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日晚间召开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经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程序报批后,确定自6月16日起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 陈蓓表示,从全球看,境外疫情呈现持续扩散蔓延态势。目前全球疫情短期内难以有效控制。境外输入仍是北京市最重要的疫情风险。 6月11日,北京市在连续57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后,再次出现本地病例。截至6月15日24时,累计报告116例检测阳性者,其中确诊病例106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所有病例均与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有直接或间接的流行病学关联。此起聚集性疫情已波及9个区(丰台、大兴、海淀、房山、西城、东城、朝阳、石景山和门头沟)、28个街道(1个高风险、27个中风险),并在三个省引发相关病例(河北3例,辽宁2例,四川1例)。本起聚集性疫情初步判定由人际传播或物品环境污染引发的感染所致,且密切接触者中出现了明确续发感染。 陈蓓表示,北京市目前防范境外输入和本市及国内扩散风险形势严峻,必须主动出击、果断处置,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把这次聚集性疫情控制住,坚决遏制疫情向市内外扩散。 北京市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后,将坚持“九严格”措施,包括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公共交通体温检测和公共场所测温验码等措施;严格进出京管控,境外入京人员全部集中观察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街乡、新发地市场相关人员禁止离京等。 同时,北京市还发布了15条其他措施,包括中高风险街乡、新发地市场相关人员禁止离京,其他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京”,确需离京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口岸食品检验检疫,完善进口食品检疫标准,加强溯源管理;恢复社区封闭式管理;恢复各年级线上教学,高校学生停止返校;对监管、养老、福利、精神卫生等特殊机构场所,实行严格封闭式管理,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 陈蓓表示,二级应急响应级别下不需要停工停产,但是下调办公楼宇到岗率,鼓励远程、居家等弹性办公,鼓励错峰上下班;同时,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及公园景区限流30%,实行分时段预约限流、远端疏导等防控措施;室内外体育健身场所实行预约限流措施,停止开放篮球、排球、足球等团体及对抗性运动项目;关闭文化娱乐场所和地下空间体育健身场所、游泳馆等;坚持门诊预约挂号制度;停止开放境内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业务。 下一步,北京市将持续分析评估国内外及本市疫情,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16日晚间举办的发布会上,北京市商务局二级巡视员王洪存表示,北京主要商超生活必需品供应稳定,果蔬货源充足,购物秩序良好,客流总体平稳。 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副主任、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组专家施国庆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三文鱼是新冠病毒的宿主或中间宿主。如果有人觉得存在新冠病毒暴露风险,或者是接触了可疑的病人、可疑的食品,应当进行核酸检测。建议人们无论是食用三文鱼或其他食品,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清洗和加工。如果出现发烧症状,务必去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16日晚间,北京市教委通报,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调至二级的要求,从17日起,北京市中小学各年级停止到校上课,在京高校学生停止返校。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学校要及时通知每一名学生家长,同时做好线上教学的无缝衔接、心理疏导等工作,确保学生平稳进入居家学习。初三、高三年级也同步恢复居家线上教学。 此外,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在京高校(含高职)从17日起停止返校;学校可以通过线上办理、远程服务等方式,做好毕业离校工作;各类型幼儿园17日起均停止开园;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作家 姚洋 我希望不要仅仅把地摊经济看作短期救急措施,即使未来就业形势不那么紧张了,我们也可以总结地摊经济发展的经验,借助这次放宽对地摊经济管制的机会,将精华部分保留,而不是“一刀切”地将其取缔。 地摊经济不只是短期救急措施 地摊经济对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是非常有用的。在疫情中,就业受到冲击较大的是城市里的低收入人群,以及从农村到城市里来打工的人群。地摊经济给他们提供了一种临时就业的途径。当就业问题得到缓解,居民收入相应增加,那么对于提振消费也是有帮助的。 我希望不要仅仅把地摊经济看作短期救急措施,即使未来就业形势不那么紧张了,我们也可以总结地摊经济发展的经验,借助这次放宽对地摊经济管制的机会,将精华部分保留,而不是“一刀切”地将其取缔。前两年,以城市安全隐患为由禁止民宅改造成商业用途。但是,这样的做法太过生硬,城市安全措施不到位就应该集中解决安全问题,没有必要直接将店面关闭。一些城市将店面的招牌都换成整齐划一的形式,使整座城市失去了生气和多样性。另外,还存在政策和目标相违背的现象——一方面想要繁荣夜市经济、拉动消费,另一方面,却将街道清理得“干干净净”,没有人气。一个城市要带有温度,有烟火气。希望从今以后,我们的城市规划不要“贪大求洋”。 地摊经济对于实体店铺的冲击不会很大。因为经济发展是一个正向循环,循环的强度越大,各方得利就越多。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家的市场行为都受到限制,经济发展就很缓慢。但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每个人都能参与市场活动,经济就遵循“滚雪球效应”发展起来。所以,地摊经济的发展对于实体店铺来说并不是件坏事,居民通过地摊获得收入,有了经济基础后也会去实体店消费,这对于实体店铺的发展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 未来地摊摊位应该拍卖 通过定点、定期的方式来引导地摊经济规范发展。限定摆摊的地点和时间,时间一结束,摊主们应该遵守规定自觉撤离,而且要将场地打扫干净。如果违反规定,可以实施一些惩罚措施。通过规则的制定来使公民养成守法意识,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这样一来,发展地摊经济对环境造成的压力也能得到缓解。 如果未来对于地摊的需求量变大,管理也趋于规范,个人觉得这种摊位是应该拍卖的。政府规划好摊位,然后一次性收取摊位费,以避免像以前一样多次收取管理费造成的冲突。对于一些真正的贫困户,可以采用抽签免摊位费的方式。通过赋予他们摆摊的机会,让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有尊严地、体面地生活。这样的措施能够激励整个社会积极向上的风气,同时缓解政府的压力。 我觉得这是一件做起来很简单的事情,但是一些政府官员有根深蒂固的观念——城市就应该“干净”,所以他们想不到这些措施。我们得牢记,城镇里一半的就业是由个体工商户和雇佣5个人或以下的小商小店提供的。所以,千万不能小看这些小微企业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政府应该尽力保住一些小微企业或者支持新的小微企业“冒出来”。比如,可以由政府出面承担这些企业三个月的房租,减免半年的税收等等。先鼓励大家赶紧把企业办起来,那么就业问题就可以得到非常好的缓解。 本文原发于网易,作者同意转载 (本文作者介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深圳海关发布十条措施高质量帮扶供应链企业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深圳一些供应链企业受到一定影响。日前,深圳海关对外发布精准帮扶供应链企业10条措施,从助力供应链企业减负增速、拓宽供应链企业发展空间,以及增强供应链企业竞争能力等多个方面,支持供应链行业发展、保障外贸供应链健康稳定。 在优化监管助力供应链企业减负增速方面,免除单证验估、税款担保,货物先放行后提交资料,为企业缩短通关时间、释放资金占用;帮助企业叠加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等更适用、更便捷的作业模式,提高通关效率;优化保税仓储货物变更、查验、日常巡查等监管模式,提升保税仓储物流便利化水平。 通过创新手段,不断拓宽供应链企业发展空间。支持企业开展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业务,鼓励企业在与海关WMS联网对接的基础上,将海外仓的WMS数据向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共享,提升通关便利,带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出口;鼓励企业ERP系统与海关对接,享用“互联网+网上稽核查”监管模式,降低实地稽核查频次。 深圳海关还将通过专业技术支持,增强供应链企业竞争能力。安排专人提供归类、价格、原产地预裁定关税技术指导,依法及时作出预裁定决定,提高企业通关可预见性;帮助企业及时了解供应链环节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动态,充分运用海关国际合作及交流机制加强磋商协调,降低企业“走出去”风险。 杨阳腾
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再有新动作。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5月27日发布消息称,根据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 “易纲行长日前表示,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并介绍了五方面具体工作,包括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11条措施中的很多内容,都是这五方面具体工作的细化或延伸。”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连平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这些举措将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货币政策要让资金更好直达实体经济政策思路顺利落地。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可以预见,一部分改革措施将于近期落地实施,这有助于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提升资本市场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业稳定运行,从而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 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向中小微企业,这也成为11条措施中的“重头戏”。连平表示,11条措施中有6条都非常明确地从各个方面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使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顺畅、融资成本更低。 实际上,解决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金融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就业和民生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但却对保民生、保就业作出重点部署。‘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最重要的切入点就在如何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上。”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11条措施的第一条即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温彬认为,该办法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考核更强调精细化与差异化,更科学全面系统,是对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的探索,有助于强化对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的约束,激励银行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有力地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谈及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李建军认为,一是要确保企业资金可得性的持续性;二是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要有更好的担保和征信机制。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据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为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11条措施中就包括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我们判断,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王青说。 另外,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金融委办公室还表示要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该办法显然是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围绕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中小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开出的一剂‘良方’,同时也充分表明商业汇票不是取消的问题,而是要更好地通过创新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这一措施有利于盘活现有一部分票据承兑和贴现存量,激活释放服务中小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对于推动票据市场发展,进一步通过供应链票据融资及应收账款票据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及中小企业起到重要作用。 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受疫情冲击,当前小微企业正成为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王青认为,11条措施进一步聚集两个关键点,一是“落实尽职免责要求”;二是“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前者解决“不敢贷”问题,后者解决“不能贷”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有4000多家,资产总额约占到整个银行体系的四分之一,是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由于中小银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经营实力有限,特别是其客户群体有一定特殊性,中小银行资本紧张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中小银行受冲击较明显,中小银行也在积极寻求资本补充的渠道。 对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强调,要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11条措施的第二条也指出,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从一季度数据看,城商行、农商行的不良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三者分别为2.45%、4.09%和1.91%;同期,城商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较低,且相比去年年底也有下滑趋势。 兴业宏观分析师陈昊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从2018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此前惠及的机构主要为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随着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冲击的体现,未来中小银行不良贷款暴露压力增加,补充资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因此,现在要强调补充银行资本这方面内容。 “未来的方案大致有四种方法来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陈昊谈到,一是通过留存收益来补充资本;二是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三是通过地方财政以及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甚至国企注资来补充资本;四是欢迎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入股中小银行来补充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5月27日,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范畴。取消发行人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的要求;将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的要求调整为“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取消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AAA级的要求。 陈昊表示,取消上述限制使得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中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扩充了中小银行这些资本补充工具的投资者范畴,也便利了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的发行。 下一阶段金融业改革开放全景图展开 除小微企业、中小银行等要点外,11条措施还涵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金融消费者保护等领域。 王青表示,在资本市场方面,主要是创业板和股转系统改革,即通过推进注册制实施,加快新三板改革,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这一方面有助于激活股市融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宏观杠杆率。 “最新发布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前期已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推出的时机成熟。例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等此前都已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了大量意见。”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在连平看来,11条措施中还有一个要点就是金融方面的对外开放,涉及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如何更好地便利外国政府等相关机构从事在华债券业务、扩大外资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等。未来,金融对外开放的新的重要领域将会进一步得到拓展。他认为,这些措施的出台会有助于推动新的金融开放能更好地落到实处,也能加快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开放步伐。 另外,11条措施还包括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等内容,强调规范行业发展,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会期间就宣布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反应速度快、力度大,既布局全面,直击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又着眼长远,展开了下一阶段金融业改革开放全景图。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杨亚龙
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再有新动作。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5月27日发布消息称,根据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以下11条金融改革措施。 ----- 速览!11条金融改革措施将于近期推出 1.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2.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 3.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 4.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 5.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 6.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 7.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8.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 9.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 10.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11.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 ----- “易纲行长日前表示,‘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并介绍了五方面具体工作。包括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11条措施中的很多内容,都是这五方面具体工作的细化或延伸。”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连平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这些举措未来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的货币政策要让资金更好地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思路顺利落地。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可以预见,一部分改革措施将于近期落地实施,这有助于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提升资本市场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从而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 “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向中小微企业,这也成为11条措施中的“重头戏”。连平指出,11条措施中有6条都非常明确地从各个方面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使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顺畅、融资成本更低。 实际上,解决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问题,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金融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就业和民生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但却对保民生、保就业作出重点部署。‘保障就业和民生,必须稳住上亿市场主体,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最重要的切入点就在如何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上。”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向《金融时报》记者分析称。 11条措施的第一条即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温彬认为,该办法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考核更强调精细化与差异化,更科学全面系统,是对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的探索,有助于强化对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的约束,激励银行提供差异化服务,从而有力地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谈及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李建军认为,这样一是要确保企业资金可得性的持续性,二是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要有更好的担保和征信机制。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据了解,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实际融资成本不仅包括贷款利率,还有担保费、评估费、财务顾问费等非息费用。为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11条措施中就包括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我们判断,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王青说。 另外,为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金融委办公室还表示要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该办法显然是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围绕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中小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开出的一剂良方。同时也充分表明,商业汇票不是取消的问题,而是要更好地通过创新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江财九银票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肖小和对《金融时报》记者说,这一措施有利于盘活现有一部分票据承兑和贴现存量,激活释放服务中小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对于推动票据市场发展,进一步通过供应链票据融资及应收账款票据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及中小企业起到重要作用。 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受疫情冲击,当前小微企业正成为实体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王青认为,11条措施进一步聚集两个关键点:一是“落实尽职免责要求”;二是“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前者解决“不敢贷”问题,后者解决“不能贷”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银行数量有4000多家,资产总额约占到整个银行体系的1/4,是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中小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由于中小银行自身管理能力和经营实力有限,特别是其客户群体有一定特殊性,中小银行资本紧张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疫情影响下,中小银行受冲击较明显,中小银行也在积极寻求资本补充的渠道。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就强调,要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11条措施的第二条也指出,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把补资本与优化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 从一季度数据看,城商行与农商行的不良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三者分别为2.45%、4.09%和1.91%;同期,资本充足率明显较低,且相比去年年底也有下滑趋势。 兴业宏观分析师陈昊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从2018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此前惠及的机构主要为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随着疫情对银行资产质量冲击的体现,未来中小银行不良暴露压力更大,补充资本的急迫性也有所上升。因此,现在要强调这方面内容。 “未来的方案大致有四种方法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陈昊谈到,一是通过留存收益来内源补充资本;二是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三是通过地方财政以及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甚至国企注资;四是欢迎民营企业和外资机构入股中小银行来补充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范畴。取消发行人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的要求;将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的要求调整为“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规定”;取消发行人外部信用等级AAA级的要求。 陈昊表示,取消上述限制使得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中小银行发行的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扩充了中小银行这些资本补充工具的投资者范畴,也便利了中小银行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的发行。 下一阶段金融业改革开放全景图展开 除小微企业、中小银行等要点外,11条措施还涵盖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金融消保等领域。 王青表示,资本市场方面,主要是创业板和股转系统改革,即通过推进注册制实施,加快新三板改革,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这一方面有助于激活股市融资功能,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控制宏观杠杆率。 “最新发布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前期已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推出的时机成熟。例如,《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等此前都已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了大量意见。”民生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解运亮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在连平看来,11条措施中还有一个要点,就是金融方面的对外开放,涉及债券市场进一步开放、如何更好地便利外国政府等相关机构从事在华债券业务、扩大外资评级机构在中国开展业务等。未来金融对外开放的新的重要领域将会进一步得到拓展。他相信,这些措施的出台会有助于推动新的金融开放能更好地落到实处,也能加快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的开放步伐。 另外,11条措施还包括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等内容,强调规范行业发展,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会期间就宣布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反应速度快、力度大。既布局全面,直击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又着眼长远,展开了下一阶段金融业改革开放全景图。 “今年上半年即将过去,下半年的各项改革任务更加艰巨。这次集中宣布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涉及商业银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金融中介等多方面,既是对中央工作部署的落实,也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在疫情冲击下行稳致远。”解运亮表示。
金融业改革开放不断迈出新步伐。5月27日,央行官网发布11项重磅金融改革措施,包括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方案、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信用评级对内对外开放、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等。金融委提到,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这也意味着相关规则落地在即。 完善小微金融服务激励约束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11条中的第一条便是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价。设置差别化评价指标,对商业银行落实尽职免责要求,给予小微企业贷款差别定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在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看来,推出《办法》旨在整合和明确之前的监管政策,并强化差别化管理和监管政策落实要求,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金融服务业务的激励和约束,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融资。 自去年以来,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问题受到多部门关注。11条开放措施的第二条,监管拟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并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 陶金指出,当前中小银行尤其是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仍相对较低,这些中小银行更聚焦于服务中小微企业,经营风险相对来说也更大。因此补充资本金的必要性较大。此次方案发布后将对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的渠道和方法作出更加具体和针对性的规定。 在此次11条中,有关融资担保市场也有一项措施,主要为出台《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推动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 上海高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文华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金融具有“信用”和“杠杆”两个作用,其中,改革绩效考核以确保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的融资,也进一步说明监管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的支持力度将加大。 “随着融资担保政策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小微金融支持政策持续发力,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分担作用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是针对小微群体的担保增信作用空间更大,例如在资金使用效率(担保责任余额放大倍数)等方面仍然亟待提高。此次文件旨在制定更加细化和更具针对性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融资担保公司深度参与涉农、小微企业融资。”陶金补充道。 鼓励评级机构拓宽国际业务 在加大力度推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11条改革措施中明确,将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进一步完善熊猫债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将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进一步对内对外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国际评级机构和民营评级机构在我国开展债券信用评级业务,鼓励境内评级机构积极拓宽国际业务。 陶金指出,在债市、股市等资本市场以及银行、保险业等领域近两年的加速对外开放进程下,信用评级领域开放速度相对不快。此次推出一系列举措,是对上述其他领域的有益补充。在引入合格国际评级机构、鼓励国内评级机构走出去的双向开放中,民营评级机构将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将提高该领域的竞争程度,缓解当前评级市场中出现的评级不真实、评级结果可信度低等现象。 5月14日,美国惠誉评级公司旗下独资公司惠誉博华正式获批备案,成为继2019年标普全球公司之后第二家获准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信用评级机构。央行当时便透露,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我国信用评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除加大力度推动金融对外开放以外,11条改革措施中,针对如何进一步增强实体经济服务能力也提出了相关举措,包括将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将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另对金融机构违法行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强调将加码打击。 “出台《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意味着监管机构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有助于规范市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长远意义。”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指出,针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严监管将成常态化,且相关法律法规也将逐步补齐短板。 加快推进创业板注册制 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在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亦被提及,相关规则也将于近期出炉。金融委在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表示,将于近期出台《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发布《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八项主要规则,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建立健全对创业板企业的注册制安排、持续监管、发行保荐等配套制度。 “这意味着从金融委层面推动创业板的改革,一系列规则会尽快落地。”提及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关于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相关内容,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这对创业板自身改革的推进会有比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对整个资本市场也会产生全面、深远的影响。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是2020年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改革,新三板市场的改革也在加速推进。自去年证监会全面启动新三板深化改革以来,各项改革措施衔枚疾进。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新三板改革的关键措施之一,在新三板精选层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加速落地的同时,转板制度落地亦备受关注。 11条金融改革措施中提及,将于近期出台《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推进新三板改革,积极稳妥实施公开发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精选层,允许公募基金投资,建立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明确转板范围、条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 在新三板投资机构、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看来,金融委将转板上市制度列为近期即将推出的11条金融改革措施之一,证明了新三板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得到了充分重视,与此同时也表明新三板改革的推进工作再次得到了政府更高层部门的关心和关注。“另外,也说明新三板转板上市制度正式意见稿即将落地。”周运南如是说。(北京商报记者 高萍 宋亦桐 刘四红)
从银保监会获悉,2020年,银保监会将继续大力推进对外开放措施的落地,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为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华经营提供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