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 今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2020年,吉林省迎来近十年上市“过会”企业最多佳绩。截至2020年12月15日,已实现4家企业通过证监会发审会或注册(以下简称过会),在东北三省中排第一(辽宁省3家,黑龙江省1家)。 其中: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来德)已于9月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于10月22日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12月4日取得证监会证券发行批文,将于12月24日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奥电气)于12月2日获得证监会注册,将于12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汽车)于11月5日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将于近期进入证券发行程序。另外,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1月11日也通过深交所上市委审核,将于近期提交证监会进行注册。 奧来德、吉大正元、英利汽车、研奥电气的连续顺利过会,凸显了吉林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突出成果,将进一步激发吉林省资本市场活力,提振更多企业上市信心,带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主动对接资本市场。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中国证监会发现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祖名股份”,836494 已退市)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对发行人及董事长蔡祖明报告期前的行贿事项,未报告是否因该事项报告期内被追究法律责任,亦未及时披露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2号)第七条的规定,并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第五十五条所述行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全国大型豆制品生产企业,目前拥有安吉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扬州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和上海祖名豆制品有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蔡祖明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2.11%。蔡祖明担任祖名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年3月22日,祖名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主办券商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祖名股份股票自2019年3月14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20年8月13日,祖名股份A股首发过会,拟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保荐机构与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规定: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以及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2号)第七条规定: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披露的所有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及时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生应予披露事项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情况,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相应修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必要时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应重新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发行人、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制作或者出具 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动已提交的文件,或者拒绝答复中国 证监会审核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的,中国证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 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记入 诚信档案并公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警告。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会发现你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对发行人及董事长蔡祖明报告期前的行贿事项,未报告是否因该事项报告期内被追究法律责任,亦未及时披露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2号)第七条的规定,并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第五十五条所述行为。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12月3日
根据2020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以下简称《备案规定》)的要求,腾讯QTrade已于2020年12月11日获证监会合规备案,成为业内首批获此官方认证的金融与监管科技平台。作为业内领先的金融合规解决方案,腾讯QTrade在合规性上再次发挥标杆效应。同期获批的还有业内知名的彭博、恒生电子、证通股份等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 据悉,本次获得备案企业,涵盖业内知名的境内外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共计40家。 首批申报企业中,腾讯QTrade依托腾讯企点(原企业QQ)的金融OTC行业专属智能工作台,进一步发挥监管科技的价值,帮助金融从业者提升工作效率,并帮助金融机构落实监管合规要求。 QTrade总裁刘芳菲女士指出,对于行业而言,本次备案将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有助于金融机构选择更加专业、合规的服务机构。腾讯QTrade作为行业内首批通过证监会合规备案的产品,将在未来迭代中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高度重视机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始终致力于为市场发展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 依托腾讯成熟的即时通讯网络体系,QTrade基于腾讯云计算与区块链存储技术,实现沟通信息加密储存留痕5年以上,所有信息可追溯、防篡改,并支持机构本地留存。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的金融风控模型,帮助金融机构提升风险技防能力,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实时提醒交易员本人和稽核人员,实现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2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展直接融资是资本市场的使命,IPO是融资的入口,近期部分企业IPO被暂缓,是交易所依法依规作出的界定,不存在刻意收紧IPO的情况,各IPO企业应遵守制度,提高拟上市公司水平和质量,构建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 证监会发布全文如下>>> 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2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从即日起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聚焦三方面内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2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高莉表示,近段时间以来,部分上市公司引发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操纵并购等问题,突出上市公司治理不科学不平衡的问题,反映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少数关键法定职责不到位,上市公司决策不科学,责任追究不完善等问题。在新形势下开展专项行动,是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内在要求,通过两年努力抓重点,补短板,让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提高。 专项行动主要聚焦三方面,一是强化公司治理的内生动力,通过上市公司自查、现场检查、整改等,以整改促提升;二是健全公司治理的制度规则,进一步落实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三是构建公司治理的良好生态,抓好关键少数的培训,增进认识和认同,营造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氛围。 证监会:上市公司自查自纠是治理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2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中,上市公司自查自纠是本次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希望各上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监高等,认真对待,如实反馈,有效整改,牢牢守住公司规范发展的底线,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证监会:沪深交易所正在修订退市规则并于近期公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2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沪深交易所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并于近期公布并征求意见。 证监会:退市规则有六方面改革举措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2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落实党中央部署,从推进注册制全局出发,梳理退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总结科创板、创业板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在六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包括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标准,健全退市多元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责任,监管力度,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在全市场开展退市机制改革。 近期部分IPO企业暂缓证监会回应:不存在刻意收紧IPO的情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2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发展直接融资是资本市场的使命,IPO是融资的入口,近期部分企业IPO被暂缓,是交易所依法依规作出的界定,不存在刻意收紧IPO的情况,各IPO企业应遵守制度,提高拟上市公司水平和质量,构建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 证监会就证券期货业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2月11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就《证券期货业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 昝秀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7月31日正式实施。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7月3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加强对投保机构等系统单位参加证券集体诉讼工作监督,确保各系统单位勤勉尽责,积极作为,依法对司法审判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保障。对于徇私舞弊、严重失职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