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中国金融网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地各部门围绕推进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精准有力及时推出8个方面90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减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减免各类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上半年达6000亿元,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惠及8400多万职工;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1400多亿元,降低电价气价上半年为企业减负670亿元。实施降准释放1.75万亿元资金;通过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激励国有大型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增加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等,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低成本贷款2.85万亿元;对110多万户中小微企业超过1万亿元贷款本息办理延期还本或付息。加大对春耕生产、畜牧业发展等支持力度。上述举措的积极成效正在显现,复工复产正逐步达到正常水平,企业困难得到一定缓解,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会议强调,要把做好“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稳住经济基本盘。进一步落实落细已出台的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各项政策,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稳定就业岗位,减轻疫情对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就业和收入的影响,保障基本民生。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回升。围绕疫情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和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领域,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建设,用好已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紧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破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准入障碍,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完善对外贸易政策,加快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会议要求,要根据形势变化和企业诉求,及时推出和完善相关政策。一是针对目前疫情尚未过去的情况,允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延长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相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延长免征增值税时间。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二是在年初已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1.29万亿元基础上,再按程序提前下达1万亿元专项债新增限额,力争5月底发行完毕。三是强化稳企业保就业的金融支持措施。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其多渠道融资,并创设政策工具支持银行更多发放信用贷款。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报记者 刘萌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突出抓住两大方面,一是努力扩大总需求,二是加大金融对市场主体的支持。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这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背景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首次会议。 “稳投资”“促消费”扩大总需求 在努力扩大总需求方面,此次会议提出要加快重大项目投资、促进民间投资;与此同时注意发挥消费需求的重要作用,努力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未来,基建投资仍将是主流。应特别注重投资结构的优化,大力推动新基建,为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此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国家战略和重点规划,研究制定新基建的配套政策,以此为相关项目的立项、评估提供决策参考,此外还应探索创新、科学的投融资及管理运营模式,加强国际合作,并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放更多的参与空间,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保证企业的生产安全,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 对于如何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可以通过发放消费券等优惠政策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刺激人们积极消费,并探索启动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提高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以提升未来居民消费占整体消费的比重。另一方面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消费。推动改善现有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加强线上线下融合,附加科技基因,促进消费市场向科技化、线上化升级。 盘和林表示,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此前几次会议推出了减税降费、加大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措施,目前中小企业仍面临供需双侧下降的难题,需要通过针对性措施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销费、促投资,推动消费与供给复苏,此次会议系统性、针对性更强。 此外,会议还提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强线上线下融合,稳步推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服务业需求的正常化。 加大金融支持 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在加大金融对市场主体的支持方面,会议提出总量政策要注重结构化取向,提高专业性,用好信用贷款、融资担保、政策性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产业链融资等各类政策工具,努力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微企业受到此次疫情的冲击更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更加凸显。货币政策在总量宽松的同时,更加注重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进而使得总量政策更具针对性。”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后的货币政策将更加侧重定向的货币宽松,以加强对涉农、抗疫相关、中小微企业群体的宽信用支持,通过定向降准、TMLF给予中小银行和普惠金融业务开展更好的银行更多的流动性,或者实施定向的政策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谈到本次会议对中小企业支持的方向和力度与此前有何不同,陶金表示,首先,会议提出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更强调“务实管用”,更有针对性,即对不同领域、受冲击程度不同的中小企业进行分类别的精准支持,不强调政策力度,更强调政策实效。其次,“结构性政策”被放到了更加显要的地位,这意味着为了政策切实落地,宏观政策需要给予定向的精准配合,更有必要调整当前部分优惠性贷款等定向政策的使用标准,使更多的企业得到实惠。 付一夫认为,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发力:第一,应着力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主要包括小微企业用电、用气和物流成本的下调;第二,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对于因疫情而遭受生产经营重大损失的小微企业要适当给予财税减免,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的负担;第三,应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可给予财政补贴支持,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可适当减免房租,等等。 会议还强调考虑疫情导致的某些经济停摆和企业“休克”情况,制定务实管用的阶段性政策。“除了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不同地区及行业的企业实行重点帮扶,例如给予定向补贴、减税降费、保证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外,还需推动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帮助企业转型,有针对性为企业制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养计划,鼓励电商平台对企业进行帮扶等等,形成系统性的中小企业培育帮扶体系等。”盘和林表示。(编辑 张伟 上官梦露)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有三方面重大意义:一是表明了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坚定不移支持重大区域发展的决心。今年2月份,一行两会一局联合上海市政府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时隔三个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再次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至此,两大重点区域发展都有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为下一步具体贯彻落实指明了方向。二是表明了提升跨区域金融服务水平是当前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关键保障。区域同城化、一体化离不开高质量的跨区域金融服务,跨区域金融服务能级的提升,则需要靠突破性政策支持,本次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是在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期的及时雨。三是表明了国家坚定不移推动金融开放取得更大成效的信心。《意见》立足于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特别是通过对港澳加大开放助力打造高质量开放新标杆和新样板。 从内容看,《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亮点:一是围绕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出多项重点举措。其中完善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等举措,具有很强的创新性。特别是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或将对现有银行账户格局形成深远影响。二是加大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支持力度。其中,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等政策,是协同推进扩大开放和区域发展的重要举措。三是进一步促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服务实体经济。包括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支持内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开展跨境业务、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等政策,都有望从直接和间接融资视角共同推动金融服务能级提升。四是加强特色金融业态发展。围绕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金融科技等提出系列举措。其中,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构建统一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等措施,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首创性。五是加快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比如,提出了支持跨境征信、跨境数据信息共享、平台载体打通等基础设施联动,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针对性举措。总体上看,《意见》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相关金融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同时又在新的形势下增加了粤港澳建设进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内容,是政策集成创新的典范,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支持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各有侧重、各有特色。一方面,聚焦重点有所不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着力于实现同城化金融服务,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着眼于实现高质量跨境金融服务,两者需要突破的政策存在不同。另一方面,具体支持政策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实际情况。比如,在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方面,前者重点支持打造全球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中心,后者则明确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此外,相比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辐射周边城市的绝对中心地位,粤港澳大湾区未来或形成香港、深圳、广州、澳门等多个金融中心。 金融支持重大区域政策展望:一是政策支持体系有望加快构建。未来金融支持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大区域发展的政策或实现复制推广,以实现政策效益最大化。二是政策贯彻落实机制或加快建立。各地执行过程中,很可能会建立包含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在内的工作小组,以保障政策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地方贯彻落实政策或推出新举措。各地很可能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出台目前政策中尚未提到的举措,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政出台值得期待。 (作者: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5月,又是一个重磅突发的旺季!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5月14日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研究部署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研究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此次会议对于疫情防控做了定调和部署。同时,也出现了一个新的议题,会议首提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并将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一切显示出,在当前国际背景之下,中央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 与此同时,我们国家的改革继续向前推进。5月14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管局,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也是看点多多,亮点满满。 重磅一:最高层会议释放五大信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5月14日召开会议,释放五大信号。 信号一:定调疫情防控形势。习近平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防范疫情反弹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信号二:部署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要时点的疫情防控。习近平强调,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内防反弹工作。黑龙江、吉林等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区要有针对性加强防控措施。湖北省和武汉市要继续加强和完善社区防控,做好核酸检测排查等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武汉联络组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北京市要加强全国“两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指导学校细化复学防控方案,保障师生安全和健康。要有针对性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健全陪护和探视管理,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切实防范院内感染。 会议要求,要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各地要认真汲取近期发生聚集性疫情地区的教训,举一反三,对本地防控漏洞再排查、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要严肃处理。要针对夏季天气特点完善防控要求,教育引导群众科学防护。 信号三:应对境外疫情。会议强调,要针对境外疫情的新情况新趋势,采取更加灵活管用的措施,强化外防输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持续做好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边境地区、口岸城市卫生检疫和隔离观察救治能力建设。要继续深化疫情防控国际合作。 信号四:首提双循环格局。会议指出,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巩固传统产业优势,强化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抓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保障能力。 信号五: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会议强调,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继续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打通堵点、连接断点,加强要素保障,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复工达产。要加快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和生活服务业恢复到正常水平,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要加强国际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重磅二:四部委力撑粤港澳大湾区,信息量巨大 政治局常委会议站在全局的角度,释放出重磅信号。而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则在区域发展的角度,施展重磅动作。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管局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发布。文件之中闪现多重利好。 首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符合条件的非银行债务人直接在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取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时间限制。 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研究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 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按规定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 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 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其次,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扩大银行业开放。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 扩大证券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依法扩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外汇管理部门会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 扩大保险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 第三,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吸引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各类社会资本,为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支持香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港澳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第四,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在符合三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研究推进金融对接科技产业的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重点聚焦金融、医疗、交通、社区、校园等城市服务领域。 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参与银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换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研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及其成熟应用在客户营销、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推广。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支持内地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港澳扩展业务。 重磅事件将利好哪些行业? 首先,关于“要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提法可能更多地涉及到底层理论、底层系统的构建。从这个角度来看,深桑达(正在收购中国系统)、中科曙光、浪潮信息,以及华为鲲鹏概念股可能受益。此外,双循环格局的构建对于国内的消费和物流可能带来直接推动作用。 其次,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这可能利好的板块和个股包括越秀金控这一广州正宗的金融股,此外也有利于期货概念股,二级市场正宗的期货上市有瑞达期货和南华期货。另外,绿色金融和碳交易概念主要有华测检测、巨化股份、远达环保、天科股份等,一些林业公司可能也因此受益。 第三,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数据基础设施,重点聚焦金融、医疗、交通、社区、校园等城市服务领域。这一条可能有利于大数据板块,从事IDC业务的奥飞数据是华南地区的行业龙头,大数据行业还有数据港、海量数据、光环新网等公司。 第四,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参与银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换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区块链概念主要包括飞天诚信、易见股份、科蓝软件、高伟达、新晨科技、卫士通、赢时胜等。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4日电据央行网站14日消息,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5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意见》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内地的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 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纳入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统计,募集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 同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按规定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证券经营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等。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意见》明确,扩大银行业开放。支持境外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商业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等。 扩大证券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依法扩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 扩大保险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法人机构。 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 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允许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非投资性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符合生产经营目标的境内股权投资。试点企业在真实、合规前提下,可以按照实际投资规模将资金直接划入被投资企业。 同时,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逐步拓宽发行主体范围、境内发行工具类型和币种等。 推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支持港澳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强化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逐步扩大粤港澳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等。 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意见》表示,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与外部创投机构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支持创投基金的跨境资本流动,便利科技创新行业收入的跨境汇兑等。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合作,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的前提下,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参与银行能以安全可靠的方式分享和交换相关数字化跨境贸易信息。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等。 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意见》强调,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三地金融监管交流,协调解决跨境金融发展和监管问题。 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善区域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经济金融调查统计体系和分析监测及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粤港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建设。 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客户权益保护机制,切实负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健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管理、行业组织等单位协作,探索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意识。
记者14日从央行网站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表示,《意见》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相关金融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同时又在新的形势下增加了粤港澳建设进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的新内容,是政策集成创新的典范,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涉及多项创新试点政策,如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以及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等。 何飞表示,《意见》的出台表明了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坚定不移支持重大区域发展的决心,表明了提升跨区域金融服务水平是当前深入推进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关键保障,表明了国家坚定不移推动金融开放取得更大成效的信心。 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吸引更多主体来到粤港澳大湾区进行投资、贸易活动的角度而言,打造一个一流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此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境内外市场的互联互通,打通了境内外主体的资金使用渠道,有利于提升该区域的整体吸引力。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去年底表示,跨境理财通不仅为两地开辟了更广阔的市场和业务空间,为两地居民提供了跨境理财产品选择;而且为人民币跨境流动开拓了新渠道,可以巩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枢纽和资金进出内地的中介角色。
图片来源:微摄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者按:5月10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梳理了2020年第一季度我国货币信贷概况、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运行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总体情况,并展望了中国宏观经济和介绍了下一阶段我国货币政策思路。 《报告》显示,3月末我国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0.1%,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1.5%,M2和社会融资规模平稳增长。一季度社会融资成本明显下降,3月份一般贷款平均利率为5.48%,比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份下降了0.62个百分点。货币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普惠小微贷款“量增、价降、面扩”。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市场预期平稳,3月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报94.06,较上年末升值2.92%。 中信证券表示,《报告》提及“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说明货币政策仍处于“加力”阶段,二季度降准降息依然可期,但对地产表述略有收紧。 一季度稳健的货币政策成效显著 传导效率明显提升 《报告》指出,2020年一季度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经济社会运行逐步趋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2020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下降6.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9%。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对外贸易结构继续改善,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并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多种工具有效应对疫情冲击。 一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今年以来三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了1.75万亿元长期资金,春节后投放短期流动性1.7万亿元。合理把握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和节奏,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 二是加大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货币信贷支持力度。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定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增加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再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支持经济恢复发展。 三是用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推广运用,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降低贷款实际利率。 四是以我为主,兼顾对外均衡。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双向浮动弹性增强。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供求基本平衡。 五是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总体来看,稳健的货币政策成效显著,传导效率明显提升,体现了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央行表示,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步入衰退,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紧迫感,抓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下一阶段七大政策: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 《报告》指出,央行下一阶段主要有七大政策思路: 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强化逆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强对流动性供求和国内外市场的监测,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并略高。增强调控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把握好流动性投放的力度和节奏,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更加重视经济增长、就业等目标,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为有效防控疫情、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处理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之间的平衡,维护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少数实行正常货币政策国家的地位。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继续发挥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政策的抗疫保供作用,做好收官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继续运用好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实施好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与实体经济恢复情况相匹配,与3000亿元、5000亿元政策相衔接,避免出现断档,持续扩大对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外贸和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三是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完善“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框架,建立健全银行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长效机制。加强政策协调,促进金融要素流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研究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加快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乡村振兴考核办法。引导金融机构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提高尽职免责认定比例,加强与政府性担保机构合作,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民营企业等领域。发展供应链金融,依托核心企业信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对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适当延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四是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持续深化LPR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用改革的办法促进社会融资成本进一步下行。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规范存款利率定价行为,督促银行严格落实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的要求,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作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快发展外汇市场,为基于实需原则的进出口企业提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的财务理念,通过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框架和基础设施,支持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五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切实发挥好金融市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和防风险方面的作用。加强金融债券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分层分类的储架式发行管理体系。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统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统筹监管与互联互通,推进托管行与交易报告库建设,确保金融市场整体稳定和安全高效运行。积极稳妥推动债券市场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引入更多中长期投资者。 六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完善治理体系,严格业务边界,遵循金融机构经营规律,更好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持续深化大型商业银行和其他大型金融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关系,完善经营授权制度,形成有效的决策、执行、制衡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七是继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确保风险总体可控、持续收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巩固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继续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和政策,统筹考虑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抓住重点,把握节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风险化解任务目标如期完成,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签署双边本币合作协议,允许在两国已经放开的所有经常和资本项下交易中直接使用双方本币结算。 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签署遵守《全球外汇市场准则》的承诺声明,积极参与全球外汇市场建设与发展。 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3000亿元,利率为3.25%。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一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60亿元,期限3个月。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 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操作金额为2405亿元,利率为3.15%。 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向主要全国性银行和湖北等10个重点省(市)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总计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抗疫保供。 1月3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提出3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民生和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 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9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7日,公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简化部分流程,为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发行债券以及发行疫情防控主题金融债券提供支持。 2月7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印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就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提出要求。 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埃及中央银行续签规模为180亿元人民币/410亿埃及镑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3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央行票据200亿元,1年期央行票据10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55%和2.60%。 2月14日,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2号),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2000亿元,利率为3.15%,较上期下降10BP。 2月19日,发布《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 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2020〕53号),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25BP至2.5%,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低成本、普惠性的资金支持。 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运用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支持扩大生猪养殖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20〕56号),安排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200亿元,支持扩大生猪养殖信贷投放。 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二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2月28日起,中国国债正式纳入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政府债券指数。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展了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操作金额为1000亿元,利率为3.15%。 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占比考核达标银行给予0.5或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优惠,并对此次考核中得到0.5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优惠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额外降准1个百分点。 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了2020年第三期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费率为0.10%,操作量为50亿元,期限3个月。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1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期限为6个月,中标利率为2.19%。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例会。 3月26日,中国外汇市场指导委员会(CFXC)转发全球外汇市场委员会(GFXC)关于市场状况的声明,促进外汇市场专业、公平、高效、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