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自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复工复产、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政策,其中包括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实施还本付息安排,以及持续提升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服务质效等。 从成效来看,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截至4月末,银行机构已对超过1.2万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4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79万亿元,同比增速27.34%,远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18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94%,在2019年基础上下降了0.5个百分点。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预计全国两会将出台一揽子宏观政策应对计划,通过财政、货币、社保、就业等政策合力,加大逆周期对冲力度。小微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将会成为政策支持的重点。 小微企业获得感提升 金融支持政策的“稳准实”,让小微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天津某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腌渍食品的小微企业,主要产品供应出口。因国外疫情加剧,企业出口受阻,致使到期120万元贷款还款出现困难。某商业银行天津分行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主动与企业实际控制人取得联系,为企业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简化了审查审批手续,采取远程视频、对公网银等手段,为企业办理了无还本续贷业务,解决了企业当下还贷压力。 位于重庆解放碑核心地段的某酒店是国内知名连锁酒店品牌的酒店加盟商,疫情发生前酒店入住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因为疫情影响,该酒店暂时闭门歇业,无营业收入来源,致使去年申请的500万元装修贷款的正常还款压力上升。某商业银行重庆分行“急企业所急”,专门为其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采取延期还本付息方式,让酒店吃下“定心丸”。 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了2815万户小微经营主体,同比增长21.9%。从银行来看,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据《证券日报》记者从某国有银行获得的数据显示,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020年4月12日,该行为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超4300亿元。 民生银行在其一季报中也表示,报告期内,银行积极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工作,全面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截至报告期末,小微贷款总额4534.6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9.08亿元。 而互联网银行的发力程度也不亚于传统银行。据悉,微众银行4月份根据微业贷产品的实际业务情况,推出了“风险补偿政策、再贷款政策、贷款补贴政策”三项政策,为深圳地区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贷款优惠,年利率低至4.5%,贴息后年利率低至2.25%。 总量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可期 除传统工具外,在金融主管部门支持下,债券市场也成为驰援小微企业的重要战场,近期已有不少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 农业银行4月21日发布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于4月21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1.99%。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全部用于湖北、浙江、广东、河南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5月6日,兴业银行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首期3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其中3年期品种230亿元,票面利率2.17%,5年期品种70亿元,票面利率2.67%,本期债券吸引了市场各类型的投资人参与,全场获得超2倍认购,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 兴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发行小微金融债这一市场化的方式,可打通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和小微信贷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生产资金来源,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为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在总量政策方面,未来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通胀降温将为进一步降息铺平道路,预计年内中期借款便利(MLF)利率还有40个基点左右的下行空间,这将带动一般贷款利率再下降约100个基点。同时,年内央行还有可能再实施2次、共约1个百分点的全面降准,这将释放长期资金约1.6万亿元。”王青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结构性政策方面,央行可继续通过定向降准、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再贷款利率、增加政策性银行专项信贷额度等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的定向支持力度。 同时,他认为,目前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已降至6%,进一步下调的空间有限,未来定向或额外降准可能将更多指向股份制银行。另外,针对主要与小微企业对接的中小银行资本紧张问题,未来监管层或将通过支持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以及降低优先股、可转债发行门槛等措施,帮助中小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升其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能力。
文丨明明债券研究团队 核心观点 上周五,MLF操作缩量、不降价,符合我们此前的预判。目前市场比较担心的是货币政策最宽松的时候结束了吗?近期货币当局传递的信号有所增多但细节不明,从疫情后货币政策与经济形势阶段匹配来看,当前海外风险加大、国内经济缓步复苏要求货币政策总量工具走一步看一步,而稳企业保就业的结构性目标仍然需要宽松货币政策支持。但货币政策未来将更加注重内外均衡、信用扩张。 货币政策信号增多但细节不明。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并重启操作,是自4月份以来货币静默期间给市场传递的为数不多的信号,总的来说货币政策维持宽松取向、后续要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态度是确定的,但是货币政策宽松的节奏需要与经济形势相匹配,具体会有哪些宽松工具落地仍然不明确。虽然货币政策趋势性收紧的拐点目前尚不可能出现,但上周四、周五MLF合并操作且缩量不降价,央行再次透露出谨慎宽松的态度。 国内疫情爆发后货币政策在不同阶段的政策操作不同。在疫情爆发期,央行以提供流动性支持为主,目的是稳定金融市场运行,包括大额流动性投放、降息等;疫情持续发酵,央行与财政部等针对性加强对防控疫情地区和行业的货币金融支持,防疫专项再贷款、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管理等等;国内疫情从高峰逐步回落,央行货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复工复产,包括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定向降准、降息等;需求端恢复进程缓慢,稳企业保就业是政策核心目标,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但仍然坚持以结构性政策为主。 外部风险加大,政策寻求内外均衡。全球价值链生产停滞、产业链中断带来了供给萎缩以及居民和企业部门收入下降导致的消费和投资萎缩,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加大。全球主要经济体央行普遍降息和加大流动性支持力度,全球负利率程度加深,外政策空间压缩制约全球经济修复力度,而政策超宽松和流动性泛滥将冲击国内,汇率波动风险加大。央行需要加大货币政策宽松力度来对冲国内外经济下行风险,但又需要把握好宽松力度来应对海外政策对国内的冲击。 货币政策核心目标不再是狭义的银行间流动性,而是广义流动性和企业信用扩张,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和MPA考核等结构性货币政策仍将是后续政策重点。当前就业问题是结构性的,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就业岗位消失风险远大于大型企业。货币政策的核心目标不是压低银行间资金利率水平,而是加大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结构性的货币政策仍将是政策重心。 债市策略:结构性的货币政策虽然制约了总量宽松的空间,但货币政策趋势性拐点未到,而广义流动性支持表现为金融数据强劲,但经济基本面的修复仍然处于弱复苏状态,前期长端利率上调幅度大,在利空兑现后宏观数据空窗期和政策信号密集释放时点,可适当博弈政策超预期和海外风险因素,抓住超跌后的交易性机会,我们认为10年期国债收益率将回到2.4-2.6%区间。 正文 上周债券市场结束了单边下跌行情,金融数据和经济数据出炉后长债利率有所下行,利空阶段性出尽和超跌后回调主导的交易情绪较浓。金融数据超预期而经济数据仍然体现出结构性问题、通胀延续快速下行趋势,即便货币政策操作仍然偏谨慎,债券市场的情绪也有所改观,10年国债到期收益率周四、周五累计下行2.5bp。长端利率后续能否出现更大幅度下行,则需要看后能是否会出现更大的预期差,国内经济基本面复苏是否会一蹴而就、海外逐步复工进程和疫情发展、贸易摩擦是否明显加剧,以及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后续是否有更大力度的宽松推出。 宏观数据集中出炉后,接下来一段时间将是政策信号密集释放时期,政策预期将主导市场行情。前期主导利率上行的经济快速复苏预期也没有兑现,宏观数据集中出炉后未来一段时间将进入数据真空期,而下周重要会议即将召开,更多政策信号将集中释放,在政策落地前预期的扰动将再次主导债券市场。货币政策作为利率的定价锚,5月以来货币政策维持4月的静默操作,债券供给增加背景下利率出现较大幅度回升。货币政策难言转向,后续货币政策宽松的力度和节奏仍然将是主导利率的主要因素。 货币政策释放谨慎宽松信号 上周货币政策信号增多。上周央行发布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并重启操作,是自4月份以来货币静默期间给市场传递的为数不多的信号,总的来说货币政策维持宽松取向、后续要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态度是确定的,但是货币政策宽松的节奏需要与经济形势相匹配,具体会有哪些宽松工具落地表述较为模糊。虽然货币政策趋势性收紧的拐点目前不可能出现,但上周四、周五MLF合并操作且缩量不降价,央行再次透露出谨慎宽松的态度。 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宽松持续但宽松措施并不明确。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全文未提及 “货币供给总闸门”和“不搞大水漫灌”,货币政策宽松有想象空间。但是如果仔细对比过去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虽然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到要继续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但对货币宽松的工具表述笼统,没有明确的超预期工具表述。这与全文的基调是协调一致的:央行强调依据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灵活适度的货币政策要把握好力度、重点和节奏,不同的经济环境要匹配不同的政策工具。 降准缺席、MLF缩量不降息,央行货币政策仍然“静默”。5月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大,截至5月17日公布的发行计划,当月净融资规模已经接近2019年以来的峰值,市场对资金面波动担忧较强。一般情况下政府债券发行高峰都有央行维稳资金面的身影,虽然2019年6月政府债券发行高增央行降准力度较小,但当月开展8250亿元逆回购操作是除2019年1月份之外的最高规模。5月份债券供给压力加大但市场对月中再次降准预期没有兑现;此外,5月14日2000亿元MLF到期没有续作,5月15日新作1000亿元MLF,两日操作合并且缩量不降息。以上操作都说明央行在面临资金面波动风险时仍然没有采取积极的对冲态度,可以认为是抱着时候补救的心态。 此外,4月底、5月初资金面波动期间央行未开展流动性操作,根据我们跟踪的DR007偏离度指标一度来到0.2,远远高于今年以来的最高水平,但央行始终没有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在一定程度说明央行对当前资金面的水平较为认可,对资金面波动的容忍度也有提高。 货币进入新阶段:结构与内外均衡 结构性问题需要结构性政策 国内疫情爆发后货币政策在不同阶段的政策操作不同。在第一阶段的疫情爆发期(2月初),央行以提供流动性支持为主,目的是稳定金融市场运行,包括大额流动性投放、降息等;在疫情持续发酵的第二阶段(2月中旬),央行与财政部等针对性加强对防控疫情地区和行业的货币金融支持,防疫专项再贷款、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管理等等;在国内疫情从高峰逐步回落第三阶段(2月下旬到3月末),央行货币政策加大力度支持复工复产,这一阶段货币政策密集出台,包括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定向降准、降息等。 需求端恢复进程缓慢,稳企业保就业是政策核心目标。根据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截至3月末大中型企业复工率已经达到96.6%,随着企业逐步复工复产,需求端难以恢复的问题成为政策的核心,就业问题也更为凸显。稳企业和保就业本身是一体两面,只有保护了市场主体才能实现疫情之后的经济复苏。在生产端,企业是主体,在消费端,居民是主体,而生产端是市场存在又需要依赖消费端的市场存在。需求端修复缓慢的原因一方面是疫情防控形势之下的消费场所关闭,更重要的是疫情对就业和收入预期的影响。前期支持复工复产是在支持生产端的市场主体,当前稳企业保就业是在进一步支持消费端市场主体,保住就业岗位、稳定收入预期。 保护市场主体,就必须容忍加杠杆。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有关负责人在就4月份金融统计数据情况答《金融时报》记者问中提到,当前应允许宏观杠杆率阶段性上升,从宏观角度看就是M2增速和社融增速高于名义GDP增速,如此才能发挥逆周期政策的调节作用。但实际上对宏观杠杆率的妥协背后实际上仍然是结构性的需求,稳企业保就业的着手点是覆盖范围广、抗风险能力低的小微企业,企业收入大大降低、现金流紧张,要维持市场存在就必须新举债,杠杆率自然上升。因而容许杠杆率阶段性提升,尤其是要支持企业部门加杠杆,这也是2009年应对金融危机时的宏观调控结果。我们看到2020年一季度社科院口径的宏观杠杆率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中企业部门加杠杆幅度接近2009年一季度。 货币政策核心目标不再是狭义的银行间流动性,而是广义流动性和企业信用扩张,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和MPA考核等结构性货币政策仍将是后续政策重点。当前的就业本身是结构性的,中小企业复工复产难度大,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面临的就业岗位消失风险远大于大型企业。因而当前政策的核心目标并非压低银行间资金利率水平,而是加大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因而通过再贷款再贴现鼓励银行信贷投放、补充银行资本金增强银行信贷投放能力、提高对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和制造业融资的考核权重引导信贷投放等等结构性的货币政策仍将是政策重心。与之相比,虽然降息降准仍有空间,但相比前期以降准降息为主的操作,力度和节奏将阶段性放缓。 外部风险加大,政策寻求内外均衡 海外不确定性增大。一方面是海外经济衰退风险加大, IMF估计2020年189个成员国中有170多个国家人均收入出现负增长,全球价值链生产停滞、产业链中断带来了供给萎缩以及居民和企业部门收入下降导致的消费和投资萎缩,全球经济衰退风险加大。另一方面是全球主要经济体央行普遍降息和加大流动性支持力度,全球负利率程度加深,外政策空间压缩制约全球经济修复力度,而政策超宽松和流动性泛滥将冲击国内,汇率波动风险加大。 货币政策寻求内外均衡。国际经济风险压力加大,对国内经济也将产生溢出效应,加之内部自身的结构性、体制性和周期性问题,央行认为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调整前所未有。央行需要加大货币政策宽松力度来对冲国内外经济下行风险,但又需要把握好宽松力度来应对海外政策对国内的冲击,处理好支持内部经济复苏和抵御外部风险之间的平衡,维护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少数实行正常货币政策国家的地位,为后续不确定性留足政策空间。 总体而言,在总量目标弱化、结构性目标重要性增强的背景下,货币政策进入到以稳企业保就业为核心目标的阶段,背后实际上仍然是要以支持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为主,前期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和、MPA考核、支持银行补充资本金等结构性货币政策继续落实,总量型政策则视流动性水平、国内经济形势和海外情况走一步看一步。 债市策略 在稳定金融市场运行、专项支持防疫、支持复工复产之后,货币政策要面临稳企业保就业的目标,背后是维持企业主体存在、加快需求修复过程。一方面是保护企业现金流,例如支持企业贷款延期还本、支持企业新举债渡难关,稳住就业、稳定收入预期;另一方面是支持基建、新增需求,推出消费刺激政策激活消费需求等。货币政策当前的目标不再是银行间流动性,而是对企业广义流动性支持,结构性工具更受青睐,总量工具仍有空间但节奏和力度都将阶段性放缓。对债市而言,结构性的货币政策虽然制约了总量宽松的空间,但货币政策趋势性拐点未到,而广义流动性支持表现为金融数据强劲,但经济基本面的修复仍然处于弱复苏状态,前期长端利率上调幅度大,在利空兑现后宏观数据空窗期和政策信号密集释放时点,可适当博弈政策超预期和海外风险因素,抓住超跌后的交易性机会,我们认为10年期国债收益率将回到2.4-2.6%区间。
原标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 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也扩展了国家发展的战略回旋空间。但同时,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巩固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与东部地区发展差距依然较大,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任务依然繁重,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新时代继续做好西部大开发工作,对于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加快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实,防范化解推进改革中的重大风险挑战。强化举措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形成大保护、大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确保到2020年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创新环境明显改善,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西部地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大体相当,努力实现不同类型地区互补发展、东西双向开放协同并进、民族边疆地区繁荣安全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把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重点解决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力度,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在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基础上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西部地区发展实际,打好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实施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精准研判可能出现的主要风险点,结合西部地区实际,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拿出改革创新举措。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源头管控,有效稳住杠杆率。 (二)不断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创新开放合作,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完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布局,支持西部地区在特色优势领域优先布局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和大科学装置。加快在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创新载体。进一步深化东西部科技创新合作,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在西部地区布局建设一批应用型本科高校、高职学校,支持“双一流”高校对西部地区开展对口支援。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西部地区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体制,鼓励各类企业在西部地区设立科技创新公司。支持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西部地区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三)推动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西部地区比较优势,推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群化发展,在培育新动能和传统动能改造升级上迈出更大步伐,促进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广泛应用并与之深度融合,构建富有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牧业全产业链、价值链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现代化生态牧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支持发展生态集约高效、用地规范的设施农业。加快高端、特色农机装备生产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发展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智能+”产业,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西部地区发挥生态、民族民俗、边境风光等优势,深化旅游资源开放、信息共享、行业监管、公共服务、旅游安全、标准化服务等方面国际合作,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依托风景名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等,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养生等服务业,打造区域重要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专业服务业,加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四)优化能源供需结构。优化煤炭生产与消费结构,推动煤炭清洁生产与智能高效开采,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稳步开展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等升级示范。建设一批石油天然气生产基地。加快煤层气等勘探开发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展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项目研究,培育一批清洁能源基地。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就地消纳。继续加大西电东送等跨省区重点输电通道建设,提升清洁电力输送能力。加强电网调峰能力建设,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积极推进配电网改造行动和农网改造升级,提高偏远地区供电能力。加快北煤南运通道和大型煤炭储备基地建设,继续加强油气支线、终端管网建设。构建多层次天然气储备体系,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加快建立地下储气库。支持符合环保、能效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 (五)大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培养新型农民,优化西部地区农业从业者结构。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加强保护基础上盘活农村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乡村文化产业和品牌。因地制宜优化城镇化布局与形态,提升并发挥国家和区域中心城市功能作用,推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和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小城镇。加大对西部地区资源枯竭等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符合条件的未落户农民工在流入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总结城乡“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市)民变股东”等改革经验,探索“联股联业、联股联责、联股联心”新机制。统筹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 (六)强化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基础设施通达度、通畅性和均等化水平,推动绿色集约发展。加强横贯东西、纵贯南北的运输通道建设,拓展区域开发轴线。强化资源能源开发地干线通道规划建设。加快川藏铁路、沿江高铁、渝昆高铁、西(宁)成(都)铁路等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注重高速铁路和普通铁路协同发展,继续开好多站点、低票价的“慢火车”。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强出海、扶贫通道和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加强航空口岸和枢纽建设,扩大枢纽机场航权,积极发展通用航空。进一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信息网络覆盖水平。合理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骨干治理工程和大型灌区工程,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七)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更好发挥西部地区国家安全屏障作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深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构建坚实可靠的社会安全体系。 三、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加大西部开放力度 (八)积极参与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新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形成西向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文化科教、医疗服务中心。支持重庆、四川、陕西发挥综合优势,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和开发开放枢纽。支持甘肃、陕西充分发掘历史文化优势,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通道、节点作用。支持贵州、青海深化国内外生态合作,推动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支持内蒙古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云南与澜沧江-湄公河区域开放合作水平。 (九)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积极实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完善北部湾港口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港口群,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积极发展向海经济。积极发展多式联运,加快铁路、公路与港口、园区连接线建设。强化沿江铁路通道运输能力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构建陆海联运、空铁联运、中欧班列等有机结合的联运服务模式和物流大通道。支持在西部地区建设无水港。优化中欧班列组织运营模式,加强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口岸、跨境运输和信息通道等开放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开放物流网络和跨境邮递体系。加快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十)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鼓励重庆、成都、西安等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提高昆明、南宁、乌鲁木齐、兰州、呼和浩特等省会(首府)城市面向毗邻国家的次区域合作支撑能力。支持西部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建设适应高水平开放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研究在内陆地区增设国家一类口岸。研究按程序设立成都国际铁路港经济开发区。有序推进国家级新区等功能平台建设。整合规范现有各级各类基地、园区,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鼓励国家级开发区实行更加灵活的人事制度,引进发展优质医疗、教育、金融、物流等服务。办好各类国家级博览会,提升西部地区影响力。 (十一)加快沿边地区开放发展。完善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布局,支持在跨境金融、跨境旅游、通关执法合作、人员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开展创新。扎实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建设。统筹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沿边地区外经贸发展。完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十二)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推动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逐步向规则制度型转变。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开放制造业,逐步放宽服务业准入,提高采矿业开放水平。支持西部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区域内企业开展委内加工业务。加强农业开放合作。推动西部优势产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在境外投资经营中履行必要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责任。支持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立东中西部开放平台对接机制,共建项目孵化、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服务平台,在西部地区打造若干产业转移示范区。对向西部地区梯度转移企业,按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督。 (十三)拓展区际互动合作。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支持青海、甘肃等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依托陆桥综合运输通道,加强西北省份与江苏、山东、河南等东中部省份互惠合作。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鼓励广西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东西部自由贸易试验区交流合作,加强协同开放。支持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鼓励探索“飞地经济”等模式。加强西北地区与西南地区合作互动,促进成渝、关中平原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引领西部地区开放开发的核心引擎。推动北部湾、兰州-西宁、呼包鄂榆、宁夏沿黄、黔中、滇中、天山北坡等城市群互动发展。支持南疆地区开放发展。支持陕甘宁、川陕、左右江等革命老区和川渝、川滇黔、渝黔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毗邻地区建立健全协同开放发展机制。加快推进重点区域一体化进程。 四、加大美丽西部建设力度,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十四)深入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坚定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保障好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保护好冰川、湿地等生态资源。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力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展现大美西部新面貌。加快推进国家公园体系建设。 (十五)稳步开展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大力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等。以汾渭平原、成渝地区、乌鲁木齐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开展西部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 (十六)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绿色发展。落实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任务,推动西部地区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以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和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探索低碳转型路径。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加快西南地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强化西北地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加强跨境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定不移推动重大改革举措落实 (十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探索集体荒漠土地市场化路径,设定土地用途,鼓励个人申领使用权。深入推进主业为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定价成本信息公开制度。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电力现货交易试点。实施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等电价政策,促进西部地区清洁能源消纳。建立健全天然气弹性价格机制和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收益分配制度。提高西部地区直接融资比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发行上市融资、再融资,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西部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适用绿色通道政策。 (十八)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开展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支持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提高智力密集型项目间接经费比例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加快科技人员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工资分配自主权,健全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十九)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方信用法规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省市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征信市场建设,培育有良好信誉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研发适合西部地区的征信产品。 (二十)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行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着力降低物流、用能等费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治理,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到突出位置 (二十一)着力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完善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强化就业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在西部地区就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大力度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二十二)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大力培养培训贫困地区幼儿园教师。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在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地区有序增加义务教育供给,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支持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开展远程教育,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支持西部地区高校“双一流”建设,着力加强适应西部地区发展需求的学科建设。持续推动东西部地区教育对口支援,继续实施东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对口西部职业院校计划。促进西部高校国际人才交流,相关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向西部地区倾斜。鼓励支持部委属高校和地方高校“订单式”培养西部地区专业化人才。 (二十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强西部地区县级(含兵团团场)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支持在西部地区建立若干区域医疗中心。探索利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开展远程医疗,支持宁夏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快补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短板。支持西部地区医疗机构与东中部地区医疗机构间开展双向交流。 (二十四)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失业保障水平。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步拓展低保覆盖范围。建设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广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二十五)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扩大西部地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稳步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等工程。 (二十六)强化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强化数字技术运用,推动文化惠民工程整合创新、提挡升级。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建立健全应急广播平台及传输覆盖网络。鼓励发展含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内的群众体育。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推进相关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二十七)改善住房保障条件。完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倾斜支持力度。鼓励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解决农村特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改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 (二十八)增强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能力。推进西部地区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完善事故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推进事故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西部地区实际,推进实施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抢险救援、信息服务保障、救灾物资储备以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宣传教育等能力建设工程。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推进西部地区灾害应急救援联动指挥平台建设,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打造符合西部地区需求的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创新团队、实验基地和实验平台。加快提高骨干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 七、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十九)分类考核。参照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指标和分领域评价指标,根据西部地区不同地域特点,设置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实施差异化考核。深入研究制定分类考核的具体措施。 (三十)财税支持。稳妥有序推进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改革。中央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各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中,继续通过加大资金分配系数、提高补助标准或降低地方财政投入比例等方式,对西部地区实行差别化补助,加大倾斜支持力度。考虑重点生态功能区占西部地区比例较大的实际,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资金测算分配办法。考虑西部地区普遍财力较为薄弱的实际,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纳入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计算范畴。指导推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调动市县积极性。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赋予西部地区具备条件且有需求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三十一)金融支持。支持商业金融、合作金融等更好为西部地区发展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加大对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支持力度。支持轻资产实体经济企业或项目以适当方式融资。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绿色转型升级。依法合规探索建立西部地区基础设施领域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三十二)产业政策。实行负面清单与鼓励类产业目录相结合的产业政策,提高政策精准性和精细度。在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与分类考核政策相适应。适时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继续完善产业转移引导政策,适时更新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的支持力度,自然资源调查计划优先安排西部地区项目。凡有条件在西部地区就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支持在当地优先布局建设并优先审批核准。鼓励新设在西部地区的中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当地注册。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三十三)用地政策。继续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倾斜,合理增加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建设指标。加强对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项目的用地保障。支持西部地区开放平台建设,对国家级新区、开发区利用外资项目以及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在计划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推进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在国家统筹管理下实现跨省域调剂。 (三十四)人才政策。努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西部地区高素质干部队伍,注重选拔符合西部地区需要的专业化人才,建立健全有利于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的体制机制。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科技人员等扎根西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分红等中长期激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允许退休公职人员按有关规定在西部地区创业。 (三十五)帮扶政策。深入开展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和青海等省藏区以及对口帮扶贵州等工作。继续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定点帮扶。支持军队发挥优势,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推动统一战线继续支持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鼓励东中部城市帮助边境城市对口培训亟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鼓励企业结对帮扶贫困县(村)。进一步推动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东部地区选派优秀干部到西部地区挂职任职,注重提拔使用在西部地区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继续做好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 (三十六)组织保障。加强党对西部大开发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党组织在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进程中的领导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组织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鼓励创造性贯彻落实。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指导,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压实责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适时对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挥好督查促落实作用。西部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举措,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让西部地区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精力干实事。东中部地区及社会各界要继续支持和参与西部大开发。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深化改革、破解矛盾,加快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已经出台的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企业。这是党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深刻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今年的财政政策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利于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短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通过适当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等,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内需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有效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短期冲击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财政更好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应有之义。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了巨大冲击。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预计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低于上年。与此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财政支出仍要保持一定强度。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利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主要内涵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一)做好“加法”,坚持“更加积极”的取向。一是增加赤字规模,明确释放积极信号,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稳定并提振市场信心。二是落实减税降费,对冲企业经营困难。三是扩大政府投资,对冲经济下行压力。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渠道,增加政府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对冲基层“六保”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在分配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落实库款资金提前调度制度及阶段性提高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等政策以增加地方留用的现金流。五是加强预算平衡,对冲疫情减收影响。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增加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对冲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 (二)做好“乘法”,坚持“提质增效”的发力点。进一步向内挖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以收定支的基本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支出。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使用结构和方式,聚焦民生以及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集中资金予以精准保障。强化绩效管理,把钱用在刀刃上,防止截留挪用。 (三)做好“减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节用裕民,中央政府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严控各种一般性支出;地方财政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会议差旅等经费,严禁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四)做好“除法”,坚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患。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妥善处置地方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着力防范国内风险与外部输入性风险叠加共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具体举措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一)保市场主体,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产业纾困和发展。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经济基本盘。要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出台精准、有力度、阶段性的助企纾困政策,加快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行。一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通过制度性安排和阶段性政策并举,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适当延长前期出台的部分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的执行期限。二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减半收费,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三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打造全链条、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二)把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一是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调整和加快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二是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三是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三)支持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打通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堵点”,补上“断点”,推动企业尽快转起来,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促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继续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新冠肺炎疫苗和药物科研攻关的支持力度,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组建国家实验室,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三是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继续支持引导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四)支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确保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一是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二是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耕地保护与农田水利建设,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生产者补贴机制。三是落实扶持生猪生产恢复政策,稳定和保障国内猪肉市场供应。 (五)做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财力保障,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基本民生,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和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倾斜。继续落实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二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三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巩固完善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继续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建设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四是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全国统筹,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继续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五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支持各地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努力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六)加大对地方财力的支持力度,兜牢兜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底线,确保基层正常运转。中央财政统筹新增赤字、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压减本级支出腾出的财力等渠道,切实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力度,有力保障基层运转。积极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达民生领域。另外,实施好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推动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促进湖北省经济社会全面恢复。 (作者为财政部部长 刘昆)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已经出台的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等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企业。这是党中央科学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深刻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造成的冲击、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今年的财政政策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利于推动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短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现实需要。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加大。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通过适当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等,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内需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内生动力,有效应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短期冲击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是财政更好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应有之义。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了巨大冲击。今年一季度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预计2020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低于上年。与此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财政支出仍要保持一定强度。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利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主要内涵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大力提质增效,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一)做好“加法”,坚持“更加积极”的取向。一是增加赤字规模,明确释放积极信号,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稳定并提振市场信心。二是落实减税降费,对冲企业经营困难。三是扩大政府投资,对冲经济下行压力。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渠道,增加政府投资,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四是加大转移支付,对冲基层“六保”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在分配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落实库款资金提前调度制度及阶段性提高财政资金留用比例等政策以增加地方留用的现金流。五是加强预算平衡,对冲疫情减收影响。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资产,增加调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对冲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 (二)做好“乘法”,坚持“提质增效”的发力点。进一步向内挖潜,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坚持以收定支的基本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科学核定支出。财政资金进一步优化使用结构和方式,聚焦民生以及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集中资金予以精准保障。强化绩效管理,把钱用在刀刃上,防止截留挪用。 (三)做好“减法”,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节用裕民,中央政府部门带头过紧日子,严控各种一般性支出;地方财政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会议差旅等经费,严禁新建、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四)做好“除法”,坚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患。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妥善处置地方高风险金融机构风险,着力防范国内风险与外部输入性风险叠加共振,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具体举措 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促进人民生活改善。 (一)保市场主体,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产业纾困和发展。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经济基本盘。要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出台精准、有力度、阶段性的助企纾困政策,加快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行。一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通过制度性安排和阶段性政策并举,重点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继续执行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制度,适当延长前期出台的部分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的执行期限。二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减半收费,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三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打造全链条、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二)把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一是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调整和加快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二是突出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三是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服务,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三)支持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打通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堵点”,补上“断点”,推动企业尽快转起来,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一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促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继续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二是支持科技创新。加大对新冠肺炎疫苗和药物科研攻关的支持力度,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组建国家实验室,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三是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继续支持引导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四)支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确保粮食安全。粮食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一是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二是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耕地保护与农田水利建设,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生产者补贴机制。三是落实扶持生猪生产恢复政策,稳定和保障国内猪肉市场供应。 (五)做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财力保障,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基本民生,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和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倾斜。继续落实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政策。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二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三是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巩固完善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继续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动建设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四是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全国统筹,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继续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五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支持各地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努力降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六)加大对地方财力的支持力度,兜牢兜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保”底线,确保基层正常运转。中央财政统筹新增赤字、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压减本级支出腾出的财力等渠道,切实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力度,有力保障基层运转。积极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达民生领域。另外,实施好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推动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复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促进湖北省经济社会全面恢复。 (刘昆 作者为财政部部长)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任泽平石玲玲 方思元 曹志楠 王孟嫫 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我国经济遭遇负增长,广东、香港一季度GDP同比分别降6.7%、8.9%。当前复工复产持续推进,而粤港澳大湾区轻资产、创新型、科技类企业诸多,企业从研发到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对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率,对于恢复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事件 2020年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解读 1、主要亮点: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大金融对外开放、新增诸多试点创新政策。 从主要内容来看,意见是对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金融部分的进一步细化,有三大亮点: 一是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金融制度差异,配套各项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措施; 二是在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整体框架下,在粤港澳大湾区支持银行业、证券业及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和实质落地; 三是新增诸多试点创新政策,包括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探索设立理财通机制等。 《意见》推出后,有助于粤港澳大湾区在金融合作、金融开放、金融创新领域进一步提升协同性,加强金融对于大湾区建设的支持作用,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引领作用。 2、背景:金融开放持续推进、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加强金融对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 我国金融开放持续推进,政策陆续落地。2018年以来,我国金融开放步伐明显加快。2018年4月,习主席在博鳌论坛中宣布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央行行长易纲推出11条措施,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明确11条新开放政策措施。随着金融开放持续有序推进,目前多项措施已经实质落地,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开放的相关法律障碍已经陆续打通。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进,金融领域合作有待加深。粤港澳大湾区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四个核心城市”背景下深化合作,涉及产业布局、土地利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交通能源等。从现实看,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便利度越来越高,资金流还不够,信息流最薄弱。粤港澳大湾区下一步合作重点之一在于推进湾区内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协同、城市金融功能错位互补,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稳步增长。 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加强金融对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我国经济遭遇负增长,广东、香港一季度GDP同比分别降6.7%、8.9%。当前复工复产持续推进,而粤港澳大湾区轻资产、创新型、科技类企业诸多,企业从研发到生产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金融对于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效率,对于恢复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3、政策解读:《意见》按照4大原则从5大方面提出26条举措,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加大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意见》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资金跨境融通渠道多元化等多方面,推出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跨境理财通机制等12条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的措施。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 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参与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同时,有序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支持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从影响来看,将进一步提升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提升三地企业及金融机构投融资便利度。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此项措施已在全市落地,未来将进一步从宏观审慎角度完善监管。2013年、2014年,深圳市分别启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QFLP)、境内投资者境外股权投资(QDIE)试点,截至2020年4月末,QFLP基金已设立54亿美元,QDIE基金已备案额度15.5亿美元。 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从影响来看,跨境理财通机制是有序开放个人资本项下跨境交易的有益尝试,可满足粤港澳三地居民对跨境理财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三地金融融合水平,促进人民币跨境流动。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目前尚未开展相关业务,随着《意见》落地,跨境理财通将加快推进个人资本项目的开放。 (二)加大金融合作与服务: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的金融合作 《意见》提出扩大金融业对港澳地区开放和合作,围绕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推出3条措施。 有序推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扩大开放。从政策变化来看,扩大银行业开放,亮点包括研究探索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等。扩大证券业开放,亮点包括支持港澳私募基金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等。扩大保险业开放,包括支持在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等。从影响来看,继2018年“博鳌论坛11条”、2019年“金融委金融开放11条”后,本次《意见》出台推动证券、保险、银行开放进一步落地,金融开放沿着服务开放先行、投资开放稳步推进、金融制度审慎开放的路径有序推进。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部分措施如“三地合作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已经落地,部分措施如“试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尚待未来推进。 (三)促进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 《意见》提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发展绿色金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等6条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措施。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鼓励更多大湾区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支持广东金融机构在港澳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从影响来看,广州期货交易所的设立将有助于研究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等商品期货新品种,探索利用市场化机制助力大气污染治理、实现低成本减排。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相关措施已落地,2014年9月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在全国率先引入境外投资者,截至2020年4月末,深圳有境外投资者参与的碳交易额累计2.5亿元人民币;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探索统一标准等举措在持续推进中,2020年1月,深圳联合香港、澳门、广州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2020年4月,深圳启动全国首个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条例立法程序,未来仍将进一步探索。 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从政策变化来看,除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非投资性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试点外,《意见》还提出,要优化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包括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从影响来看,有助于构建大湾区一体化的国际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发挥“以点带面、以小促大”的政策效应,便利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跨境合作等措施尚未开展,有待未来落地。 (四)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研究推进金融对接科技产业的服务模式创新、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等2项主要措施。 加强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加强与外部创投机构合作,支持创投基金的跨境资本流动,建设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粤港澳大湾区互通使用。从影响来看,有助于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实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资源要素资源的高效流动和有效配置。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多项举措已经落地,如2013年已成为全国首批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城市,2018年9月区块链贸易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2018年10月香港WeChat Pay电子钱包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2020年3月,《深圳市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实施方案》部署11个项目。 (五)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构建金融风险合作监管机制,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意见》围绕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推出3条措施。 加强粤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并完善金融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从政策变化来看,《意见》提出,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粤港澳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从影响来看,有利于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创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粤港澳三地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纠纷调解组织深化协作。从推进程度来看,以深圳为例,10条细则举措中,目前已有6条在持续推进中,包括“深港澳金融科技师专才计划”、推动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组建智慧反洗钱实验室、完善投诉管理与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等,还有4条尚待进一步研究落地。 4、影响与展望: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金融开放迈出关键步伐,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 一是服务实体经济,短期缓解疫情对经济冲击,长期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短期来看,在疫情后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意见》出台了跨境贸易、支付、结算、投资、融资等一揽子便利化措施,提高资金融通效率,降低结算成本,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我国在抗击疫情中的先发优势开拓海外市场,尽快走出疫情对经济的冲击。长期来看,《意见》支持境外私募基金参与创新型企业融资,鼓励创新型企业赴港澳上市,有助于借鉴海外PE/VC经验优势和资金优势,扶植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整合粤港澳三地金融资源,提升大湾区竞争力,实现国际一流湾区发展目标。恒大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一文提出,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一流湾区相比,在人均水平、研发投入、产业结构、科技创新等层面仍存在不小差距,需要大力发展现代金融、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意见》整合粤港澳三地的金融资源优势,明确支持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广州发展绿色金融,深圳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有利于建立金融一体化市场,提高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实力,维护港澳稳定和健康发展。 三是丰富跨境资产配置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境外金融产品设计、服务体系更成熟,能与内地形成互补,更好满足个人和机构差异化资产配置需求。《意见》首次提出“理财通”,有望推动大湾区内银行理财、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互联互通,迎合居民与日俱增的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需求。考虑监管规则差异,未来还需要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层面做好跨境监管协调安排。 四是加快金融开放创新步伐,挑战与机遇同在。《意见》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内试点金融业务开放,对金融机构而言,不可避免将加剧竞争,但引入先进的业务及管理经验将提升整体竞争力;对金融市场而言,有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引入长期增量资金,同时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将催生利率、汇率衍生品工具、场外市场大发展;对金融监管而言,全球金融混业化浪潮将挑战我国分业经营和监管体制,需要完善审慎监管框架,与国际金融监管接轨。 五是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水平,金融体系升级。一方面,美联储为应对疫情和经济衰退实行量化宽松,货币超发,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缺陷越来越凸显,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与第二大经济体并不相称,推行人民币国际化是大国崛起的必由之路。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做大做强离岸人民币市场、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关键制度将破冰,为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累宝贵经验。 (本文作者介绍: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曾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研究室副主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分析师。)
图片来源:微摄 2020年第10期《求是》杂志刊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文章《用好金融支持政策 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下为全文: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服务。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叠加经济处于下行周期,对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产生较大影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部署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认真履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牵头金融部门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为疫情防控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中国经济和金融也是一次冲击、一次大考。面对异常严峻复杂的局面,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关于“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注重灵活适度”的要求,果断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稳定社会预期,坚定不移支持金融市场在2020年2月3日如期开市,释放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必胜信念和强烈信号。一是总量上,超预期投放流动性。在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8000多亿元基础上,2月3日金融市场开市当天和2月4日累计开展1.7万亿元逆回购操作,3月、4月两次定向降准分别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4000亿元,同时还运用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确保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 二是价格上,有序引导货币、信贷等金融市场利率下行。今年以来,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和中期借贷便利中标利率各下行30个基点,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下行30个基点。4月末,10年期国债利率为2.5%,较上年高点下降0.9个百分点;1年期国债收益率只有1.1%左右,处历史低位。 目前看,前期采取的一系列逆周期货币政策调节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保持合理较快增长,企业融资成本下降。2020年前4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8.8万亿元,同比多增1.97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4.19万亿元,同比多增3.91万亿元;4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11.1%,比上年同期高2.6个百分点,在春节因素叠加疫情对经济增速有较大影响情况下,体现了强化逆周期调节。2020年2月至4月,在低成本专项再贷款政策、财政贴息、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等因素作用下,企业贷款利率明显下降。特别是,一季度五家大型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为4.4%,较2019年全年平均值下降0.3个百分点。二是金融市场如期开市,股市、汇市等都经受住了考验。股市在2月3日开市当天下跌后企稳回升,极大地增强了市场信心。2月下旬以来,全球主要股指大幅波动,恐慌情绪蔓延,我国A股市场也出现了一定程度下跌,但总体稳健运行,波动幅度明显小于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双向浮动,从年初到5月10日,累计贬值不到2%,市场预期稳定。此外,货币、债券、票据、黄金等各金融市场也都如期开市,运行总体平稳。 在严峻复杂形势下,我们顶住市场压力,坚持金融市场如期开市,体现了党中央坚定维护市场规则的决心,也表明中国金融市场日益走向成熟,得到了市场参与者的充分肯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机构的积极评价。 二、为疫情防控紧急提供特殊高效金融服务 围绕疫情防控大局,中国人民银行及时开通各类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基础金融服务不间断,全力支持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2月1日,联合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出台5个方面、30条金融支持措施,着力做好对疫情防控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企业和居民提供差异化的优惠金融政策。 ——为重要医用、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满足“保供”企业资金需求。 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同发力,中国人民银行提供3000亿元低成本专项再贷款资金,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对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财政给予贴息,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确保专项再贷款资金使用到抗击疫情最需要的企业。同时,各商业银行主动对接名单内企业,加快信贷投放进度,争取做到“应贷尽贷、应贷快贷”,贷款利率为最新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截至5月9日,9家全国性银行和10省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7151家重点企业累计发放优惠贷款2727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2.5%,财政给予50%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仅约为1.25%,大幅低于5%左右的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水平,有效满足了“保供”企业资金需求。 ——开设疫情防控资金汇划“绿色通道”,保障资金汇划不受影响。 为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货款、境内外社会各界捐赠物资的大额资金汇划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在节假日期间开通“绿色通道”。1月24日至5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累计受理湖北省防疫工作的1000万元以上的专项支付8153笔,金额5494亿元;累计通过“绿色通道”开立抗击疫情相关单位银行账户14632户。及时启动疫情防控应对预案,确保商业银行小额支付及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业务持续稳定。引导清算机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减免手续费,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对抗击疫情捐赠款业务一律免收手续费。 ——及时办理疫情防控国库资金紧急拨款,保障防控资金需要。 拨付国库资金是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法定职责,在抗击疫情非常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库系统进一步提高政府资金拨付效率,与疫情“赛跑”。截至5月10日,国库部门累计为各级财政部门办理疫情防控资金拨款141042笔、金额1148亿元;其中,2200笔、447.7亿元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地方政府抗击疫情的专项补助资金,有力保障了各地卫生健康委、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建设施工单位等方面资金需要。 ——建立外汇业务“绿色通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贸易。 疫情发生后,医护治疗、隔离防疫、消毒杀菌等物资贸易增加,对提升外汇服务便捷性提出了迫切需求。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外汇管理局对疫情防控物资进口简化购付汇业务流程,组织银行开辟相关业务“绿色通道”,对国际捐款简化入账结汇手续,允许银行直接办理资金入账结汇。对企业办理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业务,由银行对资金使用真实性进行事后检查,企业无需向银行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借用更多外债的企业,取消限额要求,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 ——做好疫情期间征信服务,切实保障公众征信权益。 对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员“四类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防控期间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对疫情期间因企业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规模,降低债券融资成本。 为使企业发债融资不受疫情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债券发行“绿色通道”,延长债券额度的有效期,合理调整信息披露时间限制,及时调整政策,支持线上办理业务。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企业发行的公司信用类债券,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对湖北省发行人企业会员2020年前3个月的会费减半收取。截至2020年4月底,已累计支持发行疫情防控专项债券388只、3993亿元。 三、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全力落实“六保”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全面做好金融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特别是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把做好“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重点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金融支持措施。 我国约有2000万个小微企业法人,占市场法人主体的90%以上。此外,还有8000万以上的个体工商户。解决好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融资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金融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就业和民生问题。2月25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举措,努力实现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提质、扩面”的总体目标。 一是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1.8万亿元。除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防疫保供外,增加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发放优惠利率贷款;面向中小银行增加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以优惠利率向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预计将覆盖200多万户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将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5%,商业银行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4.55%。截至5月7日,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共7052亿元。 二是支持政策性银行增加3500亿元民营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调增政策性银行全年信贷计划6000亿元。3家政策性银行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实际发放的贷款利率应有明显下降。 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增加3000亿元低息贷款,定向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鼓励国有大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力争上半年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30%,利率比2019年有明显下降。 四是加大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建立特殊时期发债“绿色通道”,1至4月,公司信用类债券共发行4.6万亿元,同比增长46%;民营企业发债约2700亿元,发行量创近年新高。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全年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全年发行3000亿元小微金融债券。 五是推动核心企业和国有大行等与应收账款融资平台对接。2020年一季度,中小微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平台融资1568亿元,力争全年促进中小微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 此外,还配合银保监会等部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符合条件、流动性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和利息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对于本金,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还本日期最长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于利息,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需支付的,最长也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计收,并免收罚息。截至4月15日,银行机构已对超过1万亿元贷款本息实施延期还款。其中,延期贷款本金还款60.4万户、9637.1亿元,延期贷款利息偿付51.9万户、481.5亿元。 ——积极稳妥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债务偿还、资金周转和扩大融资等迫切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完善金融支持方式,推动金融机构为防疫重点地区单列信贷规模,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提供专项信贷额度;督促金融机构加大企业贷款展期、续贷力度并大幅简化手续,适当减免贷款利息,适度扩大纯信用贷款发放范围,防止企业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要求商业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加大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从长远看,应对疫情对经济金融影响的关键在于按照新发展理念要求,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和结构性调整。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大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组织银行机构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式,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和重点企业的金融投放,特别是对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以及脱贫攻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落实落细各种优惠政策,畅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组织银行机构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制造业、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引导更多优质资源流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 四、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开放 用好金融支持政策,既要顾眼前,还要惠长远。中国人民银行继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不断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的同时,使金融改革的步伐越迈越快,把金融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 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价格。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5年10月放开贷款和存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2019年推出由商业银行报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来,利率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利率持续下行。目前,90%以上新发放贷款已将LPR作为定价基准。2020年3月1日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后,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引导利率下行,减轻企业和居民利息负担。2020年3月份,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82%,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份下降0.5个百分点。 ——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 2020年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上海成为金融改革开放排头兵,并为探索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金融开放模式做好准备。5月7日,明确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要求,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额度管理要求、取消托管人数量限制等,进一步便利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国金融市场。 ——持续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认真履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一方面,稳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处置;另一方面,继续加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3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印发《统筹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统一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推动形成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支持试点商业银行和部分保险机构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进一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风险管理需求,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 ——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合作。 为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在国际场合主动发声,积极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沟通,及时回应国际关注。3月2日,协调“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发布《支持中国等国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倡议》,充分肯定我国抗击疫情的巨大努力和有力措施。在3月4日和4月16日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电话视频会议、3月8日和5月5日国际清算银行(BIS)电话视频会议以及3月23日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等重要场合,中国人民银行向全球主要国家和经济体介绍我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情况,以及稳定中国及全球供应链的有关工作和成效,增强了国际社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信心。 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但是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并对世界经济金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我国经济规模大、韧性足、回旋空间较大,保持经济金融平稳发展大局具有很多有利条件。中国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部署,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金融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疏通传导机制,为稳企业保就业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加强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更加注重灵活适度,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推动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