄断行业改革重在“深化”,重点是要区分垄断行业的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放开竞争性业务市场准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相关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行业经营效率。 电网企业剥离装备制造等业务就是典型代表。据了解,根据相关安排,国家电网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非核心业务处置,有序退出传统装备制造等竞争性业务,涉及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企业。 “国家骨干输电网属于自然垄断业务,而电网相关的装备制造业则属于竞争性业务,竞争性业务就需要全面推向市场,这样才能实现公平竞争。”刘现伟称。 油气领域的运销分离改革也将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根据公告,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将在9月30日接收中石油、中石化的主要油气管道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垄断领域的市场准入放开,并不意味着民间资本就可以无障碍地进入,实际上在技术、资本、渠道、风险等方面客观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门槛。”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从更好推动垄断领域改革落实的角度出发,可能需要借助组建民间资本联合投资基金,或是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联合投资基金,或是通过国有垄断企业引入民间资本实施混改的方式,来真正打开特定垄断领域对民间资本的开放之门。 今年以来,电力、电信、铁路、石油、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混改积极推进。例如,继今年初“中国高铁第一股”京沪高铁A股上市后,8月31日“国铁科创板第一股”——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铁科院集团公司控股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中国电信翼支付宣布第二次引进战略投资者。中国联通表示,继云南省分公司后,广西7个市分公司的社会化合作运营改革迈出新步伐。国家电网公司在年中工作会议上提出,下半年要加大混合所有制和股权多元化改革力度…… 刘现伟表示,垄断行业改革要与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即将实施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深化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将是一大看点。在进一步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同时,垄断行业国企可以通过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方式,扩大民营企业市场准入。
摘要:信用危机是美国30年代经济危机的导火索,而金融行业的高度垄断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当时的政府和国会显然是把对了脉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正是得益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才让我们这个星球得以享受长达70年的经济环境的安定。 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这本书的第一章:生产集中和垄断的倒数第三段里这样强调道:“危机——有各种各样的危机,最常见的是经济危机——又大大加强了集中和垄断的趋势。” 关于这类危机的意义,厄伊得尔斯在他出版于1905年的那本著作——《德国大银行与工业的关系,特别是冶金工业的关系》里这样描述道:“1900年的危机所引起的工业集中,其程度是1873年的危机远远比不上的。1873年的危机虽然也选留了一些较好的企业,但是这在当时的技术水平下,并没有使胜利地渡过危机的企业获得垄断地位。[i]” 在我们考察垄断者的经营行为时,我们还要考虑垄断对整个社会的含义。我们知道银行的本来角色就是在支付中起中介作用,银行将那些不活动的货币资本变为活动的即生利的资本,然后将所有这些货币收入集合起来交给资本家阶级支配。但近100年的的发展则表明,越来越多的工业资本不属于运用工业资本的工业家了。近100年来,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日益融合起来,或者说是日益混合生长了。 关于银行与工业的密切联系,列宁曾经做过这样的论述:“银行给某个企业贴现期票,给他开立往来账户等等,这些业务单独来看,一点也没有减少这个企业主的独立性,银行业没有越出普通的中介人作用的范畴。可是,如果这些业务越来越频繁、越来越加强,如果银行把大量资本‘收集’在自己手里,如果办理某个企业的往来帐使得银行能够更详细、更充分地知道这位顾客的解决情形,那么结果就是工业资本家越来越完全依赖于银行了。” 厄伊得尔斯在考察了全部工业联系后也发现:银行总是力求在尽可能不同的地区和生产部门同工业企业发生联系,力求消除各个地方或各个工业部门因各个企业历史情况不同而发生的资本分配不均的现象。目前表现的一种趋势是使银行同工业的联系成为普遍的现象,另一种趋势是使这种联系更加巩固和加强。[ii]我们的工业企业越来越依赖于银行,工业家只有通过银行才能够支配资本[iii]。但不幸的是如我们从上述新闻中看到的,在大危机中越来越多的中小银行倒闭,“一般可以发放贷款的机构也减少了,这就使得大工业更加依赖于少数银行集团。在工业同金融界联系密切的情况下,需要银行资本的那些工业公司的活动的自由受到了限制”[iv]。 随着银行业的发展及其集中于几个机构,这个时候银行也就由普通的中介人变成万能的垄断者。正是基于这种垄断,大银行甚至成为“发号施令”者,曾经有企业家就收到过某银行发来的“威胁”信函,信函说: “我们认为贵公司定于本月30号召开的全体大会,可能通过一些改革贵企业而为敝行所不能够接受的决议。因此我们感到十分遗憾,不得不停发贵司所享有的贷款……如此次大会并不通过敝行不能接受的决议,并对将来也不通过这种决议提出相应的保证,敝行愿意就给予贵司以新贷款的问题举行谈判。” 在银行更趋集中和垄断的大环境下,工商界经常遭到银行的这种“恐怖主义”打击也就成为必然了。原因就在于这些银行支配着所有工业资本家和小业主的几乎全部的货币资本,对于工业家而言,银行就是这种资本的所有者[v]。但他们对社会的威胁显然并不止于此,“垄断既然已经形成,而且操纵着数以万亿计的资本,它就绝对不可避免地要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去,不管政治制度或其他任何‘细节’如何[vi]”。“在资本的大量积聚目前,人们是无能为力的[vii]。” 正如市场主义者所认为的,垄断最大的缺乏就在于它会自觉的不自觉的阻碍竞争,而竞争最大的作用就在于促使市场内的企业不断变革以避免被挤出市场。因为与竞争企业一样,垄断企业的目标也是利润最大化。但这个目标对竞争企业和垄断企业却有极为不同的后果。曼昆就曾指出,竞争市场上利己的买者和卖者由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引,无意地促进了普遍经济福利。 与此相比,由于垄断企业不受竞争限制,有垄断的市场结果从社会利益来看往往并不是最好的。正如希法亭指出的企业的生产运营是旨在获取利润的,获得最大利润是每个企业的动机,也是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产生出来的经营行为的指导原则。曼昆就指出过每个企业骨子里都有获取垄断利润的冲动,而交易的实现又是需要契约的。 综此可见企业天生就具有“契约”和“掠夺”的双重属性。按照诺斯“暴力潜能”逻辑出发,如果“暴力潜能”在交易双方之间平等交易,就会出现契约性质的社会;如果“暴力潜能”在交易双方之间出现不平等交易,产生的则只会是“掠夺”性质的社会。我们知道,“掠夺”是指将他人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这种行为只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对阶层之间的对立,在一个健全的社会的宪政层次是应该被禁止的。 越来越多的研究就指明,信用危机是美国30年代经济危机的导火索,而金融行业的高度垄断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当时的政府和国会显然是把对了脉的,我们有理由相信,正是得益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才让我们这个星球得以享受长达70年的经济环境的安定。 而对于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的: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在触发2008年经济危机上同样扮演了重要角色。 如果我们对当前“危机又大大加强了银行的集中和垄断”这个趋势没有深刻的认识,如果我们继续对这种趋势还采取一种放任的态度,那么也许不需要几年,在我们这个星球将会出现几个被冠以高盛、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这样名字的哥斯拉怪兽。 这些怪兽不仅只是在华尔街游荡,它还会因为饥饿而在整个世界掠夺。而杀死这些怪兽的武器,事实上早在上世纪30年代已为罗斯福和那些国会的议员们所找到,那就是《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如果我们能够汲取教训,认识到不能再让银行成为哥斯拉怪兽为祸人间,那么最好的办法不是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而是恢复它。
2020丨全球经济领袖并肩远望、笃定前行 新浪财经联手世界顶尖智库报业辛迪加为您带来全球经济领袖聚焦2020! 文/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阿琼·贾亚杰夫(Arjun Jayadev 阿奇姆大学经济学教授)、阿查尔·普拉巴拉(Achal Prabhala 沙特尔沃思基金会研究员) 想象一下如果世界是这样:一个由医疗专业人士组成的全球网络,监测一种新出现的传染性病毒变种,定期更新疫苗接种方案,然后将这些信息分享给世界各地的公司和国家。此外,想象一下,如果这项工作是在没有任何知识产权(IP)考虑的情况下完成的,也没有进行药物垄断,也不会利用公众的绝望将利润最大化。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乌托邦式的幻想,但它实际上是对过去50年流感疫苗生产过程的描述。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流感监测和反应系统(Global Influenza Surveillance and Response System),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分析和讨论新出现的流感毒株的最新数据,并决定每年的疫苗中应包括哪些菌株。作为一个跨越110个国家的实验室网络,GISRS几乎全部由政府资助(部分由基金会资助),它是耶鲁法学院(Yale Law School)的艾米•卡普钦斯基(Amy Kapczynski)所说的“开放科学”的缩影。 由于GISRS只专注于保护人类生命,而不是盈利,因此它具有独特的能力,能够收集、解释和传播可用于疫苗开发的知识。这种方法在过去可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它的优势正在迅速变得明显。 在应对疫情的过程中,全球科学界非常愿意分享潜在治疗方法的知识、协调临床试验、透明地开发新模型,并立即发表研究结果。在这种新的合作氛围中,人们很容易忘记,几十年来,商业制药公司一直在私有化和锁定知识共享,它们通过无根据、不重要或次要的专利扩大对救命药物的控制,并游说反对批准和生产仿制药的行为。 随着新冠疫情的到来,现在人们痛苦地认识到,这种垄断是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对用于病毒检测技术的垄断阻碍了更多检测工具的快速推出。正如3M的441项专利中提到的“呼吸器”或“N95”,已经让新生产商更难大规模生产医用级口罩。更糟糕的是,COVID-19 - 瑞德西韦(remdesivir)、法匹拉韦(favipiravir)和洛匹那韦(lopinavir)/利托那韦(ritonavir)这三种最有可能有效的药物在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拥有多项专利。这些专利已经阻碍了竞争,并威胁到新药的价格和供应。 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继续照常依靠大型制药公司,希望COVID-19的一些潜在治疗方法能够通过临床试验,并希望其他检测、测试和保护技术能够出现。在这种选择下的未来,专利将赋予垄断供应商对这些创新的控制权。供应商将把价格定得很高,迫使下游的医疗服务定量配给。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公共干预,就会有很多人因此失去生命,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同样的问题也适用于任何可能的新冠病毒疫苗。与乔纳斯·索尔克(Jonas Salk)的立即免费提供的小儿麻痹症疫苗不同,如今,上市的大多数疫苗都有专利。例如,目前用于婴儿的多毒株肺炎疫苗PCV13的价格高达数百美元,因为它是辉瑞制药(Pfrizer)的垄断资产。尽管全球疫苗免费联盟(Gavi, the Vaccine Alliance)为发展中国家的一些疫苗费用提供补贴,但许多人仍然负担不起。在印度,每年有超过10万名婴儿死于可预防的肺炎,而这种疫苗每年为辉瑞带来大约50亿美元的收入。 在第二种可选的未来中,我们将承认,现有的体制(即私人垄断企业从主要由公共机构提供的知识中获利)不能达成我们的目的。正如公共卫生倡导者和学者长期以来所主张的那样,垄断企业通过拒绝提供救命药物来扼杀生命,而这些药物本可以在另一种制度下获得,比如用以促进每年生产流感疫苗的制度。 现在,一些支持替代方法的运动已经存在。例如,哥斯达黎加政府最近呼吁世界卫生组织建立一个自愿加入的治疗COVID-19的知识产权库,这将允许更多制造商以能更便宜的价格提供新药和诊断。 专利库并不是一个新概念。联合国和世卫组织通过药品专利库,多年来一直寻求增加对艾滋病、丙型肝炎和结核病的治疗方式,现在已将该项目扩大到包括新冠病毒。专利库、奖励基金和其他类似的想法是改革如何开发和提供救命药物的更广泛议程的一部分,其目标是用基于合作和共享知识的系统取代垄断驱动的系统。 可以肯定的是,一些人会辩称,新冠病毒危机是独一无二的,或者,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威胁会迫使制药企业表现良好。但是,除了一线研究人员,他们的动机不仅仅是短期利润,还不清楚大型制药公司是否理解他们的责任。毕竟,雷姆德西韦的生产商吉利德最初对当前危机的反应是申请“孤儿药”身份,这将使其获得更强大的垄断地位和数百万美元的税收减免。(在公众的强烈抗议下,该公司撤回了申请。) 长久以来,我们一直相信如今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必要的,然而GISRS和其他“开放科学”应用的成功证明并不是这样。随着COVID-19死亡人数的上升,我们应该质疑一个每年默默谴责数百万人遭受痛苦和死亡的系统的智慧和道德。 现在是采取新方法的时候了。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已经提出了许多有希望的建议,以产生对社会有用的,而不仅仅是有利可图的药物创新。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间开始把这些想法付诸实践。 (本文作者介绍:哥伦比亚大学教授,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联合得主之一,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前主席,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