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昨日,深交所对正海磁材(300224.SZ)下发关注函。深交所对正海磁材与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如皋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表示高度关注。深交所要求正海磁材说明是否存在通过信息披露配合股价炒作的情形等事项。 12月26日,正海磁材披露《关于拟与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显示,公司拟与如皋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能1.80万吨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基地,该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30亿元,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额38亿元。公司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已经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投资协议书》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于2021年6月28日前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投产。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述公告披露后,正海磁材股价12月28日收报12.96元,涨2.05%; 12月29日收报12.20元,跌5.86%;今日收报12.48元,涨2.30%。 12月29日,深交所对正海磁材下发关注函,请正海磁材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股份减持计划,如否,请作出承诺;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信息披露配合股价炒作的情形,本次项目的筹划过程及信息保密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请报备内幕知情人表单。 以下为关注函原文: 关于对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68号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与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称,公司与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如皋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在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能18,000吨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约30亿元,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额38亿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如下问题: 1.请结合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补充说明公司与如皋管委会本次投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以及未来项目的运营和盈利模式。 2.请结合项目具体筹划、准备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在技术、专利、人员、设备、场地、资金及其他必要的项目开展条件等方面的储备,本次投资合作是否具备可行性。 3.公告显示,项目投资总额为30亿元,公司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请结合项目投资、运营计划及对应资金需求和时间表,目前可动用货币资金、融资渠道及公司自身运营、投资、偿债资金缺口,补充说明投资计划的可行性,及项目投资、运营对公司资产负债水平、资产收益水平等方面的影响。 4.公告显示,项目拟用地块位于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约500亩,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请补充说明拟用地块使用现状,用于项目建设尚需履行的竞买、备案、审批等程序,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地块获取失败的替代性措施。 5.公告显示,项目建设涉及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请补充说明项目建设、运营需要履行的报批备案程序,预计完成时间,项目建设、运营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6.公告显示,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18,000吨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系公司现有业务。 (1)请补充说明公司现有相关业务近两年又一期的产能、产量、销量、收入、净利润及占比情况、目前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技术先进性、主要下游客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的差异及具体情况。 (2)请结合市场环境、下游需求空间、行业发展情况、景气周期、行业竞争格局、竞争对手竞品项目建设情况、技术水平等,补充说明拟建设项目的产能消化风险和技术替代风险,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7.公告显示,项目预计2021年开始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投产,全部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额38亿元。 (1)请结合公司历史项目、同行业类似项目开展情况及本次项目准备情况,补充说明项目预计建设进度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2)请结合项目进度及完工时间,产品预测价格、销量、毛利率,预测的具体依据,在手订单及意向客户情况等,补充说明年销售额预测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夸大宣传及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8.公告显示,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下游市场需求整体向好、异地建厂分散风险等判断。请补充说明本次项目前期立项、论证等筹划过程和公司在技术、市场、区域、政策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情况,相关投资是否经过审慎、科学的论证决策。 9.公告显示,公司承诺项目建成投产后,应税销售、上缴税收等达到产出强度要求且税收增幅不低于如皋市税收平均增幅。请补充说明预计应税销售、预计上缴税收、产出强度要求、预计税收增幅、预计全市税收平均增幅的测算情况及测算依据,实现承诺的保障措施,违反承诺的后果和应对措施。 10.请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股份减持计划,如否,请作出承诺;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通过信息披露配合股价炒作的情形,本次项目的筹划过程及信息保密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请报备内幕知情人表单。 11.公司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29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0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发布关于对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10号)。2020年12月29日,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盛新锂能”,002240.SZ)披露《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 盛新锂能及盛新股权投资分别以现金出资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向其增资人民币12000万元,盛新股权投资向其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标的公司建设投资、购买设备或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0万元,公司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由100%相应下降至68%,盛新股权投资持有标的公司32%的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为187.76万元,负债总额为1.00万元,净资产为186.7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2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标的公司总资产为2266.34万元,负债总额为442.35万元,净资产为1824.00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56.64万元,净利润为-17.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告显示,发生下情形之一时,甲方遂宁市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权要求丙方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甲方所持乙方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①甲方投资后,乙方连续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总额未达到5亿元; ②乙方未按期足额支付甲方的任一期投资收益; ③乙方将甲方投资资金用于本次投资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 ④乙方/丙方实施转移目标公司资产、抽逃出资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行为; ⑤乙方或丙方涉及重大纠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⑥乙方/丙方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尤其是目标公司出现甲方不知情的帐外交易时; ⑦乙方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违背《投资协议书》目的; ⑧乙方/丙方与其关联方进行有损于甲方基于本次投资享有的基本利益之交易或者担保行为; ⑨乙方被托管或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 ⑩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乙方/丙方实施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益行为的情形。 深交所指出,《增资公告》称,盛新股权投资后,遂宁盛新连续2年扣非后净利润总额未达5亿元,或遂宁盛新未按期足额支付盛新股权的任一期投资收益,盛新股权有权要求你公司回购其所持遂宁盛新全部或部分股权。请结合遂宁盛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经营业绩情况,说明遂宁盛新连续2年扣非后净利润总额达到5亿元的可实现性及该条件确定的合理性。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盛新锂能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610号 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增资公告”),称你公司及遂宁市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新股权”)分别以现金方式对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盛新”)增资1.2亿元和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你公司持有遂宁盛新股权降至68%。同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签署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债转股公告”),称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技成果基金”)、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基金”)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向遂宁盛新合计提供借款4,000万元,并约定上述债权可转换为遂宁盛新股权。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说明: 1、《增资公告》称,盛新股权投资后,遂宁盛新连续2年扣非后净利润总额未达5亿元,或遂宁盛新未按期足额支付盛新股权的任一期投资收益,盛新股权有权要求你公司回购其所持遂宁盛新全部或部分股权。 (1)请结合遂宁盛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经营业绩情况,说明遂宁盛新连续2年扣非后净利润总额达到5亿元的可实现性及该条件确定的合理性。 (2)请补充说明遂宁盛新需向盛新股权支付各期的投资收益及计算方式,盛新股权是否对遂宁盛新的收益拥有优先分配权。 (3)请补充披露遂宁盛新股权回购价格计算方式。 (4)请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引入盛新股权作为增资方的原因。 2、《债转股公告》称,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若遂宁盛新达到协议项下约定的可转股债权全部前提条件,科技成果基金和知识产权基金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行使将可转股债权转为遂宁盛新股权的权利。 (1)请补充说明若科技成果基金和知识产权基金全部行使转股权利,你公司是否将丧失对遂宁盛新的控制权。 (2)请补充披露协议约定可转股债权的原因,以及具体的转股权条件。 3、《增资公告》和《债转股公告》称,射洪市欣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欣诚投资”)对遂宁盛新应支付的投资收益和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请补充说明欣诚投资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欣诚投资提供担保的原因,你公司是否需要为欣诚投资提供的担保支付对价。 4、请向我部补充报备《增资公告》和《债转股公告》所述全部协议。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29日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近日在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座谈会讲话中提到,要加快推进投资端改革,壮大理性成熟的中长期投资力量,不断拓展市场深度、增强发展韧性。那么,正处于发展大年的公募基金,离理性成熟还有多远? 从产品发行端看,今年新基金合计募资超过3万亿元,刷新行业历史最高值;年度新基金数量、权益基金发行规模、百亿爆款基金数量等一系列数据也都创下历史纪录。今年行业内明显增加不少理性动作:权益新基金产品限额越来越多,尤其下半年,明星基金经理管理产品都基本设置规模上限,多为80亿元;同时,越来越多产品采取了发行相对困难的定期开放式、封闭式运作模式,能让持有人减少“追涨杀跌”动作。 从产品投资端看,近两年公募基金在结构市行情中抓住了机遇,在消费、科技、医药等领域挖掘出一批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个股;同时引领市场风格逐渐转向关注公司基本面变化,关注企业价值内生增长,践行价值投资。公募基金话语权也在不断扩大,优秀基金团队和基金产品的号召力逐渐增强。 然而,在行业高光之下也不乏一些变形动作。发行端上,市场追捧明星基金经理效应显著,导致不少明星基金经理挂名发行多只新基金,甚至出现卸任老基金的基金经理去管理新发基金;也有刚刚发行的新基金尚在面值线徘徊,几个月后又继续发行新基金,打出明星基金经理招牌赚规模;也有明星基金经理在引来巨量管理规模后,忽略投资能力上限而盲目发行等等。投资端上,机构抱团取暖、集中持股于某单一行业、风格极致化等行为也受到市场质疑。 在行业大发展背景下,用明星基金经理吸引投资者积极申购,壮大规模,这种经营发展思路本无可厚非,毕竟公募基金本身也有盈利压力。但从持续经营角度考虑,过分“追星”却也会埋下隐患。如何在吸引众多投资者申购后维持基金业绩,维护持有人利益,使持有人与公司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这是判断行业是否理性成熟的关键。此外,行业走向成熟理性,也需要监管机构、管理人、销售渠道以及投顾共同营造出有利于长期投资的土壤。 基金行业最核心的是做好长期投资能力建设。虽然这不能一蹴而就,但只要坚持以持有人利益为重,基金公司一定会得到市场厚爱。
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多方联动、畅通渠道。 欧永生 近日,证监会提出了明年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重点提出着力加强资本市场投资端建设,增强财富管理功能,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助力扩大内需。今年年初,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这一切都表明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已是金融监管部门共识,也是对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的积极回应。 我国经济长期以来高储蓄和高投资相互支撑。足够多的储蓄,才能有较高的投资增长和(港股00001)经济增长;只有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才能有足够的储蓄来源。资本市场作为资金融通、资源配置的枢纽,增强“投资端”建设可以更有效地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投资端的增强进一步传导到生产、消费,会极大助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我国居民储蓄规模巨大。央行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11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218.64万亿元,同比增长10.7%。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212.78万亿元,同比增长10.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其中居民存款不在少数。如此大规模的储蓄资金若能有一定比例转化为投资,将对实体经济发展大有裨益。可以说,目前储蓄转化为投资面临多重有利条件。一方面,从大类资产配置上讲,房地产已从过去20年间的第一地位逐步滑落,投资回报率下降,而股市的相对吸引力在提升。在“房住不炒”政策基调下,房地产告别全民炒房时代,逐步回归居住属性,而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强股市活力是重要的监管目标。从国际比较来看,美国等发达市场的居民金融资产配置占比在六七成,股市和基金投资占比约为三成,而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配置多为现金和存款,股市方面投资占比约为2%。一方面,从市场环境来看,近两年资本市场有所回暖,指数稳中有升,积累了一定的赚钱效应,有利于进一步培育居民财富管理意识;尤其是今年新证券法实行以来,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亮点不少,包括创业板全面实行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违规的查处,最近更是出台了退市新规,这些都在逐渐改变市场的生态环境,资本市场正在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其财富管理功能正不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开正路、堵偏门”,在整顿同业市场、打破银行“刚性兑付”之后,引导理财子公司等主体加大权益类产品布局;由于金融脱媒与利率市场化的加快,居民财富逐渐多元化配置,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银行已经进入低利率时期,也有利于吸引居民储蓄以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参与资本市场投资,促动实体经济中的资金供求双方实现更好匹配。另一方面,居民整体消费意愿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渐加大了民生领域的保障支出,客观上促使居民消费倾向有所加强。随着社会和文化的进一步变迁,我国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倾向已逐渐下降,而新一代年轻人的消费意愿明显更强。储蓄和消费主要取决于当前可支配收入,通过资本市场增加财产性收入将成为更多人的选择。 我国证券市场上散户格局凸显、投机行为活跃,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长期投资资金并不容易。因此,证监会此次提出的几点工作方向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推动加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与资本市场的衔接”,是鼓励险资入场、引导长期投资;“继续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推动健全各类专业机构投资者长周期考核机制”,是强化专业机构、约束短期行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增强投资者信心”,既是加强资本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长期需要,也是激发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迫切要求。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系统谋划、顶层设计、多方联动、畅通渠道。 保持合理的储蓄率。一个经济体要维持经济结构平衡和持续发展,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水平。因此,要培育好储蓄资源,加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国民收入分配要进一步向住户部门倾斜。此外,要不断完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各类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多渠道促进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资本市场长期资金,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以应对居民储蓄下降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引导居民增加储蓄、不过度负债,做好家庭债务的风险管理。 优化金融供给结构。转化好储蓄资源,需要减少碎片化配置,促进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但我国金融市场整体仍不发达,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构建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打破 A 股“牛短熊长”的格局,增强股市财富效应,提升资金入市意愿。要进一步支持机构投资者发展,丰富投资机构主体,拓宽其投资范围,提升其主动管理能力和跨产品、跨市场、跨境的投资能力,使其真正成为居民值得托付的财富管理机构。 培育理性投资理念。加强对于居民财富管理的观念教育,普及各项理财产品、投资工具的风险收益流动性等特性的知识。有效发挥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的直接融资功能,培育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改善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如公募基金目前是个人资金入市选择的主要工具之一,但多数投资者并没有把基金作为长期配置工具,平均持有期短。基金持有人缺乏长期投资理念,导致基金行为短期化,进而加剧市场波动。对此,公募基金等产品应坚持长期评价,着力提升长期收益水平,同时引导投资者关注长期收益,推进短期交易型资金转化为长期配置型资金。
□ 展望2021年,金牛私募投资经理们普遍表示,A股有望延续长牛、慢牛的趋势,股票资产的吸引力将持续提升。市场将延续结构性行情,板块间的分化将加剧。需警惕部分行业的估值泡沫,关注盈利增长,以盈利增长来对抗估值收缩。 有望延续长牛趋势 2020年以来,A股的表现十分亮眼,外资流入持续加速。对此,拾贝投资创始人胡建平表示,股票相对于其他资产的地位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中国资产也在发生类似的变化,“买股票”和“买中国资产”可能是投资史上的一次地壳运动,它将压倒性的超越日常波动而成为主导趋势。 胡建平称,对于全球投资者而言,中国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发动机。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及全球投资人对中国的了解加深,中国资产的成长性和独立性对于全球配置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对于国内投资者而言,随着各类无风险资产收益率明显下降,股票资产的相对吸引力上升。虽然从投资回报的角度,收益率有所下降,投资进入白银时代,但是从股票市场可以惠及更多投资者的角度看,黄金时代才刚刚开始。 展望未来,星石投资董事长江晖称,2021年经济复苏将是确定性的趋势,在供给有效出清,需求持续复苏,供需缺口已经出现的背景下,有可能迎来新一轮产能扩张周期。这轮扩张预计持续时间更长,涉及的产业链环节更多。同时,企业盈利正在以强劲的趋势加速回升,上市公司ROE已经迎来长期拐点,利润增长有望创10年来最高水平。2021年A股的盈利驱动力将超过流动性边际收紧带来的估值收缩,盈利增长有望驱动A股延续长牛、慢牛。 结构分化更加明显 结构性行情已成为近两年市场的主旋律。展望2021年,金牛私募投资经理认为,结构性行情仍将持续,板块和公司间的分化将进一步加剧。 源乐晟创始合伙人曾晓洁表示,2021年伴随经济的恢复,流动性会相应收缩,但市场仍有机会,只是内部的分化会加剧。很多优秀公司还有机会延续自己的慢牛行情,景气度超预期的赛道及其中的优秀公司,传统行业中市场份额不断提升的龙头公司,以及受益于海外经济复苏且竞争格局较好的公司都值得去深入发掘。而对于长期成长空间大、基本面很好但前期已经涨幅较高的标的来说,如果遇到系统性回调,从中长期角度来看,是难得的参与机会。 重阳投资总裁王庆表示,展望2021年,经济恢复性增长,虽难有惊喜,但结构性亮点精彩纷呈。中国权益投资正在进入跨市场、全生命周期投资的新时代,市场关注度高、研究充分、交易活跃的股票,将享受估值溢价。 王庆称,2021年A股仍将延续结构性行情特征,投资者需要降低收益率预期,在策略上做到攻守兼备。在选股上,优质赛道与传统行业同样存在结构性机会。优质赛道需更加注重估值与成长确定性的匹配度;传统行业在均值回归过程中,同样需要对公司的质量和增长潜力仔细甄别。 警惕估值泡沫 江晖表示,2021年将会更关注高资产壁垒的公司。这些公司的核心经营资产通过持续的资本投入或长期的渠道积累,形成了较长时间的高资产壁垒。在经济的上行阶段,这类公司供给刚性显著,充分受益于经济扩张,需求的改善将体现为企业盈利的强劲增长。高资产壁垒公司主要包括重资本行业,比如有色、高端装备等,以及厚渠道行业,比如可选消费、线下服务等。 在泊通投资董事长卢洋看来,2021年宏观上最大的确定性是稳货币、紧信用,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高估值板块面临压力。从目前A股估值来看,高估值蓝筹板块泡沫化较明显,而低估值蓝筹和大部分中小市值公司被严重低估。估值纠错的行情随时可能发生,在下跌过程中由于主力资金介入,那些抗跌的板块将成为未来行情的主力军。 千合资本董事总经理崔同魁表示,近期周期股的上涨更多地是由于估值修复,很难系统性地持续下去。中长期看好市场的逻辑并没有发生变化,依然看好慢牛格局。即使2021年资金面阶段性偏紧,市场整体估值收缩,其投资策略依然还是寻找阶段性景气度最高、增长最确定的行业,用业绩的增长来对抗估值的收缩。
据央视新闻,在30日商务部举行的中欧投资协定完成谈判媒体吹风会上,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表示,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全面主要体现在,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四方面内容。 这也是一个平衡的协定。首先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的互利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协议中所包含的规则都是双向适用于双方的。其次,中欧双方在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也都保留了必要的监管权。第三是双方既促进双边投资,也强调投资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历经七年30余轮谈判,中欧投资协定最终敲定。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中欧投资协定展现了中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将为中欧相互投资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更高水平的营商环境、更有力的制度保障、更光明的合作前景。 谈判圆满收官 12月30日晚,习近平在北京同德国总理默克尔、法国总统马克龙、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举行视频会晤。随后,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习近平强调,2021年即将到来,中欧作为全球两大力量、两大市场、两大文明,应该展现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对话,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妥处分歧,携手育新机、开新局。协调抗疫行动,共促经济复苏,对接发展战略,加快绿色发展,推动多边合作。 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詠箑在当晚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表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于2013年启动,历经七年,共举行35轮谈判。双方为完成谈判都付出了巨大努力,特别是今年以来,双方克服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诸多困难,加快谈判进程,年内共举行了10轮谈判,推动谈判圆满收官。 李詠箑透露,中方在中欧投资协定中纳入了金融等领域自主开放的举措,同时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序扩大了部分服务业和部分制造业的开放,比如医院和汽车。中方相信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可以实现高质量“引进来”,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给人民。 李詠箑表示,中欧投资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全面、平衡和高水平的协定。“全面”主要体现在,协定涉及领域远远超越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成果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 “平衡”主要体现在,首先双方都拿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的规则也都是双向适用的;其次,双方作出开放承诺的同时还十分注重保留必要的监管权;三是双方既注重促进双边投资合作,也强调投资需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高水平”主要体现在,双方致力于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中欧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规则等方面达成了高水平的谈判成果,将惠及中欧双方企业乃至全球企业。 据了解,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共识最早见于2012年2月举行的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发布的联合新闻公报。2013年11月在北京举行的第十六次中欧峰会期间,双方正式宣布启动谈判。期间,投资自由化等“概念性问题”、服务业投资的开放幅度和投资保护问题,先后成为谈判重点。去年4月,在第二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中,双方设定了“在2020年达成高水平的中欧投资协定”的目标。进入2020年,谈判进程明显加快。 “实在的好处” 2020年,是中国与欧盟建交45周年,中欧协定谈判的完成也为中欧关系注入了新的活力。12月2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回答相关问题时便表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是当前中欧经贸关系中最重要的议程。“我们希望协定能早日修成正果,为中欧经贸合作提供坚实的制度性框架保障,为双方企业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此次协定是中欧间首个投资方面协定,不仅涉及市场准入、投资者保护等,还涉及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等较多边境内规则,对于更好促进双边投资有积极意义。”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表示。 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鹏看来,从产业层面来看,中欧投资协定可以为中欧双向投资提供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提高中欧经贸关系的稳定性与柔韧性。“首先,中欧投资协定可以为中国赴欧盟投资者和欧盟来华投资者提供高标准的国际法保护。中国与欧盟成员国的双边投资条约签订时间比较早,保护标准比较低。新的中欧投资协定将取代旧有双边投资协定,建立更加均衡、更加全面、更加可持续的投资保护规则。” 王鹏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中欧投资协定还可以进一步打开中欧双方的市场准入,明确了国家安全审查的政策和要求,为双边投资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良好的制度保障,有效降低了中欧双向投资的成本。中欧投资协定也明确了双方给予缔约另一方投资者的国际法保护义务,并规定了强力的争端解决机制,可以有效剥离地缘政治因素等影响,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和运营成本。 “在增强中欧产业链合作方面,通过中欧投资协定,中国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足够庞大且稳定的出口和投资市场,而欧盟企业也有更多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填补美国与中国‘经济脱钩’后的市场空白。”王鹏说。 互惠互利 “中欧投资协定的签署,将为中欧经贸领域提供一个制度性的框架,以此保证两国企业正常往来,人民互惠互利。”汪文斌说。中国已于年内首次超越美国,成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欧盟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欧盟与中国货物贸易总额为4255亿欧元,同比增长3%。欧盟与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维持增长势头,中国继续保持欧盟最大贸易伙伴地位。 “对国内而言,中欧投资协定意义重大。”王鹏表示,中欧投资协定为中国经济双循环战略提供了稳定的外部环境和国际法保障;同时,协定在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建设性、包容性安排,有助于中国探索破解发展不均衡、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的新思路,探索建设开放包容、环境友好和公平正当的经济发展新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5日,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覆盖15个成员国约23亿人口的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区也随之落成;而在11月19日,针对中国是否会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行情601099,诊股)伙伴关系协定)的问题,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也回应称,“中方持积极开放的态度”。 “中国签署RCEP,可促进中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10国的产业链整合。如果欧盟不积极与中国签署中欧投资协定,欧盟对中国的出口和投资份额很可能会被转移到东亚经济圈,影响欧盟的产业发展和经济复苏。这也在利益层面激励着欧盟完成此次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王鹏表示。 “欧盟一直努力提升自身国际地位,强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改革,提升全球话语权和影响力。在美国特朗普政府保护主义做法增多的大背景下,加速与中国商谈投资协定,有助于更好拉近双边关系。”庞超然指出,协定达成也有助于更好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完善营商环境,为企业开展跨国业务营造良好的外部协定。 王鹏认为,即便拜登政府顺利上台,美国新政府仍需一定时间扭转特朗普政府期间的保守经济政策,修复与传统盟友尤其与欧盟的关系。通过此次协定,欧盟在未来欧美谈判中创造了一个先发优势,将美国政策转换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压力导向美国,以争取在欧美谈判中有更大的回旋空间。而中欧投资协定的后续批准和实际落地需要更密切地跟踪与关注。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婷 刘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