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新政落地实施,不但将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额度提升至10万元,还将手机等电子消费品纳入免税商品清单。具体来看,与此前政策相比,新政主要调整包括:1、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2、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3、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4、除化妆品(30 件/次)、酒类(1500 ml/次)和手机(4 件/次)三类商品外,其他的产品都不再受到单次购买数量限制。据人民网报道,此次调整是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自2011年试点实施以来第七次调整,从免税额度提升、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增加免税商品种类到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等方面,都是七次政策调整中力度最大的一次。值得一提的是,经过以上调整,海南免税店一下子成为了购买电子产品最划算的地方。以苹果手机为例,iPhone 11 Pro Max 256GB版本的国行售价为10899元,海南免税价为8625元;iPhone 11 Pro Max 512GB版本的国行售价为12699元,海南免税价为10210元,相当于打了8折。不过,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6月29日发布的《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购买免税商品需要满足: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同时,新政强调,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对违反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此外,公告所指的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据介绍,中国消费者凭借强劲的购买力已成为全球免税品消费主力,日韩主要免税运营商的销售额增长都显著受到中国消费者影响。据麦肯锡预计,到2025年,中国消费者将贡献全球近40%的免税消费总额。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离岛免税政策调整,将更大程度地释放消费者的购物热情和消费能力,为全球品牌和商品引进带来更多空间,进一步改善消费者购物体验,尤其是高价商品的引进,相信将对客单价带来积极影响。(编辑萌萌综合自人民网、腾讯科技)以下为离岛免税商品品种及每人每次购买数量范围: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公布的一起利用航延险实施诈骗案,再度引发市场关注。 这个事件之所以蛮有意思也颇具争议,一方面,李某自2015年至今,虚构行程后利用飞机延误近900次,获得理赔金高达300余万元,出人意料,甚至有点令人“眼红”。 另一方面,在于李某完全通过常规途径购买机票与保险,由于天气情况造成航班延误本身就一个或然事件,这与其在购票、买保险的时点上难以精准预测,这么看来,其行为似乎没有什么不当。 案件的核心在于:李某的行是否可以被认定犯罪,这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继续面临被“薅羊毛”;作为保险公司,表示很无辜,常规理赔,无可非议,恶意中伤,谁能扛得住?但是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感到庆幸,甚至应该感谢李某敲响的警钟,300万元的学费值了。 脱离本质的保险,还剩什么? “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 没有人喜欢生活在一个确定的世界,一切都已经安排好,你知道即将发生的每一件事的时间、过程和结果,你所做的,看起来就像运行既定的程序一样;现实中,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我们甚至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而不确定性的大小,是用风险进行衡量的,风险是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有时是财产损失,有时候是生命健康的损失。风险是不能被消除的,那么,当人们遭遇风险,该如何使自身损失的可能降到最低呢? 这时候就需要保险来发挥作用了,其实质上就是对风险的补偿和转移。所谓补偿,即发生损失后,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保险金弥补其发生的损失;所谓转移,典型的例子就是第三方责任险,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由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 联系到上述事件中的航空延误险,其实大家坐过飞机都不陌生,在购票支付界面,会出现航空意外险、航空延误险等常见险种可供乘客选择,通常20元左右的保费,就可以享受到200元左右的保障。 张翼作为一名总公司的技术指导,常年需要奔赴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分公司,按他的话来说,“一年365天,近四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天上”。他告诉笔者,因为工作原因,时间很紧张,最关注的莫过于飞机的起飞时刻和到达准点率。“我通常会选择到达准点率接近100%的航班,这样就不太担心飞机延误的问题了。”所以,张翼对于航空延误险的需求是很低的,购票时通过到达准点率过滤掉绝大多数风险。但是对于李正来说,就完全不一样了。 李正是一名旅游爱好者,经常利用闲余时间外出游玩,“特价票、青旅、顺风车”都是标配,能省的绝不浪费。“为了省点钱,我坐飞机通常购买票价相对较低的班次,但是有时候可替代的方案,会遇到准点率特别低的航班,这时我会购买航空延误险,以防万一。”李正告诉笔者。 所以,从乘客自身来讲,是希望航班能过准点起飞和降落的,即便购买了航空意外险,也不愿意其发挥作用,因为飞机真的延误的话,赔偿虽然可以弥补损失,但仍杯水车薪。 可是偏偏有一些人,把保险当作了谋求新财富的工具,使得保险脱离了其本质,这时,保险便脱“保”留“险”,不但不能起到保障作用,还会带来潜在风险。在此过程中,时常伴随着损人或损己的刻意行为,如果被保险公司发现并证实,到手的“财富”或将面临被追索的可能,就像李某一样。 保险公司其实是受益者 事件发生后,虽然保险公司被无端“薅羊毛”300万元,但是笔者认为,保险公司的注意力不应当聚焦在300万元身上,有比损失300万元更重要的问题亟需解决,不然下一个李某可能还会出现。 问题1:购买多份延误险如何实现? 笔者通过尝试购买机票发现,微保、众安提供的航空延误险在销售限制中规定了“购买上限1份”,也就是说,乘客通过在购买机票的平台上选择航空延误险,与乘客个人信息一一对应,不能购买多份。 但通过不同的保险公司和销售渠道,乘客是可以同时购买多份航班延误险的,原因在于不同的保险公司之间相关数据没有实现共享,李某利用信息差成功购买多份保险。 解决的方式可以在行业层面形成共识,提供航空延误险的保险公司大家共享数据,这样可以有效识别同一个身份信息是否在同一航班购买多份保险。 当然,做到这一点不容易,就目前来看,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现有数据,重点监控赔付率(获得赔付的次数/购买保险的份数)较高的乘客与获赔金额(设置红线,比如获赔金额超过1万元)较高的乘客,这样可以降低骗保的成功率。 问题2:成功预测航班延误并不难 成功1~2次可能更多的是运气,也不会被发现,即便被发现也没多大关系,因为造成的损失很小;李某成功骗保900次,有人甚至打趣到“堪比气象专家”,那么,她是如何做到的呢? 总结下来,李某会在达到准点率较低,和航线途径可能存在致使航班延误的可能性较高得天气之间选择航班,并且在够买延误险后,会密切关注航班动态。这无疑使航班延误发生的概率加大,当李某频繁在不同航班购买延误险时,最终成功骗保的次数便会上升。 客观上讲,李某上述钻空子这种行为,保险公司应当如何防范? 针对到达准点率本身就较低的航班,保险公司可以考虑降低赔付保险金或取消延误险;针对投保乘客利用天气因素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提前做好特殊天气预警工作,并可以适当作出规定,当特殊天气出现的概率达到多高时,不予理赔。 问题3:不坐飞机也能获得理赔 不少人疑惑,李某并没有乘坐飞机,为何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其实,保险公司为了客户更好的体验,提升赔付效率,只要乘客票务是已值机状态(CHECK IN),就会默认为客户实际乘坐航班,并赔付理赔款。 也就是说,李某只需要在网上为购买了延误险的航班办理值机,就可以自动获得理赔。 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保险公司只需把自动赔付的条件由“值机状态”调整为“检票状态”,确保获得赔付的乘客,都是实际乘坐飞机的乘客,从而避免李某的那种行为带来的骗保可能。 终极“大杀器” 保险公司如果想要完全杜绝李某事件的发生,可以取消航班延误险。但这对于乘客来说,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当航班发生延误,自己的损失却没人来补偿。 为此,保险公司可以把取消的航班延误险,融进机票价格中。具体来讲,每张机票中都包含航班延误险,保险价格可以为机票价格的一定比例,当航班发生延误时,同时,该乘客实际乘坐了航班,这时保险公司可以自动进行赔付。 这样,将会完全避免利用航空延误险进行骗保的可能。 综上,保险公司以300万元的代价,得到了李某用实际行动换来的漏洞,并很有可能在之后降低骗保的概率,从这个角度来看,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在这个事件中表面上亏了,实际上赚了,你觉得呢?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王永利 央行此次推出的贷款购买措施,这起来是一项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大货币政策对稳企业保就业的支持力度所采取的针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的一个临时安排,其实却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一项重要创新,对推动央行货币投放直达实体经济,增强货币政策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灵活性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联合其他四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通知”(《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央行将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央行购买的此类贷款,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帐也由放贷银行承担。央行购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根据《通知》规定,央行此次推出的贷款购买措施,至少包含两大要点: 一是“特定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 二是央行实际上是以“购买特定贷款”之名,行“定向无息再贷款”之实。央行名义上是购买一部分贷款,实际上对所购买贷款不承担任何收益和风险,仍完全归属于放贷银行,实质上只是以特定贷款为标的,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一定比例的零息再贷款支持。相应的,要做好央行购买贷款相关事项的登记与核查工作,保证实现预期的目标。 这看起来是一项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大货币政策对稳企业保就业的支持力度所采取的针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的一个临时安排,其实却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一项重要创新,对推动央行货币投放直达实体经济,增强货币政策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灵活性具有重要意义。 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央行在“购买贷款”的范围设定上,就会充分体现货币政策的意图和导向,只有央行鼓励的贷款才能纳入,并且在贷款投向、贷款条件、发放银行、时间期限、购买比例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灵活调整的弹性。 第二,这种以特定贷款为标的向放贷银行提供零息再贷款的安排,是对放贷银行流动性与收益率的支持,但与传统的降准降息、一般性贴息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相比,由于是银行自主选择新增符合要求的贷款在先,央行购买贷款提供零息再贷款在后,不仅避免央行直接给企业提供资金,保持银行贷款投放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的市场化规则,而且央行购买贷款保持一定的杠杆效应,更有利于推动银行扩大符合央行政策导向的贷款投放,避免央行向金融机构投放货币后,大量滞留在金融领域“空转”。 此次央行主要是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按照40%的比例购买贷款,最多可支持1万亿元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发放,这仅仅是央行以购买特定贷款方式向银行提供零息再贷款的初次尝试,在这方面还需要认真研究,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办法和规则,使这项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其中,如果央行大规模投放零息再贷款,会对央行自身的损益产生何种影响,是否需要财政予以分担,就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本文作者介绍:前中国银行副行长)
文/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王永利 央行此次推出的贷款购买措施,这起来是一项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大货币政策对稳企业保就业的支持力度所采取的针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的一个临时安排,其实却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一项重要创新,对推动央行货币投放直达实体经济,增强货币政策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灵活性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联合其他四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通知”(《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央行将按季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央行购买的此类贷款,委托放贷银行管理,购买的贷款利息由放贷银行收取,坏帐也由放贷银行承担。央行购买贷款的资金,放贷银行应于购买之日起满一年时按原金额返还。 根据《通知》规定,央行此次推出的贷款购买措施,至少包含两大要点: 一是“特定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新发放的;面向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 二是央行实际上是以“购买特定贷款”之名,行“定向无息再贷款”之实。央行名义上是购买一部分贷款,实际上对所购买贷款不承担任何收益和风险,仍完全归属于放贷银行,实质上只是以特定贷款为标的,向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一定比例的零息再贷款支持。相应的,要做好央行购买贷款相关事项的登记与核查工作,保证实现预期的目标。 这看起来是一项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大货币政策对稳企业保就业的支持力度所采取的针对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的一个临时安排,其实却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一项重要创新,对推动央行货币投放直达实体经济,增强货币政策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灵活性具有重要意义。 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央行在“购买贷款”的范围设定上,就会充分体现货币政策的意图和导向,只有央行鼓励的贷款才能纳入,并且在贷款投向、贷款条件、发放银行、时间期限、购买比例等方面具有很大的灵活调整的弹性。 第二,这种以特定贷款为标的向放贷银行提供零息再贷款的安排,是对放贷银行流动性与收益率的支持,但与传统的降准降息、一般性贴息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相比,由于是银行自主选择新增符合要求的贷款在先,央行购买贷款提供零息再贷款在后,不仅避免央行直接给企业提供资金,保持银行贷款投放自主选择、自担风险的市场化规则,而且央行购买贷款保持一定的杠杆效应,更有利于推动银行扩大符合央行政策导向的贷款投放,避免央行向金融机构投放货币后,大量滞留在金融领域“空转”。 此次央行主要是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按照40%的比例购买贷款,最多可支持1万亿元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发放,这仅仅是央行以购买特定贷款方式向银行提供零息再贷款的初次尝试,在这方面还需要认真研究,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办法和规则,使这项创新的货币政策工具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其中,如果央行大规模投放零息再贷款,会对央行自身的损益产生何种影响,是否需要财政予以分担,就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图片来源:微摄 新华社法兰克福5月11日电(记者沈忠浩 左为)针对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欧洲央行公共债券购买计划部分违反德国宪法的判决,欧洲央行执行委员会委员伊莎贝尔·施纳贝尔日前表示,欧洲法院此前已裁定购债计划合乎欧盟法律,欧洲央行将继续执行购债计划及其他货币政策。 根据欧洲央行11日发布的一份采访实录,施纳贝尔日前接受意大利《共和国报》采访时说,欧洲法院对欧洲央行及其行为拥有专属司法管辖权,并在2018年裁定欧洲央行的公共债券购买计划合乎欧盟法律。 施纳贝尔强调,欧盟法律的首要地位对于欧盟运作至关重要。她还表示,欧洲央行将依照职责,继续执行公共债券购买计划、针对新冠疫情的紧急债券购买计划以及其他货币政策措施。 欧洲央行2015年3月启动俗称为“量化宽松”的公共债券购买计划,截至2018年12月第一轮量化宽松结束,累计购债约2万亿欧元,其中大部分为欧元区国债。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今年5月5日作出判决,认为欧洲央行实施的公共债券购买计划部分违反德国宪法,要求其在三个月内采取弥补措施。
图片来源:微摄 针对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关于欧洲央行公共债券购买计划部分违反德国宪法的判决,欧洲央行执行委员会委员伊莎贝尔·施纳贝尔日前表示,欧洲法院此前已裁定购债计划合乎欧盟法律,欧洲央行将继续执行购债计划及其他货币政策。 根据欧洲央行11日发布的一份采访实录,施纳贝尔日前接受意大利《共和国报》采访时说,欧洲法院对欧洲央行及其行为拥有专属司法管辖权,并在2018年裁定欧洲央行的公共债券购买计划合乎欧盟法律。 施纳贝尔强调,欧盟法律的首要地位对于欧盟运作至关重要。她还表示,欧洲央行将依照职责,继续执行公共债券购买计划、针对新冠疫情的紧急债券购买计划以及其他货币政策措施。 欧洲央行2015年3月启动俗称为“量化宽松”的公共债券购买计划,截至2018年12月第一轮量化宽松结束,累计购债约2万亿欧元,其中大部分为欧元区国债。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今年5月5日作出判决,认为欧洲央行实施的公共债券购买计划部分违反德国宪法,要求其在三个月内采取弥补措施。
A股公司理财数量和规模双降 热衷理财、高收益等风险仍需警惕 8月21日晚间,科远智慧(002380.SZ)回复上交所有关其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一定投资风险的问询函。 同日晚间,A股有27家上市公司发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其中ST丰山(603810.SH)、四通股份(603838.SH)等7家公司为理财进展公告,北信源(300352.SZ)、横店影视(603103.SH)等4家为到期赎回并继续理财,11家为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 财联社记者根据Wind资讯统计得知,截至8月22日,今年A股共1002家公司购买1.22万个理财产品,认购金额合计接近8000万元,认购数量和总额均同比下滑。上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多以稳健为主,但也不乏一些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高于9%的情况。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认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使用闲散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身是一种合理的市场行为。但评价上市公司购买理财的行为,需要联系行业背景、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理财产品期限和利息以及经济环境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热衷理财也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隐患,无法直接定论。 所买理财不保本保息 自从和中融信托搭上线,科远智慧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偏好明显变积极。 科远智慧主营工业自动化和信息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历史上购买的预期收益率最高的理财产品是“中融—隆晟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中融隆晟1号信托计划”),当时的投资额为5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4%,产品期限为2018年12月4日-2019年6月4日,目前已经收回。 而在此之前,科远智慧购买的非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多为广发证券资管公司、银河金汇证券资管公司和宁波银行的产品,预期收益率在4.7%-5.9%之间。 今年2月,科远智慧继续斥资2000万元购买了预期收益率7.2%的“中融隆晟1号信托计划”,该产品8月20日到期;7月,科远智慧以5000万元再次购买上述中融信托预期收益7.2%的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月17日。 事实上,此前科远智慧审议通过的议案是“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自有资金投资风险可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而中融信托这款产品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保息。 科远智慧频繁投资该产品的行为引来上交所注意,并问询“是否可控制上述产品的最终投向、是否属于风险投资”。 科远智慧方面对此表示,综合信托产品规模大,投资分散等几点,前述信托产品管理人给予产品风险等级评级为R2(稳健级)。此外,公司购买该信托产品均按照约定本息到位,不存在逾期现象,此前购买的两期已经按期收回,因此前述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科远智慧并不能控制该产品最终投向。 已有上市公司“栽了跟头”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风险的担忧并非“捕风捉影”。此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因购买高息理财产品而“踩雷”。 今年3月18日晚间至3月19日早间,上海洗霸、中原内配、四方达先后发布公告,3家公司所购基金产品在运营过程中突发重大事件,基金管理人涉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受托资金,出现重大违规情形,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相关投资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兑付或按期兑付。 四方达是5000万元购买“良卓资产稳健致远票据投资私募基金”产品;中原内配合计1.1亿元购买了“良卓资产银通2号票据投资私募基金”、“良卓资产稳健致远票据投资私募基金”;上海洗霸1400万元购买了“良卓资产银通2号票据投资私募基金”。 这些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7%。 此外财联社记者注意到,已有上市公司业绩受到理财产品未如期兑付的影响。 今年4月,扬杰科技公布的2018年实现的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近30%,主要原因是其投资的三款私募理财产品到期未及时偿付本金,计提了减值损失。这些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从7.8%-11%不等。 8月22日,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告诉财联社记者:“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并非稳赚不赔,主要是存在资金损失风险。去年资管新政出台,监管层明确资产管理业务要打破刚性兑付,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因此没有一个理财产品是万无一失的。在经济下行压力及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一旦上市公司‘踩雷’理财产品,就会出现预期收益难以达到或损失全部利息的情况。” 风险需防范 据统计,大多数上市公司在投资理财产品时都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大多在3.5%-5.5%的范围内,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组合型保本理财、大额存单等,安全性和流动性上都有一定的保障。 但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仍有部分上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较高,如汉嘉设计、伟隆股份、金螳螂、欧普照明等多家公司在今年购买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超过7%。在这些公司中,有些预期收益率超过8%,甚至接近10%。 记者根据Wind资讯不完全统计,A股共有23家上市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22日期间购买的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超过8%,包括中原内配、达志科技、沙钢股份、瑞普生物等。 其中,预期收益率最高的是中原内配自2019年1月29日起息的“中植国际投资2018年非公开发售定向融资工具”,认购金额1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达9.8%,投资期限365天;其次是金明精机,其在今年1月以合计1亿元分两次购买了信托产品“西部信托·金明1号单一资金信托”,期限12个月,预计收益率9.5%;接着是银都股份,合计2亿元认购了两款爱建信托的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分别为9.4%和9.2%;此外,南都物业和杭叉集团也在今年购买了收益率9.25%或9%的产品。 而从这23家公司购买的高收益产品数量上来看,云意电气拔得头筹,其在今年购买了11款预期收益率在8%-8.8%内的信托产品,期限大多数在一年左右;杭叉集团是“亚军”,购买了10款预期收益率从8%-9%不等的信托产品,期限多为半年或一年;吉华集团和中原内配并列“季军”,均购买了5款收益率不低于8%的理财产品。 8月22日,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锟向财联社记者分析称:“上市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当还是要以保本为目的,有些收益就行,毕竟不是主业。如果购买产品收益过高,就偏离了现金管理本质,其实是属于金融投资的范畴了,在履行必要的投资决策程序后,上市公司当然也可以考虑,但高收益高风险,是资本市场亘古不变的定律,过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必定蕴含着风险,上市公司还是要实时跟踪,完善风控措施。” 理财数量和规模下降 盘和林认为,虽然购买理财能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也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盈利点,但是这种提振作用只是短期的,并不稳定也不长久。上市公司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将购买理财产品作为现金管理手段,过度理财有可能造成公司实体业务增长在资金端缺乏助力,对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可持续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也认为,上市公司短期内选择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只要不违背相关规定就无可厚非,但若疏远主业过度投资理财,或者把理财作为长期性投资,这种投资行为可能会荒废主业,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8月22日,今年A股共1002家公司购买1.22万个理财产品,认购金额合计接近8000万元,而去年同期共有1236家公司购买1.62万个理财产品,合计耗资1.17万亿元;2017年1月1日-2017年8月22日共1024家公司合计7940.95亿元购买9963款理财产品。 除了购买理财产品A股公司数量和规模双降外,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上市公司数量明显较多。 王锟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理财数量和总额双降,主要受资管新规的影响。上市公司购买银行理财是正常的现金管理行为,将闲置资金用来购买理财产品,多数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大多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能够在短期内提高收益。但随着资管新规的发布与推行,结构化存款成为理财新宠。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回报率取决于挂钩资产的表现,因此挂钩标的物的价格波动就是面临的风险。” “事实上,从2011年开始,随着上市公司认购理财产品的合规性、安全性及收益水平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认购理财产品的数量和金额日益高涨。”盘和林告诉财联社记者,“进入2019年以来,上市公司理财热情稍有退却,主要是因为当前的宏观经济层面正在发生一些变化,一方面,资金环境变得相对宽松,市场流动性压力有所缓释,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的情况明显。另一方面,一般来说,整体经济呈现出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投资环境疲软,上市公司资本支出以及对外扩张的动力相对较小,体现在不愿意投资而更愿意购买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