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视觉中国2015年,美团在一条名为《美团金融,火热招聘》招聘信息中,列出了这样的描述:美团有信心打造一个千亿资产规模的金融事业。这是王兴第一次透露,对于金融业务的野心。一年之后,王兴又提出了著名的“互联网下半场”理论。在上半场时,有的吃人口红利,有的靠简单粗暴的刷流量,用外卖撑起半壁江山的美团,则一直标榜自己干的则是脏活累活。就在通过招聘信息透露金融野心的同一年,在美团的营收中,出现了一项与脏活累活风格相差甚大的业务——金融业务。在此后的四年间,美团的金融业务不仅形成了以“支付+网贷”为发力点的业务模式,包括金融业务在内的其他服务和销售板块,在总营收中所占的比重也从2015年的1.02%,提升到了2019年的16.57%。金融业务初战告捷的美团,如今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对于金融业务,是选择进行单纯的变现,还是选择做难度更大的生态?低调的金融业务美团做金融业务,与做外卖业务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后者无论是高举高打的补贴还是穿梭在大街小巷的骑手,都在为美团外卖打着广告。美团的金融业务则十分低调,仅有的几次被关注,也不是因为什么好事。今年5月26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5份案涉美团小贷的执行裁定书。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5份裁定书显示,焦作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本案中,美团小贷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融资业务平台,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美团小贷的申请依法应予驳回。根据“某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重庆美团小贷,其运营主体重庆美团三快的控股股东是美团财富,后者的法人正是美团联合创始人穆荣均,而重庆美团三快的法人则是美团副总裁彭千。由此可见,涉案的美团小贷,正是美团旗下金融业务中的一环。尽管美团随后表示,法院裁判认定的事实存在严重错误,并已提起上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美团小贷第一次被牵涉到类似事件当中。就在不久前的1月份,焦作市中级法院也曾审理过同类案件,结果也相同:美团小贷从事的相关业务被认定为不合法。除了被法院认定为非法外,在新浪旗下的投诉平台“黑猫”以及聚投诉上,均存在大量关于美团小贷的投诉,投诉的内容多是侵犯用户个人隐私、暴力催收。美团低调布局的金融业务,也在多次的“被曝光”之后,被外界所注意。实际上,如果从2015年那条透露出要将金融业务做到千亿规模的招聘启事算起,美团的金融业务已经低调潜行了五年。在这五年之中,这项业务收获的不只是焦作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以及网友的投诉,还有不断增长的成绩。虽然美团在招股书和财报中,对这项业务都着墨甚少,只有寥寥数语,但还是透露了一些信息。在财报中,金融业务的数据被合并到了其他服务和销售板块中。根据iFid数据显示在最初的2015年,这部分的营收为4100万,在总营收中的占比仅有1.02%。此后四年,包括金融业务在内的其他服务和销售板块,营收规模和在总营收中的占比都逐渐走高。2016年到2019年这部分业务的营收分别为2.9亿、12亿、88亿、161亿,在总营收中的占比分别为2.25%、3.59%、13.53%、16.57%。如果以营收占比计,这部分业务已成为美团的第三大业务。到了2020年第一季度,由于深受疫情影响,美团来自佣金、在线营销服务的收入都出现了下滑,仅有来自小贷业务的利息收入,与上一个季度相比实现了7.27%增长。从这五年多的发展来看,虽然其他服务与销售板块的营收和占比都在不断扩大,但隐藏在其中的金融业务,与提出的“千亿规模”的规模,仍然相去甚远。金融业务的一点两面美团虽然在诞生之初,就赶上了“千团大战”,生存局面不容乐观,但其实也因此而因祸得福。同样入局O2O的百度,其入局理由,更多是其自身还没有通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船票。初出茅庐的美团,从诞生起就站在了通往未来的赛道上。在经过了合并大众点评,以及在外卖领域甩开劲敌饿了么、百度外卖之后,美团彻底在移动互联网这艘大船上底站稳了脚。诞生于2013年的互联网金融,以其巨大的想象力,和业内出现了一批上市公司的盛况,向世人宣示了,互联网金融将是互联网企业通往金融市场的门票。美团创始人、CEO王兴,就曾在媒体沟通会直言不讳的表示:美团有做互联网金融的机会,做互联网金融会更有基础。王兴不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16年9月26日,美团斥资13亿收购钱袋宝,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同年11月,美团出资成立了重庆三快小贷公司,借此拿下了小贷牌照;同年12月,吉林亿联银行成立,王兴控制的吉林三快公司持其总股本的28.5%,美团获得了民营银行牌照。2018年2月,美团100%控股的重庆金诚互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被原保监会批准开展保险经纪业务。至此,美团的金融业务,集齐了网络小贷、第三方支付、保险经纪三张牌照,完成了从无证经营到持证上岗的转变。美团的金融业务不仅是在营收中的占比越来越高,其业务模式也走过了从零到一的探索阶段,确立了切入金融行业的姿势。美团选择了支付和网络小贷作为切入口,这两方面涵盖了B端以及C端的客户。其中的支付业务,既服务B端,也服务C端。面向B端的主要是为商户提供包括智能POS 终端、小美盒子和美团二维码在内的一系列数字化赋能工具。具体路线则包括,自己下场以及投资并购。自营方面比较有的代表性的则是“快驴”,商家不仅用快驴进货,还可以用它进行财务对账、经营分析、商品管理等。2018年10月,美团又将“快驴”升级为事业部,足见美团对这项业务的重视。投资并购方面,美团有两个大动作。在2018年3月,领投了餐饮服务商奥琦玮的2亿元C轮融资。奥琦玮在随后的5月,收购了另一家由美团参投过的餐饮服务商天子星。同月,美团全资收购了餐饮SaaS服务商屏芯科技。在个人用户方面,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美团,为用户提供了包括美团支付、微信支付、银联等其他第三方支付方式,以及信用卡及借记卡或网上银行账户转账。网络小贷同样可以用于B端和C端,模式则是现金贷。美团在这方面推出了“美团生意贷”。在宣传上还打出了无担保无抵押无手续费,随借随还等卖点。在个人用户方面,除了体验最明显的在线支付环节,美团还曾上线了类似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的“美团生活费”。“美团生活费”额度的大小,由美团根据用户信用状况自动生成,借款可以分3、6、12进行分期还款。从美团迄今为止的动作来看,美团的金融业务可总结为一点两面。其中的点指的是,美团借助自身的优势和经验,打造面向C端、B端的供应链;面指的是,覆盖了C端和B端的,支付和网络小贷这两张网。通过一点两面,美团的金融业务如果发展顺利,就会由对消费者、商家的服务扩展至对二者的供应链,形成从服务到供应的闭环。再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实际上,尽管美团已经上市,市值过千亿,但美团眼前的局面其实与此前,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变化,美团从诞生至今就一直在以战养战。如今的战局,正在从单点走向全局,美团在外卖领域曾经的对手饿了么,已经与支付宝一道升级为本地生活服务平台,阿里与美团的竞争也逐渐明面化。相似的局面,不仅出现在了本地生活领域。2018年,美团在南京和上海试点了网约车服务,与滴滴正面交战;同年4月完成了对摩拜的收购,正是进入竞争激烈的共享单车行业;2020年,美团又重启了共享充电宝业务…梳理美团发展的新业务,会发现美团的新业务有两个鲜明的特点。首先它很少是业内第一个做某项业务的企业,团购、外卖都是如此;其次,美团所选的行业竞争压力都很大。细究起来,美团金融业务的压力远比外卖、出行业务要大。原因在于,与外卖、出行行业整体格局已定相比,互联网金融行业不仅格局未定,美团所涉足的每一个细分行业都有着实力雄厚的对手。在支付方面,除了最鲜明的要与已经布局数年且处于领先地位的微信支付、支付宝争夺个人用户外,美团还要和二者在商家方面进行竞争,尤其是将本地生活上升到战略高度的阿里。在美团通过快驴为商家做供应链,收购屏芯科技,入股奥琦玮的同时,阿里也收购了累计服务超50万门店的业内头部“客如云”;腾讯系的微盟则通过收购“雅座”,切入了餐饮行业。现金贷业务同样如此,除了一批已经上市的相关公司,其他巨头也已经纷纷入局了金融行业。其中,滴滴上线了“滴水贷”,腾讯的微粒贷,阿里的花呗、借呗,字节跳动也上线了“放心借”…在美团内部,不断增长的小贷业务,也为美团带来了一些压力。根据美团招股书显示,仅在上市之前,小贷业务的应收贷款就有近21亿元。由此可见,在金融业务方面,美团再次踏入了同一条河流。然而,即便是竞争对手多,且不乏实力不俗者,金融业务恐怕也是美团不得不做的业务。原因在于,尽管美团已是外卖行业的第一名,在酒旅行业的发展也很好,但迄今为止美团的营收仍然要靠流量。也就是说,美团现在仍然只是平台,而非生态。阿里利用饿了么,进可攻本地生活,退可守外卖,便是生态企业相对于平台企业,存在优势的最好例证。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模,不仅值得美团去做,其现状也让美团,有希望打造一个由本地生活延伸出去的金融生态。因此,如果美团做金融业务的目的,只是想单纯的增加变现渠道的话,那难度不大,收获也会不少。但从美团,在支付方面选择个人用户和商家两手抓的策略来看,想必美团并不想继续做单纯的流量变现生意。只是,想要打造自己的金融生态,虽然收获远非流量变现可比,但难度同样亦非流量变现可比。美团的金融“野心”能否实现,还需要时间去检验。
(魏薇)又一家P2P平台出现兑付问题。7月6日,多位投资者向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长江商学院MBA,曾在百度等知名互联网公司担任产品线负责人。 吴雅楠为真融宝董事长,他的个人经历更是颇具传奇色彩。天眼查显示,吴雅楠15岁便考入华中科技大学少年班,19岁大学毕业。随后出国在加拿大攻读统计数学硕士和物理学博士。1996年,吴雅楠博士毕业后进入加拿大一家私募对冲基金工作13年,2009年回国,并进入中信集团下的信诚基金担任量化投资总监。6年以后离职,和李强创立了真融宝。 真融宝披露的运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真融宝的借贷余额为55.23亿元,利息余额为9144.32万元,当前出借人数50892人。 此外,运营数据还披露,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平台的逾期金额达7736.41万元,项目逾期率1.08%、金额逾期率1.4%。真融宝累计交易总额达2334.80亿元,累计代偿金额高达20.43亿元,累计代偿笔数304.71万笔。 事实上,快快网络还运营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真金服”。据兰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合规核查报告,该公司通过“真融宝”进行出借用户的导入,“真金服”在资产端的主要产品为小额消费信贷、小微信贷和信用卡信贷。 官网显示,该平台小额消费信贷占比高达86.57%,这部分代表合作方为乐信;小微信贷占比13.12%,该部分合作方为大数金融;信用卡信贷仅0.31%,该部分合作方为还呗。 真融宝资产端产品占比 合规核查报告显示,该公司小微信贷以自营为主,小额消费信贷和信用卡信贷以引入第三方机构为主、自营为辅。不过报告并未披露自营和第三方机构的信贷占比。 目前,在资产端自营项目主要为快快网络关联方运营的“松紧贷”APP、“阔啦”APP两个产品进行获客。 欲转型小贷公司 中新经纬客户端在天眼查查询发现,2020年3月,李强重新注册了一家公司,该公司名称为北京快快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北京快网快讯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长河晓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为该公司第一、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不过,该公司的实缴资本并未披露。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真融宝目前也在筹划转型小贷公司,正在计划申请相关牌照。 事实上,2019年11月,互金整治办和网贷整治办曾印发《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要求,拟转型网贷机构设立的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为股东自有资金,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足。 该意见也设置存量业务化解过渡期。网贷机构存量业务按照到期即还的原则,原则上在1年内清退完毕;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原则上应在2年内清退完毕,且不得新增网贷业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向中新经纬客户端介绍,P2P公司转型为互联网小贷、小贷公司等模式,的确是监管机构希望引导的方向,但是从现实当中难度还是比较大。 尹振涛认为,P2P和小贷公司看似一样,但最本质的区别是资金来源不同。虽然二者的资产端基本一致,都是民间借贷的需求,但是资金端发生了本质区别,小贷公司的要求资产端是自有资金或者同业拆借资金,不能是储蓄型资金或者是个人投资者的资金,而P2P资金来源是个人投资者的资金。 “P2P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最大的厉害之处并不是资产的挖掘,而是资金的挖掘,它把社会零散的资金聚集过来,如果转型成小贷公司可能会失去原有优势,这是P2P转型为小贷公司的难点所在。”尹振涛表示。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北京金管局表示,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所在省和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在京开展业务资质,应立即清退存量业务,退出北京市场。 6月1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规在京展业的风险提示》。提示称,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厦门象屿小贷涉嫌违规在京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经营。 北京金管局表示,厦门象屿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所在省和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在京开展业务资质,应立即清退存量业务,退出北京市场。 厦门象屿小贷关联上市公司象屿股份(600057.SH),是其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天眼查信息显示,象屿小贷成立于2014年,实缴资本4亿,经营范围为小额贷款服务(在厦门现代物流园区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托贷款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股东包括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下称 “象屿资管”)等多家公司;象屿股份副董事长在象屿资管任董事;此外,象屿小贷法人及董事长廖世泽是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象屿集团”)董事及总裁助理,其在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象屿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象屿支付有限公司和象屿资管等多家公司担任法人。 象屿股份主营供应链投资运营服务商。据年报披露,2019年,象屿股份和象屿金控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应收账款保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截至年末,合作所涉供应链金融及类金融服务的余额为25.82亿元。公开信息显示,象屿金控涵盖了包括象屿小贷等象屿集团旗下多张金融牌照布局。其中,支付牌照象屿支付业务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也限制在福建省内,有效期至2022年。裁判文书网显示,象屿资产和象屿小贷涉及多起借款纠纷。据象屿金控此前向中国经营报表示,象屿资管主营业务即收购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包,较多资产包处置过程中的诉讼案件。 年报同时提到,与母公司解决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厦门集团将严格限定厦门象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在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政策允许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并且不会在福建省以外的区域或者厦门象屿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任何区域开展经营。 象屿股份旗下控股一家小额贷款公司黑龙江象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黑龙江象屿小贷”)。象屿股份通过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全资持有黑龙江象屿小贷。 北京金管局提醒,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未经所在省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在京跨区域经营。对于此类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通报公司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
相关专题:美团小贷被判定违法放贷 在河南遭遇重挫的某团小贷,陆陆续续于多个执行裁定书中被法院认为,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融资业务平台,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其提出的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法院予以全面驳回。(编者注:近日,河南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批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重庆美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在限期内提供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资金融通发放贷款业务的证明,多起执行申请被驳回)对此,市场纷纷猜测,某团小贷放贷之所以被认定为违法,或与其仅获得小贷资质;未获得网络小贷资质,就跨区域经营有关。 鉴于本案并无更多事实披露,且当事人将要上诉,最终裁判结果尚未落定等情节,我们谨假设某团小贷公司在未取得网络小贷牌照的情况下,进行跨区域的网络放贷经营,由此,对其可能面临的法律评价,我们分享如下看法: 网络小贷与小贷大有不同 话说,某团小贷全称为重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等。为何其已与取得小贷资质,仍被市场认为没有资质?已有小贷牌照,为何还需要申请网络小贷经营资格?网络小贷与小贷有何区别呢? 其实,小贷与网络小贷的差别不只一点点。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可知,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各省市结合实际,在省、区、市范围内展开。小贷公司秉持“小额、分散、本土化”的经营理念,有些较为严格的地域限制。 而网络小额贷款则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具有通过互联网平台上获取借款人,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等特定场景信息等评定信用风险,在线上完成贷款全业务流程等特点。其主要形式包含全国范围内纯线上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跨区域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网络小额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 具体到牌照申请上,就此次热点事件,我们特别找到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的《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工作监管指引》及《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监管指引》等,由此可知: 一般小贷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符合《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 (三)注册资本应由股东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最大股东或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持股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最低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 (四)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金融或相关工作经验。 (五)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七)市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而网络小贷的申请要严格得多,申请设立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除满足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性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具有专职人员负责网络平台安全,技术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计算机网络工作经历; (三)具有中国境内合法的正常运营的网络平台;网络平台具有潜在的网络贷款客户对象,能够筛选出满足开展网络贷款业务需要的客户群体; (四)具有合理的网络贷款业务规则、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五)具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申请、审核、授信、审批、放款、催收、查询、投诉等多项功能的独立运行的业务系统,能够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对接,满足监管信息录入报送和监管检查的要求。 (六)…… 概言之,网络小贷因为面对的客户群体较为广泛,且在线上运作,因此,监管机关对网络小贷要比一般小贷公司在注册资本、风控能力、经营实力等方面提出更高更多的要求。 无网络小贷资质,跨区域放贷合同无效? 看到小贷与网络小贷的显著不同后,有读者会问,没有网络小贷资质,跨区域对外发放贷款的借贷合同有效吗? 我们曾在之前文章中提及,《商业银行法》第19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同时,《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第三条进一步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由此,未取得网络小贷资质,跨区域对外发放贷款,从而签订的合同涉嫌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指出,《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再进一步提出,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内容的。 由此,未取得网络小贷资质,跨区域对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 没有放贷资质而发放贷款,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9年10月21日,非法放贷行为入刑。听说某团小贷没有资质就对外放贷,如此行为,该不会构成刑法所说的非法经营罪吧?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条有如下法定要素: (1)放贷行为的违法性:非法经营罪属于行政犯,需要“违反国家规定”才能入罪。从事发放贷款业务需要经过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如未取得网络借贷资质而对外跨区域放贷的,当具有非法性。 (2)放贷活动的职业性: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的,就构成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该要素对某团案件来说,非常容易构成。 (3)放贷对象的不特定性:网络贷款面向客户的广泛性使得放贷对象的不特定性在本案中也易实现。 (4)情节达到严重程度: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运用刑法手段打击的目标,实际上锁定在非法高利放贷。再结合民事司法解释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认为“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是认定非法放贷“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前提条件”。 由此,没有放贷资质而发放贷款,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还需落实到各要素中来。但我们想说的是,当借款人从某团小贷公司借款的综合成本利率低于36%时,不能简单认为其未获得网络小贷牌照就跨区域放贷的行为构成犯罪。 结语 据了解,自2017年11月21日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以防范“现金贷”带来的风险隐患。自此,2年过去,再无互联网小贷牌照获批。 去年,也曾有声音指出,银保监会将制定《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全国统一的网络小额贷款监管制度等,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钒钛信息与及贷关系匪浅,可以说,万惠集团创始人之一的侯梨智是钒钛信息的创始人。 日前,瀚华金控(HK:03903)发布出售附属公司黑龙江瀚华互联网小额贷款(下称“黑龙江瀚华小贷”)的补充公告。 据公告,瀚华金控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目标公司黑龙江瀚华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的议案》,2020年4月10日,上市公司与买方签订协议,作价3.588亿元将黑龙江瀚华小贷100%股权转出。 对于黑龙江瀚华小贷的交易价格高于其净资产3亿元的情况,本次公告补充了上市公司定价原因。 瀚华金控表示,该定价参考了黑龙江瀚华小贷在黑龙江省的市场占有率、业务历史、经营记录、未来前景。据悉,截至2019年9月,该公司在黑龙江的小贷余额超过3亿,占全省小贷总规模的1.6%,占全省31亿小微信贷余额的11%。 黑龙江瀚华小贷成立于2014年11月,主要在全国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再贷款业务、权益类投资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为3亿元,此前由瀚华金控通过直接或间接全资控股。 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黑龙江瀚华小贷实现除税后净利润1341.4万元,同比增加6.2%,截至2019年末的资产净值为3.18亿元,同比减少2.4%。 本次黑龙江瀚华小贷的买方包括4家公司,分别为深圳钒钛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钒钛信息”)、广东利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法柯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凌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20%、20%、20%。 天眼查信息显示,目前黑龙江瀚华小贷的工商信息已经完成变更,第一大股东钒钛信息的唯一自然人股东李志宇为新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这意味着,钒钛信息运营的电商分期平台“花鸭商城”已拿下小贷牌照。 电商分期与现金贷合作并不是新鲜事。蓝鲸财经下载花鸭商城APP发现,其首页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现金贷款服务,该服务由网贷平台PPmoney的资金端“及贷”提供。 钒钛信息与及贷关系匪浅,花鸭商城原名“及时雨商城”。2018年11月8日前,钒钛信息由自然人侯梨智全资控股,侯梨智在钒钛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可以说,侯梨智是钒钛信息的创始人。 公开资料显示,侯梨智为PPmoney创始人之一、曾为PPmoney万惠集团总裁,同时也是及贷的运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目前持有北海及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80%股份,PPmoney在今年拿下的小贷牌照“北海市众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就由及信科技集团控股。 此外,目前钒钛信息实控人李志宇担任法人的新余润百邦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8年4月以前投资人分别为万惠集团董事长陈宝国、PPmoney CEO胡新。 值得一提的是,钒钛信息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金“珠海君晟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且仅有一项对外投资,持有即有分期运营主体“深圳前海达飞金融服务有限公司”15%的股权,不过钒钛信息仅持有该基金0.01%股权。
美团小贷多起执行申请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近期,重庆美团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 “美团小贷”)多起执行申请被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法院表示,美团小贷没有在限期内提供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资金融通发放贷款业务的证明;重庆三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通过融资业务平台,违法从事发放贷款业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申请依法应予以驳回。 据美团对中国科技新闻网等媒体回应,法院裁定的事实有严重错误,美团小贷已提起上诉。 重庆金融局的机构名录包括重庆三快小额贷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美团小贷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和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其中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0%;上述业务的开展必须符合监管制度的规定)。 在重庆注册的小贷公司中,有8家的经营范围明确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贷款业务,包括重庆市蚂蚁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度小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神州数码慧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神州数码慧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寰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此外,重庆市众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中旅安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则明确自营贷款可通过市金融办核准和备案的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据此前的执行申请裁定,除法院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被申请人信息缺失的情况外,美团小贷的仲裁申请多数被法院裁定执行。 美团近期上线的消费金融产品由美团小贷提供。 5月29日,美团宣布,上线信用支付产品美团月付。相关信息显示,该产品最长免息期38天,账单延期分期还款最长可分12期。逾期日利率为0.05%。据悉,“月付”额度分为300元、500元、1000元及1500元等。美团此前发布过信用付类产品“买单”,由美团小贷和合作的金融机构服务。在21聚投诉等平台,有未确认协议输入密码直接开通用户反映,未确认协议直接开通了该服务要求关闭。买单目前升级为月付。 月付的协议信息收集使用引发质疑,收集的信息包括用户的身份信息、财产信息等。为获客,产品正为新注册用户发放现金券。 除了消费贷款,美团小贷还涉足小微企业贷,推出“生意贷”,18年获批50亿ABS额度。项目基础资产为美团小贷向美团网及大众点评网合作商户发放的“生意贷”贷款债权。 美团小贷成立于2016年,法人为美团副总裁彭千,股东为美团财富有限公司(下称 “美团财富”)。美团点评在(03690.HK)一季报披露,报告期内,小额贷款业务收入增加、业务增长,贷款亏损拨备也有所增加。 美团金融的信贷布局还包括联名信用卡以及民营银行。 在拿到小贷牌照次年,美团旗下公司参股的亿联银行成立。据披露,亿联银行2019年净利润1.53亿,线上消费贷款业务亿联易贷19年累计投放739亿,不良贷款率为1.21%。此外,截至目前,美团已和上海银行、青岛银行、桂林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天津银行、张家口银行等发布联名信用卡台。 美团APP内可见月付业务,还包括互助、理财、生意贷、信用卡还款业务。其中,理财产品为亿联银行存款产品,存半年的年化收益为4.3%。旗下支付牌照则在支持美团的POS机、收单业务等。 美团财富注册在香港,直接控股美团小贷和深圳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三快在线”),实际控股还包括上海两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两心科技”)、北京钱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 “钱袋宝”)、北京钱袋网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金诚互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等,涵盖了美团旗下三方支付、保险经纪等金融牌照。2017年,北京美团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参股钱袋宝等。美团还关联保理公司深圳三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在4月由美团联合创始人穆荣均变更为彭千。 据公开招聘信息,三快在线在招聘生态金融人员,两心科技在招聘美团金服架构师等职位。三快在线同时也在招聘快驴、美团民宿等业务部门职位。 美团创始人王兴被指曾在2015年放出,打造千亿资产规模的金融事业的言论。美团的金融野心受到业内关注。据行业人士透露,美团金融曾引入招行信用卡旧部。此外,原京东金融副总裁加入美团支付;原众安保险原高级副总裁入职美团,负责保险业务。 据披露,2020年一季度,美团营业收入167.5亿元,同比减少12.6%;经营亏损为17.15亿元,同比增加31.6%;经调整EBITDA为4131.1万元,同比减少91%;经调整亏损净额为2.16亿元。
小贷行业将迎进一步规范发展。近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广州市创建全国小贷行业标杆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制度化、科技化、普惠化、国际化”为发展方向,成为广州地方金融产业的重要增长极和地方金融规范监管的样板。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计划》共37条具体工作举措,提出了完善小贷行业管理制度、提升小贷行业科技水平、增强小贷行业普惠能力、提升小贷行业国际化程度、培育头部机构等九大方向。据悉,该《计划》的目标是推动小贷行业成为广州地方金融产业的重要增长极和地方金融规范监管的样板。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介绍,《计划》有三大亮点。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率先试点行业分层分级管理,发现并识别优质小贷,实施差异化扶持政策,培育行业头部机构。《计划》中提到,将与广州互联网法院创新建设数字金融协同治理中心,首期以互联网小贷为样本,具体将通过“监管链”与“司法链”的对接,实现案件批量智审,提高执行效率,以科技手段提升民间借贷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及司法救济能力,保护合法债权。 同时,鼓励小贷公司集中股权,充分利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契机,积极引入港澳及国际股东,鼓励引入国际创投资本,提升公司竞争力及普惠能力。 其次,《计划》突出创新性、引领性。《计划》指导小贷公司丰富形态,逐步形成互联网小贷、传统小贷、公益小贷、特色化小贷、政策性小贷、再贷款公司等互为补充、有序发展的格局。其中,首创 “五链合一”的行业监管与服务体系,引入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建设小贷行业监管数据保存验真的“监管链”、风险监测预警的“风控链”、纠纷调处化解的“司法链”、信用数据验证的“征信链”、优化行业生态的“服务链”,实现五链有机衔接,为小贷行业监管与发展赋能。 值得关注的是,该《计划》突出风险防控,提出未来三年将升级打造智能数字化非现场监管系统,提升数据采集及校验能力,真实掌握行业运营情况,辅助监管决策。实施首席风险官制度,建立健全小贷公司退出机制。 此外,将以小贷公司为样本,在非现场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信用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沙盒”试验,对监管制度实施效果、创新产品合规风险等进行评估、预测,提升监管前瞻性及有效性,稳妥推进小贷业务创新。 “探索开展‘监管沙盒’试验,将有助于推动小贷机构探索创新,在合规前提下就提高普惠性、提升科技水平等方面进行创新试验。”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指出,此次《计划》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是扶持小贷行业的重要规范文件,从顶层设计到日常监管到提升水平等非常详尽。比起传统文件对机构的规范,此次文件将较大篇幅内容落在了监管的扶持层面,且制定了负责单位、支持单位、配合单位等详尽到具体落实措施的规划方案,体现出广州支持小贷行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也体现出广州监管先进务实的管理理念。 苏筱芮进一步称,目前,我国实体经济急需小贷这样的金融毛细血管,通过灵活、适度创新氛围的政策,将有利于扶持小贷机构的健康发展,最终将这种正向积极的措施传导至民营小微企业。她认为,当前,各地小贷的监管政策有的已经过时,有的则过于空泛难以落实,预计各地也将在摸清行业现状的前提下,制定更加详细的、易于落实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