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金行业从业者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交银施罗德总经理谢卫将在今年两会中,对我国公募基金助力年金基金提出建议。 谢卫建议放开年金基金个人投资选择权,允许参与者根据自身的年龄、风险偏好等因素自主选择投资产品,并在个人投资选择权的基础上,引入默认选项机制;建议适当提升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比照全国社保基金,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资产的比例上限适当提升至40%。 建议更多公募参与年金基金 随着年金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下同)相关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设与不断完善,年金基金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但在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削弱了年金基金的长期投资增值能力。 谢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年金基金权益投资比例相对较低,权益类资产虽然短期波动幅度较大,但从长期来看,其对投资收益的贡献非常可观。目前我国年金基金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为30%,既低于全国社保基金40%的比例上限,也与海外成熟养老金市场平均40%到50%的权益投资比例存在较大差距。且在具体投资实践中,受到客户需求及短期业绩考核等因素影响,年金基金配置权益资产的比例也远远低于30%的比例上限。较低的权益投资比例,阻碍投资管理机构通过合理的权益资产配置来取得长期超额投资收益。 此外,公募基金作为运作管理最为规范的一类资产管理机构,一直是全球养老金投资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但在年金22家投资管理机构中,公募基金机构占11席,其管理资产规模占比远低于9家保险机构,且在2007年之后机构数量再无新增。在包括公募基金、保险、证券在内的各类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中,公募基金机构的投资能力一直比较突出,当前的现状反映出了公募基金行业在年金基金管理中的参与程度与其管理能力不对等的事实。 谢卫认为,个人投资选择权的缺失导致年金基金的保守化投资趋向。“现行的年金制度设计没有开放个人投资选择权,而是由企事业单位统一决策、统一进行组合管理,更多地考虑中年和临近退休职工等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人群的投资要求,总体投资习惯趋于保守,反映在投资行为上就是对投资管理人的约束较多及偏向短期考核,导致投资管理机构被迫着眼于短期投资业绩,长期资金被短期化运作。”这种保守化的投资趋向,不仅不能充分发挥公募基金行业通过权益投资获取中长期稳健收益的专业优势,也间接牺牲了年轻职工的利益。 谢卫建议,应适当提升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比照全国社保基金,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资产的比例上限适当提升至40%,鼓励、引导年金基金加大对股票、股票基金等权益资产的配置力度,通过提升年金基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年金基金的长期投资增值能力。 最后,建议放开年金基金个人投资选择权,允许参与者根据自身的年龄、风险偏好等因素自主选择投资产品。建议在个人投资选择权的基础上,引入默认选项机制,将养老目标基金作为默认选项供参与者投资,实现参与者的养老投资目标。 完善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管理 近期,司法实践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倾斜保护呈现出“重保护、弱教育、轻分类”的现象,但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谢卫表示,司法裁判向全赔或全不赔两级分化转变,与禁止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精神有冲突,同时,司法裁判过严会影响发展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整体进程。此外,投资者教育力度不匹配,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配套措施有所缺位。 谢卫建议,应平衡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与鼓励金融交易的关系。妥善处理“稳”和“进”的关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实现金融稳定发展。 “建议加快研究和确立适用于各类金融产品的适当性标准。”他说,当前,部分行业协会提供了适当性问卷参考,但并没有公布具体分数指标或评分方式,部分金融机构的评估方式在司法案件中甚至不被法院所采纳,成为金融机构开展销售适当性工作的不确定之处。 因此,为稳定金融机构合规展业预期,降低引发群体性金融纠纷的可能性,加强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尊重行业发展客观规律,促进金融监管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尤为重要。
央行:去年近四成人得到过银行贷款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21日电 央行网站21日发布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2018年)显示,去年全国使用电子支付成年人比例为82.39%,比上年高5.49个百分点。个人信贷使用方面,2018年,全国成年人在银行获得过贷款的比例为39.88%。 根据报告,截至2018年末,全国人均拥有7.22个银行账户,同比增长9.39%;人均持有5.44张银行卡,同比增长13.08%(其中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49张)。东部地区人均账户和持卡量最高,中西部略低。 电子支付使用情况上,2018年全国使用电子支付成年人比例为82.39%,比上年高5.49个百分点;农村地区使用电子支付成年人比例为72.15%,比上年高5.64个百分点。 个人投资理财情况上,购买过投资理财产品的成年人比例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居民投资理财意识提升较快。2018年,全国平均有47.81%的成年人购买过投资理财产品,比上年调查水平高1.84个百分点;农村地区这一比例为36.11%,比上年调查水平高3.32个百分点。 报告称,经济发达地区居民投资理财意识较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等省(市)购买过投资理财产品的成年人比例均超过60%。 另外,个人信贷使用情况方面,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与上年基本持平,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合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城乡差距较小。2018年,全国成年人在银行获得过贷款的比例为39.88%,农村地区为34.62%;在银行以外的机构、平台获得过借款的成年人比例为22.85%,农村地区为21.08%。个人消费贷款持续迅速增长态势。截至2018年末,全国人均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27089.4元,同比增长19.54%。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7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8号 )显示,经查明,当事人汤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汤于是持有上市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002374.SZ)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2017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汤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分14笔,累计卖出“丽鹏股份”4645万股,占“丽鹏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29%。汤于在2019年1月4日卖出290万股的过程中,累计卖出比例达到“丽鹏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卖出“丽鹏股份”,违反法律规定的交易金额为719.83万元。 当事人汤于超比例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丽鹏股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证券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及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行为。鉴于汤于在违法卖出“丽鹏股份”的三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四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决定:责令汤于改正,对汤于给予警告;对汤于超比例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汤于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处以70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当事人汤于曾于2015年1月8日至2016年11月27日任丽鹏股份第三届非独立董事,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任丽鹏股份第四届副董事长、董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当事人汤于持有丽鹏股份6149.65万股,持股比例7.01%,为第三大股东。此外,当事人汤于在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丽鹏股份第二大股东,2017年9月30日时其持有丽鹏股份1.08亿股,持股比例12.3%,在2017年12月31日时持有丽鹏股份9549.65万股,持股比例10.88%,在2018年3月31日时持有丽鹏股份9229.65万股,持股比例10.52%,在2018年6月30日时持有丽鹏股份7689.65万股,持股比例8.76%,在2018年12月31日时持有丽鹏股份7162.24万股,持股比例8.16%,然后2019年3月31日数据显示,当事人汤于持有的丽鹏股份减至6149.65万股,持股比例7.01%。 《证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8号) 〔2019〕8号 当事人:汤于,男,1968年3月出生,住址:重庆市渝中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汤于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交易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汤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汤于是持有上市公司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鹏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2017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间,汤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分14笔,累计卖出“丽鹏股份”46,450,000股,占丽鹏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2939%。汤于在2019年1月4日卖出2,900,000股的过程中,累计卖出比例达到丽鹏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卖出“丽鹏股份”,违反法律规定的交易金额为7,198,255.35元。 以上事实,有证券交易记录、丽鹏股份公告、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汤于超比例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和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丽鹏股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规定以及《证券法》第三十八条“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及第二百零四条所述行为。鉴于汤于在违法卖出“丽鹏股份”的三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四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汤于改正,对汤于给予警告;对汤于超比例减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汤于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减持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及山东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19年9月16日
QFII持股路径大曝光!97股成新宠,继续加仓69股,“举牌”7家公司,瑞银踩中地雷股 A股上市公司半年报发布即将落幕。回顾2019年上半年,A股市场加大对外开放的脚步越发稳健,外资持续涌入,外资机构对于A股的配置需求也在提升,这一变化趋势从上市公司的QFII持股规模变动情况中可以窥探一二。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发稿时间,已披露半年报的上市公司中,前十大流通股东获QFII入驻的共有207家公司,其中166家公司的QFII持股规模有所增加。北京银行最受QFII青睐 从持股比例上看,QFII机构的持股并不算多,占比平均值仅为1.54%,有106家上市公司的QFII持股比例不足1%。 其中,QFII持股比例最大的上市公司是北京银行(601169),达到13.64%,持有流通股规模为24.90亿股,相比2018年年报披露的规模并无变化。 北京银行也是前述207家公司中,唯一一家QFII持股占流通股比例超过10%的A股公司。 北京银行半年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名单显示,外资机构ING BANK N.V.持有27.55亿股,其中24.90亿股为流通股,持股比例超越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QFII持股占流通股比例超过5%的上市公司共有7家,除北京银行之外,其余6家分别为信捷电气(603416)、鹏鼎控股(002938)、安徽合力(600761)、家家悦(603708)、启明星辰(002439)、三诺生物(300298)。 举例来看,信捷电气共有2家外资机构通过QFII渠道进入前十大股东之列,持股比例总计为8.77%,持股规模为308.17万股。其中,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持有流通股172.17万股,与2019年一季报披露的持股情况相同,位列流通股东第一位。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则是新进前十大股东名单,持有流通股136万股,位列十大流通股股东第三位。在股本全流通的安徽合力中,共有3家境外机构通过QFII成为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其中,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在二季度进行了增持,目前持股3713.69万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02%,位列十大股东第二位。香港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持有1508.20万股,持股比例为2.04%,为第四大股东。此外,首域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旗下的首域中国A股基金持股711.34万股,持股比例为0.96%,位列十大股东的第七位。3家外资机构持股比例总计8.02%,持股规模为5933.23万股。启明星辰的前十大股东中,有4家外资机构的身影,持股比例总计达到6.32%,其中包括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设立的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该基金会持股比例为1.46%,相比去年底保持不变,居十大流通股东第六位。已经在中国成立外资控股私募机构的安本标准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通过旗下的安本环球中国A股基金,持有启明星辰1666.31万股,持股占流通股比例为2.63%,成为公司的第三大流通股东。此外,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金持有1421.46万股,为公司第四大流通股股东。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投资管理公司自有资金持有1061.06万股,为公司第八大流通股东。此外,鹏鼎控股共有2家QFII机构持股,持股占流通股比例总计为8.65%,持股规模为1998.42万股。家家悦有1家QFII机构持股,持股占流通股比例为7.98%,持股规模为1628.45万股。三诺生物共有2家QFII机构持股,持股占流通股比例总计达到5.49%,持股规模为3049.48万股。 注:持流通股数量单位为万元 97家公司前十股东新进QFII 从QFII持股变动情况来看,有166家上市公司的QFII持股规模在2019年上半年有所增加,其中有97家是外资机构新进成为前十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因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被逮捕而成为市场焦点的新城控股(601155),在上半年得到了外资机构瑞银(UBS AG)的青睐。瑞银在上半年逐步加仓,截至6月底持有1410.86万股流通股,以0.63%的持股比例成为新城控股的第五大股东。 7月3日,王振华猥亵女童案情曝光,新城控股遭遇连续3个一字板跌停,尽管王振华之子王晓松火线出任董事长稳定军心,但公司股价此后逐步走低,截至8月28日收盘为25.87元,仅有7月3日收盘价42.69元的六成水位。 在上述207家公司中,也有41家遭遇了外资机构的减持,其中不乏东阿阿胶(000423)、贵州茅台(600519)、复星医药(600196)等知名企业。 其中,贵州茅台的前十大股东中,第六大股东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通过QFII渠道在上半年减持了535.84万股,截至6月底持股690.45万股,持股比例从去年年报时的0.98%降至0.55%。此外,GIC Private Limited在2018年底持有390.49万股,但贵州茅台半年报披露的前十大股东中并未出现该机构的名字。 东阿阿胶的半年报显示,前十大股东中共有2家外资机构,其中,美林(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持有712.91万股,持股比例为1.09%;奥本海默基金持有670.95万股,持股比例为1.03%,两者都在上半年进行了减仓,截至6月底分别位列十大股东的是第八位、第九位。 11只个股股价今年已翻倍 而从QFII持股公司的行情表现来看,在外资通过QFII渠道跻身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207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165家公司的股价在2019年年内累计上涨,占比达到80%。 其中,累计涨幅最高的是深南电A(000037),上半年累计上涨191.14%,外资机构共通过QFII渠道持有该公司的流通股比例为3.79%。 除了深南电A,还有10只QFII持股的股票实现了股价翻倍,包括生益科技(600183)、立华股份(300761)、中牧股份(600195)、中信建投(601066)、鹏鼎控股、泰格医药(300347)、大智慧(601519)、歌尔股份(002241)、欧普康视(300595)、深南电路(002916)。 *ST北讯(002359)股价表现垫底,累计下跌了73.48%,外资机构的持股比例为0.55%。 207家拥有QFII持股的上市公司,以8月28日的收盘价计算,2019年以来平均累计上涨了27.59%。 QFII制度放宽在即 QFII的全称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试点启动自2002年。截至2018年底,QFII总额度1500亿美元(目前已增至3000亿美元),共有309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获批额度1011亿美元。证监会此前表示,制度总体运行平稳,对引进境外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引导价值投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渠道之一,QFII制度自2019年以来屡次被证监会高层公开提及。 1月31日,证监会就修订整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五大方面: 一是合并两项制度。将QFII、RQFII两项制度合二为一,整合有关配套监管规定,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定》。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需申请一次资格,尚未获得RQFII额度的国家和地区的机构,仍以外币募集资金投资。二是放宽准入条件。取消数量型指标要求,保留机构类别和合规性条件。同时,简化申请文件,缩短审批时限。三是扩大投资范围。除原有品种外,QFII、RQFII还可投资:(1)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股票;(2)债券回购;(3)私募投资基金;(4)金融期货;(5)商品期货;(6)期权等。此外,允许参与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可参与的债券回购、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的具体品种,由有关交易场所提出建议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公布。四是优化托管人管理。明确QFII托管人资格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后的衔接要求,不再限制QFII聘用托管人的数量。五是加强持续监管。完善账户管理,健全监测分析机制,增加提供相关跨境交易信息的要求,加大违规惩处力度。 6月13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9项政策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推动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资本市场。 据介绍,证监会正在着手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主要从统一QFII、RQFII准入标准、扩大投资范围、提升投资运作便利性、加强持续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公开透明、操作便利、风险可控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目前,相关规则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发布实施。 在放宽准入条件、扩大投资范围之后,通过QFII渠道进入A股市场的外资规模仍有望进一步提升。
自五月初中美贸易纷争局势紧张以来,A股处于横盘震荡区间,方向选择尚不明朗。在这样的不确定行情下,资金抱团情况明显,基金亦是如此,重仓股集中度创下九年来新高,部分人气蓝筹股及人气板块受到了基金的一致看好,被给予重仓配置。 在弱势行情下,机构更看重必选消费,选取业绩确定性高的个股以博取阿尔法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二季度基金总规模出现回落,但股票资产占比继续回升。在股市目前的相对底部,股票仍然处于价值洼地,再加上科创板顺利开板的情绪提振下,基金或看好A股的未来行情。 基金重仓股集中度创九年新高,抱团大消费 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研究发现,2019年二季度主动股票型基金前十大重仓股涵盖956只股票,较2019一季度的1044只股票数量下降了88只。重仓股中,前十大持仓股市值占所有重仓股的市值比重从2019一季度的23.3%上升至30.2%,占全部持股市值比重也上升至16.98%。这2个指标都超过了2012年时的高点。 主板低配比例收窄至2012年的水平,中小创超配比例大幅降低。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研究发现,2019年二季度,主动型基金低配主板的比例由-13.60%缩窄至-9.41%,加仓4.19个百分点,低配比例已经缩窄至2012年时的水平。中小板、创业板超配比例分别为3.57%、5.84%,环比分别加仓2.69、减仓1.50个百分点。中小板的超配比例突破2014年的低点,创业板的超配比例再次回落到2018年三季度时的水平附近。 下表给出了主动股票型基金的前十大重仓股2019第二季度相对于第一季度的变动情况。第一季度基金前十大大重仓股分别是中国平安、贵州茅台、招商银行、五粮液、格力电器、长春高新、泸州老窖、温氏股份、伊利股份、恒瑞医药。 可以看到,在第二季度中,美的入围了前十,并跃居为第六大重仓股。美的作为白色家电全品类龙头,旗下收购的库卡与东芝家电的整合情况进一步改善,可能为业绩带来进一步增长。而反观恒瑞医药,则掉出了前十,可能受制于带量采购的进一步扩大,投资者态度较为谨慎。 数据来源:Wind,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下表按超配比例降序排列了2019年二季度主动股票型基金重仓股分行业配比。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研究发现,2019年二季度主动股票型基金的重仓股超配最多的行业分别是食品饮料、医药、家电、计算机、农林牧渔等,超配比例分别为12.12%、7.63%、4.43%、1.75%、1.57%。其中,食品饮料和家电进一步加仓,而计算机与农林牧渔相对减仓较多,大消费领先地位明显。并且可以看到,食品饮料的最近6个季度的超配比例呈稳健上升趋势,逐步提高,体现出背后资金的良好预期。 数据来源:Wind,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超配比例前五的行业中,只有食品饮料、家电在2019年二季度的超配比例较前一季度有所上升。其中食品饮料的超配比例都接近2012年时的历史高点,家电的超配比例接近2018年初时的水平。医药、计算机、农业的超配比例则有所下降。农业和计算机的超配比例降幅较大,但农业的超配比例仍然处于2016年以来的较高水平。 部分板块调仓明显 下表统计了基金对于各行业的超配比例,即基金对行业的配置比例与市场标准配置的差值。基金相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拥有更多的数据与信息,其行业嗅觉更为敏锐,通过观察基金的行业配置情况,或可捕捉相关可用信息。 可以看到,第二季度超配占比排在前五的行业分别为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农林牧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排在第一的制造业,其超配比例为16.10%,远超其余行业。而第二季度超配占比最低的行业分别为金融业、采矿业、电力热力和燃气水务、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数据来源:Wind,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下表给出了主动股票型基金全部标的的行业加减仓情况。加仓比例排在前五的行业分别为 制造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而减仓比例前五的行业分别为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水务、农林牧渔和文化体育娱乐行业。 结合基金第二季度超配比例表来看,可以发现,农林牧渔虽然超配比例仍然较高,却依旧遭到基金较大减仓,主要由于其相对涨幅较高与市场的畏高情绪;而虽然基金对金融业的整体超配比例相对市场标准来说较低,但相对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仍然作出了加仓操作,基金或看好后市出现拐点时,金融业所能带来的高额阿尔法收益。 数据来源:Wind,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整理 股票资产规模占比回升 二季度基金总规模出现回落,但股票资产占比继续回升。 2019年二季度,全部基金资产总值从2019年一季度的14.72万亿下降至14.20万亿,下降了3.54%。剔除QDII类、商品型和REITs三类基金后,股票和债券型基金合计持有股票资产市值2.04万亿,较前一季度的1.99万亿增长2.50%,占资产总值的比重从2019年一季度的13.64%上升至14.50%,连续第2个季度上升;占A股市场总市值和流通市值的比重分别为3.50%、4.63%,较前一季度分别增长0.23、0.23个百分点。 主动股票型基金仓位出现回落,但仍位于2018年以来的较高水平。2019年二季度主动股票型基金资产总值规模为10584.16亿元,环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4.19%。股票仓位从2019年一季度的84.24%下降至82.57%。其中,普通股票型基金仓位由87.49%下降至86.74%,偏股混合型基金仓位由83.23%下降至81.35%。主动股票型基金的仓位依然在80%以上,处于近15年来的相对高点,也可以看出基金对待目前A股的估值依然保持谨慎乐观,鉴于目前个股大多处于相对低位,下探空间或较小。