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晚,阿里巴巴集团发布2021财年第三季度财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季度集团营收为人民币2210.84亿元同比增长37%,继续保持稳健速度。2020年12月,中国零售市场移动月活跃用户数达9.02亿;年度活跃消费者达7.79亿,单季净增长2200万。 本季度,阿里云经调整EBITA转正,菜鸟网络实现正经营现金流。业绩数据表明,阿里巴巴的战略布局及持续投入的定力,正日益显现成效,形成了多引擎驱动的增长格局。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表示:“中国是2020年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回暖,阿里巴巴再次迎来一个非常健康的季度。” 中国消费需求的强劲复苏,带动数字平台扎实成长。财报显示,阿里巴巴核心商业稳固健康,同时,在用户体验提升、商家数字化运营服务和供给策略等方面的持续创新,进一步推动了平台用户和商家的增长。 淘宝持续创新增强消费者黏性,提升商家运营效率。本季度,淘宝首页推荐带来的页面访问量同比增长超90%。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12个月内,淘宝直播GMV超过4000亿元。对商品供给的全品类覆盖,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多元需求,也带动了商家的增长。天猫双11期间,新品销售带来的GMV(剔除未支付订单)同比增长35%。 此外,阿里巴巴在下沉市场的用户增长也在提速。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12个月,淘宝特价版年度活跃消费者超1亿;2020年12月,淘宝特价版月活跃用户也突破1亿。 2020年,中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阿里巴巴云计算和高科技、全球化战略正取得扎实进展。阿里云为各行业提供全面的技术解决方案,成为了商家数字化转型的技术底座。财报显示,阿里云营收强劲增长至161.15亿元,经调整EBITA转正。 菜鸟网络的收入同比增长51%至113.60亿元,实现正经营现金流。菜鸟网络与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将中国订单送到国际市场的平均派送时间缩短了3.5天。未来,菜鸟还将持续投入建设全球智能物流骨干网。 在中国经济稳步恢复的势能中,中小企业正在奋力突围,阿里巴巴也推出各类举措,直接支持商家降低成本、提升经营的效率和质量。 2020年的天猫“双11”为新品牌和产业带商家开辟了专门会场。从11月1日到11日,105个产业带在天猫“双11”成交额突破1亿元。淘宝特价版从2020年10月起,在全国核心产业带共计设立23个产地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上门贴身服务。 中国制造业迅速实现复工复产,使国际市场对中国制造的需求大增。海关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跨境电商出口同比增长40.1%。作为跨境电商B2B出口的平台,阿里巴巴国际站先后投入20亿元,帮助传统企业和创业者抓住新的外贸机遇。 张勇强调:“我们会继续致力于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创新做表率,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对此充满信心。”阿里巴巴集团首席财务官武卫表示:“阿里云于本季度经调整EBITA转正,菜鸟网络实现正经营现金流。这些业务进展,反映了我们对业务采取有机孵化及扩展,从开启业务到取得盈利的长期投资策略。”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证监会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12月24日审核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的首发申请。鑫铂股份专业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20年5月12日,鑫铂股份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鑫铂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61.00万股,拟募集资金4.81亿元,其中3.87亿元拟用于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4385.25万元拟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0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017年至2019年,鑫铂股份的货币资金分别为715.99万元、5457.54万元和8137.87万元,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13亿元、1.21亿元和1.37亿元。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资产总额分别为3.08亿元、4.56亿元和5.92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2.11亿元、2.49亿元和2.71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8.70%、54.68%和45.89%;流动比率分别为0.77、1.21和1.50;速动比率分别为0.60、1.02和1.30。 2017年至2019年,鑫铂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83亿元、7.05亿元、9.24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011.95万元、1578.74万元和6328.42万元。 2018年和2019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20.88%和31.07%,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47.58%和300.85%。 数据显示,报告期内,鑫铂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76.28万元、334.77万元和3362.73万元,净现比分别为88.86%、21.20%和53.1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67亿元、7.61亿元和9.81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鑫铂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9亿元、1.76亿元、2.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67%、25.03%、26.79%。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4.67%、15.96%和16.77%,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7.06%、15.39%和 15.80%。 根据招股说明书,鑫铂股份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集中度超过80%。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4.22亿元、5.04亿元和6.27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85.13%、87.22%和84.63%。其中,过去三年该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始终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3.45亿元、4.23亿元和3.70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69.57%、73.26%和19.84%。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0月31日,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在铸造铝棒的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4人死亡。除安全事故外,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过去四年还存在3宗行政处罚。 招股说明书显示,鑫铂股份内控制度频频出现问题,报告期内,出现违规周转银行贷款、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行为、存在第三方回款、现金回款以及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等情况。 2017年鑫铂股份及子公司鑫发铝业存在以受托支付方式通过关联方进行周转银行贷款的情况,贷款金额总计400万元。上述周转贷款行为不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不符合《贷款通则》“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规定。 2017年4月鑫铂股份开具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金额总计150万。该票据于2017年10月正常解付。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2017年鑫铂股份及子公司鑫发铝业存在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关联方、外部无关联第三方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转让融资获取流动资金的情形,金额总计3363.10万元。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部分客户存在通过集团内部其它公司、终端客户及商业合作伙伴、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等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形。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3243.09万元、2921.74万元和1500.03万元,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4.30%、3.63%和1.50%。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存在部分客户现金回款的情况,现金回款金额分别为1606.01万元、420.16万元和137.69万元,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2.13%、0.51%和0.14%。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存在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的情况,主要包括上述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票据转让融资收款、第三方收款等情形,2017年度涉及的转入、转出资金分别为2909.63万元、777.24万元,2018年度涉及的转入、转出资金金额分别为124.28万元、0.24万元,2019年,该公司不存在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的情形。 同时,报告期内,鑫铂股份还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其中,仅鑫铂股份实控人唐开健拆出金额已达2470.60万元。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鑫铂股份董秘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拟募集资金4.81亿元 鑫铂股份前身为安徽银盾斯金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9日。2017年8月18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鑫铂股份专业从事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立了从原材料研发、模具设计与制造、生产加工、表面处理至精加工工艺的完整的工业生产体系,具备全流程生产制造能力。目前该公司生产的铝型材及铝部件具备高强韧、质量轻、易加工、耐腐蚀等优良物理及化学性能,作为工业及建筑领域终端产品制造的材料或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光伏、轨道交通、汽车轻量化、医疗环保、电子家电、系统门窗、节能建筑等领域。 2020年5月12日,鑫铂股份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拟于深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鑫铂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61.00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后总股本将增至1.06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4.81亿元,其中3.87亿元拟用于年产7万吨新型轨道交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4385.25万元拟用于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000.00万元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鑫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开健。唐开健直接持有鑫铂股份4420.992万股股份,占该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55.38%;通过天长天鼎控制鑫铂股份528.76万股股份,占该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的6.62%,合计控制鑫铂股份62.00%股权。 唐开健,男,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在读,现任公司董事长。 2018年净利润同比下滑47.58% 2017年至2019年,鑫铂股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83亿元、7.05亿元、9.24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011.95万元、1578.74万元和6328.42万元。 2018年和2019年,鑫铂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20.88%和31.07%,净利润同比增幅分别为-47.58%和300.85%。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76.28万元、334.77万元和3362.73万元,净现比分别为88.86%、21.20%和53.14%。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67亿元、7.61亿元和9.81亿元。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鑫铂股份资产总额分别为3.08亿元、4.56亿元和5.92亿元。其中,该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59亿元、2.74亿元和3.82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51.78%、59.98%和64.58%;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48亿元、1.83亿元和2.1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22%、40.02%和35.42%。 报告期各期末,鑫铂股份的货币资金分别为715.99万元、5457.54万元和8137.87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鑫铂股份负债总额分别为2.11亿元、2.49亿元和2.71亿元。其中,该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06亿元、2.27亿元和2.55亿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35%、91.03%和94.02%;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60.71万元、2237.18万元和1622.2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65%、8.97%和5.98%。 报告期各期末,鑫铂股份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13亿元、1.21亿元和1.37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93%、53.15%和53.50%。 报告期各期末,鑫铂股份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8.70%、54.68%和45.89%,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0.33%、48.81%和40.64%,流动比率分别为0.77、1.21和1.50,速动比率分别为0.60、1.02和1.30。 同期,和胜股份、闽发铝业、亚太科技和豪美新材4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分别为20.94%、26.47%和28.73%,远低于鑫铂股份的资产负债率。 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随着鑫铂股份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末,鑫铂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9亿元、1.76亿元、2.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67%、25.03%、26.79%。 鑫铂股份称,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所致,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工业铝型材和工业铝部件的销售占比逐年提升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值分别为21.52%、23.68%和24.35%。 报告期内,该公司坏账准备分别为611.44万元、1074.08万元和1571.95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3亿元、1.66亿元和2.32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4.53%、60.54%和60.68%。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98次/年、4.94次/年和4.36次/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 2017年末、2018年末,鑫铂股份应收票据期末净额分别为1124.06万元和773.82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6%和2.83%;2019年末,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为1298.30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40%。 鑫铂股份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系公司与客户采用票据结算货款收到的票据。 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各期末,鑫铂股份存货净额分别为3604.97万元、4215.67万元和5077.97万元,存货净额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2.63%、15.40%和13.29%;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29.06万元、31.61万元和17.92万元;存货余额分别为3634.03万元、4247.28万元和5095.89万元。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80%、0.74%和0.35%,可比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比例平均值分别为0.51%、0.46%和1.28%。 鑫铂股份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发出商品,其中原材料主要为铝棒,库存商品主要为公司按照客户订单要求生产的各类铝型材和铝部件产品,自制半成品为已完成部分生产工序,后续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 其中,报告期内,该公司存货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1319.28万元、1735.93万元和2512.62万元,占比分别为36.30%、40.87%和49.31%;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1589.34万元、1162.41万元和1217.07万元,占比分别为43.73%、27.37%和23.88%;自制半成品金额分别为542.34万元、1047.83万元和1212.70万元,占比分别为14.92%、24.67%和23.80%;委托加工物资分别为132.29万元、209.04万元和153.50万元,占比分别为3.64%、4.92%和3.01%;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50.79万元、92.07万元和0元,占比分别为1.40%、2.17%和0%。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65次/年、15.00次/年和16.42次/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6.03次/年、6.38次/年和6.46次/年。 鑫铂股份表示,公司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以订单式生产为主,生产周期较短,且公司加强了存货库存管理,保证生产完工后及时发货。 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4.67%、15.96%和16.77%。对毛利率逐年上升,该公司给出的解释是主要受产品结构、产品升级带来的平均单价上升、铝锭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7.06%、15.39%和 15.80%。 鑫铂股份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工业铝型材、工业铝部件和建筑铝型材。报告期内,该公司工业铝型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6亿元、3.55亿元和4.58亿元,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54.29%、51.26%和49.88%;工业铝部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518.80万元、1.38亿元和2.43亿元,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11.21%、19.85%和24.44%;建筑铝型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01亿元、2.00亿元和2.18亿元,占主营业务的比例分别为34.50%、28.89%和23.68%。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建筑铝型材毛利率分别为17.98%、19.23%和19.82%,工业铝部件,毛利率分别为18.32%、16.85%和17.35%;工业铝型材毛利率分别为11.82%、13.77%和15.00%。 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比例超84%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4.22亿元、5.04亿元和6.27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85.13%、87.22%和84.63%。其中,报告期内,该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始终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3.45亿元、4.23亿元和3.70亿元,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69.57%、73.26%和19.84%,采购集中度相对较高。 鑫铂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解释称,公司保持了向其他铝棒供应商的采购,以防止单一供应商的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同时,由于铝棒为大宗商品,市场供应量充足,且各铝棒生产厂商产品质量、价格接近,因此尽管公司向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采购占比较高,但不构成重大依赖。 公开信息显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4日,注册资本1.68亿元,参保人数67人。 2016年9月至2020年7月,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存在3宗行政处罚。2016年4月,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被常熟市环境保护局检查发现存在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而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违法行为,被常熟市支塘镇综合执法局罚款10万元。 2017年10月,该公司因增建配电房违法建筑面积被常熟市规划局罚款0.8259万元。2020年7月,该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被苏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69万元。 此外,根据案号(2019)苏0581执6960号,2019年10月,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被常熟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57元。 2017年至2019年,与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有关的裁判文书共5个,该公司身涉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 值得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2019年10月31日,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在铸造铝棒的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4人死亡,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进行调查整改。 报告期内违规周转银行贷款 为了解决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周转紧张情况,2017年鑫铂股份及子公司鑫发铝业存在以受托支付方式通过关联方进行周转银行贷款的情况,贷款金额总计400万元。 鑫铂股份称,上述周转贷款行为不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不符合《贷款通则》“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规定,但经对照《贷款通则》关于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周转贷款行为不属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2020年3月,贷款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出具了《确认函》,公司及子公司鑫发铝业申请的贷款已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从未发生过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情形,且贷款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鑫发铝业的周转贷款不予追究,不会产生收取罚息或采取其他惩罚性法律措施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鑫发铝业的信贷关系。 2020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滁州监管分局出具说明,未就鑫铂股份及子公司鑫发铝业周转贷款行为进行处罚。 报告期内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行为 2017年度,鑫铂股份还存在不规范使用票据的情况。 招股说明书显示,因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17年4月鑫铂股份开具了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金额总计150万。该票据于2017年10月正常解付。 鑫铂股份称,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铝棒的供应商要求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同时银行办理票据贴现耗时较长,为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2017年公司及子公司鑫发铝业存在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关联方、外部无关联第三方进行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转让融资获取流动资金的情形,金额总计3363.10万元。 上述票据行为不符合《票据法》第十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但相关票据在到期时全部解付,没有产生任何纠纷。 鑫铂股份解释称,经对照《票据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关于票据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鑫发铝业上述票据行为不属于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招股说明书,2020年4月天长市公安局出具说明,鑫铂股份及子公司鑫发铝业使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安部门未对公司及子公司鑫发铝业因上述行为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处罚或追究任何责任。 202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天长市支行出具说明,依据现行金融法律法规,未对鑫铂股份及子公司鑫发铝业使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行为实施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回款、现金回款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部分客户存在第三方回款及现金回款情形,以及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部分客户存在通过集团内部其它公司、终端客户及商业合作伙伴、客户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等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该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3243.09万元、2921.74万元和1500.03万元,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4.30%、3.63%和1.50%。 鑫铂股份解释称,公司制定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客户采用第三方回款的行为进行管理,通过事前管理客户档案,事中建立第三方回款审批机制、及时核实回款方身份,事后定期对账等方式,针对客户采用第三方回款的行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同时公司开展业务时及时与客户沟通,降低客户非必要第三方回款行为。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逐年下降,2019年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公司销售回款的比例为1.50%。 此外,报告期内,鑫铂股份还存在部分客户现金回款的情况,现金回款金额分别为1606.01万元、420.16万元和137.69万元,占销售回款的比重分别为2.13%、0.51%和0.14%。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现金回款的金额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2019年现金回款金额占公司销售回款的比例为0.14%。自2020年4月份起公司未再发生与客户现金交易的行为。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存在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的情况,主要包括上述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票据转让融资收款、第三方收款等情形,2017年度涉及的转入、转出资金分别为2909.63万元、777.24万元,2018年度涉及的转入、转出资金金额分别为124.28万元、0.24万元,2019年,鑫铂股份不存在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资金收付的情形。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多次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鑫铂股份还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 2017年,鑫铂股份向安徽亿信门窗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拆入650万元,期初余额690万元,截至2017年末,期末归还金额为1340万元;鑫铂股份向天长市鑫发企业运营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拆入870万元,期末归还金额为870万元。 资金拆出方面,2017年,鑫铂股份向天哲节能拆出金额1902.57万元,期初余额2789.93万元,当年收回资金4692.50万元;向唐开健拆出金额1564.79万元,期初余额905.81万元,当年收回资金2470.60万元;向安徽奥润仪表有限公司出金额99.00万元,期初余额32.00万元,当年收回资金131.00万元。 据了解,2011年7月至2017年3月,鑫铂股份实控人唐开健、股东李杰分别持有安徽亿信门窗幕墙科技有限公司60%和40%的股权。2009年5月7日至2017年2月24日期间,鑫铂股份股东李正培担任安徽亿信门窗幕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并持有34%的股份。唐开健、李杰分别持有天哲节能60%和40%的股权。 除资金拆借外,鑫铂股份与关联方还存在票据转让融资。2017年度,鑫铂股份通过关联方天长市天哲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和安徽亿信门窗幕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贴现的票据金额合计2523.97万元,支付票据贴现费用47.35万元。 存在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 鑫铂股份自2016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9月,鑫铂股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内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鑫铂股份子公司鑫发铝业自2017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鑫发铝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到期,正在办理重新认定。 鑫铂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坦承,若未来公司及其子公司鑫发铝业在税收优惠期满后未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公司经营业绩将会因所得税率提升而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鑫铂股份还存在政府补助减少的风险。 报告期内,该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542.19万元、480.90万元和440.21万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26.00万元、108.69万元和146.9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分别为416.19万元、372.21万元和293.25万元。 曾与股东签订对赌协议 2018年2月8日,鑫铂股份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鑫铂股份向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7.24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69元。 本次增资合计3000万元,其中新增股本527.241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鑫铂股份的股本为人民币为6327.241万元。 2018年4月19日,鑫铂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滁州安元成为鑫铂股份第三大股东,持股数量527.241万元,持股比例8.33%。 2018年12月26日,鑫铂股份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鑫铂股份分别向芜湖毅达、黄山毅达定向发行330.00万股、157.00万股,合计48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合计2999.92万元,其中新增股本487.0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鑫铂股份的股本为7378.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芜湖毅达持有鑫铂股份330.000万股,持股比例4.47%;黄山毅达持有鑫铂股份157.000万元,持股比例2.13%。 2020年3月28日,芜湖毅达、黄山毅达与鑫铂股份、唐开健、李正培、李杰、陈未荣、张培华签署《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1月26日签署的《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相关业绩对赌条款在鑫铂股份提交IPO申请时予以终止。 2020年4月9日,滁州安元与鑫铂股份、唐开健、李正培、李杰、陈未荣、张培华签署《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约定自鑫铂股份向证监会递交IPO正式申报材料时,相关业绩对赌的约定立即终止,不再予以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像鑫铂股份存在2400多万元股份支付的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6156.72万元、5050.62万元和1.08亿元。2018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较低,主要系当期产生了股份支付2457.99万元,计入管理费用,降低了当期的利润总额。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新能”)将于12月24日首发上会。浙江新能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4.68亿股且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10%,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浙江新能拟募集资金19.1亿元,其中,14.1亿元用于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5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及银行贷款。 浙江新能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6.92%,浙能集团通过控制的企业新能发展间接持有公司4.32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08%。 公司3年合计分红4.73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浙江新能派发现金股利分别为1.16亿元、1.32亿元、2.25亿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23亿元、9.36亿元、12.51亿元、21.02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40亿元、10.24亿元、10.90亿元、18.67亿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71亿元、3.42亿元、2.08亿元、6.3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5亿元、5.27亿元、6.46亿元、12.03亿元。 两版招股书中,公司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数据“不一致”。2019年12月23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亿元。2020年8月17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46亿元。 公司的业绩呈现“过山车”走势。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23.47%、33.67%、68.01%,净利润增速分别为-40.01%、-39.33%、204.07%。 今年上半年公司增收不增利,归母净利润同比大降。招股书显示,根据审阅报告,2020年1-6月,浙江新能营业收入为12.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26%。 截至2019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127.89亿元。浙江新能表示,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金额较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14.03亿元、长期借款89.29亿元、长期应付款13.7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1.48亿元、1.40亿元、3.52亿元、4.53亿元。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资产总额分别为79.82亿元、84.27亿元、172.92亿元、242.10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34.20亿元、37.66亿元、98.06亿元、144.85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2.85%、44.69%、56.71%、59.8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2.82%、2.54%、44.39%、39.56%。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货币资金分别为6.05亿元、4.31亿元、26.34亿元、12.96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6.02亿元、4.28亿元、26.30亿元、12.92亿元,银行存款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99.43%、99.19%、99.85%、99.73%。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流动负债分别为9.56亿元、9.87亿元、18.43亿元、40.56亿元;短期借款分别为4.76亿元、3.21亿元、6.71亿元、14.03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81%、32.54%、36.41%、34.59%。 2017年、2018年,公司毛利率下降。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5.90%、59.84%、51.88%、62.88%。浙江新能表示,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水力发电量逐年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新增光伏企业售电单价较低,拉低整体售电单价。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99.67%、99.51%。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最大客户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期,公司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销售占比分别为100.00%、100.00%、60.95%、59.64%。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14%、89.15%、83.66%、94.74%。浙江新能指出,由于公司的采购主要是工程类采购,因此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变动主要是由项目建设的不连续性以及具体工程施工主体的单一性造成的。 报告期内,浙江新能关联交易类型较多,存在销售、采购、EPC承包、融资租赁、集团内存贷款等、省筹借款、代垫款等。报告期,公司各年度的前五名供应商中,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持有浙江新能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8年和2019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快速上升,并且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并且。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199.30万元、1.03亿元、12.64亿元、17.06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5%、10.97%、101.07%、81.17%。各期,浙江新能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分别为17.35、12.43、1.97、1.13,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平均值分别为8.83、6.50、6.2、6.41。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点,公司存货主要是生产经营所用的备品备件,金额较小。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存货价值分别为242.00万元、352.76万元、473.27万元、374.77万元,存货周转率(次/年)162.54、127.12、145.97、190.29。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款分别为1721.36万元、8167.76万元、12.11亿元、26.95亿元,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浙江新能表示,若该滞后情况进一步加剧,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018年末公司员工比2017年末减少44人。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的员工总数分别为537人、555人、511人、559人。 2019年,公司高层人员的薪酬涨幅相对较高,月均薪酬增长率达55.81%。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高层人员月均薪酬分别为4.72万元、4.71万元、7.34万元;中层人员月均薪酬分别为2.72万元、2.88万元、3.41万元;普通员工月均薪酬分别为1.06万元、1.08万元、1.27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浙江新能高层人员月均薪酬增长率分别为-0.19%、55.81%;中层人员月均薪酬增长率分别为5.87%、18.51%;普通员工月均薪酬增长率分别为1.56%、17.57%。 招股书披露了报告期子公司的行政处罚情况。谢村源水电少缴企业所得税、应扣未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扣未扣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华光潭水电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金昌电力占用西坡光伏产业园区15.72亩国有未利用地修建升压站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天润新能误将工业总产值指标按含增值税价格上报2.65亿元,误差3047万元,误差率1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所属部分电站项目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浙江新能指出,公司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的总面积为270.45万平方米,占报告期末公司总使用土地面积的7.46%;尚未取得房屋建筑物的面积为6985.133平方米,占报告期末公司总使用房屋建筑物面积的0.58%。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投资收益分别为1.43亿元、1.25亿元、1.05亿元、1.28亿元,占合并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05%、36.43%、50.71%、20.19%,占比较高。浙江新能指出,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依赖于该等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分红情况。公司虽然对该等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但无法控制其经营和分红,若其业绩下滑或者不能持续和及时地分红,则会给公司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指出,“2016-2018年,发行人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之间存在较多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入账错误、货币资金误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金额前后差异较大等问题”。 天眼查显示,浙江新能于2019年7月1日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移出日期为2019年7月24日。 据中国经营报,浙江新能拟将部分IPO募资用于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不过,对于该项目,招股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信息,与浙江省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建设信息存在差异。 5亿募资还贷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浙江新能的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共64家。 浙江新能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4.68亿股且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不低于10%,保荐机构为财通证券。浙江新能拟募集资金19.1亿元,其中,14.1亿元用于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5亿元用于偿还借款及银行贷款。 据中国经营报,浙江新能拟将部分IPO募资用于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不过,对于该项目,招股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信息,与浙江省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建设信息存在差异。 3年分红4.73亿元 招股书披露了浙江新增历年股利分配情况,2016-2018年,3年合计分红4.73亿元。 2016年8月9日,浙能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方案,按照201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20%向股东分配利润,派发现金股利1.16亿元。 2017年12月20日,浙能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方案,按照2016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20%向股东分配利润,派发现金股利1.32亿元。 2018年12月20日,浙能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方案,按照2017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20%向股东分配利润,派发现金股利合计2.25亿元。 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对2019年度的利润暂不进行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业绩“过山车” 今年上半年增收不增利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23亿元、9.36亿元、12.51亿元、21.02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40亿元、10.24亿元、10.90亿元、18.67亿元。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71亿元、3.42亿元、2.08亿元、6.3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5亿元、5.27亿元、6.46亿元、12.03亿元。 两版招股书中,公司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数据“不一致”。2019年12月23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亿元。2020年8月17日报送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46亿元。 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23.47%、33.67%、68.01%,净利润增速分别为-40.01%、-39.33%、204.07%。 今年上半年公司增收不增利。招股书显示,根据审阅报告,2020年1-6月,浙江新能营业收入为12.0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26%。 浙江新能表示,2020年1-6月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有:第一,水电业务成本以资产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为主,水电收入大幅下降导致水电的毛利大幅下降;第二,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余额增加,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第三,公司金融机构借款规模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截至2019年末短期借款14.03亿元、长期借款89.29亿元 浙江新能表示,为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金额较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14.03亿元、长期借款89.29亿元、长期应付款13.7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0.81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1.48亿元、1.40亿元、3.52亿元、4.53亿元。 招股书显示,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资产总额分别为79.82亿元、84.27亿元、172.92亿元、242.10亿元,负债总额分别为34.20亿元、37.66亿元、98.06亿元、144.85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2.85%、44.69%、56.71%、59.8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2.82%、2.54%、44.39%、39.56%。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货币资金分别为6.05亿元、4.31亿元、26.34亿元、12.96亿元;其中,银行存款分别为6.02亿元、4.28亿元、26.30亿元、12.92亿元,银行存款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99.43%、99.19%、99.85%、99.73%。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流动负债分别为9.56亿元、9.87亿元、18.43亿元、40.56亿元;短期借款分别为4.76亿元、3.21亿元、6.71亿元、14.03亿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81%、32.54%、36.41%、34.59%。 2017年、2018年毛利率下滑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5.90%、59.84%、51.88%、62.88%。其中,2017年、2018年,公司毛利率下降。 浙江新能表示,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毛利率逐年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水力发电量逐年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新增光伏企业售电单价较低,拉低整体售电单价。 客户集中度较高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100.00%、99.67%、99.51%。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最大客户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期,公司向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销售占比分别为100.00%、100.00%、60.95%、59.64%。 浙江新能表示,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运营的电站均位于浙江省内,因此仅有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1家客户。2018年度公司完成了甘宁11家光伏公司的收购,新建江西永修浙源光伏项目,将业务区域拓展至甘肃、宁夏、江西等省,相应地增加了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客户;同时,由于新建的永修浙源、江北浙源、杭州湾浙源等部分光伏项目为自发自用、余量上网项目,其生产的电力优先供应给屋顶业主,使得公司客户类型有所拓展,新增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等企业客户。因此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销售客户集中度下降。 关联方“常居”前五大供应商 浙江新能指出,由于公司的采购主要是工程类采购,因此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变动主要是由项目建设的不连续性以及具体工程施工主体的单一性造成的。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14%、89.15%、83.66%、94.74%。 报告期内,浙江新能关联交易类型较多,存在销售、采购、EPC承包、融资租赁、集团内存贷款等、省筹借款、代垫款等。 报告期,公司各年度的前五名供应商中,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持有浙江新能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7年度,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供应商,采购占比36.05%。2018年度,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31.55%;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三大供应商,采购占比14.45%。2019年,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供应商,采购占比5.50%;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第四大供应商,采购占比1.84%。 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81.17%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199.30万元、1.03亿元、12.64亿元、17.06亿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5%、10.97%、101.07%、81.17%。 浙江新能表示,2018年和2019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快速上升,主要原因系:2017年度,公司业务以水电为主,公司水电业务客户均实行当月抄表、次月回款的信用政策,应收账款余额较小,2017年开始,公司陆续出资设立、收购了多家光伏企业,尤其是2018年收购甘宁11家光伏公司,导致公司光伏发电收入大幅增长,因光伏发电收入对应的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金额较大、回款时间较长,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增加,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同时提高。 各期,浙江新能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分别为17.35、12.43、1.97、1.13,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平均值分别为8.83、6.50、6.2、6.41。 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滞后 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款分别为1721.36万元、8167.76万元、12.11亿元、26.95亿元,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等相关规定,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售电收入中部分属于国家补贴。虽然国家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但由于国家补贴审核时间较长,可再生能源基金收缴结算周期较长等因素,导致发电企业收到国家补贴时间有所滞后。 浙江新能表示,若该滞后情况进一步加剧,将影响公司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高层人员涨薪较高月均薪酬增长率55.81% 2018年末公司员工比2017年末减少44人。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浙江新能的员工总数分别为537人、555人、511人、559人。 公司员工分为“高层人员”、“中层人员”和“普通员工”三种级别,其中,“高层人员”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人员”包括母公司除高层人员以外的副主任及以上级别的人员,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普通员工”为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高层人员大部分采用年薪制,主要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净利润超额奖励和专项奖励部分。中层及普通人员薪酬主要包括工资、专项奖励、津贴和补贴。 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高层人员月均薪酬分别为4.72万元、4.71万元、7.34万元;中层人员月均薪酬分别为2.72万元、2.88万元、3.41万元;普通员工月均薪酬分别为1.06万元、1.08万元、1.27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浙江新能高层人员月均薪酬增长率分别为-0.19%、55.81%;中层人员月均薪酬增长率分别为5.87%、18.51%;普通员工月均薪酬增长率分别为1.56%、17.57%。 浙江新能表示,2019年人均薪酬较高的原因主要系:2018年以来,公司开展了大量并购和项目开发建设工作,专项奖励上升提高了整体薪酬水平,另根据奖励原则,高层人员参与所有项目的奖金分配,其余人员依据所负责的项目参与奖金分配,因此当年高层人员的薪酬涨幅相对较高。 子公司曾因少缴税被处罚 招股书披露了报告期子公司谢村源水电、华光潭水电、金昌电力、天润新能的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松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6年9月18日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松地税稽罚〔2016〕14号),谢村源水电2013-2015年少缴企业所得税50,757.95元,应扣未扣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6552.89元,应扣未扣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83,725元,共计税款141,035.8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决定对谢村源水电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50%罚款25,378.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决定对谢村源水电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的50%罚款45,138.94元,合计应缴罚款70,517.91元。 根据临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17年5月15日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地税稽罚〔2017〕17号),华光潭水电2013年内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决定对华光潭水电处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的50%罚款16,236.47元。 根据金昌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9月6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自罚字〔2019〕01号),金昌电力占用西坡光伏产业园区15.72亩(10,480m2)国有未利用地修建升压站及办公楼等配套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决定对金昌电力处以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合计罚款52,400元。 根据酒泉市统计局于2019年11月8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酒统罚字〔2019〕04号),天润新能误将工业总产值指标按含增值税价格上报26,489.18万元,误差3047万元,误差率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决定对天润新能处以警告。 部分电站项目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所属部分电站项目土地及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 浙江新能指出,公司尚未取得土地权证的总面积为270.45万平方米,占报告期末公司总使用土地面积的7.46%;尚未取得房屋建筑物的面积为6985.133平方米,占报告期末公司总使用房屋建筑物面积的0.58%。 浙江新能表示,虽然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与电站所在地的有权部门进行协商,积极办理审批手续,但由于涉及土地使用指标控制,程序较多、审批时间长,能否最终办理相关权证存在不确定性,亦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或拆除附着建筑物的风险,可能对相关电站项目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14处屋顶及建筑物,其中2处屋顶所属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由于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屋顶及建筑物的长期存续,因此,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可能造成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无法持续使用的风险。部分屋顶提供方已出具相应说明,且公司股东浙能集团、新能发展已出具承诺,若因上述瑕疵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遭受实际损失的,将对发行人由此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 此外,由于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周期通常较长,在此过程中,可能发生企业经营不善、建筑物征拆等致使屋顶及建筑物不能继续存续的情况,因此,可能导致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出现不能持续稳定使用屋顶及建筑物开展光伏发电业务的风险。 投资收益占比高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浙江新能投资收益分别为1.43亿元、1.25亿元、1.05亿元、1.28亿元,占合并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5.05%、36.43%、50.71%、20.19%,占比较高。 浙江新能指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占当期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99.94%、98.48%、99.15%、96.43%,该等联营企业的主营业务主要为水力发电和风力发电,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该模式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且符合行业情况,减除上述投资收益后公司仍符合发行条件。 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依赖于该等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分红情况。公司虽然对该等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但无法控制其经营和分红,若其业绩下滑或者不能持续和及时地分红,则会给公司投资收益的稳定性和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指出,“2016-2018年,发行人原始报表与申报报表之间存在较多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入账错误、货币资金误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金额前后差异较大等问题”。 2019年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天眼查显示,浙江新能于2019年7月1日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是2018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移出日期为2019年7月24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2月25日,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中集车辆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11亿股,拟募集资金20.00亿元,分别用于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新营销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中集车辆2019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滑,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增速下滑。2018年、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3.97%、1.26%。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5.08亿元、243.31亿元、233.87亿元、112.3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64亿元、11.96亿元、12.11亿元、6.35亿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8.89亿元、10.31亿元、9.12亿元、4.4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3亿元、10.85亿元、19.09亿元、9.05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0.43亿元、255.41亿元、255.10亿元、116.40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总负债分别为92.42亿元、86.13亿元、84.60亿元、108.37亿元。今年上半年,中集车辆总负债较上一年底增加23.77亿元。 各报告期期末,中集车辆总资产分别为162.51亿元、165.61亿元、186.81亿元、208.51亿元。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87%、52.01%、45.29%和51.98%。 中集车辆分别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6月宣告发放了11.23亿元、2.89亿元和4.00亿元人民币现金股利。今年上半年,公司更是一次性分红7.94亿元。三年半时间,中集车辆合计分红达26.06亿元,比本次公司拟募投资金总额还多出6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3.18亿元、27.86亿元、24.12亿元、30.8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8%、11.45%、10.31%、27.43%,增长率分别为20.15%、-13.40%、27.78%,应收账款周转率先升后降,分别为8.29、9.53、9.00和4.09,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31.05、8.91、6.95、10.85。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1.54亿元、1.13亿元、9573.60万元、9997.97万元,其中,逾期3年以上应收账款上升,分别为4156.20万元、3225.40万元、5256.14万元、6359.67万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存货金额分别为35.60亿元、35.93亿元、38.40亿元、42.1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38%、32.26%、31.06%、29.60%。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67、5.84、5.42、2.4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6.01、6.00、5.53、3.93。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综合毛利率下滑,分别为17.92%、14.20%、13.91%和12.8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7.84%、16.03%、16.77%、16.81%。 中集车辆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中集车辆研发费用分别为1.39亿元、2.78亿元、3.33亿元、1.33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71%、1.14%、1.42%和1.1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2.09%、2.28%、2.54%、2.17%。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21亿元、4.18亿元、4.36亿元和4.17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余额约为人民币0.19亿元、0.20亿元、0.22亿元及0.25亿元。 据招股书,中集车辆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完结的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存在8宗。此外还有安瑞科深圳就与SOEG PTE LT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招股书显示,中集车辆及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发生25项违规遭处罚,包括11项环保处罚,6项安全生产处罚,3项质监处罚处罚,1项税务处罚,4项其他处罚。 中国经济网向中集车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半挂车生产企业拟创业板上市 据招股书,中集车辆是全球销量排名第一的半挂车生产企业,在全球主要市场开展七大类半挂车的生产、销售和售后市场服务;在中国市场,公司是具有竞争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专用车上装生产企业,同时也是知名的冷藏厢式车厢体的制造企业。 在国内,公司运营着“通华”、“华骏”、“深扬帆”、“瑞江汽车”、“凌宇汽车”、“梁山东岳”等行业知名品牌;在北美,公司运营着“Vanguard”、“CIE”等知名品牌;在欧洲,公司运营着“SDC”和“LAG”两个历史悠久的知名品牌。 公司经过多年不断探索与发展,形成应对当前全球化背景下的“跨洋经营,当地制造”的经营模式。公司采取直销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方式开拓客户并获取订单;通过集中采购及各生产工厂自主采购结合的模式获取所需原材料及零部件,并通过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高效生产,最后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实现最终盈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集集团直接持有中集车辆7.28亿股内资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额的41.2716%,并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集香港间接持有公司2.85亿股外资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额的16.1465%。中集集团合计可控制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57.4180%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集集团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A股股票代码为000039.SZ,H股股票代码为02039.HK、299901.HK(注:该简称和代码仅供中集集团原中国境内B股股东自中集集团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交易中集集团的H股股份使用)。 自2017年1月1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集集团一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中集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集车辆无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中集集团第一大股东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变化。截至2020年6月30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持有中集集团24.55%的股份,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持有中集集团22.69%的股份。 中集车辆拟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计划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11亿股,拟募集资金20.00亿元,其中5.00亿元用于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11.50亿元用于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1.00亿元用于新营销建设项目、2.5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营业收入、扣非净利润下滑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95.08亿元、243.31亿元、233.87亿元、112.3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64亿元、11.96亿元、12.11亿元、6.3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8.89亿元、10.31亿元、9.12亿元、4.47亿元。 中集车辆2019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下滑,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增速下滑。 2018年、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3.97%、1.2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63亿元、10.85亿元、19.09亿元、9.05亿元。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0.43亿元、255.41亿元、255.10亿元、116.40亿元。 2020年上半年负债108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总负债分别为92.42亿元、86.13亿元、84.60亿元、108.37亿元。今年上半年,中集车辆总负债较上一年底增加23.77亿元。 其中,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9.67亿元、15.37亿元、15.66亿元、18.2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9.88亿元、5903.12万元、2787.64万元、3253.88万元。 各报告期期末,中集车辆总资产分别为162.51亿元、165.61亿元、186.81亿元、208.51亿元。 其中,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9.83亿元、27.57亿元、40.70亿元、47.53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87%、52.01%、45.29%和51.98%,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62.50%、62.33%、61.88%、66.42%。 三年半分红26.06亿元 超募资总额 中集车辆分别在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6月宣告发放了11.23亿元、2.89亿元和4.00亿元人民币现金股利。今年上半年,公司更是一次性分红7.94亿元。 三年半时间,中集车辆合计分红达26.06亿元,比本次公司拟募投资金总额还多出6亿元。 2017年5月8日,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对2016年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分配现金股利2.23亿元。 2017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对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分配现金股利9.00亿元。 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2.89亿元。 2019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4.00亿元。 2020年6月2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5人民币,共计现金分红7.94亿元。 逾期3年以上应收账款上升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3.18亿元、27.86亿元、24.12亿元、30.8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8%、11.45%、10.31%、27.43%,增长率分别为20.15%、-13.40%、27.78%。 报告期内,公司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79亿元、1.41亿元、1.22亿元、1.57亿元。 据招股书,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度增加,主要系子公司中集江门、芜湖瑞江和驻马店中集华骏上半年为销售旺季,导致6月30日应收账款上升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逾期应收账款分别为1.54亿元、1.13亿元、9573.60万元、9997.97万元。 其中,公司逾期1至2年、逾期2至3年应收账款下降,而逾期3年以上应收账款上升,分别为4156.20万元、3225.40万元、5256.14万元、6359.6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先升后降,分别为8.29、9.53、9.00和4.09,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31.05、8.91、6.95、10.85。 2020年上半年存货42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存货金额分别为35.60亿元、35.93亿元、38.40亿元、42.1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38%、32.26%、31.06%、29.6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93亿元、1.80亿元、1.65亿元、1.99亿元。 招股书称,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若未来市场需求突然下降、新产品未能成功满足客户需求或者钢材、铝材的市场价格下跌,公司存货可能面临呆滞的风险,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67、5.84、5.42、2.43,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存货周转率6.01、6.00、5.53、3.93。 毛利率下滑且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综合毛利率下滑,分别为17.92%、14.20%、13.91%和12.8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56%、13.76%、13.45%和12.30%。 据招股书,公司于2018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计入成本科目核算,导致成本增加。2017年成本含运费后的毛利率为16.06%。 中集车辆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17.84%、16.03%、16.77%、16.81%。 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集车辆研发费用分别为1.39亿元、2.78亿元、3.33亿元、1.33亿元。 公司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直接材料消耗、研发人工等。其中,直接材料消耗费用分别为4374.01万元、1.00亿元、1.18亿元、5126.52万元;研发人工费用分别为5081.63万元、6055.72万元、8615.32万元、3744.85万元。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中集车辆研发费用持续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配套较多的研发项目和研发资源。2018年,公司新增45Feet三轴骨架车、自卸车智能举升安全系统关键技术的研究、LAGPTA举升粉罐车等较多研发项目,导致2018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39亿元。 2019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新增无人驾驶码头车、智能化无人驾驶搅拌车、港口自动驾驶电动车等研发项目,导致2019年研发费用同比增加5509.6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71%、1.14%、1.42%和1.18%,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09%、2.28%、2.54%、2.17%。 中集车辆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招股书称,主要由于海外子公司技术较为成熟,研发费用较低。 2020年上半年商誉4.17亿元 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中集车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21亿元、4.18亿元、4.36亿元和4.17亿元,占各期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01%、7.70%、6.91%和6.32%,已计提减值准备余额约为人民币0.19亿元、0.20亿元、0.22亿元及0.25亿元。 2016年6月,Vehicles UK收购Retlan Manufacturing Limited 100%(以下简称“Retlan”)股权确认的商誉,在报告期各期末的账面价值为3.45亿元、3.36亿元、3.55亿元和3.38亿元,占商誉账面价值总额的81.84%、80.55%、81.30%和80.96%。 据招股书,2018年,由于子公司CIMC Vehicles South Africa(Pty)Ltd.持续亏损,故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2019年,商誉减值变动为外币报表折算差异。由于子公司江苏宝京汽车实际经营情况未达预期,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对该子公司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诉讼频发 据招股书,中集车辆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完结的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存在8宗。此外还有安瑞科深圳就与SOEG PTE LT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第1宗: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提出根据四川物流(控股子公司)、第三方商家及平安银行订立的一系列合同,第三方商家同意以平安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四川物流购买车辆并同时向平安银行提供履约保证金。由于该第三方商家未根据约定向平安银行提供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因此平安银行于2016年10月提起诉讼,要求四川物流退还3450万元款项,并支付滞纳金660万元,以及其他相关费用。2017年7月,在四川物流缺席的情况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缺席判决,责令四川物流退回购车对价约3450万元连同相关应计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7月作出再审判决,现已收到平安银行提交的上诉状。 第2宗:杭州格胜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格胜”)向洛阳凌宇(控股子公司)采购车辆,拖欠采购货款,蒋朝辉、吴元、张林岳、吴桂英、王仁淼、潘珊珊为担保人为杭州格胜所欠付款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洛阳凌宇于2019年3月起诉要求杭州格胜支付欠款约463.0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被告蒋朝辉、吴元、张林岳、吴桂英、王仁淼、潘珊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审法院于2020年5月判决杭州格胜支付欠款约463.00万元及利息,被告蒋朝辉、吴元、张林岳、吴桂英、王仁淼、潘珊珊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该案最新进展为发回重审。 第3宗:本诉:中集山东(控股子公司,本诉原告、反诉被告)拥有房屋所有权,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擅自将中集山东拥有所有权的大部分房产出租给济南尊龙货运有限公司(本诉被告、反诉的第三人),并未向中集山东支付房产使用费。中集山东于2019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济南尊龙货运有限公司支付房产使用费400.00万元。 反诉: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反诉称中集山东租赁其土地,要求中集山东支付土地租赁费用487.33万元及相应利息51.00万元,并因租赁期限届满返还中集山东所占用的土地。 该案最新进展为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已作出《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同意:(1)济南尊龙货运有限公司不再向中集山东主张房屋添附、修缮费用;(2)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再向中集山东主张土地使用费;(3)济南市天桥区泺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济南尊龙货运有限公司按约定期限分别向中集山东支付100万元及50万元房屋租金;(4)当事人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第4宗:珠海市啸轩建材有限公司(被告一)向中集江门采购车辆,货款用被告一向中集财司所借款项539.00万元支付,该笔借款由深圳专用车(控股子公司)作为担保人,朱月国(被告二)、胡彩琴(被告三)向深圳专用车提供反担保。2018年11月起被告一拖欠借款,深圳专用车作为担保人代为偿付,但被告一未向深圳专用车偿还上述代偿款项。2020年4月24日,深圳专用车提起诉讼,主张:(1)被告一支付担保清偿款及保证金约442.87万元及利息,并支付案件律师费;(2)被告二、被告三支付违约金约44.29万元并对被告一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审理中,深圳专用车变更诉讼请求为: (1)被告一支付原告担保清偿款4,159,209.74元以及利息212,467.68元(暂计至2020年4月24日);(2)被告二、被告三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442,870.97元以及本案律师费;(3)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本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5宗:2020年5月7日原告Monty N. Springer 将被告Vanguard National Trailer 诉至美国佛蒙特高级法院拉特兰部门,主张被告生产的挂车上的防钻撞装置未能防止Springer先生的死亡,向被告提出超过70万美元的赔偿。该案目前被移交给被告的保险公司进行辩护。该案最新进展为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 第6宗:2019年6月26日,原告Venture Express, Inc. 将被告Vanguard National Trailer 诉至美国田纳西卢瑟福县巡回法院,主张被告的VXP板式挂车的复合板未经适当的防蚀处理,违反有关质保规定,向被告主张超过70万美元的赔偿。该案于2019年7月31日被移交给田纳西中部地区的法院审理。该案最新进展为被告Vanguard的诉讼律师已向法院提交驳回起诉方部分请求的申请。 第7宗:2016年5月16日,原告Pual Garcia起诉被告Vanguard National Trailer、CIMC USA, INC. ,要求就其防钻撞装置导致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该案件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 第8宗:2018年8月31日原告Eric J. Ching等将被告J.B. Hunt Transportation Services Inc.(JB 亨特公司)、加利福利亚交通局(Caltrans)和 CIE 等诉至洛杉矶县加利福利亚高等法院,向被告主张无限额赔偿。该案源于一起撞车事故,涉及一辆JB亨特公司牵引式拖车,司机是LeroyJefferson,Jr先生,拖着中集车辆品牌的联运底盘。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中集集团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之间接全资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安瑞科深圳”)于2018年12月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苏民初37号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太平洋海洋工程私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SOEG PTE LTD”)请求法院判令安瑞科深圳(1)向SOEG PTE LTD支付于2015年收购南通太平洋股权的股权转让余额1.53亿元;(2)向SOEG PTE LTD承担律师费损失人民币5万元;(3)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6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驳回原告SOEG PTE LTD的诉讼请求;(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93万元由原告SOEG PTE LTD负担;(3)如不服判决,原告SOEG PTE LTD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告安瑞科深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通市中级法院递交上诉状。 原告SOEG PTE LTD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2019)苏06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2)依法判决安瑞科深圳向SOEG PTE LTD支付股权转让余款人民币1.53亿元;(3)判决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安瑞科深圳承担。安瑞科深圳已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SOEG PTE LTD上诉状,案件随后将移送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南通市中级法院对上述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安瑞科深圳就与SOEG PTE LTD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取得一审胜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安瑞科深圳已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SOEG PTE LTD上诉状,集团就上述诉讼并无计提拨备的准备。 招股书称,上述诉讼事项对中集集团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生25项违规遭处罚 招股书显示,中集车辆及境内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11项环保处罚,6项安全生产处罚,3项质监处罚处罚,1项税务处罚,4项其他处罚。 11项环保处罚包括:梁环罚字[2018]049号显示,中集东岳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梁山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八条对其罚款10万元。 梁环罚字[2017]033号显示,中集东岳喷漆房废气设施漏风封闭不严,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梁山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对其罚款60万元。 济章环罚字[2018]第K06041号显示,中集山东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济南市章丘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罚款2万元。 白环罚字[2017]11号显示,甘肃华骏产生的漆渣、废油漆桶等危险物未进行危废申报、废油漆桶未进行分类规范贮存。白银市白银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罚款2.66万元。 白环罚字[2017]51号显示,甘肃华骏废油漆渣未规范贮存,未采取防护措施,废油漆渣燃烧造成污染、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白银市白银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分别罚款6.98万元、6.08万元、6.12万元。 梁环罚字(2017)044号显示,山东万事达清砂车间滚筒式除尘设施未及时更换过滤网,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粉尘直接向大气排放,梁山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对其罚款10万元。 洛环罚[2019]6044号显示,洛阳凌宇正在生产,焊装车间部分焊接工位未配套设置焊接烟尘净化器、烟尘无组织排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罚款5万元。 洛环罚[2019]6112号显示,洛阳凌宇正在生产,焊装车间部分焊接工位未正常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烟尘无组织排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其罚款14万元。 洛环罚[2020]6004号显示,洛阳凌宇正在生产焊装车间部分焊接工位未使用焊接烟尘净化器、烟尘无组织排放。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罚款5万元。 埔环罚字〔2017〕43号显示,广州物流项目建成投入生产后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处罚机关为广州市黄埔区环境保护局,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处罚金额显示为无。 辽营自贸罚决[2018]22号显示,中集辽宁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且环保设施未验收投入生产。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依据《环境评价影响法》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罚款4万元。 6项安全生产处罚包括:镇京应急罚[2019]17号显示,江苏宝京建设项目缺少安全设施设计,京口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对其罚款5000元。 (青黄)安监罚告[2018]251-1号显示,青岛环保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建立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和单位负责人带班考勤制度、未对本企业的喷漆房回风过滤网开门位置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青岛市黄岛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六)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对其分别罚款5万元、5000元、1万元。 (胶)安监罚告[2018]044号显示,青岛冷运未按照规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胶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七十六一般标准对其罚款3000元。 扬安监罚[2018]ZD045号显示,通华专用车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扬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对其罚款2.1万元。 (深坪)安监罚字[2018]235号显示,深圳专用车2号车间内正在电焊作业的6名特种作业员工未持证上岗位。深圳市坪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对其罚款4万元。 (章)应急罚〔2020〕101号显示,山东中集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规定(四名新上岗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足24学时);对于涉爆粉尘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木工房),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济南市章丘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对其罚款2万元。 3项质监处罚处罚包括:青黄市质检处字[2017]125号显示,青岛专用车生产的5台集装箱骨架车辆重量超过车辆《合格证》及国家规定的整备质量。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涉案产品,罚款27万元(与货物金额等值)。 青黄市监罚字[2019]247号显示,青岛专用车车辆识别代号的部件有打磨痕迹。打磨痕迹均位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的VIN打刻区域内,采用打磨后填充覆盖物并重新补漆的方式对实车进行了处理。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涉案产品,罚款12万元(货物金额1.5倍)。 (青黄)市监罚字[2019]17号显示,青岛专用车车辆识别代码的部件有打磨痕迹。车辆打磨痕迹均位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的VIN打刻区域内,采用打磨后填充覆盖物并重新补漆的方式对实车进行了处理。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止生产涉案产品,从轻处以罚款10万元(低于货物金额)。 1项税务处罚包括:梁地税稽罚[2017]10号显示,中集东岳未申报缴纳2016年度印花税3884.00元、房产税1573.06元,少缴纳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2.79万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243.11元。梁山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四条第二款、《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对其分别罚款1.67万元、3621.56元。 4项其他处罚包括:新关缉违告[2019]2号显示,中集江门擅自使用国购料件车轴代替保税料件生产后,再进口保税料件120支车轴。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7400元。 沪外港关简违字[2018]0121号显示,驻马店华骏铸造申报出口货物与实际货物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罚款9000元。 深坪卫职罚[2019]10-1号显示,深圳专用车未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要求安排需要复查的 1 名劳动者进行复查。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深圳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234罚款9000元。 深外管检〔2020〕83号显示,中集车辆提交的《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返程投资情况勾选了“非返程投资”,承诺项选择了“本公司为非返程投资企业,……”,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罚款5万元。
2021年2月3日下午,数据港发布2020年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6亿元,同比上年增长26.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23.91%;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为5.4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55.5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6.76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05.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92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63.31%。 数据港称,2020年,受益于国内“新基建”的推动,以及5G、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行业整体需求体量快速提升;同时,对专业化、集群化、节能化的专业云计算数据中心需求也持续增加;面对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数据港依托自身核心竞争优势,近两年业务规模高速扩张,截至2020年年末,公司累计已建成及已运营数据中心25个,IT负载合计约250.3兆瓦(MW),折算成5千瓦(kW)标准机柜约50,060个,IT负载较2019年末增加77.52%,较2018年末增加267.55%;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报告期内,由于已交付数据中心的终端客户,业务需求快速提升,使得数据中心机柜上电进程明显加快,促使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快速增长。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436万股,共募集资金总额近17亿元,因此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增长较快。 公告显示,本次业绩快报相关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月3日,中国平安披露年报称,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营运利润1394.70亿元,同比增长4.9%;营运ROE达19.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0.99亿元,同比下降4.2%。同时,现金分红持续提升,向股东派发全年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2.20元,同比增长7.3%。 金融业务方面,寿险及健康险业务营运利润同比增长5.3%,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5%,银行业务稳健经营。 其中,寿险及健康险业务积极巩固业务基础,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2020年,寿险及健康险业务实现营运利润936.66亿元,同比增长5.3%;营运ROE为35.0%。2020年,寿险改革项目已完成顶层设计并聚焦于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和推广,未来将持续深化并全面推广改革。 产险业务维持稳健发展态势。2020年,平安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5%,综合成本率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至99.1%,业务品质仍持续优于行业;截至2020年12月末,“平安好车主”APP注册用户数突破1.26亿,累计绑车车辆突破8100万;线上理赔服务持续领先,家用车“一键理赔”功能使用率达90%。 银行业务经营保持稳定,零售转型换挡升级。2020年,平安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535.42亿元,同比增长11.3%;净利润289.28亿元,同比增长2.6%。零售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8%;“口袋银行”APP注册用户数突破1亿户;管理零售客户资产(AUM)26247.62亿元,较年初增长32.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保险资金投资组合规模达3.74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6.6%,其中18.9%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公司不断提升保险资金投资效率,确保保险资金投资组合安全稳健。2020年,公司净投资收益率5.1%,总投资收益率6.2%。 科技业务方面,2020年,平安深入推进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汽车服务、智慧城市生态圈建设,创新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家上市科技公司市值总额达684亿美元。科技业务营运利润达82.21亿元,同比大幅提升76.4%。 在科技研发投入上,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科技专利申请数较年初增加10029项,累计达31412项。公司位居金融科技、数字医疗专利申请榜单全球第一位。 陆金所控股业务稳健发展。截至2020年12月末,陆金所控股实现管理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7.9%;30天以上逾期率为2.0%,较第二季度末大幅下降;线上理财实现稳定增长,客户资产规模较年初增长23.0%。 金融壹账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亏损幅度进一步收窄。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3.12亿元,同比增长42.3%。截至2020年12月末,金融壹账通累计为642家银行、106家保险类机构提供服务,优质客户数从473家增长至594家。 平安好医生启动全面战略升级。截至2020年12月末,平安好医生累计注册用户量达3.73亿;得益于在线医疗业务收入同比强劲增长82.4%,平安好医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5%至68.66亿元。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平安好医生率先推出抗疫24小时线上义诊,疫情高峰期累计访问量达11.1亿次;平安医保科技派遣移动CT影像车驰援武汉,通过远程线上阅片辅助诊断,并成为第一批入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定点机构。 汽车之家业绩逆市增长。在2020年国内乘用车销售量同比下降6%的挑战下,汽车之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至86.59亿元,净利润36.21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得益于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线上营销服务需求的提升,在线营销及其他业务收入同比逆市增长34.4%至20.05亿元。 平安智慧城市业务围绕“优政、兴业、惠民”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累计服务151个城市、160万家企业、1.04亿市民。此外,平安智慧城为国家相关部委、多地政府提供疫情预测、复工复产等科技平台,疫情预测单日准确率高达98%以上。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121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04家科创板企业。 新益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林宏金、陈胜可。这是中泰证券年内保荐成功的第4.5单科创板项目。此前,8月21日,中泰证券保荐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11月13日,中泰证券和红塔证券保荐的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11月23日,中泰证券保荐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12月8日,中泰证券保荐的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注:2家券商联合保荐每家券商按0.5计算)。 新益昌主要从事LED、电容器、半导体、锂电池等行业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实现智能制造提供先进、稳定的装备及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胡新荣直接持有公司3763.18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9.13%,并通过春江投资间接控制公司225.00万股股份表决权,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94%;宋昌宁直接持有公司3078.96万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40.20%。本次发行前,胡新荣、宋昌宁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92.26%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益昌本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53.36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全部为发行新股,公司原股东在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新益昌拟募集资金5.52亿元,其中3.11亿元用于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项目、1.21亿元用于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在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呈现较大幅度的逐年上升趋势、部分主要客户已出现因资金安排付款延迟等情况的背景下,发行人关于余款回收可能性较高的认定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商业逻辑;(2)结合坏账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同比公司相关情况以及逾期款项回收情况,说明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3)说明发行人商业承兑汇票占比较高的商业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科创板过会企业一览: 序号 公司名称 上会日期 拟募集资金 保荐机构 1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08 6.00亿元 东方花旗证券 2 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14 3.78亿元 光大证券 3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17 6.70亿元 西部证券 4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17 7.64亿元 信达证券 5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17 5.81亿元 中山证券 6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1/17 6.90亿元 国金证券 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11 30.00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8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11 3.22亿元 海通证券 9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0 27.00亿元 中金公司 10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31 34.37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1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0/03/31 19.82亿元 中金公司 12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1 4.22亿元 德邦证券 1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1 4.52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2 5.38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5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2 4.37亿元 东兴证券 16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3 4.07亿元 华安证券 17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3 6.5亿元 海通证券 18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07 3.66亿元 浙商证券 19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3 11.35亿元 国信证券 20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17 9.98亿元 招商证券 21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4 5.32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22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7 3.79亿元 民生证券 2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2.56亿元 光大证券 24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7.60亿元 申港证券 25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8 6.33亿元 方正承销保荐 26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0/04/30 10.00亿元 中信证券 27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12.00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28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5.33亿元 中信证券 29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11 31.83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30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11 3.19亿元 浙商证券 31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14 5.66亿元 华林证券 32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5/14 5.45亿元 中信证券 3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1 7.90亿元 招商证券 34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1 7.46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35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2 8.00亿元 招商证券 36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6 3.56亿元 中国银河 37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6 4.67亿元 长江保荐 38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7 5.31亿元 中航证券 中信证券 39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7 3.99亿元 东兴证券 40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8 3.18亿元 兴业证券 41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8 3.52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42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5/29 15亿元 东吴证券 43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 7.46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4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 3.71亿元 中金公司 45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 6.00亿元 国信证券 46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2 28.01亿元 中信证券 47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2 3.50亿元 安信证券 4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6/2 7.07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49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3 3.20亿元 中信证券 50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3 3.74亿元 民生证券 51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3 6.93亿元 东兴证券 52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6/3 5.08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53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6/5 46.99亿元 中信证券 5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0 9.20亿元 光大证券 55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0 11.61亿元 中信证券 56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0 5.00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57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0 5.10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5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0 10.52亿元 海通证券 59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1 5.00亿元 海通证券 60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1 4.13亿元 兴业证券 61 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 2020/6/12 20.77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6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5 3.98亿元 民生证券 63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5 16.07亿元 申万宏源证券 64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6 4.42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6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6 5.35亿元 中信证券 66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7 5.46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67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7 6.81亿元 安信证券 68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6/18 3.60亿元 招商证券 69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2020/6/19 200亿元 海通证券 中金公司 70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6/22 8.00亿元 中信证券 71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6/23 5.57亿元 西部证券 72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6/23 45.00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73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6/29 4.07亿元 兴业证券 74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6/29 3.21亿元 民生证券 75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7/6 35.95亿元 中信证券 76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7/6 6.77亿元 申万宏源证券 77 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7/14 2.76亿元 国元证券 78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7/14 8.04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79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7/15 2.16亿元 申万宏源证券 80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7/15 7.70亿元 海通证券 8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7/17 5.45亿元 中信证券 8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7/17 7.07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83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7/20 3.60亿元 安信证券 84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7/22 3.05亿元 东方投行 85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7/22 8.50亿元 海通证券 8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7/28 13.07亿元 中天国富证券 87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7/28 10.09亿元 申港证券 88 上海仁会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7/31 30.05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89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0/7/31 5.63亿元 东莞证券 9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8/6 20.01亿元 瑞银证券 9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8/7 4.31亿元 东方投行 92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8/7 12.00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93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0 4.33亿元 西部证券 94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0 5.08亿元 民生证券 95 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0 5.31亿元 兴业证券 96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0 8.00亿元 海通证券 97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1 17.00亿元 中信证券 98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1 3.82亿元 中泰证券 99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1 2.71亿元 海通证券 100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1 5.25亿元 长江保荐 101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6 3.83亿元 浙商证券 102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6 15.03亿元 中信证券 103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8 6.72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光大证券 104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8 20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05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8 7.33亿元 中信证券 10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 17.05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07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 6.09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08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3 4.70亿元 海通证券 109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3 20.00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10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9/4 4.62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11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4 11.88亿元 中金公司 112 深圳市惠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9/4 4.49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1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9/8 5.70亿元 海通证券 11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9/8 8.40亿元 中信证券 115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0 4.45亿元 东莞证券 11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0 4.10亿元 民生证券 117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4 27.18亿元 中信证券 五矿证券 118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4 4.65亿元 国元证券 119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5 4.90亿元 光大证券 120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5 15.05亿元 中信证券 121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5 3.63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12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7 5.43亿元 东吴证券 12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7 4.51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124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8 480.00亿元 中金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 125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18 14.23亿元 国信证券 12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2 6.00亿元 海通证券 127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2 4.46亿元 中信证券 128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4 13.56亿元 海通证券 129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4 10.92亿元 海通证券 13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5 6.00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31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5 20.40亿元 中信证券 132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5 3.22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33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2020/9/28 200亿元 中金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134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9 8.62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135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9 6.11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36 无锡市尚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9 3.28亿元 中信证券 137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9 5.41亿元 浙商证券 138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9/29 12.00亿元 中金公司 139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9/30 6.74亿元 国金证券 140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0/9/30 4.25亿元 长城证券 141 杭州品茗安控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9/30 5.91亿元 长江保荐 14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9/30 18.00亿元 海通证券 143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14 3.40亿元 兴业证券 144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16 39.61亿元 东莞证券 145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16 6.00亿元 招商证券 146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16 7.08亿元 海通证券 147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16 3.63亿元 中金公司 148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1 3.97亿元 国金证券 14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1 3.49亿元 安信证券 150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1 6.01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5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1 3.98亿元 申万宏源证券 152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6 7.64亿元 中信证券 153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6 6.35亿元 中信证券 15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4.73亿元 海通证券 15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27 3.50亿元 民生证券 15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3 4.77亿元 海通证券 157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3 4.59亿元 民生证券 158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3 3.88亿元 中信证券 15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3 6.53亿元 民生证券 160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4 3.27亿元 华菁证券 161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4 4.40亿元 东莞证券 162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6 9.85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63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6 3.00亿元 国元证券 164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6 3.94亿元 国金证券 165 格科微有限公司 2020/11/06 69.60亿元 中金公司 166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9 4.05亿元 长江保荐 167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9 4.86亿元 华创证券 168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09 4.20亿元 中信证券 169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0 5.04亿元 中信证券 170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0 5.47亿元 长江保荐 171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3 5.90亿元 红塔证券 中泰证券 172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3 3.80亿元 西部证券 173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3 5.13亿元 浙商证券 17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3 5.54亿元 东方投行 175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7 5.70亿元 安信证券 17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7 5.71亿元 兴业证券 17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9 4.36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78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9 31.06亿元 中信证券 179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9 6.13亿元 光大证券 180 南京森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9 5.82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81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0 5.50亿元 南京证券 182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0 6.50亿元 中信建投证券 183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3 5.03亿元 中泰证券 184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5 9.17亿元 浙商证券 185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6 8.17亿元 海通证券 186 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7 3.77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187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7 7.66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188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1 4.47亿元 东吴证券 189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1 3.73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190 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3 3.63亿元 海通证券 191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3 29.00亿元 国泰君安证券 192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3 3.65亿元 中信证券 193 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7 2.59亿元 中信证券 194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7 8.02亿元 国信证券 195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8 3.25亿元 中泰证券 19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8 4.00亿元 国信证券 19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11 3.49亿元 民生证券 198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11 3.56亿元 海通证券 19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11 6.88亿元 西部证券 200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11 5.23亿元 华泰联合证券 201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15 5.82亿元 长江保荐 20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15 13.82亿元 西部证券 203 固安信通信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15 4.00亿元 安信证券 204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16 5.52亿元 中泰证券 注:拟募集资金为上会稿数据,非最新数据。 科创板暂缓审议企业一览: 序号 公司名称 暂缓审议日期 过会日期 保荐机构 1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1/8 2020/3/11 华泰联合证券 2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4/28 2020/6/1 华泰联合证券 3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0/6/5 2020/8/6 瑞银证券 4 深圳汉弘数字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8/28 / 民生证券 5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9 / 民生证券 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3 / 招商证券 科创板被否企业一览: 序号 公司名称 上会日期 拟募集资金 保荐机构 1 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9/01 3.37亿元 中德证券 2 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26 3.29亿元 西部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