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ST众泰披露控股股东铁牛集团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据公告,铁牛集团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应认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是铁牛集团资产多元化且具有核心价值。寥寥数语,一件市场期待已久的大事落定。*ST众泰的股价已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 这是今年第二家申请破产重整的汽车公司,此前*ST力帆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启动破产重整的公司还有*ST贵人和永泰能源等行业龙头。此前,“味精第一股”莲花健康和“钾肥第一股”*ST盐湖已完成了破产重整工作。 上海证券报资讯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已有14家上市公司启动了破产重整相关工作,控股股东启动破产重整的公司有15家,还有19家公司的子公司启动破产重整,加上2019年已启动破产重整尚未结束的50多家公司,沪深两市涉及破产重整的公司已接近100家。 “相较于破产清算,对于股东以及债权人而言,破产重整是对双方更为有利的选择。”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破产重整作为挽救困境企业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当前市场背景下,具有盘活企业资产,化解市场不良风险的重要作用。 破产重整潮涌 9月2日,*ST众泰披露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8月29日,海南发展公告参股公司海南特玻启动破产重整;8月26日,*ST围海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也是8月26日,*ST中南全资子公司中南重工被申请破产重整……8月份以来,涉及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已有9家。 进一步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已有14家上市公司启动了破产重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启动破产重整的则有15家公司,另有19家公司决定对子公司实施破产重整,加上拟参与其他公司重整的2家上市公司,涉及破产重整的公司数量有50家。2019年,涉及破产重整的公司数量为60家,已经完成的接近10家。 曾经罕见的破产重整为何如此密集出现?有券商人士分析,近2年,经济结构调整深化,一些公司的风险和问题水落石出,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寻求通过破产重整出清自救的公司明显增多。 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司中,不乏赫赫有名的巨头。如*ST力帆,公司曾经是A股首家民营车企,是“国产摩托车大王”,公司创始人尹明善曾位列重庆首富,在切入汽车领域后出现资金困难,如今不得不寻求退回仍拥有优势的摩托车产业。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光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申请破产重整数量增加的原因有:一是受融资环境的影响,部分上市公司陷入股票高质押、无力偿债的困境,导致上市公司出现财务危机;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主业下滑,长期积累的风险加速暴露;三是政策层面上也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化解债务危机。 “上市公司做重整有多方面的优势:一是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二是股权价值容易得到认可;三是融资渠道更通畅,有利于重整投资人后续的资本运作。”广发证券一位资深投行人士表示,破产重整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化解财务危机的一条重要路径。 一举多赢格局 在前述投行人士看来,能够“快速见效”,也是困境公司青睐破产重整的原因。 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后成功“翻身”的案例,也引来其他公司的效仿。如坚瑞沃能,今年4月底,公司重整完毕,常德中兴顺利入主,高保清当选新任董事长。公司日前公告,经过破产重整,公司已彻底解脱了以往债务的桎梏,资产状况、资产结构得到极大改善,拟更名为保力新。6月底以来,公司股价已接近翻倍,市值已突破100亿元。 再如天海防务,随着破产重整的顺利推进,公司股价接连上涨,今年来累计涨幅已超过200%。记者了解到,在公司的破产重整过程中,经法院决定,准许天海防务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日常经营事务,从而使公司在重整期间仍能维持正常生产,最大程度维护了企业的价值,随着市场的好转,天海防务也接连获得了多个大单。 经历过重整的一位企业家表示,破产重整的效果是多元的,不仅让中小股东看到了回本希望,而且还拯救了公司主营业务,维持相关就业。此外,对产业链上下游也有助益,避免债务连环爆。 破产重整成功率的大幅上升,增加了部分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信心,并已经在多家公司的股价上得到反应。 如*ST银亿,在股价接近1元后迅疾反弹,目前公司正在公开征集重整投资人。据披露,管理人已经收到部分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还有部分意向重整投资人正在积极与公司接洽。再如*ST瀚叶,公司股价近期已翻倍,在券商人士看来,相对优良的资产拥有较高的重整价值。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重整都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据上海证券报资讯统计,2019年底,有*ST中绒、ST庞大、*ST厦工、*ST沈机、坚瑞沃能等5家公司完成破产重整,今年上半年,实现盈利的有3家,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真正实现主营业务盈利的尚无一家。 司法渠道顺畅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投行人士看来,企业申请破产重整的数量骤增,与司法环境的变化也有关,法律制度等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破产重整的渠道已经相当顺畅。 “破产案件以前存在受理比较困难的情况,近年来出现好转,特别在沿海及其他司法环境良好的地区,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受理环节相对比较顺畅了。”作为一线从业律师,黄潜的感受很直接。黄潜认为,由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社会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因此严格的前置审查程序仍是非常必要的。 2017年8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加强破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要引导破产程序各方充分认识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在挽救危困企业方面的重要作用。2019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等13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 专业机构的设立也有助于破产重整案件的推进。2019年1月,全国第一家破产法庭在深圳揭牌成立。同月,北京破产法庭揭牌。随后,破产法庭在上海、天津、广州、温州、重庆、济南等多地挂牌成立。 今年全囯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提到,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妥善审结破产重整等案件4626件,涉及债权6788亿元,推动“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让48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帮助10.8万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 为更好地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有效衔接,化解破产重整识别难问题,降低重整案件审理成本,缩短审理周期,多个省市级法院还出台了《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广州中院日前披露,通过重整,帮助华康公司、凯路仕公司、泛诚公司、天河伟天公司等一批困境企业获得重生,共化解债务逾10亿元,盘活土地11万平方米,实现了债务人企业资产最大化和债权人清偿率的大幅提升。 多路资金力捧 要真正让公司摆脱困境,离不开外来活水的支持,重整投资人无疑是破产重整能否成功的最关键因素之一。作为拯救公司的“白衣骑士”,重整投资人的实力几何、付出多少、诉求怎样,将直接决定重整后公司的实际质地。 征集和寻找重整投资人,一直是破产重整公司面临的最大困难之一。不过,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主体开始对破产重整感兴趣。 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AMC)。今年3月,“味精第一股”*ST莲花(现名莲花健康)重整完毕,成功保壳并摘帽,参与重整的莲泰投资的股东可追溯到国厚资产。国厚资产是一家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公布和财政部备案的国内首批具有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再如天翔环境。据公告,四川商投、嘉道博文拟以战略投资人身份,愿意在重整管理人的主导下,联合以7亿元至13亿元“现金及/或资产”注入天翔环境。查询可知,四川商投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国有大型骨干企业,是四川首家新组建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嘉道博文的实际控制人为资本大佬龚虹嘉、陈春梅夫妇。 一些实业巨头也积极参与破产重整。*ST飞马日前公告,邀请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重整投资人,后者是专业从事实体资产托管运营的创新平台,控股股东为新希望集团。 上市公司也在积极寻找整合同行的机会。南钢股份日前宣布,拟参与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及其4家关联公司的破产重整。公告称,申特系企业是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主要产品为棒材、线材,可与公司现有产品相互补强。 春兴精工日前公告,公司参与福昌电子的重整投资已完成100%股权受让。福昌电子主要从事通讯和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是华为、中兴的一级供应商。 回归实业考验 重整投资人主体的多元化,在推动破产重整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部分并没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进场,为重整而重整,最终或沦为一场“保壳”运动。 “上市公司必须具备被挽救的价值,如存在主业处于夕阳行业或者产能过剩的产业、核心团队流失等,最终都将被淘汰。”杨光华表示,如果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问题,且没有可行的解决方案,这类破产重整是不会被认可的。 “相对来说,实业资本主导的重整,成功概率更大一些。”有接受采访的投行人士表示,对申请破产重整的公司来说,只要有人接盘,都强过破产清算,但是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最重要的还是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来自重整投资人的支持必不可少。 以莲花健康为例,今年3月破产重整完成后,4月底即推出了再融资计划,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2亿元,用于对原有产线的升级,并延伸产业链。公司控股股东莲泰投资参与认购,认购不少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10.04%,认购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 造血功能的恢复并不容易。如*ST沈机,于2019年完成了破产重整,一直也在努力做提质增效的工作,但受疫情以及下游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公司仍亏损3.6亿元。 大企业往往会对重整投资人提出较高的门槛要求。如*ST力帆,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重整投资人资产总金额不低于200亿元。此外,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拥有汽车、摩托车行业生产管理经验者,或拥有汽车、摩托车企业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 “破产重整是一种救济制度,绝不是请客吃饭,是利益各方通过妥协和牺牲,最终达到挽救公司的目的。”有接受采访的投行人士表示,如今市场上破产重整比较火爆,但每一例破产重整,背后都有复杂的利益博弈,还需要实力投资者的担当,建议各参与方更加务实,共同呵护,推动优质资产获得新生。
近期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数量呈现上升态势。截至9月3日,今年以来已有11家上市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近两个月就有5家上市公司披露重整事项。 一位资深重整管理人坦言,参与重整的中介呈现“冰火两重天”态势,大机构参与规模较大重整案件应接不暇,一时感到人员捉襟见肘;二三线机构受制于经验不足等方面问题,仅能参与本地区的小规模重整,且收益有限。 数量增多 近两个月来,上市公司重整案例数量明显增多。ST中孚、*ST恒康、*ST索菱、*ST贵人、永泰能源5家上市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上半年则涉及*ST天娱、天广中茂(现为“天茂退”)、*ST安通、*ST华讯、*ST雅博、*ST宝实、*ST力帆6家上市公司。 重整均为债权人发起。以*ST贵人为例,公司8月12日晚披露,收到债权人泉州市奇皇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奇皇星公司已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有的债权方与上市公司重要股东系关联方。*ST索菱8月21日晚公告称,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建华建材已于8月21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重整。建华建材与持有公司表决权第一大股东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中山乐兴”)的实际控制人同为许培锋,中山乐兴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刚为建华建材董事长。 有的上市公司重整案被拒,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破产重整申请。如2020年4月17日,*ST龙力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认为*ST龙力系上市公司,债权人至今未能提供除《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的相关部门的材料和意见,因此不予受理申请人对*ST龙力的破产重整申请。 中介喊忙 《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13年,陆续有60多家上市公司重整获得成功。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去年共有14家上市公司被申请重整,今年以来已有11家上市公司被申请重整。 业内人士称,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如此密集,与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六稳六保”有密切关系。重整企业获得再生后,有机会充分发挥出更多优势。 “六稳六保,这是今年破产重整案集中爆发的宏观政策背景。金融要扶持实体经济,使得一批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得以通过司法重整实现价值重构。”曾主持过多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的资深人士游念东指出,破产法的地位越来越高,重整制度的普及和深化是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标志。2016年以来,最高法院大力推动地方法院设立破产庭,企业破产法的广泛应用造就了一批专业的法官队伍,也培育了一批有办理破产法业务经验的中介机构。中介队伍成熟壮大助推上市公司重整业务的发展。 游念东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今年以来多地法院裁定受理上市公司重整案似有放宽迹象。以*ST天娱为例,该公司没有业内公认的适合放行破产重整的“特殊元素”,比如有国资成份、所在产业关系国计民生重大、债权金额巨大等。*ST天娱能够获得重整机会,说明适格上市公司如果不触碰大股东违规占款或类似“红线”,重整申请应该不会有太多程序障碍。 “科创板和创业板实施注册制,退市进入常态化。”国内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常年从事重整业务的律师张燕(化名)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相关上市公司可以抓住这个窗口期,尽快重整真正“活过来”。 对于中介机构而言,资深机构忙于少数重整大项目,无暇他顾。游念东指出,参与重整项目的中介机构存在“冰火两重天”的局面。对于重整大案,当地政府或法院通常选用传统的几家机构,其收费自然也不菲。而众多案值较小的重整项目,甚至存在连清算费用都不能及时收取的现象。“上市公司重整‘门槛’高,是因为存在信披管理严格和启动程序繁琐两方面因素。” 获得新生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坚瑞沃能、莲花健康、*ST厦工、*ST盐湖等4家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部分企业发展面貌焕然一新,业绩得以有效修复。 莲花健康便是一例。这家企业曾经味精产量居世界第一,国内市场占有率达43.4%。随着味精消费市场不振,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加上沉重的冗员、历史遗留等问题,导致公司资金紧张,经营业绩下滑,主营业务长期亏损,并最终引发债务危机和经营困境。莲花健康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归母净利亏损,若2019年续亏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重整成为破局最佳途径。2019年7月3日,周口中院收到对莲花健康公司的重整申请材料。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2019年10月15日,周口中院裁定受理莲花健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在重整相关方的共同努力下,莲花健康公司的破产重整,通过土地置换、资金注入、转增股票等一系列有效举措,解决了20.4亿元债务,妥善安置了职工万余人,解除了莲花健康公司沉重的负债和冗员问题,促其获得新生。 莲花健康重整成功后,业绩出现积极变化。公司2019年扭亏为盈,归母净利达6923.06万元,完成“保壳”工作。今年上半年归母净利达3113.13万元。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尽管破产重整获得成功,有的上市公司后续发展并不尽如人意,股价长期徘徊在1元/股附近,反映出市场对该公司信心不足。“重整相当于给企业做一次手术,能否彻底康复最终还要靠其基础。”游念东说。
*ST众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因申请人铁牛集团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账面资产数额小于负债数额,应认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是铁牛集团资产多元化且具有核心价值。通过预重整阶段工作,申请人也已具备一定的重整基础。综上,申请人具备破产原因,同时具有重整价值,且有可能通过重整使企业恢复经营,故申请人的重整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铁牛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铁牛集团管理人。目前有关方对铁牛集团的破产重整工作仅为初步安排,公司尚未知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ST众泰控股股东铁牛集团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ST众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因申请人铁牛集团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账面资产数额小于负债数额,应认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是铁牛集团资产多元化且具有核心价值。通过预重整阶段工作,申请人也已具备一定的重整基础。综上,申请人具备破产原因,同时具有重整价值,且有可能通过重整使企业恢复经营,故申请人的重整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铁牛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铁牛集团管理人。目前有关方对铁牛集团的破产重整工作仅为初步安排,公司尚未知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收到复产批复 海南海药公告,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汉阔生物因配合盐城市对辖区内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环保整治工作已于2019年3月起临时停产。汉阔生物于近日收到复产批复,原则同意汉阔生物年产100吨美罗培南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恢复生产。此次复产将补强公司培南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增强公司培南类核心品种的成本控制、原材料掌控、产品质量管理等能力。 中兴通讯已耗资1.15亿元回购股份 完成回购计划 中兴通讯公告,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A股股份。9月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A股股份,回购数量为297.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38.85元/股,最低价格为38.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4,765,5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超过最低限额(不低于1亿元),根据回购方案,公司管理层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8月31日晚间,*ST力帆(601777)发布控股股东及参股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力帆控股和公司参股公司力帆财务以及控股股东9家关联公司重庆汇洋控股有限公司、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 截至公告披露日,力帆控股共持有*ST力帆股份6.19亿股,占总股本的47.08%。力帆财务由公司持有49%股权,长期以来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法院裁定控股股东力帆控股及公司参股公司力帆财务等1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开展等产生影响,力帆控股及力帆财务合并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8月7日,力帆股份(现“*ST力帆”)披露的控股股东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公告显示,2017年以来,力帆控股持续面临债务风险,为妥善解决力帆控股的债务问题,保护广大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利益,力帆控股认为其具有重整价值,于2020年8月6日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司法重整。 8月12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8月13日,公司披露《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参股公司力帆财务司法重整的公告》。公司股票于8月2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力帆”。 在8月31日晚间的公告中,*ST力帆还做出了风险警示: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昨日下午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作为中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条例,将对我国创业创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立法宗旨:促进诚信债务人经济再生 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按照本条例破产清算或和解。 诚然,深圳经济特区活跃着大量创业者,他们代表新的技术或生产关系,在创业初期以一己之力“摸着石头过河”,往往出现抵押房屋、腾挪信用卡等筹措资金的情况,一着不慎就容易导致全家陷入经济困顿的局面。但是,从本意而言,这些创业者是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和智慧为社会创造财富的“有生力量”,社会对其不能按照“成王败寇”的标准进行单一评价,要通过制度层面对创业创新者进行扶植,而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正是弥补了这一空白。 受理审查:中院管辖,财产申报 个人破产案件的管辖权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没有下放到基层法院。这意味着对于个人破产案件,法院系统保持谨慎的态度,对于案件数量和质量也许将有相应管理。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审理破产申请,一般以书面调查的方式进行;案情复杂的,可以进行听证调查。 为防止债务人钻法律漏洞,本条例设有债务人申报义务环节,总结一下,需申报的财产类型主要包括: (一)现金类资产:工资、劳务所得、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公积金; (二)投资类资产:公司股权(含代持); (三) 财产性利益:集体经济组织分红、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 (四)不动产:房屋、土地使用权; (五)动产:车辆、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 (六)贵重物品:文玩字画、个人收藏品等; (七)继承、赠与等财产权益; (八)可期待、可主张的财产权益; (九)海外取得的合法资产; (十)其他有处置价值的资产,例如比特币等。 从财产申报的种类来看,已经涵盖了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全部财产和财产性利益,基本与国际上的通行标准相吻合。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发展迅猛,在深圳的区块链技术相关创业者众多,这类创业者的突出特点是公司主体多为海外公司,且拥有合法的海外资产,一旦创业者在中国负债需要进行个人破产,就得将其海外资产进行如实申报,否则可能会导致个别人钻法律空子。同时,作者提醒诸位申请个人破产的债务人,若虚假申报、隐瞒资产,将面临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的严惩,请勿以身试法。 重整与和解:重整听证,债权和解 与企业破产制度类似,我国首例个人破产条例也规定了“重整”环节。申请重整有两个渠道:一是债务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整;二是债务人在法院受理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向法院申请重整。 重整计划草案需要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基本一致。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债务人,已通知债权人等进行听证调查。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条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合法、可行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请注意,在重整期间(一般不超过三年),对债权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该财产为重整所必需的,该担保权暂停行使。因此,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在参与讨论重组计划时应当特别注意自身权利的限制,防止错失优质资产。另一方面,债权人为了完成重组,其工作重点也是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只有他们同意重整计划,债务人才能免于破产。 人民法院处理个人破产案件,不反对债务人与债权人委托和解、自行和解等。但是,依照司法实践经验,债权人群体的诉求往往不稳定,为了固定和解的效果,本条例特意增加了“禁止反言”的规定:“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达成未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债务清偿协议,和解协议草案规定的债权债务安排不低于该协议约定的,视为该债权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同意和解协议草案。可以预见,在条例生效后,债务人申请个人破产时,如果能够拿出之前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协议,将加快个人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 写在最后 我国第一个个人破产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深圳特区再次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早在2018年最高法院就曾经提出要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各地也有相应的萌芽,但深圳特区本次的创举可以说是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年人创新创业的热情不断,出现了一批创业公司成长为业内“独角兽”的成功案例。但是由于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中国创业者笑称自己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一群人,创业试错的成本极高。一旦创业失败,尤其是服务个人(C端客户)的创业项目,还将面临被集体诉讼维权的尴尬境地,现在个人破产制度深圳版正式出台,将极大鼓舞青年人的创业热情,为正在改变世界的人提供助力。个人破产制度,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本文首发自新京报
*ST力帆公告,为推进公司的重整工作,公司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定,面向市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此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拥有汽车、摩托车行业生产管理经验者,或拥有汽车、摩托车企业并购整合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重整投资人资产总金额不低于200亿元。重整投资人应利于上市公司现有汽车、摩托车产业的转型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