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月1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指出,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这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助力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又一重大举措。证监会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助力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各方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新格局。 此外,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李明表示,证监会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在保持新股常态化发行的同时,加强研究评估,全面总结试点注册制改革的经验,积极稳妥做好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改革准备,及时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融资,更好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四个环境” 阎庆民表示,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研究提出贯彻《意见》的具体工作安排,细化任务分工,狠抓督办落实。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落实好新证券法,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上市公司监管水平。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 阎庆民指出,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上市公司数量众多、分布十分广泛,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过程中离不开各方的大力支持。他强调,上市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持续优化“四个环境”:一是政策环境。证监会这些年的监管工作,得益于立法司法机关、产业主管、宏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今后要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发力。二是中介环境。在注册制环境下,更加需要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职责。三是舆论环境。资本市场是“信息+信心”的市场,媒体是重要参与者。四是文化环境。健康成熟的企业文化和理性的投资文化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推动力,所以要有一个成熟的企业文化和理性的投资文化,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创造优良“软环境”。 阎庆民强调,证监会将把强化公司治理作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即“四个进一步”:进一步提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诚信履责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进一步倡导上市公司治理最佳实践、进一步加强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支持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 李明指出,股票质押风险和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是近一段时间上市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目前资本市场上面临的一个痛点。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意见》的精神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和有关部门一起出台场内外质押一致性监管的政策;二是加强信息共享,强化监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风险化解,推动质押风险的总量不断下降。 关于占用担保问题,李明指出,早在2005年,证监会就将“清欠解保”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在一定时期解决了这个问题。近几年,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日益突出,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融资需求迫切,开始铤而走险,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死灰复燃。对此,证监会将按照《意见》确定的“依法监管、分类处置”的原则,对于已形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责任方限期清偿化解,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对于限期未整改或者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行为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昝秀丽)
日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明确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总体要求,从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等方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出了系统性、有针对性的部署安排,是今后一段时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发布《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六稳”“六保”部署、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落实新证券法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实体经济,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客观影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面临新考验。国务院发布《意见》,将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氛围,有力推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意见》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加大政策宣讲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和政策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持续推进贯彻实施新证券法,完善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则体系,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生态。坚定不移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加大重点改革攻坚,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着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各方协作配合,不断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努力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新格局,共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印发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长、质量持续提升,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但也要看到,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较突出,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考验。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按照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发挥各方合力,强化持续监管,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和发展环境,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性明显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改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整体质量显著提高,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一)规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界限和法律责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履行诚信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依法合规运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事会作用。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科学界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方的权责,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加快推行内控规范体系,提升内控有效性。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底线要求,倡导最佳实践,加强治理状况信息披露,促进提升决策管理的科学性。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单位负责)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优化规则体系,督促上市公司、股东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优化信息披露编报规则,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资本市场规则,支持、配合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三、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三)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全面推行、分步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优化发行上市标准,增强包容性。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发挥股权投资机构在促进公司优化治理、创新创业、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培育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在培育企业上市中的积极作用。(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收购和分拆上市等制度,丰富支付及融资工具,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证券市场价格、估值、资产评估结果在国有资产交易定价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境外优质资产,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对境内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提升上市公司国际竞争力。研究拓宽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渠道。(证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完善上市公司融资制度。加强资本市场融资端和投资端的协调平衡,引导上市公司兼顾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优化融资安排。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条件,研究推出更加便捷的融资方式。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开展长期限债务融资。稳步发展优先股、股债结合产品。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探索建立对机构投资者的长周期考核机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单位负责) (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在对象、方式、定价等方面作出更加灵活的安排。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各类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强化劳动者和所有者利益共享,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充分调动上市公司员工积极性。(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四、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 (七)严格退市监管。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等方式恶意规避退市行为,将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严重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及时清出市场。加大对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追究力度。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八)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完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等制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畅通主动退市、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综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出清风险。(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解决上市公司突出问题 (九)积极稳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坚持控制增量、化解存量,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处置机制,强化场内外一致性监管,加强质押信息共享。强化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风险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分层次、差异化的股票质押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控制限售股质押。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私募股权基金等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化解。(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严肃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坚持依法监管、分类处置,对已形成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限期予以清偿或化解;对限期未整改或新发生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要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依规认定上市公司对违规担保合同不承担担保责任。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切实可行方案。(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一)强化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政策支持。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对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证券监管部门要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作出灵活安排;有关部门要依托宏观政策、金融稳定等协调机制,加强协作联动,落实好产业、金融、财税等方面政策;各级政府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劳务用工、生产资料、公用事业品供应和物流运输渠道,支持上市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六、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 (十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加大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实现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快速查办,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违法违规行为认定规则,办理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案件时注意区分上市公司责任、股东责任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责任;对涉案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一并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依法采取暂停、撤销、吊销业务或从业资格等措施。(证监会、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司法部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三)推动增加法制供给。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加重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成本。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推广证券期货纠纷示范判决机制。(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公安部、财政部等单位负责) 七、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合力 (十四)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向,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加强全程审慎监管,推进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提高上市公司监管有效性。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上市公司协会自律管理作用。(证监会负责) (十五)强化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上市公司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对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上市公司要依法维权。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单位负责) (十六)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健全中介机构执业规则体系,明确上市公司与各类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相关中介机构要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等法定职责,为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相关部门和机构要配合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履职,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信息。(证监会、财政部、司法部、银保监会等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十七)凝聚各方合力。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推进上市公司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财政、税务、海关、金融、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增加制度供给,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监管执法协作,协同处置上市公司风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共同营造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各相关单位与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务院 2020年10月5日
9月27日,2020年江苏质量大会在南京召开,会议表彰了2019年和2020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获奖企业,并发布了2020年首批“江苏精品”企业。苏酒集团(洋河股份)“质”造再攀新高,喜获三项殊荣,洋河股份及旗下双沟酒业同时获颁2020年首批“江苏精品”企业。此外,双沟酒业还荣获2020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 江苏省省长质量奖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设立、省内最高阶的卓越绩效管理奖项,授予在经营管理、战略规划、研发创新、品牌打造、质量管控、制造运营、财务管理和企业文化各方面都取得卓越绩效与突出贡献的标杆性企事业单位,每年获奖企业不超过10家,含金量极高。双沟酒业获此殊荣,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其多年来实施质量强企战略、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可谓实质名归。 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的重要保障。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必须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向质量要效益,以质量求发展。近年来,苏酒集团(洋河股份)坚持品质革命战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加快科技创新步伐,致力于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苏酒集团(洋河股份)是白酒行业少有的拥有两大老名酒品牌的企业。近年来,公司深度推进“洋河+双沟”品牌战略,充分发挥两大名酒的双轮驱动优势。双沟酒厂中国仅有的一家建在湿地上的名酒厂,公司拥有绵柔苏酒、双沟珍宝坊和柔和双沟三大核心品牌。 双沟酿酒历史悠久,优异的品质深得人们喜爱,早在明清时期就已经名满江淮。1385年,朱元璋“御赐酿酒”,1910年,双沟大曲参加南洋劝业会,并获得第一名。1912年,孙中山来到南京,为其题写“双沟醴泉”四个大字,一时之间,双沟酒声名鹊起,通过品质加成,迅速成为当时的畅销酒品。1955年,双沟大曲在全国第一届酿酒工业大会上,被评为甲等佳酒第一名。1984年、1989年在第四、第五届全国评酒会上被评为“中国名酒”,跻身国家名酒行列。 多年来,双沟酒业始终秉承“品质为天,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以及“质量无小事,出厂是大事的”质量思想,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零缺陷管理、全员持续改进,并导入精益生产、六西格玛管理、标杆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全力保障产品质量。同时,打造了行业品质标杆的“三五纵横”质量管理模式,以大管理引领大质量,以大质量引领大健康。 视质量为生命线,以工匠精神、工业精神为顾客创造价值,是双沟始终坚定不移的经营理念。通过积极弘扬践行“五度五米”工匠精神,即宽度一毫米——专注,深度一千米——极致,高度一万米——坚守,长度万万米——创新,温度立方米——热爱,打造与众不同的好产品。近年来成功推出了苏酒·头排酒、双沟珍宝坊·封坛酒、简装绿苏、苏酒·书法名家艺术酒等系列产品,不惜代价“升级与众不同的独特产品力”。因卓越产品品质、良好的用户口碑,以及创新的使用体验,双沟酒业赢得了广大用户与行业专家的一致认可,成为白酒行业的品质标杆。 会上,洋河股份及旗下双沟酒业还同时获颁2020年首批“江苏精品”企业。作为行业内率先提出“品质革命战略”的白酒企业,洋河股份始终坚守品质初心,牢记品质使命,厚植品质文化,以高标准引领白酒高质量发展。洋河股份立足长线思维,把精铸至臻至强的产品力放在首位,以精品奉献人民,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让消费者既享受产品的高品质,更感受产品带来的高品位。去年,洋河深度应用绵柔机理核心理论,将梦之蓝M6全面升级成为梦之蓝M6+,引领了白酒行业的消费升级。洋河股份表示,今年将以“更绵柔、更舒适、更健康”作为全新的品质高度,持续打造质量均过硬的精品,激活质量强企引擎,全力打造“品质洋河”,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CIS)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7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成都市新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领导留言板回复了网友反映的“关于新津区领地天府兰台一期的相关投诉”,回复指出,该小区房屋存在墙纸发霉、总坪回填土下沉等质量问题,目前开发商正在整改中。针对整改进度较缓慢的情况,区住建局已约谈开发公司负责人,要求开发公司加大整改力度,限期整改到位,未限期整改完成将对开发公司及承建单位进行信用扣分处理。对于该小区一楼住户硬化公共绿地,在隔离带内改变植物的类型,物业公司已要求该业主停止其行为并整改。 2020年8月3日,有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发表了“关于新津区领地天府兰台一期的相关投诉”。网友投诉主要内容如下: “尊敬的领导:我于2018年7月在新津花源街道购买领地天府兰台的商品房,合同约定按照精装标准交付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前期由于开发商未合理安排施工,造成进度滞后,2020年初开发商为赶工期,施工单位粗暴施工,导致目前出现一系列的安全和质量问题。截至目前,领地集团仍然用推诿责任、无期限拖延等方式忽悠购房业主,部分房屋至今未达到交付标准。同时,一楼住户硬化公共绿地,改变植物隔离方式,有损全体业主的利益,请执法部门督促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尽快要求业主恢复公共绿地面积。” 2020年8月17日,成都市新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了上述投诉。回复内容如下: “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小区房屋质量问题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经区住建局调查,该小区房屋存在墙纸发霉、总坪回填土下沉等质量问题,目前开发商正在整改中;针对整改进度较缓慢的情况,区住建局已约谈开发公司负责人,要求开发公司加大整改力度,限期整改到位,未限期整改完成将对开发公司及承建单位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二、关于您反映一楼住户硬化公共绿地的问题。经区住建局调查,一楼业主在绿地隔离带内经开发公司合同约定存在使用权,但不得改变其性质;该业主在隔离带内改变了植物的类型,物业公司已要求该业主停止其行为并整改。 2020年8月6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就相关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已知晓。感谢您的留言。”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墙纸发霉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第一、环境潮湿。引起室内壁纸发霉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环境潮湿,因此目前家居壁纸的材质多以纸质、布艺等等为主,长期处于潮湿不通空气的环境中,墙壁和壁纸都会因为受湿而发霉。第二、施工质量。壁纸的粘贴施工过程中,如果技术或细节不到位,会导致壁纸卷边或者鼓包的现象,其实这主要是施工时,胶水未完全干透,室内、外温差大,在铺装壁纸之后应该关闭门窗,阴干处理。第三、墙体质量。有很大部分墙纸发霉的原因不是墙纸而是墙体的原因,如果墙体质量不合格,就容易出现渗水的现象,而PVC的墙纸透气性差,墙纸胶又是糯米粉等有机物,很容易出现发霉的现象。第四、墙体保温质量。如果墙没有做好保温处理,墙的温度就会变化较大,当热空气遇到冷的墙壁墙纸,就会出现凝结水滴,从而容易发霉。 有报道指出,回填土常常不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普遍的问题是分层过厚;夯实遍数不够,尤其边、角部位;土内含有杂物、垃圾等问题。在进行土方回填施工时,一定要严格按以下要求把控回填土的质量。 资料显示,成都领地天府兰台项目开发商为成都新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新隆置业”)。该项目占地面积为1598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1840平方米;容积率为1.20;绿化率为32.43%。 成都新隆置业成立于2008年11月19日,为领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地集团”)二级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成都领地泛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95.00%,认缴出资4750万元;成都联众创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00%,认缴出资250万元。成都领地泛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领地集团子公司,领地集团持股其100%。 领地集团创立于1999年,是拥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大型集团企业。截至2018年,公司总资产已超过五百亿,成为集房产开发、商业运营、酒店管理、物业服务及健康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多元化企业,业务范围遍及全国30多个城市及海外。 (责任编辑:关婧)
一项名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创新险种,即将在近年来金融业创新活力不断迸发的广东落地。这不仅是区域保险市场的一项制度创新,更是保险业服务广东城市风险管理的又一次有益尝试,折射出广东在运用保险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特大城市治理方面走在了前列。 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东银保监局、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到,广州市居住用地出让时,土地出让人应当将投保缺陷保险列为出让条件,并将投保缺陷保险列入出让合同。同时,鼓励在建社会投资项目购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这些问题可索赔 根据《办法》中的定义,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基本承保范围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房屋整体或局部倒塌;地基产生超出设计规范允许的不均匀沉降;基础和主体结构部位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阳台、雨篷、挑檐、空调板等悬挑构件出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外墙渗漏(包括外窗与外墙交接处)等都属承保范围。 对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电梯工程等项目,保险公司还可以附加险的方式为建设单位提供保险服务。 《办法》规定,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包括工程建设期、缺陷责任期以及保险责任期三个阶段。工程建设期自保单生效之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为两年。保险责任期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计算。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10年、保温和防水工程5年,装修装饰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维修。保险责任期内,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损失履行赔偿义务后,有权依法对负有质量缺陷责任的相关单位行使代为请求赔偿权利,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应予配合。 《办法》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信息化建设也提出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信息平台,将承保信息、工程质量风险评估信息和理赔信息等录入该信息平台,对风险管理、出险理赔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保险支持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体现 业内人士认为,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意义在于,这是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服务我国建筑行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为业主带来实实在在的保险服务之外,也为政府优化城市建设治理提供了重要工具,是保险业支持城市综合管理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与传统的物业保修金制度相比,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杠杆效应能够提供数10倍于物业保修金的高额保障,使得政府部门不再需要充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的“买单人”和巨额物业保修金的“保管员”,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集中资源开展对住宅建筑工程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更好地利用商业保险机制全面预防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广大业主是这一创新保险产品的受益人。一旦发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住宅或其他建设工程产权所有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办法》要求,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应当自与业主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如果是影响基本生活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后的应尽快完成现场查勘,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先行赔付。 由保险公司提供资金,并介入后续维修处置工作,此举可有效解决物业维修耗时久、程序烦等难题,避免因为责任牵扯不清、最后只能由业主为建筑质量问题买单的情况,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并减少由此引发的各类纠纷和社会矛盾。 从市场需求看,一线城市不断增长的住宅消费需求以及建筑工程规模,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筑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如何高效率地管理住宅建设质量以及后期物业维修,对政府、开发商、广大业主都至关重要。由此不难预见,这一险种的市场前景可期。
银行的资产质量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由于今年新冠疫情影响,银行机构如何平衡“输血”实体经济与守住风险底线的关系,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目前,36家A股上市银行均发布了半年度业绩报告。从数据看,上半年上市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暂未大幅抬头,资产质量总体可控,各类型银行资产质量存在一定的分化现象。同时,上市银行纷纷大幅计提拨备,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银行资产质量整体稳健 Wind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36家A股上市银行中,有19家银行不良贷款率较一季度持平或减少;另有17家环比有所上升,但不良贷款率上升幅度较为可控。总体看,上市银行不良贷款率暂时并没有出现大幅抬升的现象,资产质量整体稳健。 从机构类型来看,上市银行的资产质量变动有所分化。6家大型国有银行不良率较去年末以及一季度均有小幅上升,股份行资产质量表现多数向好,其他上市城商行、农商行的不良率未出现明显的趋势性特征。 股份制银行风险抵御能力显著提升。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近日称,近两年来,全国性股份行累计处置不良贷款金额近1.5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保持在1.63%左右,以内源和外源等多种方式累计补充资本约1万亿元,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银保监会披露的二季度数据显示,大型银行、农商行不良率较一季度分别环比上升0.06个百分点、0.13个百分点,而股份行、城商行则环比略降。 从不良贷款前瞻性指标看,上市商业银行资产质量较稳定。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方面,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指标有所下降。逾期贷款占贷款总额比重方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分别较去年末下降0.23、0.1、0.15个百分点。 上市银行公司类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总体稳定,部分银行的信用卡、个人消费贷款的资产质量出现一定波动。以农业银行为例,今年上半年末,个人消费贷款不良率为1.61%,较去年末上升0.57个百分点。 具体到行业情况,农业银行行长张青松在8月31日举行的业绩发布会上表示,有两类行业资产质量还存在较大不确定:一是餐饮住宿娱乐旅游等受疫情直接影响较大的行业;二是对外依存度较高,外部输入性风险初露的行业,比如出口占比较高的低端制造业。 加大拨备计提 应对潜在风险 尽管资产质量总体稳健,为更好地应对潜在风险,上市银行纷纷大幅计提拨备和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以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增厚“安全垫”。 半年报数据显示,36家A股上市银行于今年上半年无一例外地加大了拨备计提,甚至与去年同期相比翻倍计提。8家上市银行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幅超过了50%,其中,郑州银行、中国银行和青岛银行该项目同比增幅分别为116.08%、97.38%和95.19%。 相较于去年末,22家A股上市银行上半年拨备覆盖率有所提升,招商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的拨备覆盖率较去年末增加超10个百分点。 为更好“轻装上阵”,银行机构已在上半年加快了存量不良处置工作。建设银行称,加大不良处置力度,为银行化解风险储备动能,上半年该集团核销不良贷款268.76亿元,同比增加15.35亿元。 工商银行半年报称,该行上半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1042亿元,同比多增122亿元;发行3个资产证券化项目,发行规模合计161.02亿元,有效支持该行不良贷款处置、存量资产盘活及全行信贷结构优化调整。 “受疫情影响,上半年银行个贷、小微贷款质量受到一定冲击,但通过加快不良处置,银行资产质量保持了总体稳定。随着国内经济稳步复苏,后续银行资产质量有望保持稳定,提前增提拨备,也提升了风险抵御能力。”天风证券研究所首席银行业分析师廖志明表示。
上半年大型银行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工农中建”四大行昨日召开业绩发布会,高管层对资产质量、盈利预期、净息差等问题逐一进行解读,对下半年商业银行经营形势进行展望。 多位大行高管认为,下半年银行资产质量压力仍不容忽视,但有信心保持资产质量的总体稳定;净息差仍然将保持下行趋势,下行程度总体可控;未来将持续降本增效,优化信贷资源投放,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确保业务的整体平稳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净息差仍面临下行压力 多家大行高管预计,未来银行净息差仍然承压。“总体来看,尽管净息差有下行趋势,但下行程度可控,我们认为,能够通过精细化管理、数字化经营等方面的努力,将净息差保持在行业合理水平上,且仍具竞争力。”建行副行长纪志宏表示。 中行副行长郑国雨介绍,今年以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转换及利率下调、外币降息等因素,给该行资产端收益率带来较大影响。中国银行从负债成本控制和资产结构调整两方面入手,采取了一系列管控措施。比如,在负债端成本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行行长张青松介绍称,通过主动调整存款的策略,继续压降部分高成本存款,使得农行存款付息率同比下行了8个基点。 展望未来,郑国雨认为,净息差仍然面临收窄的压力,中行将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不断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同时,加快场景建设,着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以客户全量金融资产为抓手,从源头上扩大存款资金来源,提升存款发展质量。 有信心保持资产质量稳定 在四大行高管层看来,下半年资产质量压力仍不容忽视,但有信心保持资产质量的总体稳定。 张青松表示,由于经济下行在金融领域的反应有一定的时滞,加上宏观政策短期对冲效应的影响,预计不良贷款暴露会出现一定的延迟,因此未来农行不良贷款面临一定的反弹压力。 关于不良释放的幅度和空间,建行首席风险官靳彦民认为,全球经济目前还处在调整中,离企稳还有很大差距,后续不良还会有所释放,但应该不会出现激烈上升和反弹。 工行副行长廖林表示,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效减缓企业资金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银行风险暴露。下半年,工行延本延息贷款对资产质量管控压力可能会增大,但有信心保持这部分资产质量的可控和稳定。 张青松表示,下半年农行将努力保持资产质量基本稳定,把握纾困政策的使用范围,坚持“该扶的坚决扶、该退的坚决退”。对于纾困支持的客户,前瞻性制定政策退出的对接措施,避免阶段性扶持政策退出后,风险暴露集中和资产质量大幅波动。 中行风险总监刘坚东透露,下半年,中行将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前瞻性地评估潜在风险,真实、准确反映不良水平;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充分运用包括现金清收、核销、批量处置、债转股、债务重组等手段处置不良,并在监管指导下,做好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等试点。 优化信贷资源投放 重点投向“两新一重”等领域 优化信贷资源投放是大行管控资产质量的策略之一。张青松表示,农行要按照国家政策导向和产业的发展趋势,持续优化信贷资产结构,提升新准入信贷客户的质量,严控新投放的贷款劣变为不良,保证新投放贷款的贷款质量。 刘坚东表示,下半年,中行要优化信贷资源投放,支持高质量发展。在区域方面,加大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海南自贸港等重点地区的资源投入;在行业方面,把“两新一重”建设作为今年信贷投放重点领域,继续加大支持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继续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落实国家普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 工行副行长王景武介绍说,工行将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群中优质客户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升供应链融资服务;聚焦“两新一重”重点领域及区域高质量发展布局,深耕公共设施、城市更新、交通运输等优质信贷市场;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降价、提质;推动个人消费贷款加快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