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北京市中医药条例》二审稿提交审议。《条例》二审稿提出区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三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诊所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建立中医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强化对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的监管,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不得从事诊疗活动等。多举措支持发展中医药事业,营造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社会氛围。 区政府至少举办一所三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条例》二审稿有多处改动,明确建设区属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的意义和作用,表述为“区人民政府应当至少举办一所承担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功能的三级中医医疗机构。” 第十一条提出,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按照要求配备中医医师、中医或者中西医结合床位,健全中西医协同工作机制,促进中西医服务优势互补。 第十二条规定,本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门诊部,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开办的中医诊所不受产业布局限制。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教学、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中医诊所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规将受罚 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方面,《条例》二审稿健全中医诊所规范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增加中医诊所行为规范和建立中医诊所监督检查制度的相关规定,分别表述为“中医诊所应当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技术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市、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健全对中医诊所的信息公开、依法执业、诊所管理以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并建立中医诊所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 同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所在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由所在区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管理工作。” 强化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监管,中医养生保健企业不得从事诊疗活动 《条例》二审稿强化对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的监管。第二十九条中增加“医疗机构委托提供代煎、配送服务的具体规范由市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规定。 《条例》二审稿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具体表述为,“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可以运用中医理念和技术方法,提供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健康咨询指导、健康干预调理等非诊疗类健康服务。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不得从事诊疗活动,不得进行带有中医诊疗性质的宣传。” 此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中药广告。 提出多条具体措施 营造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社会氛围 《条例》二审稿提出,本市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本市积极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营造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社会氛围。 《条例》二审稿还提出多条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具体措施。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防治纳入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中医药专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选派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医学救援,实行中西医联合救治。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传染病防治人才的培养,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中西医结合的传染病临床研究基地、传染病病区。 本市鼓励发展中医治未病和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建设。 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动态调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支付标准。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及中医药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
上海凯宝20日早间公告,8月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公司产品痰热清注射液被该方案列为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重型和危重型推荐用药。 公司主营产品痰热清注射液是独家专利、国家中药保护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属国家中药二类新药,主要用于细菌或病毒引起的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及上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治疗。痰热清注射液自2003年上市以来,先后多次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重大疫情临床指南或诊疗方案;连续被列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试行第七版)、(试行第八版)》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重型和危重型推荐用药。 公司预计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的发布将对产品痰热清注射液的市场推广和销售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
7月24日,1药网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疫情后互联网医药健康平台用户行为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显示,70/80后、男性正成为互联网医药健康平台的消费主力军。整个疫情期间,男性用户下单占比高达64%,原因是他们更看中互联网诊疗购购药的方便快捷,且对部分疾病具有良好的隐私保护;在下单用户里,70/80后占比达到53%。 就用户区域分布而言,超一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下沉市场用户正成为互联网医药健康平台的主要受众。 1药网联合创始人兼执行董事长于刚对记者表示,正是互联网医药健康平台有效解决了上述不同类型用户的各自诊疗购药痛点,令他们快速养成了互联网诊疗购药习惯,为疫情后时代互联网医药健康平台持续高速成长奠定了扎实的用户基础。 据1药网透露,今年1-6月期间,1药网新注册用户同比增长128%,新注册用户线上问诊人数同比增幅更是达到221%,尤其在4月疫情明显好转后,仍有大量新用户登陆1药网进行在线问诊购药。 “我们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心血管、内分泌、神经系统等慢病药品购买需求最为旺盛,整个慢病药品营收占比达到61%。”于刚表示,这意味着基于慢病管理的在线诊疗购药,正成为驱动互联网医药健康平台在疫情后时代持续高成长的一大重要引擎。 放眼全国,各地用户的健康需求的差异性也相当大,比如东部地区用户容易“上火”,北部地区用户需要“补气益血”,西部地区用户最怕“腹泻”,中部地区用户哮喘高发,南部地区用户最在意“补肾”。不过,高血压在各地均属于高发心血管疾病,排名均为第一,尤其在1药网全国心血管患病人群里,东部地区高血压人群占比超过40%,且在全国范围内,30岁以上高血压人群呈现上升趋势,令高血压患者日益“年轻化”。 此外,冠心病与高血脂则在高龄用户群体“高发”,据1药网大数据统计显示,今年1-6月期间,在各年龄段购买冠心病与高血脂药品的用户占比里,年龄越大,用户占比越高。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高龄用户未必受到自身“触网”较晚的影响,正积极拥抱互联网诊疗购药。 疫情后时代,用户对互联网诊疗购药的习惯非但不会明显“退潮”,反而会因一系列新诊疗需求得到满足而日益青睐这种全新的诊疗购药方式。 1药网表示,不同地区广大用户的新在线诊疗购药需求,正驱动公司持续完善高效的药品供应链管理体系与智能化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便给广大用户提供更卓越的在线就诊购药体验,引导越来越多用户持续青睐互联网医药健康平台来解决自身健康管理需求。
近日,国内医疗设备领军企业东软医疗开启了科创板征程,上市申请获得受理。东软医疗拟募集9.65亿元,用于新一代超高端CT整机与核心部件研发项目、高场磁共振整机与核心部件研发项目、新一代高性能超声产品与部件研发项目等项目。 东软医疗是国内领先的大型医学诊疗设备制造商,主要从事大型医学诊疗设备的研发、生产与服务。目前,公司拥有数字化医学诊疗设备、体外诊断设备及试剂、MDaaS解决方案、设备服务与培训等四大业务线。 公司以CT产品起步,拥有20余年的CT技术积累,创造了CT领域多个“中国自主品牌第一”。1997年,公司创始团队成功研发第一台国产品牌CT;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在中国市场的CT销售额连续三年位居国产品牌第一名,CT的对外出口量亦连续三年位居国产品牌第一名。 自1998年成立以来,公司始终深耕大型医学诊疗设备,经过20多年自主创新与研发,实现了从单一CT产品到完整的医学影像产品系列的发展历程。截至2019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各类医学诊疗设备历史发机量已达38000余台,公司MRI海外累计发机量在国内厂商中排名第一。 公司自创立之初就把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作为发展的重要战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产品已销往美国、俄罗斯、意大利、阿联酋、埃及、巴西、肯尼亚等全球100余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含80余个“一带一路”合作国家。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生产的CT、车载CT、方舱CT、移动DR等产品为全国各地紧急提供筛查诊疗支持,并向武汉雷神山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捐赠两台套128层高端CT及软件系统。2020年1月至3月,向国内各地累计发机220余台,对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在驰援国内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全球防疫,向巴西、哥伦比亚等十余个国家发运CT、DR等产品,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